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课学科总体设计的创新——学习高中《课程标准》(政治常识)部分的体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治课论文,课程标准论文,学科论文,总体论文,常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家教委正式颁布了《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试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基础教育中首次以课程标准形式进行学科的总体设计,是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改革的重大成果,也是中学思想政治课学科总体设计的创新。思想政治课率先试行课程标准,必将推动思想政治学科的建设,提高思想政治课的教学质量和更好地塑造思想政治学科的形象。本文拟就《课程标准》(政治常识)部分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和认识。
一、深入浅出地进行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理论”教育
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下简称“特色理论”),科学地把握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回答了在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用新的思想、观点,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作为当代的中学生,是否了解掌握了“特色理论”的基本观点和内容,将直接关系到我国改革的前景和国家命运。因此,深入浅出地对中学生进行“特色理论”的教育,是思想政治课教学责无旁贷的任务。
对中学生进行“特色理论”教育,不仅有其必要性,而且也具有可能性。“特色理论”在本质上属于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范畴,是指导我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理论。而政治常识主要是讲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我国民族、宗教、外交的方针政策和基本常识,两者有内在的密切联系。因而在政治常识的教学内容中加强对中学生进行“特色理论”教育有它的客观基础。
毫无疑问,对中学生进行“特色理论”教育,并不是要求用大量篇幅讲授这一理论的系统内容,而是根据教学内容的层次、程度和范围,按照中学生的认识水平和课程的内在逻辑,进行有机的结合和渗透,《课程标准》政治常识部分在如何深入浅出地对中学生进行“特色理论”教育方面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主要体现在:
第一,整个政治常识的知识体系、教学内容、教学目标的确定都是以“特色理论”为指导的。
第二,教学内容的安排立足于“我国”,着眼于“特色”,主要讲述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问题;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我国的民族、宗教、外交的方针政策。对规定应讲授的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贯彻“少而精”、“要管用”的精神和原则。
第三,在“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的教学内容中增加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的新知识点。这一知识点实际上要求简明扼要地阐述“特色理论”和党的基本践线的内容。通过这一知识点的学习,让学生明确“特色理论”贯穿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外部条件、政治保证、战略步骤、领导力量、依靠力量、祖国统一等重大问题上形成一系列相互联系的观点。这些观点构成“特色理论”的科学体系以及理解掌握党的基本路线的内容,认识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的内涵和要求。值得指出的是,在中学各年级的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内容中,虽然能够结合相关内容,对中学生进行“特色理论”的教育,但由于受各学科特定教学体系的制约,难以对“特色理论”的科学体系作较为全面的介绍,因此在高三年级实施这一教学任务,显得直接、自然,也更为重要和必要。
第四,在与“特色理论”有密切关联的部分,把其重要观点融入于教学内容之中。例如,在“前言”关于政治的含义的教学内容中,强调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国当前最大的政治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的问题;在我国的国家制度中阐述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的问题;在我国国家职能的内容中,强调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问题;在我国实行单一制结构的内容中,渗透了关于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维护中央权威的知识点;在我国的国家制度中,专门讲授“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的基本方针;在我国国家机构的内容中,强调了“依法治国”的原则;在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领导核心的内容中,除增加上述关于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的知识点之外,强调了党的建设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问题;在我国的政党制度的内容中,突出我国不能实行西方的多党制而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问题;在我国的宗教概况和宗教政策部分,增加了我国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的知识点;在国际社会部分,强调了国家利益是制约国际关系的决定因素,当今世界的主题是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问题。上述教学内容都是“特色理论”的重要观点和有机组成部分。通过这些教学内容的学习,将有助于青年学生更多地掌握“特色理论”。
二、构建以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为主体内容的学科教学体系
