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多元文化主义理论再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再认论文,美国论文,主义理论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学术界探讨和论争的一个重要话题是“多元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问题。哈佛大学图书馆“Multiculturalism”条目下竟然有750项之多,足见多元文化主义问题在美国所引起的重视。在英语中, 表示多元文化主义的词汇有三种,即:Multiculturalism、Cultural diversity或Cultural pluralism,前者也可以翻译为“多元文化论”,中间的可以译为“文化多样性”,后者可以译为“文化多元主义”,但三者所要表达为同一个意思。我国学术界也有一些文章对美国多元文化主义进行介绍和评论(注:参见沈宗美:《对美国主流文化的挑战》,载《美国研究》1992年第3期;高鉴国:《试论美国民族多样性和文化多元主义》,载《世界历史》1994年第4期; 王希:《多元文化主义的起源、实践与局限性》,载《美国研究》2000年第2期。),但这些文章多为某一方面的介绍或某一角度的研究,对美国多元文化主义理论问题的实质性分析和宏观上的认识还有必要加强和深化。在后现代和后冷战时期,从文化视角认识和剖析美国多元文化主义理论不但是美国文化研究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学术问题,而且是一个涉及对当代美国社会如何认识的重要的现实问题。
一、美国多元文化主义理论的民族学认识
美国是美利坚民族的国家,这是没有异议的。但是,由于美利坚民族没有像中华民族那样的悠久历史,对这个民族的认识和界定就成为美国文化认识的关键所在,美国多元文化主义理论正是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同时也是这种认识发展的产物和结果。许多美国学者认为,从19世纪到20世纪中期,最有影响的美国民族关系形象和持久的特征就是把美国比喻为“熔炉”。在18世纪,自称为“美国农民”的法国移民H·圣约翰·德克雷弗柯(Hector St John de Crevecoeur)就提出了熔炉思想,他在1782年《一个美国农民的来信》中就使用了“熔化”(melted)这个词,认为美国是一个多民族的人在拥有了共同的思想、意识、观点、信念和忠诚以后形成了“一个新民族”,这种说法在19世纪得到广泛的认可。所以,德克雷弗柯应该是熔炉说的第一人,但他仅仅是使用了“熔化”而不是熔炉(注:Winthrop S.Hudson,Nationalism and Religion in America,Concepts of American Identity and Mission,Harper & Row,Publishers,New York 1970; Peter Kivisto,Multiculturalism in A Global Society,Blackwell Publishing Company,Oxford,USA,2002.) (P124—127,P46)。
一般认为,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是熔炉说的首创者,因为爱默生在1845年的日记中曾经写道:“我憎恨美国本土主义党(the Native American party)的狭隘,人是所有生物的综合体……就像在科林斯圣殿里的熔炉,把金、银和其他一些金属熔化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新的前所未有地昂贵的合金,叫做‘科林斯黄铜’(Corinthian Brass)[1](P932)(注:科林斯是古希腊一个城市的名字,当时,该城市以华丽的艺术装饰而著名,代表着该城市的奢侈和放荡。据说,有人在科林斯用金、银、铜合在一起冶炼出一种合金属的装饰品,价值连城。), 就是这样一个混合体在北美大陆上形成——它成为所有民族的避难所,爱尔兰人、德国人、瑞典人、波兰人、哥萨克人以及所有欧洲各个部落的人、非洲人、波利尼西亚人,将建构一个新种族、新宗教、新国家、新文学,就像从黑暗的中世纪的熔炉(The Smelting Pot of the Dark Ages)中冶炼出来的新欧洲一样具有活力。”但是, 爱默生所使用的是“Smelting pot”,而不是后来被广泛接受的“Melting Pot”[2](P253—254)。
