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化论的发展_政治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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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人类学与进化论之间的关联经历过数度沉浮。19世纪下半叶,泰勒、摩尔根和其他进化论者的观点支配了人类学。然而19世纪末,博厄斯(Boas)、罗维(Lowie)和克罗伯(Kroeber)① 详尽而不失公正的批判却几乎消灭了进化论。直到1940年代,人们对进化论的兴趣才再次复兴。这主要是受怀特(White)和斯图尔德(Steward)著作的影响。这种复兴的兴趣在1960—1990年代达到顶峰。 它有时被称为“新进化论”,主要由塞维斯(Service)、萨林斯(Sahlins)、弗里德(Fried)和卡内罗(Carneiro)等学者的著作占主导地位(详见Harris1968;Voget 1975;Claessen 1989,2000a part I)。到这个时代末期, 进化论再次从主流人类学消失,由新的兴趣领域如女性人类学和后现代主义取而代之。然而几年以后,进化论再次成为人类学兴趣领域中的热门话题。新的进化论方法走到前台,旧的观点也在反思的过程之中,限于篇幅,本文既不可能讨论所有新近的方法和思考,也不可能考察所有的新观点和新见解,只讨论关于社会政治组织进化观点的演变。

通常情况下,社会政治组织是文化这个更有包涵性整体的一部分。我们不可能把社会或政治结构从其文化背景中孤立出来。文化的其他方面将继续影响这些结构的发展,反之亦然。本文也会涉及这种相互作用,且会频繁地在具体的社会政治组织与包含它的文化之间切换。本文将首先介绍进化论的一些新观点,然后讨论单线进化与多线进化的问题,接着探讨单独的进化潮流起作用的可能性,最后关注在不同的地方及不同的进化分潮流中相似的社会政治结构何以能发展出来。

重新思考一些基本概念

人们通常用复杂性的增加和单线的发展等词语来定义进化。这种做法其实也有其道理。现在的人口超过以往任何时候,生产能力达到难以置信的程度,技术达到了月球甚至更远,由现存的政府和多国公司主导的复杂的社会和政治结构有能力把比从前更多的人力组织起来。19世纪的社会学家斯宾塞(1971)将复杂性增加原则作为其进化论概念的基石。卡尔·马克思则在《形式》(Formal)(1964)一书中提出了日趋复杂的生产方式系列。几十年后,美国学者莱斯利·怀特(1949)甚至重新阐述热力学第二定律,解释人类文化何以成为世界上唯一以复杂性不断增加为特征的现象。1970年代,罗伯特·卡内罗(1970,1973)成为所有持这种观点者的代言人。他们认为,进化的主要特征是不断增加的复杂性和单线性。这种方法还暗示,进化一定是由一些阶段(阶梯,层次)构成。萨林斯、塞维斯和弗里德以及考古学家伦弗鲁(Renfrew)是这个时期的最重要代表。然而更仔细地分析这些进化论者的著作,我们却发现他们并没有组装出多少进化序列,而只是对社会(或特质,或特征)做的分类。在社会政治组织(或经济、宗教)方面具有或多或少相似性的社会被放到相同的阶段(level)上(队群,部落,酋邦,国家等)。只要认识到这种做法的特点只是分类(例如,Lomax&Arensberg 1977),那它就无可厚非。然而,一旦有人将这样一种分类法当成“进化序列”,难题就来了。因为在那种情况下,人们就要说清楚从一个阶段到更高阶段出现明显“跳跃”的原因。现有的解释都差强人意(Khazanov 1985;Claessen 1989,2000a:49—56;Service 1971),暗示出某种机械论。我下面将再讲到这个问题。

除了因建构不同阶段带来的问题外,更根本的问题在于,直到那时为止,对人类文化的进化论研究一直被局限于勾勒越来越大的复杂性的发展——一种以单线进化为特征的发展。但我们也有理由不将复杂性和单线性成长作为文化进化的本质。很多发展并不导致复杂性的增加。停滞、衰落和瓦解也跟增长和兴盛一样可以作为人类文化发展的特征(Yoffee 1979,1993;Claessen 2000a:66—69;Kowalewski 2000)。何况,如果根据这种观点, 我们将如何处理诸如循环发展之类的现象(如Claessen 1985描述的500—1400年的法兰克王国;又见Kowalewski 2000)及在不同发展阶段上出现相似政治结构的情况(如,酋邦;Carneiro 1981;Earle 1991,1997)呢?另外,我们如何解释某些社会从未向更高的“阶段”发展,而其文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却经历了重大变迁的情形,例如采集群体和狩猎群体(如,Lee&Devore 1968;Hayden 1981;Lourandos 1997;Borsboom 2000); 或者如穆勒(1985,1998)所说的西非的那些锄耕农业群体那样,虽然经历了复杂的演变(transformation),但仍从事着部落锄耕农业。邦达连科和克罗达耶夫(Korotayev)(2000)提出了对这些问题的更普遍的讨论。最后,正如巴伽茨基(Bargatzky)(1987)令人信服的论证:只有子系统的缩减才能发展出稳定的超系统——或者换种说法,如果一个中心未能成功地降低子系统的复杂性,系统中的权力就不平衡。确实如希福德(Shifferd)(1987)指出的,持续的集中化是进化过程最不可能出现的共同结果(参见:Claessen 2002)。

总之,不再把复杂性的增加作为文化进化的基石看来是明智的(单线性问题将在下一部分讨论)。或者我们应该回到进化论之父达尔文,其著作曾长期为社会学家所忽略。达尔文指出进化完全没有方向(请斯宾塞原谅),而且并无内在“驱动力”或“必要性”使简单形式向更高形式发展。“根据我们的理论,低级组织的持续存在没有任何困难。因为,自然选择或适者生存的原则,并不必须包含进步的发展,它只是利用变异出的各种现成形式,而这些变异对处于复杂生命关系之中的每一种生物都有利。也许有人会问,就我们所见,高度组织化对纤毛虫纲微生物——肠内蠕虫——甚至蚯蚓有什么优势。即使没有优势,这些生物形态(forms)也能通过自然选择毫无改进或少许改进地保留下来,并可能无限期地保持在它们当前的低级状况中。”(Darwin 1872/1995:98)

