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与民族概念再辨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族论文,概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正确认识和理解民族与民族概念是民族学文化—人类学的关键课题,是做好民族工作,确保存国家安定团结的理论前提,因而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作者曾发表〈民族与民族概念辨正〉一文①,初步讨论了民族的定义和功能,现就有关问题谨作进一步讨论,以乞正于同仁。作者认为,民族的实质在于它的符号性,不同的时空配置赋予它不同的内容,但其形式意义保持相对不变。民族是在家族符号结构和家族符号资本的基础上形成的超族群政治—文化体。
一、“民族”的正名与辩义
众所周知,民族(NATION)概念本是舶来品,其产生与18-19世纪的欧洲革命直接相关,其传入中国当在20世纪初的“西学东渐”之中。然而,用来描述“族”现象的西文,尤其是英文,远不止一个,如NATION,ETHNIE,ETHNIC COMMUNITY,ETHNIC GRUOP,NATIONALITY,PEOPLES等,传统上汉文却皆对译成“民族”,遂引发对马克思主义和西方民族概念的不同理解,甚至导致民族工作的诸多失误,影响了国家的长远利益。有关“民族”的翻译问题已有许多学者论述,这里不作赘述,但为了作者行文方便,准确表达思想,仅对NATION,ETHNIE和NATIONALITY作翻译设定并略加讨论。
NATION译“民族”,系1789年法国大革命以后的产物,是资本主义为了在世界范围内争夺资源、市场、权力和名誉,利用原有族属意识而“创造”出来的共同体②。欧洲资产阶级革命使生产力和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变革,同时宣告了对以后产生重要影响的信息革命的到来,“印刷资本主义”
(PRINT CAPITALISM)③方便了人类想象和愿望的固化,使之有条件克服时间和空间障碍,把文字化的信息符号以垄断形式输向周边地区。民族形成的过程就是利用各种族属文化体及其意识的过程,语言、神话、风俗、族名、各种世传符号以及历史事件,都可以用来构筑民族,在这一点上,且仅在这一点上,斯大林“民族不是普通的历史范畴,而是一定时代即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历史范畴”④的说法成立。
NATIONALITY译“族团”⑤,指在欧洲民族形成后,亚、非、拉不发达地区在围绕独立原则,一方面寻求西方的科学技术,一方面抵制其政治影响的努力中动员并团结起来的人们共同体,它可能与原有地缘关系、语言类属、族名范围和经济类型一致,也有可能部分一致或完全不一致,族团与民族在本质上都属于政治地缘团体。
ETHNIE(ETHNIC COMMUNITY)译“族群”,指主要建立在共同的名称、共同的神话、共同的价值和共同的文化⑥之上的群体形式,其内容主要是拟制的历史、拟制的族居地、拟制的祖先,有关语言、战争、迁徙和其它文化因素或民间事项的神话传说等,当然并不排除以上诸项全部或部分与事实或现实的吻合。族群的内容虽然变化不定,但族群的形式却以显性或隐性的方式始终存在,其时间跨度从古至今,超过任何其他大于家族的人类社会群体。此外,由于本文所用关键术语“符号”、“符号结构”和“符号资本”及“民族主义”,或为国内民族学界少用,或与传统定义有别,似有必要附缀数言。
