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在欧洲和世界的地位_政治论文

欧盟在欧洲和世界的地位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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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包括它的前身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共同市场,以下简称“欧盟”)已经成立40年了,这40年虽然曲折、坎坷不少,但总的趋势是向前稳步发展的。和1952年的欧洲煤钢共同体比较,到1995年1 月1日,欧盟成员国增加了1.5倍,从一个单项的联盟发展为商品、资本、服务、人员可以自由流动的内部统一大市场,欧盟内部贸易额不断增加,欧盟内部贸易已占成员国对外贸易总额的60%以上,而且正在向统一货币的经货联盟稳步前进,估计20世纪末可以实行统一货币。欧洲联盟作为经济巨人的地位已经确立,不久将成为名符其实的巨大的经济政治实体,成为使美国和日本生畏的欧洲巨人。

从欧盟走过的40年历史看,欧盟就是在解决矛盾和冲突中不断发展壮大的。欧盟各国比较善于从矛盾和争吵中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出路,通过有关方面的相互妥协而达成谅解,能够一次又一次地走出在外人看来的死胡同,而显示出其生命力和灵活性。

欧洲联盟在其走过的40年中,1957 年3 月签订的《罗马条约》, 1986年2月签署的《单一欧洲法令》、1992年2月订立的《欧洲联盟条约》(简称《马约》)和1997年6 月通过的《新欧盟条约——阿姆斯特丹条约》(简称《阿约》)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和作用。1957年的《罗马条约》自不待说,具有“宪章”的性质,起了奠基的作用。《罗马条约》申明:各成员国“决心在欧洲各国人民之间建立愈益密切的联合基础”,“消除分裂欧洲的壁垒”,“保证他们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不断改善人民的生活和就业的条件”,“保证稳定”,并“通过共同贸易政策”,“为逐步废止国际交换的限制作出贡献”。这表明成员国要把建设欧洲联盟作为欧洲一体化努力的目标。1968年4月,法、 德等六国签订的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1952年成立的欧洲煤钢共同体、1958年成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三个共同体的机构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但三个组织仍各自存在,以独立的名义活动,表现了一种联而不灭的灵活性。在欧洲共同体的官方文件中首次提出“欧洲联盟”这个名称及其蓝图的是1984年2 月欧洲议会提出的关于建立欧洲联盟条约的草案。欧洲议会这一草案虽然未被通过,但毕竟成为80年代中期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一个信号。1986年2 月对《罗马条约》进行了修改的《单一欧洲文件》则明确强调“欧洲共同体及欧洲政治合作旨在促进欧洲团结的发展”,“共同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单一欧洲法令》庄严重申了欧共体成员国决心“将它们国家间接的整个关系转化成欧洲联盟”。它确认了建立内部统一大市场的任务,明确赋予共同体以“货币职能”,在《罗马条约》中增加了“经济与货币”新的一章,并将政治合作纳入共同体一体化范围内,准备在政治合作结构中更密切地协调与安全防务有关的政治与经济事务。《单一欧洲法令》还改进了共同体的决策机制,扩大了特定多数通过共同立场的范围。《马约》的通过,进一步修改了《罗马条约》,明确联盟的宗旨是“通过建立无内部边界的空间,加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建立最终实行统一货币的经济联盟,促进(各成员国的)经济和社会的均衡、持久进步”,并“通过实行最终包括共同防务政策的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在国际舞台上弘扬联盟的个性”。《马约》于1993年11月1日正式生效, 欧洲共同体发展为欧洲联盟。几经周折才通过的《马约》标志着欧洲一体化已经从主要是经济和贸易集团,向着涉及外交、安全、防务、司法和民政等事务的政治集团方向转变,是在欧共体基础上一次更高层次的扩展,表明欧洲联盟成员国在建立区域一体化的趋势中的开拓精神和首创意识。根据《马约》规定,欧洲共同体作为欧洲联盟的主要支柱依然存在,欧洲经济共同体正式更名为欧洲共同体,同时欧洲共同体仍然是原来的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三个共同体的总称。

欧盟正式取代欧洲共同体,欧洲在更高层次上的一体化,不仅是欧洲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政治上和平与安全的需要,是一种政治行为。早在1973年,欧共体外长会议提出欧洲要用同一声音说话时,就曾遭到当时美国总统尼克松的反对和批评。但欧共体不为所动,团结联合的步伐没有停止,一直向前发展。

