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史学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历史学家也是历史的创造者_历史学家论文

论当代史学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历史学家也是历史的创造者_历史学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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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史学工作者的身份认定

历史学家需要有一个身份定位。历史学究竟是一门什么样的学科,历史学家是做什么事的人,这个看似平常的问题,却是一个关系着整个历史学科发展方向的大问题。试想,如果我们连自己是干什么的都不明白,那我们整天的读书、思考和写作还会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吗?我们是在做什么?是对谁负责?为谁服务?要达到什么目的?不搞清楚自己的身份定位,在这些最基本的问题上分辨不清,似是而非,我们就只能成为浑浑噩噩的一帮。这个问题可能有点危言耸听,很多人可能不以为然,或许有人会说,这是个需要讨论的问题吗?历史学家就是做历史的,是弄清历史是非,恢复历史真相,说明真实的历史就是我们的职责和责任,难道连这一点还需要讨论吗?

是的。历史上有那么多的人和事,我们需要去弄清哪些历史的真相?历史都已经过去了,我们为什么还要去弄清它的真相?其实,我们所以需要去弄清一些历史的真相,恰恰是因为这些所谓的真相与今天有着关联,不弄清它就会影响现实的发展。过去了的历史所以还有研究的必要,也是因为这些过去了的人和事,仍然活在现实中,仍然像马克思说的“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魇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85页)。也就是说,这些历史还没有真正地“过去”,它在某种程度上说,也还是现实。无论怎么说,历史学家在选择研究对象的时候,总是有一个现实的影子无法摆脱,没有一个历史学家是在单纯地恢复历史真相。这就证明,所谓历史研究,实际上也是一种关乎现实的学问,或者干脆说,也是出于现实目的的研究。

多少年来,凡是讨论历史研究的目的或功用问题,总有人会去强调历史研究的非功利性、现实性,好像不离开当下的现实,不去喊所谓纯粹的客观的历史研究,我们就不可能有纯正的学术,就会在研究中夹杂非学术的目的,就会扭曲研究结论的客观和公正。这些学人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即历史学家也是现实中的人,也是现实社会的一份子,我们所做的事情,也是现实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研究的对象是历史,是过去发生的事情,但研究对象的过去属性,并不能去除我们这些活生生的人的现实性。我们没有必要为历史而历史,没有义务去为死人做事,研究历史的目的就是为了活人,我们为什么要那么害怕或者忌讳这一点呢?我们生活在现实中,吃的是现实的饭,穿的是现实的衣,为什么要满足于充当历史的看客,满足于描述与我们毫不相干的东西?我们应该警醒,应该明白自己的身份,我们和其他人群一样,也是现实历史的创造者。我们和其他历史创造者的差别,仅仅是分工的不同,而在创造历史、推动历史的进步和发展方面,所有的人群都没有什么不同,历史学家不能外在于这个现实的世界!

所以,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历史学家也是历史的创造者!这就是历史学家的身份。由此可以明白,历史学家的社会责任,即是参与现实的历史创造活动!

二 史学工作者如何创造历史

现实中的人们都在创造历史,而不同的社会群体,参与历史创造的途径或方式则并不相同。而历史学家是如何或者说是通过何种方式创造历史呢?在2000年哈尔滨的全国史学理论讨论会上,笔者提出过一个观点,就是社会科学的本质是执行社会批判,此后的十多年来,我们不断谈到这个问题。2009年,上海的《学术月刊》给笔者做一个学术访谈,这个访谈的题目就是“让学术执行批判的使命”。2011年,笔者发表了《论刘知幾史学的批判精神》一文,文章最后又专门论述了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只有通过清醒的、健康的、积极的社会批判,社会科学才可能充当引导社会发展的向导,而实现它推动人们去认识社会、发现问题、创造未来的使命。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中讲他的哲学,他的辩证法,说“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2页);而真正的人文社会科学,就其本质来说,也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社会需要批判,任何社会的任何时代都需要批判。因为,任何时代的社会发展,都是一种前无古人的创造,人类永远需要为自己开辟新的前景。正因为这样,不断对自己的创造活动进行反思和批判,以利于进一步的发展,就成为历史进步向人类理性提出的一个庄严要求。人文社会科学就是为此而产生的。所有人文社会科学最本质的使命即是执行社会批判,历史学家所肩负的使命也是如此,我们所要发挥的历史创造作用,最根本的就是通过我们所作的清醒的社会批判来实现的。这一点,我们已经在前述多次场合谈过,此处不再赘述。

