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对行政监管的挑战与应对论文_沈扬

共享经济对行政监管的挑战与应对论文_沈扬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 石家庄市 050000)

摘要:近年来,共享经济的出现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共享经济自身发展的独特性质对传统的行政秩序以及相关的社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因此,本文主要从共享经济发展的本质与相关特征入手,在对基本内容进行系统分析的同时,积极提升行政法监管质量的措施,从而更好地推动我国政治事业以及共享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

关键词:共享经济;行政监管;挑战与应对

引言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信息数量以不可想象的速度剧增,越来越多的人从网上获取信息、分享信息和交流信息,共享经济打破了传统空间的限制,资源由实物发展为实物、信息和服务等,范围也由小距离范围扩展到周边地区、其他国家甚至是全球。

1.共享经济的模式

共享经济的发展必须依托飞速发展的互联网信息技术、与时俱进的大众创业消费心态、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相互配合等。共享经济没有一成不变的模式。共享经济主要包括五种:租赁、借贷、交换、赠送和合作等形式。据相关研究发现,共享经济的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产品服务体系;二是再分配市场;三是协同生活范式。产品服务体系是共享经济最传统的模式,打破了最初的个人产权的壁垒和限制,将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分离,所有者获得了经济效益,使用者利用资源创造了更大的经济利益。再分配市场即二手市场或者二手交易,闲置资源经过再分配市场进行新的循环交流,实现了二手物品的资源最优化配置,有效避免了二手垃圾的堆积。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再分配市场的交易程度更加活跃,传统二手市场的束缚逐渐缓解。协同生活范式是共享经济创新发展的表现,资源不仅仅是商品、服务等资源,还有时间、空间、想法等虚拟的资源,参与者在协同生活范式下不会有孤独感和无助感。

2.共享经济对行政监管提出的挑战

2.1现有的行政监管资源不足且效力低下

共享经济的特点之一是每个人都可以分享自己的闲置资源,在生活中兼职其他的经营活动,这也意味着市场上相关的个体从业人员会迅猛增长。例如原来的出租车司机人员有限,当滴滴打车、优步等出台后,私家车也开始兼职出租车,司机的数量就会迅猛增加。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共享经济不需要行政监管,虽然为了生活便利很多人自愿选择使用闲置资源,在共享经济之中仍然存在欺诈、胁迫甚至类似滴滴司机强奸杀人这样的伤害事件。目前,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我国主要通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价格管制、数量管控等方式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管,但是在共享经济迅猛发展的时代背景之中,很难实现监管的有效性。

2.2新型交易模式与交易对象的规模化挑战传统行政监管模式

共享经济的最大特点是将社会闲置资源进行整合,任何拥有或需要相关资源的人都可以参与到相关交易之中,这种交易模式使行政监管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与广泛性,交易主体间也呈现出新的特点。第一,信用问题得到空前重视,传统的商业交易主要是通过许可、认证来规制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但在共享经济中,互联网平台上有海量信息,甚至可以在一分钟内迅速配对,没有了信息不足,但出现了信息消化能力不足和信息失真的新问题。

2.3行政监管条款分割机制运行乏力

首先,共享经济与传统的行政监管行业分割相悖。我国传统的行政监管是以行业特征为依据,例如交通监管部门监管交通行业,旅游监管部门监督旅游行业,教育行政部门监管教育行业。但在全球新一轮的产业变革和科技革命中,共享经济与各领域是融合发展的,这也是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其次,与行政监管地域分割机制相悖。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将人文地理与自然相互结合,在考虑民族分布、历史渊源、人口密集度等各项因素后,我国建成了不同幅员与等级的行政区域,在行政区域体制的基础上形成了行政监管管辖体制。这种建立在地域基础上的行政区划制度是巨大的历史进步,但是这种行政管理制度也面临经济跨地区发展的冲突,在互联网时代表现得更为明显。

3.应对措施分析

3.1个人信用体系的健全完善

个人信用体系的健全完善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快信用体系相应法律法规的出台,完善的法律法规是依法执政的基础。现阶段,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健全和完善,同时配套对应的失信惩罚机制,加大对失信之人的惩罚力度。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建立失信名单信息共享,让失信人寸步难行,让守信人红榜提名;二是建立政府征信机构。通过征信机构的评级,为经济市场的个人或者组织进行评级划分等级标准,限制等级低的个人或者组织的市场准入程度,为等级高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便利的市场信息和政策条件;三是引导市场对信用产品的需求和导向。相对于国外相比,我国的信用产品相对较少,国家应建立信用产品征信手册,引导广大消费者用信用产品、宣传信用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失信产品没有市场,让诚信产品深入人心。

3.2坚持谦抑性原则

首先,政府在市场经济中要坚持谦抑性,认识到行政监管只是发挥辅助功能,市场经济在激烈的竞争中能够优胜劣汰,自发调节,也可以通过行业组织自律管理。共享经济在拉动消费、创造就业平台、激发经济活力上已经发挥了重大的作用,虽然现在面临一些问题,如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平竞争、传统行业受到冲击等,但是不能一遇到任何问题都通过行政监管去解决,这样不符合市场发展规律,也不利于创新精神的发扬,只有依靠行政监管才能解决时再动用行政力量。其次是中央政府要给地方政府空间。共享经济不进行行政监管不行,监管过度也不行,共享经济是互联网商业模式发展创新的结果,也是行政监管创新的结果,是企业与企业的竞争,也是各地方行政监管的创新。新型经营模式的出现,需要新的监管方式,极其考验不同地方、不同层级政府的治理能力。

3.3构建相对集中的共享经济行政监管体制

共享经济的行政监管中存在一些利益冲突问题,表现得最为明显的是传统行业和互联网经济的冲突。比如实体店与淘宝、闲鱼,出租车与滴滴,快递与跑跑,酒店与民宿等等。创新带来了收益,也给传统行业带来致命的冲击,是一种“破坏性创造”。行政监管主要是应对传统经济行业,对其发展负责。如果共享经济导致传统经济受到重创,行政监管部门所面临的来自各方的压力也很大,在这种经济结构转型之中很可能出现激励不相容的情形。要通过改革实现激励相容,即行政监管机构自身利益与行政监管目标一致。

3.4做好行政监管

传统的行政监管手段主要有制定规章制度、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但是在共享经济时代,行政机关必须根据共享经济的规律与特点来创制新的规制手段,例如信用规制。通过强制信息披露解决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强制信息留存来进行证据收集确定法律责任,通过强制信息共享使经营平台的具体信息掌握在行政机关手中,以建立信用型社会。构建行业自我规制为主,行政监管为辅的体系,行政机关在拥有监管者、控制者、领导者身份的同时也要扮演好协调者、服务者的角色。

4.结束语

我国共享经济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对行政法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挑战,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政府、行业协会等各方主体都要积极发挥自身的优势,不断地对监管方法进行有效的创新,从而更好地推动我国共享经济的繁荣与进步。

参考文献

[1]曹嘉铧.共享经济对行政法的挑战与对策[J].中国高新区,2018(04):241-242.

[2]刘根荣.共享经济:传统经济模式的颠覆者[J].经济学家,2017(05):97-104.

论文作者:沈扬

论文发表刊物:《信息技术时代》2018年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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