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现代语境下电子政务价值理性体系的分析与构建_电子政务论文

后现代语境下电子政务价值理性体系的分析与构建_电子政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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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863(2006)08-0074-04

中国在政府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投资不遗余力,然而走的是重“硬”轻“软”、“见物不见人”的粗放型建设模式,电子政务成熟度不令人满意。工具理性越位,价值理性失位,是导致电子政务前期建设完全是一种外延式技术应用,缺乏对内涵式价值增值进行思考的重要原因。

一、电子政务建设价值理性失位的原因探究

(一)历史探究:政务理念功利化

旧有行政价值理念在新型的政务价值理念未形成时,被迁移到电子政务这一新型政府治理模式中。即旧有的政务理念在经历了对“均等”的否定、最易产生功利化的倾向时开始进行电子政务建设,于是电子政务被打上了工具理性的历史烙印。

建国初期,政务理念受传统义利观深深蕴涵着的“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的均平思想影响,过于看重地区间、劳动者个体间实现共同富裕中在时间上的同步和程度上的同等,结果是在实际中把共同富裕同平均主义相混淆,用集体利益泯灭了个人的合理利益,客观上出现了平均落后、平均贫穷的历史现象。改革开放以后,面对经济建设的任务,伴随着对市场经济选择,在效率与公平之间优选了效率。效率之所以“优先”是因为无效率和生产力水平的低下程度已经构成中国生存和发展最紧迫和最根本的问题,而效率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解决中国社会诸多问题的物质前提。然而,在现实操作中,“效率优先”易被“效率至上”置换,作为“效率”支撑后盾的工具理性被推向极致,正义、公平等价值理性易被排挤到狭小角落,唯工具理性的习惯性思维也迁移到了电子政务的建设中。

(二)发生学探究:技术身份工具化

发生学是指事物诞生时的先天特性对其后变化发展影响的研究。电子政务诞生时的先天特性是利用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等信息技术来改造政府服务的提供方式。电子政务在手段方式上必须借助信息技术,离不开信息基础设施和相关软件技术的发展。“电子”是以技术身份引进“政务”的,工具性是技术的本质属性,其运行遵循价值中立,但政务是蕴涵着价值的选择。实际建设中,却只见其一而不见其二,只看到电子政务在实现方式上外在表现为政务手段的改变,忽视了其实质是政务内涵的深化,电子的技术理性涵盖了政务的价值理性,这种技术决定论导致了电子政务建设完全是一种外延式的技术应用,缺乏内涵式的价值增殖。

(三)路径探究:重“硬”轻“软”务实化

电子政务的发展路径经历了政府办公自动化、政府上网和电子政务建设的阶段,整个过程过度注重一些硬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网站建设,使电子政务系统去适应和模仿传统的政务管理模式;电子政务规划只在办公自动化的领域内打转,只关心内部公文流转、自动化设备的升级和办公自动化技术水平的提高;政府部门仍然以传统的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利用新技术,认为只要把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于政府管理,就可以解决诸如政府管理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回应力不足、透明度差等问题,忽视了行政理念的重塑,忽视了对新型治理模式的价值追问,完全陷入了技术决定论的泥潭。忘记了政府客户所期望的绝对不是纯粹的信息通信技术,而是信息通信技术在政策与管理层面所能带来的实际绩效。后者其实正是电子政务的核心所在!

可见,在尚未出现政务理念的重大的革命性发展的情况下,电子政务只能沿用起源于旧有行政理念的传统思维模式,并由此构成了电子政务公共行政中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紧张。欧克肖特一针见血指出“所有当代政治都深深感染了理性主义……。理性主义不再是政治上的一种风格,它已成为一切应受尊重的政治风格标准。”[1]工具理性越位,价值理性失位,是导致电子政务前期建设完全是一种外延式技术应用,缺乏对内涵式价值增值进行思考的重要原因,日益凸现出改造传统粗放型政务价值诉求之必要。