正式明确地使用并在后来被广泛接受的“熔炉”(Melting Pot)这个词是从美国犹太作家伊斯雷尔·赞格威尔(Israel Zangwill)1908年的戏剧《熔炉》开始的。赞格威尔的戏剧《熔炉》描写了一个俄国移民在美国与一个英国移民的爱情故事,该剧中有这样的台词:“美国是上帝的熔炉(Melting Pot),来自欧洲各个种族在那里得到融合和改造,德国人、法国人、爱尔兰人和英格兰人、犹太人和俄国人统统融合在一起,这是上帝正在造就美国人。”可见,他认为,这就是美国民族中心和持久的神话,美国是来自世界各地的所有个人的共同圣地,他在那里能够不记怨恨,开始新的生活,并锻造一个自豪的、成就的、团结的新民族。赞格威尔的熔炉说之所以得到很多美国人的认同,不仅仅是因为这种观点符合当时美国反对移民浪潮的意愿,而且是因为赞格威尔本人是一个不被包括在当时美国WASP(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主流文化之内的人[3](P3)。
美利坚民族是一个由移民组成的新民族。一个新民族的形成必然意味着对原有各种成分的改造和重新塑造。所以,应该说把美国比喻为熔炉是最恰当不过的了。问题在于这个熔炉是如何冶炼外来移民的,那些移民又被溶化到何种程度。一般认为,移民被溶化的过程也就是被同化(assimilation)的过程。
所谓同化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说由“百分之百的美国人”去改变其他民族和种族移民的历史传统、文化特性和道德标准;另一方面说新移民要学会适应新文化、接受新思想,进而成为新民族中的成员。在同化理论家们看来,美国具有典型性。这种观点在芝加哥社会学学派(the Chicago School of Sociology)形成初期就已经提出来了。该学派的领袖人物罗伯特·帕克(Robert Park )曾经以提出一种“生态同化理论”而著名。他认为,当两个集团发现自己不得不相互面对的时候,不论这两个集团都是移民的还是只有一个是移民的,他们都必须走过这样一个人种关系的过程:第一阶段,接触(contact);第二阶段,冲突(conflict);第三阶段,适应(accommodation);第四阶段,同化(assimilation)。帕克认为,不论是欧洲工业地区的移民还是其他地方来的农业地区的移民,对美国来说,其作用都是一样的。那么同化是否仅仅意味着通婚呢?通婚就意味着种族之间的“合并”(amalgamation)。但帕克承认,种族合并在美国并没有发生。但是,同化可以不通过种族合并来完成,而是通过“文化适应”(acculturation)来完成的。这种适应有两个途径:一个是新移民适应美国WASP文化,另一个是二者之间进行语言交往和对话,这不仅是新移民转变的过程,同时也是主流社会接受他们的过程[4](P27—28)。但是,帕克提出的四阶段模式并没有在美国充分体现,否则,美国多元文化主义的问题就不存在了。
由于美国熔炉所冶炼出来的美国人“成色”有所不同,或者说外来移民在接受美国文化、进入美国民族殿堂的同时还或多或少地保留着原有民族国家的民族特色,于是,美国人成为带有各种不同文化特点和风俗习惯的人,美国是一个多元文化社会的说法也就有了自己的事实依据,熔炉说自然面临着挑战。据说,本文前面提到的第一个使用“熔化”这个词的H·圣约翰·德克雷弗柯在18世纪80 年代就已经看到了美国社会宗教信仰多元化的现象[5](P34)。美国思想界有影响的犹太民族的人物是著名哲学家霍勒斯·卡伦(Horace Kallen)在1915年写的“民主对熔炉”(Democracy Versus the Melting Pot)的论文中说明了自己对熔炉问题的看法,他在文中用“乐队”取代了赞格威尔的“熔炉”,他认为,美国文化来自美国马赛克中的各个不同部分,每一部分都有自己的作用,就像一个管弦乐队,它需要各种不同的声音才能演奏出好听的音乐[6](P157)。所以,包括中国学者在内的许多人都认为卡伦是多元文化主义的创始人。而后来人们在说明美国多元文化的时候用的不仅仅是乐队,还有马赛克、拼盘、万花筒等等。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正是来自全球各个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美国人在熔炉中得到溶化和锤炼并成为美利坚民族的成员,才使美利坚民族成其为民族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正是在熔炉中的美国人持有各种不同文化,才使美国成为一个多元文化社会。
二、美国多元文化主义理论的理论社会学认识
一般认为,理论社会学就是要探究一个社会的机构或体系,因而对社会起“诊断”作用。既然美国多元文化主义理论是对美国社会的“定位”,亦即诊断,对之进行理论社会学认识当然必要。
从主流文化出发,戈尔登·武德(Gordon Wood )把美国多元文化主义分为“软”和“硬”两种:前者认为,文化不但是多样化的,而且将继续确定某一个民族的特点,只要这个民族允许广泛的种族和人种的共同存在。霍勒斯·卡伦的文化多元论可以说就是软多元文化主义, 当今的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是劳伦斯·福克斯(Lawrence Fuchs)和米歇尔·沃尔泽(Michael Walzer);后者认为,美国的种族主义、征服论和帝国论已经使美国民族失去了自己的美德和优点,所以,这种多元文化主义不但谴责那种简单地把人种的、男性的、资产阶级的、或异性的决定思想作为同化战略,而且还拒绝承认这种选择会拯救这个民族并实现公民民族主义的承诺。他们甚至希望看到美国民族凋敝、削弱,最后崩溃。这种理论观点在20世纪60年代的时候曾经成为黑人人权运动和新左派运动反对美国文化压迫、统治和帝国主义的思想基础[5](P349—352)。很明显,所谓软多元文化主义是把美国定位为各种不同肤色、不同种族、不同文化传统的人所组成的多元社会;而硬多元文化主义是把美国社会的多元化仅仅定位为白人与黑人关系的社会。显然,前一种说法更为客观。
