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语言学视角下的民俗语言研究方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语言学论文,民俗论文,视角论文,语言论文,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民俗语言,又称语言民俗或民间语言,狭义的定义是指“在特定文化环境中形成的口头习用语汇以及与之紧密相连的表达习惯、行为方式等”[1]297,不包括文学作品在内。本文用广义的定义,即包括民间文学与狭义指称的民间语汇。 以往对民俗语言的研究,多在民俗学科的视野范围内,语言学对其研究充其量只是研究词汇中的一部分——“熟语”。我们在对西北地区戏曲歌谣进行研究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戏曲歌谣等语言完全可以作为社会语言学的独立研究对象之一。因为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看,民俗语言因流传于口头,具有生活化特征,与民俗生活密不可分,是一种语言因社会阶层和文化程度等产生的言语共同体,自然是社会语言学研究的有机内容。但如何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开展民俗语言研究,目前尚无成熟的理论与方法。本文拟对其研究方法谈几点认识。 西北地区戏曲歌谣的民俗语言研究对田野调查重视不够。社会语言学是在社会学和语言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交叉学科,它的基本内容是考察语言和社会的各种关系。从研究方法上看,社会语言学是一门实证科学,它必须建立在充足的资料库基础上。其中很多资料要求调查自然发生的语言事件,因此田野调查就不可或缺。民俗语言研究是社会语言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应特别重视田野调查。一方面,西北地区戏曲歌谣,如秦腔、皮影戏、陕北说书、花儿、陕北民歌等,大都列入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是我们独特的民族文化,其中积淀着我们先民的智慧和经验。它们是捍卫国家文化主权和维护国民文化身份、保证国家文化安全的基本依据,并对我们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着关键的影响。但从整个文化史的角度看,中国文化和思想的研究内容基本上是由历代精英们创造的各类经典构成的。虽然这些经典的思想是整个社会的主流思想,但它们并不是社会文化和思想的全部。从更广泛的视角看,民俗文化中的日常行为、仪式信仰和观念也都是今天的社会文化研究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另外,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看,民俗文化中的日常行为、仪式信仰和观念带有民间阶层表述其信仰、观念和思想时的显明言语特点,值得深入探讨。又因为人类生活方式的演进和现代传播方式迅速改变,西北地区戏曲歌谣处于生存危机之中。现有的一些研究资料还不能满足需要,田野调查工作亟待加强。西北地区戏曲歌谣的民俗语言独具特色,完全可以使用社会语言学的方法加以研究。秦腔、“花儿”、陕北说书等都有其独特的地理与社会环境,依托其语境和听众才显现其完整价值。因此,相应的民俗语言也应注重其民间“活态”。如陕北说书依附于民俗信仰仪式而存在,分为“会书”和“家书”。最原始的陕北说书就存在于僻远农村的庙会和村民居住的窑洞院落,尤其是每年农历3~7月,子洲、横山、靖边、安塞等地农村庙会活动开始举行,“会书”进入旺季,数以百计的说书人流转于不同的“台口”,这构成了他们活动的空间。只有跟随说书人深入到偏远的农村庙会,亲耳聆听那伴随着纳鞋垫的妇女的嬉笑和孩子们的嘈杂声的演唱,才能真正了解陕北说书,从说书人庙会表演现场获得的录音资料才能作为民俗语言研究完整的有价值的语料。否则,我们通过舞台或书面文本所看到的只能是丢失了民俗语境或语音的陕北说书,这样的研究显然是不完整的。 西北地区戏曲歌谣民俗语言研究的田野调查方法有待改善。虽然经过前代学者的努力,西北地区戏曲歌谣的研究资料中也包括不少通过田野调查搜集整理的书面资料,但是这些资料在具体整理方法上也差强人意。特别是在百余年的时间里,随着中国社会从封建的农业社会到现代信息社会的急速转变,这些戏曲歌谣面临消逝的危险。现有的资料不仅数量不足,而且由于方法不到位,还亟待用科学方法深入做好田野调查工作。因为民俗语言研究必须关注到这些研究对象的原始性。著名社会语言学家海姆斯(D.Hymes)曾发表《言语民俗学》一文,强调言语事件和言语行为研究必须包括相应的环境和场景、参与者、目标和效果等。从这样的角度看,简单记录下来的书面语言资料对于民俗语言研究是远远不够的。