二、电子政务工具理性泛滥的解析

20世纪60年代,在当代西方崛起的后现代主义文化思潮全方位地冲击着西方社会占主流地位的意识形态、思维模式、价值观念与生活方式。在公共行政领域,它旨在用一种鲜明的价值向度对日益僵化的唯工具理性的治理模式给予彻底的消解,从而为制止工具理性对公共领域霸权性控制的蔓延燃起了希望。[2]其对公共行政价值的思考为我们重思电子政务之价值理性开启了一扇智慧的天窗。

(一)消解工具化的人性观。在福柯看来,工具理性意欲将整个公共行政置于理性的、按部就班程序之中,而人在程序中成为手段而非目的,“为了控制和使用人,经过古典时代,对细节的仔细观察和对小事的政治敏感同时出现了,与之相伴的是一整套技术,一整套方法、知识、描述、方案和数据。而且,毫无疑问,正是这种细枝末叶中产生了现代人道主义意义上的人。”[3]福柯认为权力通过技术系统的调整与构造向社会的每个角落渗透,在这一过程中作为技术主体的人不断地被造成形。由此不难看出,工具理性背后暗含着对人的否定。然而公共行政的合法性正在于对人的权利、价值和尊严的肯定和维护。因此,工具化的人性观与后现代社会之间存在着巨大张力。

(二)祛除技术—效率的总括性。公共行政的研究以威尔逊的《行政学研究》为起点,随后韦伯、古立克、西蒙等人的研究虽在深度与广度上有所突破,但仍是以与威尔逊的理论预设与基本观点保持一致为前提的:以理性为基点、崇尚技术、效率至上的倾向等等。至此人们看不到政治哲学研究的价值规范层面的内容,正如伊斯顿所言:“公共行政放弃了它本来应当具有的创造性建立评价依据框架的作用。”[4]公共行政的技术效率基调,意欲将公共行政置于理性的、按部就班的程序之中,常常因追逐效率至上而忽视公平、正义、道德等的价值诉求。后现代主义认为客观的效率是有效和有用的,但只能在自觉地坚持的价值框架内,即效率只能依据参照框架置于非核心价值层面上。

(三)还原价值理性的多样性。在后现代主义者看来,世界已呈现出多元价值取向,并显示出断片和非中心的特色,因而人们的思维观念就不可能是统一的,他们主张多元,反对一元,倡导整体关系的和谐与统一,拒斥单一的分析框架和一致性观念,赞成多样性、多元性、片段性和差异性。多元文化倡导的是各种文化形态都有自己存在的理由和活动的空间,它们彼此间的关系并不是非此即彼,而是同时共存和互补。

三、电子政务价值理性的建构

在对旧有政务思维模式的解构的同时应在更高层次上对新的政务思维模式加以重构。为此,我们就宗旨、内涵、方式、功效对电子政务价值理性进行了层级划分,建构了电子政务价值理性层级体系模型,以便矫正电子政务的理性缺失。

(一)宗旨层——人本、民主价值理性

1、人本化导向:民众的电子政务

以人为本是以人为根本、以人为中心,即以人为目的,以人的生活条件来分析和解决与人相关的一切问题,其核心内容是尊重人。[5]以人为本这一宗旨性价值理性要求电子政务肯定人的主体地位与作用,关注人的生活世界,对人的生存和发展给予终极关怀,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因此要破除人的机械观:对行政管理主体的管理人,破除“人是职位的附属物”、“是可替换的零件”的陈旧观念,进行持续有效的开发,对政府的管理的客体,破除用正规的非人格化的方式来满足顾客的需求。以人为本是电子政府区别以往政府模式的重要特征之一,是民主化、公平化、正义化、公开化、法治化等价值理性的逻辑起点和最终归宿。它的人格化、人性化,也更有利于政务民主化、公开化、平等化、法治化,同时也将大大提升政府工作的效率,改善政府在民众中的形象。

