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奎那的审美理论评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托马斯·阿奎那(1226-1274)是欧洲中世纪的哲学大家。他的美学思想,散见于其《神学大全》中。其论美感的只言片语在美学衰颓的中世纪可谓凤毛鳞角,它们涉及美感特性、美感根源、审美能力等方面。本文试作如下评析。
一、美感特性
阿奎那把视觉和听觉当作审美感觉,而把味觉和嗅觉当作非审美感觉,因为前二者关涉的是对美的认识、后二者关涉的是对益的欲望。最是关涉认识的感觉最贴近美,与心智最密切的感觉(即视觉和听觉)最为美所用;我们说美的景象和声音,但不说美的滋味和嗅气,〔因为味觉和嗅觉不追求对美的认识,而停留于对益的欲望。①
他还通过区分类的东西和益的东西来强化对审美感觉和非审美感觉的区别。他认为,美者和益者尽管在实体上是一样的,但在意义上是不同的,因为美者相应于认识,作为纯粹形式起作用,就其本质而言,一见到它欲望就得沉寂;而益者相应于欲望,作为实质目的起作用,它仅能使欲望快乐。益者(thegood)和美者(the beautiful)在实体上是一样的,因为它们都建立在单一的现实形式上;但是,它们在意义上是不同的,因为益者相应于欲望,作为一目的因起作用,而美者相应于认识,作为一形式因起作用。②美者与益者是一样的,但有特征差异;益是大家所欲求的东西,而就美的本质而言,在看见和认识它之际,欲望就被息止;美增加益的意义,益者是仅使欲求快乐的东西,美者是一经发觉就令人快乐的东西。③
阿奎那反复强调的美或美者无关欲望,但涉认识、单凭形式一见就令人愉快,实际上就是审美感觉的最重要的特征:无关实利而令人愉悦,或非实利性和愉悦性的统一。他在这个观念上上承柏拉图,下启康德。他比柏拉图说得多,因为柏拉图只讲美不是益,无关效用,而未言及它何以如此(即它只涉认识,无关欲望),并且,柏拉图并未从根本上把美和益(有用、有利、有效)分开,只是认为益者不是美本身(但可以是美的表现),例如他所云法制的美、知识的美和心灵的美等其实都不是美,而是益或善(从实用的或道德的角度看令人愉快或满意);但他比康德说得少,因为康德不仅讲美不是益(或审美快感不是享乐快感),而且讲美不是善(或审美快感不是道德快感),另外,康德还第一个明确地表达了审美感受的基本特征:无关实利而令人愉悦,和无关目的只合乎目的。
审美感觉和非审美感觉的差异源于审美感官和非审美感官的差异。自柏拉图以来,人们总认为:眼、耳是审美感官,相应的嗅觉、听觉是审美感觉,鼻、舌、身(或肤)是非审美感官,相应的视觉、味觉、触觉是非审美感觉。眼、耳可以成为审美感官,视觉、听觉可以成为审美感觉,这是公论共识,毋庸置疑。但是,鼻、舌、身(或肤)是否决不可能成为审美感官呢?嗅觉、味觉、触觉是否决不可能成为审美感觉呢?一些人对传统观念提出了质疑。他们中有人(如赫尔德)认为手和触觉有时候(如在触摸雕塑作品时)也可以成为审美感官和审美感觉,有人(如某些花卉专家和香水专家)主张鼻子和嗅觉有时也是审美感官和审美感觉,还有人(主要是美食家们)甚至宣称他们的舌头和味觉就是审美感官和审美感觉。区分审美感官(或感觉)和非审美感官(或感觉)一直似明非明。它究竟是什么,从未被明晰地规定。