本文所用“符号”特指能指代另一种关系的关系体系。例如,人们常用红色的桃形图案象征爱情,用骷髅代表危险。它典型地表现为基于任意性的隐喻,即用表示物体、现象、概念的词或者短语代替另一种,暗示其相似之处。符号能够把两种不同的观念经验联系起来,超越直观的所知和所察。符号具有多义、模糊的性质,因而它是人类表达感情、想象和价值的重要工具。语言是最典型的符号系统。“符号结构”指符号的系统关系,即不是孤立的关系。涉及伊斯兰教义的“二元忠诚”说,就是对家族符号结构的运用。以家喻国,同时忠于安拉和中央政府,融“忠主、忠君、忠父”为一体,以求忠孝两全。汉语中,国家混言不分,也是国与家的隐喻。“符号资本”指在特定社会环境里用来产生社会效应并由此获取经济、政治和其他方面利益的符号或符号现象,主要表现为特权和荣誉。在一些土著社会里流行的夸富宴(Potlatch)、联姻、礼品交换仪式等便是这样的符号或符号现象,其目的往往在于换取经济和政治资本。⑦家族关系,不论是拟制的还是生物的,都是重要的家族资本。总之,“符号结构”和“符号权力”的本质是一种联想和联想运用。
“民族主义”在本文的用法较国内用法宽泛,包括政治民族主义 (Nationalism)和文化民族主义(Ethnicism)二义。马克思主义对民族主义的用法是在19世纪共产主义运动中产生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主要涉及政治民族主义。文化民族主义指基于家族、血统、语言、宗教、风俗、乡土一类的文化要素及其相关神话传说等之上的民族情绪和非政治行为。奉行文化民族主义并不一定要裂土分宗,但文化民族主义是政治民族主义的妆接映照,它容易发展成后者,也可以加以控制,与统一的国家并存不悖;政治民族主义是夏化政治化的结果。处理好政治民族主义和文化民族主义的关系是各个多民族国家安定团结的重要保障。
二、现代“民族”学说源流
有关“民族”概念问题,国外学者长期以来众说纷纭,但是近些年来逐渐形成三个有代表性的学派:“现代说”(MODERNIST)、“原生说” (PRIMORDIALIST)、“神话—符号结说”(MYTH-SYMBOL COMPLEX)⑧
现代说 最突出的代表是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和格尔纳(ERNEST GEllNER)。安氏认为⑨,民族的产生首先与不断克服死亡这一宗教主题的需要有关;同时,民族的产生也与由于文字出版而新开辟的通信方式有关。随着宗教的衰落和“印刷资本主义”的兴起,“想象”社团不仅成为可能,而且成为必需。这样的社团既是主权的,也是有限的,那些原本无声无息的个人与之认同,获得不死的感觉。那些至少不相识的个人通过印刷文字组成一个“想象社团”并通过对这个“想象社团”的归属来生活在同一个时间和空间内。这种“想象社团”就是民族,它在世俗资本主义(SECULAR CAPITALISM)的特殊环境中服务于心理的和经济的需要。格氏⑩的观点与此呼应,他指出,民族与民族主义纯属近代现象,其产生是由于工业社会发展的需要。他认为,近代以前的农业文明社会并不适合民族与民族主义的存在,精英及其食物生产者被不同的文化分割开来,而这样的社会并不能产生出克服这类文化界线的意识形态来。与此同时,现代社会却需要有文化、有技术的移动人口,需要利于社会运转的同质文化,而只有现代国家能够通过其标准化的大众义务教育为社会提供这样的工业大军。由西方腹地向外,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并不平衡,其所经之地摧枯拉朽,彻底根除了村寨地方的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把大量人口抛向充满陌生面孔和冲突竞争的都市中心,结果造成原都市阶级与新都市阶级之间争夺稀有资源的斗争。如果新来者不能整合于主流知识文化即被同化掉,就有可能在两种民族主义的基础上产生两种新的民族。