我们不必将注意力集中在复杂性是否增加的问题上,而应该寻找更令人满意的特点。因此,我们应该回到进化的本质,即结构变化的现象上来。这样,进化就可以定义为“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结构的重组随着时间的变化受到影响,最终产生一种在性质上与祖代形式不同的形式或结构(Voget 1975:862);或者像哈里斯(1968:25)所阐述的那样:进化是“一种形式到另一种形式的变化”。这样,进化学说就成了一种科学活动,用来探求促发这种结构变化的通则性解释。结构变化表达一个事实:文化体系内一个或多个方面发生变化,将影响体系内的其他所有(或大多数)方面。由于这些变化,这个体系将作为一个整体而发生转化。整个体系的变化不一定同时发生,它可能要经历一些时间。如果我们确实接受这种观点,那么从现在开始,诸如停滞、衰落和瓦解的现象都可以用进化论的术语来表达。“退化”(devolution)或“内卷化”(involution)等概念将不再必要(尽管有人可能还是倾向于将它们作为一种简略的表达方式使用,参看Carneiro 1988:783)。”而且,由于不再要求达到“更高”发展水平(level),人们可以毫无阻碍地将转型视为进化现象。只有结构变化值得重视。

考虑何种方式导致这些结构变化的问题时,我们应将以下两个方面区别开来,即这种变化是如何产生与为什么产生。我们将简单扼要地讨论这两个方面。

《早期国家》(Claessen and Skalník 1978:624 页及其以后)一书第一次尝试寻找隐藏在这种进化现象② 背后的普遍因素,结果发现有几个因素会起作用。然而这个过程看起来像滚雪球:一旦动起来,动力就会增长。他们发现,在经过研究的所有发展过程中,现象与相应的效果之间都存在一种互相加强的关系。必须强调的是,这种相互加强可以在两个方向上发生作用。如果影响是“正面的”,组织将倾向于增加规模和复杂性;如果影响是“负面的”,这种发展将变缓、停滞或最终导致系统瓦解。《早期国家》对各种因素的分析显示,国家的发展与以下六个因素密切相关:人口增长、战争、征服、意识形态、剩余产品的生产及现存各个国家施加的影响。这些因素发生作用的顺序和强度在各个国家之间不同。一个不可争辩的事实是:意识形态与剩余产品这两个因素必须得到考虑。没有这两者的“正面”影响,向更复杂的社会政治结构的进化就不可能。如果这两者的影响是负面的,更复杂形式的发展将不会出现,取而代之的将是停滞与衰落。

《国家研究》(The Study of the State,Claessen and Skalník 1981,第25章)一书重新考虑和评价了这些发现。看起来,先前出版的著作中提到的几种结构论需要补充和重新阐述。该书强调了意识形态因素(1981:479,484),而将战争与征服因素降到次要地位;认为前述发现更可能是意识形态、经济与人口统计状况扰动的结果,而非其自身力量所导致(另参见:Lewis 1981;Cohen 1985)。确切地说,剩余产品因素的解释限制性太大;经济因素包含了比剩余产品因素丰富得多的内容。这就是“剩余产品”一词为何被“经济的支配与控制”(1981:484)取代的原因。这就允许将诸如经营、灌溉、贸易、市场或者国库分发等归入经济支配与控制一词之下。来自《国家研究》的资料表明,由于在不同个案中,各种因素重要性的排序各不相同,因此不可能将讨论的某一个因素指定为原动力,即第一原因。

《发展与衰落》(Development and Decline)(Claessen,Van de Velde and Smith 1985)一书试图利用当时的研究成果,建构一个社会政治组织进化的一般模式。我们称之为“复合互动模式”(CIM)。为了达到这个目的, 有必要将人口增长这个因素限定得更窄(参见:Hassan 1975:42;Hayden 1981;Lourandos 1997:15)。因此,我们引入“社会的格局”(“format of the society”)(社会格局,societal format)的概念。 这个概念所包含的不再是简单的人口数量,而是与生产方式和可用耕地相关的人口数量(Van Bakel 1989:167—169)。用这种方式,我们在更抽象的层次上建构了一个一般模式,用来解释社会政治组织“如何”进化。各因素间的相互影响导致了意识形态、社会格局及经济(或经济的支配与控制)诸因素(或“因素组合”)的变化,并创造了社会政治组织形成的条件或引起更精致的发展。社会政治组织一旦被建立,即成为模式中的第四个因素,并转而影响其他三个因素,或作为其中一个因素与它们共同起作用。一个变化引发另一个变化,复杂的互动就此产生(1985:255)。就这样,CIM澄清了社会政治组织的进化是怎样发生的——而不用考虑这是否关系到创始或兴盛,或者相反的停滞或衰落。相同的因素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引发增长,条件不同时,则可以导致停滞、衰落甚至最终的瓦解(Claessen 1992:10,97—100)③。

当我们在抽象的高层次上讨论并把讨论范围大致限定在进化方面时,我们确认的因素和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足以达到一种解释。但当我们想探究这种复杂的相互作用在具体实例中如何起作用时,这些要素就不够具体和明确了。一个具体的特定社会政治系统不是在真空中形成的,而是在一定时期形成于一定区域。这些假设构成情境(context)。在这个情境中,发生了系统的进化。在模式的具体应用中,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方面的资料不可或缺。在这一过程中要考虑到环境(水、沙漠、干旱、黏土等类似的东西)的作用及周边社会的影响。相邻社会间通常彼此深刻地相互影响:他们打仗、交换女人、贸易、彼此征服等等。当然,很多地方(正如Steward已经指出的,而Fried 1967也重复了这一观点)的国家是独立产生的。 但它一旦形成,周边社会就群起仿效,进而作为参与者相互影响和/或模仿。诸如传播或刺激传播等术语,用在这里应当是恰如其分(Kottak 1980;Renfrew and Cherry 1986;Connah 1987;Roymans 1990)。

在此应该注意:尽管理论分析上可以将这个模式的各个因素区分,但在实践中却很难将他们分离开。在被研究的文化中,各种因素紧密相连、相互交织,其本身并没有这类区分,而是研究者主观地对它们进行了区分。不仅如此,只有当它们对社会政治组织有重要作用的时候,经济或意识形态因素才被考虑进来。为了更好地理解其运作,这可能引起对所讨论领域的更综合的分析(类似研究见Claessen,Van de Velde 1991年关于经济的研究和Claessen、Oosten 1996年关于意识形态的研究)。

厄雷(Timothy Earle,1997:203—208)在其关于酋邦进化的书的末尾提出了一个可供比较的进化发展模式。它与CIM 的最大区别在于:他用“战争”这一因素取代社会格局,但他的“意识形态”和“经济控制”因素与CIM 中的对应因素大致相等。在我们的模式中被称为“情境”的东西,他称之为“隐性条件”(“underlying conditions”)。他的模式运行取决于两个变量, 即获取更大权力的途径如何被限制在有限范围之内和不同的权力来源之间怎样相互影响和彼此强化。在厄雷看来,经济权力是最容易获得也最容易控制的因素。相反,军事权力则难于控制。同盟者可能在顷刻间变成对手。意识形态以一种相当个人的方式决定,而且只有通过为其提供物质形态(庙宇,仪式),才能使大群的人能够分享其基本要素。政治领导决定这些物质形式的可能性,使自己有机会牢牢控制意识形态因素。在社会现实中,不同因素之间很难相互吻合。很多情况下,各种因素甚至相互排斥或者彼此抵消影响——一个也与CIM有关的结论。希福德评论说,“事实上, (这种)持续集权化是手边例子中最不可能得出的共同结果”(1987:47)④,这种看法确实到处可用。

