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社区的本质_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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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N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763(2008)06-0043-05

工程总是社会性的活动,是群体性行为。因此,工程研究特别是对工程的哲学与社会学考察,有必要对作为工程活动的工程共同体进行专门探究,该探究作为一项不能回避的基本任务构成工程研究本身的基础性课题。其中,在理论上澄清工程共同体的本性及其相关特征,正是这项课题基础和首要的任务。

一、工程共同体的界定

共同体一词的原文是“community”,它有三个意思,一是公社、村社、社会、集体、乡镇、村落以及生物学的群落、群社;二是共有、共用,共同体,共同组织联营(机构);三是共(通)性、一致性、类似性。[1] 这三层意思恰好反映出“共同体”作为“人群共同体”的各种形式和组织方式,表明共同体具有某种性质,以及其成员具有某种共同的东西,如共同的活动、共同隶属于同一组织机构或社群等。

一般在社会学家那里,共同体被理解为“社群”和“社区”。

在科学社会学家默顿那里,改造了“社群”或“社区”意义上的共同体,进而言明:“历史学家和其他学者长期使用‘科学家共同体’这一术语。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一术语仍是一个比喻,而没有成为一个有生命力的概念。……因为我们发现科学家这个共同体是分散的,而不是地理接触上的集合。因此,这个共同体的结构只依据科学家的狭小的地方群体是不能得到充分理解的”。[2]

在《共同体》一书的作者齐格蒙特·鲍曼(Zygmunt Bauman)那里,共同体则有了更为宽泛的所指,即指社会中存在的、基于主观上的理想的共同体(“我们梦想的共同体”,它“并不是一种我们可以获得和享受的世界,而是一种我们热切希望栖息、希望重新拥有的世界”)或客观上的现实的共同体(“实际存在的共同体”),以及拥有种族、观念、地位、遭遇、任务、身份等共同特征或相似性而组成的各种层次的团体、组织,既包括小规模的社区自发组织,也包括较高层次上的政治组织,而且还可指民族、国家共同体。[3]

本文倾向于齐格蒙特·鲍曼对共同体所作的超出“社群”、“社区”之上的广义的解读,但主要考察具有共同任务——创造新的存在物的活动的共同体,就是工程共同体。这个共同体是现实的共同体,它既不是斐迪南·腾尼斯(Ferdinand Tnnies)那种传统意义上具有理解的本体论特征的“共同理解”的共同体[4],不是罗森伯格所说的自然而然、不言而喻的“温馨圈子”(Warm Circle),不是罗伯特·雷德菲尔德(Robert Redfield)确认的没有任何反思、批判或试验动力,自给自足的、具有独特性和一致性的小共同体[5],也不是左克杨(Jock Young)所指瓦解了的被身份认同接替了的作为“自然家园”或“庇护所”的共同体。[6]

尽管工程共同体内部也有异质性和利益冲突,甚至是“……所有的一致性需要被创造;‘人为制造出来的’和谐是惟一行之有效的形式。共同理解只能是一种成就,而这种成就(achievement),又是在经历曲折漫长的争论和说服工作,以及在与无限的其他潜在性进行艰苦的竞争之后才实现的……;甚至恰恰相反,它可能形成一种‘活络合同’(rolling contract)的状态,这种需要同意的协议必须定期更新,任何一次更新、续签都不能保证下一次的更新和续签。”[7] 但是,只要人类还存在着,工程共同体就不会在地球上消亡,只是会改变它的活动领域、活动方式和其成员的关系等而已。

因为,“人是社会的存在物”,其所从事的任何社会活动,无论是科学的、宗教的、政治的、经济的社会活动,都总要结成一定的共同体,如“科学共同体”、“宗教共同体”、“政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等。也就是说人们的活动总是结成特定的共同体的活动,而某种共同体又必然服务、服从于特定的活动。

