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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H1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442(2002)04-0036-09
许慎为《说文》释音,原只用读若一法。汉末产生了反切,隋唐以来,又出现了《切韵》、《唐韵》等韵书。从此之后,治《说文》的人大多以反切的方式为《说文》注音。例如小徐《说文解字系传》取李翱音,大徐则据《唐韵》为《说文》注音等。旧时的读书人,依据这样的注音大体上可以解决识读生字的问题。在中国大陆,这种状况大约持续了一千多年。这期间虽然汉语的语音发生了许多重大的变化,虽然在很多时候根据当时的读音用反切上下字已不能直接切出被切字的音读,但为汉字注音的方法基本上没有什么改变,为《说文》注音的方法自然也没有改变。
直到现代,才出现了注音字母、汉语拼音等注音手段。人们为汉字注音,一般不再采用反切这种方式了。为《说文》注音也是这样。1979年有《说文今读》油印本,这是我曾经见过的最早用汉语拼音为《说文》注音的资料。这个油印本由高景成先生全面审阅,又得到陆宗达先生指导。近些年出版的《说文解字今读与通检》(陈祥民,吉林文史出版社,1992年4月)、《说文今读暨五家通检》(李行杰,齐鲁书社,1997年6月)、《说文解字今释》(汤可敬,岳麓书社,1998年3月)等,都采用了汉语拼音为《说文》注音。诸家所做的工作对于今天的读者了解《说文》,对于沟通古今,从总体上看都是有意义的。
1994年,笔者应北师大出版社的要求,对《说文》一书进行点校,为了方便今天的读者,我们也采用了汉语拼音来注音。这部书已于2000年10月由北师大出版社出版,书名为《标点注音说文解字》。在对《说文》进行整理的过程中,得到我亲教大师俞叔迟(敏)师及多位师长的指导,详情已具该书《说明》、《后记》等文字中。98年暑期,在书稿第五校的过程中,我的导师鲁国尧教授命我参考其他各家的注音,以尽量减少失误,并命我就这一问题作进一步的研究。遵照鲁师之命,拿我们为《说文》注的音与现今已出版的为《说文》注音的有关资料进行了比较,发现从注音的原则到对具体字的注音,各家多有不同。兹谨就为《说文》标注今音的问题谈谈我们的想法,与陈、李、汤诸先生商榷,并求教于广大读者。
陈、李、汤三位先生的书,以汤先生书出版最晚,又于《凡例》中明确声明:“每条正文之后,附录徐铉切语。注音以徐氏的反切为主要依据”等,和我们的工作原则较为接近,具有较强的可比性,因而在实际工作中,主要与汤书进行了比较,在下面的讨论中也以汤书注音为主要比较对象。
经过比较,我们发现:同是为《说文》注音,同是以大徐本音为主要依据,两家注音不同之处,据初步统计,竟多达796条,占《说文》全书正篆总字数8%以上。对于字典辞书性质的书籍来说,这个比例不可谓不高,反映出的分歧不可谓不严重。对于不以声音训诂为专业的广大读者来说,面对如此严重的分歧,将令他们无所适从。这就是说,我们在解决旧的问题的同时,又制造了新的问题;在给人们带来某些方便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某些麻烦。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本论文将从存在分歧的实际材料出发,考察造成分歧的原因,探讨为《说文》注音的科学的原则和方法。在我看来,迄今可以见到的各种为《说文》注音的材料,似乎还都没有达到尽善尽美的程度;我们的书虽然最近刚刚出版,其中也有值得检讨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说,写作这一篇论文,首先是为我们自己的工作做一番总结,为改进我们的工作也为今后从事这一项工作的人们提供一些经验和教训。重在讨论问题,不在争论谁是谁非。当然,在讨论问题、说明道理的时候,又需要以对具体问题的处理为例来阐释,是非正误的问题又不能完全回避。这是首先必须声明的。
一、《说文》今音分歧的情况及其原因
分析导致我们为《说文》所注的音与汤先生所注音分歧的主要原因,大致有这样三种情况:一是汤书舍弃大徐本音,别据《广韵》、《集韵》等字书、韵书注音;二是汤书注明据大徐本当音某,而另注今音;三是同据大徐本音而所注音各有不同。分别讨论如下:
(一)关于别据他书为《说文》注音的讨论
汤书注明别据《广韵》、《集韵》等字书、韵书注音的情况,据粗略统计共457条,约占有分歧总条数的57.4%。如果加上第三种情况中虽然没有注明不用大徐本音、而实际上另有来源的实例,这类情况所占的比例还要大些。概括汤书《凡例》中声明放弃大徐本音、改从他书音切的情况有三种。相对于“注音以徐氏的反切为主要依据”的总原则而言,我们不妨把它们称作“补充条例”。这三条补充条例是:1.“徐铉切语与今读相距甚远者,则加注《广韵》、《集韵》的反切。”2.“徐铉、《广韵》切语虽同,而《广韵》将例字收入另一切语下,拼音依另一切语。”3.“多音多义字,《说文》只取一义,与《广韵》某义项同,而徐切语与《广韵》该义项切语不同者,依《广韵》。”下面我们先从解读这三条补充条例出发,结合汤书处理这些问题的实例,看看这种作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一下提出这些条例的利弊。
我们觉得这三条补充条例或多或少地都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看“徐铉切语与今读相距甚远者,则加注《广韵》、《集韵》的反切”这一补充条例,其中就有三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其一是关于所谓“今读”的问题。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实际上相当复杂的问题。这个问题将在本论文的第二部分中详细讨论。这里想要说的是,为《说文》注音,确定《说文》所载古文字在今天的读音,其中既有理论上的问题,又有实践上的问题,都需要认真解决,这是《说文》研究中一个不能回避,而解决起来又非常困难的问题。
其二,关于古今音读“相距甚远”是一个什么概念,也不够明确。《说文》大徐本音是徐铉等人根据《唐韵》为《说文》加的音切,根据这样的音切推出的读音,可能与这些字(词)在今天通行的读法完全相同,也可能有所不同;其不同,可能异在声,也可能异在韵,还可能异在调,或者异在声与韵,异在韵与调,异在声与调,甚或声韵调完全不同。同是声母之异,有可能是发音部位之异,也可能是发音方法之异;同为韵母之异,也可能异在韵头,或异在韵腹,或异在韵尾,或韵头与韵腹都有不同,抑或韵腹与韵尾各不相当,等等,错综复杂,不一而足。“异”到何种程度为近,何种程度为远,达到何种程度为“甚远”,这些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因而很难具体操作。汤书“凡例”中所举的实例“”,原切(方遇切)与《集韵》切语(芳无切)所对应的今音分别为fù与fū,声、韵全同,只有声调不同。难道这就是在读音上“相距甚远”的典型实例?