显然,厄雷的观点与本文详细阐述的观点相吻合。不仅如此,他提出的变量还丰富了CIM的框架。但我认为, “社会格局”因素比他提出的战争因素为进化进程(动力)提供的指标更贴切。即便是厄雷,也认为战争仍只是个派生因素(a derived factor)——尽管是最重要的一个。虽然战争被描述成派生物,但不应认为战争在人类文化进化过程中无足轻重。我在各种场合都暗示了战争导致的进化结果(Claessen and Skalník 1978:626;Claessen 1990;Claessen 2000a:110—112)。另一方面,霍派克(Hallpike)在相关论述中中肯地写道:“然而,仅仅有暴力不能产生永久性的政治权力制度,据我所知,甚至没有哪一个战争活动能够独自导致哪怕是主要权威出现的个案(1986:235)”。

我们认为,利用复合互动模式(CIM),我们能够找到社会政治组织如何进化的答案。目前仍无法确定我们在何种程度上能够回答文化为何变迁的问题。是什么促使人们放弃最初的丰裕社会(the First Affluent Society)(Sahlins 1968,1972)来发展农业、城市生活和国家(Southall 1991:78)?从这种角度上看, 问题就不那么幸运:没有人有意地期望这个结局,也没有人能够预见随着时间推移文化将发生的变化。大多数情况下,社会政治变化往往作为先前决定和选择的不可预见的结果而发生。反之,先前那些决定和选择又不可避免地由更早期在人们生活中发生的那些大大小小的变化所引起。发展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先前所做决定的逻辑的或不可避免的结果,但决定肯定不是根据人们心中特定的目标作出。很多进化无意地发生了,不带任何明确的预定目标(Claessen and Skalník 1978:624;Kottak 1980:58—87;Hallpike 1986)。

人类从最初阶段,就开始想方设法地生存下来。为此,他们不得不为自己提供诸如饮食、居所、衣服、性、工具及保护等众多必需品。为了获得这些必需品,他们不得不从事各种各样的活动来克服自然环境的障碍和处理社会环境问题⑤。我们不妨假设,当我们的远祖面临自然界的任何问题时,他们努力去发现那种看起来能够产生“好的”、“有利的”、“积极的”结果的解决办法(Lewis 1974:19—20)。尽管我们已无从知道他们怎样看待“好的”和“积极的”,我们仍然可以得出这样的合理假设。冯·帕里斯(Van Parijs 1981:47—50)因此而提出使用更普遍化的术语,并建议采用“优化”这种说法。然后,他指出一个事实:人们在一般情况下并不从理论上可能的全部办法中进行选择,而更可能从那些已知的、被尝试过的、可靠的办法中寻求庇护。这些办法是由他们自己的或相邻的社会发展出来的。通常,人们根据当地的情况进行选择。因此,他提出“地方最优化”(local optimization)。这样的选择不一定如韦伯斯特(Gary Webster)所称是“不理性的”(“nonrational”)(1996:611),而是基于对所涉及者的理性的考虑。当然,不是所有的选择都是幸运的,也不是所有的关系导致的结果都是好的。它们基于地方上的最优化——当然也带有自身的各种局限性。

当一个人从事活动,并因此遇见另一个人时,另一个人会被迫作出反应。这样,作用产生反作用。另一个人产生反应的方式同样是一个地方最优化的问题:人们以最显而易见的方式做出反应这个方式是否幸运则只有时间能判定。人的行为会产生一系列持续的变化。特定的发展需要一些行动,而这些行动引起反作用,这些反作用又引起反作用,如此,整个过程源源不绝。除非在特定情况下,人们通常不可能识别出原动力。CIM 中的每一个因素都在永无止境的作用与反作用的游戏中发生作用。对奢侈品、更好的住房、更多的孩子、基于意识层面的荣誉或身份的追求,在任何时代都是人之常情。然而,由于较早做出的决定和选择继续起作用,其带来的一系列结果从来就不是有意的或可预料的。行动的自由毕竟非常有限(另可参见:Cohen 1981)。

一个传统的两难问题:单线还是多线⑥

早在19世纪的人类学中,人们就意识到很多资料并不与先前简洁论述的进化框架完全吻合。那种框架假定每个社会和每一种风俗都有一个位置。泰勒(1871)试图用非常宽泛的范畴来处理这些不规则类型。摩尔根(1877)则发展出一种不断增加类别和范畴数量的方法。然而,泰勒和摩尔根都不能被视为单线进化论者。比如,正是摩尔根指出过这样一个事实:美洲印第安人沿着一条单独的路线发展,并且宣布他们驯化了美洲羊驼并能制造铜器。他进一步说道:“由于与人类在东半球最先进的部分缺乏联系,他们从蒙昧状态开始的毫无外来帮助的自我发展,无疑是非同寻常的。”(1877:40)

尽管这个断言的信息本身千真万确,但不论19世纪还是20世纪中期的进化论者们在这一点上都无大建树。学者们继续被如何将所有社会归入一个庞大进化图式的分类体系中的问题所困扰。斯图尔德似乎是唯一的例外。他在1930年代提出:进化是沿着不同方向进行的,是多线的(Steward 1955)。他认为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文化现象可以重复。这个思想是其理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他通过分析父系队群的发展阐述了这个理论(1936;1955再版)。这类队群在相互没有文化联系、具有不同生态环境的不同地区涌现出来。后来E.塞维斯正确地评价道:斯图尔德实际上已经解释了父系队群的进化(1971:38)。