欧洲联盟成员国对欧洲一体化的目标、政策主张和利害得失在看法上存在着矛盾,尤其是英国与大多数成员国之间存在着尖锐对立,英国总是力求使欧洲联盟降为地位稍高于“自由贸易区”的组织,反对建立一个结构严密的联邦的欧洲,反对成员国“主权进一步融合”,也反对扩大欧洲议会的权力和在敏感问题上的多数表决制。这种矛盾和对抗的实质是维护民族国家主权利益和构筑超国家的联邦实体之争。勉勉强强通过和批准的《马约》只是暂时掩饰和调和了这些矛盾,并不足以解决这些矛盾。再加上《马约》所规划的欧洲联盟的体制较为模糊,只说是“创建一个日益紧密的联盟”,难以操作,也难以保证欧洲联盟各项政策活动尤其是政治一体化的正常进行。欧洲联盟在实施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方面,其决策能力和协调行动软弱无力,与经济一体化发展深度相差极远。在此背景下,欧洲联盟既难于深化发展,也难以扩大。因此,修订《马约》被提上了日程,欧洲联盟不得不签署新的联盟条约。

欧洲联盟15个成员国以各种不同层次、级别、形式开会,持续了一年多,才于1997年6月18 日通过了《新联盟条约——阿姆斯特丹条约》,各成员国首脑在按时按标准启动欧元问题上(1999年1月1日发行欧元,2002年7月1日欧元全面取代成员国货币单独流通),达成了政治共识。这是阿姆斯特丹会议的最重要成就。会议总精神是搁置分歧,求同存异。成员国首脑推进欧洲一体化的决心很大,意志坚定,通过了虽然有限但却具有实质性成果的新联盟条约。明确在五年内建立一个自由、安全和公正的空间,确定了欧盟与公民的关系,实行更为有效和统一的外交和安全政策。新条约较之《马约》,有七个特点,或者说体现了七项原则,即强调同一性原则,承认差异性原则,采取灵活性原则,尊重自愿性原则,突出辅助性原则,贯彻务实高效原则和加强民主性原则。但会议对决策机制的改善没有取得重大进展。这将严重影响欧洲一体化的进程和发展。

在冷战后的多极格局中,西欧作为国际政治中一支不断上升的力量,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这次阿姆斯特丹会议在政治联合上所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欧盟摆脱在实施外交与安全政策上空喊口号的窘境,为西欧作为一个整体在国际上发挥作用提供了保证。

欧洲一体化今后面对的内外矛盾将更加复杂和艰巨,它必须确保联盟整体利益和每个成员国利益之间及各个成员之间的利益平衡才能保持强大和稳定,因而任务繁重。

欧洲联盟的发展前景会怎样呢?欧盟内外人士有各种推测。我认为看待一个国际组织,看过去就能推测出将来。欧洲联盟的发展前景仍和过去一样,不会一帆风顺,仍会充满着坎坷和摩擦,但又会不失时机地真正实现欧洲一体化。总起来看,前景是乐观的。

欧洲联盟在欧洲起着主导或核心作用。这种主导作用表现在欧盟内部合作的深化和欧盟关注欧洲一切地区。欧洲联盟现在虽然还只有15个成员国,不足现在欧洲全部国家的1/3,也只占原西欧国家的3/5多,但是欧盟的成员国中包括了欧洲最强大最有活力的几个国家,欧洲的几个较大的较先进的国家都是欧盟的成员国。欧洲多数国家在复杂的世界形势和欧洲错综复杂的国家关系中都在力求成为欧洲联盟的成员国,并最终选择了参加欧洲一体化的进程。

现在,欧盟对东欧、中欧国家很有吸引力,许多中、东欧国家迫切要求参加欧盟,对欧盟迟迟没有吸收他们意见很大。欧盟内部虽有深化和扩大之争(是先深化还是先扩大,是东扩还是南下),但是中、东欧1.3亿人口的资源和市场对于欧盟是很有诱惑力的,特别是在中、 东欧国家脱离苏联体系,决心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时候,欧共体对中、东欧的政策做了大幅度调整,大力推进中、东欧国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帮助中、东欧国家缓解和克服经济转轨中的困难。从1988年9月到1991年3月,欧共体所有中、东欧国家签订了双边贸易和合作协定,并向波、匈、捷三国提供了普遍优惠制。欧共体从此把同中、东欧国家的合作提上了日程。例如从1990年9月到1991年12月16日, 经过八轮艰苦谈判,欧共体与波兰、捷克和匈牙利三国签署了“欧洲协定”,给予这三个国家“欧共体联系国”的地位;1993年2月1日和3月10 日分别同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签订了联系国协定;1995年6月15日, 同斯洛文尼亚签订了联系国协定。“欧洲协定”是一个包括经济、政治和社会多方面内容的综合性重要文件,取代了原来的东西欧贸易和合作协定。进入90年代以来,在中、东欧联系国外贸自由化和“欧洲协定”的推动下,东、西欧贸易得到了迅速发展。对中、东欧联系国来说,同欧共体等西方发达国家迅速发展的贸易,不但基本上弥补了由于失去传统的经互会市场而造成的出口“市场空缺”,更主要的是它成为1993年以来经济复苏的重要契机。1997年7月,欧盟委员会决定,从1998年1月起欧盟将与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爱沙尼亚和塞浦路斯六国进行谈判,讨论接纳它们为新的成员国的问题,以为欧盟历史上第五次扩大作准备。