从文化矛盾与冲突出发,内森·格莱泽尔(Nathan Glazer )着重分析了美国多元文化主义的实在性,并承认多元化社会是美国人所面对的现实,是必须正视和认真对待的,所以他说:“现在,我们都是多元文化主义者。”他认为,美国多元文化主义有三种:一种为温和的多元文化主义(Moderates multiculturalism),主要强调美国主流文化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压迫;第二种是在“战斗的多元文化主义”(Militant multiculturalism )推动下赞同“转变的多元文化主义”(Transformative multiculturalism),这种多元文化主义认为, 必须重塑由美国占支配地位的人种和种族所构成的全部历史和文化;第三种是战斗的或转变的多元文化主义所反对的“添加的多元文化主义”(Additive multiculturalism)[7](P10—11)。这种多元文化主义认识是从横切面上考虑美国社会,是对美国主流文化的抨击,是从人种、种族、性别、民族等多方面考虑美国社会的构成。这是当前研究美国多元社会的主要趋势。
从移民特点和原因的差别出发,皮特·基维斯托(Peter Kivisto)认为, 欧洲移民是自愿来到美国的,所以,他们融入美国文化并不是问题。而对于其他民族则完全不同:土著印第安人是被征服的,非洲黑人是被当做奴隶卖到北美的,而来自亚洲的移民多数也是被迫离开母国的。所以,对这些人来说,被歧视的命运使他们成为“强迫性的多元主义”(coercive pluralism)。印第安人可称为“抢夺性多元主义”(Predatory pluralism), 因为欧洲移民从印第安人手中夺取了生存土地并杀害了绝大部分印第安人;来自非洲的黑人面临的是“等级多元主义”(Caste pluralism),所谓等级多元主义包含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说, 长期以来美国黑人的地位并没有完全改善,歧视黑人的现象和理论依然存在;另一方面是黑人本身出现了等级分化,即黑人的贫富分化越来越明显;来自墨西哥等拉丁美洲国家和中国等亚洲国家的移民则被称为“寄居者多元主义”(Sojourner pluralism),因为亚洲和拉丁美洲移民既不是土生土长的,也不是自愿来的,而是由于某种特定的原因(如经济贫困、政治迫害等)被迫来的,带有旅居或寄居的特点[4](P50—57)。
从美国多元文化主义本身的多元性出发,J·L·金柴罗(Joe L.Kincheloe)和舍利·R·斯泰因伯格(Shirley R.Steinberg)认为,多元文化主义可以分为这样五种:
1.“保守多元文化主义”(Conservative Multiculturalism)。或者称之为“单一文化主义”(Monoculturalism),该理论相信西方父权制式文化的优越,鼓吹把西方世俗法规作为全球文明的标准,认为多元文化主义是西方社会的敌人,穷人和非白人家庭的孩子们是失落文化的产物,试图把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同化到西方中产阶级或上等中产阶级的标准当中去。
2.自由多元文化主义(Liberal Multiculturalism)。这种理论认为来自于不同种族、不同阶级和不同性别集团的任何个人都拥有天然的平等权利和共同的人类品德,在多样化社会中,不平等是缺乏机会的结果,也就是说,应该允许不同的人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平等竞争,个人所面临的问题不是社会结构多样化带来的,而是不同社会背景所产生的,在世界上只有一个人种,那就是人类这个人种,他们赞同保守的多元文化主义的同化目标。
3.多元论者多元文化主义(Pluralist Multiculturalism)。该理论更注重人种、阶级和性别的差别而不是其共性,是多元文化主义的主流。
4.本质主义者左派多元文化主义(Left-essentialist Multiculturalism)。该理论认为,种族、阶级和性别就是不可改变的所有权,即本质、集团及其成员是本质的晴雨表,因此注重现实,特别是他们自己的种族集团的现实性问题。
5.批评的多元文化主义(Critical Multiculturalism)。 这种批评理论源于20世纪20年代产生的法兰克福批评理论学派,注重对权力和统治问题的分析批判,特别注重统治是如何发生的,寻求一种自我意识作为社会行为[8](P3—26,P3—5)。
