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中职业教育与协调发展战略的关系_职教论文

试论高中阶段职普教育关系及其协调发展策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协调发展论文,试论论文,阶段论文,策略论文,高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13X(2001)04-0078-07

高中阶段教育是学校教育制度和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部分,是各级各类教育衔接与沟通的重要联结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是高中阶段教育的“一体两翼”,二者之间存在异同。如何使高中阶段的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其现状与未来发展思路和模式如何?在当前职教低迷、普教升温的形势下,更值得关注和探究。

一、职普关系的现状比较分析

高级中等教育主要包括普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两大类别,简称为普高和中职(本文排列不分先后)。在学校分类上,普高主要有完全中学和独立高中两种;中职则包括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师范学校和部分成人中专,在历史上发挥过作用,目前数量小且将逐渐削减)。这三类学校的基础和发展情况不太平衡,教育部已提出淡化与整合三类学校的思路,但管理体制的分散,造成统筹有难度,目前中职仍呈“三足鼎立”状。本文拟把这三类学校融为一体,统称中职学校。以下我们从职普的数量、比例、特性、定位、模式等五个方面进行比较分析。

(一)关于职普数量

先从全国情况看,20年来全国高中阶段的在校生总量和招生数呈逐年增加趋势,在校生从1980年的1190万,增加到1999年的2190.3万,增加了184%;1999年的这个数字比1996年的1779.6万增加了123%;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41.5%,我国适龄人口(1~17岁)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不断趋于合理,1980年普高和中职在校生的比例是81.1:18.9,1999年为47.9:52.1。普高和中职逐年有不同程度的增长,1990~1999年的10年中,全国普高在校生由717.3万增至1049.7万,增加了146%;中职在校生由604.7万增加到1140.6万,增加了189%[1]。普教和职教作为高中阶段的“一体两翼”,在比例结构上,一方上长,必然导致另一方降低。普通高中的情况是:1980~1991年,在校生规模大于中职学校,其中1980年和2000年是两个高峰期,从1990~1995年我国普高连续6年在校生规模和招生数呈下降趋势。到1997年,又出现上升势头。中职的发展轨迹显示,从1985年起规模快速增长,1999年已是1980年的近6倍,1993年后绝对数量已超过普高。这种状况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的“以初三后分流为主”及《〈纲要〉实施意见》提出的全国的普职比例平均为4:6的精神,基本是一致的。到1997年后,中职的招生人数已出现逆转,有些大中城市开始出现负增长,与政府倡导的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程度较高的发达地区职普比例要达到7:3的精神恰好相反。据统计,1999年中职招生与1998年相比,全国有13个省份增长,有18个省份下降。京、津、沪、苏等经济较发达省份和青、桂、滇等欠发达省份都有所缩减。2000年的招生,中职和普高的冷热不均更加突出,用见诸报端的词:职教出现了历史上的——“徘徊”、“萎缩”、“滑坡”、“低谷”、“困境”、“倒退”等局面。

概括分析,全国高中阶段普教及职教招生和发展数量的增减,受诸多因素影响。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有不同的波动,不同的地区也有不同的情况。基本的规律是:普教的规模主要取决于高教的发展规模,如近年高教的扩容(全国高校毛入学率由9%增长到2000年的11%;北京18~22岁的毛入学率为40%)势必带来普高的增长。职教则比较复杂,其增减与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就业形势、升学和劳动政策导向、社会意识和文化传统、人们的价值取向等都有密切联系。相对来说,在招生额度上政府对普高的计划性比中职更强。职普应该怎样增减?站在不同的角度难免出现不同的看法,见仁见智。

(二)关于职普结构

从规划的层面看,对普高和中职要不要规定一个适当的比例有不同看法,反对者认为没有必要人为地去规定比例,可以依据市场供需关系灵活变化。支持者则认为有一定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是必要的,因为数量是发展的基础,没有数量就谈不上结构和质量。笔者赞同后者。事实上,我国政府依据多方面实际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纲要〉实施意见》中提出职普在校生比例为6:4,并倡导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程度较高的发达地区职普比例要达到7:3。《行动计划》又重申保持现有比例。但从操作的层面看,比例的确定和实现并不是绝对化的,有一定的上下浮动是正常的。

