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物流产业组织模式演进的路径选择——模块化生产网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路径论文,中国物流论文,模式论文,组织论文,产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物流产业是融合运输、仓储、配送和信息等行业的新兴复合型服务产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物流产业的发展对于保障国民经济的顺利运行,降低生产和交易过程的成本有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物流业总体发展水平落后,已经不能与高速发展的经济水平相适应,严重制约国民经济效益的提高。物流产业制约经济发展主要体现在物流成本高居不下和服务低下两个方面。
从物流成本来看,社会物流总成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过高,具体如表1所示。从表1可以看出,虽然近年我国社会物流总成本占GDP的比例有所下降,但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10%以下的水平相比[1],仍有巨大的下降空间。以2011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为例,如果物流总成本占GDP的比例下降至美国的水平,约占GDP的9%,则可以节省将近4万多亿元,这是一个巨大的成本节省。可见我国经济运行的物流总成本是非常之高的,有很大的下降空间。
从物流服务水平来看,我国物流产业的服务水平明显落后于国外发达国家物流产业的服务水平。具体表现在物流企业缺乏服务意识,难以达到需求者期望服务水平;不同物流环节之间的协调较差,交易成本较高,运作效率较低;物流企业的主要竞争手段是价格竞争,缺乏服务创新意识,产品同质化严重。
在此背景之下,我国必须加快物流产业的发展,建立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国务院于2009年制定了《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希望以此振兴我国物流产业。但除此之外,引导物流产业向高效的组织模式演进也是促进我国物流产业振兴的关键要素。产业组织模式研究的对象是同一产业内企业之间的组织或市场关系。不同组织模式会带来不同的经济绩效,本文试图总结产业组织模式演进的机理,结合产业组织演进的规律,给出促进我国物流产业组织模式向高效率组织模式演进的措施。
二、产业组织模式及其演进机理
1.产业组织模式的本质是一种制度安排
产业组织模式是产业内企业之间的竞争与合作的具体关系。就其本质来说,产业组织模式是一种关于产业内企业之间关系的制度安排[2]。制度可以被定义为一组运行规则,它们被用来决定在一些场合谁有资格作出决策,什么行为是允许的,或者要被限制的,什么样的一组规则可以被采用,应该遵循什么样的程序,必须或者不必提供什么信息,应该如何根据个人的绩效制定支付条件[3]。制度为日常生活活动提供了一种行为准绳,从而降低了不确定性[4]。产业组织模式的实质是关于产业内企业之间关系的制度安排。这个制度安排约定了产业内企业之间的竞争与合作的具体关系。它指引着企业处理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让企业明确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以减少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当一个企业不按照主流的产业组织模式进行自身的组织模式调整时,它可能会陷入被动,甚至被市场所淘汰。
产业的组织模式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可以解释成产业内企业之间博弈的博弈均衡。这里把企业之间的这种博弈看成主观博弈,而非客观博弈。主观博弈假定参与者是有限理性和主观能动的统一,即参与者是有限理性的,不能完全知晓客观的博弈形式,对于博弈形式的认识都是主观的。但其具有一定的主观能动性,通过自身的认知能力来构建主观博弈模型和尝试新的行动。主观博弈论对个体的行为假定更加接近于经验事实,能更好地解释制度的内生演化问题。
2.产业组织模式的演进机理
产业组织模式变迁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关于产业内企业成员之间关系的制度的变迁过程。产业组织模式的变迁表现为从一种制度安排到另一种制度安排的变迁,或者说从一种秩序到另一种秩序的变迁。基于主观博弈模型在解释制度变迁过程中的优势,主观博弈模型显然可以更好地解释产业组织模式变迁的机理。可以把产业组织模式看成主观博弈的均衡,通过外部环境变化和企业自身的内生性积累两个方面分析产业组织模式变迁的机理。上述制度演化的逻辑可以通过图1[5]来表达。
图1 制度变迁机制的认知方面