很明显,这种分析是从全球角度而不是美国角度出发的,是从否定而不是赞扬多元文化主义的角度出发的。如果按照这种分析看美国社会,来自欧洲的各个种族(即白人)是西方文化的代表,是现实美国多元文化社会的主流,各种多元的要求代表了各个不同集团的利益,美国社会结构(即种族结构、阶级结构和性别结构)的多元化问题的解决要依靠各个集团的自我意识来完成。
从对移民的排斥与反排斥角度出发,美籍华人学者毕洪兴(Bill Ong Hing )认为,多元文化主义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与美国当代两种长久以来就存在的重要思潮密不可分:一个是“本土主义”(Nativism),另一个是“分离主义”(Separatism)。他认为,本土主义的排外思想在美国可以说根深蒂固,反对外来移民的思潮从来没有停息。所谓分离主义,主要包括这样两种思想:一个是从意识和政治观点出发的分离主义,另一个是从社会出发的分离主义。前者主要是对严重的反对某些阶级和集团的社会制度不满或愤恨,因而要求自助和自决;后者主要是希望自己居住的语言和文化环境能够与自己相一致,使自己感觉舒服,许多人希望保持自己和后代的文化特质,使自己不受占统治地位的文化的威胁。所以,分离主义是对美国种族主义的一种反对和反抗,因而主要是有色人种,包括黑人、黄种人和讲西班牙语的移民[9](P28,147—148)。
三、美国多元文化主义理论的应用社会学认识
如果说理论社会学是对社会的诊断,那么应用社会学就是要对经过理论诊断后的社会问题进行“治疗”。既然多数美国人都已经认识到美国确是一个多元社会,既然多元文化主义理论已经为多数美国人所接受,如何解决美国多元社会所面临的问题就成为多元文化主义的主要目标。
多元化给美国带来的第一个重大社会忧虑是美国这个民族还能不能像过去那样存在下去,或者说,美国还能不能保持白人主体的社会,甚至有人说,再这样下去,美国的边界将被打开,所有想来美国的人都可以来。现在不是保持旧有传统的问题,而是如何接受各种各样的移民文化的问题[10]。反对多元文化主义论的人还担心,如果说多元文化主义是对的,那么就证明美国以前的教育,甚至以前美国的所有公众生活是失败的和错误的。忧虑并不能解决问题,在应用社会学中,为社会问题的解决开出药方才是学者的目标。所以,更多的美国志士仁人不但承认现实,而且在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例如,内森·格莱泽尔认为,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多元文化主义不是要求分裂,而是要求被包括(inclusion)在美国文化之内。 他说“现在我们都是多元文化主义者”的意思是:“现在我们都接受了要更多地重视少数民族和妇女在美国历史中的作用,在学校的社会研究和文学教学中要更加注意。因为,你不高兴接受的绝不是可以避免的。”[7](P12—14,160) C·F·斯塔克拉夫(Carl F.Starkloff,S.J.)认为,通过对美国历史的考察,宁愿美国主流文化失败也要欢迎和强调美国文化应该拥有多样性,也就是说,美国现在还在坚持用“熔炉”去同化外国人的做法,这些所谓的外国人竟然包括早就在美国大陆的印第安人。他认为,美国文化的发展唯一道路就是要承认多元化[11](P15,7)。拉里·L·奈劳尔(Larry L.Naylor)认为,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不面临着文化多样化的问题,因为民族国家都是由各种不同文化集团组成的,各种不同文化集团是带着自己特有的文化被合在一起的,历史表明,他们如果想过于固守自己的民族文化,就只能作为边缘而存在,美国文化就像几何图形,是有多线条组成的各种图形构成的。如果说某些人在美国这个新环境中被同化了,这确实是有的,但熔炉从来没有实现把美国所有的人都同化的目标。例如,印第安人和黑人固有的文化至今仍然存在和发展着。如果说熔炉真的发挥了作用,那么它最大的作用就是使新来的与旧有的融合在一起,形成了诸如墨西哥美国人、日本美国人或爱尔兰美国人等等新的文化[12](P24,37,44—45)。
查理·泰勒(Charles Taylor)把对美国多元文化主义问题的认识称为“承认政治”。他认为,当代政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要求得到“承认”(Recognition),它代表了少数民族,或者说是“从属者集团”(subaltern groups)的利益,一般称之为多元文化主义。承认是与认同(identity)紧密相连的,其中包括对女权、黑人人权的要求等等。现代社会中,对认同与承认问题的了解要从两个问题出发:一个是社会等级制度垮台是建立在人们要求尊敬(honor)基础之上的, 自古以来尊敬就是与不平等相关的。同时,现代的观念发展为人类尊严(dignity),这是世界主义和平等主义的要求。现在的问题是,我们不但要承认其他文化的平等地位并允许它们的存在,还要承认它们的价值存在[13](P25—75)。
四、美国多元文化主义理论的人种学和种族学认识
对人种(Race)的考察可以从两个不同的视角出发:一个是生物的视角,亦即考察人的生理特征和差别;另一个是文化的视角,亦即考察人的传统和习俗的不同。现代美国人通常认为,人种这个词的理解主要在于下面四个要素:第一,人是分成不同的种的,这是绝对重要的;第二,不同的人种的区分是基于生理上的差别;第三,人种的差别是祖传的并相对不变的;第四,人种是很容易区分的[14](P13—14)。
