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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N 0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758(2014)02-0129-06
实验哲学是近年来新兴的一场哲学运动,目前在世界范围内扩展开来。传统知识论认为,知识就是得到辩护的真信念;盖梯尔反例的提出,引发哲学家对知识定义更大的争议。然而,当知识论哲学家将构造的理论具化到案例情境中时,其结论的得出常常基于这样的假定:每一个智力正常的人具有广泛共享、稳定而普遍的认知直觉[1]248-270。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吗?实验哲学家给出了自己的实证结果。
一、知识定义与盖梯尔反例
传统知识论认为,知识就是得到辩护的真信念。如果将认知主体设定为S,P设定为信念,这种观点可表述为,那么S知道P,当且仅当:(Ⅰ)S相信P;(Ⅱ)P为真;(Ⅲ)S相信P得到了辩护。
在哲学史上,不管分歧如何,作为构成知识的定义的三个条件得到广泛的共识,取得了相对一致的看法。然而,这种关于知识的传统观点却在上世纪60年代遭受到美国哲学家埃德蒙德·盖梯尔(E.L.Gettier)的挑战,他以一篇题为《得到辩护的真信念就是知识吗?》的短文在知识论领域激起千层浪。盖氏在文中开始就指出传统知识的定义的问题,接着他给出两点看法:
①如果“S相信P并得到了辩护”是“S知道P”的必要条件,则仍然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即某人相信了得到了辩护的某个命题,但是这个命题却是错误的;
②对于任一命题P,S相信P并得到了辩护,并且P蕴含着Q,因此,S从P推演出Q,并且接受这一演绎的结果Q,那么,S相信Q也得到了辩护[2]。
以此两点为据,他又提出两个反例,用以证明得到辩护的真信念只是知识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这里列举其一:
史密斯和琼斯都在申请某一份工作。假设史密斯有理由相信下列命题:
(a)琼斯将得到这份工作并且琼斯的衣服口袋里有10枚硬币。
史密斯相信命题(a)的理由可能是:公司经理刚才私下告诉他,公司将要雇用琼斯了;而他在十分钟前由于某种原因亲自数过琼斯衣服口袋里的硬币。假定史密斯由于命题(a)而正确地推出了命题(b):
(b)将得到这份工作的人的衣服口袋里有10枚硬币。
现在进一步假设,最后真正得到这份工作的人其实不是琼斯而是史密斯本人,并且史密斯自己的口袋里恰好也有10枚硬币。那么,尽管命题(a)是假的,但史密斯由之推出的命题(b)却是真的。于是对于史密斯来说,(Ⅰ)命题(b)为真;(Ⅱ)史密斯相信命题(b);(Ⅲ)史密斯相信命题(b)得到了辩护。
然而史密斯知道命题(b)吗?显然他是不知道的。史密斯相信命题(b)为真的根据来自琼斯口袋里钱币的数量。以上反例说明,得到辩护的真信念并不一定是知识。这样,盖梯尔就得出,得到辩护的真信念也不是知识[3-5]。
盖梯尔提出反例之后,引发了知识论领域旷日持久的争论。在盖梯尔之后的哲学史上,有许许多多的哲学家纷纷投身于知识论领域,试图找到一个关于知识的充分而必要的定义,以应对盖梯尔反例。然而纵使哲学分析的成果颇丰,至今仍未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实验的知识论验证
如前所述,盖梯尔用简单的思想实验,似乎成功地破坏了有关知识定义的哲学分析。在思想实验中,认知主体似乎拥有得到辩护的真信念,却并未拥有知识。后来的很多知识论哲学家都投身于此,试图解决盖梯尔难题。
在诸多构建的思想实验中,不少是基于以下的假定:由这些思想实验的具体情境引发人们的直觉判断,而这些直觉应该是被广泛共享、普遍而稳定的——事实上,这些看似共通的直觉应该被任何拥有知识概念和得到辩护信念的人所共有,或者至少是那些能够正确应用这些概念的那部分人所享有。实际情况是否如此?近年来,在实验知识论中的一些论著已经对这样的假设进行了测试,实验哲学家已经收集了面对相关实验情境人们直觉反应的数据。
1.基于直觉的判定:Gettier Case检测
根据盖梯尔反例,实验哲学家乔纳森·温伯格等人实施了哲学实验。他们呈现给被试的是模拟盖梯尔原初案例之一的版本:
鲍伯有一个朋友吉尔,已经开着一辆别克轿车很多年。因此,鲍伯认为吉尔开着一辆美国汽车。但是他不知道,吉尔的别克汽车最近被偷了,他也没有意识到吉尔已经用一辆庞蒂亚克取代了它,那是一辆不同牌子的美国汽车。这种情况下,鲍伯是否真的知道吉尔开了一辆美国汽车,还是他仅仅是相信?
