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183爱情#183诗意语境狄金森超越人格三部曲_宗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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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莉·迪金森(Enily Elizabeth Dickinson,1830-1886)生前默默无闻,死后三十年才被以庞德为代表的意象派诗人奉为先驱;死后七十年,她的1775首诗篇与片断,以三卷诗集的形式问世。至此,她作为美国文学“有独创性贡献的大诗人”的地位才得以确立。她的诗歌不仅成为美国文学的家珍,也成为世界文学的瑰宝。要认识美国文学不仅要了解惠特曼,还必须研究与他齐名的迪金森。于是,神奇的艾米莉·迪金森便成了美国文学评论界竞相探究的课题。笔者认为,宗教、恋情、诗境便构成了她超越人格的三大奥秘。

一、宗教与虔诚

迪金森降生于马萨诸塞州的艾默斯特小镇。这里卡尔文教传统悠久,但是许多宗教派别同时并存。“公理教会”兴盛流行,崇尚“每日祈祷,全家礼拜日两次去教堂做弥撒,还要常诵《圣经》”。①小镇上的“福音主义”清教则强调信仰基督就可以得救,而宗教仪式的繁文缛节并非重要。此外,附近的哈佛镇流行“唯一神教派主义”,尤其是哈佛大学的科学、学术不断发展,民主自由思想不免渗透到艾默斯特小镇。在小镇上复杂的意识形态中,“清教”是主旋律。尽管迪金森家庭宗教传统很深,一家五口有四人笃信宗教,而她绝不是一位盲目的宗教信仰者。迪金森曾就读于艾默斯特学校和芒特霍利约克学院,那里虽然有浓厚的宗教气氛,但绝不迫使学生去皈依宗教,而且芒特霍利约克学院的创始人兼校长莱昂女士是一位有新时代精神的人。这样浓厚的宗教气氛和充满矛盾的环境必然在善于沉思冥想的艾米莉身上有所反映。路易斯·鲍根(Louise Bogan)认为“艾米莉·迪金森身上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异教精神。”②在给校友埃比尔·茹特的信中,艾米莉写道,“可以说在我感到找到了我的主的片刻,我的心才最宁静。但是不久,我就把清晨的祷告忘得一干二净。也可以说,主有点让人讨厌。我的旧习惯就又一个接一个地回来了,我比以往更不喜欢宗教了。”③显然,迪金森曾一时在宗教的冥想中得到慰藉,但不久就淡漠了,而且比以前更无所谓。因此,她“迟迟没有成为天主教徒。”④她这种犹豫徬徨的心境使她无法肯定自己是为俗世生存,还是为死后成为“选民”住到“天堂”去而努力。在另一封信中她写道:“我是一个好徬徨的人,一个很糟的人,所以我逃避,犹豫不定,想想停停,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干活。为这个简单的世界,这肯定不对;为上天堂,那就更肯定不对了。”⑤在1852年2月,迪金森写信告诉嫂嫂苏说:“除了我,他们还都到那所常集会的地点(教堂)去,去听那个布道的老生常谈。”⑥这表明她开始不再去教堂了,而在给阿比雅的另一封信中,则更明确地申明了自己不皈依宗教的态度,她写道:“叛逆的只有我一个人。”⑦

迪金森从宗教的慰籍到徬徨犹豫,最后到弃绝皈依宗教的过程,除了当时当代和环境的外在因素起作用以外,主要是她的心灵对审美追求所致。约翰逊在给她作传时写道:“她对自己的终点全然无知,不过,她有意跟随自己的精神和灵魂漫游。”⑧显然,她的灵魂意识中的“怀疑”的下意识同她那些从传统那儿秉承下来的教条不停地斗争。约翰逊还写道:“她无法真地接受选民去天堂,原罪去地狱的信条。”⑨

