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唐“开网三面”到商代鸟类保护理念_商汤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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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商王朝的开国君王大乙商汤有所谓“网开三面,德及禽兽”的故事,为后人津津乐道。

      《史记·殷本纪》:“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汤曰:‘嘻,尽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网。’诸侯闻之,曰:‘汤德至矣,及禽兽。’”说的是有一天,商汤外出,看见一人四面张网捕鸟,还喃喃地祷告:“来吧,鸟儿们!飞到我的网里来。无论是飞得高的低的,向东还是向西的,所有的鸟儿都飞到我的网里来吧!”商汤走过去对那人说:“你的方法太残忍了,所有的鸟儿都会被你捕尽逮尽的!”一边说着,商汤解开绳索,拆掉了三面网。然后低声说:“鸟儿们啊,喜欢向左飞的,就向左飞;喜欢向右飞的,就向右飞;如果你不听从我的命令,就飞到这张网里来吧。”其他的诸侯和部落首领们听说此事,都说:“商汤是一个好君王,可谓仁德之至,对飞禽走兽都能做到如此仁德,对人应该会更好啊!”后来天下诸侯都反叛了夏王朝,归附商汤,商汤灭掉了夏桀统治,从此建立了商王朝。

      关于这一故事,许多文献都有记载,内容大体相似,只是文字略有出入。

      比如《吕氏春秋·异用》:“汤见祝网者,置四面,其祝曰:‘从天坠者,从地出者,从四方来者,皆离吾网!’汤曰:‘嘻!尽之矣!非桀其孰为此也?’汤收其三面,置其一面,更教祝曰:‘昔者蛛蝥作网罟,今之人学纾,欲左者左,欲右者右,欲高者高,欲下者下,吾取其犯命者。’汉南之国闻之曰:‘汤之德及禽兽矣!’四十国归之。人置四面,未必得鸟,汤去其三面,置其一面,以网其四十国,非徒网鸟也。”

      《淮南子·人间训》:“汤教祝网者,而四十国朝;文王葬死人之骸,而九夷归之……故圣人行之于小,则可以覆大矣;审之于近,则可以怀远矣。”

      马王堆汉墓帛书《缪和》:“汤之巡守东北,有火。曰:‘彼何火也?’有司对曰:‘渔者也。’汤遂见张网。有司歃之曰:‘古者蛛蝥作网,今之人缘序,左者右者,上者下者,冲突乎土者,皆来吾网!’汤曰:‘不可!我教子歃之曰:古者蛛蝥作网,今之缘序,左者使左,右者使右,上者使上,下者使下,吾取其犯命者。’诸侯闻之曰:‘汤之德及禽兽鱼鳖矣。’故共皮币以进者四十有余国。《易》卦其义曰:‘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戒。吉。’此之谓也。”

      这个成语原本应作“网开三面”。后来人们把它改为“网开一面”,比喻对罪犯从宽处理,给其一条弃旧从新的出路。可能是不期望能有“三面”都敞开的好事,只要放开“一面”就已经是极大的宽容了。

      在历史上,商汤“网开三面”的“解网”之举,往往被解释成商汤仁德行政,用来说明商汤这样一个圣明君主仁爱民众、德及禽兽的盛德,或被说成是商汤以此来笼络人心。比如《礼记·祭法》:“汤以宽治民而除其虐。”南朝梁沈约《汉东流》诗:“至仁解网,穷鸟入怀。”唐柳宗元《寄韦珩》诗:“幸因解网入鸟兽,毕命江海终游遨。”明刘基《春秋明经·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丘》:“是宋人之志在于尽割其众,而异于解网祝禽者矣。”清钱谦益《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钱公神道碑》:“公于是百道长围,一面解网。”

      然而我们说,这个时候正是夏末商初,久经战乱,生态恶化,干旱不雨,民不聊生,商汤对待环境灾难,除了把自己当作牺牲、祷于桑林(《竹书纪年》、《吕氏春秋》)之外,那么对待猎取鸟兽这种向自然环境索取食物之事,有没有一种节制捕猎,令其生息繁衍的理念在其中呢?答案是肯定的。进一步的问题是,古人的环境保护措施应该也是包括其他方面的,那么为什么商汤的环保理念,单单反映在对鸟类的如此呵护之上,而未见其他方面的作为呢?难道仅仅是因为文献不足之缘故吗?

