反馈对目击证人辨认信心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证人论文,信心论文,反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分类号 B849
1 前言
目击证人辨认在国内外刑侦与司法体系中都占有重要地位,国际心理学界开展证人心理的研究已经多年,并且在实验室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思路[1]。证人对案情知觉、识记后,将所目睹的事实存储在记忆中,在向执法机关陈述时,将头脑中存储的关于案件的事实以回忆或再认的形式提取出来,这就是证人辨认的心理过程。但是,在实际辨认中,即使证人自愿提供证言,尽量客观描述,也会受到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从而使证言在一定程度上失去真实性,并可能导致对被辨认对象的不公正判决。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有学者对证人辨认的准确度提出质疑[1]。50年代,心理学领域兴起了对记忆和元记忆的研究,强调对记忆策略、过程和记忆内容进行监测、控制,由此间接促进了对目击证人辨认的研究[2]。
20世纪60年代末期以来,从心理学角度进行的证人研究大致有两个方向,一个是对评定者变量(estimator variables,也有译为估计者变量)的研究,另一个是对系统变量(system variables)的研究[3]。评定者变量影响证人在目击案件时的感知情况,同时也影响到对案情信息的提取,在实际辨认中无法由执法人员来控制。系统变量是在证人辨认中可以被控制的变量,能够防止目击证人在作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目前关于系统变量的研究集中在:目击证人在目击事件和提供证词之间的时间间隔;目击之后其他可能影响证人记忆的事件;辨认时向目击证人呈现照片的方式(同时还是连续呈现);司法人员向目击证人提问的方式;目击证人的判断方法;目击证人信心的可塑性等等。相对于评定者变量,系统变量的研究有更大的意义,即有助于避免和减少一些人为的过失和错误。
在众多的研究中,证人的辨认信心得到心理学家的极大关注。因为无论是在西方国家的司法审判中,还是在国内的刑事侦察中,证人的自信心都会直接影响到对其证言的采用。一段时间里,人们曾经认为,证人的辨认信心仅仅受其个性和对事件的记忆效果的影响,属于评定者变量[3]。但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执法机关对辨认现场的控制情况也可以影响到证人的辨认信心。因此,近年来,人们倾向于把证人的辨认信心作为系统变量来考虑,并把研究重点集中在如何避免司法人员对证人信心的影响上。
已有的研究结果表明,无论证人的辨认是否准确,只要证人表现得信心十足,他的辨认结果就会受到很大的重视,执法者更愿意相信自信证人的证词。1982年,Rahaim和Brodsky曾经调查了42名执业律师,询问是否认为自信证人的辨认更正确,结果64%的律师认可这种说法[4]。1983年,Brigham和Wolfskiel调查了在Florida的69名国家检举人,结果75%的人相信自信证人的辨认结果会更正确[5]。
在欧美等有陪审团制度的司法体系中,陪审团的意见也会影响到法官的判决。Lindsay、Wells和Rumpel在1981年的实验证实,当证人不太自信时,陪审团会对证人的作证条件给予慎重考虑;但当证人很自信时,陪审团往往就忽视了证人的作证条件;当陪审员不敢相信低自信证人时,就可能更倾向于相信高自信的证人[6]。陪审团对于证人辨认自信的关注要大大多于其他因素。相对于辨认自信这个因素,证人证词里关于凶器、暴力行为、被辨认人特征等的阐述,对陪审员的影响则相当小[7]。
但是,证人的高度自信并不意味着高度的准确性。大部分研究显示,证人的辨认信心与辨认的准确度相关不大。1989年,Cutler和Penrod检查了9个测验辨认前信心和辨认准确度之间相关的研究报告。在这9个研究中,辨认前信心和准确度之间的相关从r=0.00到r=0.20,说明辨认前信心不能很好地预测辨认成绩[8]。Penrod等人检查了16个关于证人的辨认后信心和准确度之间相关的研究,发现二者之间仅有平均为r=0.23的相关[9]。Wells和Murray(1984)对31个研究报告进行元分析,得出的相关值r=0.07[10]。当然,也有个别报告显示,高自信的证人在辨认中比那些显得不大自信的证人很可能更正确[11]。