其三,关于“加注《广韵》、《集韵》的反切”。“加注”的反切,照一般理解,应该是在保留原切的基础之上另外增加的读音;如果不用原切,另据其他字书、韵书注音,则以“另据”、“改从”等来说明似乎更为确切。然而汤书中关于注音的注释文字,连一条“加注”某音切的注语都见不到,见到的几乎全部都是“拼音依某书某某切”这样一种形式,在这些条目下标注的也只是某书某某切一种读音,而没有保留大徐本原切的音读。就连“凡例”中论到这一条例时所举的例子“”字下,正文也只标fū一音,相关的注释下也只是说:“拼音依《集韵》芳无切”。
关于汤书舍弃大徐本原切,改从他书音切的第二条补充条例——“徐铉、《广韵》切语虽同,而《广韵》将例字收入另一切语下,拼音依另一切语”,我们也有些不解。如果我们的理解不错的话,这一条补充条例的意思应该是:《说文》某字大徐本音虽然与《广韵》某小韵切语相合,但《广韵》该小韵下没有收录此字,而把它收录在其他小韵之下,如此则依他小韵切语注音。这就是说为《说文》注音原则上“以徐氏的反切为主要依据”,而实际上按什么来标音,不但要看“徐氏的反切”是否跟《广韵》的反切一致,还要看该字在《广韵》中的实际反切。决定它的读音的不是大徐本音,而是《广韵》。应该承认,就个别例证而言(例如汤书在这里所举的“”字),改从《广韵》音可能更具普遍性。但据此推而广之,使之成为一种舍弃大徐本音改从他音的条例,则很容易显示出这种提法的弊端。例如:
梤 [3371],香木也。从木声。抚文切。([ ])内数字为各字在《说文》中的序号,据《标点注音说文解字》,下同。)抚文切当音fēn,阴平声。汤书音阳平声,注:“拼音依《广韵》符分切。”考《广韵》文韵“棻”字两见:一在符分切下,注:“香木名也。”以“梤”为其重文,这大概就是汤书注音的依据了;一在抚文切下(“抚”原作“府”,周祖谟、杨家骆先生校本同校为“抚”),注:“《说文》云:香木也。”未录其重文“梤”字。按《说文》芬芳之“芬”正篆从“屮”作“”,其重文从“艸”作“芬”。由此可证“梤”与“棻”二字同是由“芬”与“木”构成的异体字,所不同的只是“芬”一从“屮”一从“艸”,而形旁“木”一在左一在下而已。《说文》只存录正篆“梤”,不录“棻”字;《广韵》以“棻”为正字,一录其异体“梤”,一省而不录。我们有什么理由舍同求异,仅根据异体字的某一形体在《广韵》中的反切废弃《说文》大徐本音呢?如果再从训诂上考虑,抚文切下引用《说文》,且训诂全同《说文》,符分切下不引《说文》,训诂也与《说文》小异,该不该改读符分切,更是不辩自明了。又如:
剴[2636],大镰也。一曰摩也。从刀,豈声。五来切。汤书音kǎi,注:“拼音依《广韵》古哀切。”按《广韵》咍韵此字两读,一为古哀切,一为五来切。古哀切下注:“大镰。一曰摩也。又五哀切。”五哀切即五来切。五来切下曰:“又音垓。”直音垓相当于古来切。只注音不释义,说明义训同于古来切。据此可知此字二读,其义不殊,大徐据《唐韵》取其一音耳。像这种情况本来没有必要改音,退一步说,即令改音,古哀切也应当音gāi,汤书误音kǎi,可能是受了“剀”字在现代辞书中读音的影响了吧。但现今“剀”字似已没有“大镰”等义,《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现汉》)只记它在复音词“剀切”中的用法;《辞海》记其“讽喻”义,此义据段说是从“摩也”义引申而来的,但所引的书证出自《周礼·大司徒》,没有证据显示它是现代汉语中通行的意义。在没有必要改从他音的情况下,轻易地放弃大徐本音,所注的今音与所依从的音切又不能相合,可说是一错再错了。
至于第三条补充条例——“多音多义字,《说文》只取一义,与《广韵》某义项同,而徐切语与《广韵》该义项切语不同者,依《广韵》”,似乎也有可议之处。提出问题的角度虽然不同,但大徐本音与《广韵》有了不同,舍弃大徐本音而依从《广韵》等韵书,则与上两条条例别无二致。这一条补充条例给人的感觉是,从据义定音的角度看,大徐本音存在问题,需要据《广韵》加以匡正。但从我们接触到的材料看,得不出这样的结论。徐铉等人在当时多非平平之辈,他们据韵书为《说文》注音,应该是动了一番心思,下了一番功夫的。他们在确定各字的音读的时候,不会不考虑它们的义训而盲目处置的,这从清代《说文》大家段玉裁对待大徐本音基本上沿袭不改的态度上,可以间接地得到证明(关于这一点下文还要详谈)。大徐本音容有失当之处,但从利用韵书为《说文》注音的角度说,它在总体上是成功的。
即从汤书《凡例》中所举的例子来看,是不是一定要改读,也值得研究。
敻[2004],《说文》训“营求也”。大徐本音朽正切,汤书据《广韵》改读许县切。段注释此字说:“营求者,围匝而求之也。匝而求之,则不遐遗矣。故引伸其义为远也。”“营求”与“远”二义是本义与引伸义的关系,不是同字异词的关系,似无必要强据《广韵》标音。此外,《现汉》此字今只存xiòng一音,释为1、远;2、久远。其本义虽已基本不用,引伸义尚存,如此据大徐本音注音,既不违背以大徐本音为主要依据的原则,又可以沟通古今而避免另生枝节,何乐而不为呢!