这里产业内的企业共享的一个公共信念系统,即为产业组织模式,它是企业对具备足够均衡基础的主观认知规则的信息浓缩。模型表明,当企业的行动在各个时期确定企业之间分工与合作关系的策略带来的收益与其预期的相互一致时,他们的主观认知被其行动的可观察的事实证实。这样,均衡路径将持续再生,并作为产业内各企业未来确定企业之间分工与合作关系的行动指南不断再生出来。反之,若认知的产业组织模式所导致的行动决策未能产生预期的后果,一种普遍的认知危机便会随之出现,当所谓的“认知危机”达到临界规模时,就会引发人们采取新的策略,从而引发主观博弈均衡的改变,直到博弈参与者采取的新均衡导致的后果符合了他的预期,新的博弈均衡就出现了。
产业组织模式作为主观博弈的均衡,在一段时间内表现得较为稳定。当环境变化或是内生性原因引发企业的认知危机时,企业就会调整策略,从而打破原有博弈均衡,直至形成新的博弈均衡。因此产业组织模式的变迁可以理解为从一种博弈均衡到另一种博弈均衡的移动过程,其中伴随着企业行动决策规则和他们对于制度共同认知表征的系统性变化。
3.产业组织模式演进的锁入效应
一般而言,主观博弈均衡是指所有参与者都在各自的主观博弈模型下达成的策略均衡,它还包括参与者的主观博弈模型均衡和主观信念均衡。在许多情况下,参与者可能会先达至主观博弈模型均衡,这意味着参与者之间的博弈场景是被锁定在特定区域里。例如,参与者只会采取其主观认知的博弈形式上的策略,而排除了客观上还可能存在的其他策略。同样的参与者对支付函数的认识也仅限于其主观认知的博弈模型中所揭示的。当参与者之间达成主观博弈均衡后,参与者的博弈区域就锁定这个主观区域中,在此基础上,参与者可能会通过一段时间的策略互动而达至主观的策略均衡和信念均衡。这个问题正是诺斯反复强调的“锁入效应”[6],即博弈的参与者不能看到具有最小交易成本的均衡,因而博弈的结果停留在了交易费用较高的状态里[7]。
三、物流产业组织模式演进的路径选择:模块化生产网络
1.中国物流产业组织模式的演进路径
我国物流产业内物流企业数量众多。多数企业规模较小,其自身只能提供单环节或少数环节的物流服务,如运输、仓储或配送。但目前从占据市场份额较大的物流企业来看,其发展趋势是一体化的物流企业,即在企业内部融合了较多的物流环节。表2是2011年《中国物流年鉴》中统计的中国物流企业50强中排名前五位企业的情况。
从表2可以看出,我国物流产业中根据主营业务收入排名的前五位企业都采取了一体化的组织模式,虽然我国还有众多的只能提供单环节或少数环节物流服务的小型物流企业,但物流产业正在朝着大型一体化物流为主导的产业组织模式演进。
从目前学界的研究来看,以一体化物流企业为主导的产业组织模式也得到很多学者的赞同。多数学者认为企业物流遵循着从内部一体化向外部一体化演化的规律[8],并认企业内部物流一体化运行是有效率的[9],但实际上物流企业一体化并非物流需求企业获得一体化物流服务的必要条件,通过模块化生产网络的组织模式,物流需求企业仍可获得一体化的物流服务。
2.模块化生产网络组织模式
模块化生产网络被哈佛大学教授青木昌彦认为是新产业结构的本质,是未来产业组织模式的发展趋势[10]。根据青木昌彦的观点,模块是指半自律性的子系统,通过和其他同样的子系统按照一定规则相互联系而构成的更加复杂的系统或过程[10]。可见,模块是可以组成系统的独立单元,但同时也是半自律的子系统,并具有确定的功能。模块一般具有通用性和兼容性,并具有标准化的接口。模块化是解决复杂体系问题的有效方法。模块化生产网络是通过编码化信息的交流与传递,并利用契约,将生产和组织模块的企业连接起来所形成的开放式网络。一般认为组织模块化的前提是产品模块化。
模块化生产网络由系统集成商、设计的规则和模块供应商共同组成。系统集成商是模块化生产网络的设计者,它通过设定规则将自己和模块供应商共同组合在一起,并形成一个系统。设计规则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整体的,即系统的整体设计,系统的边界、功能等;第二个方面是模块化的规则,以形成不同模块之间的分工,减少模块之间的知识依赖,降低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循环和重复,从而提高系统的运行效率;第三个方面则是不同模块之间的联系规则,通过这些联系规则将不同的模块联系在一起,形成整个系统。模块供应商是模块化生产网络中模块的提供者,模块是一个独立的子系统,在具备标准化的接口,可以与系统的其他模块联系的情况下,模块供应商可以对自己的模块进行设计。
模块化生产网络相对于以大型一体化企业为主导的产业组织模式的优势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不同的模块之间形成了比较明确的分工,这可以大大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就以大头针的生产为例说明了分工对效率的影响,以模块化生产网络组织生产的IT产业同样也证明了模块之间分工对效率提升的影响。可见,物流产业组织模式模块化有利于专业化分工,提高物流企业的运营效率。其次,由于模块具有标准化的接口,减少了模块与模块之间交易的不确定性,因此模块化生产网络有利于降低模块与模块之间的交易成本。再次,由于模块是通用的,具有标准化的接口,可以进行模块的移植互换,从而保持模块的稳定性,也有利于系统的创新。
3.可行性