那么,有哪些因素会影响证人的辨认信心呢?首先,辨认前的心理准备影响证人辨认信心。Wells,Ferguson和Lindsay在1981年的实验证明,简单地告诉证人他们即将在询问中遇到的问题形式,就可以提高证人的辨认自信。得到简单通告的证人虽然并不比那些没被告之的证人更清楚,但他们对辨认结果的自信明显地比那些未被告之的证人高,也更容易被执法人员所相信[12]。
其次,司法人员的提问方式影响证人辨认信心。当证人反复几次叙述目击事件的细节后,证人对这些细节的准确性的自信度明显提高[13]。而提问语句的难易程度也会对证人的辨认产生影响。Kebbell等人发现,在询问证人时,使用否定句、双重否定句、复合句等复杂的句子提问,与使用简单句提问相比,会降低证人证词的准确性[14]。从而间接地影响其辨认自信的程度。
辨认过程中的反馈也会影响证人的辨认信心。Luus和Wells对136个证人的实验结果显示,证人在错误辨认的情况下,给予不同反馈时,信心的变化大不相同:当被告知指认正确时,证人信心明显提高;当被告知与他一起辨认的人辨认了同一个人时,证人的信心水平也有所提高。而当被告知同伴已经指出这组人里根本就没有犯罪嫌疑人时,证人信心水平下降[15]。Wells和Bradfield在1998年352个证人的实验中,同样发现给予不同反馈的证人对辨认结果的信心是不同的:得到肯定反馈的证人比得到否定反馈的人和没有得到任何反馈的证人要自信得多。并且肯定反馈对证人自信心的影响比否定反馈的影响大[16]。
中国有着自己的特殊国情、特殊的人文背景与国民性格,更有着特殊的刑事侦审体系与现状,如对于证人证言的提取,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7]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依此可以看出,在中国,熟悉案情的侦查人员主持辨认,是不被禁止的。而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大部分辨认都是由办理此案的侦查员亲自主持。那么,这些人员自觉不自觉的反馈对证人辨认信心的影响如何?西方心理学家在严格的实验基础上提出的对证人辨认的具体建议是否可以直接为我们所用?本研究希望对这些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2 研究方法
2.1 被试
在北京两所面向全国招生的高等院校—某综合性院校(A校)、某政法类院校(B校)征集男女大学生视力正常被试213人。其中A校109人:男生61人,女生48人;B校104人:男生71人,女生33人。
2.2 实验材料
(1)VCD录像1盘。录像内容是1名28岁1.72米的男子在快速走动。该男子从地面进入地铁,以侧面形式出现;走下楼梯时是正面形象,旁边同时有一两人在同方向走动;上楼梯时是俯视正面。观看者可以看清该男子全身形象,但面部形象不太清晰。录像长度为23秒。(2)被辨认照片11张。照片为2寸免冠头像,照片中的人物分别为22~40岁不同的男性。经过计算机处理后,各人的发型与衣着相似。(3)问卷2份(见附录)。问卷的设计参考了Wells和Bradifield[16]在1998年实验中所使用的问卷,同时兼顾到中国证人的思维特点。问卷1请证人写出自己的辨认结果和辨认信心;问卷2请证人回答关于辨认信心及与目击事实相关的13个问题(分别为对辨认的确定程度、辨认意愿、辨认时间、当时对嫌疑人注视的时间、注意程度、清晰程度、对其面部特征的把握程度、估计距离、辨认的难易程度、对周围人的关注程度、记忆状况、对他人辨认的信心及近期生活的紧张程度)。程度问题的回答使用1~7等级评定,1为非常不确定,7为非常确定。
2.3 实验程序
实验为2(院校)×2(性别)×3(反馈类型)组间设计。院校一为综合院校,另一为政法类专业院校。3种反馈类型:1种为肯定反馈,1种为否定反馈,1种为无任何反馈。每个被试只参加1次实验。实验过程为(1)播放录像。指示语为:“最近经常发生犯罪嫌疑人抢劫出租车的案件,这个录像的内容就是1个犯罪嫌疑人在抢劫1辆出租车后,在离开现场的过程中,被街上的1个摄相机偶然拍下来的片段。录像效果不太好,时间也非常短,所以你在观看的时候,要认真、仔细。”“在看录像(照片)的过程中,请不要评价所看到的一切,也不要作点头、摇头、微笑等动作。”录像在多媒体电脑上播放,被试3人1组观看录像。(2)请被试辨认照片,照片在电脑屏幕上呈现。