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逃避战争责任的历史构造——以战后中日关系为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日关系论文,日本论文,战后论文,视角论文,战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序章:背叛约翰·鲍威尔父子的日本政府与民众
1998年9月23日至25日,在中国长春召开了第五次近百年中日关系史国际研讨会,会议中的发言内容基本上都是围绕着日本对中国侵略的历史遗留问题。70余名参加者当中美国人有7人、中国台湾5人、中国香港1人,而来自日本的学者仅有笔者一人。
美国的学者当中,一位是约翰·W·鲍威尔(以下简称小鲍威尔)、一位是日军731部队的研究者、著有《死亡工厂》的加州大学名誉教授谢尔顿·哈里斯,还有一位是发表了题为《日本的化学武器与中国》论文的美国化学生物学防卫研究所研究员本杰明·加莱特。
研讨会结束之后,专家学者一同前往哈尔滨,参观了侵华日军731部队罪证陈列馆、中俄边境贸易市场、旧俄罗斯人街等地,正巧小鲍威尔也同车前往。在一路的交谈中,笔者有幸了解到了约翰·B·鲍威尔(以下简称老鲍威尔)和小鲍威尔父子一家所经历的战争故事。最近,从正在整理小鲍威尔传记的庆应义塾大学名誉教授松村高夫口中得知,小鲍威尔已经于两年前去世了,笔者与之在哈尔滨的交谈成为了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交谈。
交谈当时,小鲍威尔与我谈到了未能解决日本战争责任问题的一段发人深省的历史,同时这也是鲍威尔家族的一传奇段历史。①
老鲍威尔毕业于密苏里大学传媒专业,曾当了几年教师,1917年他前往上海,成为了托马斯·密勒创刊的英文周刊《密勒氏评论报》(The Millard's Review)的编辑。1923年,密勒就任中华民国北京政府的顾问,报社就交给了老鲍威尔经营,杂志名的英文改成了The China Weekly Review(中国每周评论),不过考虑到原周刊的知名度,中文名依旧沿用了《密勒氏评论报》的名称。
这份报纸在立场上坚决支持中国的民族运动,批判日本对中国的侵略,很多中国报刊都将其中的文章翻译后转载。这是因为由于当时日本在中国的外交机构严格监控中国报纸的报道,一旦发现对日本不利的报道就会严加干涉,因而中国报纸很难刊登批判日本的原创报道,只有通过翻译转载英文报道的形式来抗击日本侵略,而日本当局也因此视《密勒氏评论报》为眼中钉。
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后,日军占领上海的法国租界,随后的1941年12月20日,日军闯入老鲍威尔的家中,以反日活动家的名义逮捕了他。被捕后的老鲍威尔被关在上海日本宪兵司令部的地下室内,由于营养的缺乏和日军的迫害,他体重剧减,患上了脚气病还被强制要求跪坐在地,结果病情加重患上了坏疽症,最终导致两只脚都被截肢。幸运的是,1942年8月日本和美国互换俘虏、难民之际,老鲍威尔被遣返回了美国。虽然之后得到了医治,但是狱中的生活彻底的粉碎了他的健康,缩短了他的生命。②
日本战败之后的1946年8月,老鲍威尔前往东京法庭,做了题为《日本侵略中国的十年》③的证言,但就在之后不久他就因为脚气病的后遗症导致心脏病发作并入院。回到美国之后,老鲍威尔数次被心脏病所折磨,最终不幸于1947年去世,享年59岁。小鲍威尔对我说,如果不是被日军逮捕、迫害,父亲一定不会就这样去世的,某种意义上来说,父亲也是战争的一名遇难者。
小鲍威尔于中国“五·四运动”的1919年出生在上海,毕业于美国的大学。1943年至1945年,他被美国政府派遣到重庆,从事对日军空投宣传单的情报工作。日本战败之后他返回上海,接替他的父亲重新开始了曾被日本当局勒令停刊的《密勒氏评论报》制作出版工作。即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报刊的发行依旧没有停滞,并且在朝鲜战争中持反对美国的立场,揭露了美国发动细菌战的情况,引起了全世界的轰动。④可惜后来报刊缺乏出版资金,最终于1953年停刊,小鲍威尔返回美国。
回国之后的小鲍威尔立刻成为了麦卡锡主义反共攻击的目标,他被当时的乔纳森委员会公开质问,并被贴上了“赤色”的标签,事实上被剥夺了其从事媒体工作的权利。然而他没有屈服,与委员会的阴谋展开了长期的斗争。
小鲍威尔根据美国的《信息公开法》,将到手的华盛顿国立档案馆的一份永久秘密资料公开在美国物理学团体的原子能科学教育协会月刊《原子科学家公报》1981年三十八卷《日本的细菌兵器——1930至1945年》专题栏目中,题为《被历史隐藏的一章》。⑤这份资料暴露了日本战败之时,驻扎日本的GHQ总司令麦克阿瑟与美军第二参谋部部长威洛比少将等人与日军731部队长石井四郎做了一笔交易,731部队将细菌战人体试验的资料移交给美军,相对应的美军不再追究日军细菌战罪行的那一段不为人知的历史。在日本的“家永教科书诉讼案”中,原告方的证人松村高夫在意见书《731部队的人体试验是国际性常识》中也提到,小鲍威尔的这篇文章为确定731部队的存在事实与罪行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⑥
被震惊的美国政府匆忙以涉嫌泄露国家防卫机密罪为由逮捕了小鲍威尔,小鲍威尔则凭借《信息公开法》为自己辩护。最终,在国际社会要求言论报道自由的积极声援下,小鲍威尔避免了牢狱之灾。
