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成因分析_收入分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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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前,收入分配总的说来是基本均等的。这本来也就是中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所追求的目标之一。有数据表明,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前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城市在0.2以下,农村在0.21~0.24 之间。但在这种均等的现象之下,因制度原因,仍在某些领域存在着惊人的差距。而且,其中的某些差距至今仍未消除,并伴随着改革开放出现一定程度的异变,进一步成为新的差距的成因。导致这些差距形成的原因主要有城乡之间的差异、职业地位上的差异、地区之间的差异以及制定的某些特殊政策(如冻结工资、冻结物价、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等)。而使这些差距得以长久地存在的原因,则主要导源于中国传统的文化底蕴和财富观念。

1.城乡之间的差异对收入分配差距形成的影响。

中国建国以后,随着国民经济逐步恢复与发展,开始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这一过程中,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称为“割断资本主义与农村的联系”,把农村经济排除在所谓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之外,但同时又没有在农村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从而实际上是保护和维持了农村落后的自然经济,抑制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使得中国长期以来存在着一种“二元经济结构”(现代工业部门与传统农业部门并存的经济结构),形成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客观经济基础。195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将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的身份固定并法定隔离,从而在城镇与农村之间树起了一道无形的篱笆,严重阻碍了劳动力的流动,为城乡收入差距的形成与长久存在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2.职业地位上的差异对收入分配差距形成的影响。

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契约型社会不同,中国长期以来都保持着一种身份型的社会形态,表现为社会成员之间存在着凝固化的身份差别,不同的身份代表着不同的权利和待遇。这种身份型的社会配合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划一的分配制度,使得收入分配差距因身份差别(导致职业地位上的差别)而客观存在,并基本上得到凝固,成为人们关于收入分配方面的一种基本常识和普遍得到认同的观念。这种观念的潜移默化导致人们不是想办法去纠正这种收入分配不合理的差距,而是想办法如何去改变对自己不利的身份与职业地位。

3.某些特殊政策对收入分配差距形成的影响。

农产品低价收购政策。中国政府在“二元经济结构”的前提下,实行了农产品低价收购政策,作为积累工业化所需资金的手段之一,人为地造成了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

户籍管理制度。建国以来中国实行的户籍制度,究其实质,实际上是一种国民歧视政策。它不仅严重阻碍了劳动力要素的自由流动,而且成为收入分配差距形成与扩大的制度性因素。

冻结工资和物价政策。在改革开放前近20年的时间中,中国的工资与物价基本上被冻结。这种“双冻结”政策,表面上因为大家都失去了增长工资的机会和面对不变的物价而显得平等无差异,但仔细分析,这实际上造成了代际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尤其对年青一代十分不利。

福利政策的实物分配制度。由于中国长期实行低工资制度,所以,如果仅从现金收入方面来看,个人之间的货币收入部分的差距并非很大,而且这种差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福利政策的实物分配制度的施行所造成的差距却成为广义收入分配差距的主要因素。表现为城乡之间、个人的身份和职位高低之间所享受到的实物福利的差异。如城镇居民可以享受到的粮、棉、油补贴,农村享受不到;高职位的干部可以享受到的汽车、电话、高级住宅,一般居民享受不到等等。

4.中国传统的文化底蕴和财富观念是收入分配差距得以长久存在的深层原因。

同其他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社会一样,中国在很早就已形成了以物的自然形态为基础的财富观念。既然一切物质财富的产生都是自然力的作用,因而也就否定了劳动之于财富形成的意义,否定了劳动是使自然物转化为私有物的关键。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中国历代杰出的思想家关于财富的思考几乎都不出这种文化底蕴与财富观念的涵盖之下。中国的这一文化底蕴与财富观念在几千年的历史中演变成为一种要求国民都成为“道德人”以“安贫乐道”而非“经济人”以“竞逐私利”的财富哲学。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分配差距逐渐扩大。其缘由除前述各种成因未能得到有效纠正而仍存在之外,改革开放以后所新生成的各种因素更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些因素包括非制度性的和制度性的。