从系统内部来看,系统是否可以模块化存在着一定的前提。美国学者雪莉(Schilling)认为,一个系统能否模块化,主要是取决于该系统的可分解性(separability)[11]。我国学者陈向东认为系统的可分解性可以细分成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物理功能上的可分解性,另一方面是模块加工技术和知识的可分解性[12]。只有满足这两方面的要求,系统才是可分解的。就一体化的物流企业来看,其本质上是将原本由市场组织的各部分相对独立的交易纳入一个企业内组织[13]。这些交易环节原本就是相对独立的,因此无论是从功能上还是从知识上,都是可分的。而物流产业组织模式模块化的过程实际上是为原本相对独立的交易找到一个标准化的输入与输出的接口,以降低不同模块之间的交易成本。因此一体化的物流企业满足了模块化分解的必要前提,以一体化的物流企业为主导的物流产业组织模式具备向模块化生产网络组织模式演进的必要条件。
从系统的外部来看,系统模块化也存在必要的条件。模块化的本质是形成模块之间的专业化分工。根据斯密定理,市场规模影响专业化分工。没有足够的市场规模,专业化分工难以实现。同样的道理,没有足够的市场规模,系统的模块化也难以实现。2009年中国第三方物流市场规模为610亿美元[14],目前我国物流市场规模正处于快速增长阶段,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物流市场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这将为我国物流产业组织模式模块化提供外部条件。另外技术进步,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将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这将促进专业化与分工。杨小凯认为交易效率的足够改进导致劳动生产率的进展、专业化水平与分工水平的提高以及专业部门数目的增加。[15]专业化水平与分工水平的提高无疑将增加系统的可分解性,从而促进系统的模块化。由此可见,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以及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物流产业组织模式向模块化生产网络组织模式演进的外部条件也会逐步成熟。
四、促进中国物流产业组织模式向模块化生产网络模式演进的政策建议
根据上述论述,模块化生产网络是我国物流产业组织模式演进的一个合理并且可行的路径选择。根据产业组织模式的演进机理,政府可以采取相应政策措施,通过改变物流企业的外部环境或是促进企业的内生性积累,引发物流企业对于博弈形式的认知的改变,从而调整策略,引发博弈均衡改变,加快或促进物流产业组织模式的变迁。具体来说,可以从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入手。
首先外部方面,应完善市场机制,为物流产业的组织模式变迁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物流产业作为物流企业的集合,总是处于一定的市场环境之中,完善的市场机制会从外部影响物流企业对于博弈形式的认知,从而促进物流产业模式的演进。具体来说应该做到如下几个方面。
(1)强化企业的平等地位,引导企业之间的合理竞争。在我国,由于国有企业的存在,在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中,企业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一方面一些国有物流企业得到了更多的政府支持,另一方面由于权力寻租等原因,一些民营物流企业也可以通过非正常的手段取得一些国有企业(物流服务需求者)的物流项目。这都导致市场机制不能完全发挥作用。平等原则作为市场经济运行中最基本的经济秩序,实际上指的是机会的平等、规则的平等而非结果平等。对平等的强化,完善了制度环境,有利于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充分竞争将会促进企业将物流业务外部化,扩大物流市场规模。另一方面平等的强化有利于促进企业家参与竞争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企业家精神,不断发现机会并进行创新,从而加快产业模式的变迁。
(2)完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技术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是一项关于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法律制度。知识产权制度又是市场经济制度得以运行的保障。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是完善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利于技术创新,一方面可以促进如信息技术等技术的创新,从而降低企业之间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可以保护模块化生产网络中的系统集成商的利益,促进系统方案的设计。这都有利于加速物流产业的组织模式变迁。
