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日本对香港的统治风格_香港总督论文

浅析日本对香港的统治风格_香港总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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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12月25日,香港人民迎来了一个“黑色的圣诞节”。驻港英联邦军队18天的抵抗宣告失败,港英总督杨慕琦向日军投降,9000多英军士兵被迫放下武器。太平山上,猩红的太阳旗代替了黯淡的米字旗,英国在香港“百载繁荣一梦消”。在日本的军事专制统治下,香港居民度过了三年零八个月的黑暗岁月,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劫难。

就日本的全球战略而言,香港乃华南一弹丸小岛,实在没有必要在太平洋战争爆发的第一天,派遣3个师的精锐部队, 配合着绝对的空中优势,去攻占香港。因为只要日军攻下新、马,进占越、泰,英国在香港的军政人员非撤退不可,香港便唾手可得。但日本最高统帅部认为,香港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攻占了香港,就切断了中国军需物资供应的唯一海上通道,加强对中国的军事和经济封锁;同时可以充分利用香港的优良海港,把香港及中国内地的物资源源不断运往南洋各地和日本本土,实现“以战养战”。因此,日本统帅部迫不及待要攻占香港,并逐步确立了对香港特殊的统治方式。

一、香港是日本的独立占领区

攻占香港前,日本天皇的开战命令(大陆命第572号), 已命令中国派遣军司令官:“若攻克香港,应确保该地区,并实施军政。 ”〔1〕据此,占领香港的日本陆军第23军,自举行入城仪式的翌日就发布命令,在九龙半岛南端的半岛酒店设立军政厅,开始了由军司令官酒井隆中将所统理的香港军政。

然而,在占领香港后不久,日本陆军部、海军部及其他有关方面,对占领区行政的主管问题,即有关香港占领区的军政、行政的实施方式,与现行行政机构的关系,防止军事干预政治等问题,发生激烈的争论。有人提议应由天皇派任防卫司令官作为军司令官的下属机构,以处理广泛复杂的业务;亦有人提议由军司令官兼任总督;又有人提议由军参谋长兼任政务总监等,意见纷纭。

参谋本部参照各方意见,经与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畑俊六大将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于1942年1月10 日提出《有关香港之军政实施机关案》,作为参谋总长上呈陆军大臣的文件。该案列举并分析了实施香港军政的三种不同方案:

一、设置香港防卫司令官,隶属第23军司令官之下,以担任香港之防卫并掌握军政案;

二、设置香港总督,在军政上由大本营直接管理案;

三、派第23军司令官兼任香港总督,实施军政时,直接接受大本营之督导案。〔2〕

参谋本部倾向于第一种方案,主张在战争时期,应一切以有利于作战为原则。设置香港防卫司令官,对防卫香港和今后作战有利;一旦战局发生变化,平时纳入同一指挥系统易于应变;香港作为在南方的重要补给基地,隶属关系一致,有利于补给单位的设置和管理;第23军已奉天皇命在香港实施军政,继续由第23军统理军政,顺理成章。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畑俊大将在1月21日日记中写道:“有关香港问 题的处理,认为可在第23军司令官之下设置天皇任命之香港防卫司令官以综理军政,并向中央提出意见申具,但不知何故未被采纳。”〔3 〕大本营最后敲定的是第二种方案。决定设置政务处直属陆军大臣,其他则受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监督之香港占领区总督统治。

大本营决定组成中央直辖的香港占领区总督部,主要基于政治上的考虑。

日本最高当局拟定把香港与中国分离,将来作为日本帝国在海外的领土,而非属地,使之成为“大东亚防卫之据点”。〔4〕因此, 不能采用属地化管理办法,而应采取领地化控制手段,在行政上实施集中统一管理。鉴于香港占领区的特性与中国占领区截然不同,将其与中国派遣军分离,洞察未来变动实施行政,对日本有极大利益。在这一战略背景下,作战上便于指挥,后勤上便于供给等军事因素理所当然要让位于攫取领土主权,确保有效控制等政治上的考虑。在这里,政治上的筹码比作战上的要求更受重视。总督部为纯粹之统帅机构,与一般军司令部同一性质。由于香港占领区之防卫及军政的实施与中国派遣军在华南的作战、补给、情报搜集等有密切关系,因此规定香港总督对中国的军事防卫、实施封锁及收集情报、沿海运输、大陆通信等有关事项,受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之监督。尤其与第23军作战有关之军政的实施,兵站的运作等,香港与广东两方面在作战方针和政治谋略上必须统一者甚多,故该军与总督部应经常保持密切联系。