原生说 主要代表是希尔斯(EDWARD SHILS)(11)和菲什曼(JOSHUA FISHMAN)(12),他们一致认为,民族与族群是人类历史的自然单位和整合要素,将它们各自维系起来的是基于语言、宗教、种族、族属性和土地的“原生纽带”(PRIMORDIAL TIES)。他们认为,族群是亲族的延伸(13),是在生存斗争中用来达到集体目标的工具;族群与人类社会共存亡。原生说强调,语言、宗教、种族、族属性和土地是整个人类历史上基本的社会组织原则。它们之所以是原生的,是因为它们比那些更为复杂的政治组织要古老并且为后者提供建立其上的基础。更为重要的是,“原生纽带”就象性别和地理一样,对人类进行自然划分。因此,民族主义并非偶然,也不是近现代的事情,在现代化过程中也不会发生本质变化。
神话—符号结说(14) 主要代表是西顿—沃森(HUGH SETON-WATSON)(15)和史密斯(ANTHONY D.SMITH)(16)。史密斯认为,族群的“核心”(CORE)是“神话、记忆、价值和符号”等四个要素,以及人口某种历史格局的典型形式或风格。他特别提出“神话—符号”结("MYTH-SYMBOL"COMPLEX)和“要素神话”(MYTHMOTEUR)这两个关键概念,它们强调了体现民族底层信仰和感情的神话和符号的重要作用。换一句话说,族群的特性和生命力不在于它所处的生态环境,不在它的阶级格局,不在它的军事和政治关系,而在于它神话和符号的性质(形式和内容),在于它的历史记忆与核心价值,在于以上这些要素通过某个特定人口传播同代与后世的机制。史密斯强调指出,族群的主要性质是“神话的”和“符号的”。因为神话、记忆、价值和符号的载体是极具惰性的人造物和人类活动和形式风格,所以一俟族群形成,它就具有了超常的稳定性,世代不迁并构成名种社会和文化过程可以在其中展现,各种环境和压力可以在其上作用的模型。他认为,在先的族群现象对现代民族主义和民族的形式和内容都产生了重要影响,而这种影响又是国家计划和管理者在动员民众和领导群众时所不能忽视的。由此看来,“族根”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现代民族主义和民族的性质和极限。我们运作于其中的文化形式本身就是决定我们的目的和为达到此目的所采用手段的关键因素。当然,民族主义作为意识形态和运动,完全是近代现象,尽管现代民族吸收了前现代族群的一些特性,尽管现代民族在很大程度上借用了族群模式。总之,民族既非象“现代论”所说的那样纯属“创造”或“想象”,与先前的族群无涉,亦非如“原生论”所称“民族与社会共存亡”,而是互相重叠,不断接受时间和空间的重新定义。西方的民族是在劳动分工革命、行政管理革命和文化协调革命等三大革命的基础上产生的,属于地缘国家类型(TERRITORIAL NATION),而东方的国家则多在西方形象下,在原有族群的基础上产生的,具有浓厚的传统味道,属于族群民族(ETHNICNATI-ON)。
三、对民族、民族主义和族群的讨论
两个多世纪的历史发展,充分肯定了继承和发展了家族和族群符号结构(17)的民族对于现代国家的重要意义和重要作用。正是在这个维度上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在政治和经济利益的基础上,在原有家族和族群的符号框架内,互相交织,互相结合,形同一体。这两种符号结构的前后继承代表了两种思维方式的汇合:
“人们不得不等到本世纪中叶才看到两条长期分离的道路的相互汇合:一条通过通信活动迂回到物理世界;而另一条,如我们最近才知道的,则通过物理学迂回到通信世界。于是人类知识的整个过程就具有一种封闭系统的性质。因而,如果我们承认,最现代化的科学精神会通过野性的思维本来能够独自预见到的两种思维方式的交汇,有助于野性思维的原则合法化并恢复其权利,那么,我们仍然是忠实于野性思维的启迪的”。(18)