在美国人看来,人种(Race)是一个确定的社会范畴,通常是指拥有某种特定的生理、文化等特征的群体。人种是美国的一种社会结构,是以“皮肤颜色”为区别的、以生理特征为依据的概念,也包括语言、宗教、文化活动等等。当前,绝大多数人类学家认为,按照不同生理特征,人种可以分为三种:高加索人种或印欧人种(Caucasoid or Indo-European)、蒙古利亚人种(Mongoloid)和黑人人种(Negroid)。但这种传统的分类法并没有把全部人类都包括在内,因为从不同的民族、宗教、部落、语言和地区看,在这三个人种内部还有很大的区别。所以,美国在人口统计中在人种这个问题上总是不确定的,美国人一般也不问一个人的种族出身,填任何表格时都没有“民族”的内容,即不要加以区别[15](P47)。
在美国人看来,种族(ethnicity)是一个不确定的社会范畴, 这个概念是从20世纪中后期才开始流行的。种族可以用来描绘某一个种族文化的内容,包括语言、宗教、社会礼仪和其他行为方式,种族集团独特的物质产品也可以限定一个种族的文化,所以,种族产品成为哪些人是哪个种族集团的成员或谁属于哪一种文化的象征。通常,种族总是与“集团”(group)连在一起使用,种族集团是指一些人有共同语言、习惯和生活传统。这是在复杂的社会中人们相互区别的一种标志,当某些人从一个集团来到另一个集团并接受和适应了那里的习俗和传统,就自然成为那个种族集团中的成员。所以,在美国人看来,种族是多样化的,是容易改变的,而人种则是不可改变的[15](P49)。《哈佛美国种族集团百科全书》认为, 种族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现象,该书所涉及的种族具有14个特点,其中包括地理起源,语言或方言特征,宗教信仰特征,文学、民俗、音乐、饮食特征, 居住和工作方式等等[16](P869)。
美国学者对种族与人种之间是否有区别的问题存在不同观点,有学者认为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例如,迈克尔·奥米(Michael Omi )和哈武德·维南特(Howard Winant)在《美国种族的形成》(Racial Form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一书中对欧洲血统的移民用的是“种族”(ethnicity), 而对非洲裔、土著印第安人、拉丁美洲裔和亚洲裔的美国人则用的是“人种”(race)。他们认为,人种是社会现实,是不可改变的,而种族是比较容易改变的。自愿到美国的移民与奴隶贸易和殖民征服的牺牲品是完全不同的,因为二者有着完全不同的历史经历,所以,种族与人种是有区别的。另一个学者爱达尔多·保尼拉·西尔瓦(Eduardo Bonilla Silva)认为,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殖民征服的牺牲品是从15—16世纪就存在了,而种族则是在民族国家出现后在18世纪才有的,所以,人种问题主要涉及权利问题,而种族则不存在这个问题。也有的美国学者认为,虽然种族与人种之间存在区别,因为不同的种族集团可以拥有相同的起源,拥有共同的历史经历和认同特征,而不同的人种集团却存在着身体和生物的差别。但是,种族与人种两个概念之间有很大的重合之处,因为所有的人种集团都是由一定的具有种族集团特征的人组成的,同时,种族集团也具有身体差别。还有学者认为,种族是一个大的概念,人种属于种族概念中的“子概念”。或者说,种族是一个基本概念,而人种可以是种族内的一个特征[4](P29—30)。
显然,复杂的美国人种关系和种族关系是认识和了解美国多元文化主义的钥匙。我们说美国是一个多元社会,首先是因为美国是一个多人种,多种族的国度;美国多元文化主义理论之所以盛行,首先是因为多人种、多种族的历史早已成为美国社会长期不得安宁的重要根源,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证实这个现实:多人种,多种族平等、共存。从殖民地时代印第安人反对欧洲殖民者入侵的反抗到内战前美国人民反对黑人奴隶制压迫的斗争,从20世纪60年代以后的黑人人权运动到近年来有色人种争取移民权利的努力,都反映美国人种关系的严重性和历史性;从18世纪白人本土主义的排外运动到20世纪反对移民的浪潮,从19世纪欧洲天主教移民的抗争到20世纪犹太人移民的崛起,都反映了美国种族关系的演变和多元文化社会形成的历史轨迹。本文不是专门研究美国人种和种族问题历史的,但从人种学和种族学视角看美国多元文化主义理论无论如何都不会过分。
五、美国多元文化主义理论的宗教学认识