A.真的知道
B.仅仅相信
由案例分析可知,鲍伯的信念是真实的,吉尔的确开着一辆美国汽车;他的信念同样是可辩护的,因为他熟悉过去吉尔的驾驶习惯——开了很多年的美国汽车。然而,根据绝大多数知识论者的观点,使得鲍伯的信念得到辩护的事实和使他的信念为真的事实在知识论适恰的形式中并不相关。鲍伯的信念的确是真的,庞蒂亚克确实也是美国汽车;这样的信念也得到了证实,吉尔过去一直、包括现在都开着美国汽车,但是“此美国汽车”已非“彼美国汽车”了,别克已换成了庞蒂亚克,其内涵已经发生了替换,那么,这种意义上,根据直觉可以判定,我们并不能说鲍伯真的知道吉尔开着美国汽车。
实验的结果如何呢?温伯格等人对一群来自不同文化背景、未受过哲学训练的美国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发现:与大多数分析哲学家的观点类似,在接受调查的欧洲血统的美国大学生(广义上的“西方人”)中,有74%的被试者认为:鲍伯仅仅是相信,但并不真的知道吉尔开着一辆美国汽车。然而,很多东亚血统的和南亚血统的大学生并不这么认为:有53%的东亚人和61%的南亚人指出,鲍伯是真的知道吉尔开着美国汽车(如表1)[6]22-35。
通过以上调查,似乎呈现出这样一个局面: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有着不同的认知直觉[7]。
分析哲学家们针对盖梯尔反例构造的思想实验是基于认知主体的直觉共通性与普遍性。思想实验的过程推进和结果判断不仅仅只是哲学家个人性的直觉判定,更是具有广泛意义和哲学普遍性的直觉裁定;而以上实验哲学家所做的诉诸普通被试直觉的哲学实验结果,却与众多分析哲学家所依赖的、以为是广泛共享的直觉判定结果产生了分歧和偏离,以致对相关的哲学论断构成了质疑和威胁——作为证据的直觉似乎并没有那么可靠,那么,由此而发的哲学论断也就难以站稳脚跟。认识论直觉的多样性和不稳定性甚至指向一个更为激进的结论,即直觉根本不能作为证据在哲学理论化中应用。
不管这样的结论是否过于激进或草率,实验认识论者至少给人们留下了这样的警示:“对粗略案例的反应涵盖了一系列复杂的因素,人们不应该仓促地假设自己最初的反应就是决定性的”[8]。类似的情况在后续的知识论探讨中依旧存在。
2.可靠主义可靠吗:Truetemp Case检测
在当代知识论中,为解决盖梯尔难题,内在主义和外在主义进行了激烈地交锋。两者的主要分歧在知识辩护方面,对此劳伦斯·邦久有过恰当的评论,如果“一个辩护理论是内在主义的,当且仅当对一个人的信念来说,它要求所有的因素应是认识上得到辩护的,即这个人对信念的辩护在认知上是可接受的或可把握的,是内在于他的认知视角的;对于外在主义而言,它至少允许一些辩护因素不需要是可接受、可把握的,因此它们是外在于相信者的认知视角,超越他的知识范围之外的”[9]。
概而言之,外在主义的基本观点是,要使得知识的条件得以成立,就是要寻得信念与外在实在之间的某种规律性关系。外在主义代表阿姆斯特朗提出了非推论证实的知识模式,称之为“非推论知识的温度计模式”(the thermometer-model of noninferential knowledge)。他认为认知主体拥有基本信念如同有规律的温度计一样,能够可靠地反映外在世界的变化。阿氏的隐喻蕴含了外在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可靠性(reliability)[10]。由此而产生的可靠主义是外在主义最常见的形式。
所谓“可靠主义”,是试图按照不确定的概率,通过诉诸知识主体认知过程的可靠性来实现知识的辩护:一个信念得到辩护,当且仅当该信念是一个可靠的认知过程的产物;一个信念的被辩护性不仅依赖于产生该信念的过程,而且还依赖于该过程在现实世界中是否可靠。
针对外在主义的可靠主义原则,内在主义也发起了攻击。凯斯·莱尔根据阿姆斯特朗的隐喻构造了一个Truetemp先生的思想实验,抨击了可靠主义的不可靠。