      不管先民们是自觉还是不自觉,对生存于其中的环境逐渐有了初步而懵懂的保护意识,这是古代人们对环境进行保护的一个前提。这种原始环保理念的产生,主要是因为在生产力相对低下的上古时期,自然界及自然环境对古人来说是不可抗拒的,不能造次的,于是古人此时就对自然界产生了恐惧心理。因此古人要利用自然神崇拜的形式表达对待环境的一种态度,来表现自己的环保意识。对于殷商时代的人们来说,其环保意识的产生也是体现在其宗教信仰之中的。

      我们知道商人是以玄鸟为图腾崇拜物的。《诗经·商颂·玄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茫茫。”《诗经·商颂·长发》:“浚哲维商,长发其祥,洪水茫茫,禹敷下土方,外大国是疆,幅陨既长,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楚辞·天问》:“简狄在台喾何宜,玄鸟致贻女何喜?”《吕氏春秋·季夏纪·音初篇》:“有娀氏有二佚女,为之九成之台,饮食必以鼓,帝令燕往视之,鸣若谥隘,二女爱而争搏之,覆以玉筐,少选,发而视之,燕遗二卵北飞,遂不反。二女作歌一终,曰‘燕燕往飞’,实始作为北音。”《史记·殷本纪》:“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史记·龟策列传》:“飞燕之卜顺故殷兴。”在商族的创世史诗中有始祖卵生的传说,把玄鸟(燕子)与殷商民族的起源与兴盛联系起来,这实际上就是反映了商族的玄鸟图腾崇拜。

      所谓图腾,出自北美印第安人鄂吉布瓦族的方言土语,意思就是“他的亲族”或亲属,用以表示氏族的标记和名称①。“图腾崇拜”是一种关于氏族与某种动物、植物,有时甚至非生物之间的超自然的亲属关系的概念,在这个概念中,人们认为图腾是自己的祖先(或亲属)和保护者,由此引申,图腾也就逐渐成了该氏族的标志和符号。关于图腾对于一个氏族的功能,民族学研究告诉我们:“(图腾)负有维系亲族关系,以及实行族外婚制的职能。即同一图腾崇拜的人们被认为来自同一祖先的后代,属于同一社会组织,他们中的男女间严禁发生性关系。”②应该说,图腾崇拜是一种带有世界普遍性的原始宗教信仰,在许多国家的古史系统中都可以看到它的痕迹。从图腾崇拜之中,不仅可以看到先民的思想、观念和宗教信仰,而且也能从某一个相同的图腾崇拜区中找到它的部族策源地。也就是说,图腾崇拜对于上古民族的族源研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商族崇拜的图腾为“玄鸟”。除了以上所引文献记载,在考古学和甲骨文中,都有一些可以为之补充的材料。

      在甲骨文中,胡厚宣先生为商族鸟图腾找出了更多的直接可靠的证据。这样的材料是8片甲骨上的10条卜辞,每辞中关于商先公王亥之“亥”字,头上都有一鸟形,鸟或作隹形,或加一手形,结合《山海经·大荒东经》“有人曰王亥,两手操鸟”的传说,认为甲骨文中王亥字样中加鸟形,实是商族以鸟为图腾之确证③。美国学者艾兰女士从岛邦男《殷墟卜辞综类》中找出了三个字形,认为也是玄鸟妇,说它是指那吞了玄鸟蛋而受孕的女子(即简狄)更合适,认为在喾、俊、娥、玄鸟妇之间有一种联系,还是值得注意的④(参看图1)。

      甲骨文“王亥”之“亥”字头上确实冠以鸟形或加以手执鸟形。然而,亥字之上的隹、崔、萑、隻,未必就一定是玄鸟燕子,其实商族人们对于所有的鸟类都是怀着一种敬畏的态度的。这是由于商族来自于一个大的以鸟为图腾的古老氏族集团,后来商族从中分化出来,单独以玄鸟为图腾,但对于那个曾经是它的大家庭的鸟图腾氏族集团,仍然有一种千丝万缕的割舍不开的情愫与眷恋。

      

      图1 玄鸟妇壶铭文与甲骨文“玄鸟”及从鸟之亥、凤、燕字

      那么成汤“网开三面,德及禽兽”的故事,除了表现成汤恩及鸟兽的大仁大德,或者说是他收买人心的一种政治伎俩之外,出于对与本民族有一定渊源关系的鸟类的爱护与敬畏,是不是成汤做出如此善事的深层原因呢?换句话说,商汤的这一救鸟故事,是否有其图腾崇拜的宗教因素在内呢?我们认为这也是非常可能的。

