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都市型农业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模式与建议论文_常华

现代都市型农业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模式与建议论文_常华

天津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天津 河西 300061

摘要: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和农业职业院校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 民教育培训的新路子,着力提高农民素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培训效果。对现有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育模式进行分析和总结,旨在为各地在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时提供参考样本 。

关键词:职业农民;培训模式 ;建议

引言: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是我国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的一项重要工作。培育工作的成效不仅影响着我国农产品的有效供给,还与我国粮食安全、农业现代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息息相关。职业农民或者称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知识技能和素质较高,以农业为主要来源收入的现代农业从业者。

一、农业职业技能型实用人才培训的基本模式与分析

1、典型示范型培训模式

典型示范型培训模式是指政府、学校通过兴办农业科技示范园和示范基地,树立区域农业科技发展的典型,构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平台,形成农业科技培训基地,引导广大农民自觉自愿地进行科技学习的一种农民培训形式。科技示范园里新品种、新技术等一目了然,实例鲜活,学习直观,可以直接说给农民听、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农民易于接受。例如,由中央农广校和天津市农广校共同举办的“全国农业科技促进年天津市春播春管培训现场会”在东丽区华泰农业示范园区举行。中央农广校田桂山副校长及信息宣传处陆荣宝处长、体系建设处孟凡处长和网络教育中心邵明旭主任,并邀请天津农学院王丽娟副教授为园区职工讲授了花卉管理技术华泰农业示范园区80多名农民参加。中央农广校为天津市农广校系统和市级农民教育培训基地赠送了一批媒体播放设备、图书光盘。这种培训的重点不在于如何培训,而是在于如何建立建设很好的有示范作用的典型,可以说很多农业项目的建设都是以此为目的,都是要求要有示范带动作用,可是目前存在着示范与农民的实际相脱节的情况,各个地区都在建设高档的农业产业示范园,可是里面种的植物、作物又有多少是农民可以直接在家生产种植的?

2、传导型培训模式

现场传导型农民培训模式是指在农村田间地头对农民进行讲解、示范、操作和解答等活动的培训形式。直接面对农民,以从事农业生产的一线农民作为培训对象,指导人员与农民零距离交流,这样对于文化程度偏低的农民学员最为适宜。直接在现场开展培训,着重解决当前实践生产和工作中的问题与推广运用新技术,针对性与操作性强。培训内容紧密围绕实践生产和工作中所需的知识,诸如种植、养殖、追肥、灭草、防虫、治病等,有针对性地答农所问、释农所疑、解农所惑。

3、 媒体传播型培训模式

媒体传播型培训模式是指通过先进的电子媒体(卫星、网络、大喇叭广播、电视、音像材料)和印刷媒体(明白纸、科技小报)等技术手段对农民进行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培训的一种形式。比如天津市近年来在全市农广校系统建成了天津市新型农民远程教育服务中心和区县分中心,以及市级农民教育实训基地,极大地提升了农广校系统的教学条件。目前,市农广校建有移动卫星直播中心、互联网信息中心、媒体制作中心和多功能演播室及图书音像资料中心;建有独立域名的《天津市农业远程教育网》网站,实现了网上视频教学和文字教学。12个区县分校全部建有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图书资料室、双向卫星接收小站及专业教学设备。27个市级实训基地全部建有培训教室、图书室和卫星接收小站,每天能收看中央农广校系统4套卫星节目。天津市农民远程教育用上了移动卫星信号直播,目前全市43个卫星接收小站全面投入使用,12个有农业区县的农民可同时收看相关教育培训节目,农广校教学手段和教学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津郊广大农民不出家门就可享受高水平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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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进新型农民培训的建议

1、建立和健全农民培训法律体系

建立和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培训法律体系是更好地开展我国农民培训工作的重要基础。只有通过立法,建立和健全农民培训法律法规体系,才能保障农民培训健康、有序、稳步地发展。要解决“三农”问题,国家必须把开展农民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素质作为一项基本国策长期坚持下去;必须加强农民培训的立法工作。2010年5月,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这是迄今为止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农民教育培训而制订的地方性法规。这标志着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今后天津市的农民培训都可以按照《条例》的要求,长期有规划、年度有计划、扎扎实实的开展农民培训工作。

2、完善农民培训的管理体制

建立和健全科学的农民培训管理体系是更好地开展农民培训工作的重要前提。目前的农民培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存在着某些需要克服的问题:一是培训主管部门与其它行业部门之间职能不清;二是培训资源分散,优化不够,合力不强;三是培训基地的培训力量不足,条件较差,甚至有的面临着机构改革的冲击;四是适应培训需求和市场规律的运行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 因此,要创新管理体制,优化运行机制。要建立和健全政府宏观统筹、农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其它部门分工协作、社会中介培训机构主动参与的农民培训管理模式,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位,工作落实。其结构为:一是各级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二是高中等农业院校;三是企业与民间的各类培训服务机构;四是各行业协会、教会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五是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六是农业远程教育网。培训者主要由专职培训者与兼职培训者相结合,专职培训者主要侧重培训工作的设计、组织和管理等方面在加强农业中专学校、农技推广机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农业教育机构建设的前提下,进一步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在农民培训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3、完善农民培训内容体系

建立和健全科学的农民培训内容体系是更好地开展我国农民培训工作的关键所在。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不论是哪个层次或哪种类型的农民培训,其培训内容体系既要注重理论性,又要注重实践性,既要注重系统性,又要注重应用性,使农民培训的着力点真正落实到提高农民培训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受训农民的技能和能力上。培训方式以应用实践为主,理论讲授为辅,且实践贯穿于整个培训全过程中。我们的农民培训中虽然也考虑到要将实践与教学有机结合起来,并做了很大的努力,但仍有较大的差距,教学过于空洞,实践过于草率。农民受训后很难将其所学全部用于农业生产实践中去。因此,在进行农民培训时,要坚持做到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系统性与应用性相结合,根据农业现代化建设实践和农民综合素质提高的需要,科学地构建培训内容体系,合理地选择培训方式,努力增强我国农民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受训农民的实践技能和综合能力。

三、结束语

农民教育工作的重点是,以抓好培训质量为中心,严格培训鉴定标准,提高培训效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农业职业技能鉴定任务。同时,总结培训好典型、好经验,及时做好宣传。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研究农民教育培训的新项目、新方法,进一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协调,争取政策的连续性,争取新的培训项目,增强自身实力,逐步把农民教育培训向技术推广方向转变,拓宽培训领域,提高教育培训水平。

参考文献:

[1]李慧,刘艳鲜,徐长军.弹性学制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中的实践探索[J].职业,2019(03):48-49.

[2]卢彩晨,李朝晖.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要搞好涉农培训——关于涉农培训的调研报告[J].职教论坛,2019(01):126-133.

论文作者:常华

论文发表刊物:《城镇建设》2019年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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