欧共体十分关心南斯拉夫问题,关注同南斯拉夫发展关系。1992年1月15日,欧共体十二国宣布承认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两国独立, 并同时宣布欧共体将继续主持南斯拉夫和平会议。1993年4月, 欧共体与斯洛文尼亚签署经济贸易合作协定。1993年11月,欧共体委员会通过关于将克罗地亚纳入法尔计划(原给波兰、匈牙利的经济重建援助)受援国之列的决定。欧盟的多数成员国亦先后承认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或与之建交。欧盟不仅关心波黑局势并且插手其中,一直强调欧盟对波黑的和平进程继续承担调解角色。

欧盟对独联体和波罗的海三国亦采取了积极的政策。1992年1 月欧共体外长会议讨论并肯定了欧共体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同独联体建立新关系的政策。1992年召开的欧共体三次首脑会议均表示支持独联体国家向“民主”和市场经济过渡。1994年2月,欧盟理事会发表声明, 支持俄罗斯早日加入欧洲委员会。同年6月24日, 欧盟同俄罗斯在希腊科孚岛签署“伙伴合作协定”。欧盟对俄军撤出波罗的海三国表示欢迎,并于1994年7月18日,分别与拉脱维亚、 立陶宛和爱沙尼亚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此外,欧盟重视同乌克兰和中亚国家发展关系。1994年6月14 日,欧盟与乌克兰签署“伙伴合作协定”。同年10月4日, 欧盟总务理事会通过了欧盟对乌克兰战略的内部文件,旨在加强双方在政治、经济、贸易、安全等各领域的合作关系。1994年10月、11月,欧盟分别与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摩尔多瓦签署了“伙伴合作协定”。

这种种事项表明,欧洲联盟在西欧已起着团结核心的作用,对中、东欧起着示范和引导的作用,对俄罗斯和独联体也起着重大作用。可以说,欧盟在整个欧洲起着促进稳定、维持和平的重要作用,是重要的稳定和发展的因素。正如德国总理科尔最近所说的:“欧洲一体化政策实际上是21世纪是战争还是和平的一个问题。”他还警告:如果从欧洲的进一步一体化后退,就有可能使欧洲大陆在下个世纪陷入新的“民族主义”战争。通过联盟加强经济、政治一体化,防止欧洲重新分裂和民族主义纷争的说法,是有道理的。

欧洲联盟在世界上起着重要的经贸和政治作用。欧洲联盟是世界多极化格局中强大的一极。从世界经济格局来说,已形成欧盟、美国和日本三足鼎立的局势;从世界政治格局来看,欧盟同美国、日本、俄罗斯、中国共同构成为有影响的五极格局。不论是经济还是政治方面,欧盟都已是确定的强大的一极。以一极的身份和地位对世界事务实施着影响。欧洲联盟与美国政治、经济关系密切,美国是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双方还互为重要投资场所,并签有钢铁、核能、和平利用原子能和加强核聚变研究合作等协定。1990年11月22日,双方发表了《欧共体与美国关系宣言》,确认了双方伙伴关系的准则、共同目标、在各领域里的合作及磋商制度,但双方在经贸等领域不时发生摩擦,甚至激烈的摩擦。有时为开放市场和援助东欧等问题闹得不可开交。欧盟积极实现经货联盟的一体化,根本目的之一就在于加强在世界上同美元的竞争能力。欧洲联盟已成为同美、日并存的三极之一,欧盟既是美、日的朋友,又是竞争对手。今后欧盟同美国的竞争将是长期的、激烈的,但双方关系又决不会因竞争而破裂,在最紧急关头总会相互妥协或一方作出较多的妥协而维持合作关系。欧盟同日本的关系相似于同美国的关系,也是既有竞争,又有合作,是独立的不同力量中心既相互合作又相互竞争的关系。近年来欧盟同日本高层之间往来频繁。1991年7月, 欧日签署了《欧日关系宣言》,确认了双方关系的指导原则、共同目标和磋商制度。目前欧日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欧共体对日本贸易长期存在的高额逆差以及为此发生的摩擦和矛盾。欧共体要求日本能给予类似日美消除贸易结构障碍协议的便利和对欧共体产品进一步开放市场。日方拒绝这个方案,只同意双方继续紧密磋商,加强协调,减少摩擦,寻找合适的解决办法,以减少欧方对日本的巨额贸易逆差。欧日的经贸矛盾和竞争将是长期的,在短期内难以缓解。