对此,丹麦学者易德波在谈其研究扬州评话所使用的资料时也说得特别清楚:“研究专案的资料是1986年、1989年和1992年在我访问扬州和镇江时收集的。原始资料是由评话艺人所表演的书段录音下来而组成的;大多部分是我在做田野调查当中录制下来的。对这些书段进行研究,基于保存在录音带(或录影带)上的口头性的表演,并以我在艺人说书时所进行的观察作为补充。此方法与以前关于扬州评话的研究有很大的区别,因为以往的研究基于对扬州评话已出版的文字性的书本为资料库。”[2]6正因其使用资料的原始性,研究方法的独创性,易德波的研究获得国际学界的认可。当代美国口头诗学研究的领军人物弗里教授曾说过一段耐人寻味的话:“在我看来,最首要的问题,是急需加强对活态口头传统进行调查的田野作业。这或许是因为主要的理论进展皆出现在那些缺乏丰富的活态口头传统的国家里,而能够进行实地调查的田野活动——惟有此类调查才能提供所需的材料——的地方,又在描述和分析材料上跟不上步伐。这恰恰是中国同行们可以施展本领的领域。……在东方的这一国度中,活形态的口头传统是极为丰富宏赡的宝藏……中国同行们正是处于这样一个有利的位置,他们可以做到在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们所无法做到的事情:去体验口头传统,去记录口头传统,去研究口头传统。”[3]10这段话很有启发意义,我们应该抓住当前稍纵即逝的机遇,深入田野,尽可能多地采集、记录口头表演的资料,为民俗语言研究奠定坚实的基础。 西北地区戏曲歌谣的资料搜集和整理之所以特别需要田野调查,主要是因为民俗语言的口头性、传承性和变异性等特点。如果仅仅依靠已经整理的书面材料,那将无法真实客观地分析其特色。正唯如此,对其进行研究时所采用的方法亦应与研究书面语言和一般生活口语有异。 描写语言学强调研究语言的内部结构,属于索绪尔所说的内部语言学。而社会语言学的研究对象不仅仅是语言,而且兼顾言语,提倡联系语言本体之外的社会因素研究语言,研究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语言的运用情况。民俗语言的口头性、传承性、变异性等特点,使之不可能照搬描写语言学的研究方法进行研究,而更适合使用社会语言学的研究方法。 那么如何能有效地开展西北地区戏曲歌谣民俗语言研究呢?民俗语言既不能套用书面语言的研究方法,也不能照搬现代汉语口语和方言的研究方法。从国际学术界对民俗语言的研究现状来看,“口头程式理论”(Oral Formulaic Theory)值得借鉴。这一理论又称帕里—洛德理论。帕里(Milman Parry)和洛德(Albert B.Lord)二人是师生,均为美国哈佛大学著名学者。他们为解决“荷马史诗”问题,曾赴前南斯拉夫巴尔干地区调查依然流传的口头史诗。在此基础上,他们创立了“口头程式理论”。该理论研究口头叙事诗歌创编的各个环节和过程,其精髓在于“程式”(formula)、“主题或典型场景”(theme or typical scene)、“故事范型或故事类型”(story-pattern or tale-type)三个结构性单元概念,它们构成了口头诗学的基本框架。所谓程式,按该理论的创始人帕里最初的定义:是“在相同的格律条件下为表达一种特定的基本观念而经常使用的一组词”。[4]30除了重复性(“经常使用”)外,程式的另一个前提和特征是它们必须能够体现出相同的格律价值。如陕北说书的唱词是以七言或十言为主的整齐句式,在句型上依照“二二三”或者“三四三”顺序排列,偶句押韵: 弹起/三弦/定准音 各位/乡亲/一声请。 这公子/起身离了/客厅门, 不由得/心中烦恼/泪淋淋。 在韵辙的使用上,除了书帽和小段外,几乎所有陕北说书的长篇书目都是“中东辙”和“人辰辙”混用。这既体现陕北方言前后鼻音不分的特点,也是说书人对方言发音的巧用,同时这两个韵发音浑厚、深沉,与陕北说书音乐风格相吻合。 上述格律形式构成了陕北说书唱句的“语法”,而程式便是这种特殊的诗的句法结构中的语言单元。[4]110在陕北说书人的演唱录音中,我们最常听到的是表现事物和意义的程式,例如: 用罢战饭一起身, 槽头拉过马走龙。 左带弯弓秋月牙, 右插狼牙箭雕翎。 二人来到酒楼上, 桌上摆下酒刘伶。 上举“马”“箭”“酒”都是陕北说书中经常出现的事物。这类名词性程式有相同的格式,由名词和它的借代(喻)形式共同构成,不仅补足汉语单音词造成的诗行残缺,更重要的是克服了韵辙的差异,保持唱词韵辙的一致性,正好占据偶数句最后3个字的位置。这类“名词—借代(喻)程式”源自古典诗文,并且在宝卷、鼓词、弹词等传统说唱文学中也十分普遍。类似的例子还有“计牢笼”“地流平”“轿朱红”“马能行”“剑钢锋”等。而对于年轻貌美的女性的描述,说书人拥有一组可替换的程式:社会语言学视角下的民间语言研究方法_社会语言学论文
社会语言学视角下的民间语言研究方法_社会语言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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