今人为《说文》注音,或说是主要依据《广韵》,或说是主要依据大徐本音。依据的主要语音材料不同,工作时的重点、难点和应该遵循的规则也不同。前者等于是对一千多年以前徐铉等人所做的工作做一番全面的考察和调整,后者则对徐铉等人所做的工作基本上持肯定的态度,重在继承。我个人主张后一种作法,但认为前一种作法也不是没有意义的。我认为这两种选择本身是无分轩轾的,精粗优劣的差别在于具体的工作。为《说文》注音,主要依据大徐本音的,需要参考《广韵》等语音材料;主要依据《广韵》的,也需要参考大徐本音等材料。参考不等于改从,动辄舍弃主要依从的语音材料而改从他书,使自己所声明的注音原则形同虚置,岂不是舍本逐末,自乱其例么?
综观这几条补充条例,都是对舍弃其“注音以徐氏的反切为主要依据”的原则并改从他读的理由的说明。这样做的结果,在多数情况下虽然可以对所标注的今音与大徐本反切所对应的音读之间有所不同的现象提供注音的依据(有时也做不到,例如上文所举“剀”字),但却不能令人信服地证明这些做法是必须的,是对于保证注音的科学性有重要意义的。相反,如上所述,那些条例基本上不足以成为必须舍弃大徐本音改从他读的理由,而改从他读的结果,更是令人难以满意。
在上文中我们对汤书的几条补充条例及其具体实践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不赞成轻率地舍弃大徐本音改从他音的作法,这是不是说既然确定了以大徐本音为注音的主要依据,那么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就都必须死守大徐本音,而不能有任何变通呢?当然不是。事实上在为《说文》注音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大徐本音有不可从的例证,也有需要另加今音的情况。何时应存疑而不改,何时需改从其他语音材料注音,何时需要加注今音等,详后关于注音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中。
(二)关于另注今音的讨论
另注今音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沟通古今。从对汤书中另注今音实例的具体分析中可以看出,这种作法有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有的则没有什么道理。分别举例并说明如下:
仆[4947],顿也。从人,卜声。芳遇切。汤书为此字注音pū,并加注语:“当读fù,今音pū。”按,《说文》“仆”即今仆倒之“仆”,若只注fù音,不注pū音,不利于古今沟通,反过来又嫌于与大徐本反切不合,加了注语可以解决这个矛盾。然而汤书书后所附的音序检字表中只录今音,不存旧音,感觉不够完整。汤书中加注今音的各条,在音序检字表中处理方法与这一条一样,也都不列与原切对应的读音,一总说明如上。
郗[3886],周邑也。在河内。从邑,希声。丑脂切。汤书此字标为xī,注:“旧读chī。”按:《现汉》此字xī、chī两读并存,都释为“姓”。兴此灭彼,为左右袒,有何理由?有何必要?
鍃[8960],鍃也。一曰:大凿,平木者。从金,怱声。仓红切。汤书标作zǒng,注:“旧读cōng。”按:《说文》中鍃用来形容钟声,或以“鍃”指称一种大凿,这两个意义现今都已经消亡。汤书所标今音,不知依据的是什么?