族群是家族的部分符号扩展,它直接继承了家族的具体要素和实际内容。首先,族群需要有自己的生存空间以及相关的“小传统”(LITTLE TRADITIONS)(19)。这种“小传统”的核心是为了解脱由早期迁徙及相应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组织的改变造成的精神压力和社会危机而出现的宗教信仰体系(20),它包括神庙、仪式、信仰内容、地区方言和神职人员。围绕游牧、迁徙和定居新地,社会产生了“怀旧”母题(21):草原、森林、山峦、族源地或者兴盛地。怀旧使族群更加固守某些残存下来的传统,以区别于邻族并产生团结互助、动员社会的作用。其次,社会组织化的宗教对于前现代族群具有符号传统作用和社会组织中心的功能;而在西方社会,宗教成为跨文化、跨阶级、跨族群的超级文化现象,但这并不排除它被用来当做某个族群的象征符号,与其他文化因素共同组成该族群的特征。族群与宗教的结合具有三个方面(22):第一,起源神话与某个民族的特殊联系,从而对于本族起源地的信仰崇拜,例如希腊神话中在洪水之后幸存下来的丢卡利翁、皮拉和他们的儿子赫楞和犹太传说中同样逃脱洪水之劫的诺亚及其三个儿子成为这些宗教族群的远族;第二,在古代,宗教社团一般与族群一致,如埃及、苏美尔、亚述和后来的波斯,但一神教的兴起倾向于跨越族群与政治的界线。在早期基督教时代,泛基督运动曾促进了阶级屏障和民族壁垒的崩溃,而各种宗教派别的出现又很快使族群符号和族群纽带复苏;第三,形成组织的宗教为族群神话和族群符号的传播提供了大量的人员和传通渠道,神职人员不仅传播和记录这些传说和信仰,他们还是能够维系封建帝王上层和农民群众、粮食生产者及其“小传统”的符号系统的维护者和中间人。再次,由政治当局发动、由大量受集中指挥的职业军人参加的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对于族群的产生和维持具有决定性作用。虽然,历史上曾有过象以一个族群为核心,围绕集权政体设有备战机器的祖鲁王国这样的例子,但更多的是一个政体建立在以一个族群为主的多族群之上,政权之间发动的频繁、剧烈、持久的战争升华了当事人口的族群感情。不仅是主体族群,那些非主体族群也被拖入战争,战争使族群意识空前提高。
族群的符号特点使其具有比较稳定的结构,虽时过境迁,多事春秋,也不足以动摇这种结构。族群的结构并不排斥异质成分,因为它的符号“加工”能力足以能保持族群整体的稳定。史密斯认为,“标准的”族群结构要素有5种(23):
1、居住在村庄的小市镇,自由受到各种限制的大量农民和工匠,如劳役工人、农奴,他们被植入受到最近的“大传统”(GREAT TRADITION)某种影响的本土“民间文化”(土语、传说、乡村礼仪、服装、舞蹈、音乐、手工艺)之中。
2、居住在主要城镇里的少数上层,包括统治者及其宫廷,官僚、贵族地主、军事长官,他们垄断了财富和政治权力,庇护着那些特殊的商人和工匠阶层。
3、少量神职和经书缮写人员,他们垄断了社区的信仰系统、仪式、教育,扮演在不同上层之间和上层与农民及城市工匠之间宗教符号传播者和中介的角色,以便使后者的“小传统”整合于由他们维护和传播的“大传统”。
4、具有内置意义的神话、记忆、价值和符号储备,它们可以表达和解释社区对自己起源、发展、命运及其在宇宙秩序中的位置的认识。仪式、人造物、法律把整个社区固着在天神信仰和家土上并在运作中体现上述要素储备。
5、在城市上层及其受保护人以及必要时在依赖于他们的农民中,使神话、记忆、价值和符号储备交流,传播和社会化的过程,包括教会仪式、传道、运用艺术、建筑和服饰符号,阐释口头文学、歌谣、史诗和圣歌,宣布法律和法令,在本地学校为从各阶层选出的人员开设机械记忆的学习课程,使用军事服务和公共建设工人。
民族是家族的全符号扩展,是对族群文化要素的重组和政治利用。民族是现代世界格局中政治、经济、军事、商业、教育,跨地域动员与原始家族要素,包括亲族感情、家庭关系、家法、家庙等有机结合的最佳单位,因而民族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顽强的生命力。民族虽然不是家族的直接扩展和变体,但后者却是它的符号投射源,并为它提供稳定而有效的想象空间和动力,以及富于弹性的符号结构。
在民族形成的过程中,把家族成员和族群成员转变为地缘公民