在稍后的《文化因果关系与规律》(Cultural Causality and Law)(1949;1955再版)一文中,斯图尔德明确指出,在更复杂的文化中,重复、规律性甚至模式都确实发生作用。其主要论据是:在特定的条件下,差不多相互对应的社会政治组织形式不可避免地出现。在该文中,斯图尔德比较了以下五个地区社会政治组织进化的情况。他们分别是:秘鲁、墨西哥、中国、埃及与美索不达米亚。每个地区的国家都实现了进化的事实使得卡内罗(1973)将斯图尔德评述为一个隐蔽的单线论者。在同一篇文章中,卡内罗试图努力证明单线进化与多线进化并无真正的区别,两者间的区别只是“视距”。我们从稍远的视距考察大量的发展,可以认为他们进入了同一个阶段,但如果更详尽地考察这一过程,我们就可能看到相关的不同社会达到同一个阶段的途径各不相同。在某种程度上,我发现自己也同意这个观点。根据我们对早期国家起源的研究(Claessen and Skalník 1978),的确可以发现,在国家形成过程中,有各种因素在起作用。然而,它们的强度和出现的顺序各不相同。不过,在所有的例子中,最后的结果都是早期国家的出现。鉴于我们研究的出发点(正如斯图尔德的一样)都是早期国家,这一点也就不足为奇。我们样本中的所有社会都发展到了早期国家。此处重要的是,早期国家这个阶段显然地可以通过各种不同的途径达到(参见:Claessen and Oosten 1996:365—370,此处有关于此思想的更详实的论述)。那些没有达到国家阶段的社会被我们从样本中剔除了(正如斯图尔德所做的那样)。尽管在达到这个阶段或层次的过程中也可能出现一些多线型的插曲,但诸多社会的进化的最后结果都是相同阶段这只能是单线的进化。同样的推理路线构成了塞维斯有名的队群、部落、酋邦、国家序列(Service 1971)和弗里德的平等、等级、分层、国家序列的基础(Fried 1967)。两位作者实际上都提出了国家的谱系。无独有偶的是,他们的序列也都以单线性和复杂性的不断增加为特征⑦。

目前为止讨论到的诸多方法中,许多不同类型的社会完全被忽视。这些社会经历的发展路线并没有导致酋邦或国家。而且不可否认的是,布须曼人和俾格米人仍然靠狩猎和采集为生,就像一些因纽特群体和澳大利亚的土著居民队群一样。当然,他们的文化也随着时间发生了巨大变化,并且极有可能遵循着不同的进化线路。塞维斯(1971:6—9)花了很大力气强调:这些群体代表着一种非常古老的文化(正如在他之前的泰勒所言)。然而,当我们把单线进化图式放在一起时,它们却从来不能进入我们的视野。否则,他们的经历在此基础本应被给予应有地位。这恰恰是单线构架难于达到的一种东西。不论处于哪种单线进化的分类体系中,队群总是最低级的。如何在进化模型中放置这些“类型不合”(non-fitting)的社会?这一问题不应被忽视。它涉及到新几内亚的很多大部落社会、印度尼西亚众多高度分化的人口群体、拉丁美洲的诸多传统社会、密克罗尼西亚诸民族以及其他许多民族。

在进化模型中,有些社会被置于发展的低级层次上,并被划为“落后的”或者“不发达的”类型。这种进化模式没有公平地对待以下事实,即我们实际上面对的是不同的进化途径。这些社会沿着它们的途径延续至今,至少与盎格鲁·萨克逊这样的超级民族的发展过程一样长久(参见Yoffe 1993)。借助萨林斯对一般进化与具体进化的区别(1960),先将这类文化类型以“特殊进化”的名义推到边缘地位,进而再把它们作为异常发展的社会纳入单线进化架构之中的做法肯定不行。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很多不同社会达到了社会政治发展的较高水平(level)。但这并不允许我们假定它们代表了那一条唯一的发展路线。由于卡内罗的介入,“多线”这个术语在描绘差不多起源于同一时期的各种社会的发展路线已经失效。因此,我们应该选择另一个术语来表达人类社会沿着不同线路的进化。“多向”这个词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

多向进化

在《欧洲与没有历史的民族》(Europe and the People without History)一书中,E.沃尔夫(1982:24—72)描述了15世纪的世界。这个世界丰富多样, 包含了封邑、酋邦、贸易城市、市场、游牧社会、庙宇社群、狩猎者与采集者等。这种描述与其他人类学家、历史学家和旅行家提供的描述非常相符。在时间长河中,各种社会也确实是彼此完全独立地发展着的。15世纪各个强权之间也联系较少。在一段短暂时期,蒙古人曾成功地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帝国(Kürsat-Ahlers 1994;Krader 1978)。但是在沃尔夫描述的时代它已经崩溃。在更早的时期, 封邑出现在印度尼西亚的苏门答腊、爪哇和巴厘地区(Wisseman Christie 1995;Hall 1985)。这类组织形式直到15世纪仍在日渐强大。蒙古人与爪哇人之间的联系并不明显——即使他们确实有过联系。当蒙古帝国在地球一端出现而后又归于沉寂时,其他地方的强国如印加和阿兹特克等也在发展。但他们与蒙古人或爪哇人并没有任何联系。甚至他们彼此之间也没有联系(Haslip-Viera et al.1997),欧洲的事件遵循了不同的进程。古希腊文化兴盛时期过后(Van der Vliet 1987),罗马帝国出现。它粗暴地践踏了酋邦、早期国家和强人结构(Nash 1987;Roymans 1990;De Blois and Van der Spek 1994)。当墨洛温王朝、加洛林王朝、加佩王朝在西欧相互继承时,已经伊斯兰化的地区的伍麦耶王朝和阿拔斯王朝也相互承接(Lapidus 1988)。而在这整个时期里,因纽特人继续狩猎,澳大利亚土著居民的生活也确实没有变化。15世纪的欧洲已经知道了很多这样的文化:马可·波罗、罗伯鲁克的威廉(William of Rubroek)及柏朗嘉宾(De Plano Carpini)到过蒙古帝国,并为欧洲人了解这些地方作出了贡献。但这些情况只是在此后很久才为绝大多数学者所知。哥伦布把欧洲人的注意转向美洲。库克船长(1768—1780)及其随从人员的航海日记首次介绍了波利尼西亚诸岛。对非洲中心地带的考察则花费了更长时间。简言之,大量彼此没有联系、类型各异的文化在此时形成(Diamond 1998;Fagan 1998;Claessen 2000a:169—170,2000b)。

随着时间推移,数量众多的文化类型形成,它们彼此没有什么形式的联系。这个事实奠定了人类文化多向进化思想的基础。在世界不同地区,独立的进化发展显然已经发生,并导致了过去与现在的文化多样性。我们有理由认为,这些单独的进化潮流分别与不同的地区相联系。但在一个地区发展的文化不能被简化为另一地区发展的文化。更具体地说,美洲的发展与撒哈拉以南非洲的发展遵循着不同的道路。两大陆之间没有相互联系,两种文化基于不同的深层原则。波利尼西亚文化不能被简化为印欧文化或发现于撒哈拉以南非洲的文化等等。存在单独进化潮流的思想并不新鲜。摩尔根已在他的《古代社会》一书中含蓄地提到过美洲文化和旧世界诸文化的独立发展。他把美洲的成就描述成一种“无外力的自发性发展”的形式。意大利的马克思主义者梅洛蒂(Melotti)(1977)提出, 不同的生产方式由原始社会发展而来。这意味着亚细亚生产方式在某一地区发生过作用,但并未在另外的地区发生过作用⑧。法国人类学家康克瑞·维德罗维奇(Conquery Vidrovich)介绍过非洲存在一种特殊生产方式的观点(1969)。在《社会进化原则》一书中,英国人类学家霍派克支持下面的观点:一些主要原则组成各种潮流发展的基础(1986:289—291)。霍派克还将中国和印欧的潮流与其他潮流区分开来。

