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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入世贸谈判不单纯是一个经济贸易谈判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外交课题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谈判已谈了14年。开始是作为贸易谈判问题,到现在已经演变成一个中央领导同志亲自关注和领导的重大政治外交课题了。中国“入世”问题的演变是当时所没有预料到的。当然,有一个它自身发展的过程,也有一个我们对这一问题不断深化认识的过程。
很多同志问我,中国从1971年加入联合国以后,随之加入了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邮联、电联;80年代我们又参加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为什么唯独关税贸易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我们到现在还没有加入进去?这要从1971年谈起。
大家知道,197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有名的2758号决议,把“蒋帮”代表驱逐出了联合国,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随后又恢复了我国在联合国的所有国际经济机构的合法地位。当时的关贸总协定在1972年也遵循“联大”决议,驱逐了“蒋帮”代表,正式邀请我国加入关贸总协定。当时,由于对关贸总协定了解不深,认为它是一个富人俱乐部,在重大的经济原则上,我们难以与关贸总协定有共同语言。现在看来,我们当时片面地理解了关贸总协定的所谓“非歧视”原则和“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以为我国加入关贸总协定以后,就不可避免地要和南非、以色列、韩国这样一些国家发生经济贸易关系。从当时我们的经济贸易政策来讲,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实际上,关贸总协定还有一条“互不适用条款”,当时对此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所以,中国没有及时恢复在关贸总协定的合法地位,是我们自己做出的选择,并不是当时的关贸总协定把我们拒之门外。
那么,“复关”谈判是怎么提出来的呢?1981年,关贸总协定组织了一个叫做“多种纤维协定”的谈判,讨论在全世界范围怎样分配纺织品配额问题。纺织品和服装的出口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中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当时占我国出口的1/3。有鉴于此,我国提出:虽然我国不是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但希望能参加“多种纤维协定”谈判。现在看来,如果当时不参加这个谈判,我国就不可能在全球纺织品配额中占到我们应有的份额。我国纺织品的出口,参加“多种纤维协定”时是66亿美元,5年后就翻了一番,到1992年达到180亿美元。从参加“多种纤维协定”的过程中我们体会到,中国不参加关贸总协定,在全球贸易中可能会吃亏。更重要的是,1979年以后我国开始了改革开放,在这种情况下,中央于1986年提出恢复我国在关贸总协定的合法席位,1987年正式开始了“复关”谈判。
本来,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不需要全民来进行讨论的。现在情况不同了,全国上下都在讨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利弊问题。江泽民总书记亲自指示我们谈判代表团,要向全国各个部门、各方面的同志,特别是向大企业讲清楚我们参加世界贸易组织有什么利弊。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指示。主要原因就是,这个问题已经非同小可了,美国和其他一些西方国家在多年的谈判中,特别是近年的谈判中,把这个问题政治化了。被政治化的问题必须从政治的角度来加以看待和解决。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与中国的谈判过程中逐步采取了一种政治化的做法。这个政治化的进程首先开始于1989年。1989年5月, 美国代表团到中国已准备在同年下半年解决中国的“复关”问题。“六·四”风波之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中国进行制裁,首先停止了和中国的“复关”谈判, 企图以此为手段对中国施加压力。 “复关”谈判到1992年1月份才恢复。在谈判过程中, 美国对中国提出了一些苛刻的条件,实际上,谈判已变成了美国企图影响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中国方面看来,既然美国把这个问题政治化了,我们也把这个问题当做重大的政治外交课题来对待。1999年上半年朱镕基总理访美的时候,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谈判取得了重大进展。5月8日,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了我驻南联盟大使馆。江泽民总书记斩钉截铁、非常果断地做出了决定:中止这场谈判。
由此可见,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谈判,不应该仅仅看成是一个贸易问题、一个经济问题、一个谈判问题,而应当看成一个重大的政治、外交课题。
从世贸组织的职能看中国“入世”的利弊
世界贸易组织有三个重要职能,从这些职能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利弊。
第一个职能是,制定全球经济运作的多边规则,简单地说,就是制定规则。市场经济的运作有一套规则来规范它,拟定这套规范全球经济运作规则的多边组织,就是世界贸易组织。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有什么利弊呢?