      此事虽无确证,但在古文献中也非孤证。比如《尚书·高宗肜日》:“高宗肜日,越有雊雉。”《史记·殷本纪》:“帝武丁祭成汤。明日,有飞雉登鼎耳而呴,武丁惧。”《汉书·五行志》:“《书序》又曰:‘高宗祭成汤,有蜚雉登鼎耳而雊。’祖己曰:‘惟先假王,正厥事。’刘向以为雉雊鸣者雄也,以赤色为主。于《易》,离为雉,雉,南方,近赤祥也。刘歆以为羽虫之孽……野鸟自外来,入为宗庙器主,是继嗣将易也……野鸟居鼎耳,小人将居公位,败宗庙之祀……武丁恐骇,谋于忠贤,修德而正事。”也就是说,高宗武丁祭祀成汤时,有一只野鸡飞上了鼎耳鸣叫,被时人祖己看作异常现象,藉以训诫商王。

      另外,《左传·襄公三十年》有“鸟鸣于亳社,如曰‘譆譆’。甲午,宋大灾”。这说明殷商后裔的宋国人们仍然保留着祖先鸟图腾崇拜和以鸟鸣为灾异征兆的传统信仰。

      在甲骨文中也有这方面的记载,如卜辞有“鸣雉”的记载,李学勤先生以为这是雉鸟非时而鸣,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以鸟类活动(声音)为吉凶灾异占卜的例子⑤。武丁时代甲骨文中保留的一些关于鸟鸣的占卜纪录,如“庚申亦有酘,有鸣鸟……疛圉羌捍?”(《合集》552反)、“之日夕,有鸣鸟?”(《合集》17366反)仍然记载了殷商王室成员对于鸟鸣这种灾异事件的戒慎恐惧心理。这些记载,确实证明了商族人们对于所有鸟类所怀有的一种复杂的敬畏心态。

      颇有意味的是,鸟类在商代被很好地保护着,不仅在文献记载和甲骨文中有明确的证据,而且在考古发掘中也有实物的验证。比如198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在殷墟小屯东北地、濒临洹河、甲四东边的一个灰坑(87AXTIH1)里面,集中发现了一批鸟类骨骼,填补了以前殷墟未发现鸟类骨骼的空白。这批材料经古生物学家侯连海先生的鉴定,认为并非一般的家禽如鸡鸭之类,而多是大型的猛禽,至少有5目5科6属8种鸟类,包括:雕(或鹰)、家鸡、褐马鸡、丹顶鹤、耳鸮、冠鱼狗等。此外,这堆鸟类骨骼中也混入了一块鲟鱼侧线骨板,鉴定者认为,这当属于今产于长江流域中的中华鲟或达氏鲟两种之一⑥。

      我们注意到,这个集中出土鸟类骨骼的灰坑之位置有些特殊,在殷墟小屯东北地、濒临洹河、甲四东边。我们知道,小屯东北地是殷墟都城的宫殿区所在,而甲四基址属于宫殿区北组,是商王宫寝宴乐区域,相当于后世王都的御花园。《史记·殷本纪》载:帝辛“材力过人,手格猛兽。”“益广沙丘苑台,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李济先生曾推测说:“商代的统治阶级对大的猎获物有强烈的爱好。在小屯御花园里,饲养的动物肯定包括虎、象、猴、各种各样的鹿、狐、狼、野猪以及珍贵的动物……”⑦(具体统计见下页表1)。现在这里集中发现了这些鸟类骨骼,是否意味着这些不能食用的猛禽野鸟都是商王宫苑中的驯养之物?这些鸟类的供养是否出于商代人们对于鸟类的敬畏或者喜欢?至于在其中发现的家鸡,是否就是用来饲养这些猛禽和观赏鸟类的饵食呢?这是很有可能的。

      在这些鸟类动物中,雕类一般栖息于山地林间,平原和开阔草地,也常见于沼泽附近的林地或丘陵高树巅处。它们性情凶猛,食蛇、蛙、蜥蜴、小型鸟类、兽以及动物尸体等。现在褐马鸡生活在高山深林之中,而繁殖期则下到灌木丛中。现在的丹顶鹤则栖息于草甸和近水浅滩,以鱼、虾、虫和介壳类等为食。噬食鼠类的鸮类鸟,是典型的夜行型鸟类。而且其生态习性比较特殊,这类鸟集聚的地方,就是鼠类比较多的地方。而它们一般在北方繁殖。栖息小溪间的冠鱼狗是潜水的能手,它完全以鱼类为生,常蹲踞溪涧低树上,静候饵物,一见有鱼游过,立即潜入水中捕获去。孔雀、雉类、犀鸟、啄木鸟以及鹭鸶、鹳、大雁等水禽鸟类动物等,各有其相应的生长环境。