鲍威尔笑着对我这么说:“父亲被日本当局逮捕,儿子被美国当局逮捕,这种命运很可笑吧。”从他的神情之中,我看到的是一种坚韧不屈的媒体人精神。
1946年老鲍威尔前往东京出庭作证后不久因心脏病入院之时,小鲍威尔从上海飞往东京看望了父亲,在病榻上父子二人交谈了三天。老鲍威尔说:“我对日本的憎恨已经伴随着日本的战败以及日本军国主义的灭亡而消失。”他还对日本未来的民主重建充满希望,并预感日本将会自发的形成追究战争责任的民众运动。之后小鲍威尔匆匆赶回上海操办报刊出版的事宜,双方的一席对话也成为了绝唱。
然而在半个世纪后的哈尔滨,小鲍威尔对我说道:“没有想到战后50年的今天,日本政府依旧没有向亚洲的受害民众正式道歉,而那些日军老兵,至今依旧毫无反省之意,即使我父亲在世的话,也一定是失望之至吧。”
日本政府与民众背叛了鲍威尔父子的期待,没有自发的形成追究战争责任的运动,战争责任的问题也被搁置至今没有解决。同时,小鲍威尔被美国政府逮捕的事件,证明了美国政府其实是包庇日军战犯的共犯,而美国政府的远东政策正是日本得以逃避战争责任的一个要因。
一、对日本的战败处理与对中国国共内战的影响
1.沦为泡影的中国军队进驻日本计划
1941年12月9日,中国国民政府宣布正式对日本、德国、意大利宣战,成为了同盟国军的一员。自此开始,抗日战争成为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一环,德、日、意为首的轴心国与同盟国的战争进一步发展为法西斯同盟与反法西斯同盟之间的战争。1942年1月,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以美、英、法为主导,发表了26个国家的“联合国宣言”,树立了将反法西斯战争进行到底的信念,同时也创立了“联合国”这一概念。
1943年8月,联合国军已经确立了胜利的基础,罗斯福总统倡导以美、英、苏、中四国为安全保障理事国,建立世界安全保障体系,名曰“四个警察”构想。罗斯福对中国抗日战争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地位给予了很高评价,并把中国国民政府作为美国在远东地区对日政策的重要伙伴。同年10月,美、英、苏、中四国外相在莫斯科会谈,发表了《莫斯科宣言》(《四国宣言》),确定尽早设立联合国以维系战后和平体系。同年10月,美、英、中等17个国家代表在伦敦建立了联合国战争犯罪委员会,开始商议对战争犯罪的处理问题。同年11月,罗斯福、丘吉尔、蒋介石在开罗会谈,发表了要求日本无条件投降的《开罗宣言》。
1944年8月至10月,美、英、苏、中的代表在华盛顿郊外召开敦巴顿橡树园会议,会议根据莫斯科会议的精神,进一步明确了中国作为四大国之一担任联合国安保理事会常任理事国,担负起维护世界和平安全的重要责任。
在德国宣布无条件投降的1945年5月7日前后,旧金山会议召开,6月26日,51个国家签署了联合国宪章,并在涉及安全保障体系的第5章中规定中华民国为常任理事国之一。
7月26日,美、英、中三国发表波茨坦公告。8月12日,中国国防委员会提交了《日本问题处理意见书》,意见书中写道:“遵循《波茨坦公告》与联合国决议的基本原则,改造新日本,实现真正的民主主义,促使其真心理解中国以及联合国,成为一个热爱世界和平的国家并做出贡献”。⑦
8月14日,日本御前会议决定接受《波茨坦公告》。15日,昭和天皇宣读了“终战诏书”。随即,蒋介石在8月17日表示,将向日本派遣三个师(3万人)的占领军。⑧9月2日,日本投降仪式在东京湾的密苏里战舰上举行,美国还把9月2日定为对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中国方面以前主要将8月15日作为抗战胜利纪念日,现在也开始将9月2日作为抗战胜利日来纪念。9月9日中国战区的日军投降仪式在南京举行,中国战区陆军总司令何应钦接受了日军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的投降。
1946年5月,中国最终决定向日本派遣1.5万人的占领军。7月20日,中国驻日本代表团朱世明将军与GHQ的代表穆勒将军在东京签署了中国军队在日本占领任务协议书草案。协议规定,中国军队以第67师为骨干力量,分别在上海、九龙、越南海防市集中,乘运输船前往日本,并在名古屋登陆,控制管理爱知县。
然而,这支中国占领军没有前往日本,1946年夏天,这支部队开往了中国东北的战场。当时,中国的国共全面内战已经开始,为了和中国共产党交战,最终中国没能够派遣部队占领日本。⑨
假想一下,如果中国军队进驻日本,那么日本民众就能切切实实地感受到被中国打败的事实。侵华战争中,基本上都是日本单方面的向中国派遣军队,日本民众既没有看到过日军与中国军队交战的场面,也没有看到过日军屠杀中国平民百姓的暴行。日本民众体会到的战争,只有美军的空袭、广岛长崎的原爆、GHQ(主要是美国占领军)以及以美军为中心的占领政策等,换句话说,日本民众的意识中,日本是被美国打败的,而不是其他国家。
战争时期,日本民众将中国人蔑称为“支那人”、“中国佬”等,如果某一天他们所看不起的中国军队进驻了日本,那么可以想象这对于井底之蛙的日本人而言将会是一件多么震惊的事情,想必对侵华战争的责任也会理解得更深入一些,如今的右翼、保守媒体以及一部分民众骨子里面的反华、辱华意识恐怕也会被一扫而空吧。
2.不彻底的战犯审判与对日赔偿要求的调查中止