假设有一位Truetemp先生,被外科医生实施了一次脑外科手术。这位医生将自己发明的小设备——一只精准的温度计,同时还具有产生思想的计算功能——植入Truetemp先生的大脑里,设备的末端置于头皮外,如同一个传感器,可以将关于温度的信息传递到他头脑中的计算机系统,然后该设备可以发出指令,让其思考关于传感器报告给他的温度信息。假设该设备是可靠的,那么他关于温度的思想就是正确的。这样的信念形成过程就是一种可靠的过程。[11]
Truetemp案例满足可靠主义关于知识辩护的信念条件,但直觉地判定Truetemp先生似乎缺乏知识或知识并没有得到辩护。Truetemp案例中温度计提供的温度是准确的,但是Truetemp先生并不知道它报告的温度是正确的,即使它以正确的方式呈现出来,Truetemp先生只是非反思地接受着这些信息。
对此,实验哲学家温伯格等人模仿Truetemp先生故事版本,构造了一个实验情境:
一天,查尔斯突然被一块落下的石头击倒,他的大脑变得像重新装了一个一样,以致他总是以为他所处地方的温度是绝对正确的。然而,查尔斯完全没有意识到他自己的大脑已经发生了改变。几周后,这个受损的大脑使他相信在自己的房间里有71度。除了他的估计,他没有其他的理由认为,那是71度。而事实上,当时在自己的房间里确实是71度。查尔斯是否真的知道在房间里是71度,或者是他仅仅是相信?
几乎所有的知识论者都认为,案例中的主角查尔斯同样缺乏信念的辩护性,而得到辩护是知识成立的必要条件,因此他们大都认为查尔斯并不拥有知识。在温伯格等人的调查中,西方被试中有68%的人认为查尔斯仅仅是相信而没有知识。不过,东亚血统的被试却有着更大的比例——88%的被试认定查尔斯不拥有知识,见表2。
东西方反应的差异在数据统计上是非常明显的,东亚人似乎更倾向于认定案例中的主角不拥有知识。
在实验知识论关注这些情境之前,知识论哲学家也大都同意,Truetemp案例中的主角“真的不知道”的直觉是正确的。即便是可靠主义的两位捍卫者阿尔温·戈德曼和威廉·阿尔斯通也同意这样的观点,认为Truetemp案例构成了对他们理论的严重挑战。
实验哲学家的研究结果似乎也印证了内在主义的观点,人们的认识论直觉虽然也大都认为上述案例主角不拥有知识,可靠主义不可靠,不过,与内在主义不同的是,东西方普通被试看待这些案例的观点却不尽相同:被试的直觉依然不是那么稳定而普遍,易受外在因素的影响[6]32-35。
3.语境主义反驳:错误的可能性与风险性
为应对盖梯尔问题和怀疑论的诘难,有哲学家提出其他的解决办法,语境主义就是一例。它试图用知识归属句真值的语境敏感性来审视日常知识,它并不想回答知识是什么及知识辩护的特定理解等问题,转而认为知识的证成与否是相对于特定语境的。知识虽然是绝对的并且无程度差别,但是对于认知主体来说,其信念是否能够被证成为知识,则是依赖于说话者及其讨论话题所处的语境。换言之,在某些语境下,S知道P,在另一些语境下,S不知道P。知识归因者归因知识一方面受认知主体自身的知识背景、思维方式、所采取的知识标准等主观因素影响,另一方面受归因对象所处的时间、场所、获取知识的途径等外在因素的影响。譬如,在一些极高标准的知识标准下,知识归因者似乎很难归因知识属性,而在一些日常语言情境下或者在一些常识意义上,知识归因者可以归因知识,如在上文的盖梯尔案例中,我们有时可以说“鲍伯真的知道吉尔开着一辆美国汽车”,不管鲍伯开的是别克还是庞蒂亚克。
于是,一些语境主义者如凯斯·德雷斯(Keith DeRose)、斯特沃特·科恩(Stewart Cohen)和大卫·刘易斯(David Lewis)进一步预测,当一种错误的可能性与风险性在某些语境中充分凸显出来时,知识归因者也许不能正确地判定知识的归属,即不能正确地认为“S知道P”,即使在那些错误的可能性与风险性上升之前,归因者还一直认为“S知道P”是正确的。此外,他们还宣称,随着错误可能性与风险性的不断增加,知识归因者原本认为“S知道P”是正确的,也有可能因判断错误而会付出高昂的代价来改变自己原初的信念,即认为“‘S知道P’是不正确的”。同样,在一些错误的可能性与风险性较低的语境下,原本不是很明确的知识归属便易于被归因者判定为拥有知识,即认为“S知道P”[[12-13]。
