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政治站位 突出“五个加强”全面构建农业农村工作新格局新体系
● 潘显政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组建农业农村部,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农办)设在农业农村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不仅要抓农业,还要抓农村发展,抓“三农”重大政策研究制定,加强党的领导、贯彻中央精神。李克强总理、王沪宁主任、韩正副总理等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组建工作,胡春华副总理多次对农业农村部机构改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和中央改革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有序推进机构改革工作,健全体制机制,统筹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突出“五个加强”,全面构建农业农村新的工作格局和新的机构体系,为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坚决守好“三农”这个战略后院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一、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中央决定将中央农办设在农业农村部,是着眼于更好发挥党在“三农”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也是赋予农业农村部推进工作的极大政治优势。农业农村部深刻领会贯彻中央战略意图,始终把从体制机制层面加强和优化党的领导作为这次机构改革的首要政治任务。一是抓好工作机构设置。设立中央农办秘书局,为中央农办开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同时,按照农业农村部内设机构也是中央农办内设机构的理念,对各业务司局的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进行统筹安排。二是突出职责优化配置。围绕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整合优化中央农办秘书局和农业农村部业务司局的职能配置,明确中央农办秘书局承担中央农办的日常事务,各业务司局根据工作需要承担中央农办相关工作。三是构建分工协作机制。明确中央农办秘书局与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等相关司局的职责边界,准确定位、合理分工、同向发力,更好发挥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作用。“三定”规定印发以来,中央农办先后组织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活动,筹备召开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起草2019年中央指导“三农”工作文件并以中央一号文件印发,组织起草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开展脱贫攻坚、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等“三农”重大问题研究,更好地把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到农业农村各项工作中。
根据式(1)构建限流器的设计优化目标,再确定一个规模为N的种群A,用选择、重组、变异操作后,进行非支配个体选择后,优化步骤如下:
二、统筹机构设置,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部的工作管理体系
农业农村部“三定”规定明确了14个方面主要职责、3个方面职能转变要求,与原农业部相比,新增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等职能。农业农村部主动适应从主要抓“一农”的单纯产业部门向统筹抓“三农”的综合管理部门转变要求,共设立24个司局和派出机构。着眼加强农村工作管理,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司、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等农村工作司局,并在编制和人员力量配备上适当倾斜。围绕强化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政策创设、农村改革、战略规划等研究力量,调整组建法规司、政策与改革司、发展规划司。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化种业管理、畜牧兽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司局的力量,建立起与农业转型升级、质量兴农、绿色发展相适应的工作管理体系。同时,统筹推进事业单位结构布局优化调整。结合部门行政职能调整情况,积极协调原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转入机关序列,整合有关部门划转职责和事业编制,同步推动事业单位职能转变、改冠更名、业务归口管理关系调整等工作,进一步健全机关司局与事业单位“一盘棋”工作格局。
三、优化职能配置,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部的履职手段
这次机构改革,通过转变职能、整合司局、理顺分工,农业农村部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手段和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一是强化农村工作手段。明确相关司局承担统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乡村产业发展、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乡村治理等职责,抓好农村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了新手段。二是强化农业转型升级工作手段。适应加强农业投资项目管理需要,明确相关司局推进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改变过去“五牛”下田、撒胡椒面的局面。适应组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需要,加强法规司人员配备,提升农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适应强化现代农业调控需要,对一些农业产业司局职能进行调整,强化了农村金融和农业保险、农业农村信息化、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等职责。三是强化乡村振兴工作手段。明确中央农办秘书局、发展规划司分工负责乡村振兴战略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各司局重点围绕“五个振兴”,聚焦主责主业,抓好具体任务落实,形成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三定”规定印发以来,农业农村部在抓紧抓牢粮食稳定生产、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村改革、产业扶贫等工作的基础上,投入更多精力抓好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产业发展等任务的贯彻落实,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稳中有进,农业再获丰收,乡村振兴开局良好,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深化执法改革,进一步加强“三农”事业发展的法治保障
这次机构改革,共整合组建五支综合执法队伍,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是其中一支。农业农村部始终将整合组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作为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进、抓实抓好。根据改革精神,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起草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搭建了农业综合执法政策框架,明确了整合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为指导各地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奠定了制度基础。同时,督促指导地方制定配套方案,全面整合农业执法队伍,加快建立健全省市县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党建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机构改革与修法工作同步推进,对机构改革前由原农业部负责执行的43部法律和行政法规进行梳理,区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提出修法建议,并及时开展部门规章清理工作,切实推进依法治农。同时,明确法规司牵头负责农业农村立法、普法职责,强化农业综合执法监督,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升农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农业农村工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本项是一个兜底条款。除了上述规定的权利外,评估专业人员在评估活动中还享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权利法定的原则,评估专业人员的权利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授予,地方性法规、规章无权授予。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五、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部履职尽责的人才支撑
农业农村部坚持将司局领导班子配备和处及处以下干部定岗工作与机构改革同步研究、同步推进、同步实施,始终将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程,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积极营造支持改革、投身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工作不断、人心不乱,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人员定岗工作中,坚持“五个原则”。一是人随事走。以职责划分为依据,合理调整干部队伍。二是严守纪律标准。在核定的机构、编制、职数框架内安排人员,做到基本不超编不超职数。个别确需超编或超职数的,三年左右消化。三是人岗相适。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干部队伍结构、干部专长和适应性,进行统筹安排。四是大稳定小调整。统筹摆布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域的干部力量配备,同时控制调整幅度,保持干部队伍稳定。五是“一视同仁”。对转隶人员做到“一碗水端平”,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划入人员按照同职务同层次得到妥善安排。机构改革以来,全体干部职工思想平稳,精神状态饱满,以新姿态、新作风投入新工作、新岗位,为农业农村部全面履职提供了有力人才支撑。
目前,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组织架构的“四梁八柱”已经搭建起来。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全面履行好党中央赋予农业农村部的各项职责任务。进一步加强与相关涉农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在职能衔接、工作环节、责任划分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化协调机制。完善部内沟通协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提升整体效能。指导督促各地加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度,确保中央部署的改革任务如期全面完成。统筹做好事业单位结构布局和工作力量调整优化工作,进一步发挥事业单位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作用。牢牢把握“三农”工作牵头抓总的职能定位,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稳定粮食生产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提升乡村建设和治理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作者系农业农村部人事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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