2、民主化导向:参与的电子政务

政务电子能降低公民进行政务参与的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为公民参与政务活动搭建了信息平台,打开了政治参与的全新路径。但技术的发展不能自动带来民主的重建,我们不能指望新媒体能够以其科技上的力量,在一夕之间解决工业民主的慢性痼疾。建立实质性的民主电子政府还是要立足于价值上的回归。民主的实质和精神在于每个人受到平等的尊重,每个公民的权利得到政治上的保障。通过在线选举、民意调查、公共论坛、信息公开、议会程序、在线立法等途径促进民众了解政务信息、参与政务活动、监督政务行为、即时表达意见,利用其自身的力量影响政务的过程,打破话语霸权,限定行政的目的不偏离公民的共同利益,提高行政行为的正确性和可接受性。

(二)内涵层——公平、正义价值理性

1、公平化导向:权利平等的电子政务

所谓公平是在社会上处于不同等地位的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享有同等的基本权利、履行义务。电子网络与生俱来的广播性和人人平等的特性能促进人们享有同等的基本权利。各阶层的人们都能通过计算机和网络了解政策、投票选举、提出意见。然而,并不能因此认为电子政务就完全是自发公平的。例如,数字鸿沟意味着互联网发展落后地区在新的“信息革命”中面临着“信息贫困”,故而缺乏参与接受政府服务的能力。若数字鸿沟的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将有可能进一步加大社会资源占有上的差距,陷入“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马太效应”,加速贫富的分化。最需要政府提供服务的人往往就是那些无法上网利用信息、无力应用高科技手段的社会弱势群体。因此政府应考虑在一些条件允许的地区向所有居民提供免费上网和电子邮件服务;或由政府出资在公共场所建立低收费上网终端;或向低收入家庭赠送二手电脑或提供上网补助等。

2、正义化导向:诚信阳光的电子政务

正义是指保证每一个公民都能自由地追求幸福,调整事实上的社会不公,防止自由成为一部分人的特权。正义分为实质正义和形式正义,实质正义是指制度本身的正义,形式正义是指对法律和制度的一贯的执行,而不管它的实质原则是什么。所以,形式正义也可称为“规则性的正义”。形式正义意味着对所有人平等执行法律和制度,但这种法律和制度本身却可能不是正义的,所以形式正义不能保证实现实质正义。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将与各项业务职能有关的信息及工作程序,如企业注册、立项审批、税务申报、报关等业务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规范和整合,并在关键环节上设置不同的权限管理,使业务流程中权责明确,在程序上不可逆,可有效减少公务工作中的随意性,促进政府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增加政府运作的透明化。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形式正义,减少腐败机会,起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作用。

(三)方式层——公开、法治价值理性

1、公开化导向:透明的电子政务

传统政务时代,“政务信息理应为政府部门独占”是主导观念之一,电子政务要求这一观念必须转变为“政务信息必须公开,必须为全社会共享”。公民的知情权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我国属于新生事物。一方面,公民对于知情权还比较陌生,公民对政府信息基本上停留在被动接受的层面上,对政府事务缺乏足够的兴趣,甚至自己享有什么权利都难以知晓。因此,公民只能处于迁就政府的地位。另一方面,政府部门没有将信息公开视为自己应尽的职责,反而将向公民公布政府信息视为一种“恩赐”行为,公开什么,公开多少,公开到什么程度等,一切由政府决定。因此,建立透明、开放、规范化的电子政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就公民而言,应树立主体意识,认识到知情权是自己的一项基本权利,要主动知悉政府管理的有关事项。就政府而言,应充分认识到公民知情权是公民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重要手段。

2、法治化导向:有序的电子政务

法治社会是现代国家的重要标志。电子政务法治化,是通过法律、制度对电子政务秩序进行保障,有三层内涵,一是就治理而言,要依法治理,对政务的处理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实现政务治理有序;二是指加强对电子政务立法,打击网上犯罪,使电子政务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和有序化,实现网络环境有序。三是指用法律、制度的形式固化再造后的行政流程、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的阶段性成果,为下阶段的建设奠定平台,实现政务建设有序。稳定的秩序是电子政务发展的重要保证。