《课程标准》对高三年级政治常识的学科体系的主导线索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的基本观点,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讲述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我国民族、宗教、外交的基本常识。”这表明,《课程标准》(政治常识)构建了以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为主体内容的学科教学体系。
1992年颁布的思想政治课教学大纲高三年级的教学内容,在知识体系的安排上,比较突出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对比,在第一、二课中以不同性质的国家为中心,分别从阶级关系、阶级斗争、国家性质、职能、政体和民主制度等内容进行了对比。这一学科知识体系的安排在当时条件下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但经过几年教学实践,这一体系所框定的教学内容有些已不能适应新时期的需要。例如,关于资本主义国家的阶级关系和阶级斗争的教学内容是比较复杂的问题,在基础教育阶段,限于篇幅也不宜展开阐述,因而增加了教学的难度。又如,关于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具体内容也显得过于繁琐,不太符合基础教育的要求。《课程标准》调整了教学大纲的学科知识体系,改变了原来的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进行对比的内容结构,而构建了以我国的政治制度为主体内容的学科知识体系。全书设“我国的国家制度”“我国的政党和政党制度”“我国的民族和宗教”“国际社会和我国的对外政策”四课书。在这四课书中,分别介绍了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国两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我国各项重要的政治制度以及我国民族、宗教和对外政策。这一变动既有利于解决教学内容“多、难、深”的问题(可以减少某些理论难点和删减一些次要的教学内容),也有利于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增加我国公民教育所必需的知识,例如,增加了关于国家与公民关系的知识点。
在调整教学内容的知识体系方面,第四课“国际社会和我国的对外政策”的知识体系也作了局部的调整。1992年教学大纲按“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国际组织”和“我国的对外关系”三个标题安排了该课的教学内容,其用意显然在于突出当今的时代主题。但其知识结构仍欠清晰严密,不完全符合这部分知识的逻辑体系,主要缺点是不便于学生了解国际社会的概貌。《课程标准》把它改为“当代国际社会”、“当今世界的主题”和“我国的对外政策”。这一安排比较符合教学内容的逻辑体系,体现了科学性原则,并有助于学生掌握有关国际社会的基本知识。“当代国际社会”主要介绍了国际社会的形成、构成及制约国际关系的决定因素,涵盖了主权国家、国际组织以及规范国际关系的行为准则即国际法的知识,让学生对国际社会的概况有最基本的了解。这里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课程标准》把国际法及其作用列为知识点,除了有助于学生对国际社会的活动状况有更清晰的了解之外,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也有潜移默化的作用。需知,法制观念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让学生知道国际社会尚且有国际法规范国家之间的行为,那么,国内社会应有法规法制就更加不言而喻了。如果说,“当代国际社会”的知识是从静态上去分析介绍国际社会的话,那么,“当今世界的主题”则是从动态上来认识和把握国际社会,掌握时代的脉搏。国际社会发展到当代的动态表现是怎样的呢?《课程标准》精选了“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国际社会多极化的趋势”“国际竞争的实质是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等几个主要的知识点,把它们确定为这部分的教学内容,这些都是当代世界发展出现的新情况和新特点。掌握这些知识就可以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面前把握住它的发展趋势。上述两节内容,使学生能够从静态的分析和动态的把握两个方面认识国际社会,而且这些知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有利于教学内容的相对稳定。在帮助学生认识国际社会的静态和动态表现的基础上,介绍了我国的对外政策,使学生明白我国制订对外政策的客观依据、内容和重大意义。这一教学内容的安排,既理顺了它内在的逻辑体系,也突出了教育重点,同时还删减了一些次要的知识点。例如,删去原来的“战后国际关系的演变”等知识点。
三、贴近学生的实际,更好地满足青年学生成才的需要
思想政治课是一门与学生成长密切联系的重要课程。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指出的,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品德课程,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起来,把个人成才同国家前途、社会需要结合起来。如何使教学内容能够贴近学生实际,以便更好地满足青年学生成才的需要,是思想政治课程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反观以往思想政治课的一些教学内容,确实存在成人化、概念化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学生的实际,有些教学内容的难度超出学生的认知水平,有些教学内容又远离了学生的生活实际。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来看,思想政治课教学内容的一个特点在于它的概念、观点、原理的内涵和外延弹性极大,往往同一个问题可以同时面对不同文化程度的学生,然而对同一问题的理解和运用却有不同的层次、深度和广度的区分。因此,如何把握同一问题对不同文化程度的学生应达到的知识要求是一项极为棘手的难题。在考虑教学内容时,立足于国家与社会的需要,无疑是正确的,但忽视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偏向于追求理论自身的系统性、完整性,从而导致教学内容的“多、难、深”的状况,脱离了学生实际。从主观上来看,对在基础教育中,把青年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应具备的合理的知识结构缺乏系统、深入的科学研究,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对学生的需求研究不够,往往不善于区分哪些是属于青年学生成长必备的知识,哪些是属于领导者必备的知识;比较偏重于一般结论的给予和表述,不太重视具体的知识,尤其是操作规范的传授和指导。因此,教学内容贴近学生的实际不够,在教学实践中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课程的实效性。改变这一状况既是社会、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呼声,也是教育主管职能部门着力解决的重要课题。经过多年教学实践的探索,教学内容应着眼于学生的需要,尽量贴近学生的实际已成为教育界的共识。在一定意义上讲,教学内容的知识性越强越管用,越有助于思想教育的实施和有利于学科形象的塑造。《课程标准》的制订在这个方面作了认真的探索,并取得一定的成效。这主要体现在:
第一,力求构建合理的知识体系,对确定的知识点作了认真的筛选,《课程标准》基本解决了教学内容“多、难、深”的问题,使确定的教学内容既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又使确定的教学内容能够更好地满足学生成才的需要。精选了各年级课程的知识内容,删减了一些次要、陈旧、过难、过深的知识点,适当增加学生成才需要的知识点。
第二,对确定的知识点有关内容的范围、深度和广度作出较为明确的界定。在“教学内容”中对有关概念、原理、观点,根据其在学科体系中的地位,分别作出示范性、指示性或提示性的表述。例如,在高三年级中,对国家、国体、政体、国家职能、国家结构形式、国家机构、政党、政党制度、民族、宗教、国际关系、和平问题、发展问题等属于本课程的最基本的概念,就概括出明确的定义。而对一些重要观点和原理,例如,政治的含义,国体与政体的关系,国家体质与国家职能的关系等就作出指示性或提示性的表述。而在“基本要求”中,对确定的知识点就其知识、能力和觉悟作出水平要求的表述。无论是确定的教学内容,还是对教学内容的学习要求都充分考虑到要符合学生的实际。
第三,力求把大道理的灌输和具体知识的传授有机地结合起来,安排了一些与学生生活有密切联系的知识。以国家问题为例,加强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基本观点的教育,增强青年学生的国家观念,这无疑是政治常识的重要教学内容,1992年教学大纲主要规定了关于国家、国家性质、国家职能和政体等理论观点以及我国的国体、政体、国家职能的有关知识。应该说,这些知识的传授有助于学生掌握关于国家的基本知识和培养国家观念。但仅仅讲授这些内容仍嫌不足。就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而言,尤其是关于国家性质的理论更显得抽象。《课程标准》对此作了改进;在关于国家理论这部分内容中,以“我国的国家制度”作为课题,下设四节,除保留原有的我国的国体、政体的教学内容外,还增加了“我国的国家机构”和“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两节新内容。“我国的国家机构”扼要地介绍了我国政府的组织体系及其运行的规则以及治理国家的基本原则,阐述了我国国家机关如何对人民负责的活动规则,说明它是人民利益的执行者和捍卫者。同时,介绍了我国国家机构“依法治国”的有关原则。这些知识,有助于学生更具体了解和认识我们的国家。“我国的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则是具体阐述了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产生,我国公民对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机制、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正确履行政治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国家制度的重要内容,它清楚地反映国家的阶级性质。《课程标准》把它纳入“我国的国家制度”的教学内容之中,使得这一课的教学内容逻辑体系更趋严密,而这些知识与学生政治生活的联系密切,具有更大的实用性,因而更有助于对青年学生进行国家观念和公民意识的教育。
四、规范方式的创新,有利于扩展其规范的功能和增强规
范的力度
传统的思想政治课教学大纲是以规范教学内容为主,对教学内容的规范又偏重于确定教学的教育点和知识点,而缺少对应达到的能力和程度的具体要求。规定处理教学内容的原则仅仅是有方向性的作用而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
《课程标准》根据思想政治课的学科特点在规范方式上进行了创新,采用表格形式表达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左面是对教学内容的规定,按教学顺序依次排列教育点和知识点,对有关概念、原理、观点、事实等,根据其在学科知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作出示范性、指示性或提示性的表述。以政治常识的“前言”部分为例,被确定的知识点“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是阶级之间的关系和斗争;政治的核心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这是属于示范性的表述,是对“政治”的科学含义的明确界定,是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马克思主义关于“政治”的基本观点。“前言”中确定的“《政治常识》主要讲述我国的政治制度、治理国家的基本原则和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知识”,是对《政治常识》基本内容的概括,它属于指示性的表述,旨在使学生明了该课程的基本内容。而“前言”确定的“学习政治常识,树立正确的政治观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属于提示性的表述,是对学习《政治常识》的重大意义的概括,但它并未完全涵盖学习《政治常识》意义的全部内容,具有一定的弹性,给教材编写和教学留有适当余地。“教学内容”的基本功能在于:全面界定教学的教育点和知识点;体现教学内容的类别、结构和逻辑体系;明确教育教学的指向,是教学目标的系统化和具体化。表格右面的“基本要求”是对左面教学内容要达到的要求作出的明确界定,它覆盖了全部教学内容,但不对其中的知识点做重复的限定,而按“识记”、“理解”和“运用”三个不同层次分别列出教学的要求。特别是“理解”和“运用”的要求,采用指导具体操作的表达句式,力求可以把握、可以测量,并能客观地反映能力和知识的水平。例如,对“国家职能及其分类”这一知识点的教学要求,表述为“从国家行使国家职能的具体事实,判断其属于何种职能”,这就使这一知识点所达到的要求具体化了。又如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确立”的知识点的教学要求,规定为“从历史形成和党的自身条件两个方面,说明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确立”,这就具体界定了这一知识点应达到的范围和程度。这样的界定方法使教学内容的要点分解为可以测量的目标要求。
由于《课程标准》在规范方式上的创新,使它扩展了规范教学的功能和增强了规范的力度,使其更具权威性和有效性。从规范功能来说,它不仅是编写、使用和评价教材的依据,是检查、评估教学质量与教学督导的依据,也是考核学生学习效果,测量学习水平的依据。从规范效力和效用来说,由于《课程标准》对教育点和知识点的教学要求提供了有限定、可操作、可检测的具体标准,从而提高了《课程标准》的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