从实证的角度看,人类把握世界的三个基本维度是科学、技术和工程,这三种活动的产生和发展,都有赖于它们各自的活动共同体,即科学共同体、技术共同体和工程共同体。

考虑到目前对科学共同体和技术共同体的社会学考察均有一定基础,下面将对照着科学共同体和技术共同体的既有研究来界定和阐释工程共同体。

科学共同体(Scientific Community)作为科学社会学范畴,首先由波兰尼(M.Polanyi)在《科学的自治》一文中基于科学活动本身的自主性而引出,然后在默顿(Robert K.Merton)那里,又基于科学交流而得以进一步界定。[8] 在默顿看来,作为抽象的普遍适用的科学共同体概念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在科学共同体的构成上,其主体是从事科学事业的科学家群体;二是在科学共同体的维系机制上,科学共同体通过科学交流维系其存在,科学家参与成果交流各个环节并对科学成果进行评价、分配、承认,保证科学这一社会系统的有效运行。[9] 而且他认为科学共同体拥有自身的特征和规范。在后来的研究中,科学史家和科学哲学家库恩则把科学共同体与科学范式作为两个互释的范畴,即拥有同一种或同一套科学范式的科学家,便构成了科学共同体。范式总是被同一的“成熟的科学共同体”所拥有,处于常规科学期间成熟的科学共同体的主要任务,就是在同一范式下的“解谜”。在同一科学共同体内部,人们有共同的信念、本体论承诺、共同的方法论和解题规则、手段……。[10] 在《科学革命的结构》的后记中,库恩还详细地讨论了科学共同体的结构、分层、角色或功能以及科学共同体的特征等。从而使对科学共同体的研究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11]

技术共同体(Technological Community)作为技术社会学范畴,是基于技术专家、工程师与科学家一样需要交流的意义上提出的,是指“在一定范围与研究领域中,由具有比较一致的价值观念、知识背景,并从事技术问题研究、开发、生产等的工程师、技术专家和技术人员通过技术交流所维系的集合体。这个集合体同样是相对独立的,有自身的评价系统,奖励系统等,可以不受外界的干扰。技术共同体的表现形式很多,如国际技术共同体,国家技术共同体、行业技术共同体等。”[12]

工程共同体(Engineering Community)作为工程社会学范畴,主要基于工程活动作为人类最切近的生存方式,在其变革自然、变“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的过程中,往往最具有社会性与集体性,更需要结成一定的关系、有组织、有目的的工程共同体。所谓工程共同体是指集结在特定工程活动下,为实现同一工程目标而组成的有层次、多角色、分工协作、利益多元的复杂的工程活动主体的系统,是从事某一工程活动的个人“总体”,以及社会上从事着工程活动的人们的总体,进而与从事其他活动的人群共同体区别开来。这就是说工程共同体是现实的工程活动所必须的特定的人群共同体。该共同体是有结构的,由不同角色的人们组成,包括工程师、工人、投资者、管理者等利益相关者。

从工程共同体的类型来看,可以分为“工程活动共同体”与“工程职业共同体”,前者比后者更为基本,没有工程活动的共同体,也就没有工程职业共同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相对于工程活动共同体,工程职业共同体就是亚共同体。然而这种作为次生的亚共同体——工程职业共同体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它服务于工程活动共同体,维护在不同工程活动共同体中从业的同类人员——职业共同体成员的基本权益,形成工程共同体中不同组成部分的职业规范,促进工程活动共同体的职业认同,而且有助于培养工程活动共同体成员的业务素质。

如果说科学共同体的组织形式或实体样式是科学学会或协会以及各类研究所、高校的研究基地或项目中心等;技术共同体的组织形式或实体样式是国际技术共同体、国家技术共同体、行业技术共同体等;那么工程共同体的组织形式或实体样式则因其类型不同而不同,即“工程活动共同体”的组织形式或实体样式为各类企业、公司或项目部,它是工程活动共同体的现实形态,并以制度的、工艺的、管理的方式或者以“物流”为基础的“人流”,表现为一定的结构模式;“工程职业共同体”的组织形式或实体样式为工程师协会或学会、“雇主协会”、“企业家协会”、工会等,其显著的功能在于维护职业共同体的整体形象,以及其内部成员的合法权益、尤其是经济利益,确立并不断完善职业规范,以集体认同的方式为个体辩护。