(四)功效层——服务、教导的价值理性

1、服务化导向:便捷的电子政务

当前,由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政府转变是各国政府致力于政府职能建设的发展方向。意味着政府将改变过去包揽一切的做法,注重发挥市场和社会的力量,更多充当“服务者”的角色。电子政务的主要目标就是顺应信息化社会对政府管理的需要和要求,建立起以顾客与消费者为导向的电子政府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一体化的服务。电子政务最主要和最重要的积极意义就在于克服传统政务容易疏远公众、容易在中间环节发生腐败和“梗阻”的弊端。政府通过电子化渠道直接与人民群众沟通,收集群众意见,传达政府信息,从而高效率、低耗费地为公众服务。电子政务使社会公众可以获得更多的公共信息资源,使他们对于公共政策也从简单的服从和接受,变成直接的参与和索取。电子政务的最佳状态,将是政府对公众服务需求作出更快捷的反应,公众更直接和广泛地获得由政府提供的各种服务。

2、教导化导向:自由的电子政务

教导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阶梯,其本质是上一代人向下一代人传递信息。网络发展正给人类最传统的教育领域带来前所未有的巨变,为文化的普及提供一系列新手段、提出一系列新问题。在多元化、多样化发展的网络文化中,政府应主动出击,占据主导地位,利用政府网站资源,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们的心理、思想和行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占领和繁荣网络精神文化市场,为网络社会创造清新的精神空间;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增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加深对中国历史的了解,坚持对历史传统和革命传统的扬弃,吸收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弘扬时代精神。在网络社会化进程中,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同网络技术营造的物质文明一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使人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自由的人。

(五)保证层——激励、道德的价值理性

1、激励化导向:活力的电子政务

传统的政务以严格的等级、绝对的服从、严密的控制压制了地方政府和行政人员的创新思维。整个行政系统被呆滞、僵硬、沉闷的组织氛围包裹。传统的政府与外界处于相对隔离的“暗箱”状态。市场主体、社会团体、民众被动接受政府管制,新鲜的思维、先进的意识难以渗透到“金字塔”中。而网络结构是一种无中心、无边界、无孰主孰次、无谁高贵谁低贱之分,给创造制造了充分环境。电子政务建设的任务艰巨,需要各方面力量的团结合作,必须打破“政府中心”的观念,激励地方政府、市场主体、社会团体、公众各方面精诚合作,增强沟通,密切配合,发挥各主体的积极性,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进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建设生机盎然、活力进发的电子政务。

2、道德化导向:诚信的电子政务

受传统权力观的支配,一些政府部门对政府诚信问题认识不够或根本缺乏认识,认为政府公共权力可以随意行使而不受制约,甚至认为为了公共利益行使职权可以不考虑信用问题,再加上政府强势地位与民众弱势地位悬殊,政府与民众的信息不对称,缺少制度的压力与激励,就淡化了政府信用体系建设与行政道德建设,为政府诚信意识的流失打开了缺口,从而导致恣意失信的非理性行政行为,如:数字造假、暗箱操作、朝令夕改、以权谋私。这给民众带来了伤害,使民众同政府间产生了隔膜。电子政务的建设给政府的公共关系的重新构建提供了契机。因此,打造诚信的电子政务就要观念先行,在政府内部倡导一种诚信的价值理性,强化其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用诚信的价值理性来规范和约束政府的行为。同时,要把诚信的价值理性内化到公务人员的心中,化作指导公务员行为的精神指南,激发政府官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

(六)层级整合——和谐的电子政务

电子政务价值理性的各层级是互为目的和手段的,各价值理性除了静态的角色分配外,还有动态的角色变换,并没有决然的界限。单一的层级理性无法保证电子政务的持续发展和人的自由解放,只有各层级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发展整体效用,才能平衡、处理各种矛盾,维护人民权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因此,在确保各层级的价值理性到位的同时,需站在层级平面之上,从整体高度上把握一个“和谐”的临界点,在这个临界点上各价值理性互惠共生、相得益彰、浑然一体,构成互相耦合的系统机制;在这个临界点上,价值理性层级系统具有自我调整,自我维护的功能,使各价值理性元素处于良好的合作和相互融通状态,即一种的动态平衡状态;在这各临界点上,任何时候都不能只强调一个或几个价值理性而忽视其他的,各层级的价值理性在电子政务建设的整个进程中得到全面的把握和体现,和谐共生,协同进化,促进电子政务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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