它是感官不消灭对象吗?那么,除了眼、耳外,鼻、身(或肤)也符合要求,只有舌不合要求。如此,则根据什么将鼻、身(或肤)排除在审美感官之外呢?或谓鼻子吸入嗅气分子,使之逐渐减少,实际上是在消灭对象,只不过消灭的是对象的气味部分。但是,嗅气分子是自身挥发的,并非鼻子“抢”过来的,正如光波、声波是自身传播的,并非眼睛、耳朵“夺”过来的;嗅气逐渐消失是自然现象,并非鼻嗅之过,正如色彩、声音逐渐消失是自然现象,并非眼看、耳听之过。人类发明了录像、录音技术,故色彩、声音可以长期保持反复使用,而尚未发明录嗅技术,故嗅气不能保存再用。倘有朝一日出了录嗅机,那么嗅觉将同视觉、听觉一起成为不可或缺的审美感觉之一,就象人们现在接受电视节目或电影作品时不可能只听不看或只看不听一样。
它是感官的发达程度吗?确实,眼、耳比较发达,它们能辨识各种音高、音强、音速、音时、音质和各种色彩、明暗、线条、形状、结构,人们可以借助它们欣赏或创作各种音乐作品和绘画作品;而鼻、舌、身(或肤)相对而言,它们本身的适用范围要狭窄得多,人类语言对它们的相应刺激的区分也要简单得多(嗅觉不外乎香臭腥等,味觉无非是甜苦咸辣酸等,触觉无非滑糙柔硬冷暖燥湿等,皆屈指可数,不象视觉、听觉从若干个方面被区分为十几、几十甚至上百个种类、级别或式样),人们从未依靠鼻、舌、身(或肤)欣赏或创作过仅与之相适应的艺术作品,即纯粹的嗅觉作品、味觉作品和触觉作品(雕塑不是纯粹的触觉作品,因为它主要甚或仅仅诉诸视觉,而不是触觉)。但是,这种情况除了说明人类因有了目睹耳闻之便利而严重忽视了对鼻嗅、舌、身触的专门培训和着意发展之外,还能说明什么呢?假设有一种类似人类而没有眼耳的智能生物,那么它的主要感官将是鼻子和躯体,嗅觉和触觉将成为它的审美感觉。现实地说,如果承认那些既聋又盲的人还可能有审美感觉,那么它只能是嗅觉或触觉。人的全面发展(包括感觉的全面发展)呼唤嗅觉艺术和触觉艺术的诞生。嗅觉和触觉也将进入审美感觉的行列,鼻子和躯体(特别是手)也将可以作为审美感官起作用。报载日本有一座幻想美术馆,除了利用各种光色效果调动人们的视觉外,还想方设法调动他们的听觉、嗅觉、触觉甚至味觉。创办者的意图是:充分调动观赏者的各种感觉,使他们尽可能全面、真切地感受艺术作品所表现的对象。由此可见,有识之士已经逐步意识到,嗅觉、触觉能够并且应该在审美感受中起一定作用。
审美实际表明:抽象笼统地限定审美感官和审美感觉是不妥的。在人类的五种感官中,除舌头外(因为它的活动方式就是消灭对象),其余四种都可能成为审美感官或非审美感官,这取决于人在什么场合运用它们及为何运用它们。就人类而言,眼睛、耳朵是两种较重要的审美感官,但并非只有它们。审美客体的丰富性要求审美感觉的多样性与之相对应。
二、美感根源
关于审美感受的根源,美学史上众说纷纭。归纳起来有四类:审美感受的根源在神,在人(审美主体),在物(审美客体),以及在关系(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之间的关系)。在远古,人们把美和美感的终极因归于神。直到自我意识真正觉醒的近代,人们才更多地从人身上寻找美和美感的根源。但是,在远古和近古之间的中古,有一种观念认为美的终极因在于神,但美感的根源在于人,在于人心。阿奎那就是持这种观念的人。