欧盟作为世界三大经济力量和五大政治力量中心中的一极对第三世界的事务亦采取了积极的态度和政策,争取对第三世界扩大影响。现在,欧盟同115个第三世界国家签订了经济或发展合作协定, 通过提供财政、技术援助和贸易优惠,保持和发展同这些国家的经济联系。在发展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关系中,欧洲共同体同非洲、加勒比海地区、太平洋地区的几十个国家签署的几个《洛美协定》具有重要意义。此外,地中海沿岸国家和海湾、中东地区的安全与合作问题也极受欧盟的重视。欧盟强调地中海是欧盟具有战略重要性的优先地区,要建立“欧洲——地中海伙伴关系”和“欧洲——地中海安全政治稳定区”,并在“欧洲——地中海伙伴关系”框架内逐步建立“欧盟——地中海自由贸易区”,增加对地中海国家的援助金额。

近年来,欧洲与亚洲的关系也在发展。首先重视与东亚发展关系,每年举行双边外长级会晤。但东盟在普惠制的内容方面对欧盟存有疑虑,要求欧盟能够保障东盟国家工业平衡发展的需要和多边原则。其次对印度、斯里兰卡、蒙古、越南、菲律宾、韩国等也很重视发展经贸关系。1994年12月,欧盟埃森首脑会议通过“亚洲新战略”,这是欧盟发展同亚洲国家关系的重大举措。其核心内容是:加强与亚洲国家的政治对话,提高欧盟在亚洲的影响;提高欧盟对亚洲的经济投资;帮助亚洲国家克服贫困等等。

对南部非洲、拉丁美洲国家,欧盟也重视同它们发展关系,提供投资贷款,增加合作项目。现在欧盟同南非和拉丁美洲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关系都在发展。

欧盟同我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迄今已有22年。1975年5月, 我国同欧洲经济共同体达成建立正式关系的协议。1983年11月中国又同欧洲煤钢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建立了关系,从此中国与欧共体全面建交。自1983年起,双方每年举行定期政治磋商,并在联合国大会期间举行外长级会晤;双边贸易逐年增加,合作领域不断扩大。1992年,欧盟决定恢复我国的发展援助受援国地位,增加发展援助和科技合作项目的投资。近年来合作项目扩大到高教领域。

现在欧洲联盟在欧洲和世界的地位日趋重要,政治、经济、社会作用日趋明显。欧盟的建立和发展使欧洲国家摆脱了“二战”后沦为美国小伙伴的命运,使欧洲摆脱了马歇尔计划时二流国家的命运和地位,而成为世界上的援助者和投资者,成为世界上的经济巨人;政治一体化实现以后,还将成为世界上的政治巨人,摆脱政治侏儒的困境。

面对欧洲联盟和欧洲国家,中国政府应该采取的态度首先是支持欧洲一体化,支持欧洲国家联合起来,促使世界多极化的确立和发展,以保证促成相互牵制和相互平衡的均势形势。在这方面我们应该突破列宁反对欧洲联邦主张的束缚。列宁面对特定的时代背景和当时欧洲的实际情况,作出欧洲联邦既不可能,也对欧洲各国工人运动不利的判断是正确的。而在“二战”后欧洲面临的是雅尔塔体制和美苏两个超级大国对欧洲争相控制的全新局面。时代和欧洲的现实情况都不同于列宁当时的情况,所以欧洲一体化和欧洲国家联合对世界形成政治、经济、军事的均势,抑制过分庞大的霸权主义国家是有利的。应当认为欧洲一体化在当今世界上是个进步的、积极的事物。其次,我国政府宜采取求大同存小异的态度制定对欧盟和欧洲政策,积极发展与欧盟的各个领域的合作关系。由于双方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的差异,矛盾是免不了的;发生了矛盾和分歧,则以就事论事、协商解决为好;既不能无原则忍让退步,也不宜扩大事态。至于经贸方面的矛盾,往往涉及到各自的国家利益,只能通过平等协商方式妥善解决,决不宜动辄以制裁相威胁,那是无济于事的。第三,宜淡化意识形态差异的作用和影响。中、欧意识形态差异是客观事实,应提倡双方互相理解和宽容,而不应把自己的意识形态强加于对方。当欧方突出意识形态问题时,我们应采取的对策宜是抵制。第四,我们应该认真研究西方政治制度及其政治结构,了解其特点,区分其主流派和一般派别,不要为某些人和某些派别的反华、排华、亲台的言论所迷惑或所激怒,重要的是看这些言论所占的份量和地位,如果只是一般言论,而不是政府行为,可以不予理睬;只有政府行为和欧盟领导机构的行为才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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