多向进化模型的出发点被设定在现代智人人种开始发挥其能动性的时期。不管我们是否这样做,有一个事实非常明显:我们最早的祖先均以狩猎和采集为生。这些看来显然毫无差别的群体知道,它们相互之间在生活和组织方式上存在事实上的重大区别。毫无疑问,这种区别受猎获物的种类、可居住的洞穴、接近河流的程度、蔬菜食物的数量和种类以及建立储存仓库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的影响。随着时间流逝,这种区别逐渐扩大,并在文化区域间产生巨大差别。如同尚亚皮(Champian)(1984)等人的描述,这不仅对欧洲是真实的,而且对东亚(Testart 1982)、印度尼西亚(Slamet-Velsink 1996)及新世界(Steward 1955),它也同样有效。级别相似的变异在澳大利亚土著民(Lourandos 1997)与非洲的狩猎与采集群体(如Stauder 1971;Lee 1969;Woodburn 1968;Julien 195)之间同样存在。从这个起点出发,一些彼此之间能被清晰辨认的进化“潮流”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发展。这样的一股潮流,最好被看成一定区域内多少相互具有相关性的一些社会。这些潮流的文化呈现出一些共有特征,这些特征以有限几个核心原则的转型为基础(Claessen 2000a:171)⑨。在此,我们假定各个核心原则都起源于更新世晚期的狩猎者和采集者。不言而喻,这只是个假设而无法证实。看待这些原则时,我们应忽略技术上的差别,因为这些原则首先是由自然环境所决定。当时更重要的差别在于意识形态(例如可以参考斯图尔德关于“次生方面”赋予文化独特色彩的讨论(1949/1955)。在对早期国家的研究中,我发现在相应的政治结构中,不同的地区在意识形态方面显示出巨大差别。这些意识形态的差别渗透到国家组织的各个方面,并且使我们能够区分诸如非洲的早期国家与波利尼西亚或西欧的早期国家(Claessen 1981,1985,1996)。

下面我将指出怎样想象这样的进化潮流而不对它们进行详细的描述。我将把自己的讨论限定在前殖民时期的波利尼西亚和撒哈拉以南非洲。

波利尼西亚

波利尼西亚诸文化可以追溯到古波利尼西亚文明。大约2000年前,他们在汤加—斐济—萨摩亚地区相当孤立的环境下逐渐形成(Green 1979:48—49;Kirch 1997:250;Kirch and Green 2001)。波利尼西亚人从这个地区散布到各个岛屿,在那些岛屿上他们遭遇到不同的自然环境。因此,他们每次都必须作些调整。我们有理由将这种“枝状”结构(the ramage structure)、基于长子继承权与年长原则的亲属群体、最古老的世系群体的神圣性、可直接与神交流等,视为波利尼西亚文化的核心原则(Kirch 1984;Kirch and Green 1987;Claessen 1996,2000a:175—177)。“枝状”结构在理论上包括整个(岛屿)社区。在更大的、人口更稠密的岛屿上,那些开基“枝族”通常分裂成一些具有一定独立性的分支。假设“枝族”结构的建立者可以将自己的血统追溯到神化的祖先,这个血统赋予其直接继承者以神圣的力量。“枝族”在继承次序上实行长子继承制,如果最大的孩子是女孩,这就可能产生问题。每个家庭的孩子都根据出生顺序排列,并且这个顺序由他们自己的后代继承下来。由于在最年长的这条链上的家族继承人直接与神相联系,其他的“枝族”成员必须通过他才能接近神。这种崇高的地位往往伴随着他对生殖能力的影响;如果没有他的仪式介入,普通人将徒劳无功(Thomas 1990:29页及其以后)。

似乎所有新岛屿上的殖民过程都涉及到社会格局与经济可能性之间复杂的互动,其结果是与原先从外地引进的社会政治结构与意识形态结构相冲突。冲突导致一系列的转型(transformation)。萨摩亚群岛的低人口密度阻碍了等级制度的发展,因此它仅存在于概念中而从未真正实现(Van Bakel 1989,1991;另参见Tcherkézoff 1997)。对照而言,夏威夷群岛却对人口繁衍极其有利。灌溉渠道和鱼塘等工程的存在(Tuggle 1979:172,175;Kirch and Sahlins 1992,vol.2:118—157),表明这里有过一定程度的资源压力。另一方面,大量贵族和祭司的存在则表明这里的人生产出了足够的剩余产品,或者表明了对平民的榨取——以得到这些奢侈品(Van Bakel 1991;Kolb 1994)。由于人口规模与资源保持了一定平衡,所以波利尼西亚群岛社会政治结构的复杂性有所增加。汤加(Douaire-Marsaudon 1998)、夏威夷和塔希提(Claessen 1978)甚至出现过早期国家结构。而在诸如萨摩亚群岛那种人口规模一直居于可能的人口水平以下的地方,其社会政治结构则保持了初级状态。小一点儿的马克萨斯群岛和库克群岛上只发现了酋长结构。复活节岛的最初(原始)状态还不清晰,因为这个岛屿只是在社会政治结构瓦解后才被发现。周围的珊瑚岛上也发现了“枝族”结构,尽管其状态更为初期(Danielsson 1956:40—52;Huntsman and Hooper 1996:154—163)。资源压力严重上升时,行政结构的崩溃就在所难免。马克萨斯群岛(Van Bakel 1989;Thomas 1990;Kirch 1991)确实发生了这种情况。复活节岛也出现了类似情况(Van Tilburg 1994;McCoy1979)。

我们似乎有充足的理由将波利尼西亚视为本身具有独特进化线路的地区。这种岛屿文化仅仅以几个核心因素为基础。这些核心因素没有在别的地区出现,或者至少没有这种特定的组合形式。尽管如此,我们仍可以质疑,波利尼西亚的发展是否应被排除在包括美拉尼西亚、密克罗尼西亚甚至印度尼西亚在内的更广阔的情境之外。这种立场肯定有其道理。但我担心,我们将极难在这些各不相同的地区中提炼出普遍适用的核心原则。毫无疑问,波利尼西亚文化由美拉尼西亚派生而成。但在与古波利尼西亚文化隔离之后,我们很难假定在美拉尼西亚与波利尼西亚之间还存在任何重要的文化联系,而前者与印度尼西亚的联系则更渺茫。根据欧文(Irwin,1992)的说法,密克罗尼西亚的史前史相对来说仍然不为人知。其与波利尼西亚文化的联系也不清晰。在最近的研究中,科奇(Kirch)和格林(2001)非常有力地维护了以下观点,即波利尼西亚文化是一种独一无二的形构(configuration),而不应仅仅被视为较大的海洋文化的次级类型(subtype)。