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世界各国的职普比例,因各国国情不同差异较大。据OECD的教育统计,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所占应届毕业生的比例数,德国是70.9%,奥地利82.2%,瑞士75%,捷克86.4%,意大利、比利时、瑞典、法国、挪威、芬兰等国都在70%~50%之间。而日本是26.6%,印度尼西亚37%,爱尔兰2.7%,菲律宾甚至为0,新西兰、西班牙、希腊等国在50%~20%之间。另据一项对69个国家的GDP与普教和中职关系的研究结果表明,职普比例与GDP的关系基本呈正态分布,并认为,在中等发达水平的国家,职教所占的比例最高。此外,OECD的一项研究还显示,在经济出现危机、失业率上升时,职业教育的比例有所增大[3]。可见,职普比例情况较复杂,与经济状况有一定联系,有一些规律,却又不是必然的因果关系,不可生搬硬套。

再从我国的实际来看,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的加快,职业教育得到大力积极发展,在校生比例从80年代初不到20%增长到50%以上,北京市从80年代的职普比例11:89到1999年的65:35。20年来的职普发展结构变化,似乎可以看出一个规律:职教的发展与经济产业结构的变化密切相关。经济旺盛时期职普6:4,低谷时4:6,调整时期又应该适当地控制职教规模,但也不是绝对的。《决定》提出2010年,在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有步骤地普及包括职业教育在内的高中阶段教育。我理解,全国职教的平均水平要达到6成,但地区间完全可以有一定的差别。根据我国地大人多经济不均衡的特点,应采取“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职教和普教的比例结构不宜一刀切,全国、不同省市、各地区都应根据经济发展程度和需要来确定和调整。

(三)关于职普特征

普高和中职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简言之是层次相同,类型各异。都属于通过学校实施的、以招收初中毕业生为主的高级中等教育,培养具有中等学历的人才。作为两种不同类型的教育,更应注意的是二者的不同点。为了简明扼要,试以图表的形式来对比分析,有些地方难免笼统或简单化。若是专题讨论,则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以上职普不同点,有些是本质属性,有些是客观存在,有些是政策规定,有些是主观认识。表明普教和职教差别较大,一方面在办学特性和功能上,在目标和课程上,确属两种不同类型的教育。相对而言,职业教育的专业性和实践性更强,对外部经济社会环境依赖性更大,与企业行业的联系更密切,课程更复杂,教学的灵活性和实效性更强,其教育功能比普教要近期化、显形化。另一方面在基础条件上,在办学质量上,在社会认识和政府投入等方面,两者的起点和跑道差别较大。总体上职教落后于普教,这直接影响到职教的发展及其在教育体系中的地位。

(四)关于职普定位

普教和职教只是培养不同类型人才的两类教育,本无高低贵贱之分,但实际上,种种原因已造成职普教育在地位和声誉上的差异。具体表现是:求学取向“一热一冷”,招生录取的“一先一后”,生源质量的“一好一差”,升学机会的“一多一少”,毕业出路的“一宽一窄”,学生感觉的“一喜一悲”,社会评价的“一褒一贬”,教育投入的“一高一低”,都反映出职教的竞争劣势。现实中普教和职教似乎成了两个等级、两种前途的“分水岭”。职教是“次等教育”,职校生是“二流生”、“淘汰生”的情况,从多种侧面反映出来。其中的原因有内部的也有外部的,有观念上的也有政策上的。

在我国,基础教育、普通教育渊源流长,对其地位和作用无可争议。相比之下,职业教育属后发性教育。解放后向前苏联学习,中专、技校类的学校应运而生。80年代初,职业高中在中等教育结构改革中异军突起,职业教育的说法才开始普遍。长期以来,有关职教的定位、性质、任务和功能等问题,理论上从最初的含混不清逐渐变得比较明确,但在实践中却有些模糊混乱。比如,职教是单独的一类,还是普教中突出职教性的一个部分?职教是具有不可替代的一种教育类型,还是满足分流划分等级的一个层次?我以为是前者。职教内部也有混乱,在管理上,职高隶属于普教系统,中专和技校却游离于普教之外。我国的《职教法》把职业性教育和技术性教育合而为一,统称为职业教育,但国际上通用的说法是“技术和职业教育与培训”(TVET)。事实上中专、职高、技校在培养目标和规格上并没有统一,是三类融合还是多种形式并存?一直有争议。还有职业教育的学历功能和非学历培训功能的关系,职业教育自身的体系建设,中职与其他各级各类教育的关系等等,这些问题关系到职普能否协调发展以及教育模式的有效合理化问题,应该研究和合理解决。