从利的角度来看,首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对外经济贸易法规符合国际惯例并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相衔接,应该说是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很重要的一步。从对外开放的角度来讲,如果中国政府能够承诺按照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办事,就会极大地增强国际商业界,特别是国际投资界对中国投资环境的信心。其次,有利于消除中国威胁论。这是我国外交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战略目标。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向全世界庄严承诺:我国在对外经济贸易工作中按国际规则办事,按国际惯例办事,那就可以极大地消除中国威胁论的影响。因为,在西方政治学里有一个不成文的理论,一个国家不管多么强大,如果它承诺按国际规则办事,那么,这个国家就不可能对世界形成重大的威胁。第三,有利于发展我国的对外贸易。如果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承诺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办事情,那么,我们就可以要求美国、欧盟和其他一些国家,也必须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来对待中国。因为中国长期以来在世界经济贸易当中受到很多歧视性的待遇。如美国每年一度的对中国的所谓最惠国待遇问题的审议;欧盟对我国的鞋类、瓷器产品进行歧视性的数量限制等,都必须取消。
任何事情有利必有弊。遵守规则,特别是在我国目前法制还不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会给我们带来很多的困难,我国的很多立法要进行必要的调整。我们在遵守规则的时候,一定会有一些短期的牺牲或损失。如遵守知识产权规则,近期要受一些损失;但从长远来讲,应该是有好处的。
第二个职能是,组织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进行开放市场的谈判。简单地说,就是开放市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难点和热点是开放市场的谈判。在开放市场的谈判中,参与多边谈判比进行双边谈判对我们有利,特别是在现阶段,对我们更有利。
过去几年,我国曾经和美国进行过几场非常艰苦的、当时叫“市场准入”的谈判,有两场谈判几乎到了破裂的边缘。有一次,美方提出要对中国出口美国的产品征收39亿美元的惩罚性关税。当然,我们中国也不能示弱,提出要向美国征收40亿美元的高关税,以进行反报复。后来,在中央的直接领导下,这场贸易战避免了,中美达成了协议。在中美经济实力对比相当悬殊的情况下,和美国进行面对面的、直接的贸易对抗,对我们的损害更大。我国现在对美国市场的依存度已达到10~15%以上,而美国对中国市场的出口只占美国出口的1~2%。简而言之,如果打起贸易仗来,美国只丢掉1%到2%的市场,中国有可能丢掉10~15%的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开放市场的谈判最好避免和美国的正面对抗。
但是,中美是重要的贸易伙伴,贸易摩擦不可避免。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能够参加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贸易谈判,就可以避免和美国单方面的对抗,而在整个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之下来进行开放市场的谈判。在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当中,比如大家所熟悉的乌拉圭回合谈判,是100多个成员都在一起谈判。但是,实质性谈判是在美国和欧盟、 美国和日本、日本和欧盟之间进行,因为它们的贸易实力和经济实力相当。世界贸易组织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规则,就是无条件的多边最惠国待遇,就是说,在世界贸易组织当中,任何两个成员达成的协议,无条件地适用所有的成员。为什么有100多个国家都参加世贸组织呢, 在很大意义上讲,就是想“搭便车”,享受世界贸易组织内大国谈判的成果。比如日内瓦谈判,谈判经常是几个大国关在小房间内讨价还价,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穷哥们儿”都是在咖啡厅里边喝咖啡边等消息。然后,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主席出来宣布:达成协议,大家都成为这个协议的成员。要看到,开放市场是不可避免的,这是一个趋势。中国的产品、服务、技术要进入外国市场,作为一种对等的措施,外国的产品、服务和技术也要进入中国的市场。所以,参加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谈判,对我们是有利的。
那么弊端在什么地方呢?弊端就是我们在享受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谈判权利的时候,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为什么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那么艰难呢?就在于美国要求我国的关税水平、贸易壁垒、服务市场开放的程度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开放市场方面是有条件的。因为世界上所有的国家,开放市场都是有条件的。中国不能百分之百地开放市场,不能无条件地开放市场,更不能马上全面开放市场。我们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艰苦的斗争。如果在这个问题上把握不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就可能带来严重的弊端。
世界贸易组织的第三个职能是,解决争端。国与国之间在贸易过程中总会发生摩擦,发生分歧和争端。我国和其他国家的贸易多了,必然会产生一些矛盾,这种矛盾到哪儿去解决好呢?是双边解决好,还是多边解决好?我觉得,解决国与国贸易争端,特别是解决与美国、欧盟等贸易大国的争端,最好到日内瓦多边框架下解决为好。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争端解决机制,把争端拿到世界贸易组织这样多边的场合来解决,对发展中国家来讲,是有利的。
