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要素重组的成功途径--株洲市企业并购调查_企业兼并论文

企业生产要素重组的成功途径--株洲市企业并购调查_企业兼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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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除了领先全国的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外,还有日益深化的企业兼并。最近,我们沿着株洲十多年来企业兼并的足迹,在全市进行了一次细致的调查,深感效果之大,意义之深,确实是株洲改革中搞得最活的一部分。

一、城市改革中涌起的浪潮

株洲素以工业基础雄厚称著,近2000家各种类型的企业,星罗棋布地撒满株洲城乡。几十年来,它们依托着株洲的优势,在产品经济模式中生存。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兴起,商品经济的大潮无一例外地将它们卷入了市场。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敏锐的株洲企业家们开始感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再也不能在原有的模式中固守,而必须在市场中壮大发展。因此,他们在强化内部改革的同时,开始把眼光瞄向那些生产要素集中而使用效率低下的企业。1982年,株洲麻纺厂在全市首开先河,以240万元的价格一举兼并了株洲化纤厂和玻纤厂两家企业。从此,企业兼并如滚滚春潮,伴随着改革的深化一浪高于一浪。到1994年底,全市共实现兼并121起,其中工业企业103起,商业企业18起;有偿兼并47起,承担债务后无偿划转74起;跨所有制兼并79起;跨行业兼并63起;跨地区兼并3起,其中跨省兼并1起。

企业兼并的兴起和发展,为实现株洲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经济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1、兼并促进了大中型企业的发展。1982年以来,全市通过兼并共向大中型企业转移固定资产1.12亿元,厂房面积31.5万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2700亩,各种机械设备4000多台(套)。这些已经进入生产状态的生产要素,为优势企业的发展增强了实力,创造了条件。例如株洲火花塞厂近年来发展较快,但产品的配套能力一直不足,1991年以来,他们先后兼并了市标准件厂、美术印刷厂和果树园艺场三家企业,不仅解决了主导产品配套能力不足的问题,而且增加了印刷、纸包装、标准件等产品。航空工业部五三机械厂搬迁株洲后,按照规划要成为摩托车毛坯生产基地,而该厂老产品高铬磨球市场很好,企业想继续生产,但本厂无法安排,1992年兼并株洲县铸造厂后,利用该厂的场地、设备和设施生产高铬磨球,形成了3000吨的能力。据调查统计,全市先后有24家大中型企业通过兼并解决了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2、兼并使大批困难企业解除了困境。在121家被兼并的企业中,属于特别困难的企业有54家,其中资不抵债,频临倒闭的21家。通过兼并,有39家彻底摆脱了困境,其余也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市电扇总厂曾经是我市有名的特困企业之一,全厂固定资产仅500多万元,而债务总额达1800多万元,工厂停产将近二年,1992年底被南方公司兼并后,93年就实现了扭亏为盈。原市钢窗厂被兼并前连续6年亏损,负债140多万元,1989年被株洲电力机车厂兼并后,当年盈利148万元,去年达到460万元。市水泥机械厂过去效益一直较差,1993年并入建材装备总公司后,总公司无偿提供给该厂从日本引进的高效涡流选分机专利技术并与日本合作开发防尘设备,还解决资金200万元,一举改变了企业局面,当年就盈利140万元。

3、兼并解决了部分职工重新就业的问题。据统计:1982年以来,全市通过企业兼并重新安置职工近2万人(并安置待业人员1783人)。原市模具厂在被兼并前一直处于半停产状态,1989年春节无钱发工资,90年被市摩托车厂兼并后,全厂400多人全部获得重新就业,人均收入也比兼并前增长2倍多,94年达到7000元。市石英玻璃厂在并入株洲化工厂前,全厂有三分之一的人在家待业,被株化兼并后,不到三个月就全部重新安置,人均收入也比原来增长2倍。

4、兼并促进了产品的更新换代。企业兼并,使不少企业凭借对方优势,实现了产品的更新换代。例如原市电冰箱厂生产的“美蓉牌”冰箱,因质量不过关没有市场。89年被白云电冰箱厂兼并后,利用对方技术开发了4个高质量制冷设备,产品达到国家A级标准。据调查统计,仅1988年以来通过兼并共淘汰老化产品高达20余个,开发新产品80多个。

