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中国进入“去产能”的开局之年。作为供给侧改革的首要任务,去产能战役率先在钢铁、煤炭两大行业打响。依煤炭企业为例,全国煤炭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实现压减产能2.5亿吨,各煤炭企业通过挖掘内部安置的潜力和促进分流职工转岗就业创业,妥善安置去能职工72.6万人,其中山西省作为煤炭大省,2016年去产能分流安置3.16万人。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实现再压减煤炭产能1.5亿吨以上。同时,2017年煤炭去产能的难度加大,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2016年涉及去产能的部分煤矿已经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因此完成去产能任务相对容易。但2017年去产能将涉及全部目前正常生产的煤矿,难度加大。其二,2016年去产能过程中,通过遣散临时用工以及在职职工转岗等方式解决了部分人员安置的问题,企业内部消化冗员的空间在逐步缩小,因此今年去产能过程中的人员安置问题将成为难点。
另外,国家发改委在《去产能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2017年煤炭去产能“要深入细致做好职工安置和社会稳定工作,要继续将职工安置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措施要深入细致到位,确保职工有安置、社会可承受、民生有保障”。因此,如何做好2017年去产能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工作依然是国有煤炭企业人力资源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一、当前在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长期在国有煤炭企业从事人力资源工作,深知煤炭企业的艰难和不易,尤其了解企业职工的真实想法,面对工作了一辈子的矿井,突然要停产转岗,确实难以接受,作为企业如何保障每一位转岗职工都能满意,着实难上加难,综观2016年工作经历,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矿井职工大部分年龄结构偏大、技能单一、文化程度较低,重新就业安置空间狭窄,安置困难较大。
(二)部分员工的“老国企”思想根深蒂固,观念更新不能与社会发展和企业要求同步,企业虽然进行了广泛地宣讲教育和观念引导,但面对转岗分流遇的困难和阻力,部分员工缺乏创新创业精神,存在等、靠、要思想。
(三)转岗分流职工因家庭、生活、身体等原因,不愿意到偏远地方工作或不愿意调整到井下等劳动强度较高的岗位,并要求继续从事与原先岗位相同的工作。
(四)部分资源整合矿井由于资源赋存条件差、证照手续不全、股东构成复杂、融资难等原因,造成矿井处于停、缓建状态,职工就业和再就业机会少。
(五)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外部劳动力市场衔接程度低,不能把富余职工这个人力资源优势转变为人力资源胜势,职工走出矿区、走向市场、走向社会就业安置渠道少。
二、去产能职工安置分流的办法和措施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个人认为做好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应该从以下十个方面着手。
(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是企业减员增效最有效的途径,也是作为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首先要想到的途径。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劳动合同期满人员、工亡人员要及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其次加强劳动用工的制度管理,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法律法规,辞职人员、调出人员要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
(二)实行内部退养。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再就业有困难的职工,在职工自愿选择、企业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后,可实行内部退养。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职工缴纳。且内退人员的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内退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由企业为其办法退休手续。
(三)企业内部分流。一般大型国有煤矿集团所属子分公司具多,去产能职工安置首先考虑在企业内部分流。一是通过转型转产、多种经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方式,结合本单位劳动用工和岗位人员配备实际,开展本单位内部转岗分流;二是集团所属子公司之间加强协调沟通,互通有无,充分发挥各自人力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子公司之间人员流动安置。
(四)开展对外转移就业安置。充分发挥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企业集团内部人力资源公司的平台优势,在就业信息收集、政策咨询、就业培训方面提供服务,涉及去产能企业相关人员要积极对接,建立分流职工信息化数据库,积极开展跨地域、跨行业、跨企业转移就业安置。
(五)鼓励职工自主创业。积极响应国家“双创”精神号召,企业出台有关“双创”扶持政策,加强“双创”空间和基地建设力度,在搭建技术平台、完善托底政策、争取资金支持、加强培训教育、提供协调服务等方面积极探索,同时在用工方面企业要制定灵活的配套保障措施。如:中止合同、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社会保险、园区房租和物业费等方面为职工开辟通道,鼓励扶持职工带头积极创业。
(六)新项目安置富余职工。对企业新设公司、新上项目除了要按照国际、国内同类项目的先进标准来定人定编。在同等条件下,新项目所需人员可优先从集团内部需要转岗分流的富余人员中调配选聘补充,促进转岗就业。
(七)组建专业化队伍对外创收。企业对去产能安置职工进行分类,针对专业技术较强的人员,要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组建专业化技术管理队伍,外拓市场,可尝试走出去创业创收。
(八)开展转岗技能提升培训。企业要充分利用自身教育培训资源,对需要转岗分流的职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转岗技能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进行二次转岗就业。对培训考试不合格继续接受培训,列入内部再就业管理中心。总之,通过开展转岗技能培训,进一步促进转岗再就业。
(九)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对符合条件的独立工矿区职工家属中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去产能中涉及零就业家庭成员,建立台账,纳入重点就业援助服务范围,可申请通过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
(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扶持资金。企业还可以通过不同途径获得国家政策的扶持,如: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去产能企业国家给予降低稳岗补贴门槛、提高补贴标准给予支持;对于吸纳分流人员的单位,按规定给予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对于转岗分流人员给予创业培训补贴等。
以上是笔者本人对去产能职工安置分流工作几点思考,不妥之处,请各位专家老师批评指导。
陈世红(1975.2——):男,汉族,山西运城,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论文作者:陈世红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7年10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26
标签:产能论文; 职工论文; 人员论文; 企业论文; 工作论文; 煤炭论文; 矿井论文; 《文化研究》2017年10月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