如同笔者在《中国目睹的日军战争暴行》第三章“中国民众政府所进行的日军战争罪行调查”中所述,⑩中国民众政府在联合国战争犯罪委员会成立之初,就已经开始了对日军战争犯罪以及战争赔偿的调查,在此就不累述。
日本在投降之后,索赔成为了一个现实的问题。首先是1944年2月,民众政府由外交部、司法行政部、军政部牵头成立了“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开始全面调查日军在战争中的一切罪行。同月,行政院直属的“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开始梳理对日本的索赔问题。1945年4月罗斯福总统去世后,继任的杜鲁门总统在同年8月18日与民众政府行政委员长宋子文会谈中,也明确表示将中国放在对日索赔中最重要的位置。之后,国民政府更是迅速地开展了对战争受害情况的调查。
《波茨坦公告》也明确规定了对日本战犯的处罚。国民政府在1946年2月制定了《战争犯罪处理办法》等三个法则,四月份首先在北京开启了审判战犯的序章,紧接着在南京、上海、汉口、广东、沈阳、太原、徐州、济南、台北等10个地方开设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根据日方资料记载,中国审判的日本战犯嫌疑人共883人,其中做出有罪判决的504人。(11)但是,出于国共内战的影响,在中国共产党根据地所发生的日军战争暴行,例如三光政策、强掳劳工、强制劳动、毒气战、细菌战、性犯罪等都没有进行审判。
1947年下半年,国共内战战况越来越激烈,国民政府感到已经无力再进行审判,于是蒋介石命令尽早结束战犯审理工作。这也就导致日本战争犯罪的真相与其应负责任都还没调查清楚就匆匆结束,对日本进行索赔的调查活动也不了了之。
反观日本,媒体基本上都没有报道中国开设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的消息,日本的民众对此也是一问三不知,不仅无从知晓日军在中国犯下的暴行,同时也毫不关心。而中国方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对军事法庭也研究甚少,很多资料还处于封存状态。
日本战败后中国爆发内战,其结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国民政府败退台湾失去了作为政府的国际地位。之后,美苏对立使东亚陷入冷战格局,很长一段时间海峡两岸剑拔弩张。就这样,作为受到日本侵略的最大受害国,中国失去了制裁、追究日本战争责任,并进行索赔的最佳时机。
法治的社会中,犯罪之人要受到逮捕、审判并服刑,同时还要偿还自己所造成的损失,最终促使其真正服罪。国际法的社会本应该也是同理,然而最终日本没有受到严密的审判,甚至无须赔偿,这也就造成了日本战争责任问题至今未能解决的另一个要因。
二、东京审判中关于逃避日本海军战争责任的地下工作
1.侵华战争中海军的战争责任
笔者在《日中全面战争与海军——“巴奈号事件”的真相》一书中已经写到,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后,同年8月9日以“大山事件”为导火索,“八·一三”事变随即爆发,战线从华北扩大到上海。之后,海军航空队开始对上海、南京、汉口、南昌、徐州、扬州等华中城市空袭,进而将战火延伸到广东、福州的华南一带。因此,一开始在华北战场上由陆军挑动的战争,经过海军的火上浇油,蔓延到华中、华南,进而导致全面战争的爆发,可以说日本海军是罪魁祸首。
同年12月12日,参加进攻南京的日本海军航空队击沉了长江上的美国炮舰巴奈号,造成3人死亡,3人重伤,10多人受伤的“巴奈号事件”。这一事件使得美国民众大为震惊,开始意识到美日开战的危机已经是一个现实问题。随后美国各地举行了“勿忘巴奈号”的抗日活动,拒买日本商品,进而形成了之后美国对日本石油禁运、金属禁运的社会舆论。所以可以说,“巴奈号事件”是“偷袭珍珠港的序曲”、“美日战争的序曲”。
在同书的“南京攻略战与海军”一节的“参与南京大屠杀的海军”部分,笔者也提到了日军的中国方面舰队(1937年11月20日编成)在长谷川清的指挥下参加了侵攻南京的战役,其中以第11战队为主的舰队逆长江而上,从军舰上用机枪向长江南京段江面上逃难的中国士兵以及普通市民扫射,此外还对躲到江中小岛中洲内的南京市民与败逃中国士兵进行了集体屠杀。
海军通过战略空袭使得侵华战争全面化,之后又利用侵华战争的契机以美国为目标扩充军备、强化航空兵力,最终写下了偷袭珍珠港这一自我毁灭的剧本。战后美国发动的越南战争、阿富汗战争、伊朗战争中都在战争初期进行了战略空袭,这种灾难性的战争方式正是日本海军在侵华战争中第一个染指的。
除此之外,日本海军还轰炸重庆,海军陆战队占领海南岛之后屠杀当地居民并设立慰安所,强迫中国、朝鲜女性成为慰安妇,还对岛内的抗日根据地进行了三光作战,暴行不胜枚举。
2.东京审判中海军的地下工作
有关日本海军的侵华战争责任问题目前在历史学的领域并没有受到足够的关注,不过最近NHK播放的一部纪录片验证了笔者的观点。这部片子名为《日本海军400小时的证言——第三次战犯审判中的“二次战争”》(以下简称“二次战争”),2009年8月11日首映。此部纪录片中的证言全部来自于由原日军海军将校在战败几十年后成立的“水交会”,此组织共进行了131次“海军反省会”,会议录音的时间达到400小时之多。