撒哈拉以南非洲

不同文化的影响使我们很难简短描述撒哈拉以南非洲的(以下简称“非洲”)进化状况。尽管如此,我将尽我所能来阐明这个地区能够确立一种独具特色的文化发展路径。非洲大陆人口长期极度稀少,我们对非洲的任何调查研究都不能不以这个事实为出发点。尽管某些地区(西非、湖间地区)可能具有相对稠密的人口(Newman 1995),但多数情况下,人们是一小群一小群地到处散居着,周围隔着广阔的无人地区。在很长时期内,狩猎和采集是基本生计。从这种最初的状态开始,某些地方出现了较复杂的社会。导致这种结局的因素很多,其中包括在某些适宜地区人群开始定居的事实,也包括气候变化的出现,例如撒哈拉严重变干导致从撒哈拉到热带大草原及南部森林地区的迁徙。在后来的时代,其他的迁徙,如班图人的迁徙(Lwango-Lunyiigo and Vansina 1992)和尼罗特人的迁徙(Newman 1995:160—177)也发生了作用。远途贸易(Connah 1987 )和农耕者与牧民杂居社会(如Ankole;Steinhart 1985)的出现在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些因素并不总是存在,也不同时出现,但正是它们刺激了结构变化(Connah 1987;Garlake 1990;Newman 1995)。与波利尼西亚文化一样, 为这些发展添上独特的非洲色彩的是作为核心原则的意识形态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

任一层级上的一切等级关系均按亲属关系和/或共同纽带关系理解。这类纽带有时是真实的,有时则仅作为依赖关系的情感表达。

首长和统治者被当作人与神灵和祖先之间的神圣中介。

首领的健康状况能决定其提高妇女、牧群和土地丰产性的能力。

与生殖力的关系要通过第一个宣称土地归自己所有,从而与土地之神建立联系的人来体现。⑩

很多地方具有复杂文化的定居农耕群体都是从以游猎和采集为特征的原始环境中发展而来。在这些农业社区中,领导权通常被分配给某个世系(11) 的领导者,这个世系最先定居于该地区,并且通过“开垦”(“opening up”)这片土地而取得与土地之神的“契约”,并以献祭作为交换。这种契约继续给予他丰产能力。后来的小群体如果想在这一地区定居,并获得仪式首领的丰产能力,必须征得他的允许,并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服从。这样就逐渐出现了并非无足轻重的领土单位或村庄(参见:Luning 1997;Vansina 1991;Kopytoff 1999)。这些传统的观点仍然将社会政治关系合法化,以喀麦隆山区的祖伊德维克(Zuiderwijk)(1998:92)为例:

第一个占领这块土地并建立村庄的氏族(clan)被称为酋长氏族。从原则上,酋长通常在实际上也的确是这个氏族的成员。后到来的氏族受到热烈欢迎,甚至可得到处女地耕作,但是他们处于那些先到氏族象征性权威之下。生活的研究(1995)、科尔森(Colson)和韦尔森(Van Velsen)关于马拉维的汤加村落研究(分别于1968和1964)、范希那(Vansina)(1991)关于刚果地区发展的研究、 范·宾斯伯格(Van Binsbergen)关于赞比亚村落的研究(1979)。显然,上述观点在非洲广大地区似乎扮演了(或已经扮演了)重要角色。

我们仍然可以在非洲较复杂的社会中发现这些核心因素最强有力的影响。穆勒(1981:264页及其以后)已经强调,酋长领地与早期国家采取同样的意识形态。范希那(1991:91)后来重复了这种观点。概观这些传统观点在大量早期国家中的作用可以弄清楚这一点(12)。在所有这些国家中,那些神圣的领导者通过长远的、复杂的、有时是虚构的谱系与神建立联系。日常生活中,他们的神圣地位通过许多的规则和规定来体现,比如他们不能赤脚接触土地。为此,他们必须穿拖鞋,站在狮皮或牛皮上,否则他们只能在自己的圈地(enclosure)内来往。 还有大量的关于饮食的规定。统治者希望人们认为他们不吃不喝也不睡觉,因此防止(或避免)人们看到他们吃喝睡。当他去世时,习惯上要将死讯隐瞒一段时间。最终宣布他的死讯时,通常要举行盛大的丧葬仪式(mourning rituals),这常常包括人牲(human sacrifice)和仪式性的无政府状态。

继承者在统治者的儿子(有时是兄弟)中“选出”,他们(在理论上)应是符合条件的。好几个早期国家中,如达荷美(Claessen 1987)发展出了严格限定候选人数量的规则。由于继承人并非神圣(如与波利尼西亚的状况作对比),所以他必须被变得神圣。这通常需要通过广泛的也是繁冗的仪式将作为人的王子转变成神圣的统治者。候选人必须通过仪式的方式违反他所在社会的各种规则。这些仪式通常包括人牲、乱伦(不论是否象征性的)、吃人肉,杀男人(通常是很多男人)。一旦国王成为神圣的,就在统治者的健康和妇女、牛群和土地的丰产力(fertility)之间建立了直接联系。只有强壮健康的男人才被认为能实施必要的仪式。人们相信,一旦国王的身体力量变弱,社会的生存将处于危险中。人们用众多的仪式来防止这类事情的发生,但是,最后避免不了这种“威胁”。因此,很多王国将国王的死亡作为最终解决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国王要么被礼貌地要求自杀,要么为其随从所杀(13)。很多研究(Muller 1980;Abélès 1981,Simonse 1992)证明:弑君与统治者在献祭仪式上的炫耀性违法往往有关。当统治者不再能够遵循他的仪式义务时,这种犯上将为社会提供一个摆脱该统治者的机会(参见:De Heusch 1987的观点稍有不同)。

非洲大多数早期国家的统治者与其母亲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太后(queen mother)不仅仅是他(生理上)的母亲,而且也是一种政治制度,因为她体现着她的家族与统治者的联系。因此,她的家族成为王国中最显赫的家族。甚至存在这样一种风俗,如果统治者的母亲先于其子而死,则应委任家族中另一位女性作为“统治者的母亲”。

尽管非洲的神圣统治者被过多的规则和仪式所束缚,但它们仍然只是少数几个重要核心原则的显而易见的转化。统治家族很早以前是其他群体所依附的首领,或者,是与土地祭司的女儿结婚的移民(Van Binsbergen 1979;Claessen and Oosten 1996:386)。这里我们遇到这样一种观点:第一个开垦土地的人与土地之神建立契约,以此获得(并控制)生殖力。这种控制可以自始至终地保持于王室,也可以通过婚姻或者与氏族首领的联系获得。对生殖力的获得为统治者提供了极强的合法性。

