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格尔真理观简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海德格尔论文,真理论文,观简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516.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435(2000)04-0036-04
一
何谓真理也许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事了,海氏认为流俗的真理观有事实真理(物与知的符合)与命题真理(知与物的符合)两类,事实真理是命题真理的前提,命题真理只有在事实真理的基础上才是可能的。海氏分析了这种思想的最切近的中世纪来源,物只所以与知相符合的观点是把物变成了上帝的创造物,现实事物是按上帝的观念(知)而创造出来的,那么人也是上帝创造物,所以知(人的观念)与物相符合只是物与知符合的派生物。近代随着人性的恢复,这种传统的真理观也未曾进展分毫,因为近代只是用理性代替了上帝,理性成了衡量一切的尺度和标尺,所以海氏称理性主义为理性神学。
传统的真理观也是一种符合论,海氏认为符合无非是一种关系,但并不是所有关系都是符合,符合这种关系首先是指两个物体之间的符合,即外观的一致;其次是指陈述与陈述对象之间的符合,但二者又属于不同的领域,因为作出判断活动是一种心理的东西,而判断内容则是事实的东西,这种符合论无非是一种主客体之间的符合,即主体对客体一种表象,这种对事物的表象性表述也可能是真的,但却是无根的。把真理作为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认识关系,那么判断主客体符合的标准就是正确性,海氏在《论真理的本质》中指出“行为的开放状态赋予陈述以正确性;因为只有通过行为的开放状态,可敞开者才能成为表象性适应的标准。”(注:海德格尔:《论真理的本质》,载《海德格尔选集》(上卷),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220页。)
流俗的真理观以主客体分离为基础,主体以不同的手段作用于客体,认识客体的本质。与这种符合论不同的认识方式就是现象学的方式,即“面向事情本身”,现象学的方式不问存在是什么,而只问“如何”、“怎样”。因为存在是什么的追问就把存在对象化了,作为一个存在者来追问了,但存在根本不是一个存在者,存在与真理是源始联系在一起的,“因为‘真理’所意味的和‘事情’、‘自己显现着的东西’是一样的东西。”(注:海德格尔著,陈嘉映、王庆节译:《存在与时间》,北京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257页。)既然真理与存在是指一样的东西,那么追问真理问题就进入了基础存在论的范围。只有把真理问题纳入到存在论范围才能得到澄清,而追问存在的意义是以“此在”为切入点的,因为“如果我们要明确提出存在问题并充分透视它,那么就必须将迄今为止关于存在问题的解释清理出来,把观察存在方式解说清楚,必须把正确选择一种存在者作为出发点的可能性准备好,把通达这种存在者的真正方式勾画出来……因此,对存在问题的解答即是说,使某物存在者——即提问的存在者——在其存在中透彻可见。这种存在者,就是我们自己,我们称之为此在。”(注:比梅尔著,刘鑫、刘英译:《海德格尔》,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35页。)
追问真理与追问存在一样也必须以此在为切入点,那么对此在所作的生存论分析也就是揭示了真理的意义,真理存在与此在的展开状态中,此在的本真展开状态即“在世界之中存在”,也即在世“只有通过此在的展开状态才能达到最源始的真理现象。”(注:海德格尔著,陈嘉映、王庆节译:《存在与时间》,北京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266页。)海氏分三步阐明“在世界之中存在”。首先解释世界是什么,世界是此在的一个生存论构成环节,试图通过引证在世界中的存在者来说明世界的尝试是徒劳的。其次,向来以在世界之中的方式存在着的存在者,说明“谁”在世界中,而这个谁就是常人,“这个常人不是任何确定的人,而一切人(却不是作为总和)都是这个常人,就是这个常人指定着日常生活的存在方式。”(注:海德格尔著,陈嘉映、王庆节译:《存在与时间》,北京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156页。)再次,说明所谓“在之中”,它也是一个生存论环节,它意指与某物相亲熟。它包括现身情态、领悟和言谈。而“在世界之中存在”源始地、始终地是一整体结构,这种统一性也即阐明此在构成因素之间的统一性和相互依赖性,海氏把此在的这种整体性结构定义为“烦”。此在的这种本真展开状态是关于“存在的真理”。