在本文,我们想把这一问题具体化。因为,参与历史创造也好,执行社会批判也好,都不是空洞的东西,都要具体地落实在我们的研究中。而落实到具体的研究中,历史学家的责任和使命,则是通过开掘与现实社会息息相关的研究课题来实现的。在近期的一篇关于如何发展当下的中国史学科的短文中,笔者强调要研究中国历史的特殊性问题,说:“中国历史发展的特殊性,涉及到的问题很多,诸如中国文明起源模式问题、上古三代的社会性质问题、中古社会形态问题、中国古代社会特点问题、中国古代社会矛盾问题等等,都属于本问题的范围。”(《关于中国史学科的发展问题》,《社会科学战线》2012年第2期)这里所提到的几个问题,既是构建中国史学科体系的基本理论问题,也是认识当代中国社会的大问题,无一不和中国的现实社会息息相关。因为,现实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延续和发展,中国古代社会历史的诸多特点,还仍然深埋在当代中国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中,研究这些问题,可以给现实中的人们提供自我社会认识的历史依据。选择这样一些重大的学术课题进行探讨,无疑会起到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积极作用。

当然,这些选题都是带有理论性的大问题。除此之外,与现实紧密相关的课题还有很多。现实实践的无限丰富性,决定了历史研究课题的多样性,问题在于我们有没有参与现实实践、服务社会发展的明确的学术宗旨和治学理念,有没有强烈的现实关怀,有没有执行社会批判的使命意识,有没有思辨的睿智和敏锐的眼光,甚至也取决于我们有没有献身社会的勇气和担当。一旦我们的历史学家具备了这些主体条件,一部部鲜活的历史就会在我们的笔下延伸,甚至是过去被我们抛弃的课题,都可以焕发出新的生命力,都可以解当代社会之急需。举例来说吧,就像在一切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年代历史学界趋之若鹜的农民战争史研究,在改革开放以来,成了被冷落、被抛弃的话题,甚至都有点禁区的味道。而一旦我们转换了思维,变一个角度,农战史研究就可以重新成为一个可以为当代社会提供重要历史借鉴、值得深入开掘的新课题。

在“左”的时代,由于政治和意识形态对史学研究的蛮横掌控,由于阶级斗争思维的泛滥肆虐,历史学家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史研究,确实是误入歧途。我们把农民作为与封建地主阶级和封建政府相对立的政治势力去看待,把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作为一种革命形态去看待,并且认为农民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社会思想体系,严重地扭曲了历史上的农民和农民战争史研究。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条件下,传统的农民战争史研究受到了冷落,几乎到了无人问津的程度,这自然有它的必然性。但是,农民问题、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毕竟是贯穿于中国古代历史两千年的一个重大历史现象,是个不容回避的大问题。问题在于,如何从新的角度去认识这种历史现象,如何从当代社会出发去重新考量。

大约十年前,笔者在一篇小文中,曾提出农战史研究应该实现由革命史向社会史转化的设想,认为从社会史的角度去重新认识历史上这种周期性爆发的社会动乱或曰社会危机,将会给今天提供诸多有益的思考。叶文宪最近发表的论文也提出:“出现土匪强盗也好,反政府武装也好,都不是一个正常的、理性的、健康的社会应该有的,都是社会失序与病态的表现,所以,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歌颂与赞美‘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而应该反思为什么一个好端端的社会每每会失去正常的秩序?每每会出现这样的病态?我们重新研究这个问题,不只是为了颠覆阶级斗争理论,在思想认识上拨乱反正、以正视听,还为了进一步思考怎样建立有效的社会管理机制与社会管理体系?怎样使管理者真正成为社会的公仆而使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怎样建立一种健全的、理性的政治秩序?虽然这些问题并不需要历史学家去解决,但是历史学家应该去思考,以便给政治家和人民大众提供一个咨询。”(《魏晋南北朝时期“农民起义”的甄别与研究——兼论反社会武装和反政府武装》,《史学月刊》2013年第1期)

叶文宪认为,中国古代没有真正的农民,所以,过去所谓农民起义或农民战争的说法也不能成立,那些所谓的农民起义或农民战争大抵都是民变、民乱,是反社会武装或反政府武装。这些说法我们不去辨别,而它所反映的社会动乱和社会危机则是无可置疑的。如果我们从社会动乱或社会危机的角度去研究这一历史现象,是不是对于今天的社会有重要的认识价值呢?历史上那些大规模的全国性的反政府的社会动荡,毕竟是威胁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机。这种社会危机历史上不间断地重复发生,而在现实社会中,局部的地方性的社会危机或突发事件也时有发生,历史上的社会危机问题研究以及危机应对研究,对今天来说,具有毋容置疑的参考价值。当我们的思路作了这样的转换,而不再去强调什么农民战争、农民革命,不再去把它们当作论证阶级斗争理论的历史注脚的时候,是可以为今天的现实问题解决提供富有启发性的思考的。譬如,具体到某一次严重的社会危机事件来说,我们认真考察如下问题:

它是如何发生的,促成它的因素有哪些?