语境主义者的以上假定依然是建立在每个智力正常人的认识论直觉基础上的。在有些语境中,一般普通大众将哲学中探讨的难以得到辩护的信念称之为知识,而在另外一些语境下又否认它。不管如何,对于知识属性的判定都是基于人们的普遍而共通的认识论直觉[1]7-8。
韦斯利·巴克沃特(Wesley Buckwalter)模仿德罗斯提出的“银行”案例版本,测试错误的可能性与高风险对知识归因的影响[14]。
萨尔维和布鲁诺在一个星期五的下午下班开车回家。他们计划在银行停一下存入他们的薪水,但当他们开车经过银行时,注意到银行排着很长的队。虽然他们通常喜欢把薪水尽快存入,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马上存入并不是特别重要。布鲁诺告诉萨尔维:“我上周还来过这儿,我知道银行星期六会开门的。”于是,布鲁诺建议他们开车直接回家,星期六再过来存入他们的薪水。当第二天他们再次来到银行时,银行是正常营业的。
随后他又构造了高风险、高标准两个版本。前者中情境变为“布鲁诺签了一笔数额巨大的支票,如果钱在下星期一前不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话,这笔钱将不再属于布鲁诺而归债权人”;后者的情境增加了“萨尔维说,‘银行通常都是在星期六停止营业的,也许明天也不会开门。不过,银行也经常改变他们的营业时间,我记得该银行曾经就有不同的营业时间’”。
对于布鲁诺来说,在高风险的版本中错误的风险性提高了,一旦错误,他将付出惨痛的代价;在高标准的版本中,错误的可能性提高了,银行在星期六停止营业的可能非常大,只是没有太大风险。如果语境主义者是正确的,相对于以上两个版本,人们更可能地判定一般版本中布鲁诺知道银行将在星期六开门营业。实验哲学家的结果如何呢?[14]
巴克沃特发现,在一般版本中,74%的被试同意布鲁诺断定“我知道银行将在星期六开门营业”是真的,在高风险的版本中有69%的被试、在高标准的版本中有66%的被试认为,布鲁诺的判定是真的。统计分析的结果显示,在每个案例中,被试的平均反应都高于50%,即在以上三个不同的银行案例版本中,大多数人都同意布鲁诺的知识归因是正确的,而且三个版本中被试的反应没有统计上的显著差异。因此,巴克沃特的研究表明,错误可能性与风险性的上升并没有影响被试知识归因的意愿[14]。后续的实验哲学家也做过类似的实验,得出了同样的结论。
根据语境主义者的观点,知识属性的真值条件取决于归因者承认还是否认知识构成的语境。在这个基础上,一些语境主义者进一步假设,一般语境下,当高错误率、高风险的可能性增加或上升时,人们应该会很难或者否认知识的归属;而在低错误率、低风险的语境下,人们应该更容易判定知识的归属。然而,实验哲学家用他们的实验结果表明,高风险、高错误率的语境并没有影响人们对于知识归属的判定。语境主义者的上述假定遭遇到了质疑,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语境主义赖以为据的论断——知识归因依赖于语境,语境的变化影响着知识归因与否,也受到了挑战。
三、结语
1.认识论直觉的多样化
综上,知识论领域中关于知识的定义或者知识要素构成的争论一直持续不断,盖梯尔反例的提出更是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其后的哲学家纷纷绞尽脑汁,试图想出种种对策或破解之道,但都依然难以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在众多答案中,外在主义者提出的可靠的认知过程论一度看来可以提供知识辩护的可能,然而,内在主义者随即给出反例,指出认知过程的可靠性并不能保证知识的辩护。为应对盖梯尔难题及怀疑主义的诘难,语境主义者试图将标准极高的知识定义与日常语境下的知识加以隔离,进而区分出不同类型的知识,指出在通常语境下,知识的归因受制于归因者知识背景、思维方式等自身因素与归因对象所处的场景、时间等外在因素的综合语境的影响,即上文中错误的可能性与风险性对认知主体知识归因的影响。