      

      以上几类生态环境不同的鸟类集中于安阳殷墟,这反映出安阳地区当时生态环境的多样化,高山、森林、丛灌和草原广泛分布,河溪、沼泽、草甸也比较多,气候总体温和而多变,各类动植物非常丰富。

      当然,这些野生鸟类的获得,主要是通过狩猎得到的。这在大量的狩猎卜辞中有所反映,比如:

      辛巳王卜,贞:王田

,往来亡灾?王占曰:吉。获象一、雉十、又一。(《合集》36364)

      乙亥王卜,贞:田噩,往来亡灾?王占曰:吉。获象七、雉三十。(《合集》37365)

      丁亥卜,贞:王田

,往来亡灾?擒鸟百三十八、象二、雉五。(《合集》36367)

      ……获狐十

……

一□一,象□、雉十一。(《合集》37368)

      ……贞:王田……御。获狐十……象三、雉……(《合集》37478)

      壬午卜,贞:王田徐,往来亡灾?获鸟百四十八、象二。(《合集》37513)

      壬戌王卜,贞:田

,往来亡灾?王占曰:吉。获麋五、象一、雉六。(《英藏》2539)

      ……王卜,贞:田梌,往[来亡]灾?王占曰:吉。兹御。……获鸟二百五十、象一、雉二。(《英藏》2542)

      这些辞例中,明确其种类并出现最多的鸟类是雉(野鸡)。还有些是以“鸟”为统称的,可能包括各种野鸟。因为古人对野生动物物种,比如鹿类动物、猴类动物、鸟类动物、鱼类动物、昆虫类动物等,限于当时知识背景的缺陷,也不能完全做到对其具体的种属类别的正确判断。甲骨文鸟类动物字形,只称其为“鸟”,而实际上它们形状千差万别,有具冠和不具冠之分、孔雀冠和鸡冠之分、尾羽散开和尾羽合并之分、三趾与二趾之分、立形与平形之分、回首与不回首之分,等等。同样,这与猴类动物字形有坐形与立形之分、秃顶与毛首之分、长尾与短尾之分、卷尾与直尾之分、有足与无足之分等一样,我们现在还不能考释出其具体的名称来。相信将来甲骨学与动物学相结合,能在这方面有所突破。

      殷商时代已经是一个较为发达的农业社会了。而我们知道,野生鸟禽类对于农作物生产来说,也是一种灾害。那么商代人们是如何对付这种图腾带来的鸟害的呢?

      甲骨文中有一字作

之形,象持棍以驱赶鸟形,可以隶定为“

”,也有隶定为“摧”字者。陈邦怀先生释为“

”字,认为即《说文》之“

,鸟也”,在卜辞中借为“魃”,旱鬼也,“卜问其有降旱魃之事”⑧。朱培仁先生认为:“

字的字形,有手执长杆驱鸟的象征。《广韵》:‘士咸切,音馋,鸟

物也。’”所谓“鸟

物”就是鸟类为害的意思,也有鸟啄食农作物的意思⑨。既有鸟害,当然就要驱赶害鸟保护农作物的意思。温少峰、袁庭栋先生亦持此说⑩。彭邦炯先生认为,“此字当为《说文》

字之本字,隹、鸟古文同形。说右边从攴乃文之讹变。初义当为驱赶鸟,后成为某鸟之专称,大概此鸟对人类危害大,故从手持棍驱赶或鞭打之形。卜辞言‘降

’即指鸟害”(11)。我们同意这一观点,为了行文方便起见,将此字直接隶释为“摧”字。

      甲骨文中有“有摧”、“降摧”和“降大摧”、“来摧”,可见当时的鸟害对农业生产来说是一种可怕的自然灾祸。如:

      贞:亡来摧?(《合集》809反)

      王占曰:其有摧?(《合集》6655反)

      今秋其有降摧?(《合集》13737)

      贞:帝不隹降摧?贞:帝隹降摧?(《合集》14171)

      贞:其有降摧?(《合集》17336)

      [王]占曰:其有降大摧?(《合集》17337反)

      丙戌卜,亡摧?(《合集》32699)