迪金林曾经企图接受宗教信仰,但终抵不住下意识对“真”和“美”追求的本能力量。她“蔑视成规,因为她觉得那会导致道德的沦丧;她抗拒教条,尽管她出生在基督教之家。”⑩她家五口人有四人笃信宗教,她却放弃皈依宗教。韦尔伯认为:“正是此举使她向她最终所成为的那样的诗人迈出了第一步。”(11)这样做使她得以保持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对更广袤的宇宙进行憧憬的可能。正如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所说:“他(马丁路德)破除了对权威的信仰,却恢复了信仰的权威。”迪金森的信仰是对真和美的信仰,她的追求是对艺术境界的追求。在她看来,所谓的“真”也只是艺术的真实,是诗人自己所创造的境界的真实,因为“真美合一,互为兄弟。”(12)这也就是说,宗教的“失落境遇”使她趋于内向,进而,因袭下来的宗教传统同她的“怀疑”本能相持相斗,而怀疑的结果使她转向对诗歌的“真”和“美”的统一的诗境的追求,而对这一境界的追求终于使她终身“弃绝”宗教,超越当时的宗教时尚、风俗和传统。

其超越实质是宗教仪式与宗教情感的分离。这里的宗教是指庸俗的宗教。因为,诗的情感和宗教的情感是一致的。诗好比一株植物,哲学和宗教好比土壤,土壤不肥沃,根就不能深,植物也就不能茂盛。美国哲学家乔治·桑塔雅纳在《诗的基础和使命》一文中指出:“诗歌的最高典范是宗教;因为它给生活染上了理想的色彩。”(13)约翰逊也有这样的论述,他认为迪金森的“最大的驱动来源于她对过去宗教的体验。宗教的环境培育了她。因此,她形成了自己的不朽的艺术。”(14)因此,迪金森对宗教的超越就本质上说是一种“扬弃”,她弃宗教之浅薄,扬宗教之情感。

二、凡世与恋情

在迪金森“简单的领域”里,她虽有至友,却不愿相会;虽有对异性的恋情,却终生孑然一身,未曾婚嫁。她把自己的全部心血倾注于诗歌,对此,迪金森的态度是显而易见的。她“从不曾想到去设想在未来的全部时间里会有丝毫接近于那种需要的可能。”(15)她的“从不曾想到”虽有夸张,但可见她对身外之物的超然态度,她绝不像那些凡胎俗子,嘴嗜香,身亲软,鼻好味,眼喜色,而与物质享乐无缘。然而,人生对于迪金森也绝非仅是痛苦之事,“我在生存中找到狂喜,仅仅生存的体验就足以成为乐事。”(16)那么,人生竟使她心醉神迷,活着使她欣喜留恋,让人难以理解,觉得奇怪。于是“odd”、“occult”等等之辞冠在了迪金林的头上。

细想来,怪也不怪。惟其怪可谓她与常人的生活观和享乐观大相径庭。常人多为功利主义者,而她则是唯美主义者;惟其不怪,道理在于她同所有伟大的文化人一样,视精神生活重于物质生活,以精神愉悦胜于物质享乐,呈现一种“内倾”性格。

然而,迪金森这种“内倾”性格所导致的“弃绝”并没有达到H·K·托马斯所夸张的那种“神经反常症”(17)的病态程度,而是把压向内心的情感外化于诗歌之中,呈现一种婉约清幽的审美情趣,趋于那种相对峙的情绪的静穆和谐的追求。这样的情趣和追求反过来使她能以极超然的态度对待“情人和友人”,并从常人的物质追求之中超越出来,置全部身心于诗艺之中,并从中玩味和谐美的甘甜。

在给贺兰德夫人的信中,她给自己的社交界涂成一幅艺术境界的素描画:“我唯一的天空素描画是一幅辽阔的蔚蓝天空,它比我在六月见到的最广袤的天空还要蓝,还要大,那里有我的朋友,所有的、每一个——包括仍伴着我和在旅途中已分手被拯救去天堂的。”(18)她心中的那片比六月的天空还广袤浩瀚,还澄碧蔚蓝的天,就是她的艺术境界。在那里,她有她的所有的朋友,包括那些至今在一起,和已经分手以及已经归西的友人。为有这样的境界,为保持这种境界的完美,当然可以弃绝一切有损于它的东西,哪怕是损害它一点。