自然,CIM的各种因素,如人口增长、生存方式的类别、发展、管理、 领导性质和意识形态激励等,都能影响变异和转化。正是这些因素促进生长或导致衰落和垮台;而且很多情况下,社会发展成早期国家(如Shifferd 1987;Claessen 2002的论述)。作用和反作用都产生影响,有相当多的决定想必都是在地区最优化的基础上做出的。基于这些考虑,我们认为非洲的发展模式与其他地区的进化模式相符。但独特的非洲色彩则由非洲的核心原则确定(参见Claessen 2000b:6)。

多样性的统一

前述各节倡导我们考虑相互伴随着的各种进化潮流。这些源流也许可用来解释不同文化之间,如非洲文化、大洋洲文化和美洲文化之间重大的、根深蒂固的区别。在这一节里,我将考察这个模式的镜像,即在不同的潮流和不同时间点中出现一致的社会政治结构的事实。《城市社会的进化》(The Evolution of Urban Society)(Adams 1966)、《国王与臣民》(Van Vorsten en Volken)(Claessen 1970)、《早期国家》(Claessen and Skalník 1978)、《酋邦,国家的先驱》(The Chiefdom,Precursor of the State)(Carneiro 1981)、《酋邦:权力经济和意识形态》(Chiefdom:Power,Economy and Ideology)(厄雷编著,1991)、《首领如何获得权力》(Earle 1997)等诸多著作的调查研究表明,这是此类早期国家和酋邦的个案。我要补充一句:“一致的”并不等同于“相等的,同一的”(参见:Wason 1995;Carneiro 2000)。这类归纳论述建立在跨文化比较的基础上。为使这种比较成为可能,资料还必须以可比较的方式阐述。这暗示着独特的功能或活动将被归入更一般的范畴内。例如,在《国王与臣民》一书中,我可以确立一个事实:非洲诸王国之间存在波利尼西亚诸王国间所没有的某种的一致性,而波利尼西亚诸王国显示出非洲诸王国及印加王国所没有的特点(Claessen 1970:312—316)。另一方面,我们也可能确定,尽管存在差异,仍然存在许多一致的结构特点,尤其当比较的资料被置于更高的抽象水平上时。人们把一些统治者与狮子联系起来,另一些与豹子联系起来,还有一些被与鲨鱼联系起来。这个事实引起了对一个更一般陈述的明确表达:统治者通常被与其周围环境中最强壮、最危险的动物联系在一起。斯图尔德在更早的时候就使用过这种方法(1949/1955)。《早期国家》(1978,第25章)一书中的大量的表格同样表明在不同地区之间存在重大差别。然而,就结构和功能而言,早期国家的政治组织显示出高度的一致性。我们因此决定将早期国家视为一个独立的范畴(Claessen and Skalník 1978,1981;Claessen and Van de Velde 1987;Claessen and Oosten 1996)。同样的推理线路可以用于酋长和酋邦的概念。现在的问题是,这种一致的社会政治结构彼此独立地出现在不同的进化潮流及不同时刻。尽管西欧的墨洛温王朝和加洛林王朝的发展与中美的玛雅王朝的发展基本同时发生,但我们既没有任何理由可以猜想他们之间存在某种联系,也没有任何理由期待波利尼西亚早期的国家影响撒哈拉以南非洲的发展——尽管它们几乎发展于同一时期。而且,尽管可以指出印加、蒙古和罗马诸王国之间的结构一致性,然而这些国家组织形成于不同的环境和不同的时期。衰落中的古罗马帝国与西欧发展中的古代国家之间存在某种联系,这种联系可以得到支持。但是罗马文化并未影响玛雅文化,也没有影响与斯林贾亚王朝同时建立的印度尼西亚文化(Wisseman Christie 1995:266页及其以后)。

讨论时,我们不能忽视邻国间相互影响的可能性。邻国间通常存在广泛的相互接触,一个社会中出现的发展很快被其所有的邻国采用。这种现象,正如伦弗鲁和切瑞(Cherry)(1986)所称,是“同级的政体互动”。然而,复杂的文化概念在遥远的区域内表现并对具有完全不同文化的人们发生深刻影响的机会很小,至少没有这种迹象。只是在最近,西方文化才以暴力或非暴力的方式在世界大部分地区传播开来。我将不用传播论的观点来寻求在不同进化潮流中出现如此多的结构一致性的解释。

解决这个问题的第一个尝试还应该是斯图尔德(1936/1955)在70多年前所做的关于父系队群起源的研究。他弄清了在某种特定的条件下,文化现象可以被重复。事实反复证明,无论这些特定的条件在何时被复制,父系队群都会出现。沿着对国家起源的推理线索(正如斯图尔德1945/1955所做的), 我们同样可以想到特定的条件使得社会的领导者必须发展新的、结构相异的管理原则(即使他们仅遵循地方最优化的观点)。近来,乔纳森·哈斯(Jonathan Haas)(1995:18)指出,(早期)国家都具有“诸如官僚制度、统治精英、国教、常备军、集中化的经济等基本特征。这些特征居于国家组织格局的中心,代表一种对类似人口压力、资源短缺、社会复杂性增加等相似力量的跨文化反应。”

我们在《意识形态与古代国家的出现》(Ideology and the Emergence of Early States)(Claessen and Oosten eds.1996:365—372)一书中的发现充分证实了这种观点。本文进一步提出,确切的必要性促使政府以更有效的解决办法取代不切实际或无效的办法。这种观点是实际的:能够有效管理一个大规模社会并使它保持运行的可能性似乎只有有限的几种(Haas,1995:17;Hallpike,1986:243,277;Claessen 1970:318—319)。这是一个实际的观点,同时也是一个真正达尔文式的观点。一个不够有效的制度将不能经受严峻现实的考验,因而必将消失。这正是颠扑不破的(optima forma)最适者生存原理。

出现国家组织的条件可概括如下:必须具有一定的人口规模,足以允许一个复杂的分等级社会的存在;必须具有能够实施控制的一定的地域;必须具有一个足够供养大量专家和特权人物的经济制度;必须建立一种意识形态,以解释和证明一种等级行政组织存在的合理性(Claessen and Oosten 1996:5)。发展——无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在一种或多种这样的条件下,将促使这样一个社会的统治者采取措施。如果他成功了,将出现早期国家,如果不成功,将带来停滞和落后,直至最后导致国家组织瓦解。

综上所述,解释处于不同独立进化潮流中的一致性(社会)政治组织的发展时,应同时考虑多种因素:

1.早期国家或酋邦的形成需满足诸多特定的具体条件。

2.在世界不同地方出现的相似问题,导致了相似的解决办法。

3.从实用的观点来看,只有有限几种制度能够以较少的缺陷运行,这就限制了不同制度的数目。

总结

本文讨论了进化论的一些发展。它证实了以复杂性不断增加和单线发展为依据的传统进化论不能完全令人满意。这种分析方法排斥了诸如停滞、衰落、崩溃等重要的发展形式。不仅如此,它还把转型这种带给社会重要变化而并不导致“更高”发展阶段出现的形式排除在外。如同本文所言,如果把重点放在“进化意味着结构的变化”这个事实时,这些现象是可以纳入进化研究的。与当前流行的方法相比,这种方法更公正地对待了达尔文的观点。

社会政治进化被看成是一系列因素(社会格局,经济控制与统治以及意识形态的变化)间复杂作用的结果。这些变化一同导致了社会政治结构的产生。反过来,社会政治结构也对其他的因素产生影响。通过这种途径,产生了结构上不同的社会政治格局。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导致这种变化的,是先前所作决定和选择造成的不可预料的结果,而这些决定和选择又由人们生活中更早发生的大大小小的变化所引起。

根据这种方法,进化更倾向于被视为多向的,而不再是单线的。这意味着我们可以分出很多单独发展的进化潮流。沿着某一潮流发展的文化不可能变成另一潮流内发展的文化。一个进化潮流由一定区域内许多多少相互联系的社会所造成。基于有限的几个“核心原则”的转换,这些文化显示出一些共同的特征。关于这一点,波利尼西亚与撒哈拉以南非洲的前殖民地潮流的例子可以为证。

最后,本文认为,不同时期、不同潮流可以形成一致的社会政治结构,如酋邦或早期国家结构。斯图尔德的理论认为,在特定的、具体的条件下,文化现象可以重现。这个理论有助于我们寻求对上述一致性的解释。假定社会政治组织在发展的某一特定点上,必然出现问题(如交流、征税、控制、保护等问题),那么类似的问题也会出现在其他社会政治组织。有效解决这些困难的可能性为数有限,而那些幸存下来的组织则似乎独立地发现了相似问题的相似解决办法。

(本文由中央民族大学历史系2002级研究生刘冰翻译;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张海洋教授、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04级研究生钟文烘校对。)

注释:

① Lewis(2001:382)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提到,“博厄斯和他的学生反对的,不是达尔文,而是赫伯特·斯宾塞和他的追随者所持的彻底的目的论。”正如斯宾塞的观点曾经统治过他那个时期的进化论者的观点一样,这种反对意见也确曾严重地破坏过进化论。参见:Harris 1968:260。

② 《早期国家》一书讨论到的例子包括吴哥,阿乔利人,阿克苏人,阿兹特克人,中国周朝,古埃及,法兰西的卡佩王朝,格鲁吉亚,夏威夷,印加人,吉玛人,卡恰里人,古巴,毛尔亚人,蒙古人,古代挪威,西徐亚人,塔希提,沃尔台克联邦,优鲁巴人和赞德等。

③ 瓦解在这里指社会政治组织的瓦解(或衰落)。在大多数情况下,瓦解不涉及文化,也不包括人口的消失:Van der Vliet 1992;De Geus 1992;Tainter 1988;Yoffee and Cowgill,eds.1988。

④ 她的样本包括21个非洲的例子,对比原因见:阿兹特克人。

⑤ 有关狩猎者和采集者如何生存、如何征服自然环境、如何处理社会环境的文献非常丰富。如,Bird-David 1992; Borsboom 2000; Lee and Devore 1968; Coon 1971; Stauder 1971; Persoon 1994; Nooter 1971; Jochim 1996; Hawkes 1993; Service 1996。

⑥ Korotayev,Kradin,de Munck和Lynsha(2000)详细地讨论了进化论的形式。

⑦ 卡内罗(2000:58)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论述道:对(例如)酋邦的进化的研究,“大大得益于分期描述,这种描述指向过程运行中的各连续的结构时期”。

⑧ 德米特林·邦达连科告诉我,梅洛蒂的观点在苏维埃时期相当流行。由于主张多线进化,他的观点未能得到主张单线进化的苏维埃学派的正式承认。俄国现存有关于这个问题的详尽文献。

⑨ 我的方法受人类学研究领域的莱顿概念(Leiden concept)影响。FAS概念由J.P.B de Jonsselin and P.E.de Josselin de Jong(de Josselin de Jong 1980)发展而来,他们将印度尼西亚群岛视为地区比较的概念性工具。这是我们将不同文化视为彼此间结构转化的结果(Oosten 1996)。

⑩ 在大量关于非洲文化的意识形态背景的详细文献中,较相关的有:Muller 1980,1981,1996,1998; Van Binsbergen1979,esp.pp.137—157,Skalník 1996; Fillitz 1996; Shifferd 1996; Kochakova 1996; Luning 1997; Simonse 1992; 210—230,265—275; Vansina 1968,1991; Claessen 1981:80—81,2000a:178—181; Claessen and Oosten 1996:368—370.12。

(11) 我们应该知道,用于非洲的线的概念受到亚当·库派(Adam Kuper)(1982)等人类学家的强烈争议。范希那(1991)叙述道:刚果地区的很多所谓“氏族”仅仅是欧洲旅行者们的思维构成物——这是他们用表示血族关系的术语表述政治关系的结果。

(12) 这些早期国家包括:达荷美(Claessen 1987; Bay 1998);卢旺达(Bck 1981; Maquet 1961) ; 布隆迪(Laely1995; Mworoha 1977);布恩优鲁人(Beattie 1971);安克拉人(Doornbos 1978,Steinhart 1978,1985);布甘达(Claessen 1987,1991; Ray 1991)。古巴人,提奥人和卢巴人(Vansina 1968, 1973, 1978), 刚果( Balandier1965,Vansina 1991);贝南人(Kochakova 1996;Bondarenco 2000) ; 阿桑蒂人(Wilks 1975,1977);史瓦济兰人(Oosten 1990,1993)。所参考的综合文献如下:De Heusch 1987,Muller 1981,1998; Connah 1987,Simonse 1992。

(13) 弑君现象受到各种文献的强烈争论。Evens-Pritchard(1948)坚持认为仪式的弑君从未发生过。Meek(1931),Beattie(1971),Muller(1980)和Simonse(1992)等人的研究弄清楚了这种仪式的杀害确实发生过。在某些早期国家(如,达荷美)中,国王没有被杀死,杀死的只是一个替代物,而在其他地方(如,布甘达)甚至举行延长皇室生命的仪式。以上活动主要发现于统治者政治地位稳固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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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化论的发展_政治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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