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对124例羊水过少的孕妇母婴并发症及剖宫产情况进行分析。方法:选取我院20113年~2015年6月收治的124例羊水过少孕妇作为观察组,并以同期收治的124例正常孕妇为对照组,分析比较两组患者的母婴并发症和剖宫产情况。结果:观察组孕妇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胎儿畸形等母婴并发症发生率均显著高于对照组孕妇,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孕妇剖宫产率高于对照组孕妇,比较差异显著(P<0.05)。结论:羊水过少的孕妇母婴并发症发生率较高,剖宫产是帮助羊水过少孕妇成功分娩的有效方式、安全可靠。
【关键词】羊水过少;母婴并发症;剖宫产;分娩
【中图分类号】R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31(2016)11-0057-02
充足的羊水是母体为胎儿提供一个恒温恒压的活动空间和生长环境的关键,羊水量异常减少时,母体与胎儿内部环境的稳定性将被破坏,不仅可对围产儿的生长发育和健康造成不同程度影响,同时将直接导致孕妇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增高,新生儿窒息、死亡发生率显著增加[1-2]。羊水量越少,孕妇母婴并发症发生率和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便越高,因此加强孕期检测,给予羊水过少孕妇及时的干预和治疗对于孕妇妊娠结局的改善意义重大[3]。基于此,本研究以我院20113年4月~2015年6月收治的124例羊水过少孕妇为观察对象,并将其的母婴并发症发生情况、剖宫产情况与我院同期收治的124例正常孕妇的相关数据进行了比较和分析。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以我院20113年4月~2015年6月收治的124例羊水过少孕妇为本次研究的观察组,以我院同期收治124例正常孕妇为本次研究的对照组,所有孕妇均为单活胎,观察组孕妇均符合临床关于羊水过少的诊断标准,超声诊断显示最大羊水池深度在3cm及以下,术中或产时直接测试羊水量不足300ml,人工破膜时极少羊水流出或无羊水流出,所有孕妇均自愿参与本次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合并严重的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可能影响胎盘功能疾病的患者以及患有严重的精神类疾病的患者,本次研究获得医院伦理会批准同意。观察组124例,年龄22~40岁,平均年龄(27.69±5.17)岁,初产妇98例,经产妇26例,孕周35.18~42.17周,平均孕周(40.08±1.39)周;对照组124例,年龄21~41岁,平均年龄(28.00±5.56)岁,初产妇100例,经产妇24例,孕周35.09~42.33周,平均孕周(40.11±1.45)周。两组孕妇年龄、孕次等一般资料之间的比较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观察指标
详细记录两组孕妇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胎儿畸形、新生儿窒息、低体重儿、过期妊娠、妊娠高血压、羊水粪染等母婴并发症发生情况;对比两组孕妇的分娩方式,计算顺产率、阴道助娩率及剖宫产率,并对观察组孕妇剖宫产情况(高危因素、并发症)进行详细分析。
1.3 统计学分析
将收集到并经整理后的数据放入SPSS 17.0软件中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两组孕妇母婴并发症发生情况以及剖宫产情况用(n,%)表示,并用卡方检验,当P<0.05时,表示数据之间的比较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两组孕妇母婴并发症比较
观察组孕妇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胎儿畸形、新生儿窒息等母婴并发症发生率均显著高于对照组孕妇,两组孕妇各项母婴并发症间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表1 两组孕妇母婴并发症比较表[n(%)]
3.讨论
妊娠晚期的羊水主要来源于胎儿的尿液,但随着胎盘功能的逐渐减退,灌注量将不断减少,同时胎儿的过度成熟,也将导致肾小管对抗利尿激素的敏感性显著增高,因此尿液量不断减少,造成孕妇羊水不足[4]。既往多认为羊水过少在临床并不常见,发生率不足1%,但随着我国医学技术和医疗器械的不断发展,尤其是超声诊断技术的显著提高,近年来羊水过少检出率显著提高,引起了人们的重视。羊水过少是威胁孕妇和围产儿生命安全重要因素,当羊水量不足50ml时,围产儿死亡率可达88%以上,因此应将羊水过少孕妇列入高危妊娠组,给予及时的干预和治疗,加强产前保健,以减少围产儿死亡率、改善孕妇妊娠结局。羊水过少作为剖宫产的主要指征之一,在妇产科已达成广泛共识[5],当孕妇羊水过少或者同时合并其他妊娠高危因素时,应及时采取剖宫产的方法结束妊娠以改善孕妇妊娠结局。
本次研究中,羊水过少的观察组孕妇新生儿窒息、低体重儿、过期妊娠、妊娠高血压、羊水粪染等母婴并发症发生率均显著高于正常的对照组孕妇,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表明羊水过少可增加孕妇母婴并发症的发生率,与已有报道相似[6],本次研究中母婴并发症发生率较高,略高于研究平均水平,但比较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考虑可能与样本容量较少有关;观察组孕妇剖宫产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孕妇(P<0.05),表明羊水过少可增加孕妇剖宫产率。
综上所述,羊水过少可显著增加孕妇母婴并发症发生率,加强羊水量检测以及时对羊水过少孕妇进行适当干预是减少围生儿死亡率、改善孕妇妊娠结局的关键,及时的剖宫产分娩是提高围产儿生存率、改善围产儿预后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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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乔成敏,张小磊.过期妊娠合并羊水过少对母婴的影响及临床分析[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2012,14(1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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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阮志焕.妊娠晚期羊水过少64例临床分析[J].当代医学,2012,18(24):57-58.
论文作者:闫素歌
论文发表刊物:《心理医生》2016年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9/12
标签:羊水论文; 孕妇论文; 并发症论文; 母婴论文; 过少论文; 发生率论文; 胎儿论文; 《心理医生》2016年1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