(TERRITORIAL CITIZENS)需要经历权力斗争和对社区传统价值和形象的重新定义,因而也是充满代沟冲突的过程。民族的形成一般有三个起始点,一是族群文化,一是地缘,还有一个是两者的结合——族群文化—地缘。美国是典型的以地缘为纽带,辅以盎格鲁—撒克逊文化主流的民族,西部开发,淘金,移民,独立战争,解放黑奴,星条旗等等,都已融入美利坚民族的符号结构之中,不仅成为公民知识的一部分,也是他们感情空间和想象空间的一部分。前苏联和东欧诸族的独立,则是基于原有族群文化,在过去的“苏联人民”时期,这些族群文化潜伏于国家政治文化和“大传统”的主流之下,而在政治、经济发生危机时,它们便爆发出来,成为各个族群提出领土要求、政治要求、资源要求、军事要求的原则和动力。蒙古国在从政治上脱离原苏联后,开始了一场寻根运动。这是对族群文化因素的重组,成吉思汗再次成为国家和人民的动员和团结象征,原来经过两代人努力才普及的斯拉夫蒙古文即将被放弃,原有的,能推溯到蒙古人英雄时代的“胡图木”蒙古文将取而代之。有人从正字法和国际传通的角度提出质疑或者反对,但在这种强大的重组的原始冲动面前,显得无能为力。汉弗莱指出,在蒙古存在两种“扮演行为”(ENACTMENT):一是“历史模仿”(HISTORICAL MIMICRY),指对英雄时代事实和现象的模仿,使之象征现在与未来;一是“体现”(EMBODIMENT),指将现在的直观无序活动形变为“神圣行为”,使之成为一种观念的象征,并认为这是沿习了过去(24)。中国是族群文化—地缘民族的典型,五千多年的文明史,庞大无比的定居农业人口,元代以来稳定的中央腹地格局,使她成为具有典型东方色彩的中华民族。从孙中山时代的“五族共和”到现在费孝通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25)。都表达了国家安定、民族团结、政通人和的愿望。如果说“中国”一词最初与“诸夏”,“华夏”同义,与“四夷”、“夷狄”相对,并且又是文化概念(26),那么,现在的“中国”则主要是一个定义为具有56个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样一个政治概念了。因此,“多元”与“一体”的关系应当表述为“文化多元”与“政治一体”的关系。
民族过程既然是符号结构中的政治实践,那么它的结构与实践之间必然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即“结构与实践互动互生”,(27)而且,只有在历史背景下,才能捕捉到这种互动的意义,基于现实利益考虑对历史作评价,始终影响着人们对事物的命名方式和命名行为以及他们对感情问题和政治问题的态度。民族与家族的“对话”便是发生在国家这样一个政体当中,“家族—族群—民族”构成了这样一个结构—实践体的时间维,即历史。只要略加分析,我们就会发现“家族”语义场与“国家/民族”语义场之间的对应关系:
家 族
国家/民族
父 母
领
袖
子 女
人
民
家 姓
国
名
家 庙
博物馆
族 谱
年
鉴
宅基地
国
土
生 殖
加入社团
婚 姻
组
织
家 法
刑
法
…
…
通过以上家族与国家/民族的语义场对比,我们认为,家族的各个义素与国家/民族的各个义素之间存在的转输关系,而家族与其下属各义素的关系和国家/民族与其下属的关系存在隐喻关系(28)。
总结前文,我们认识到了家族与族群对于民族形成的重要作用,可以说,在符号意义上,他们是一脉相承的。然而,我们决不能就此认为,民族就是家族与族群的延续(“原生说”),因为他们所共有的是一些符号结构关系和符号,而并不一定是具体的内容。同时我们也不能同意那种把民族与家族、族群断然割裂,以为民族只是现代化的产物,与家族、族群毫无关系的“现代说”观点。史密斯等人的“神话—符号说”,试图对“原生说”和“现代说”进行折中,也比较合乎实际,但依然存在一些含混之处。我们要再次强调我们对民族的定义:民族是在家族符号结构和家族符号资本的基础上形成的超族群政治—文化体。