      由以上辞例可知,有无鸟害的“摧”降临,在商人看来是由天帝决定的,代表神灵的意志。所以有“帝降摧”的占问。于是乎就像“宁风”、“宁雨”、“宁水”、“宁螽”一样,对待作为一种商人不愿意见到的鸟害,甲骨文又有“宁摧”、“告摧”的占卜辞例,即通过祭祀等巫术仪式,实现商人对付鸟类灾害的一种救助措施。如:

      贞:于吉宁摧?(《合集》1314)

      申卜,贞:方禘宁摧?九月。(《合集》14370丙)

      攴……于兕宁摧?(《合集》14675)

      丙辰卜,宾贞:寻告摧于攴……一月(《合集》16073)

      值得注意的是,从“摧”字甲骨文字形来看,商代人们对待鸟害不是将鸟打死或捕获,而是采取了驱赶的方法。而从上引甲骨卜辞来看,农作物有了“摧”这种鸟灾,不是人为驱赶或捕获,而是采取祭祀的方法,祈求神灵保佑,因为人们把它当作神灵降祸警告,所以对待自然神物要更加态度虔诚。同样,这里面也表现了商人对待鸟类的一种特殊感情。联系到商汤“网开三面”的故事,我们也认为这应该是有关联的。

      无论如何,商汤的“网开三面”在客观上起到了保护鸟类动物的作用,更影响了有商一代的生态环境保护观念。所以在整个商代,至少是在中原地区,水系纵横,植被丰富,野生动物游弋其间,生态环境保持了一种非常原始的良好状态。

      后世人们对待自然环境,有一种“以时入山林”的环保理念。因为他们知道,“若夫山林匮竭,林麓散亡,薮泽肆既,民力凋尽,田畴荒芜,资用乏匮,君子将险哀之不暇,而何乐易之有焉?”(《国语·周语下》)所以,古人对于自然的索取是有“时”之限制的。比如《周礼·地官·山虞》:“令万民时斩材,有期日。”《逸周书·文传》:“山林非时,不升斧斤,以成草木之长。”《逸周书·大聚解》:“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纲罟,以成鱼鳖之长。”《礼记·王制》:“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荀子·王制》:“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管子·八观》:“山林虽广,草木虽美,禁发必有时。”《管子杂篇·七臣七主》:“无杀伐,无割大陵,倮大衍,伐大木,斩大山,行大火,诛大臣,收谷赋。”《吕氏春秋·仲冬纪》:“是月也,日至短,则伐林木,取竹箭。”《睡虎地秦简·田律》:“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

(壅)是(堤)水……唯不幸死而伐绾(棺)享(椁)者是不用时。”除了对万物有灵的神祇敬畏之外,保护自然环境和持续利用自然环境的观念也在其中矣。

      在后世的文献中,经常有这样的情况被记载下来,或是已经被当作狩猎时的原则。《礼记·王制》:“田不以礼,曰暴天物;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天子杀则下大绥,诸侯杀则下小绥,大夫杀则止佐车。”这是在田猎时有意给野兽留一条生路,防止杀伤过多。《国语·周语上》说:“王田不取群。”《左传》隐公五年:“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杜注:“蒐、索,择取不孕者。”这些都是古代对田猎的限制,防止把野兽斩尽杀绝。

      这是周代人们对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一种措施,但是这样的认识绝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形成的,要达到这样的认识高度,必然是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日常生活中观察人与自然关系而形成的理念。那么,商代初年商汤的“解网”言行,应当看作是后世这种保护生态环境理念的权舆与滥觞。

      ①马克思曾说:“图腾一词表示氏族的标志和符号。”见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

      ②杨堃:《民族学概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第269页。

      ③胡厚宣:《甲骨文商族鸟图腾的遗迹》,《历史论丛》第一辑,1964年;《甲骨文所见商族鸟图腾的新证据》,《文物》1977年第2期。

      ④艾兰:《龟之谜》,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51页。

      ⑤李学勤:《〈夏小正〉新证》,《古文献丛论》,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第212页。

      ⑥侯连海:《记安阳殷墟出土早期的鸟类》,《考古》1989年第10期。

      ⑦李济:《中国文明的开始》,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33页。

      ⑧陈邦怀:《降》,《殷代社会史料征存》,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59年。

      ⑨朱培仁:《甲骨文所反映的上古植物水分生理学知识》,《南京农学院学报》1982年第2期。

      ⑩温少峰、袁庭栋:《殷墟卜辞研究——科技篇》,成都: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3年,第220页。

      (11)彭邦炯:《甲骨文农业资料考辨与研究》,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7年,第4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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