1.收入分配差距的非制度因素。

收入分配差距的非制度因素,是指与国家、政府形式及有关的制度安排无关的,与人类社会和经济自然演变相随的,导致收入分配差距必然存在的各种因素。包括人的禀赋差异、人类思想观念的差异、资源分布不均等的地区差异、经济的增长等等。以下我们主要考察经济增长、地区资源差异与收入分配差距形成之间的内在联系。

根据库兹涅茨的“U型假设理论”,在经济增长的早期阶段, 长期收入中的差距会扩大。就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的情形来看,这一现象的内在动因在于中国的经济增长主要导源于非国营经济的生成及其快速膨胀以及“按劳分配”原则的真正贯彻实施。而非国营经济的收入分配制度的灵活性以及非国营经济之间本身差异的客观存在,使得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的结果呈现高低不同的阶梯状分布,从而导致居民间收入差距随经济增长而逐年拉大。以1997年为例,不同经济成分的职工年平均工资差异为:

单位:元

国有经济单位 联营经济单位 股份制经济单位 外商投资经济单位

6747(100) 7310(108) 7693(114) 10361(154)

注:括号内的数字以国有经济单位职工的收入为100 计算出的数字。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摘要》(1998),中国统计出版社1998 年5月版。

改革开放以后,“按劳分配”原则得到真正的贯彻实施的结果,也因人类禀赋差异的客观存在而必然导致收入分配差距的形成与扩大。

经济增长导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另一层缘由在于一般居民收入增长的速率不及经济增长本身。这也就意味着经济增长所增加的收入大部分是被少数人所获得。一般的工薪阶层虽也有所获益,但远不及上述的少数人。如此,随经济不断增长,居民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也就不断在扩大(更有甚者的是随经济增长,一般居民的收入不仅没有增长,反而呈下降的趋势)。这一现象不仅在当前西方发达国家比较普遍,在中国也同样存在。这点从中国1985年至1997年的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增长的比较中可以得到证实。

国内生产总值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比例对比图及数据

1985年 1990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国内生产总值(亿元) 8964.4 18547.9 58478.1 67884.6 74772.4

(100)

(207) (652)

(757)(834)

全国职工平均工资(元) 1148 2140 550062106470

(100) (186) (479)(541)

(564)

注:括号内的数字以1985年为100计算出的数字。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摘要》(1998),中国统计出版社1998 年5月版。

从上面的对比图及数据中可以看到,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速度。1997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已相当于1985年的8.43倍,但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却只相当于1985年的5.64倍。当然,人们也可以用当前消费与社会积累的关系来解释这种全国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速率慢于经济增长的现象。但从一个较长的时期来看,这种解释毕竟不是很令人满意的。

因资源分布不均等所形成的地区差异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是很明显的。这点在任何时期都是不可避免的。改革开放前的中国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农业大国,对资源与气候的依赖程度十分明显。尽管“毛泽东式的发展战略”曾高度依赖于再分配手段试图缩小地区差距,但资源分布不均等的地区差异仍然使得身处不同地区的人们之间因自然条件上的差异在收入水平上出现分化。中国现行的“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划分便是这种差距的自然反映。这自然也是造成目前中国收入分配差距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以1997年为例,职工工资收入最高与最低的三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收入及其差距为:

单位:元

职工工资最高的三个省(直辖市) 职工工资最低的三个省(自治区)

上海市 11425 内蒙古自治区 5124

北京市 11019 江西省

5089

广东省 9698

黑龙江省 4889

注:西藏因其特殊性未列入比较对象之中。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摘要》(1998),中国统计出版社1998 年5月版。

2.收入分配差距的制度因素。

收入分配差距的制度因素,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因其社会经济制度安排的选择与变革所生成的、导致收入分配差距形成或扩大的各种因素。包括所有制形式的选择与变革、国家政体模式的选择与变异、经济改革开放与体制变化、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及其变化等等。由于社会经济制度的安排是国家政府有意识行为的结果,因此,因其造成的收入分配差距可以说是政府行为的一种“伴生物”,而非制度安排本身的目的。因为有些制度安排的结果可能不会引起收入分配差距的产生或者反而是缩小了原先的收入分配差距。也正因为如此,要分析清楚这种制度因素如何导致收入分配差距的产生或扩大以及其程度大小,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以下我们就一些比较显见的领域进行一些粗浅的分析。