在世界范围的现代化过程中,随着生产力的迅速提高,信息传递的革命化,交通的发达,人类活动半径的扩大,从而经济和政治要求的膨胀,人们越来越依赖文字和超群体规则来进行非直面交际;与此同时,日益增加的人类活动的不确定性,现代传播媒体对信息组合的多样性,人类想象空间的扩大,都导致社会符号意义的模糊和不确定。然而,这种模糊和不确定却为国家的集约化、标准化和都市化的努力创造了良好条件。政府要注重符号导向,采取多种措施培养各族的爱国之心,使各族的利益与国家的利益一致。要努力加强跨族符号语言,以国土意识代替族群口号。国家要考虑多宣传具有族际意义的英雄人物,考虑能够确实调动各族积极性而又符合各族切身利益的活动,还要考虑加强对族群感情和感情符号的研究。无疑,族群将与国家长期共存,因为族群较多地在形式和内容上继承了家族,而家族在许多方面都是人类的最小社会单位,在血缘和感情符号上具有其他社会单位所不具备的优势。家族进行人类自身生产的生物功能使它具有超稳定的结构和无限的生命力。此外,更为重要的是,家族作为个人社会化的第一处所,具有丰富的家族符号资本,家族的姓氏、家族的友爱、家族的互助、家族的礼仪、家族的规矩等等,有意无意地被投放在家族成员身上,又通过他们辐射到包括民族和国家在内的主要超家族集团中去。因此,民族是在家族符号结构和家族符号资本的基础上形成的超族群政治—文化体。
我们现在进入了一个多元化时代,人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有可能充分地利用自己的和社会的空间和时间;同时人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有可能受各种社会规则的制约。人类的自由要求与社会规则形成对立,虽然社会发展的目的是解放人,给人以更多的自由,但这种目的无疑要通过对人的部分约束和剥夺他的部分自由来达到,而人的自觉性本身就是自我约束和自我剥夺。同样道理,多民族国家只有促使各族遵守规则,自我约束,才能给他们以更多的自由。文化多元并不与国家安定矛盾,关键在于如何不使文化现象政治化,不使文化多元变成国家多元,不使政治和经济问题转化成民族问题。目前,世界上的多数国家都是由一个民族为主的多民族国家,主体民族对于民族关系起着关键的作用。同时,只要主体民族和非主体能够真正彼此尊重感情,沟通文化符号,关心对方的切身利益,双方就能构筑起具有积极意义的互动场,使国家符号结构和家族符号资本产生作用,从而在民族关系方面保证整个国家的安定团结。
注释:
①《民族研究》1990年第5期。
②格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ERNEST GEllNER:"NATIONS ANDNATIONALISM",OXFORD:BASIL BLACKWEll,1983。)
③安德森:《想象的社团》(BENEDICTANDERSON:"IMAGINED COMMUNIT-IES",LONDON:VERSO EDITIONS AND NLB,1983。)
④《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见《斯大林全集》,汉译本,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12月版,第300页。
⑤这里只作为国内对NATIONLITY一词通译的“民族”的别译,在本文用“族团”可以减少误解。
⑥史密斯:《民族的族群起源》(ANTHONY D.SMITH:"ETHNIC ORIGINS OF NATIONS",OXFORD:BLACKWEll,1988。)
⑦参见伯尔迪:《结构、习俗、权力:符号权力理论的基础》(Pierre Bourdieu:"STRUCTURES,HABITUS,POWER:BASISFORATHEORYOF SYMBOLI-CPOWER",in Nincholas B.Dirksetaleds:CULTURE/HISTORY",Princeton,New Jersey:Pre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4).