社会危机时期官民关系的情景如何?是否存在严重的官民对立?官民对立是如何产生的?官民矛盾是一种什么样的矛盾?它为什么会激化?

社会危机时期国家的赋税劳役状况如何,赋税劳役强度与民众的承受能力处在什么样的比值状态?

社会危机时期贫富分化达到什么程度?财富的积聚沿着什么样的途径发生,财富垄断者与多数人的利益发生了什么冲突?

社会危机时期的政府公信力如何?国家在调控社会分配方面起到了什么作用?它是不是发生了严重倾斜?社会公平和公正是否受到严重损伤?

社会危机时期是否伴随严重的自然灾害?如果有天灾因素,那么,在不可抗拒的天灾面前,政府是否履行了自身的职能?是否进行了有效的社会救助?

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应该是我们考察历史上社会危机问题的思考角度。而从这些角度出发的历史考察,无疑可以提供我们思考现实社会问题的历史参照。这样的研究,就实际上表示着历史学家强烈的社会参与意识。中国历史的研究是这样,从事世界历史研究又何尝不是如此,何尝不能调动历史学家对当代中国社会的参与意识?关键的问题,仍然是在于我们的历史学家,有没有参与当代社会建设的主体性自觉。2011年《史学月刊》创刊60周年的纪念论文中,阎照祥教授对本刊提出的选题建议,就很发人深省。他说:

一盼“月刊”能通过学术宣传,弘扬政治宽容理念。这是因为,比起他国史学期刊来,国内刊物登载的论文,涉关政治对抗和斗争的内容较多,这或许是以往政治宣传所遗留的负面影响。其实有些国家能够长期发展而少有政治颠簸,是它们的政治躯体中,潜移默化地植入了一种政治宽容的因子,善于运用及时的政治改革达到超越暴力手段所获取的结果,在平稳的法治轨道上,实现社会和谐。以后,“月刊”若能有意选登一些倡导社会不同群体互相沟通、社会多元共存的文章,定会有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

与此相关的一点,是盼“月刊”能在我国公民社会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了世人瞩目的进步。一方面,社会领域广泛而深刻的历史性变革正在进行,一个新颖的公民社会正在崛起,公民社会建设正在成为社会领域变革的公共目标。但在另一方面,在建设现代公民社会方面,我们还有一些路子要走。真正的公民社会,是要处处展现一种社会主义的公民主权精神,其中包括对大众劳动者权利的全面认可和维护,对政党、政府和官员的切实监督。换言之,真正符合公民社会理念的国家是实现了经济高度繁荣和文化上均质的社会,并能通过对官场腐败的有效惩治和对贫富差距的有效限制,达成社会的稳定和谐。实现这一点,需要社会上下的共同努力。这也能为“月刊”通过学术研究,总结他国历史经验,促进我国公民社会建设提供广阔的工作空间(《〈史学月刊〉60年诞辰的感想》,《史学月刊》2011年第9期)。

阎照祥教授提出的两个课题,研究他国历史中的政治宽容经验和公民社会建设经验,即是对中国当代社会政治改革的直接参与。这方面的研究,我们以前的确是做得太少,或者说几乎没有去做,去重视。只要我们转化了思维,确立了对当代社会的参与意识,与当代社会息息相关的历史课题就会扑面而来,历史学家参与历史创造的路子是极其广阔的。

从执行社会批判和参与历史创造的角度说,笔者还认为,应该特别强调对现当代中国史的研究,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60多年历史的研究。记得刘泽华先生曾经专门撰文倡导开展当代史研究,他说:“开展当代史的研究,是牵动整个史学界步入新阶段的火车头。”(刘泽华:《历史学要关注民族与人类的命运》,《求是》1989年第2期)当代史研究什么,为什么要研究,刘泽华先生有着详尽的论述,时过20多年,读起来仍然使人热血澎湃。在当代史研究的重要性上,笔者深有同感。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是几千年历史上变革最深刻、道路最曲折、教训最丰富,最能为当代社会变革提供历史借鉴的历史,也是最为惊心动魄的历史。当下社会的一切问题,无疑都直接由之脱胎而来。这段历史,对于今天甚至对于其后几十年或上百年的历史学家来说,都可能是最具诱惑力的历史。对这段历史的研究和批判,无疑具有最丰富、最巨大、也最深刻的学术价值。当然,研究这段历史,我们可能面临许多困难,除了政治的意识形态方面的敏感性之外,还有资料方面的问题,我们难以看到最真实、最隐秘的档案材料等等,这一切都使不少人望而却步。但是,我们坚信,随着社会的逐渐进步,政治的逐渐开明,获取资料的途径逐渐丰富,加之还有这些历史的诸多面相还活在当下的现实中而有直接观察之利等有利因素,现当代史的研究并非不可以波澜壮阔地进行。可以说,这段历史的研究,才是历史学家执行社会批判和参与历史创造的最为广阔的舞台,是历史学家真正的用武之地!只要历史学家不肯放弃自己的历史责任,不泯灭学术道德的良知,在历史创造的舞台上,是有我们的一席之地的。