一般认为,美国多元文化主义问题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宗教多元化。这首先是因为美国的主流宗教不是单一的,而是由基督新教、天主教、犹太教构成的所谓“三位一体”的主流宗教,同时,这三大主流宗教中还包括无数的教派(denomination)、宗派(sect)和歪门邪道派别(cult)。在基督教范围内,美国各地时常出现类似摩门教这样的新兴宗教,有的存在时间长,有的则很快消失。在基督教范围外,伊斯兰教、佛教、印度教、道教、锡克教、神道教、儒教等亚洲国家移民信仰的宗教也在美国落地生根。土著印第安人的宗教信仰更是多种多样。这些新兴宗教、亚洲宗教和印第安人宗教被称为边缘宗教。至于天堂之门、大卫派等邪教(cult)小集团则无奇不有,随时随地都有可能产生一个新的派别。有关美国宗教多元化的论著不计其数。例如,仅在保罗·J·韦伯(Paul L.Weber)和兰迪斯·W·约翰逊(W.Landis Jones)所编的《美国宗教利益集团》一书中,就列出了120个宗教利益集团[17];在詹姆斯·R·莱维斯(James R.Lewis)所编的《美国邪教参考手册》中列出的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邪教活动就有425个[18](P184)。
查理·H·里皮(Charles H.Lippy)认为,美国宗教多元化的现象由来已久,在殖民地时代,新英格兰清教徒成为北美新教的代表,但在弗吉尼亚等南方地区的圣公会的势力也不可小视。此外,马里兰的天主教、宾西法尼亚以威廉·佩恩为代表的贵格派、纽约的荷兰改革派、新泽西的路德派、南卡罗莱纳的犹太教等等,已经形成了宗教多元化的态势。所以,尽管新教主流持续到20世纪,但多元化的宗教已成事实,这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做出宗教信仰自由和不确立国教的根本原因。19世纪大移民浪潮以后,美国宗教大运河的形势发生变化,主要是天主教和犹太教人数和势力的增加威胁了传统新教主流,同时,犹他摩门教等边缘宗教的出现、在西海岸加利福尼亚的中国移民及其特殊的宗教信仰、土著印第安人固守自己的信仰等等,都使美国宗教多元化面临新形势。最后,正如维尔·赫伯格(Will Herberg)在1955年所说的形成了“新教、天主教、犹太教三位一体熔炉”(Protestant -Catholic-Jew Triple MeltingPot)[5](P44)。同时, 其他边缘宗教也在不断发展当中。在20世纪结束的时候,美国宗教多元化已经不仅仅是数量的增加,几乎世界上所有的宗教组织都可以在美国找到安家之处。美国虽然实行政教分离政策,但20世纪以来美国人越来越不相信政教分离意味着宗教与国家世俗生活的分离,所以,宗教组织参与国家社会生活早已经成为美国社会和宗教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宗教多元化的重要的新表现。宗教组织从20世纪初就开始进入公共领域,到20世纪末,“基督教联盟”等宗教组织在美国政治生活当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宗教组织还积极参加判断法院判定有关宗教案例合法性的活动以保护宗教组织的权益,教会人员以个人或宗教组织的名义参与支持或反对政府某项政策的活动更十分普遍,在反种族歧视斗争中,不但有许多黑人和白人教会人员成为运动领导人,同时也有许多最积极的反对人权运动的教会人员。黑人人权运动的著名领导人小马丁·路德·金就是一个牧师[19](P3—4,162)。
美国人对宗教的总体认识可以赫伯格提出的主流宗教的说法为界分成三个阶段:1955年以前,主要是基督新教主流占统治地位;1955年以后,信仰上帝的宗教占统治地位;80年代以来,宗教多元化的事实得到多数人的认可。R·劳伦斯·莫尔(Laurens Mor)在80年代初首先提出了“边缘宗教”(edges)的问题,对美国宗教史写作的一些权威提出挑战,用广泛的、生动的边缘宗教的概念展现了天主教、犹太教、摩门教、基要派、黑人宗教以及其他更小的教派等边缘宗教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的社会情况,他认为,这些宗教也与主流新教一样给美国宗教注入活力,所以,任何想了解美国宗教的人如果不注意研究边缘宗教都将是一种祸患[20](PXI)。莫尔的研究是美国宗教史的转折点,使美国宗教研究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许多美国学者认为,美国宗教从来都是多样化和多元化的,在主流宗教之外,还有许多“边缘”宗教或教派存在,它们是美国宗教生活的重要的、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把边缘宗教排除在美国宗教史之外是荒唐的[21](P3)。
多元化和多样化最初是用来描绘美国基督教各个不同派别的。20世纪以后,美国三大主流宗教内部都出现了许多新教派。土著印第安人保留下来自己的几百种传统宗教,其他人种的宗教信仰也不断发展,例如,亚洲移民带来的印度教、佛教、道教、锡克教、伊斯兰教、儒教等等,都在美国扎根[5](P57)。因此,美国宗教多元化问题引起了各界的重视。
六、美国多元文化主义理论的语言学和教育学认识