总起来看,另注今音的情况与上述第一种情况,即别据他书切语注音的情况有同有异。其同在于二者都不以大徐本音为正音;其异有二,一是另注今音所标注的音读不复注明依据,二是在另注今音的同时注明与大徐本反切相对应的音读。不注明依据给人的感觉是这些词都活在今天的语言中,为它们注音不需要举出古代语音材料作为根据。但从材料本身来看,似乎又不尽然(例如“鍃”字)。给出与原切对应的音读有利于古今沟通。
对古今异读问题的处理,我们与汤书的分歧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处理这类问题的方法不同:我们认为应该在正文和音序检字表中都存录大徐本原切的基础上加注今音,汤书在正文处另标今音,只在注中说明旧音某,音序检字表中不存录此音。二是对具体问题的认定不同:汤书所另标的今音,我们有时觉得没有理由或没有必要。
(三)关于同据大徐本音而所注音各有不同的讨论
这一部分指汤书没有声明别据其他语音材料,也没有关于旧音某、今音某之类注语,与我们同据大徐本切语标音,而所标注的音互有不同的情况。造成这类分歧的原因很复杂,但主要原因是我们基本上是按大徐本反切标音;而按照一般的反切原理,相应的大徐本音可能切拼不出汤书所标注的读音。这类情况可以大别为两类:一类是汤书所注的音与我们所注的音完全不同,另一类是汤书所注的音与我们的注音部分相同。前者又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汤书所标注的音可能与其他语音材料中记录的切语相应,或者是今天较为常见的字,其中相当一部分应当归入上述(一)、(二)两类中;二,古今音变规律不明显的字(例如清声母入声字),据反切求今音,可能产生分歧;三,汤书所标注的读音不合反切条例,或由于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错误。后者所谓“部分相同”指的是汤书所注的音虽然不合于大徐本音,却与我们所加注的今音相同。分别举例并说明如下。
先看两家注音完全不同,汤书注音可能另有来源的例子:
譣[1463],问也。从言,佥声。《周书》曰:勿以譣人。息廉切。息廉切当读xiān,阴平,汤书音xiǎn第三声,而不标明依据。段说此即谶验、徵验之“验”的正字,又说:“自‘验’切‘鱼窆’,‘譣’切‘息廉’,二音迥异,鲜识其关窍矣。”今按:此字《现汉》不收,其按问、谶验诸义亦未见现今有行用之例。标作上声可能是受《广韵》“虚检切”之音的影响,但取用此音既无道理,又未声明。又如:
茞[0262],草也。从草,臣声。稹邻切。切上字属全清章母,依反切条例当音zhēn,阴平;汤书音chén,声母和声调都有不同。此音事实上来自《广韵》植邻切,只不过汤书也没有标明罢了。
再看两家注音完全不同,汤书据今常见字注音的实例:
袢[5106],无色也。从衣,半声。博幔切。段本“无”上补“衣”字,近是。“博”,帮母,据旧切当音bàn。《现汉》此字音pàn,二义:1、同襻;2、袷袢,并与“衣无色”之义无涉,可见《说文》所载古义今已不传。汤书音同《现汉》,可谓只见其形,不考其义。上举三例可以分别归入前述(一)、(二)两类中。
古今音变规律不明显的字,比如清声母入声字分派到现代普通话中,可能变为阴平(出、七)、阳平(得、福),也可能变为上声(百、谷)或是去声(惕、栗),单纯据反切求今音,可能出现分歧。其中有的字究竟应该怎样读,是颇令人头痛的事。例如成绩之“绩”、事迹之“迹”,曾经读第四声,早些年规定读第一声,近些年统读为第四声。处理这类问题,我们不敢说很有把握,但可以说做到了认真对待。主要做法是参考丁声树先生《古今字音对照手册》(以下简称丁《手册》)、周祖谟先生《广韵四声韵字今音表》(以下简称周《表》)等,专家们对关系到音韵的问题都非常认真,他们的审音经验对我们有重要的意义。符合这类条件而彼此不同的,例如:
妜[7922],鼻目间貌。……从女,决省声。於说切。此字不见于《现汉》。丁《手册》影母薛韵无例,周《表》此字於悦切,音yuē,阴平。我们据《周表》标音,汤书此字音yuè,去声。符合这类条件的字(词)本来就很少,去掉容易取得一致意见的常用字(词),剩下的就更少了。在这些地方即使有些出入,也无关大局,其误差应该是在被允许的范围之内。
由于汤书所注今音不合反切条例,或由于其他原因错标今音而出现的分歧,在这一大类中也占有一定比例。例如:
衙[1215],行貌。从行,吾声。鱼举切,又音牙。“鱼举切”当《广韵》之“鱼巨切”,此字依例应标为上声yǔ,和阳平声yá;汤书只在“鱼举切”下标阳平声yú,“又音牙”下不注音,音序检字表亦不载此音。又如:
煩[5374],项枕也。从页冘声。章衽切。切下字属去声沁韵,当音第四声,汤书音zhēn,第一声,不知所据。他如:
鮨[7305],鱼酱也。出蜀中。从鱼,旨声。……旨夷切。按此字依例当音zhī,阴平;汤书不加任何注释,径据旨夷切标作qi,大约是误认作与它形体相近的“鳍”字了。
我们的注音与汤书“部分相同”,即汤书所注的音虽不合于大徐本音,却与我们所加注的今音相同的情况,例如:
夭[6313],屈也。从大象形。……於兆切。依例当读上声;《现汉》虽然没有单列这一义项,但收录了“夭矫”一词,释作“屈曲而有气势”,可见这个词在现代汉语中还以词素的方式存在着,据此我们为它加注了阴平声的读法。汤书在“於兆切”下直接标作阴平声的yāo,没有注明“拼音依《广韵》於乔切”,也没有说明它旧有上声的读法。虽然二书同有阴平声的读法,但相对于大徐本原切,两家的标音实际上是不同的,因此我们把这类情况仍看作同据大徐本音而注音各有不同的实例。这类情况又如:
賸[3804],物相增加也。……以證切。以證切依例当音yìng,引伸有剩余义。《说文》有“賸”无“剩”,段注论二字关系说:“(賸)改其字作‘剩’而形异矣。”“剩”字晚出,初为“賸”字异体,渐而成为通行字,以至《现汉》中反对“賸”为“剩”字异体。虽然时代不同,正俗互易其位,但“剩”字出现后,二字一直保持异体字的关系,据此我们为它加注了今音shèng,这实际上是从《广韵》实證切切拼出来的音读。汤书音shèng,与我们加注的音相同,而不加任何说明,给人的感觉是这个读音直接与以證切相对应。
以上是关于我们为《说文》所注的音与汤可敬先生书所注音分歧的情况以及造成分歧的原因的讨论。我们与汤先生所标今音共有不同之处近八百条,过半以上是因为对“以大徐本音为注音的主要依据”的理解和实行有所不同而造成的;少部分是由于对加注今音的处理方法不同而造成的。
二、为《说文》注音的原则和方法
我们认为,为古代文献注音,因为目的各不相同,所以应该允许有不同的要求,不同的做法。为《说文》注音,可以是为了给《说文》诸字一个读法,也可以是《说文》研究、音学研究总目标下的具体工作。目标设定为前者,诸字之音不妨杂取现今通行的各种字典辞书;这样,只要标注的音确有所本,也就可以说得过去了。目标设定为后者,则可以专取《广韵》音或专据大徐本音等;这样则需要解决由此而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在工作中我们选择了以大徐本音为注音的主要依据的原则,因此在这一部分里我们将就下述几个问题进行讨论:(一)关于大徐本音;(二)版本校勘对注音的影响;(三)关于加注今音;(四)为《说文》注音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一)关于大徐本音的讨论
我们为《说文》注音之初,也曾经试图采用其他原则和方法,经过实践之后,最终确定以大徐本音为主要依据,并把它当作我们从事这项工作的总原则。选择大徐本音为注音的主要依据,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首先是对大徐《说文》的认识。大徐《说文》是奉敕整理而成的著作,所谓“诏取许慎《说文解字》,精加详校,垂宪百代”,因此它在人才选调、资料占有等方面的优势是任何私家撰著所不能比拟的;也因为是奉敕之作,诸人自徐铉以下不敢不克奉职守。此其一。在大徐等人奉敕整理《说文》之前,小徐《说文系传》等整理和研究《说文》的著作已先行世,徐铉等可以充分借鉴他们的研究成果,从而后来居上。这一点有大徐本注语中常常引用徐锴的意见为证。此其二。因此,大徐《说文》成为自宋代以来保留最完整、最有系统的一种《说文》版本,这不仅为我们的校勘工作提供了丰富的资料,更使我们获得一种在版本上可以信赖的安全感。
其次是对《说文》大徐本音的认识。其中有从段玉裁《说文注》中得到的启发,也有我们自己的一点想法。
段氏是一位《说文》大家,是位眼界很高的学者,对大徐注语很少有赞许的时候,对大徐本音也总是抱着一种很挑剔的态度来看待的。虽然如此,除了对个别字的反切提出否定的意见之外,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对大徐本音基本上是依用不违的。段氏是一位成就卓著的古音学家,主张“就古音以求古义”,所以在注释《说文》诸字音读的时候,每每在存录大徐本音的同时,别引一些语音材料(如《说文音隐》、《初学记》、《五经音义》、李善《文选注》等),或者用来说明大徐本音的来源,或者为了与古音相沟通。前者如:禔 [0024],大徐本音市支切。段注说:“司马贞引《说文》市支反,此《说文音隐》所载也。《唐韵》切同。”后者如:禂[0063],从示,周声。大徐本音都皓切。段存录都皓切后说:“《五经文字》直由反,又音诛。”
段氏对大徐本音也有批评,例如:[3718],大徐本音“五结切”,段于“从出,臬声”下注:“五结切,十五部”继而辩之云:“当是从臬,出声,五忽切。”虽有批评,仍然存录大徐本音。“蕤”[0490]字下注:“《唐韵》儒隹切,非也。当儒随切,入五支,古音在十六部也。”五支、六脂、七之三韵,在上古畛域甚严,段对“蕤”字音读的分析当然有其道理,但是大徐本的反切也不是徐铉等人的妄作,此字宋本《玉篇》汝谁切,所见王二、王三等含有五支、六脂韵的材料中,“蕤”同音儒隹切,则此字厕入脂韵,其来有年矣,不可谓大徐本音之误。[4326],大徐本音莫卧切,段注说:“此字《玉篇》、《广韵》、《集韵》皆忙皮切,徐鼎臣乃云莫卧切,而《类篇》从之,盖误认为磨字耳。鼎臣所说不必皆《唐韵》也。”检蒋斧本《唐韵》模卧切下只有三字,无此字;王三靡为切下5字,无此字;王二靡为切下4加5字,加字有之,训同《说文》;《集韵》三见,分别为忙皮、眉波、母被切,与《说文》义训大同,而无一处引用《说文》。徐铉等人所据《唐韵》是不是收录了此字?此切语的根据是什么?甚至大徐原本《说文》是不是收录了此字,现在都不得而知了。看起来此字很可疑,段氏所说可能有道理。
从上述所举诸例中可以约略地看出段氏对大徐本音的态度:虽然时有补充,偶有批评,但基本上是存而不废,大体肯定。段氏对大徐本音所持的谨慎态度,是值得我们认真体会、很好继承的。