通过开掘重大而具有现实意义的历史选题去参与社会,是历史学家实现历史使命、创造历史的根本途径。这是本文所着力强调的东西。这当然不是否定历史学科内部,从事基础研究的重要性。历史学是一个整体,是一个庞大的学术体系,是有着复杂的内部结构的学术系统。服务于社会,参与历史创造,是对整个历史学科提出的要求,而不是对这个学术体系内部一切具体研究的刻板规定。这个学科要完成或肩负自己的使命,是需要有许多基础性的工作来铺垫和支撑的。文献整理工作,史料考证工作,历史描述系统化的工作等等,都是基础性的工作,而这些工作不可能都具有明确的“服务”属性和社会参与属性,我们不能要求所有历史学家都去做同一件事情,所以,本文强调历史学家的参与意识,使命意识,也并不排斥历史学的基础性研究工作。

三 是什么遮蔽了历史学家的历史创造者身份

历史学家是历史的创造者,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更不是一个学术上的创见,民主革命时期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们,就是这样看待历史学及其历史学家的历史使命的。翦伯赞在他的《历史哲学教程》中说:“我们研究历史,不是为了宣扬我们的祖先,而是为了启示我们正在被压抑中的活的人类,不是为了说明历史而研究历史,反之,是为了改变历史而研究历史。”(新知书店1946年版,第3页)翦伯赞已经非常明确地表达了这样的思想。王学典为翦伯赞写的评论文章,标题即是《为创造历史而研究历史》(《历史教学问题》1991年第1期),也已经强调了历史学家即是历史创造者的思想。前引刘泽华的论文,这一思想也非常突出和鲜明。而为什么我们今天还需要再来谈论这个话题呢?几十年的中国当代史学史中,为什么又缺乏这样明确的主体性自觉呢?细究起来,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本文只想指出一点,当以往我们过于强调历史研究的客观性的时候,在如何看待历史研究的求真问题上,存在着一些明显的误区,正是这些误区遮蔽了历史学家对自身身份属性的认识。

近代以来,历史学家们总是强调历史学的求真功能。这有没有问题呢?求真是没有问题的,离开了真实的历史本身,史学研究就失去了任何意义。历史学就是要把真实的历史告诉人民。从这一点上说,求真不仅没有问题,而且我们始终都没有能够真正地做到,求真是历史学永不过时的目标。

但问题是,求什么之真?求真处在历史认识过程的哪一个环节上?求真和历史学家发挥主体性创造是否必然矛盾?

首先,求真不是没有目的的莽撞,而是有着明确目的性的选择性活动。这个选择性,在历史学家这里,就是选题的目的性。这一点已经为上所述。

其次,求真是在历史学家选择了历史研究的课题之后,在进入研究过程的时候,所需要秉承的科学态度,是我们需要确立的尊重历史的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我们强调选题的主动性,现实性,通过选题表达历史学家的现实关切,选题问题上体现了历史学家强烈的主体意识,而这并不是要加强历史研究的主观性,更不是要改变对历史研究的客观态度。相反,当我们以现实为支点开掘了选题之后,进入研究过程的时候,尊重历史、从历史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历史资料去阐述历史、认识历史的科学态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历史研究是从历史中追溯现实的起源,挖掘历史的启示和借鉴;而真正的有益的历史借鉴,不可能从虚假的历史中引申出来;抛弃科学的历史态度,刻意地从历史中寻找与自己主观认识相一致的历史结论,是不可能提供真实可靠的历史借鉴的。所以,历史研究达成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是需要有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去支撑的。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我们强调历史学的生命在于求真。而由此也说明,社会参与意识,并不与历史学的求真相矛盾,反过来说,求真的学术志趣也不排斥研究的价值目的性,不排斥以现实为出发点的课题选择。那些将二者对立起来,以求真来反对历史学家参与社会、关注现实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如果说以往我们不敢大胆地直面现实,是为“求真”的误区所遮蔽的话,那么现在,这层蔽障则是完全可以解除了。

历史学家研究的是过去,是历史,但我们不是历史的看客,也不是超脱红尘的一帮,我们就坚定地站在蓬勃发展的现实之中。国家要崛起,民族要复兴,历史要进步,社会要发展,当今时代已经向历史学家发出了庄严的呼唤,我们要把睿哲的目光投向现实,投向未来,肩负起当代历史创造者的神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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