更重要的是,我们不希望把贸易争端和经济争端政治化。贸易就是贸易,政治就是政治。如果是双边解决问题,中美的贸易冲突势必波及到中美关系,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日本和美国基本上每年打贸易战,但是它们的贸易冲突不会影响它们的政治关系。日美打了贸易战,日本的首相第二天照样可以到华盛顿去。中国如果和美国打了贸易战,不要说是我国的总理、主席不能去,部长也不会去。因此,把贸易冲突拿到贸易机构去解决,对于维护我国外交大局是有好处的。
当然,也有弊端。现在,我们同很多国家的贸易冲突,用老百姓的话说是私了了。一旦进入多边争端解决机制以后,人家随时可以把贸易冲突告到日内瓦去。在对外贸易过程中,我们不按国际惯例办事的地方太多了。所以,参加世界贸易组织以后,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是要应付“打官司”。打官司就要花钱哪,要付出沉重的人力物力代价。
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央的方针,保持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权利和义务的平衡
这是确保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利大于弊的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必须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央关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一系列方针和原则,特别是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三条基本原则。这三条基本原则是:
第一,如果世界贸易组织没有中国参加,世界贸易组织是不完整的。就是说,我们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系是相互需要的关系,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不是乞求于任何人的。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当中,不能为一个成员资格牺牲我们的根本利益。这几年,我们坚决执行中央的这项政策,江泽民总书记亲自领导了这场斗争。现在的态势是,不是中国急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是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希望中国尽快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美国轰炸我驻南联盟大使馆以后,克林顿在第一次和江主席通话中就提出恢复谈判的问题,当时,江主席把他顶了回去。后来,美国又通过各种渠道,多次提出要求,美国参议员范因斯坦带着克林顿的亲笔信到中国,向江泽民总书记提出恢复谈判的问题。江泽民总书记还是没有给予明确的答复,说可以考虑。过了几天,克林顿写信正式提出:希望中美恢复谈判。这时,江泽民总书记才表示可以恢复谈判。这种格局对我们的谈判很有利。
有些同志讲,美国这么迫不急待地希望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是不是里面有什么“猫腻”呀?有什么陷阱啊?我分析有这么几个原因:第一,我们长期坚持不着急的立场,美国相反着急起来,因为世界贸易组织没有什么了不起,我国不参加世界贸易组织你就不叫世界贸易组织。第二,我国是一个潜在的大市场,对美国有极大的吸引力,美国的商界非常想进入中国的市场,给美国政府很大的压力。第三,是克林顿本人的关系。克林顿很羡慕尼克松。尼克松打破了中美关系僵局,使中国加入了国际政治体系,这是尼克松的一个重大历史功绩;克林顿想通过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把中国纳入到全球经济体系中去,使他在历史上留下芳名。第四,我国对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我驻南联盟大使馆做出强烈的反应,使美国明白,如果和中国的关系搞不好的话,对美国的战略利益,特别是美国在亚太地区的战略利益是很大的伤害。所以,美国也急于想利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修复中美关系。在这种状况下,我们要坚决执行江泽民总书记确定的原则:不急不躁,水到渠成。这是保持有利谈判地位的非常有利的条件。
第二,中国必须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如果我国不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那么我们中国就不可能从世界贸易组织中得到比较大的利益。相反,可能对我国的经济造成比较大的冲击。比如降低关税的问题,如果一下子把我国的关税降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即3%,那肯定会对我国的产业造成重大的冲击。所以, 我们的谈判一定要坚持江总书记提出的以发展中国家水平加入世贸组织。我国现在的关税水平是发展中国家水平,还略高一点,这要有一个逐步降下来的过程。
第三,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愿意承担应承担的义务,但是权利和义务必须平衡。如果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权利和义务不平衡,我们加入进去干什么呢?我国向美国提出:我国必须在承担降低关税和其他义务的同时,取得基本的权利。这是江泽民总书记亲自指示的。有几个重要的权利必须坚持:
一是,必须明确无误地取得美国的无条件的永久最惠国待遇。永久最惠国待遇问题,是困扰中美关系、中美经贸关系的一个重大问题。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进行了长期的斗争。1995年以前,美国是从来不承诺的。1995、1996年以后,江泽民总书记明确提出这个问题后,我国明确表示:不解决永久最惠国待遇,就不进世界贸易组织。现在,这个问题美国已经作了承诺了。美国给予中国无条件的永久最惠国待遇,还得修改杰克逊—瓦立克法。
二是,美国在谈判时耍了一个花招:在承诺给中国永久最惠国待遇以后,提出搞一个所谓一般性保障条款,就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如果美国发现中国不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它可以随时宣布和中国断绝世贸组织关系。实际上就是说,它一手给了中国永久最惠国待遇,一手又拿起了可以不给中国永久最惠国待遇的这样一个法律条款。这次我们坚决和它进行了斗争。现在美国把这条收回去了。
三是,美国必须逐步地放松对华高新技术出口限制。美国既然把大量的粮食、大量的设备卖到中国来,为什么高技术不卖?这是权利和义务不平衡的表现,是影响中美贸易逆差的一个重要方面。美国必须放宽对中国的高技术出口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