二、企业兼并中的株洲特色

株洲的企业兼并,在做法上有自身的特色,其经验已得到充分肯定。

特色之一:统筹规划,立足引导。企业兼并要实现规模化、规范化,仅靠企业的积极性是不够的,还需要政府统筹规划,具体引导。从1989年开始,主管部门每年都组织人员对各类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按照行业相关、产品相近、地理相连、优劣互补的原则,排列出兼并对象,制订年度兼并规划,然后一个企业一个企业地组织协调。近几年株洲实现的兼并,大部分都是在规划引导下实现的。

特色之二:建立市场,规范程序。株洲的企业兼并,1988年以前主要是以政府行为为主,按照“关、停、并、转”的原则组织进行的。由于这种资产流动方式是在没有竞争的狭小范围内进行的,重新配置生产要素的合理程度非常有限,因此很难适应企业兼并大规模发展的要求。针对这种情况,1988年底,市政府专门派出人员赴外地学习取经,然后根据本市实际,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企业产权交易市场。市场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咨询协调委员会”,由市政府主管领导和各经济综合和管理部门组成,承担全市企业兼并的可行性论证,政策、法律咨询及外部关系的协调。第二个层次为“市场事务所”,负责企业兼并的规划、信息发布、组织协调和手续审批等日常工作。为了规范市场行为,还先后制订了《企业产权交易试行办法》和《事务所章程》,对企业兼并的原则、范围、程序等各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和运转,使企业兼并适应了规范发展的要求。

特色之三:政策优惠。吸引力强。从1984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三个鼓励企业兼并的政策规定。1994年,为了配合“优化资本结构”的改革试点,又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作为改革的系列文件之一,得到了国家经贸委的认可。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使企业兼并在税收、信贷、技改、国土使用等各方面都能享受到十分优惠的政策。与此同时,对一些特困企业的兼并,除保证用活用足已有的政策外,还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户一策的方式提供优惠。1993年南方公司在兼并电扇厂时,按照已有的政策很难弥补电扇厂资不抵债的差额,为了不使企业背上包袱,市政府三次召开办公会议,确定了八条特殊优惠政策,仅直接减免的税收、银行利息和各项上缴,就足以弥补资不抵债的损失。

三、意义,远大于实际效果

株洲企业兼并,对全市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是十分巨大的。作为改革中出现的一种新的经济机制,它的意义远不只是搞活一批企业,更为深远的是给株洲乃至更广范围内的社会经济生活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1、企业兼并推动存量资产的合理流动,为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旧体制条件下资源配置的最大积弊之一,是企业的生产要素静而不动,存而不流,难以发挥应有的效益。株洲作为计划经济时期建设起来的工业城市,这种积弊尤为严重。其结果一方面造成大量生产要素闲置,另一方面又使一批急待发展的企业资源匮乏。因此,如何合理重组生产要素,是摆在株洲人面前的一个现实课题。企业兼并的兴起和发展,有效地冲破了存量资产僵化的格局。它通过企业的整体转移,推动着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使呆滞的生产力变为现实的生产力,这就为生产要素的重组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

2、企业兼并促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的交流,提高了企业整个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管理水平。在现代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归根到底取决于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管理。但从株洲企业的总体情况看,相当一部分企业都处于较低的层次和水平,尤其是一些常年处于艰难维持状态的劣势企业,根本谈不上先进管理。企业兼并的实现,使优势企业的先进技术和管理得以传播,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劣势企业技术素质差和管理水平低的状况。据调查统计,株洲历年来通过兼并引起的技术人员流动共达1500多人,管理人员流动近1900人,主导企业为被兼并企业培训职工6000多人次,例如市钢窗厂被兼并后,株洲电力机车厂先后派出21名技术人员到该厂工作,并对原厂的140多名职工普遍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轮训,使这家原来只能生产钢质门窗的企业发展到能够承担电力机车重要部件的生产。市美术印刷厂过去以管理混乱闻名,导致企业连年亏损。被火花塞厂兼并后,引进了火花塞厂的全套管理方式,现在人还是原来的人,设备还是原来的设备,产品还是原来的产品,效益却大幅度提高。