作为神学家,他必定认为美的终极因在于神,就象其他事物一样。但是,在此前提下,他肯定了人心是美的形式的根源,亦即是审美的根源。他暗示,审美感受由审美客体引起,事物的形式是审美感受的外在条件,但是事物的形式源于审美主体,人类的心智是审美感受的内在根源。美的三个条件是:第一、完整或完满;第二、适当比例与和谐;第三、鲜明和光泽,清晰和比例构成优美的东西或秀丽的东西,形体美在于各部分恰到好处和整体的色泽新鲜,精神美在于根据正直的理性公平地待人接物。④清晰和比例二者都根植于心智(mind)中,心智的功能是整饬和照亮对称〔等形式〕,由此可见,美,纯粹的和本质的美栖居于静观生活中,因此可以说,美出自对智慧的静观。⑤审美感受由事物的适当比例、对称、鲜明、清晰、和谐、完整等形式引起,但是这些形式并非事物所固有,而是根源于心智,也就是说,审美感受的根源在于人的心智。
暗含在阿奎那美学片言中的这个观念仿佛是数世纪后美学家们(如休谟、伯克、康德)到人心中寻觅美感根源的风尚预先透露出来的一丝消息。它简单而隐约,留下几个悬而未决的疑问:心智究竟是谁的?审美者个体的还是一定的审美者群体的抑或审美者全体的?诸种美形式如何从审美者的心智中产生出来?它们如何被其他心智接受和继承?这些审美发生学或审美社会学问题就是在阿奎那之后探究过美感根源问题的美学家们那里也得不到令人满意的答案。这种遗憾是由实验心理学研究的局限和文化人类学材料的不足造成的。
迄今为止,关于这些问题,我们所能作出的回答是:美的形式是由一定的审美者群体(如一个民族、一个部落)甚或由审美者全体从丰厚的历史经验中提炼出来的;它们之所以被审美心智所选择,是因为他们悦目悦耳和悦心悦意;它们之所以给人以愉悦感,除了生理心理学原因外,还有已经退入历史幽冥中以致难以辨清的实用原因:它们最初出现于其中或其上的实物在生活或劳作中给人带来便利、舒适、轻松等。它们通过教育、社会环境还有生理遗传被其他心智接受和继承;它们作为心理沉积物结晶可能在人脑中造成某种特殊的生理模式(或基因);它们与这种模式之间存在着同形同构关系。
源出于人类心智的美形式,由于经过了历史化或社会化,似乎是客观的,仿佛为事物所固有,当然,不可否认事物具有美形式的潜能。审美者所要做的是,启动心智,把潜能变成现实。
三、审美能力
欲求能力、劳动能力、审美能力、认识能力、创造能力,是人类的五种基本能力。在进化论出现以前,人们认为人类以外的动物根本没有审美能力。在动物心理学出现以前,人们不承认人类以外的动物有简单记忆以上的认识能力。至于创造能力,人类以外的动物确实没有,就是在人类中也有许多个体缺乏这种能力。阿奎那就是认定唯人有审美能力的人之一。
他认为,只有人能审美,因为只有人的感官能用于求知审美、获取认识,而其他动物的感官都只用于追求食色、满足欲望。感官被赋与人类不仅是为了获取生活必需品,象在其他动物那里一样,而且是为了认识的缘故;其他动物只是在感官对象与食色相关时才乐在其中,而人类则恰能乐在其美中。⑥
同是感官,为什么人类能用诸审美,而其他动物却不能?阿奎那没有直接解答这个问题。不过从他提出的“专门外在感官”和“通用内在感官”之分可以引伸出他的上述观念的依据。专门外在感官只能接受与之相适应的单一种类刺激,获得单一种类的感觉,眼、耳、鼻、舌即是;通用内在感官能够处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感觉,对它们进行分辨、联系、综合、规整,类似康德所说的统觉。专门外在感官被指派来接受可感形式,作为诸外在感官的一种联系根据和原则的通用内在感官亦如此;诸专门感官判定它们的专门可感对象,在其专门范围内把一个对象跟另一个对象区分开来,例如视官区别白跟黑或绿;但是分说白跟甜是视官或味官做不到的,因为在两种东西之间进行区分意味着要了解它们二者;这种区别是通用感官的工作,其他感官的知觉被托付给通用感官就象在一个公用的情报交换所里〔所发生的事情〕那样,这种感官也能感知感觉本身,就象当某人看见他正在看时那样,这是仅仅知晓触动它们的可感形式的诸专门感官做不到的。