美国的多元文化教育出现在20世纪60—70年代,但其定义有很大的差别:在教育学、人类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不同的学科领域,人们更多的是讨论教育这个词汇的定义;学校授权代表和职业组织所关心的是教师教什么和学生学什么;而教师和教育工作的实际操作者们则注重多元文化教育中的实际问题。在《多元文化:上下文、过程和内容之间的关联问题教师导读》一书1989年第一版中,作者曾用了两个经典定义:第一,多元文化教育就是承认美国政治、社会和经济现实,在这种现实中,个人希望文化多样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第二,多元文化教育反映了文化、人种、性别、种族、宗教、社会经济状况和教育过程的特殊性。但在该书2001年的第二版中,作者重新把多元文化教育定义为:第一,多元文化教育是关于学生的学问,包括种族、性别、阶级、语言、宗教和各种特殊个人和文化群体的特殊影响,使每一个学生特有的知识、才能和天赋都能得到充分发挥,使学生成为多元的、相互关联的、多种文化和语言背景下的社会的公民;第二,多元文化教育是关于教师的学问,它同样包括种族、性别、阶级、语言、宗教和各种特殊个人和文化群体的特殊影响,确定了教师作为个人能够和可能对学生的人生产生不同的影响,它是关于教师作为职业领域内一个成员对所有学生都平等相待的理想应该负责的学问;第三,多元文化教育是关于教育改革意义的学问,它包括复杂的文化、政治、社会、经济现实,因为它会广泛地、系统地影响到在学校和教室中发生的所有一切事情。它是关于教育企业的各个方面,包括其过程和内容的学问,多元文化教育注重实践,寻求对那些在教育实践中被否定的东西的补救措施,它是要建立教育机制,这种机制为教师教书和学生学习都能提供良好的环境,从而反映教育的平等。在该书中,作者分别说明了教师应该怎样了解不同文化背景的学生、学校教育与家庭、邻居和社区的关系,学校和班级的秩序和状况,教科书和相关教育资料如何考虑多元文化现实的问题,多元文化课程的设置,教师如何用多元文化的视角进行教学等问题[22](P5—6)。
但是,最近这些年来,多数学生家长仅仅是字面上理解多元文化教育。有学者在1994年总结说,多元文化主义的要求有很多,有的强调讲述文化差别以便使各种不同集团的孩子逐渐进入主流社会,有的要求帮助来自各种不同集团的孩子友好相处,或者讲述特殊集团的文化以推动多元主义,还有的寻求文化多元主义和社会平等,最积极的是寻求使学生推动文化多样化和对结构不平等提出挑战[23](P51—52)。
教育是一个国家存在和发展的精神命脉,一个民族的传统、意识形态和主流文化都是通过教育灌输给后代的。美国主流文化的拥护者正是依靠文字读写能力提高的项目安排来达到把学生同化到美国熔炉文化当中去的[24](P130)。所以,多元文化主义教育问题是对赞同主流文化者的挑战,有人认为,赞同主流文化就等于是赞同白人至上主义、资本主义和家长制社会,而支持种族主义的思想就是来自于犹太——基督传统。维护主流文化的经典人物E·D·赫斯奇(Hirsch E.D)向来认为,美国应该是一个白人、男人欧洲中心文化传统的社会,对于多样化,他的态度是用“排除一切”的格言来说话。他认为,鼓励多元文化主义是与我们的传统相矛盾的,是极其不现实的,因为那样就意味着我们所有的人首先都必须操自己本民族的语言和文化来行事[25](P93—96)。有学者认为,多元文化主义在教育问题上的观点包括:反种族主义、所有学生都重要、课程全面、社会正义教育、结构主义进步和批评式教学等。还有学者认为,美国的多元社会现实要求负责任的文化教学把多样文化带进课堂并教给学生,尽管现在美国学校的课堂上文化、人种和种族多样化的内容不断增加,但在教师教育中仍然在延续十年前的教学方式,使未来的教师认为自己将来所教授的学生将来自双亲父母高素质的、有成就的白人中产阶级家庭。他们认为,如果要满足所有学生们的需要,就应该在教师教育项目中包括多元文化主义的内容,这既是一个道德责任问题,也是一个种族责任问题。土著印第安人仍然是最少受教育的美国少数民族之一,只有6%的土著印第安人有高等教育学位,而白人的高等教育学位比例是23%,黑人是12%,西班牙裔人为7%。印第安人大学学生人数少,印第安人教师更少。针对欧洲中心和白人中心的理论,美国黑人甚至提出了“非洲中心”的主张,那就是要在美国的学校中教授黑人学生非洲文化,目的是一方面要建立这些黑人后代的自信心,另一方面要使他们以非洲文化的方式进行思考[26](P304,542)。
七、美国多元文化主义理论的性别学说认识
近年来,在美国学术界中有关性别(Gender)的研究十分流行。这一方面是因为女权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另一方面是同性恋问题越来越突出。这样,性别问题成为美国多元文化主义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性别学说虽说还没有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但作为人类学中的一个分支,这个领域已经成为美国多元社会所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
