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中民族文化资源保护与文化生态的再思考_生态环境论文

西部大开发中民族文化资源保护与文化生态的再思考_生态环境论文

对西部大开发中民族文化资源和文化生态保护问题的再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族文化论文,大开发论文,生态保护论文,西部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439(2001)06-0059-05

进行生态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任务和必须遵循的原则。生态环境包括 自然生态环境与文化生态环境,自然生态是指由空气、动物、植物、水资源、土地等要素构 成的自然统一体,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文化生态是由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风 俗习惯、信仰崇拜等文化因素构成的统一体,它是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的有机组 合,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关于西部大开发中自然生态的保护问题,论者较多,而 对于西部开发过程中文化生态的保护,则探讨相对较少,本文就此谈点认识。

一、文化生态保护的重要性

在人类发展过程中,自然生态环境和文化生态环境都是必不可少的。对于目前的西部大开 发来说,有效地保护民族文化资源和文化生态意义十分重大。

1.保护文化资源和文化生态是加快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的需要。发展经济是西部大开发的主 要任务,但要实现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并不仅仅取决于经济因素,其他许多因素都会对此产 生影响,其中之一便是文化因素。一方面,经济开发是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进行的,经济发 展要求有与其相适应的文化环境,如果经济发展与其文化环境不相适应,经济发展必定受阻 。另一方面,文化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可以直接带来经济效益,发展文化产业,建立特色经 济,是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有资料表明,近年来,西部的云南、四川、贵州 、广西等地区大力将文化资源运用于农业、工业特别是旅游业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经济体 系,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以上谈到的文化作用于经济领域产生效益是以文化资源的有效 保护为前提的,如果对民族文化资源不进行有效保护,就谈不上利用的问题,也不可能产生 经济价值。

2.保护民族文化资源和文化生态是民族地区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西部大开发 的目的是促进西部地区社会的全面进步。大力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的 文化生活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任务。在西部民族地区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民族文化 资 源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民族传统文化中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和团结、进取、勇敢、顽 强精神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好素材。内容丰富的为西部少数民族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娱乐方式 在今天仍有生命力,完全可以在文化建设中发挥作用。总之,民族传统文化经过现代转换, 可以为民族地区当今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3.民族文化资源和文化生态的保护是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需要。随着西部大开 发 的推进和西部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的加速,西部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之间必然会发生冲撞, 民族文化资源和文化生态有可能受到破坏。如日益增多的外来人口可能会冲击西部少数民族 的民族信仰和风俗习惯;现代生活方式可能冲击少数民族传统生活方式。如果对于受到冲击 的民族文化不加以保护,任凭市场机制和文化法则发生作用,便可能会引发民族冲突,影响 西部地区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因此,在西部大开发过程中解决好民族文化资源和文化生 态的保护问题,对于西部地区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都有重大的意义。

4.保护民族文化资源和文化生态是民族文化创造发展的需要。实践证明,一个民族要不断 地创造新的文化,自身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非常重要。正因为如此,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今 天,世界各国都在全力保持自己的传统文化,使其文化保持多样性。在人类历史上,许多民 族在其文化面临危机或濒临衰竭时,往往从其传统文化中寻找文化复兴的活水和资源。一个 民族只有保持丰厚的原生态的文化,才能创造出新文化。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如近年来 ,土家族文艺工作者通过深入发掘传统文化,从而创作了《山路十八湾》、《三峡我的家乡 》等许多脍炙人口的歌曲,受到社会的好评。

总之,西部地区的开发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的终极目标是实现西部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 发展。要实现经济、人口、环境、资源、社会的协调发展,民族文化资源和文化生态的保护 十分重要。

二、目前民族地区文化生态和文化资源受破坏的情况

民族地区有着丰富的文化资源,西部民族地区号称民族文化博物馆,目前这些丰富的资源 在开发利用的同时,也遭受着破坏。

1.民族文化资源过度利用。近年来,民族地区旅游业得到较大的发展。在旅游业发展过程 中,人们已经认识到,要使旅游业创造更多的价值,必须增加旅游业的文化含量,于是各地 在发展旅游业过程中,大规模地开发利用民族文化资源。然而,民族文化资源的利用有一个 度的问题,只有适度地开发利用,民族文化资源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对于这一点,人们似 乎认识不足。现实的情形是各地为了取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对民族文化资源实行掠夺式开发 。结果造成许多民族文化资源遭严重破坏。例如,位于甘肃境内的我国四大石窟之一的麦积 山石窟,以石窟内精美的壁画闻名于世。近年来,由于游人过多,人体排放出的二氧化碳使 石窟内美丽的壁画开始褪色,这种现象长期下去,这一文化遗产将会消失。类似的现象还很 多。

