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2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公布《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4日。
据了解,随着商标注册程序优化、注册周期缩短、注册成本降低、注册资源减少,以傍名牌为目的的商标“恶意申请”行为时有发生,以转让注册商标牟利而非实际使用为目的的商标“囤积注册”行为大量出现。
2.2.2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取本品约1.0 g,精密称定,置于锥形瓶中,精密加入20 mL纯甲醇,微波萃取(功率600 W,温度70 ℃,压力70 mPa,时间17 min),取上层溶液并经0.22 μm微孔滤膜滤过,取滤液,即得供试品溶液。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立法研究,拟通过完善商标法律制度,形成遏制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行为的长效机制。为在短期内实现目标,在借鉴专利领域非正常申请行为规制措施的基础上,起草了该部门规章,对商标申请注册行为加强规范和引导。
帕金森病痴呆患者在临床上发病率较高,可包括运动症状及非运动症状,发病原因尚未在临床上进行准确阐述,相关性影响因素包括环境因素、年龄因素及遗传因素等,病理改变是纹状体中减少多巴胺含量[2],占据相对优势的是胆碱能系统活动,可导致患者出现脑损害,可导致患者生活质量严重下降。
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共有8条,重申了商标法确立的诚信原则和以使用意愿为前提申请商标注册的导向,规定了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类型及法律后果,提出了规制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行为的具体措施。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除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之外,可以视情节依法采取惩戒措施。通过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骗取资助、扶持、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据悉,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围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也可将意见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