1942年1月28日,日本天皇发布的大陆命第592号,对香港占领区总督正式下达执行防卫及实施军政的命令:

一、香港占领区总督担任香港占领区(原有英国属地及租借地)之防卫及实施军政。

二、香港占领区总督对有关防卫及交通等事项中必要之事项应受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之监督。

三、香港俘虏收容所由第23军战斗序列中剔除,归香港占领区总督管辖。

四、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担任香港占领区总督所属及指挥管制下部队的兵站业务。

五、参谋总长得依实际需要,派遣其所属之部分船舶部队,归香港占领区总督指挥。〔5〕

2月1日,日本统帅部任命的香港占领区第一任总督矶谷廉介中将(备役军官)及参谋长有末次大佐(参谋本部战争指导班班长)由东京出发,6 日到达南京接受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畑俊大将之管制命令及指示,于15日抵达香港就任。

1942年2月20日,东京正式宣布香港为日本占领地。同日, 香港占领区总督部在香港岛中区汇丰银行总部宣告成立,接收第23军军政厅之业务,开始着手处理繁杂的军政业务。

首先,设置行政机构,稳固统治秩序。总督府下辖总务部、民事部、财务部、交通部和防卫队。整个占领地划分香港、九龙、新界3 个地区,每个地区设一事务所,管理区内一般行政事务;地区下设区一级行政机构,计香港岛设12区,九龙设6区,新界设10区, 由总督任命日本人为区长;区下设町一级类似保甲制度的基层组织,加强对民众的控制。

香港占领区总督府为了宣传其“大东亚共荣圈”和占领香港的“合理性”,到处宣扬:香港战事是对付白种人的,把东亚人的香港收复了,回到东亚人手中。皇军保护华人财产,决不杀害华人。在大街上,日本人强迫英国人向华人鞠躬行礼,以示华人地位的提高。日本总督授意香港的舆论工具,猛烈抨击英国的殖民政策,以激起华人对英人的仇恨。日本当局还网罗一批上层华人组成“华人代表局”(Chinese Representative Council)和“华人合作局”(Chinese Cooperative Council),标榜“华人自治”。〔6〕日本的所有“亲善”举动,在其同时的野蛮无耻和灭绝人性的杀戮面前,全然无效。实际上,港日当局取代港英当局,对香港实行着更为残暴、更为黑暗的战时殖民统治。

其次,以日本化代替英国化。为使香港像台湾、朝鲜一样成为日本的“固有领土”,香港占领区总督府建立后,便不遗余力地在香港政治、教育和社会管理等一切方面全面推行日本化。政治上,地区行政机构的设置采用日本体制,以日本天皇年号纪年代替公元纪年,改香港为香岛,主要街道、建筑物改用日本名称,公共场所的标志、告示及商店招牌改为日文,提倡日语,任用官吏以熟谙日语程度为重要考核条件。总之,一切以日本化代替英国化。教育上,日本总督一再强调以日语为主要课程,英文课程被取消,华文课程被压缩。社会管理上,执行“遣华纳日”的人口政策,强迫大批华人离港,鼓励大批日本人入境。两年内,香港华人由164.3万锐减为60万,在港日本人除驻军外由230人剧增至3万人。〔7〕日本殖民当局图谋将香港逐步日本化,妄图永远霸占香港的野心,由此可见一斑。

日本对香港的统治由防卫司令官综理军政到建立总督府,最终确立了香港作为日本在海外独立占领区的地位。日本对香港的统治,与对中国其他地区的统治不同。日本每攻占中国一块领土,都交给汪精卫政府代为统治,包括一些帝国主义的租界地区。香港则由日本直接统治,其地位和朝鲜、台湾一样,被视为日本的殖民地,并入日本帝国的版图。这也是一份自供状,暴露了日本侵略者企图把香港从中国领土上分割出去的阴谋,这是日本军国主义集团对中国人民犯下的又一罪行。

二、香港是日军南下作战的军事补给基地

日本攻占香港后的总战略方针,是要使香港成为日本控制东南亚和中国东南沿海的战略后方,使香港成为日军继续南进的中转站。日本统帅部认为:“香港为南方作战及对中国作战之重要基地。”〔8 〕由于香港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过去曾经是中国军需物资唯一的海上通道,今后将成为日军进攻南太平洋和东南亚地区军需物资的重要补给基地。为达此目的,香港占领区总督府采取了以下措施:

加强军事防卫。日军控制下的《香港新闻》宣称:“香港的统治方式将不会与韩国及台湾类同,而会视作一个堡垒看待。”〔9 〕日军占领香港后,调派2.5万人的海陆军分驻各地要塞,长期驻守。 其海军舰队亦在香港海域不断巡弋。另外,在港岛各地加紧修筑炮台和防御工事,以便应付盟军反攻。可见,日军对香港的防卫相当重视。

建立后方医院。随着侵略战争规模的扩大,前方的日军伤兵源源不断运抵香港,香港设置了数家伤兵医院。有的是日军随军行动的军医院,如“南方派遣军”的第200野战医院。有的是香港地方医院改建, 如港岛的玛丽医院被辟作日本陆军医院,东华医院则被用作日本海军医院。〔10〕滞留香港的日军伤兵经常超过2000人,而常驻香港的日本海陆军及辅助部队,人数亦超过2万。为了解决这数万官兵的性欲问题, 港日当局设立了大规模的“慰安所”,仅港岛湾仔洛克道一带,就超过了500家。

控制常住人口。日本攻占香港前,1941年11月20日,经大本营与政府联席会议通过的《南方占领区行政实施要领》中就已提出:若攻克香港,必须严格限制人口。〔11〕为把香港建成一个军事要塞,解决粮食严重不足的难题,限制人口是日本统治香港的一项基本方针。日占香港后,23军军政厅随即颁布“华人疏散方案”,大量驱散华人离境。占领区总督府专门成立“递解部”(Repatriation Bureau), 规定“所有没有工作或居留证的人士,都必须离境”。〔12〕1942年9月15日, “香督令四十号”公布管理户籍制定户口规划,“违者将受三月以下监禁或处以五百元以下罚金”。〔13〕在军事高压管制下, 港日当局于1942年9月、1943年5月和1944年3月,先后进行三次“人口总清查”,仅在第一次“清查”中,就有2000平民丧生。〔14〕3年中,约有100万居民被迫离开香港。

扩建启德机场。占领区总督部认为,位于九龙半岛的香港启德机场只有一条背山面海、座北向南的跑道,不能满足日本的战争需要,决定加筑一条东西向的新跑道。启德机场的扩建工程由总督部参谋长有末次大佐亲自出任委员长,主持一切。〔15〕1942年9月开工,历时两年。 在机场扩建工程中,象征着中华古老文化传统的九龙城寨被毁,香港最有历史价值的名胜古迹宋王台被炸,20余处村落的2000家民房夷为平地,2万余港民无家可归。〔16〕

三、香港是日本经济掠夺的重点地区

日本占领后,第一件事就是掠夺。香港经过港英政府一百年的惨淡经营和近百万香港人民几代人的辛勤劳动,已经发展为华南著名的港口城市和国际都市,经济繁荣,物资丰富,日本垂涎已久。所以,日本殖民当局首先考虑的是怎样在短时间内吞下香港这块肥肉。唐海在《香港沦陷记》中写道:“日本在中国打了5年仗, 从来没有占到过物资这样丰富的城市,这一次香港战争,他们可算发了一大笔横财。”〔17〕日本总理大臣兼陆军大臣东条英机指示即将赴任的香港占领区副总督平野茂:香港是英国囤有大量物资的地方,日军必须对这些物资进行彻底搜查,并立即运回日本。这一“指示”便成为日本统治香港的“最高政治方针”。〔18〕

物资掠夺。日军在香港,只要能够搜刮得到的,什么都要。几乎所有的工厂、店铺、公司、钱庄的门上都钉上了木牌,上书“大日本军陆军管理”、“海军管理”、“军搜集部管理”、“金融班管理”等字样。〔19〕所谓“管理”就是统制,就是掠夺。所有物资都在统制之列,没有“皇军”的允许,任何物品都不能自由搬运和买卖。如,日军把在香港搜刮到的汽车共2万多辆集中停放,以备征用。 连同街头停放的已经破损的汽车,也贴上“大日本军管理”的字样,不准移动。〔20〕