2.民族文化滥用严重。近年来,不少民族地区为了增加旅游的吸引力,在自然景点建立众 多民俗景观,景区内均有民俗表演,各类旅游产品中也溶进了民族文化的内容,大量文化旅 游产品被生产出来。但由于缺乏认真研究,呈现在游客面前的民俗表演和旅游文化产品与该 民族的原生文化相差很大。各民族地区旅游文化商品大多雷同,体现不出自身特色,以某某 民族命名的工艺品体现不出这个民族的特色。如“提起在版纳旅游,值得一购的旅游商品不 多,尽管景区景点有布满了销售旅游商品的摊位,但真正具有当地民族文化特色、文化品味 比较高的旅游商品并不多见。”[1]这种民族文化被严重曲解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破坏了 民族文化。

3.民族文化资源流失、消亡严重。近年来,民族文化资源流失速度明显加快。其一,由于 民族文化商品市场价值较高,不少人特别是国外有经济实力的个人和集团经常深入民族地区 收集民族文化器物,大量民族雕刻品、民族乐器、民族服饰、盛物器具等等民间保存不多的 物品被倒卖、收购和流失。如云南丽江地区民间珍贵东巴古籍、字画、法器等被外地人买走 ,文物流失惊人,一些纳西山乡连传承东巴文化的基本文字资料都无法找到。傣族贝叶文化 传说有84000部经典,目前已收集的只有3000多部,大量流存于民间。并且这种文化遗产一 直被冷落,大量贝叶经典和棉纸抄本流落失散,无人过问。[1]“头些年佛像、唐卡、经书 被倒卖至北京、成都、广州等地。现在上述文物已经找不到了。又倒卖藏式家具,用汽车运 往各地港口,有关部门熟视无睹,或者管理不力。”[2]其二,不少民间习俗由于缺乏有效 的保护,在强大的现代文明冲击下逐渐消失。如土家族的一些节日和习俗消失不少。据学者 调查,过去西双版纳民风淳朴,民族特色浓厚,“在傣族地区无论服饰、发型、饮食,还是 居民,都有典型的傣家风格和特色,现在不仅在景洪身穿傣装的人越来越少,就是在乡村, 年轻一代越来越多的人也不穿傣装了。……”[1]其三,许多民间工艺和技术由于掌握该技 术的艺人的去世而失传,这些曾经影响少数民族世世代代的艺术成为绝响。如云南的东巴文 化“正在民间不断绝迹,所剩无几的东巴多至耄耋之年,且无人传……。如照目前各地所剩 无几的老东巴无传人的情况发展下去,十多年之后,将不复有东巴文化活动存活民间,被视 为丽江旅游一个支柱人文资源的东巴文化将只存在于博物馆、研究所而成为死去的文化,东 巴文化将是一门钻故纸堆的科学。”[3]谙熟贝叶经典和传统民俗的傣族老人已所剩无几, 贝叶文化传承后继乏人,陷于消亡危机之中。以上情况在其他民族中也存在。

4.民族文化资源破坏严重。在民族地区,许多民族文化遗址、建筑物、墓坊等曝露在露天 ,由于保护不力,这些文化资源自然磨损较为严重。另外,私自挖掘盗取文化器物的现象也 十分严重,不少民族物器文化因此而残破不全,价值受损。另外,一些部门由于对保护民族 文化资源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在文化区进行施工建设,使不少民族文化遗址和民族建筑物遭 受严重损害,有的造成永久性破坏。

以上是目前民族地区文化生态和文化资源受到破坏的情况。我们认为,伴随着现代化进程 的加快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进,民族地区文化资源和文化生态将会受到更加强烈的冲击。 这是因为:第一,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发展,民族地区与外界的联 系会更加紧密,经济一体化会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民族传统文化也必然会受冲 击。第二,当今科学技术发展速度之快超过任何时候,电影、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 将改变人们的文化生活方式,民族传统生活方式也会受影响。第三,随着西部地区对外开放 的扩大,西部地区的外来人口会明显增加。人口流动必然带来多元文化的交汇激荡,民族地 区本土文化必然会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如何有效地保护民族文化资源和文化生态是摆在我 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三、保护对策

要实现对民族文化资源和文化生态的有效保护,我们认为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

1.澄清认识,更新观念。以前,民族文化资源之所以破坏严重,与人们对保护民族文化资 源和民族文化生态重要性的认识不够有关。要使民族文化资源和文化生态得到有效的保护, 首先必须提高认识,澄清一些错误观念。

