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论文_巴信妞

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论文_巴信妞

巴信妞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崇文中学 265500

中图分类号:G62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ISSN1001-2982 (2019)05-186-01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如何从青少年抓起,从学校抓起,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在学校的教学和管理中,是学校每一位老师值得注意的大事,特别是抓好学校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2014年12月,中央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是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指导纲领,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带头人和推动者,我校借助各项公民教育实践活动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到底公民教育实践活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何关系?

一、公民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

公民教育实践活动是素质教育园地中一朵奇葩,是新时期德育工作中的一大亮点,也将成为课程改革工作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公民教育实践活动可以更好地提高学生爱祖国、爱他人、守法、履行公民义务、学会学习、责任担当,有效开发学生的道德潜能和多元智能,奠定了学生健康融入社会的坚实基础。特别是在当前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中,这种体验式的公民教育实践活动更好地培养学生“家国情怀、社会责任、法治信仰、做有责任的人”,将“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自觉行为,促进了学生“爱祖国,爱他人,诚实守信,文明友善,做有责任的人”。

二、公民教育实践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容的关系

1、家国情怀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富强、和谐、民主。

“家国情怀”,是一个人对自己国家和人民所表现出来的深情大爱,是对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所展现出来的理想追求,是对自己国家一种高度认同感和归属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中华民族同样属于一个伟大的、不可替代的族群。凝聚我们这个历久弥新的伟大国度的精神资源之一,同样是那永不衰竭的家国情怀。

我校主要通过挖掘中国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思想精髓,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德育实践活动,要让学生了解这些传统节日的由来、节日的风俗习惯及其象征意义,让学生深切感受到中华民俗文化的魅力,让他们感受到我国的富强,社会的自由、和谐,用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民族精神哺育他们家国情怀。

例如:我们可以结合清明节指导学生收集古人描述清明时节的诗词,收集阅读革命先烈为国捐躯的历史故事,了解中国人民千百年来每逢清明节怀念先人、纪念先烈的传统习俗;结合元宵节组织学生猜灯谜、创作灯谜;结合中秋节感悟人们“每逢佳节倍思亲”的浓浓乡情……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他人的民族情怀,让学生深切感受到中华民俗文化的魅力,让他们感受到我国的富强,社会的自由、和谐,用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民族精神哺育他们家国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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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责任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友善、敬业、文明、

社会责任:重点是自尊自律,文明礼貌,诚信友善,宽和待人;孝亲敬长,有感恩之心;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敬业奉献,具有团队意识和互助精神;能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对自我和他人负责。

良好的公民社会责任意识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前提。社会责任渗透于公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每一个社会公民时时刻刻都面临着社会责任的考验和挑战。就社会责任本身来说,公民承担社会责任的多少,与一个人的人生价值的成就大小存在正相关关系。公民承担社会责任越多,其人生价值的成就越大。一个公民踊跃承担社会责任的社会,一个具备良好公民社会责任意识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和谐健康运转的社会。在社会价值冲突日渐突出的当下,公民社会责任意识的培育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重要。我们要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我们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让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这要求民众具有较强的道德责任、健康的思想情操、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及远大的理想抱负等。公民社会责任意识是每个公民作为一种社会存在所特有的品质特征。社会经济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物质基础,作为社会意识范畴内的公民社会责任意识的培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因此,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只有通过对每一位公民社会责任意识的培育,促使其正确认识自己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应负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正确地认识社会道德生活的规律和原则,理智地选择自己的行为和生活道路,从而发挥道德的认识、教育与协调功能,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持。

我校在公民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一直注重学生的社会责任的培养,让学生学会责任担当。

3、法治信仰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正、法治、自由、平等

法治信仰。重点是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明辨是非,具有规则与法治意识;依法律己、依法行事、依法维权;崇尚自由平等,坚持公平正义等。

法治不仅是国家的治理方式,也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公民要追求自由与平等,离不开法制的保障。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就是要改变传统的“人情”、人治社会思维,改变用权力命令、长官意志治理社会、管理国家的做法,引导人民群众达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共识,将法的价值追求浸润于民众内心,使人民群众认同法的精神,理解法的规则,从而理性平和地表达诉求。这一切都与学生息息相关。一方面,学生要实现自己的人生追求,离不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它是维护个人权益与实现理想的“护身符”;另一方面,学生是否懂法、守法,能否以法治思维推动社会进步,影响着法治社会的前景。

法治不是立在广场上的雕塑,也不是摆在书架上的花瓶。只有被信仰,法律才会有尊严、权威和生命力。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英国法哲学家哈特也说过,有效的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不是人民一般地服从法律,而是他们感到有义务服从法律。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小到文明行走,大到依法治国,法治的根基在于公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力量源于公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对法治持有一种“内在观点”,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遵守法律和捍卫法律,才会持续自觉、自愿地执行法律,把依法办事当成自己的日常习惯。

由此可见,公民教育实践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密切相联的,息息相关的。在今后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中,我们将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使学生产生共鸣、强化认同、付诸行动,充分发挥校内外的协同,整合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力量,互动互促,相互渗透,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整体合力。

论文作者:巴信妞

论文发表刊物:《中小学教育》2019年5月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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