“二次战争”一片根据1978年8月21日第92次反省会之后的几次会议内容,明确的揭露了东京审判中为了免除海军最高责任人的战争罪责,以丰田隅雄大佐为首的日军工作小组对美国所进行的秘密交涉工作。
丰田隅雄在太平洋战争期间任日本驻德大使馆武官辅佐,至1945年12月为止驻留德国。返回日本后他进入第二复员省(通称“二复”)工作。(12)当时,“二复”的主要负责人都直接从日本海军军令部调任,因此“二复”为了使海军高官逃脱战争责任而进行了秘密行动。丰田之所以成为这一行动的负责人,是因为他一直驻留德国,没有直接参与对美作战,因此不太可能会被当做战犯押上东京法庭。
“二复”的首要目标就是确保东条英机内阁时期的海军大臣岛田繁太郎不被押上绞首架。兼任首相和陆军大臣的东条英机在就任参谋总长的时候,岛田随之就任军令部总长,被称作“东条的腰包”、“东条的副官”,实为日本军国主义的主要头目。“二复”认为,只要能够保住岛田的性命,今后日本与美国缔结合约的时候就有机会被放出来。时任日本海军大臣的米内光政大将本身就是一个亲美主义者,他在1940年1月至7月担任首相组建米内内阁的时候,就因此受到了日本陆军势力的排挤而下台。战败后的铃木贯太郎内阁时期他担任海军大臣,负责收拾日本海军的摊子。米内光政也和丰田隅雄有过接触,他在麦克阿瑟面前为岛田繁太郎的免死做了不少工作,并且在与麦克阿瑟打交道的过程中得知了麦克阿瑟准备免除天皇战争责任,以此利用天皇来加强占领的意图。
根据海军反省会的证人,原海军中佐中岛亲孝的证言,“二复”在东京法庭开始半年前就以全组织之力开脱海军的战争责任,并要求相关人员统一口径,把开战责任全部推给日本陆军,称海军是被陆军拖下水的。为此,还制作了用于法庭陈词用的证言稿,并把计划出庭作证的人找来后命令他们“老实一点,不该说的不要说。”GHQ的费勒斯准将曾建议米内:“最好能够让日本的战争责任都集中在东条一人身上。”于是,为了免除天皇战争责任、免除岛田的死刑,海军与GHQ秘密达成了“让东条负全责”的协议。
为了进一步开脱海军军令部等海军高层的责任,海军的罪责被全部转嫁到战场指挥官的头上。在事先招集出庭证人对口供的时候,海军秘密要求证人保持一致,就说战场指挥官在没有接到海军上级的指示的情况下擅自犯下了处决俘虏等罪行。结果,在之后的乙、丙级战犯法庭上,共有200名海军中下层将校被处决。
“二复”实施的旨在通过秘密工作逃避海军战争责任的“二次战争”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被处死的甲级战犯中没有一名来自海军,岛田被判处无期徒刑,1955年《旧金山和约》签订之后被释放。
海军所主张的“海军被陆军拖入战争”的言论人为地在日本广泛流传,导致很多人在观念上都认为海军比陆军要开明,甚至还有观点认为海军一直在考虑与美英进行和谈。山本五十六、米内光政等人的传记也以同样的口调赞美海军,更是增强了这种言论的传播速度。但是事实不可否认,我曾在《日中全面战争与海军》一文中详细的说明了山本和米内都是导致侵华战争全面扩大的罪魁祸首。
第106次反省会(1988年11月22日)中,佐薙毅元大佐在发言中表示,海军军令部无视有关俘虏待遇的日内瓦条约(1929年签订),为了组织的目的不择手段。同会议上,大井笃元大佐说道,日本海军中也是有战争犯罪的,在“九·一八”事变以及之后的全面侵华战争期间,海军沾染上了屠杀俘虏、市民的恶习,自己也曾目睹了日军三灶岛屠杀的现场。
1938年6月,位于香港西面、澳门南面的三灶岛被日本海军占领,并开始建造飞机场以作为轰炸中国本土的基地。为此,岛民被强行搬迁,抵抗者格杀勿论并烧毁村庄。根据海军部队的记录《三灶岛特报》中记载,岛民人数从12000多人锐减到1800人。
虽然三灶岛屠杀事件的真相还不清晰,不过通过海军在中国海南岛犯下的屠杀、三光政策的暴行可以推论出其他多处场所也发生过屠杀事件的结论。
3.驳斥海军无战争责任论
今后,历史学界将掀起一股质疑东京审判中海军无战争责任论的热潮。其中一个例子是质疑“八·一三”事变其实是日本海军上海特别陆战队的阴谋。
“如果是历史小说的话,关于大山事件应该可以得出以下的定论。
1937年8月9日傍晚,上海特别陆战队西部派遣队长大山勇夫中尉乘坐海军一等兵斋藤与藏驾驶的汽车前往上海西郊的虹桥机场侦察,两人故意没有佩枪。汽车强行突破了中国军队的第一、第二道警戒线,在突破第三道警戒线准备进入机场的时候被保安队阻止,发生冲突之后两人均被射杀。大山中尉在事件发生的前日,被上海特别陆战队司令官大川传七召见。大川秘密的对他下达了这样的命令:‘你的家人我们会照顾的,为了国家、为了海军,把性命交出来吧。’
正如同关东军策划爆破柳条湖的阴谋,挑起‘九·一八’事变一样,海军也效仿策划‘大山事件’,并以第三舰队的战略空袭挑起了全面的侵华战争。
不过,如果是历史学性质定论的话,我现在仅仅掌握着旁证,必须有第三舰队司令官长谷川清密令大川的史料或证言才行。可惜如今原海军相关人士隐藏真相的这层坚壁尚难以摧毁。”(13)
在这里有一个旁证可以证明“一·二八”事变是海军的直接阴谋。时任日本海军第三舰队司令官,下令增派军舰、海军陆战队的原海军中将堀悌吉在自传中写道:
“‘我的子子孙孙都切记不要成为那样的海军军人。’这是1932年‘一·二八’事变时在事变现场感受到的。事变完全是第一遣外舰队的贸然行事所引起的,吾等实在是师出无名。
接下来将落入了对国际公法的蹂躏,滥用武力的修罗道;然后是夸张战果、争名夺利的饿鬼道;再进一步是同僚互相排挤的畜生道。(译者注:修罗道、饿鬼道、畜生道为佛教‘六道’中的概念)一言以蔽之,这就是所谓高贵的武士道极端堕落的结果。在这样的地点与这样的友军一同担任警戒任务实在是我的大不幸。”(14)