二、工程共同体的特征

从科学共同体的特征来看:(1)科学共同体表征着科学是自治的,意味着科学有自己发生、发展的内在机制和模式。(2)在科学共同体内部呈现出高度分层的社会结构,从高到低依次分为科学院士、著名的权威科学家、有一定影响的科学家、高级研究员、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实验员等。(3)在奖励机制上,科学共同体内存在“马太效应”。[13] 往往获得奖励者通过成就累积就有机会获得更多和更大的奖励。(4)科学共同体的内部凝聚力来自库恩所说的“范式”(Paradigm)认同。在库恩看来,范式具有优先性,成熟的科学共同体是集结在同一科学范式之下的科学家群体,他们有着共同的活动目标,即通过“解谜”活动来进一步增进范式。就是在科学共同体成员所信赖或“信仰”的权威范式下,依一定本体论承诺,按一定规则,运用既定的概念、理论、工具和方法求解或解谜的过程,从而通过这种“解谜”的常规科学所得的结果来扩大范式所能应用的范围和精确性。[14] (5)科学共同体的制度性目标主要致力于扩展被证实了的知识。

从技术共同体的特征来看,技术共同体与科学共同体相比较,有许多相同之处,正如张勇等学者所阐释的[15]:(1)技术共同体与科学共同体都属于社会的亚文化群,具有自己独特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构成。技术共同体之所以成为社会的亚文化群是因为它具有与一般群体或组织不同的精神气质,信奉、约束于某些特定的规范和价值标准。随着技术的发展,这些独特的行为规则和价值规范不断超越种族、地域、文化和语言的障碍,在世界范围内趋同。(2)技术共同体也存在社会分层。在技术共同体内部,做出重大技术发明或技术创新者,将会处在共同体的上层,成为技术时代的技术精英,而一般的技术人员则处在技术共同体的下层。技术共同体是一个等级制的社会结构。(3)技术共同体中同样存在“马太效应”。“马太效应”是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但技术共同体中的“马太效应”相对于科学共同体而言,没有后者那么严重。因为技术共同体主体存在多元化,对技术成果的奖励也是广泛的,只是在资源分配和成果承认、奖励上,共同体还是偏向知名人士和有特出贡献的技术专家和工程师。

此外,技术共同体还有与科学共同体不同的特征,这些特征有:第一,技术共同体的技术主体多元化。科学共同体由科学家组成,主体单一,且数量有限。而技术共同体的主体呈现多元化,来自技术的研究、开发、生产等各环节的工程师、技术专家和一般技术人员等,数量很大。第二,技术共同体的制度性目标是解决实际应用问题并增长一定的技术知识。科学共同体的目标是增长准确无误的知识,而技术共同体成员把这些科学知识加以应用,来解决实际当中的问题,在解决问题的同时附带有技术知识的产生,当这种知识被公众接受后,就成为公共的知识,并且这种知识更新速度比科学知识要快。第三,技术共同体成员得到承认的渠道是多样化的。科学家需要的是科学共同体的承认,而技术共同体成员可以得到技术共同体承认,也可以由专利得到承认,还可以得到整个社会的承认。

从工程共同体的特征来看,比较上述科学共同体与技术共同体,参照既有对科学共同体与技术共同体的比较研究(主要参见张勇等《技术共同体透视:一个比较的视角》一文),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说明和描述:

(1)在组织性质上,工程共同体与科学共同体乃至技术共同体一样,都属于社会的亚文化群,而与其它的社会亚文化群,如宗教共同体、艺术共同体、政治共同体、大众传媒共同体等并列,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当然,与其它各类亚共同体相比较,工程共同体是更基本的共同体,其活动的性质和状况决定其它共同体活动的水平和状况。同时,其它共同体的活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工程共同体活动的开展。

(2)在动力机制上,如果说,科学共同体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动力来自科学家对探索自然奥秘的兴趣,以及默顿命题[16] 所揭示的清教伦理对科学研究的拉动,库恩所描述的科学家对科学共同体范式的信仰[17] (在库恩看来,科学共同体成员对范式的信念,就像宗教信仰那样,一旦改变对范式的信念就像“改宗”那样),特别是共同体内部对科学的评价与奖励机制上;技术共同体从事技术发明的动力来自科学的逻辑的继续,尤其是运用科学原理解决生产生活中实际问题的社会需要,以及技术奖励系统的激励与专利制度所获得的社会承认;那么,工程共同体从事工程活动的动力则来自于人们生存和生活的现实需要,即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时,工程共同体行动的动力也来自于共同体内部的认同、奖励和共同体外部——社会的奖励,表现在工程共同体的工程活动成果获得较好的社会实现,或者说,获得市场回报。因此,实现工程的预期目标就是对工程共同体的最佳奖励。这种来自市场回报的奖励,往往也同科学奖励系统、技术奖励系统那样,表现为奖励的不平衡性的“马太效应”。越是获得社会实现的工程,其活动的工程共同体越是有生命力,越是更容易获得社会的资金、政策的支持,越是在项目的招标和市场竞争中获胜,也相对有资格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奖励。相反,不能获得工程的社会实现的工程共同体,将被剥夺从事工程活动的权利,其最终命运只能是解体。在这种意义上说,能否被市场选择,对于一个工程共同体来说是生死攸关的抉择。