一般认为,美国女权运动始于1848年7月9日,那一天,有大约300多妇女和男人集聚在纽约“塞内加尔瀑布循道教堂”(Methodist Church in Seneca Falls)反对妇女在法律、经济和社会上处于从属地位,会议是由美国历史上著名的妇女运动活动家伊丽莎白·C·斯坦顿(Elizabeth nee CADY Stanton)和鲁克莱提亚·默特(Lucretia nee COFIN Mott)领导的。会议用美国独立宣言的方式发表了宣言,做出了决议。从那次会议以后,除了1857年以外,1850—1860年间,美国每年都要举行一次这样的会议。内战对美国妇女运动推动很大,有许多妇女参加要求废除黑人奴隶制度的斗争,1866年,斯坦顿和默特等人成立了“美国权利平等协会”(the American Equal Rights Association), 把美国的妇女运动与黑人解放运动联系在一起。该组织的第一次政治斗争是反对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中的某些词汇,强烈反对把“男人”(male)这个词加在宪法中,后来在宪法第十五条修正案中她们继续斗争,但两次都没有成功,美国权利平等协会也解体。后来,斯坦顿和默特等人又组织了“全国妇女选举权协会”(the National Women's SuffrageAssociation),后来改名为“美国全国妇女选举权协会”(the National American Women's Suffrage Association)。19世纪70年代以后,她们把斗争目标转移到争取选举权问题上来。但是,妇女选举权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从1870—1910年,美国33个州共举行了480次斗争,只有两次取得成功(克拉拉多州和爱达菏州)。1913年,在威尔逊总统就职演说前夕,刚刚被任命的美国全国妇女选举权协会大会委员会领导人、年轻妇女艾丽斯·保罗(Alice Paul)和鲁西·博恩斯(Lucy Burns)领导5000妇女进行了选举权示威游行,后来又举行了签名活动,有20万人响应。1920年11月,美国妇女终于赢得了选举权。1890—1930年间,美国妇女还就戒酒、反对私刑、劳工立法等问题进行了各种不同形式的斗争。1932年,美国新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史无前例地任命了第一位妇女作为联邦政府的官员。此后,妇女在民主党和共产党中都有领导人。二战以后,美国妇女参加保护自己权利和命运的斗争范围更大、斗争形式更多[27](P1—3)。
性别问题所涉及的另一个重大问题就是同性恋(Homosexuality)。在英语中,男性同性恋者被称为Gay,女性同性恋者被称为Lesbian。人们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同性恋是否合法、是否应该得到社会的认可的问题。
20世纪以来,同性恋成为美国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要不要承认同性恋的合法性不但是一个性别权利的问题,更成为一个道德问题,一个文化认识和种族平等的问题,因为同性恋者认为他们是一种“少数民族”。阿尔佛莱德·C·金赛(Alfred C.Kinsey)在1948年对白人性生活的研究结果震撼了美国全国:37%的人在成年性高潮到来之前至少有一次同性性生活经历;另有13%的人有幻想同性恋经历;只有4%的人完全没有同性恋经历,还有5%的人连异性恋也没有;余下的40%的人中,有一半有同性恋经历,另一半有异性恋经历[28](P650—651)。而根据1985年盖洛普人口统计的一个数据,只有1/5的美国人与同性恋者有交往。 同性恋者不但需要个人之间的交往,更需要社会的认可,但传统的社会观念却歧视同性恋者。根据“全国男女同性恋被强暴协会”(the National Gay and Lesbian Task Force)1984年的研究,90%的男女同性恋者以某种形式在自己性别基础上受骗;1/5以上的男同性恋者和将近1/10的女同性恋者受到攻击或殴打;25%的男同性恋者受到杂物攻击;1/3被追猎;1/3遭到性折磨;14%被侮辱。还有将同性恋者打死的事件发生。一个黑人女学者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说明美国性别问题的存在,她认为,性别歧视与种族歧视、阶级歧视一样重要,但性别歧视却有自己的特殊的社会联系性:在个人私生活中的家庭、在社会公共事业中都存在,特别是在家庭中尤为突出[29](P517—521)。当前,美国同性恋者人数在增加,他们也不再受到从前那样的歧视,2003年9月,美国安立甘教会甚至任命了同性恋者作为主教。作为美国多元社会的一个侧面,性别歧视与平等的问题不但使这个领域成为人类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是美国和世界其他国家已经或将要面临的重要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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