3、企业兼并实现了企业的平稳转移,有利于社会的稳定。由于市场竞争的作用,近年来不少企业陷入欲垮不能、再生无力的困境,职工生活困难,大量债务无法偿还,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一大稳患。企业兼并的发展,为困难企业平稳转移找到了出路。由于兼并本身具有人、财、物整体流动的特点,因此可以在震动极小的情况下完成企业的转移,消除了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市湘江服装厂从1988年9月连续停产近二年,职工每月只能拿60元生活费,部分工人扬言要上街游行,主管部门不断派人做工作,才勉强平息了职工情绪。1990年被南方公司兼并后,由于收入有了保障,职工的怨气也随之消失了。

四、正视不足──继续深化的前提

企业兼并作为改革中出现的新事物,目前尚处于初始阶段,因此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根据我们的调查,当前表现比较突出的有三点:

一是沉重的债务包袱,影响了企业对兼并的积极性。据调查,近几年株洲平均每年约有20对企业提出兼并意向,但成功率仅有50%左右,其最大原因之一,就是由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包袱过重。企业反映:每兼并一家企业,就要背上一个包袱。因此部分企业对兼并缺乏积极性。例如去年汽车齿轮厂为了便于整个厂区的统一规划,曾提出兼并市抽绣厂,但在对该厂财务清理后,发现总债务达到600多万元,只好望而却步。

二是政策上有冲突,部分优惠政策难于落实。单就企业兼并政策而言,株洲市所制订的政策是比较全面和优惠的,但是,由于各个行业不断有行业政策出台,在某些问题上与兼并政策相互冲突,造成了执行中的困难。如对特困企业的兼并,按兼并政策可以根据情况享受税收减免,贷款停息等优惠,而在实践中却经常与行业规定发生冲突。此外,企业隶属关系、财政渠道不同,地方制订的一些优惠政策,中央、省属企业很难享受,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积极性。

三是少数企业不能严格履行兼并义务,兼并后纠纷较多。首先是债务纠纷多,仅去年一年,全市因企业兼并后债务关系所发生的法律纠纷就有4起。某单位于1992年兼并了一家企业,去年却以本单位改为股份制为由拒接偿还债务,使数百万元银行贷款成为无主债务,由此引起法律纠纷。其次是职工待遇矛盾纠纷多,部分企业对被兼并方职工在待遇上不一视同仁,在工资分配、福利、住房、子女入托、入学、就业等方面实行两种待遇。去年某单位进行工资套改时,原来的职工全部按规定套改,而对被兼并企业的职工一个也不办理,由此引起职工多次上访。

如何有效地解决企业兼并中存在的问题,对深化企业兼并至关重要,我们通过调查分析,认为主要应从如下三个方面着手:

1、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突破。企业兼并作为一项改革,矛盾交织是不可避免的,解决矛盾的根本前提是必须彻底解放思想,敢于突破条条框框的束缚。首先,在执行政策上要体现灵活性。对兼并中涉及的问题,只要不是严重违犯国家法令和重大政策的,即使与某些行业规定有冲突,也应敢于变通办理。在这个问题上,应该突出强调以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作为统一执行的依据。其次,在兼并方式上要敢于创新,以避免因客观困难给兼并带来影响。对当前普遍存在的债务包袱问题,就可以采用“拆零兼并”的方式解决,即对债务过多的企业,保留企业法人不变,继续承担债务,而抽出可以利用的生产场地、设备和人员重新成立经济实体,然后再与其他企业进行兼并。也可以采取先破产、再兼并的办法。总之,只要敢于突破,总是可以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的。

2、要强化政府协调职能,为企业兼并排除阻力。兼并是一种企业行为,但在现阶段,离开政府部门的作用仍然是不行的。因此,政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兼并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具体应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从全局出发搞好总体规划,以保证兼并的合理性。二是要为企业兼并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以减少兼并阻力。三是要搞好兼并政策的制订、修改和督促实施,以防止政策不到位的现象。通过发挥政府职能,为兼并提供良好的环境。

3、要强化法律监管,把兼并纳入法制轨道。企业兼并是一种法律行为,兼并一旦实现,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效果。但从部分企业的情况看,依法履行义务的意识普遍较差。因此,应把加强法律监管作为深入发展企业兼并的重点。一是要切实加强对企业进行依法兼并的宣传和教育,增强企业的法律观念。二是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进行组织,保证兼并符合法律规范,具有法律效力。三是对不履行法律责任的行为,要坚决依法纠正,使企业兼并实现规范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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