依次点击被辨认照片,每张照片出现3~4秒钟。(3)请被试离开辨认室,到另一间实验室内各自填写问卷1。(4)主试佯作察看被试问卷1的回答,无论被试回答的结果如何,随机分别给3个人3种不同的反馈:①否定反馈:“你辨认的……不对,好像不是他。”②肯定反馈:“你辨认对了,是这个人”。③不给反馈。在给反馈的过程中,主试并不根据被试回答的结果给反馈,而是根据事先已经做好的编号,给被试不同的反馈,于是,回答正确的证人,有可能被告之回答错误了,而回答错误的人,却告诉他回答正确了。(5)请被试填写问卷2。(6)实验结束,对被试表示感谢。数据用SPSS for Windows 10.0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
3 结果与讨论
表1是在给予反馈前,被试对问卷1确定程度问题的回答。对这些数据的方差分析发现,不同反馈组之间对自己辨认的确定程度(辨认信心)之间无显著差异,F(2,189)=1.612,p=0.202;并且反馈类型与性别、学校和辨认正误之间没有交互作用。这说明在给予反馈之前,不同反馈组的被试是同质的。
分析被试在给予反馈后对问卷2各问题的回答,得出如下结果:
3.1 不同反馈条件下证人对各问题的回答
多变量方差分析结果表明:不同反馈条件下,证人对“确定程度”(直接反映证人信心)(df=2,F=9.914,p=0.000)的回答差异显著。描述统计发现,否定反馈组的平均值(M[,1],下同)是3.8,肯定反馈组的平均值(M[,2],下同)是4.8,无反馈组的平均值(M[,3],下同)是4.7。事后分析(使用LSD进行,下同)表明,否定反馈对被试影响较大,与否定反馈和无反馈相比在0.01的水平上差异显著。与信心密切相关的指标(注意程度、难易程度、记忆状况、辨认意愿,下同)中,被试对“注意程度”(df=2,F=6.414,p=0.002)、“难易程度”(df=2,F=5.335,p=0.006)、“记忆状况”(df=2,F=16.029,p=0.000)3个问题的回答在0.01的水平上差异显著。与目击事实相关的各指标(清晰度、面部特征、对他人的关注、注视时间、距离、辨认时间,下同)中,反馈仅使证人对“面部特征”与“他人”的判断产生一定影响,对其余各项均没有产生显著影响。
表1 被试在给予反馈前对问卷1确定程度问题的回答
可见,反馈没有改变证人对目击事实的记忆,但却使证人的自信心发生了显著变化。特别是否定反馈对证人信心的影响显著,肯定反馈对证人信心的影响不显著。
3.2 辨认正误不同的证人在得到不同反馈后对各问题的回答
多变量方差分析表明,辨认正误不同的证人对于“确定程度”的回答,没有显著差异(df=1,F=0.730,p=0.394),但辨认正误与反馈二者有交互作用,证人对“确定程度”的回答在0.05的水平上差异显著(df=2,F=3.481,p=0.033),可见辨认正误不同的人,对辨认结果的辨认信心本来没有显著差异,但当他们受到不同反馈的影响后,就产生了显著性差异,充分说明证人对辨认结果的自信心与证人的辨认能力没有显著相关,而与受到的反馈相关显著。在回答与证人信心相关的各指标时,对“注意程度”(df=1,F=4.103,p=0.044)、“难易程度”(df=1,F=6.234,p=0.013)、“记忆状况”(df=1,F=4.657,p=0.032)3项指标的回答具有显著差异。在对目击事实的回答上,辨认正误不同的证人对各指标的回答均没有显著差异。
3.2.1 对辨认正确的证人得到反馈后反应的分析
多变量方差分析发现,反馈影响了正确辨认的证人对“确定程度”的判断(df=2,F=13.893,p=0.000)(M[,1]=3.4,M[,2]=5.3,M[,3]=4.7)。事后分析发现,否定反馈对其回答影响显著(p=0.000),而肯定反馈对其影响没有达到0.05的显著水平(p=0.071)。与信心密切相关的因素中,反馈对“难易程度”(df=2,F=5.092,p=0.009)、“辨认意愿”(df=2,F=4.640,p=0.013)产生显著影响。与目击事实相关的因素中,反馈使证人对“面部特征”(df=2,F=4.731,p=0.012)的判断受到显著影响,在0.01水平上显著。对于其他的指标,则没有显著影响。
以上说明,辨认正确的证人,在得到不同反馈后,辨认信心发生了变化,否定反馈对其影响较大,肯定反馈对其也有一定影响。
3.2.2 对辨认错误的证人得到反馈后反应的分析