⑦阿奎那完全可能认为:尽管其他动物的某一或者某些专门外在感官可能比人类的还发达,但是由于它们没有通用内在感官或者其通用内在感官极其简单,因此它们不能审美。顺便提一下,阿奎那的“通用内在感官”说可能受到普洛丁的“内在眼睛”说的启发,而又可能给舍夫次伯利的“内在眼睛”说、哈奇松的“内在感官”说、休谟的“内在器官”说以直接的或间接的启发。这些概念都是用以指称那种可能存在的高级认识能力(对于后三者是其中的审美能力)之生理载体。
唯人能审美,这个观念被常识接受了几千年,因而在常识中根深蒂固。但是,它在理论和事实上都站不住脚。首先,从理论上看,既然审美首先和主要是一种感觉活动,而许多他类动物又有健全的感官(有些他类动物的感官甚至比人类的敏锐得多),那么他们完全可能具有审美潜能。至于说它们没有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其体验能力和统觉能力极其低下甚或完全缺乏,这只能降低而不能取消它们的审美潜能。审美能力有高下之分,审美活动有层次之别、就全部动物而言如此,单就人类而言亦如此。其他动物的审美能力较之人类的低下得多是毫无疑问的,但不能因此而从根本上否认它们具有这种能力。至于说其他动物总是为食色奔忙,完全被欲望控制,因此即使它们有初级的审美潜能,也没有精力和闲暇把它变成审美现实。这首先不是全面的事实,有些他类动物有充足的精力和闲暇游戏于不带实利兴趣的活动中,其次未意识到,在许多他类动物那里,审美活动可以包容在追求欲望满足的生存活动中(在原始人类那里又何尝不是如此?)。其次,从事实上看,达尔文通过大量的观察记录发现:某些非人动物(特别是鸟类)显示出初级的审美能力,尤其是对异性美的欣赏能力:一些动物心理学家通过无数次实验证实:他们的实验动物(特别是猿类)表现出对某种音乐的特殊爱好,一听到它就激动不已或如痴如醉。确实,非人动物们不会装腔作势地静坐在音乐厅里或装模作样地佇立在美术馆里,它们的审美场所是花间叶里、林间水里、空间地里,是在大自然中。
唯人能审美,这个观念是人本主义在美学中的一种表现。它出自历史的局限和认识的误区。
在阿奎那的若干美感片论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关于美感特性的言论。他通过对比美或美者和益或益者的功能(或意义)和作用方式反复强调不美感的根本特性:无关实利而令人愉悦。这一点无疑是正确的,不过它到了阿奎那时代早已不新鲜。它只不过是在以美感非实利的愉悦性为主题的历史性合唱中增加了一个坚定有力的声音而已。应当说,最有价值的是关于美感根源的言论。它尽管非常简单且不太明朗(不是直接论美感根源),却走上了探寻美感根源的正道,为近代美学家们从人类心智中寻觅美感根源开掘了先河。至于关于审美能力的言论(唯人能审美),由于它陷入了人本主义之迷宫,因此不可能给美学史带来什么有意义的东西。当然,这种迷误主要由历史的局限造成,在阿奎那时代,人们不可能从事非人动物心理的研究和实验。然而,无论如何,阿奎那的审美理论在欧洲中世纪里是罕见的,值得关注。
注释:
①-⑦托马斯·阿奎那,《神学大全》第一、二卷,转引自托马斯·吉尔比选择的《圣·托马斯·阿奎那哲学文选》,第79、77、79、78、78、233、228、229页,牛津大学出版社,196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