1942年7月20日,日本总督部公布库存货物所有权申告条例, 开始对香港仓库物资进行大掠夺。香港作为英国在亚洲贸易的巨大仓库,储有自英国本土及澳洲、加拿大等地商人运来的商品、物资、器材,其数量非常惊人。当时九龙库是全港物资储量最大的仓库,库房首尾相连,长达两公里,比东京——横滨间的仓库存量还多5倍。日军无视国际法 ,将存货仓内的私有财产也当作“敌产”,一概掠夺。据粗略统计,日军在香港掠得物资总额达10亿日元,相当今天的数百亿港币。〔22〕

金融掠夺。这是日军在港经济掠夺的重点,且名目繁多,如:清算银行资金。1942年4月11日,占领区总督矶谷廉介宣布在港的英、美、 荷、比四国13家银行和中国4家银行为“敌产”加以没收, 存款被冻结,授权日本和台湾的有关银行清算这些银行的资金;〔23〕发行“迫签纸币”,日本殖民当局为进一步掠夺中国的物资,先后发行1.2 亿元的汇丰银行纸币,强行套购各类物资;〔24〕成立“钱庄同业公会”,对允许开业的28家银行业务实施统制。〔25〕其中,最令人发指的是军用手票的强制发行和流通。

日占香港后,街头贴得最多的布告是,“皇军”到处,必须一律通用军用手票,违者严惩治罪。所谓军用手票是日军使用的一种军饷。军用手票有别于日元,日元是由日本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军票则是由日本政府发出的全年储备的军饷,故当时军票不能在日本国内流通。军用手票没有识别号码,没有信用机构,没有储备金保证,甚至连发行部门也没有,根本无法估计其发行总额,其实完全是一张废纸。作为金融掠夺的一种手段,日军每侵略一地,即强制发行军用手票,强行以军票购买物资,强迫占领区商民使用,藉以达到以战养战、就地取财的目的。

1941年12月26日,日军当局宣布“军用手票”为香港合法货币,港币可以2∶1“兑换”成军票,10元以上的港币禁止在市场流通。1942年7月23日,日军又任意将兑换率改为4∶1。到1943年6月30日,日军进而宣布停止使用港币,限期一律兑换,违者格杀勿论。至此,军用手票便成为香港唯一合法的有价证券。1945年3月左右,日本败局已定,军用手票的黑市价格一泻千里,1000元军票只值40元港币,到日本投降前夕只值4.5元港币,而到了日本投降后,军票便真正成了一张废纸,许多 香港居民包括很多战前的富翁顿时倾家荡产。〔26〕

在日本侵占香港的44个月中,香港的经济一败涂地。金融崩溃,物价飞涨,民生困苦,曾经是远东最大的转口贸易港之一的香港被日本殖民当局的超经济掠夺敲榨得一贫如洗,一切繁荣都消失了,只剩下一片萧条、凄凉的景象。

注释:

〔1〕〔2〕〔3〕〔4〕〔5〕〔8〕〔11〕[台]国防部史政编译局译印:《日军对华作战纪要丛书》,《香港.长沙作战》第453页, 第456—457页,第459页,第458页,第460页,第456页,第454页。

〔6〕〔9〕〔24〕〔25〕叶德伟著:《日治时期的香港》,载《香港沦陷史》,广角镜出版社,1984年再版,第118页,第117页,第121 页。

〔7〕〔12〕〔23〕倪建中主编:《告别港英》上册, 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第182页,第179页,第177页。

〔10〕李树芳著:《香港外科医生》,李树芳医学基金会1965年版,第110页。

〔13〕〔21〕谢永光著:《战时日军在香港暴行》, 明报出版社1993年再版,第204页、第88页。

〔14〕不平山人著:《香港沦陷回忆录》,香江出版社1972年版,第67页。

〔15〕香港《华侨日报》,1942年6月20日。

〔16〕平野茂:《我们在香港的苛政与暴行》,载《日本战犯回忆录》,四海出版社1975年版,第56页。

〔17〕〔20〕唐海著:《香港沦陷区》,广角镜出版社1984年再版,第250—251页。

〔18〕徐有威:《香港:太阳旗下惨烈的44个月》,载《民国春秋》1994年第4期。

〔19〕萨空了著:《香港沦陷日记》,三联书店1985年北京再版,第109页。

〔22〕吴昊:《日军搜掠的财宝》,载《新晚报》一寻宝学入门之81,1989年版。

〔26〕范基平:《港币军票沧桑录》,载《大人》月刊1971 年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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