行业结构调整。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行业结构发生了较大的调整。而伴随着行业结构调整的收入分配结果是收入分配差距在新的领域形成。以1997年为例,不同行业的职工年平均工资差异为:

单位:元

农、林、牧、渔业 制造业 社会服务业 金融保险业

4311(100)

5933(138)

7553(175)

9734(226)

注:括号内的数字以农、林、牧、渔业职工的收入为100 计算出的数字。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摘要》(1998),中国统计出版社1998 年5月版。

不过,在分析行业结构调整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时,需要注意的是随行业结构的不断调整,收入分配的格局也在不断地变化。从这点上来说,如果从一个较长期的时间段来看,行业结构的调整也许在某种意义上有可能会缩小收入分配的差距。如在1985年时,社会服务业的收入水平(777元)就比农、林、牧、渔业(878元)要低,制造业(1112元)也不像1997年那样与金融保险业(1154元)相差很大,而是基本持平。

权力市场化与寻租。几乎所有的发展中国家在政策上都赞成收入分配的平等原则,并在计划工作中突出地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当作一个实施的目标。但实际情况却往往与此相反:赞成收入分配平等的目标与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之间存在明显的自相矛盾。对于这个矛盾,虽然有许多中肯的解释,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解释必须与发展中国家的权力分配与腐败联系起来。回顾中国近20年来的改革历程,可以认为,中国正是在改革过程中产生了权力市场化的劣变,严重变形的权力之手介入国家资源分配,才导致在短短的时间内,迅速走完了从平均主义到贫富差距拉大这一段漫长之路。

具体分析,中国权力市场化的过程,基本上经历了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商品流通渠道与商业体制改革、生产资料价格机制改革、金融体制与创新改革四个阶段。有资料表明,在中国改革转型期的近20年中,权力市场化给少数人带来的好处,不下于300000亿元人民币。仔细分析,权力市场化与寻租现象产生的深层原因正在于前述的中国身份型社会的制度特点。在这一制度特征尚未消失的前提下进行的权力下放和分解的改革,最终自然是逃脱不了权力市场化与寻租现象的产生。

住房制度改革。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导致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事实已得到证实。这里要指出的是,这种结果实际上是改革开放前已存在的隐性分配差距的显形化。正如在前文中指出的那样,中国身份型的社会加上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使得住房福利上的差距非常明显。在这种隐性差距没有得到纠正的基础上推出的住房制度改革,必然导致居民总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

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有数据表明,改革开放后的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对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具有比较高的贡献率。这一较高的贡献率实际上与上述的权力市场化与寻租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无论是股票一级市场、二级市场,还是利率市场,以及其他的金融衍生工具市场,权力资本与寻租之手都参与了贪婪的搜刮,将大量的财富高度集中在少数人的手里。

通过上述对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成因的分析,我们可得出如下一些简单的结论:

1.造成目前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形成与扩大的原因有多种。从时间上来看,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的成因,很大程度上是基于那些改革开放之前就已存在的、至今尚未得到纠正的各种制度性与非制度性成因。

2.在作出相应的政策调整以消除分配差距给社会带来的消极影响时,不可忽略改革开放前存在的隐性差距。因为这些差距至今仍未消除,并伴随改革开放后各种政策措施的出台而出现一定程度上的异变,进一步成为新的收入分配差距的成因。

3.应区分非制度性成因与制度性成因以指导有关旨在消除差距的政策的制定。即应在一定程度上承认非制度性成因存在的合理性,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和适当的程度上进行干预。不能因其会造成收入分配差距就全盘否定这类因素,因为毕竟这是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所不可缺少的动因。在此基础上,尽量消除制度性成因所导致的收入分配差距的形成与扩大。毕竟,凭借权力资本进行寻租所产生的暴富现象,是人所共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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