⑧“现代说”和“原生说”是史密斯《民族的族群起源》的分法,“神话—符号结说”为本作者所增附。
⑨《民族的族群起源》。
⑩《民族与民族主义》。
(11)《原初的,个人的,神圣的和世俗的纽带》("PRIMORDIAL,PEROSNAL,SACRED AND CIVIL TIES",BRITISH JOURNAL OF SOCIOLOGY,7,PP.113-45,1957);《新生国家政治发展中的知识分子》("THE INTEllECTUALS IN THE POLITICALDEVELOPMENT OF THE NEW STATES",WORLD POLITICS,12,PP.329-68,1960)。
(12)《发展中国家的语言问题》("LANGUAGEPROBLEMSOF DEVELOPING COUNTRIES",NEW YORK:JOHN WILEY,1968;)《语言与族群》("LANGUAGE & ETHNICITY",CLEVEDON-PHILADELPHIA;MULTILINGUAL MATTERS,1989)。
(13) 范·登·伯格:《种族与族群》("RACEANDETHNICITY:A SOCIOBI-OLOGICAL PERSPECTIVE",ETHNIC AND RACIAL STUDIES,4,PP.401-11,1978);《族群现象》("THE ETNIC PHENOMENON",NEW YORK:ELSEVIER,1979)。
(14)亦可称为“工具论”(INSTRUMENTALIST)。
(15)《不战不和》("NEITHER WAR,NOR PEACE",LONDON:METHUEN,1960;《未得到满足的民族主义》("UNSATISFIEDNATIONALSIM",JOURNAL OF CONEMP-ORARY HISTORY,6,PP.3-14,1971);《民族与国家》("NATIONS AND STATES",LONDON:METHUEN,1977;)《帝国主义革命家们》(:THE IMPERIALIST REVOLU-TIONARIES",STANDORD:HOOVER INSTITUTION PRESS,1978);《民族主义,民族和西方政策》("NATIONALISM,NATIONSANDWESTERN POLICIES",THE WASHIN-GTON OUATERLY,2/1,PP.91-103,1979)。
(16)《民族主义理论》("THEORIES OF NATIONALISM",2NDED,LONDON:DUCKWORTH ANDNEWYORK:HARRER&ROW,1983);《社会变迁》("SOCLAL CHAANGE",LONDON & NEW YORK:LONGMAN,1976);《二十世纪的民族主义》("N-ATIONALISMINTHETWENTIETHCENTURY",OXFORD:MARTIN ROBERTSON AND NEW YORK:UNIVERSITY PRESS,1979);《族群复兴》("THE ETHNIC REVI-VAL",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1);《民族的族群起源》("ETHNIC ORIGINS OF NATIONS",OXFORD:BLACKWELL,1988)。
(17)如前文涉及,“原生说”有族群即家族扩展的提法(范·登·伯格:《种族与族群》("RACE AND ETHNICITY:ASOCIOBIOLOGICALPERDPECTIVE",E-THNIC AND RACLAL STUDIES,4,PP.401-11,1978);《族群现象》("THE ETNIC PHENOMENON",NEW YORK:ELSEVIER,1979),这种说法颇值得商榷。在我们看来,族群的符号结构是家族符号结构的延用,或者说是扩展,而不是实体上或者内容上的取代和扩展。
(18)列维·斯特劳斯:《野性的思维》,李幼蒸译,商物印书馆1987年版,第309页。
(19)(R·雷德菲尔德:《农民的社会与文化》(R.REDFIELD:"PEASANT S-OCIETY AND CULTURE",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60)。
(20)库尔伯恩:《文明社会的起源》(R.COULBORN:"THE ORIGIN OFCIVI-LISED SOCIETIES",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59)。
(21)史密斯:《民族的族群起源》,第33-36页。
(22)史密斯:《民族的族群起源》,第35-36页。
(23)史密斯:《民族的族群起源》,第42页。
(24)《后社会主义蒙古的旧道德权威》(CAROLINE-HUMPHREY:"THE MORAL AUTHORITY OFTHE PAST IN POST SOCIALISTMONGOLIA",RELIGION,STATE ANDSOCIETY,VOL.20,NOS 3 & 4,1992).
(25)费孝通等著:《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
(26)陈连开:《中华·华夷·蕃汉·中华·中华民族》,同上。
(27)奥尔特纳:《高原宗教》。(SHERRYB.ORTNER:HIGHRELIGI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9,P.12)。
(28)设A为第一集合,a为它的成分之一;B为第二集合,b为它的成分之一,则a/A和b/B构成转喻关系,类推式a/A=b/B构成隐喻a=b和A=B的底层。例如,在“桌腿”一语中,A集合包括人或动物,成分a是腿;B集合包括桌子,于是,公式a/A=x/B中的x则为(动物的)“腿”。集合A和B由于都包含站立物而发生联系。从这个角度说,这些集合互成隐喻关系,而每个集合中的成分互成转喻关系。参见马兰达:《“树生长”:一个隐喻迷的转型》(E.K.MARANDA:"'A TREE GROWS':TRANSFORMATIONS OF A RIDDLE METAPHOR",STRUCTURAL MODELS-IN FOLKLORE AND TRANSFORMATIONALESSAYS,ED.E.K.ANDP.MARANDA,THE HAGUE:MOUTON,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