“九·一八”事变爆发后,为了筹备“满洲国”建国计划,分散欧美国家的注意力,关东军参谋板垣征四郎委托驻上海公使馆的陆军武官辅佐田中隆吉策划事变阴谋,是为“一·二八”事变的起源。不过由于上海属于日本海军的势力范围,主角就落在了第三舰队和上海特别陆战队身上。(15)海军也非常积极地想在上海立下战功,这是因为陆军在“九·一八”事变后获取了扩张军备用的临时军事预算,海军想藉此机会对抗陆军。因此,堀悌吉在自传中明确的写道:“海军贸然行事”,“师出无名”。
简单地说,“一·二八”事变与“八·一三”事变时的陆海军竞争格局构造相同,均为海军所犯下的罪行。而且,“一·二八”事变之际,海军设立了日本最早的慰安所。(16)
笔者在《日军的治安战》一书中强调过,海军一方面想方设法参与侵华战争,一方面准备与美国的开战。对于研究日本战争责任问题而言,侵华战争期间日本海军的参战情况、加害行为等战争罪行都是不可缺少的前提部分,然而目前在这一方面的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
三、美国主导下被免除的日本战争责任、赔偿责任
1.《旧金山和约》与倒行逆施的时代
中国共产党取得内战胜利,于1949年10月1日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后,美国国内普遍的感受到“失去了中国”,再加上1950年6月开始的朝鲜战争,美国四处吹起了反共的麦卡锡主义旋风。随之,美国的远东政策、对日政策也扭转了180度,为了让日本取代中国成为美国在远东地区的主要反共同盟国,有必要尽早让日本取得独立地位。1951年9月8日旧金山和谈召开,会议上美国向各国呼吁“宽大的和谈”,要求优先恢复日本经济能力,放弃对日索赔,丝毫不谈及日本的战争责任。然而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和美国对立,因而被美国所排挤而无法参加和谈,早期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英国也反对败逃台湾的国民政府参加和谈,作为英美双方妥协的结果,在二战中长期遭受日本伤害的中国没能够出席旧金山和谈。
《旧金山和约》的“第五章,请求权与财产——第14条b”中规定,“联合国放弃一切索赔权、放弃战争中由于日本以及其民众的行为所导致的联合国及其民众的索赔权,放弃直接与军事费用相关的联合国索赔权。”
90年代后期开始,在日本民间团体的协助下,许多中国战争受害者在日本提起索赔诉讼,可是即便日本的司法部门认定受害事件的事实存在,最终结果都是驳回受害者一方的申诉。按照日本政府的解释,原告方的个人索赔权根据《旧金山和约》规定,已经被放弃。(17)然而,旧金山和谈中无论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中华民国”都没有参加,日本政府所借用的“免责”条款完全是对历史的曲解。
40年代后期开始,东亚地区的冷战格局逐渐形成,美国政府也失去了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的“热情”。原本计划中的第二次、第三次东京审判都被取消,特别是朝鲜战争爆发之后,原本根据波茨坦公告第10条“永久性地排除军国主义者的权利及势力”的方针,军国主义支持者们应该是“公职流放”的对象,然而1950年开始,这一流放对象变成了共产主义者。
在美国被称作“老好人”的吉田茂组成内阁(1949年2月-1952年10月)之后,设立了警察预备队,实施反共政策,接触被“公职流放”的军国主义者,开始具体的执行倒行逆施路线政策。1952年4月28日《旧金山和约》生效后,GHQ被撤除。日本恢复国家主权后,政界、司法界、官场、军界(自卫队)、教育界、新闻界、文艺界等领域中曾因为协助侵略战争负有战争责任而被处罚或流放的人们都被免于处罚,重新恢复了原来的职务。
由于被释放的甲级战犯、原军队高官被免于追究责任,很多人重新被日本内阁启用,因此战后的日本政府继承了战争时期日本社会许多负面的东西,难以追究战争责任。根据美国在东亚的冷战政策,继承日本旧体制政治模式的日本保守党势力按照“55年体制”,长期君临日本的政坛,并否认日本的战争责任。至今,日本政府在战争责任问题上都采取搁置态度,没有解决的诚意。
2.《日华和约》与被迫放弃对日索赔
1945年联合国发足之际位列5大国之一的中华民国政府在国共内战中败北,败退台湾后虽勉强保住了国民党政权,但苏联迅速要求联合国废除“中华民国”的地位,在1950年1月提出相关议案,被否决后罢会到7月。英国在1950年1月承认新中国,印度等第三世界国家也纷纷承认新中国。1950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解放西藏,第二年12月进驻拉萨,趁着这股气势,武力解放台湾的呼声很高。
此时与陷入困境的蒋介石政府面对面的正是日本第三次吉田内阁。战后美国无论在联合国安保理事会常任理事国的人选方面,还是在对日索赔问题方面都很照顾国民政府。国民政府在面对中国国内对日索赔的民众感情问题上也是非常的重视,并且也已经推进了一些调查。