(3)维护诚信。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商业伦理和诚信的缺失至今仍是影响和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通过对诚信的维护使得市场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得以降低,这一方面有利于物流业务的外包,从而扩大物流业务的市场规模;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这都将有利于促进物流产业组织模式快速变迁。
除了外部方面不断完善市场机制之外,还应从物流产业内部促进物流企业对于博弈形式的认知的调整,从而加速物流产业组织模式的演进。具体来说应做到如下几个方面。
(1)完善行业协会功能,加强企业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企业家对环境和知识积累的认知都是基于主观的,完全有可能存在某一段时间,所有的企业家都没有发现市场存在的机会,或者说不敢于创新。这时,产业组织模式作为一个主观博弈均衡会停留在一种无效率的均衡上。当然在更长的时间里,基于企业家的发现机会并进行创新的精神,企业家最终会走出这一“囚徒困境”,但在缺乏信息沟通的情况下,企业家走出这一困境的时间可能比较长。因此有必要强化企业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对于政府而言,可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以加强企业之间的沟通和联系。通过行业协会的引导,一方面有助于物流企业更好地认知其所处的博弈结构,从而及时调整策略,避免“锁入效应”;另一方面有利于物流企业之间的沟通和行业标准的产生,从而形成物流功能模块之间标准化的接口,降低交易成本。
(2)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②。由于政府不可能掌握企业家所掌握的全部知识,因此政府的干预往往产生与其目的相悖的效果。哈耶克在谈到政府对价格的行政干预时说:“在确定这些工资和价格的过程中,每一个参与市场的行动者所拥有的特定信息都会产生某种影响——这些具体事实的综合在整体上讲是不可能为任何科学观测者所知道的,甚或也是不可能为任何其他个人所知道的。”[16]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减少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行政干预,以减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从而提高交易的效率。
(3)培育企业家精神。当代奥地利学派的代表人物科兹纳认为:“企业家的企业家精神是一种个人品质——‘机敏’的化身,他注意到了其他人没有注意到的利润机会,并通过对于机会的反应,重新界定了整个经济的手段与框架。”17]企业家精神有利于物流产业组织模式的创新,使其朝着高效率的模块化生产网络演进。使物流产业的企业管理者具有企业家精神,一方面需要完善、公平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需要政府鼓励和支持企业家的创新活动,此外还需政府降低物流企业的税负,保证物流企业的利润,从而吸引更多的企业家加入到物流产业中来。
产业组织模式是产业内企业之间关于竞争与分工合作关系的具体方式。物流产业的组织模式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在其演进的过程中,既受到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又受到内部积累的影响。模块化生产网络作为现代产业组织模式的发展趋势,是物流产业组织模式演进的合理路径选择,能够降低物流业务的交易成本,促进专业化和分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并促进整个物流业的发展。根据产业组织模式的演进机理,促进物流产业组织模式从一体化企业主导的产业组织模式向模块化生产网络演进需要从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强化外部市场机制的完善,另一方面强化物流业内部企业的沟通与企业家精神的培育。只有从外部和内部入手,才能引导物流产业组织模式朝着模块化生产网络模式快速演进。
①这里判断一个物流企业是否采取一体化组织模式的依据是该企业能否在内组织多个物流交易环节,而非通过市场来组织这些物流交易环节。
②政府不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与政府完善物流企业的市场环境并不矛盾,实际上这是政府与市场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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