把此在的这种生存论结构揭示出来,也就揭示了真理,所以此在“在真理中”。“只要此在作为展开的此在开展着、揭示着,那么它本质上就是‘真的’。此在‘在真理中’。”(注:海德格尔著,陈嘉映、王庆节译:《存在与时间》,北京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266页。)真理是此在一种本真状态,只要此在本真展开着,此在就已经在真理中了。但此在又失落于它的世界,所以此在从本质上沉沦着,此在又“在不真中”。此在在不真中也是此在一种本真状态,所以唯有此在在,才有真理,在没有此在之前,根本无法追问真理问题。
海氏前期对真理追问是以此在为基础而展开的,使传统的真理观来了一个彻底转向,由主客体符合论转向了存在者存在的真理观,在这里主客二分的理论不见了,代之而起是对此在缘构成境域的剖析。对此在剖析揭示了真理的意义,真理即去蔽。把无蔽译作真理也有一些不恰当,因为真理不是已经存在的东西,真理只有在澄明中才是可能的,“我们必得把无蔽思为澄明,这种澄明才首先允诺存在和思想以及它们互为互与的在场。澄明的不动心脏乃是这样一个寂静之所,唯由之而来才有存在与思想也即在场状态与颖悟的共属一体关系的可能性。”(注:海德格尔著,陈小文、孙周兴译:《面向思的事情》,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83页。)正是海氏思想中这种内在张力才促使其运思方式的转变。
二
海氏30年代对真理的追问与前期不同的地方乃是真理不是单纯去蔽,而是遮蔽着的无蔽。只有在遮蔽与无蔽的争执中才能出现一个澄明之境,只有在这个澄明之境中,存在者才能自行隐逸。这里的澄明之境不能理解为一个现存状态,只有在争执中存在者才能被带入这个澄明之境。真理绝不能理解为澄明之境以前是遮蔽的,只要人们揭去这层面纱,真理就会自行显现出来。澄明之境亦即自由之境,真理的本质是自由。
自由决不能理解为人的一种行为,因为传统观点总习惯把自由作为人的一种属性,而真理的自由是人参与到存在者的敞开性中,人与存在者共同进入这个敞开之境中,自由即让存在,“让存在,——即让存在者成其所是——意味着:参与到敞开之境中及其敞开状态中,每个仿佛与之俱来的存在者就置身于这种敞开状态中。西方思想开端时就把这一敞开之境把握为——无蔽者”(注:海德格尔:《论真理的本质》,载《海德格尔选集》(上卷),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223页。)。在敞开之境中把握的无蔽也是遮蔽,遮蔽与无蔽同样是源始的,遮蔽即神秘,遮蔽是存在的真理而非存在者的真理,遮蔽是无蔽的不动心脏。
在解蔽过程中总不免要发生遮蔽,因为“让存在总是在个别行为中让存在者存在,对存在者有所动作,并因之解蔽着存在者;正是因为这样,让存在才遮蔽着存在者整体。让存在自身本也是一种遮蔽。在此之在的绽出的自由中,发生着存在者整体之遮蔽,存在着遮蔽状态。”(注:海德格尔:《论真理的本质》,载《海德格尔选集》(上卷),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227页。)所以让存在是既遮蔽着又解蔽着,遮蔽必须被看作源始的,如果把遮蔽仅看作一种偶然的情况,那么遮蔽便沦于遗忘了。真理的本质并非某种固定的东西,真理的本质即本质的真理。“真理意味着作为存在之基本特征的有所澄明的庇护……。真理的本质即本质的真理。”(注:海德格尔:《论真理的本质》,载《海德格尔选集》(上卷),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234~235页。)
海氏《存在与时间》中把真理作为此在的本真展开状态,唯有此在在,才有真理,那么人与真理的关系是什么,海氏认为人是真理的看护者。“人却是被存在本身‘抛’入存在的真理中的,人这样的生存着,看护存在的真理,以使存在者作为它所是的存在者在存在的光明中现象……人是存在的看护者。”(注:海德格尔:《关于人道主义的书信》,载《海德格尔选集》(上卷),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374页。)
海氏在《艺术作品的本源》中对真理本质作了进一步的追问。既然真理不能通过认识而获得,那么怎样通达真理呢?通达真理的道路在作品中,但只有艺术作品才能通往真理。作品与一般物的区别到底在那里?传统对物的界定主要有三种,一是把物作为属性的集合;二是把物作为感觉的复合;三是把物作为质料与形式组合,形成决定质料。这三种观点都是把物作为一个对象,以主客二分观点为基础的。而作品与单纯的物是不一样的,作品中也有物的因素,但在作品中物不是消失,而是得到了保存,因为作品开启一个世界,即作品开启了一个敞开之境,只有在作品中,存在者才进入它的存在之无蔽中,无蔽即为真理。“艺术作品以自己的方式开启存在者之存在。这种开启,即解蔽,亦即存在者之真理,是在作品中发生的。在艺术作品中,存在者之真理自行设置入作品,艺术就是自行设置入作品的真理。”(注:海德格尔著,孙周兴译:《林中路》,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第23页。)
真理自行设置入作品,即唯作品才开启一个敞开之境,这种敞开性亦即遮蔽,因为在敞开之境中,存在者蜂涌而动,个别存在者得以呈现,而存在者整体却被遮蔽,这种遮蔽却是源始的,所以真理是一种争执。“那种在真理之本质中处于澄明与遮蔽之间的对抗,在真理的本质中可以用遮蔽着的否定来称呼它。这是原始的争执对立。就其本身而言,真理之本质即是原始争执,那个敞开中心就是在这一原始的争执中被争得的。”(注:海德格尔著,孙周兴译:《林中路》,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第38~39页。)