一是保护民族文化资源不是保护落后。不少人认为,民族文化是过去的东西,与当代社会 不相适应,没有必要花力气保护这些过时东西。还有人认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水平较低且 落后因素多,保护传统文化资源就是保护落后。我们认为,上述观点是十分错误的,民族文 化资源是千百年来少数民族人民创造的精神财富的积淀,尽管有些内容与当代社会不相适应 ,但有相当多的成份在当今和今后都会发挥积极作用。对民族文化资源进行保护,不是保护 落后,而是为了促进民族的发展进步。此外,还应该看到,保护民族文化从根本上说是为了 保存人类文明的结晶,保存历史,留住人类创造的足迹。比如一些行将消失的传统手工艺, 积淀着人们世代累积的经验和智慧,留下了人类文明进步的烙印,而且不同手工艺形态都是 当时人们生存状态的反映,从中可以看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亲密的关系,将其保存下 来,就等于为后人留住了一段历史。

二是保护不是一成不变的维持。我们所说的对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并不是原封不动的保护 ,而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民族文化的内容较为复杂,有的是精华,有的是糟粕 ,有的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成份。我们的态度是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对于积极向 上的文化事象,要保护和弘扬;对于价值不大的文化事象,则听其自生自灭。对于较为复杂 的文化事象,则要保护其积极的一面,除去其消极的一面。

三是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并不是要排斥外来文化和现代文明。文化人类学认为,民族本土文 化与外来文化、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之间并不完全是对立的。不同类别的文化、不同时态的 文 化(非共时性文化)完全可以在同一个文化区内同时存活。在西部民族地区文化建设和社会 发展中,不同种类的文化都可以发挥作用,我们之所以要学习外来文化、现代文明,是因为 它们中有许多积极因素;我们之所以要保护民族传统文化资源也是因为其中有许多有利于现 代化建设的内容。所以,我们要在保护传统文化资源的同时,也要吸纳外来文化和现代先进 文明,二者之间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促进的。

四是保护手段要与现代科技结合。要有效地保护民族文化资源,保护手段应当体现现代科 学进步,要将先进的科技方法和技术运用于保护过程中,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利用保护。要实现对文化资源和文化生态的有效保护,必须将保护与利用结合起来,在 利用中实现保护。实践证明,许多文化事象之所以消失、文化资源之所以枯竭,与其长期闲 置、利用不够有很大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利用的过程也就是保护的过程。

民族文化资源可以多方面被利用。经济方面,开发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可以成为一 个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将文化资源合理开发与旅游业发展相结合,可以创造巨大的经济效 益。如近年来,云南旅游业发展中注重开发文化资源,财政收大幅度增长,取得了十分明显 的经济成就。民族文化资源在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也是十分明显的,近年来, 不少民族地区挖掘民族传统文化资源,举办各种文化艺术节,既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也促进了这些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总之,对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一方面创造了经 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同时也使这些资源因为利用而得到有效的保护。

当然,在利用过程中,应当注意限度,要合理地利用,使文化资源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切 不可杀鸡取卵式地利用。

3.政府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对于保护民族文化有重要责任,应当采取一切措施,切实保护 民族文化资源。

一是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文化政策,通过落实政策来实现对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为 了 保护民族文化,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定。过去,一些地区的民族文化资源保护不 力,在很大程度上与有关政府部门没有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政策和规定有关系,因 此,政府部门应当严格执法,使党和国家关于保护民族文化资源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这是 民族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的重要保证。

二是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大力发展民族文化事业。民族文化的抢救、保存、挖掘、维 护、整理和利用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在建立和 发展文化产业上舍得下本钱。要保障文化人、民间艺人的基本生活。

三是要建立健全民族文化资源管理机构,建设一支文化保护和管理者队伍。目前,民族文 化资源的管理涉及文物、民族、文化等部门,这些部门都分别管理着部分民族文化资源,由 于职责所限,每个部门都无法对一个地区整个文化资源的管理进行规划,遇事有时互相推诿 ,这 都不利于文化资源的管理。应当由各地政府牵头,成立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机构,协调和 规划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事宜。与此同时,要建立一支业务熟悉的民族文化研究工作 者和管理工作者队伍,组织他们开展民族文化遗产的调查、识别、保护、利用的研究工作, 听取他们对民族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建议。