在迪金森友恋的圈子里,主要有牛顿(Newton),S·鲍尔斯(Samuel Bowles),渥滋华斯(Wadsworth)和希金森(Higginson)。迪金森对他们的情感既有友情,又有爱慕的成分。迪金森死后,当有人向她哥哥问起艾米莉的爱情情况时,他说:“她有数次曾倾心于异性。”(19)用奥斯汀·沃伦的话说:“她曾经以她自己的方式,几次坠入情网。”(20)她把友人视为“财富”,把对他们的占有称为“特权”。“我的朋友是我的财产。那就原谅我占有他们的贪婪。”她唯恐失去友恋之情,倍加珍惜它们。这样诚惶诚恐,惴惴不安的心情在她的诗中可以得到证实。

“For each extatic instant

We must an anguish pay-

In keen and quivering ratio

To the extasy-(21)”

显然,迪金森在感情上对他们的需要是相当强烈的。在他们当中,鲍尔斯(Bowles)是相当具有代表性的一位,“他在艾米莉还小时,就赢得了她的特别的爱恋。”(22)因此,他的去逝简直是当头一棒。鲍尔斯于1862年在国外时,迪金林两次给他去信,表示她的心情:“请你回来好吗?人生短暂,转眼即逝。”在第二封信中,她对友人的渴望更加外露,“告诉你,鲍尔斯,在我的灵魂和你之间存在的海洋,不管它是多么地蔚蓝,都将是一种折磨。”(23)

迪金森对鲍尔斯的友恋之情是如此地强烈、挚诚,以致浓得化不开,竟成了一种痛苦。然而,当鲍尔斯真地坐在迪金森的家里时,她却选择了“我不能见你”来作为答复,只是“在上面听你的谈话声音”。她这种貌似“奇怪”的态度,既珍惜友恋之情而又不愿与友人会面的情况,在与其他友人交往中也是一样的。

她与被她自己称作“最亲密”而又是“最诚挚的世俗朋友”的渥滋华斯的会面记载也只有两次,另一材料把没有记载的而经推理得出的会面都统计上,认为他们的会面在一生中也不过三四次。另一友人希金森对于迪金森的重要性,不亚于前者,被她称作“良师”。他们之间通信达25年之久,相见也只有两次,并且都是希金森的专访。当然,这种似非而是的矛盾情况,一方面可以从距离对保持友恋之情的重要性里得以解释,因为友恋之情如此之深,不能不说是迪金森与他们之间的距离或离别有关系。因为,当一件心爱的东西要失去时,它就越发让人珍惜;当一个心爱之人离开时,就愈加让人留恋。这是一个常理,也是一种文化。英文中有“Familiarity breeds contempts”的成语,迪金森也有类似的名言,“The most intangible thing is the most adhesive”。显然,迪金森深谙此理。另一方面这样作可以弥补他们与迪金森之间的差距。鲍尔斯是当时赫赫有名、影响极大的新闻记者,而且他的形象颇有魅力,“高高的个子,略有水蛇腰,尖尖的鼻子,配有一双深邃的眼睛。”渥滋华斯也不是常人,他正处在人生的巅峰,是一位有建树的牧师;希金森也是当时很有声望的文艺批评家。而迪金森则默默无闻,身材短小,貌不出众。然而以上诸因素都不是最能解释迪金森采取“弃绝”的原因。那么什么才是呢?

在笔者看来,友恋之人所以对迪金森重要,主要是因为他们是友谊这种情感的化身,是迪金森爱慕之情的寄托者。友人是无关紧要的,与友人之间的情谊才是一切。显然,在迪金森看来,友恋之人和友恋之情是两个概念。

她的这种区别在给友人的书信和诗歌中有所表达。当友人随信给迪金森寄去一个蝙蝠时,她回信说:“我无需那只小蝙蝠来加深我对你的怀念,只因那份怀念没有敌手。”(24)这里的“对你的怀念”之情无需什么其它的东西来加深,它自己本身是独立存在的。有时,她这一超越友人而追求情谊的态度几乎达到直言不讳,“请原谅我视相思胜过相聚,更珍惜每餐前给你的祈祷。”而且,还唯恐会因而所产生的窘境袤渎这份情谊,她的诗能帮助我们理解这一点:

We shun because we prize her face

Lest sight ineffable disgrace

Our Adoration stain(25)

在给凯特·安舍恩的信里,这种观点表在得更清楚明白,“与其让我见到现实的你,不如保持着梦幻中的你,现实有损梦境。”(26)为了梦她放弃了现实。

会面作为友人之间的直接往来显然被迪金森“弃绝”了,而作为会面的最高表现形式——婚嫁,也自然被她抛在九霄云外。但是,迪金森对他们的情谊非但没受到削弱,反而从具体的人或事中升华出来,在诗中找到了永恒的位置。当然,与友人的绝对隔绝,也就无所谓友情恋情,因此,彼此间传递情感的信件就显得更加重要了。是信件帮助迪金森超越了与友人的直接接触,使得这种超越成为现实,成了情感的载体。约翰逊也认为:“书信给她提供了选择社交范围的手段,并使她没必要与他们相见。”(27)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迪金森的信对她自己具有永恒的意义,对研究她的人显得特别重要。在1869年给希金森的信中,她写道:“信件,我觉得是永恒的,因为无需任何世俗友人,它自己就是一颗心。”迪金森在弥留之际,还念念不忘寄托情感的信件,“快乐的信件,去他那儿吧!快乐的信件,去她那儿吧!”(28)可见,信是使迪金森得以超越友人而寻求在她具有永恒意义的情谊的关键。

所以,我们认为迪金森对友恋之人和友恋之情的区分给迪金森的超越提供了必然性,而给友人的信和诗则给她提供了可能性,使她终于弃绝友恋之人,而倍珍友恋之情。对此,约翰逊也给予高度的评价,他在评论渥滋华斯对迪金森成为诗人的作用时,强调了迪金森对他所怀有的友恋之情的作用:“她对渥滋华斯的爱是她一生中唯一最重要的事情,终生给她的创作指着方向。使她的灵气成为创造力,成为名副其实的诗人。”(29)

三、纯诗与功利

如果说迪金森弃宗教之浅薄,与友人会面之庸俗,扬宗教和友恋之情感是她成为纯诗人的基础的话,那么,她对是否为了发表而作诗写诗的态度则表明了她自信是诗人以后对功利的超越。

艾米莉·迪金森于1861年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前途是当一个诗人,然而,她不善于对自己的诗艺进行分析,因为“我的心离它自己太近——无法看清。”(30)因而,她十分渴望他人的解剖。1862年,迪金森在《大西洋》月刊上读到希金森的“《给一位年青投稿人的信》”,信中写道:“所谓编辑对无名的新的投稿人存心有偏见的说法,是毫无根据的。恰恰相反,每一位编辑都总是如饥似渴地希望天才人物出现的。他们视发掘新的天才为诱人的特权。”(31)字里行间饱含希金森对投稿人的坦诚之心和渴望“天才”出现的急切心情。迪金森深为信中言辞所动,于1862年4月15日随信寄去四首诗——“安然在他们洁白的卧室内”,“我们总玩人造珠宝”,“最近的梦如烟消散”和“我告诉你太阳怎样升起”,并向他询问:“我的诗是否是活的?”尽管她知道自己大体上掌握诗艺。

这时的艾米莉对是否发表自己的诗的问题,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超越迹象,而对发表怀有希冀的态度是十分明显的。她之所以给希金森写信,就是因为她认为希金森是一个渴望艺术“天才”出现而又“毫无偏见”的批评家。显然,把诗附在信上寄去,这本身就是这种希冀的实证。而且,希金森在回信中,告诉她“推迟发表”,这也表明,在她看来,迪金森是希望发表自己的诗的。约翰逊认为迪金森在1861年向嫂嫂苏透露过她希望得到荣誉和声望。迪金森还写过一首渴望名誉的诗:

Lay this Laurel on the One

Too intrinsic for Renown-

Laurel-vail your deathless tree-

Him you chasten,that is He!(32)