可是,国民政府败退之后,美国的远东政策重心从中国转向了日本,并借朝鲜战争爆发之后中国志愿军参战之际,加强了对中国的封锁政策。美国非常希望日本能够与台湾当局尽早达成和解,以此控制住远东地区的主导权,因此,美国以优先恢复日本经济为由,强求蒋介石政权放弃对日索赔,日本政府也在美国的支持下,以承认中华民国为条件,迫使蒋介石政权放弃一切索赔。虽然没能参加旧金山和谈的蒋介石政权直到最后一刻仍在坚持对日索赔,但是在美国上院正式批准《旧金山和约》的1952年3月之后,恢复主权的日本狡猾地利用了中国的分裂,威胁将采用“等距离外交”的方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往,即不完全承认蒋介石政权的国家地位,这迫使蒋介石政权最终妥协。就在旧金山合约生效的1952年4月28日,日本与蒋介石政权之间签订了《日华和约》。(18)
《日华和约》的第11条“参照旧金山合约的标准”中这样写道:“日本与中华民国之间存在的由于战争所造成的问题,均根据《旧金山和约》的相关规定解决”,关于索赔一节这样写道:“中华民国出于对日本民众的宽厚与善意”,“自发放弃”对日索赔权。协议书的署名为日本政府的全权代表河田烈与“中华民国大总统”蒋介石和全权代表叶公超。此条约“适用于中华民国政府现行支配下的地区以及今后成为其支配的地区”,这样写的意图在于不刺激中华人民共和国。另外,条约中丝毫没有提及日本对侵略战争的反省谢罪之意。
中方的条约署名是“中华民国大总统”,日方的河田烈则连吉田内阁的成员都不是。吉田首相当时兼任外相,却没有在条约上签字。(19)
根据《日华和约》,对日放弃索赔的范围仅限于台湾地区,并没有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索赔的问题。蒋介石政府支配下的台湾地区,在1947年镇压了“二·二八”事变,1949年5月至1987年7月为止,台湾都处于戒严令管制之下。原本被日本殖民迫害的台湾民众转而被国民党独裁政权迫害,只能说国民党无法代表台湾的民意。
90年代之后中国的侵华战争受害者来日本起诉,向日本政府要求谢罪与赔偿,为此,日本民间团体纷纷展开了支援运动。然而这些索赔案最终都被日本司法部门以《日华和约》有相关规定为由而未能成功。日本政府声称:“《日华和约》缔结之时,中华民国政府是中国的合法代表,因此《日华和约》是有效的合约。并且,战争索赔问题是国与国之间仅有一次处理机会的问题,根据《日华和约》,包括中国大陆在内的中国全境都已经在索赔问题上处理结束,不可能再次商榷。”(20)日本司法部门偷换概念的伎俩从中已不难看出。
3.日美共谋淡化南京大屠杀事件
1954年3月,日美相互防卫援助条约签订。这一条约是以《旧金山和约》确定的日美安保体制为基础并加以强化的产物,其中规定日方也有防卫的义务,因此美方将提供武器增强日方军事力量,为同年6月自卫队的成立做好准备。缔结这一协议的关键人物一个是第三次吉田内阁的外务大臣冈崎胜男,一个是驻日美国大使约翰·M·阿里森。冈崎在1952年4月至1954年2月为止担当了外务大臣的职务,阿里森则是1953年5月至1957年2月为止任驻日大使,在这段时期内,日本的再武装化与“封锁中国”、“敌视中国”的政策在日美安保体制下日益增强。
凑巧的是,这两个外交官在1937年12月发生南京大屠杀时均为现场证人。1938年1月,美国、英国、德国驻南京的大使馆重新开启运作,三等书记官阿里森返回南京,根据国际安全区委员会的报告,开始调查、制止日军的屠杀、掠夺等暴行。他还听取记录了滞留在南京的美国人证言,汇总后以副领事埃斯皮的名义将《埃斯皮报告》汇报给了驻留汉口的美国大使纳尔逊·T·詹森。这一报告作为南京大屠杀案件的重要证据,在东京法庭上被当庭诵读过。(21)
1938年1月下旬,美国人所有的设施内发生了日军的强奸事件,阿里森与领事馆警察、宪兵一同前往现场取证,结果被日军将校扇了耳光。美国政府通过驻日大使约瑟夫·C·格鲁向日本政府提出强烈抗议,日本当局迅速表示谢罪并赔偿,在外交上平息了此事。但是美国的媒体对此却不依不饶,报纸上到处都在报道美国政府机关执行公务的外交官在调查日本兵对美国人设施、财产进行侵犯,对中国女性进行侮辱的事件时,反而被日军伤害和侮辱的事情,加上此前的“巴奈号事件”给日本带来的冲击,美国民众的反日情绪变得异常高涨。(22)
日本政府为了平息阿里森事件,派往南京向阿里森低头谢罪的的正是冈崎胜男。(23)冈崎当时作为上海总领事,时不时的需要为处理南京大屠杀事件的问题与日高信六郎、冈本季正等人前往南京出差。(24)冈崎在1938年1月中旬任松井石根的外交顾问,拜访过德国大使馆的秘书乔格·罗森,听取了关于日军在南京所犯暴行的报告。(25)与东京法庭上出庭作证的日本大使馆参事官日高信六郎一样,冈崎知道关于南京大屠杀的事情。
战后,阿里森和冈崎两人分别成为了驻日大使和外务大臣,为维护美国支配下的美日安保体制而相互合作。根据阿里森的自传,冈崎成为了他的朋友,双方曾经携夫人一同出游。(26)阿里森后成为了亲日派,1964年获得了日本授予的一等旭日大绶章。其在公共场合再也没有提起过关于南京大屠杀的事件,冈崎也几乎没有留下关于南京大屠杀的记录。曾为南京大屠杀现场证人的美日两国外交官战后都陷入了沉默,这无疑是双方共同谋划的结果。
四、中日邦交恢复与战争责任、赔偿责任问题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建国之后,即面临了美国组建的日本、韩国、台湾当局反共军事同盟的封锁。然而60年代开始中苏对立激化,边境军事冲突频发,中国将主要敌对国改为苏联,并开始摸索向美国接近的道路。中苏对立的情况一直延续到越南战争,中国公开表示不参加支援越南的共同行动,同时,陷入沼泽地的美国也急于从越南脱身,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1971年美国总统的国家事务安全助理基辛格秘密前往北京访问,并促成了第二年尼克松访华,取得了中美两国的和解。