作品的产生要通过制作而生产,作品的生产使物的因素得到保存,除非出现败作。如在神庙中,岩石的沉重,雕像的神圣得到了保存,所以,只有在艺术作品中才能追问物的因素。
在作品中开启了一个世界,这里的世界与我们平常遇见的自然界有本质不同,世界即它的敞开性,即向存在者的敞开性。作为开启的这个世界,使存在者得以在澄明中呈现其存在。而世界必须建基于大地,大地是涌现着,庇护者,是自行锁闭者。世界不是单纯澄明,大地也不是单纯锁闭,世界与大地始终处于一种争执,这种争执的实现即存在者真理。而在原始的争执中必有一敞开被争得了,这种敞开性即存在的真理。真理自行设置入作品,而作品通过艺术而存在,艺术应从作品那里获得答案,这种循环我们必须安于其中,进入这种循环。把艺术归入美学范围是不恰当的,艺术是真理进入存在突出方式,而艺术本质上是诗,诗表达了不可言说的东西,诗是真理澄明一种方式,诗也是道说一种方式,这又转向了语言之说。
三
作为存在之真理的生成和发生,艺术本质上是诗,所以海氏后期语言学转向也是围绕真理而展开的。对语言的理解,传统的观点或者把语言作为一门学科,或者把语言变成了人的一种行为,一种能力。海氏反对传统语言观并非要建立一种元语言,因为元语言实际上是要把语言变成一种全球交流的工具,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观点。
语言是不可说的,语言就是语言,而不是任何其它东西,因此语言根本不是一种表达,我们只能依循对语言的经验。“经验意味着即在行进中,在途中通达某物,通过一条道路上行进去获得某物”(注:海德格尔著,孙周兴译:《在通向语言的途中》,商务印务馆1997年版,第137页。)。即我们必须寻找一条通向语言的道路,对于语言我们只能倾听,听不是东听西听,而只有在语言允诺之时我们才能听。
语言也离不开说,“寻找一条通向语言的通路的意图已经被纠缠到一种‘说’中了,这种‘说’恰恰要呈放出语言,以便把语言作为语言表象出来,并且把被表象的东西表达出来”(注:海德格尔著,孙周兴译:《在通向语言的途中》,商务印务馆1997年版,第205页。)。这个说不是发音器官的振动而发出声音,这个说即“道说”。道说和说不是一回事,道说“即逻各斯——即显示着让存在者在其‘它是’中显现出来的道说。”(注:海德格尔著,孙周兴译:《在通向语言的途中》,商务印务馆1997年版,第203页。)道说的基本方式乃是诗与思,两者均应合于道说。诗向我们说话,诗诗化地表达了语言中令人激动的东西,而从中被道说的同一东西就是我们所思的存在与非物的词语关系。词语不是物,词语是“有”,即词语给出存在,唯词语才使物获得存在。“唯有词语才让一物作为它所是的物显现出来,并因此让它在场,词语把自身允诺给诗人,作为这样一个词语,它持有并保持一物在其存在中。”(注:海德格尔著,孙周兴译:《在通向语言的途中》,商务印务馆1997年版,第137页。)任何存在者的存在居住于词语中,所以才有下述命题“语言是存在的家”。
思是一种让自行道说,而不是追问,任何追问只有在被追问的东西允诺中发生,所以思首先是一种倾听。思不是任何一种知性的工具,也不是一种方法,而一切科学都服从于方法,但“在思中既没有方法,也没有命题,而倒是有地带——之所以叫它地带,是因为它为那种为思而给出的要思的东西提供地域,也即把后者开放出来。思行进在地带之路上,从而栖留于地带中”(注:海德格尔著,孙周兴译:《在通向语言的途中》,商务印务馆1997年版,第146页。)。思又是在诗的近邻行其道路,所以诗与思一向以它们的方式处于近邻关系了。“近邻关系是某人面对另一个人居住这样一回事情的后果和结果。因此关于诗与思之近邻关系的谈论,就意味着诗与思想互面对而居住,一方对着另一方而居住,一方定居于另一方的近处。”(注:海德格尔著,孙周兴译:《在通向语言的途中》,商务印务馆1997年版,第154页。)近邻关系不是一种寻找的结果,而把诗与思带到近处的是切近本身,即是大道。大道乃作为道说而运作,在此中道说中语言向我们允诺它的本质。
诗与思是道说两种突出方式,而道说是大道的显示运作,道说就是让我们通达语言之说。“作为显示着的道说的语言本质居住于大道中,而大道赋予我们人以一种泰然任之于虚怀倾听的态度,所以使道说达于说的开辟道路的运动才向我们开辟那些我们籍以沉思根本性的通向语言的道路的小径”(注:海德格尔著,孙周兴译:《在通向语言的途中》,商务印务馆1997年版,第224页。)。大道乃成道,大道本身不是任何具体的东西。
人与语言的关系乃是人只有归属于道说、听从于道说,从而人才能说。在这种道说中,道说把存在遣送到被照亮的自由之境以及它的可思性的庇护之所。在自由之境中,存在的真理得以通达,即道说通达了存在的真理。海氏真理观由此在—作品—语言来运思,在这三个阶段海氏关注的主题——真理并没有改变,只是运思方式的变化。真理既“显”,又“隐”,显的方面即存在者的真理,而隐的方面是存在的真理,是真理的更原始的方面,存在者的真理与存在的真理之间不存在一种逻辑关系,它乃真理本性,真理的这种一体两面也是海氏真理观的最显著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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