至于我们自己,在从事这项工作之前,对大徐本音的认识是相当肤浅的。就是在现在,我们对它的研究也还是不够的。从为《说文》注音的角度说,我们选择大徐本音,主要是因为两点理由:就便和存古。
所谓“就便”,是指《说文》大徐本原已有徐铉等人标注的反切,据以标音可以免除从韵书中重新选择音读的许多麻烦。大家知道,汉字中一字多音、音随义变的现象相当普遍。《说文》为字书,《唐韵》、《广韵》等为韵书,性质不同,其于收字释音等方面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字书一字之下不宜过多罗列异读,故《说文》各字大多只列一音,标明异切的只是少数字;韵书不妨广存异音,分隶各韵之下,无冗沓之弊,有博用之功,故韵书所载多音字累见不鲜。唐作藩先生《音韵学教程》中说:“广韵的又音很多,据统计,广韵二万六千一百九十四字中,约有二千五百多个。这就是说,将近十分之一的字有异读。”可为证明。因此利用韵书为字书注音,需要察其形体,考其义训,以择定其音读。在大徐本《说文》中,所有这些辨形、明义、定音的工作,已经在一千数百年前由徐铉等人相当认真地完成了。这为我们读《说文》、研究《说文》提供了不少方便。《孟子》说:“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为《说文》注音,借助徐铉等人的劳动成果,此为“就便”。
所谓“存古”,是说尽量保存古籍的旧有内容。古籍整理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它是一件涉及到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文化的大事。萧仲珪(璋)师生前谆谆告诫我们,要警惕“明人刻书而书亡”的教训。大徐《说文》本身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大徐本《说文》音也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踏踏实实地根据大徐本音为《说文》标注今音,严肃认真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这本身也是音学研究中一项有意义的工作。有些问题不容易给出结论,有些问题甚至不是今天能够完全解决的。我们从事这项工作的态度是:把我们现在能够做的事情尽量做得仔细些,把那些一时没有条件做的事情原原本本地留在那里,留待自己以后慢慢去做,或为将来的人们提供一个解决相关问题的比较可靠的基础。既是整理大徐《说文》,就要忠实于大徐《说文》,是为“存古”。
说到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应该说明:大徐本《说文》所标明的音切,并非许慎《说文》之旧,故径称“说文音”不确;不是徐铉率意自作之音,故亦不宜称为大徐音;大徐等人自称“今并以孙愐音切为定”,据此虽然可以约略地把它看作《唐韵》,但利用韵书为字书注音,其中已包含徐铉等人的选择,何况有时正如段氏所说“鼎臣所说不必皆《唐韵》也”,所以如果把它等同于《唐韵》也有些欠妥。这种语音材料,确切地说是徐铉等人根据《唐韵》为《说文》所标注的读音,或称为大徐本《说文》音,本论文尊从鲁国尧师的意见,简称之为大徐本音。
(二)版本校勘对注音的影响
《说文》流传至今已近二千年,即令是善本,也不免有鲁鱼亥豕之变。经过校勘可以避免因为版本本身的错误而造成的失误。在工作过程中,我们对大徐本音提出疑问的共有69例,其中有58例涉及版本校勘的问题。有关校勘的原则、方法以及结果,已详《标点注音说文解字》中,此不赘。这里只就校勘对注音影响的情况谈谈我们的想法。
与注音有关的校勘问题,大致有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版本有问题,但没有十分的把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虽不敢依从各家说径改大徐本音,但对它可能存在的问题在校勘记中予以说明;另一种情况是,版本有问题,需要经过校订之后再注今音;第三种情况是,版本有问题,不能再据原切标音,只能舍弃大徐本音而参考《广韵》等其他语音材料来为《说文》注音。第一种情况如:
桅[3416],黄木,可染者。从木,危声。过委切。切语各本同。此篆今用为桅杆字。段本改作篆文,又据《韵会》改音章移切,以为即今“栀”字。据其义训,段所改近是。然检《王二》此字居委反,训为“短矛”,义虽各别,然而大徐本音不为无据,于以可见。段氏改篆易切,究竟工程太大。可供作重要参考,不敢完全依从。故仍据过委切标音,内中情形在校勘记中说明。第二种情况如:
允[5216],信也。从儿,已声。乐准切。孙本、藤花榭本以至宋小字本等反切并同,而段据汲古阁本余准切。“乐”与“余”一属疑纽,一属喻纽,二切必有一误。谁是谁非,从《说文》内部不同版本的比较中较难得出结论。检《王二》、《王三》与《广韵》此字同为余准切,而《韵镜》外转第十八合准韵牙音清浊(相当于疑纽)无字。因此可知“乐”为误字,当据“余准切”标音。这是《说文》宋小字本系统几种有代表性的版本不可从的实例,而并不是大徐本音不可从的实例。又如:
[4019],姬姓之国。从邑,馮声。房成切。孙星衍刻本同,宋小字本与藤花榭本“成”作“戎”,《广韵》等此字并房戎切。检《韵镜》外转第三十三开清韵此地位无字。据此知“成”是误字,应改从房戎切。这类情况又如:
[1533],陟侯切,宋小字本系统各本并同,段据汲古阁本“陟”作“洛”。此字王二、王三皆不载。“陟”属舌上音知母,“侯”属侯韵,一等,《韵镜》内转第三十七侯韵舌音清下只有“兜”字,与“当侯切”对应;又自反切规律而言,舌音类隔有以舌头音切舌上音者,例如《广韵》“”丁吕切,“罩”都教切、“椿”都江切等,未见有以舌上音切舌头音者。从形声关系来看,从“娄”得声的字,也未见有衍入端(知)纽的实例。据此知陟侯切之音不可取,而此字宋本《玉篇》洛由切,《广韵》落侯切,声类并与汲古阁本同,据音。
顺便说一句,上三例中前两例汤书未经认真校勘,径据“乐准切”、“房成切”标注今音。
据其他语音材料改音的,例如:
[1767],系牛胫也。从革,见声。己彳切。各本同。段注说:“《篇》、《韵》皆呼结切。……铉本作己彳切。”检《王二》与《王三》此字并虎结反;此外,《韵镜》外转第三十二开昔韵牙音此地位无字。因此之故,我们同汤书一样,也采用了虎结切来为此字注音。不过《集韵》此字三见,两引《说文》,其中一处即为纪彳切,又与大徐本音同,可见这个读音确为大徐本之旧。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未经深入研究,不敢轻下结论。
也有据其他语音材料改读而对今音没有影响的,例如:
[5884],之壘切。各本同。段注说:当依《广韵》之累切。检《韵镜》内转第五合支韵齿音清下列有此字,《王二》、《王三》此字有之累反,与《广韵》同;李新魁先生校语又指出此字《王二》、《王三》有子垂、之垂二反,《唐韵》(即大徐本音)之壘反。考《韵镜》、《王二》、《王三》及《广韵》数切虽有平、上之别,然而皆不出支、纸韵中;若据大徐本音则已入旨韵。“”从“垂”声,“垂”在支韵,故知大徐音可能有误;而自“垂”误“累”似乎缺乏致误的理由,可见段说有理,应据以标音。虽然之累与之壘二切今音已不能别,但我们觉得,这些地方也有必要考察清楚。
研究整理古代文献,校勘是基础。没有认真仔细的校勘,很难有高质量的工作,这是我们从事《说文》整理工作的体会之一。
(三)关于加注今音的讨论
加注今音的做法相对于注音以大徐本音为主要依据的原则而言是一种变通,其初衷是为了克服古今音变造成的隔膜,为今天的读者利用《说文》提供方便。这本来没有什么不对。但问题也正出在这里:在什么情况下加注今音?什么情况下不加?以什么为标准?现在检讨起来,我们为解决这个问题花的力气不少,但在我们的书里这个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
在本文第一部分讨论汤书第一条补充条例关于所谓“今读”的问题时,我们曾说:“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实际上相当复杂的问题。”“是一个不能回避而解决起来又非常困难的问题。”并许诺在本论文的第二部分中将对此进行详细讨论。现在这个问题又一次“不可回避”地摆在了我们的面前。我们愿意在此把我们在处理这个问题的过程中感到困惑以至失误的地方向读者大众做出说明,愿意把我们的一些不成熟的思考奉献出来,向所有关心为古代文献注音的方家通人请教。
大家知道,《说文》所记录的词汇有些是古今相承的基本词汇,有些在今天已经消亡。一般的人很少注意到,在同是为《说文》中的字词注音的表面现象背后,事实上掩盖着不同的实质。我个人认为,为《说文》标注今音,实际上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为现今仍然存在的词注音,二是为那些已经消亡了的词注音。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注音。前者包括基本词汇和部分古今之间在意义上存在可以指证的明显的继承关系的词汇,为它们注音,等于是为现今仍然存活着的词或词素注音;后者只是《说文》等古代文献所保留下来的一些文字符号和它们在古代曾经负载过的意义而已,为它们注音,实际上是为这些文字符号注音。这两类注音之间应该有同有异。都要依靠古代保存下来的语音材料,是其同;为前者注音需要考虑到该词在今天的实际读音,为后者注音则主要考虑根据什么语音材料以及按照什么原则来注音,这是不同层面上的两种注音,这是它们之间的不同之处。
为《说文》注音,目的在于达成古今字词之间的沟通。需要在什么层面上沟通,便应该求得在这个层面上实现沟通。对于同一个词来说,古今音读发生了变化,需要注明今读的,如果不予注明,则不足以表现它们之间的联系;古今同字而不同词,按照今天的字为这样的词注音,不仅是不必要的,而且也是不正确的。从小篆到现今通行的汉字,文字之用已经发生了许多变化。比如许书中的重文今天可能已经分化成为音义各别的两个词(例如“常”[4672]与“裳”[4672.1]等),我们是按今天二字的实际读音为它们分别标音呢,还是依照许书,把它们当作异体字看待呢?又比如许书中本来各异的两个字今天可能已经被当作异体字而加以归并(例如“晻”[4062]与“暗”[4063],《现汉》“晻”下注:“同暗”),我们是着眼于它们本来的形、音、义为它们分别标音呢,还是把它们当作异体字,统一标音呢?