(3)在结构分层上,科学共同体和技术共同体都存在明显的等级区别,但其等级的划分标准,一般主要是业务水平和对社会的贡献。就是说,对应着不同等级的科学共同体或技术共同体的成员,是不同的一系列的条件和不同角色的职能。相对于科学共同体和技术共同体的结构分层,工程共同体的结构分层要复杂得多。在一个工程活动的共同体的组织如企业或公司中,不仅有纵向的职位等级分层,表现为科层制,上层有董事会,管理层有总经理、总工程师,中层有各职能科室和生产车间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下层是生产工段长和班组长以及最底层的工人等;而在不同职能的工程共同体的人群中,又有不同的等级,如工程技术人员所组成的子共同体中又区分为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工人中又区分为高级技师、技师、教练员以及不同等级的工人等。

(4)在主体构成上,科学共同体和技术共同体比较单一,前者由科学家或科学工作者构成,后者由技术专家或技术工作者构成,尽管也有些技术人员担任一定的管理职务而扮演着“双重角色”,但其主体还是单一的,都属于“同质结构”的共同体。由于工程活动的复杂性,它要求各类人员的组合,因此,工程活动的共同体在主体的构成上却是多元的,属于“异质结构”的共同体,包含投资人、管理者、工程师、工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他们在工程行动中各自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就是说每一类人群或者说子共同体都具有其存在的必然合法性。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了不同的工程的职业共同体,如工程师协会、投资人协会、企业家协会或俱乐部、经理人协会和工会等。

(5)在获得承认的路径上,科学共同体的成员获得承认的路径仅限于科学共同体内部。因为科学是自治的事业,不看重外部的评价,或者说外部根本就没有资格评价,只有在共同体内部,那些有着诸多共同点的成员,如A.经受过近似的教育和专业训练;B.他们都钻研过同样的技术文献,从中获取许多同样的教益,文献标出学科界限;C.有共同的主题,是追求同一组共有目标、包括训练他们的接班人的人;D.成员交流相当充分,专业判断也相当一致。不同共同体成员之间的交流十分吃力,因此,不同的科学共同体不可通约。[18] 技术共同体的成员获得承认的路径不仅来自共同体内部的承认,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来自社会专利发放机构对技术成果的确认和承认,此外还有技术专利使用者的承认。工程共同体成员获得承认的路径也有多条,一方面是工程共同体内部,无论是工程活动共同体,还是工程职业共同体,都通过相应的制度规范和评价体系或奖励的形式,使其成员的工作获得承认,进而获得共同体内部的认同感。另一方面,工程活动共同体的成员还会在工程活动成果最终得到社会实现上来肯定自己,看到自己团队的力量和对社会的贡献,表现为工程建设者的集体荣誉感以及自我价值实现的满足感。这样最终达到通过对象化的活动——工程实践来肯定人、确证人的本质力量并提升人的类本质的目的。当然,在不合理的制度下,工人的这种劳动不仅不能作为对自己的肯定力量,反而成为反对自己的否定力量,表现为劳动的异化[19]。这一点在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得到了深刻的阐释。

(6)在制度性目标上,科学共同体的制度性目标是增长准确无误的确定性的科学知识;技术共同体的制度目标是面向社会解决实际应用问题,即改善人们生产、生活中所使用的方法、手段,进而增长技术知识;工程共同体的制度性目标则在于赢获市场,寻求社会实现,即,应用科学和技术创造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的新的存在物,变“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建构人工世界,拓展人类的生存空间,提升人类的生存质量,增进人类的幸福,丰富人们以自己的劳动引起、调控自然并与自然发生物质、能量变换的工程知识。

[收稿日期]200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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