1972年7月就任日本首相的田中角荣在同年9月25日,与大平正芳外相一同访问中国,经过仅仅4天的谈判就与中方达成一致,签署了《中日联合声明》,恢复了中日两国的邦交。这一邦交的恢复又被称为“中美和解的副产品”。中国方面迅速签订协约的原因主要是为了尽快联合美国、日本,形成反苏联统一战线,为文化大革命中被国际孤立的革命外交方式打开局面,使日本切断与台湾的政治关联。
日方的田中角荣首相、太平正芳外相与中方的周恩来总理、姬鹏飞外交部长最终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中以“日本对过去的战争中带给中国人民重大伤害的责任深刻反省”为前提,第五条商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宣布放弃对日本的战争索赔。”
关于作出放弃索赔这一重大决定的原因,周恩来向中国人民这样解释道:“一、台湾的蒋介石政府都已经放弃了索赔权,共产党的器量不能比蒋介石还小;二、为了使日本与台湾断交,在索赔问题上需要持有宽容的态度;三、如果向日本索赔,最终这一负担还降落到广大日本人民的身上,他们会为了支付赔偿金而长期生活在生活的苦难中。”(27)
从那以后,日本政府及其外交部门在涉及到日本战争责任、赔偿责任的问题时,屡次表态根据《中日联合声明》规定,日本的战争责任已经全部被妥善处理。当中国方面以损害中国人民感情为由向日本要求反省与谢罪时,日本国内就会叫嚣“日本已经正式谢过罪了”、“到底要日本谢罪到什么时候”、“对日谢罪外交”。(28)本文中已经数次提及的日本司法界更是以中国政府延续了《日华和约》的精神,放弃了一切索赔权为由驳回了中国受害者的申诉。(29)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中日联合声明》宣布“放弃索赔”条款成立的前提是:“日本民众自觉、正确地认识到侵略战争的历史事实,并作出深刻的反省与谢罪。”
此外还有一个根本问题在于,决定中日两国邦交正常化的过程中,战争受害者的意见并没有被充分的被听取,直到90年代后期开始,言论逐步自由化的中国民众才有机会向日本提起个人索赔。
终章:以民众为主体解决战争责任遗留问题
本文以日本战败前后至战后早期为焦点,着重探讨了处理日本侵华战争责任的原定方案与完全相反的实施结果。之所以日本政府没有认真地解决对中战争赔偿责任,是因为战后的东亚国际环境,特别是中国国共内战之后亚洲冷战格局的强化客观上纵容日本逃避了战争责任。日本海军也为了逃脱罪责而对东京审判进行地下工作并取得了成功,这导致侵华战争中日本海军的战争犯罪问题迟迟难以被解决。美国还与日本合谋掩盖731部队的犯罪事实、低调处理南京大屠杀案件。
解决战争责任问题本应由侵略国向受害国政府及人民真诚地承认加害的历史事实,向受害者、牺牲者诚挚地表示反省和谢罪,并通过国会议案的方式正式表态,作为赎罪的方式,经济上向受害者作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民国政府原本考虑到巨大的受害与民众的情感,也切实地推进了对日索赔的准备工作,然而伴随着国共内战的激化与败北,失去了对日索赔的最佳时机。其后美国为了重建远东地区防卫体系,促成了《旧金山和约》的成立,恢复了日本的主权并免于追究其战争责任。国际地位一落千丈的民国政府则被日本以断交为由趁火打劫,被迫放弃了对日本索赔的全部权利。而在与中国签订的《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联合宣言》(1998年11月)之时,虽然日本对战争做出了反省,但是却没有为战争责任向中国人民作出赔偿或补偿。
德国与日本截然不同,2000年夏天,德国成立了“记忆·责任·未来”财团,负责向战争受害者支付补偿金的工作。资金由政府负担一半,企业负担一半。在二次世界大战中遭受德国法西斯政权奴役,强制在国内及占领地劳动的合计100多个国家170万受害者得到了补偿,至2007年6月为止共支付44亿欧元,完全解决了受害者补偿问题。
根据日本国内法律规定,由于犯罪或过失造成受害、损失的情况下,需要通过支付赔偿金、补偿金、慰问金或罚金的方式赎罪。用经济处罚的方式促使加害者自觉自律,防止再犯。国际法应该也是同样的,可惜日本政府与民众丧失了通过赔偿去承担责任、反省战争的最好时机。
日本政府曾于1979年开始向中国提供政府开发援助金(ODA),如果将这笔援助金直接作为赔偿金支付的话,想必赔偿问题就已经全部解决了。然而与战后50周年村山富市内阁决议的反省侵略战争的国会议案背道而驰的是,日本民众普遍缺乏对日本侵略战争的反省共识,也没有形成对赔偿金问题的共识。这与德国政府、民众的态度截然相反。(30)
如今的问题已经不仅仅局限在法理上,民众与民众之间的信赖关系才是最重要的。日本政府与民众需要按照《中日联合声明》中规定的“日本对过去的战争中带给中国人民重大伤害的责任深刻反省”为前提要素,真诚地接受中方“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而放弃对日索赔的行为。也就是说,中国放弃对日本索赔的条件是日本政府和民众深刻意识到对中国进行侵略的历史事实,深刻理解受害国与受害者的创伤,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真诚地向受害者、遇难者谢罪。