考“常”[4672]《说文》训为“下裙也。”“衣”[5028]下注:“衣,依也。上曰衣,下曰裳。”而“裳”在《说文》中乃是“常”的重文。衣、裳二词是古今相承的基本词汇,为它们注音,“常”除了“市羊切”(音cháng)之外,还应该有shāng的读音;当然,“裳”也应该有上两个读音,一以存古,一以通今。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对它们之间的关系另加说明。汤书为“常”篆标明音cháng,并在注释中引李富孙说:“今俗以常为经常、寻常字,裳为衣裳字”。美中不足的是,其音序检字表中shāng下不列“裳”字,不熟悉《说文》的人,如果只查音序检字表,恐怕要误以为《说文》中没有收录这个字。
“晻”与“暗”之间的关系与上例正好相反。“晻”[4062]《说文》训“不明也”,大徐本音“乌感切”,上声;“暗”[4063]训“日无光也”,“乌绀切”,去声。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暗”字下论二字之关系说:“《集韵》、《类篇》皆以‘晻’、‘暗’为一字,依许则义各殊。明之反当用‘晻’,‘暗’主谓日无光。”据此可知,在汉代,“晻”与“暗”本是形、音、义都有不同的两个字(词);而至迟在宋代仁宗年间,由于它们在声音与意义上关系都很密切,二者已经合而为一了。这就是说,“晻”的“不明也”之义实际上已经转寄在“暗”形之下,“晻”的功能由独立地记录一个词转而变为“暗”的异体字,失去了其原有的音与义;与此同时,“暗”兼有了“晻”的意义并同化了它的读音。从这个意义上说,“晻”作为一个词,事实上已经消亡。我们为它注音,实际上只是为《说文》中所存录的这个古文字连同它曾经负载过的意义注音,或者说为一个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词注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无法做到在词的层面上实现古今之间的沟通。如果一定按照“暗”的读音为“晻”注音,则是不承认在汉代以前“晻”曾经是一个形、音、义都独立的字(词)的事实。从为《说文》注音的角度说,我们觉得还是保留它的旧音比较合理。汤书“晻”字舍弃大徐原切乌感切,改音àn,注:“拼音依《集韵》乌绀切。”放弃“以徐氏的反切为主要依据”的原则,改从《集韵》音,推其原因,大约还是因为受到《现汉》等辞书中“晻”音àn的影响吧。然而这个读音已经不复是《说文》中“晻”的读音,而是作为“暗”的异体字的读音了。
我们的想法是对《说文》中所存录的古字(词)应该有所区分,对历史上曾经使用而今天已经消亡了的古词,和今天仍在使用的词汇,应该区别对待。我们曾经想过以是不是见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为根据,但头脑中常常受过去一些习惯读法的影响,因此对于这种做法是不是合理有所怀疑。结果是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很难避免主观性。工作中虽然力图避免阙和滥,但从结果来看,这两种情形恐怕都存在。现在也只是认识到,加注今音应该有一种较客观的标准,应该以一、两种能够大体反映现代汉语词汇面貌的工具书为主要参照,但具体应该怎样做,心里没有一个明确的见解。这是我们在完成了《标点注音说文解字》之后,觉得最需要改进的地方,同时也觉得这个问题是为《说文》注音的过程中最值得研究、最难于解决的问题。
除了对于加注今音的标准感到困惑之外,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由于我们没有能够从工作一开始就明确以大徐本音为依据的注音原则,确定了这一注音原则以后,有时执行得不够坚决,在对原有材料进行审察时也有不够细心的地方,因此个别字事实上只标注了今音。这实际上是工作中的一种失误。例如“鼻”[2137]大徐本《说文》父二切,依例应读去声,加注今音阳平声,但我们只注了阳平声。又如“疵”[4516],疾咨切,依例当注阳平声,加注阴平声,我们也只注了阴平声。这些是《标点注音说文解字》今后需要进一步修订和校改的地方。
(四)为《说文》注音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关于为《说文》注音的原则和方法,《标点注音说文解字》中已经论及,现在结合我们的实际工作,重新归纳,略作补充,说明如下:
1.注音以大徐本音为主要依据,一般情况下不轻易放弃这一原则。具体规则:
大徐本原只一音的,原则上只根据这个反切标注一音,例如:“将”[1896],今可有jiāng、jiàng、qiāng等音,而《说文》训为“帅也”,以率领为义,大徐本即亮切,依例只注jiàng一音;
大徐本原有“又音”的(包括反切和直音等方式),原则上分别标注与它们相对应的今音,“又音”前标明“又”字;“又音”与原切今音已不能分别而只标一音的,在校记中说明。例如:餽[3131],俱位切,又音馈。按“馈”大徐本音求位切。切上字一为见母,一为群母,本有清浊之异,而今音已不能别。又如:洼[6929],一佳切,又於瓜切。其一佳切当《广韵》之於佳切,於瓜切当乌瓜切,二切据周表并音wā,今天也不能分别了。这种情况在《说文》全书中仅此二例;
大徐本原阙音切的,仍从阙略,不另从他说、他书补足,此类情况共有三例,它们是:。
确定《说文》今音的方法:
一般情况下依据大徐本反切,按一般反切原理推求今音;
大徐本反切与常见反切用字表面不同而实质上相同的,切下字辨明其韵类,切上字辨明其声类,按语音演变规律推求今音,例如:大徐本中充作切上字而属于影母的有“恶”、“宛”、“恩”、“迂”、“因”、“英”、“遏”等。作为切语上字,它们具有与影母常见字(例如“於”等诸字)相同的特点,以它们为切上字,实际上等同于以“於”等诸字为切上字;
大徐本反切与《广韵》、《集韵》等常见韵书反切确实不同的,参考《韵镜》、《音韵阐微》之类的等韵书和现代音学专家学者的有关著作标音。
以上各点是可以称为为《说文》注音的正例。
2.放弃大徐本音和加注今音的条件:
版本有问题,经过校勘之后注音;
大徐本音有问题,依据其他语音材料注音;遇有上述两种情况在校勘记中说明;
经过对其义训的考察,确认许书所存录的词在现代汉语中还存在,而其读音与大徐本旧音不同时,酌加今音。
以上各点相对于正例而言,可以称为变例。
从事点校整理《说文》的工作以来,我们感觉到这是一项相当烦琐而艰难的工作。为这部古籍标注今音的工作更是困难,其中有一些理论认识上的问题需要努力探讨,也有大量琐细的材料需要认真处理。在工作中,我们努力追求为《说文》诸字所注的音是该字当为之音;有时不得已而求其次,则力求做到所注的音是该字可有之音。我们努力了。但我们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是否有些道理?我们所确定的原则和方法在什么程度上达到了科学合理?在我们的工作中还有哪些疏忽和失误的地方?这些还有待于今后进一步的观察与思考。谨以这些不成熟的意见就正于天下大方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