这里表明迪金森深知名誉对诗人是十分重要的。这些都表明迪金森对功名怀过希望,并不是伊始就超越功利。

然而希金森那让她“流血”的解剖,使她开始正视作诗与功名这一问题。她对名誉功利的超然态度开始初露端睨。迪金森的那位未能摆脱传统格律局限的“导师”认为她用韵“不稳”、“痉挛”,劝她干脆放弃;鲍尔斯和贺兰德等则干脆认为迪金森的作品并非诗作。迪金森这位非凡的天才诗人在有生之年终未得到承认,尽管杰克逊夫人是个例外。对此,迪金森面临着选择,是放弃自己的写法,追随当代批评家的嘉许,采取那种谋求发表和名誉的功利态度;还是坚持“用自己的感受方式写自己的‘感受’的方式,超越时代欣赏水平的局限,追求纯艺术、纯诗歌。”迪金森当然选择了后者。

她在给希金森的信里,一方面表示自己对他的尊敬,另一方面对他的“解剖”深表怀疑。她在信中直言不讳地提出质问:“你就完全内行吗?”“你的富有教会了我贫因。”而她的自信心则丝毫不减,“总有一件让人幸庆的事,即自己就是自己,不是其他别人。”迪金森对希金森的怀疑和对自己的信心为她超越功利奠定了基础。

迪金森的那首“发表是拍卖”的诗,可称得上是名诗,更是她超越功利的宣言书:

发表,是拍卖

人的心灵——

贫困,批准

这种腐败行径

也许,只有我们,宁愿

从我们的阁楼的斗室

一身洁白,去见洁白的上帝——

也不用我们的“洁白”投资——(33)

因为希金森在1862年7月给迪金森的信中,曾劝她干脆放弃她的用韵。如果迪金森接受了希金森的建议,按他的指点修改,就能发表。但对此,迪金森的态度是鲜明的,她“宁愿”不发表自己的诗而“一身洁白……去见洁白的上帝……”也不愿用她称作“白雪的艺术去投资”。那种放弃艺术追求,迎合功利的发表,在她看来是“腐败的行径,是人的灵魂的拍卖”。迪金森是这样认为的,也是这样做的。“在她的一生当中,仅有六首诗发表,还包括早期的那首‘情人节’。都未经她的同意。发表,在迪金森看来与诗人无关。”(34)功利不但不能阻止她对艺术的执著追求,而且她还从中超越出来。

总之,迪金森对其执著的艺术追求始终不渝,弃绝了宗教、友人和功利的庸俗和浅薄,升华了宗教的虔诚,耐住了爱恋的酸苦,创造了纯诗境界,使得她的诗歌成了美国现代诗坛的里程碑。

注释:

①③⑥⑦⑧⑨⑩(14)(16)(21)(22)(23)(24)(25)(26)(27)(31)Thomas·H·Johnson Emily Dickinson-An bierprelive Biogrdphy P6.Atheneum New York。

②Liuise Bogan“A Mystical Poet” Emily Dickinson-A Collectionof Critiool Essays Edited by Richard B.sewall Prentice-Hall,Inc.19963P.138。

④⑤(11)Richard Wilbur“Sumptuous Destitution”Emily Dickinson-A Collection of Critionl Essays Edited by Richard B.SewallP.129.1963。

(12)The Norton Anthology of Amerioon Literature W.W.Norton Company New York·London 1980.P.1896。

(13)刘保瑞等译,《美国作家论文学》三联书店出版,1986年,P.140。

(15)(30)江枫译《狄金森诗选》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二版,P265。

(17)Heather Kirk Thomas“Emily Dickinson’s Renuciation and Anorexia Nervosa”Amerioan Literature Vol.60 No.2 May1988 P.205。

(18)The Maker and the Makings St.Martin’s Press New York 1973.VolⅡ.P1238。

(19)(20)Austin Warten“Emily Dickinson-A Collection of Critical Essays by Richard B.Sewah Yale University Prentice-Hall,Inc.1963.P110。

(32)Archtoold Macleish “The Private World:Poems of Emily Dickinson Emily Dickinson-An Collectino of Critical Essays By Richard B.Sewall Yale Univversity Prentice Hall,Inc.1963 P155。

(33)见Anihology of Americam Literature Macmillan Publishing Vol.Ⅱ.PartⅠ P172。

(34)The Oxford Campanion to Americam Literature by James D.Hart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5 P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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