反馈没有使错误辨认的证人在整体上对“确定程度”(df=2,F=2.273,p=0.107)(M[,1]=3.9,M[,2]=4.6,M[,3]=4.4)的回答产生显著影响,但否定反馈组和肯定反馈组之间在0.05水平上差异显著。从各组的平均值可以看出,对于错误辨认的证人而言,否定反馈比肯定反馈的影响稍大。与自信心密切相关的因素中,反馈对“注意程度”(df=2,F=4.596,p=0.012)、“记忆状况”(df=2,F=13.967,p=0.000)两项产生了显著影响。否定反馈对其影响显著;肯定反馈对其没有产生显著影响。对目击事实的回答中,反馈没有对证人的回答产生显著影响。
以上说明,对于辨认错误的证人,反馈对其辨认信心产生一定的影响,否定反馈比肯定反馈的影响程度要大。
3.3 不同院校的证人在得到反馈后对各问题的回答
多变量方差分析结果表明,两校的证人对确定程度、难易程度、辨认意愿、清晰度、周围人、他人、紧张度7项指标的回答,在0.01水平上显著。对注意程度、辨认时间2项指标的回答在0.05的水平上差异显著。
A校(地方院校)证人接受不同的反馈后,对“确定程度”(df=2,F=4.626,p=0.012)(M[,1]=3.5,M[,2]=4.5,M[,3]=4.2)的回答在0.01的水平上产生了显著差异,否定反馈对其影响较大,在0.05水平上差异显著。与自信心密切相关的因素中,对“记忆状况”的判断产生显著影响,其中否定反馈的影响较大。对于与目击事实有关的各变量的回答,A校证人未受到反馈的显著影响。
B校(政法院校)证人接受反馈后,对“确定程度”(df=2,F=4.829,p=0.010)(M[,1]=4.1,M[,2]=5.2,M[,3]=4.9)的回答产生显著差异,在0.01水平上显著,否定反馈对此影响显著,而肯定反馈未对其产生显著影响。与辨认信心密切相关的各变量中,反馈对“注意程度”、“难易程度”、“记忆状况”都产生了显著影响。否定反馈对“难易程度”、“记忆状况”两项指标的影响比肯定反馈大;肯定和否定反馈对“注意程度”的影响相差不多。对于与目击事实相关的指标,反馈使证人对“辨认时间”的回答产生显著差异,否定反馈对其影响显著。
可见,A校证人接受反馈后,肯定和否定反馈对其自信心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否定反馈的影响稍大。B校证人在接受不同反馈后,否定反馈对其辨认信心产生显著影响,肯定反馈对其信心没有产生显著影响。
3.4 不同性别的证人得到反馈后的回答
多变量方差分析表明,男性和女性之间对“确定程度”(df=1,F=14.243,p=0.000)的回答差异显著。对“记忆状况”、“距离”2项问题的回答在0.01水平上显著。而在其他项目上,则没有显著差异。
反馈使女性证人对“确定程度”(df=2,F=5.123,p=0.008)(M[,1]=3.3,M[,2]=4.5,M[,3]=4.0)的判断产生显著差异,否定反馈比肯定反馈的影响稍大。与信心密切相关的因素中,反馈使女性证人对“注意程度”、“难易程度”、“记忆状况”的判断产生显著差异。其中肯定反馈和否定反馈对“注意程度”、“记忆状况”的影响相近,肯定反馈对“难易程度”的影响较大。
反馈使男性证人对“确定程度”(df=2,F=5.228,p=0.007)(M[,1]=4.1,M[,2]=5.0,M[,3]=4.8)的回答产生显著差异,在0.01水平上差异显著,否定反馈对此影响较大。与信心相关的指标中,不同反馈组中的男性证人对“难易程度”、“记忆状况”的判断差异显著,否定反馈对此影响显著,肯定反馈影响不显著。对“注意程度”的判断上,否定反馈的作用也比肯定反馈稍大。
可见在接受不同反馈后,肯定和否定反馈对女性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肯定反馈对男性信心没有显著影响,否定反馈对其影响显著。
4 综合讨论
4.1 辨认并接受反馈后证人信心的变化
上述分析发现,在证人辨认后,给证人一定的反馈,不会使证人对目击事实的记忆发生变化,但会使证人对辨认结果的自信心发生显著变化,肯定反馈对其影响较小,否定反馈对其影响显著。该结果提示我们,在组织证人辨认时,辨认主持人对辨认对象的某些特殊关注,有可能被证人捕捉到,从而影响到证人对自己的辨认结果的自信程度,使证人对其辨认信心的表述不能充分反映他的真实记忆,进而影响到执法人员对证人的辨认结果的采纳程度,最终影响到案件的侦破与审理。
因此,我们建议,在可能的情况下,在证人辨认时,建立一个科学的辨认规定,由不知情者主持辨认,而不是由熟悉案情的该案件的侦查员来主持辨认,以免证人从主持人身上获取信息,影响其正常辨认。当然,这个建议实行起来还有一定的难度,其中最重要的问题可能就是不知情的主持人是否会泄漏与案件审理有关的机密。对此,我们建议,可以请同一侦查单位的不参与此案件的人员来主持辨认。