可是事实却是事与愿违,90年代后期直至现在,日本形成了一股妄图歪曲历史,将侵略战争与殖民地支配正当化的“新民族主义”风潮。右翼官民合谋篡改现行教科书,以“自虐史观”为由排挤追究日本战争责任的学者、教师。这样的思维模式已经固定在现今的日本社会中,民众对历史的真相失去了共识感,自民党、保守政党的大部分支持者也都对侵略战争责任持否定态度。(31)
笔者深刻地感受到现在正处在追究日本战争责任的一个重要阶段,日本民众需要真诚地面对历史,必须从根本上改善因历史问题、战争问题而导致的中日两国民众相互不信任、反感的历史构造。
注释:
①[日]笠原十九司:《第5次近百年中日关系史国际研讨会参会记》、《近在眼前》第35期,汲古书院,1999年版。
②约翰·B·鲍威尔:《我在中国的25年》,纽约麦克米伦出版社,1945年版。
③朝日新闻法庭记者团:《东京审判——上》,东京审判刊行会,1962年版。
④曾虚白:《中国新闻史》,台湾“国立”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1966年版。
⑤[日]森村诚一:《“恶魔的饱食”日记》,晚声社,1982年版。
⑥教科书审定诉讼与支援全国联络会编:《家用教科书审判——第三次审判高院篇》,《南京大屠杀、朝鲜的抵抗、731部队》,民众社,1997年版,第256页。
⑦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篇——对日抗战时期,第七篇,战后中国(四)》,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1981年版,第638页。
⑧⑨石井明:《中国对日本的占领政策》,《国际政治》85期,第290页、第30页。
⑩《季刊战争责任研究》第55期,2007年版。
(11)林博史:《乙丙级战犯审判》,岩波书店,2005年版,第102页。
(12)复员省是在太平洋战争结束后,以解散海军、复员军人为工作目标的组织,战时的陆、海军省均被废除后,改为第一复员省(陆军)、第二复员省(海军)。复原的任务包括将所由军队组织解体,接受海外遣返的残留部队,促使军人家属归乡,并给予生活援助。
(13)[日]笠原十九司:《历史书与历史小说》,《图书》2010年9月号,岩波书店。
(14)[日]广濑彦太编《悼念堀悌吉君》,非卖品,1959年出版,424页。
(15)1932年1月18日,田中隆吉与东洋“玛塔·哈里”之称的川岛芳子合谋,在以反日爱国活动知名的三友实业公司毛巾工厂门前制造事端,造成几十个中国人打伤了日本妙法寺5名僧侣的事件,随后又唆使日本武装侨民袭击三友实业公司,在与中方的冲突中双方皆有死伤。日本驻上海总领馆即向上海市长提出抗议,要求中方向受伤僧侣谢罪、惩罚肇事者、支付慰问金、取缔抗日团体。28日,上海市长同意接受日本的所有要求,但是日本第一遣外舰队司令官盐泽幸一少将命令陆战队出动,同日深夜开始与中国军队在上海发生巷战。
(16)[日]吉见义明:《从军慰安妇》,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15页。
(17)(20)(29)中国战争受害者索赔辩护团编:《沙漠之墙——中国人战后补偿索赔10年的轨迹》,日本评论社,2005年版,第253页、第255页、第255页。
(18)殷燕军:《中日战争赔偿问题——中国国民政府的战时、战后对日政策》,茶水书房,1996年版。
(19)河田烈在战前担任了大藏省官僚,1940年担任第二次近卫内阁的大藏大臣,1944年担任台湾拓殖会社的社长。战败后曾被开除公职,1951年复职,即被日本政府任命为全权委员出访国民政府。之所以日本没有以首相、外相的名义前往谈判,是因为日本对于处于窘迫之中的台湾国民政府采取了轻视的态度。
(21)[日]洞富雄编:《日中战争——南京大屠杀事件资料集第一卷》,青木书店,1985年版,第149-162页。
(22)[日]笠原十九司:《南京难民区的一百天——目睹了屠杀的外国人》,岩波书店,2005年版,第344-346页。
(23)(26)约翰·M·阿里森:《大草原的使者》,霍顿·米夫林出版社,1973年版,第41页、第42页。
(24)日高信六郎在东京法庭南京大屠杀案件的审理中出庭作证,他证明自己将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提交日本大使馆、领事馆的关于日军暴行报告汇报给了东京的外务省,在其回国的一段时间内,也口头向广田弘毅外相、外务省官员直接汇报过。
(25)[日]石田勇治编:《德国外交官目睹的南京大屠杀事件资料》,大月书店,2001年版,第72页、第82页、第87页。
(27)[日]毛里和子:《日中关系——从战后到新时代》,岩波书店,2006年版,第72页、第82页、第87页。
(28)[日]冈部达味:《日中关系的过去与未来——超越误解》,岩波书店,2006年版。
(30)[日]笠原十九司:《南京事件与三光政策——战争记忆为未来而存》,大月书店,1999年版。
(31)《季刊战争责任研究》第36期,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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