当以上的种种理论构想诉诸具体的案例情境时,往往都依据于哲学家的认识论直觉,并且认为这种认识论直觉是为每一个智力正常人所广泛共享的、是普遍而稳定的。然而实验哲学家将这些诉诸直觉的案例以实验情境的形式重新呈现给普通大众时,令人吃惊的结果却发生了:当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普通民众面对盖梯尔反例时,并没有像盖梯尔那样都一致判定案例中的主角不是“真的知道”,而是呈现出受制于文化背景等因素的认识论直觉多样性;当人们面对内在主义者构造的Truetemp案例时,似乎也都呈现出如同内在主义所批判的那样,可靠主义不可靠的结果,但是依然在他们所依赖的直觉上表现出直觉的多样性和多变性。根据语境主义者所设想的论断——在错误的可能性与风险性提升的语境下,人们应该不愿意归因知识;在错误率低、风险性小的语境下,人们更具有知识归因的倾向——并没有在改编的银行案例的实验中呈现,即在高错误率、高风险语境下,人们知识归因的意愿并没有受到影响。
概而言之,知识论哲学家常常在其哲学论辩中诉诸直觉,尤其是将各自理论具体到经验性的案例情境中时,应用直觉判断进而得出结论看似理所当然,并且认为这种直觉是为每个正常人所广泛拥有,具有稳定普遍的特性。实验哲学家参与知识论问题的探讨,并未试图正面地直接回答知识是什么及知识如何得到辩护等形式上问题,而是从经验的角度开展实验,获取实证数据,审视人们的认知直觉。实验结果揭示,人们的认知直觉具有多样性、易变性,哲学家所依赖的直觉似乎并不是那么普遍稳定,那么,哲学家所构建的理论根基自然也就没那么牢靠了。实验哲学家从一种经验的、间接的手段对知识论中的争辩作出了回应,给人一种新的启示。
2.反驳与辩护
实验知识论是将认知科学、社会科学等学科领域的实验方法在知识论领域内的应用。有些哲学家声称“实验的知识论”(乃至“实验哲学”)是一种矛盾的修饰法。他们批评道:如果你在做实验,你就不是在做哲学;你是在做心理学或者其他的科学活动。致力于实施实验、搜集数据及统计分析等工作是科学家的专属而不是哲学家的必选科目。对此需要辩护的是,实验哲学有两道程序:一是实施实验,二是哲学思考。哲学实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哲学争论;当实验完成之时,实验哲学家的工作还不算完结,他们还需将实验结果注入哲学争论中,讨论、反思实证研究所揭示出来的东西——这一部分即是哲学。“在通常意义上它看似不是哲学,尽管如此,它依然还是哲学。”[1]1-2
“林林总总对实验哲学的误解使其变得比它本该具有的面貌更有争议。”譬如,没有实验哲学家宣称,实验应该完全取代哲学的理论化和思辨性。实验哲学常会面临类似挑战——如果我们开展问卷调查,揭示出人们相信:怀疑主义是错误的、信仰上帝是合理的或者我们拥有自由意志等等,这样的经验研究事实难道就能判定乃至终止千百年来古老的哲学争论吗?显然,它并不能判定,也不会终止。实验哲学家只是通过经验数据报告有关哲学争论的实证结果,而不想取代哲学的讨论。
同时,实验哲学家也并未宣称,他们的方法和结果能够必然地适用于每一个哲学领域。对于一些批评家来说,他们试图寻找一些实验方法无法适用的哲学领域,然后作为实验哲学价值缺乏的证据来进行批判。正如没有哲学家提供如此论断——因为模态逻辑不适用于每一个哲学领域,所以模态逻辑便没有哲学价值,也不应该被用于训练——一样,实验哲学也无需适用于所有哲学领域。实验哲学所提供的经验结果已经能够为诸多领域的哲学争论提供新的讨论空间,但它没有宣称必须与每个哲学领域相关。
作为一种新的方法论运动,实验哲学家声称他们只是给“哲学工具箱”里增添一套“新工具”,其目的依然是为了更好地探讨、解决哲学问题。也许“工具”还不够锋利,也许方法还有待改进,由此而达到的效果可能还不尽如人意,屡遭非议也在所难免,然而,作为一种方法论变革,实验哲学吸取其他学科成熟的研究方法来变革哲学研究路径,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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