4.立法保护。将民族文化资源通过立法形式加以保护是最为有效的保护。建国以来,党和 国家对民族文化的立法保护工作一直是比较重视的,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如新中国成立伊 始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有关于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风俗习 惯等方面的规定,《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中也有不少关于民族习俗保护的规定,《 文物法》中对于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定就更多了。但必须看到,到目前为止,国家关于民 族文化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民族文化资源中只有民族语言文字、部分民族文物 等少部分民族文化资源有相应的保护法规,大部分民族文化资源如饮食用具、古老的生产工 具、手工制作品、雕刻物、器乐等民族器物和众多的民俗类的文化资源还没有相应的法律保 护规定。并且,原来出台的有关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法规与当代社会脱节之处甚多,操作性 也不够强。如何加强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立法,是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要做好民族文化资源保护的立法工作,笔者认为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确立保护对象和级别。民族文化资源十分广泛,不同的要素和内容所起的作用也不相 同。目前,对于哪些属于文化资源?哪些文化资源需要保护?文化资源的等级如何划分?学术 界有不同的看法。应当通过研究,确立民族文化资源保护的范围,依据重要程度,划分不同 等级。在确立文化资源时,要把握好三种类别。一是物态类的文化遗产如重要遗址、村落、 重要 器物等等;二是技术类文化遗产如生产工艺、制作工艺、土医土药等等;三是重要民俗类文 化遗产如重要节日、重要宗教仪式、重要民俗活动等等。总之,只有明确需要保护的民族文 化资源的内容和相应级别,才能制定出全面的操作性较强的保护法规。

二是在立法技术上,应先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然后再建立健全全国性的民族文化遗产保 护法规。云南省在全国人大的指导下,制定了本省民族文化资源保护条例:《云南省民族民 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这对于全国性保护法规的形成是有益处的,希望其他地区加紧立法 工作,尽早出台本地区民族文化资源和文化生态保护法规。

5.重点保护。要有效地对民族文化进行保护,特别是对重要的民族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必 须建立民族文化保护区或核心保护带。所谓民族文化保护区是指对于重要的民族文化遗产、 正面临消亡的民族文化遗产,由有关部门负责,建立不受外力影响和破坏的保护区,不仅保 护该种文化的主要事象,同时也要保护该种文化存活的自然生态环境和文化生态环境,使民 族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在这方面,目前国内已有成功的尝试,如贵州郎德寨苗族保护区较 为成功,目前这座村寨已成为集旅游、民族风情和民族学研究于一身的博物馆。

6.根据不同的文化对象确立不同的保护办法。民族文化内容广泛、类别繁多,要对其实施 有效的保护,必须根据不同的类别采取相应的保护对策。

对于单一实物类的民族文化遗产,如生产工具、生活器具、手工制作品、乐器、民族服饰 等等,应当加以原状维护。

对于复合类文化遗产,如民族村寨、著名文化遗址、革命遗址、民族建筑、民族街坊等等 ,应当整体保护,即既要保护其文化遗产本身,又要保护这种文化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 和文化生态环境。

对于工艺技术类文化遗产,如手工制作方法、建筑技术、雕刻技术、印染技术等等,要传 承保护,既要整理这种技艺,又要培养继承人。

对于作品类文化遗产,如文学、艺术、文字、语言、经典等等,要进行整理保护。

对于土医土药、音乐、舞蹈等文化资源,要挖掘和利用,以此进行保护。

对于民俗类民族文化资源,则要加以利用,让其在当今的文化建设中发挥作用,通过利用 来实现保护。

7.借鉴古今中外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和教训。古今中外在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方面都有 许多经验和教训,借鉴成功经验,吸取惨痛教训,有利于我们今天的工作。

我国不同时期对民族地区进行过规模不等的开发,由于开发方式、规模的不同,对文化资 源和文化生态造成的影响也不一样。明清以前民族地区的开发,由于力度不大,对文化资源 和文化生态基本上没有造成破坏。明清以后,伴随着中央政府对民族地区开发力度的加大, 民族文化资源和生态遭受的破坏也十分明显。中央政府一方面全面推行汉文化,另一方面强 令少数民族文化断层,由此引发了一系列少数民族与汉族、中央政府与少数民族地方政权的 冲突。清乾嘉苗民起义、白莲教起义就是这种文化冲突的直接结果。教训十分深刻。

国外在保护民族文化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就立法来说,国外对民族民间文化立法 较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日本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法规将民俗文化资源纳入保护范围, 东南亚地区一些国家为保护民族文化资源建立民族文化保护区,这些都值得学习。

收稿日期:200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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