4.2 辨认正误不同的证人,接受不同反馈后,辨认信心的变化
对于辨认正确的证人,肯定反馈对证人信心影响较小,否定反馈对证人信心影响显著,即,否定反馈比肯定反馈的影响要大。
对于错误辨认的证人,肯定反馈对信心影响也较小,而否定反馈对证人信心影响较大。这与国外同类实验得出的结果正好相反。Wells和Bradifield[16]的实验显示:错误辨认的证人在得到肯定反馈后,受到的影响较大;在得到否定反馈后,受到的影响较小。
二者之间形成反差的原因,可能与中国人和美国人不同的国民性格有关。与西方民族相比,中国人崇尚“喜怒不形于色”,得到肯定时不“沾沾自喜”、“得意忘形”;而遭到否定时,则会反思自己究竟是哪里错了,是自己的能力不足,还是没有尽到最大努力,怀疑自己的能力,同时会感到“面子”上很难看,感到深深的自责与反省,挫折感强烈,自信心下降。这种心态投射到证人辨认上,可能就会在得到肯定时,自信心变化不大;而得到否定时,自信心下降幅度较大。
4.3 不同专业背景的证人在辨认上的差异
政法院校证人与地方院校证人之间存在着明显差异。肯定反馈后,B校证人的自信心没有受到显著影响,A校证人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否定反馈后,B校证人比A校证人受到影响的指标多。此结果暗示有一定专业背景的人,在得到肯定后,可能会比普通的证人冷静,信心并不盲目提高;得到否定后,会对自己产生很深的怀疑。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比较复杂,大概是受过专业训练的证人对自己期望值比较高,认为正确辨认是理所当然的,而错误辨认则是不应该的,所以在得到否定反馈后,挫折感强烈,信心下降的程度较大。
4.4 男性与女性证人辨认时的差异
对男性证人和女性证人进行分析,发现男性对自己回答的确定程度明显地比女性高。在得到肯定反馈后,男性自信心没有受到显著影响,女性的自信心受到一定的影响。在得到否定反馈后,男性的自信心受到影响的指标比女性多。说明否定反馈使男性受到的影响较大。
4.5 关于对证人辨认的法律建议
在证人心理研究的基础上,各国根据本国国情,对证人辨认程序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其中,以美国心理法律执行委员会Wells、Small和Penrod[1]等人在1998提出的关于证人辨认程序的4个建议最受关注。即:辨认时,证人与辨认主持人都不清楚谁是犯罪嫌疑人(双盲辨认);辨认主持人的指示语应该中性;被辨认组的结构应该科学合理;应在辨认之后即刻获得证人对辨认结果信心的描述。到目前为止,这几条建议对证人的辨认既具有指导性,也具有可操作性。在我国,应尽快建立这样的程序和规定。
证人的错误辨认及漏认带给社会和无辜者个人及其家庭的伤害是无法估计的,而在我国,证人心理的研究还远未受到重视,运用严格的心理学实验方法对证人辨认进行研究的工作还不多。虽然国外一些成熟的经验可以为我们所借鉴,但是本实验已经证实,中国证人与国外证人在相似的情景下,其反应的差异还是比较大的,在中国开展进一步的证人心理研究显得尤为迫切。
如果有可能,我们还可以从以下角度进行深入研究:在实验对象上,可探讨不同个性、不同教育程度、不同年龄、不同地域的证人,在得到不同反馈后,其受影响的差异程度;在实验情境上,可探讨真实案件中的证人与模拟实验中的证人在反应上的差异;在实验方法上,还可以进行组内研究,探讨同一证人在得到不同反馈的条件下,其自信心的变化等等。
5 结论
在证人辨认时,辨认主持人的反馈对证人的记忆内容影响不大,但是会对证人信心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肯定反馈对证人的影响较小,否定反馈对证人的影响较大。辨认正确和辨认错误的证人在接受反馈后,肯定反馈对其影响较小,否定反馈对其影响较大。男性证人受到肯定反馈的影响较小,受到否定反馈的影响较大;女性证人受到肯定和否定反馈影响的程度相近。普通证人受到肯定和否定反馈影响的程度相近;有专业背景的证人受到肯定反馈的影响较小,受到否定反馈的影响较大。
建议在司法实践中,使用不知情者主持证人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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