(五)关于职普发展模式

纵观国内外现状,高中阶段职普教育大体有三种模式,相应的主要有三种学校类型:一为“职普二元式”即职教和普教并驾齐驱,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各自独立、双轨并行,课程和教学也是各有各的体系,德国、韩国、我国主要采取这种形式;二为“职普一体式”即职业教育渗透在普通教育中,学校不分离出来,课程体现综合型,职普课程紧密结合,互相渗透组织教学,美国采用“职业——学术群集”(Occupational-Academic clusters)模式,将职业性教学与学术性教学整合起来,将生产劳动性职教引入普教;三为“职普交叉式”或“职普分段式”即介于双轨与一体之间,指职普相互沟通、有机结合,就是人们常说的“普通教育职业化,职业教育普通化”,学校以“综合高中”最为流行,课程多体现迭加型。英国最新流行的新职业主义(New Vocationalism)对普教与职教分离的“双轨制”(有社会分层之嫌)进行反思,提出把职教纳入主流教育,融合职教与普教,把学科学习与职业定向学习结合起来,构建一个适用于所有青年、培养高素质工人的新体系。

我国在普职融通上,近几年有许多探索。如深圳采取普高、职高、分段高中(2+1或2+2高中)的三元结构,其中2+2是两年普高加两年成人中专,将普教、职教和成教统筹起来。上海浦东提出“双通道”分流,普高生和中职生可以相互分流。北京分别实施过“一二分段,高二分流”、“二一分段,高三分流”的综合型的高中模式。综合高中(有称混合高中、集成高中)作为一种新型的学校形式,包括北京的一些地区都在试办。需要说明的是,长期以来在许多职高学校中存在着一种特定“职普共存”的办学形式,即“职高+普通初中”的二元结构。目前正在实施“职普剥离”的独立中职建制调整。此情况不属于本文的讨论范畴。

总之,高中教育阶段把普教与职教相分离,更多的是传统教育制度的特点,而普职相互渗透和沟通,则是世界性教育制度改革的趋势和重点。或者在职教内部强化基础课程和技能,或者把职教引入普教中,增强高中教育的职业化,或者将普教和职教融为一体,有机结合。

二、职普协调发展的对策

所谓协调,亦称相容和一致。本文所指的职普协调发展,含有“大协调”和“小协调”两层意思。大协调是指普教、职教与外界的关系。一是职普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要与一定经济发展阶段的经济结构、就业形势相适应;二是高中阶段教育要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期望和人民群众受教育的需求。小协调是指教育内部的关系。一是高中阶段教育与其他各级各类教育的规模结构相一致;二是职普教育与其他教育要衔接和沟通,在人才成长“立交桥”中发挥重要作用;三是在职普两类教育之间求得一种相对的平衡;四是职教和普教各自在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上实现内在统一,争取达到较优化的结果。

本文提出职普协调发展的五个策略:

(一)政府导向——通过政策引导社会观念和价值判断,确保职教健康稳步发展;通过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提高职教质量,突出职教特色。

中等职教在持续迅速发展十几年后开始出现下滑的趋势,令许多人左右摇摆,是不是又要回到过去的普教单一结构?中等职教在发达地区是不是没有存在的必要?消极观点有来自政府部门、教育内部、社会、家长,各方面重心几乎倒向普教。还有源自国外的声音,如世界银行的有关报告分析,中国以学校为办学主体的职教模式,在人力、物力和财力及对市场调节的适应性上有较大的局限性,提出到2002年中国中职的招生数应该降为零。当然也有不少积极观点,全国人大、政协所代表的许多群体,从经济发展、社会要求、学生需要等多方面阐述职教的价值,批评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建议保持相当规模的发展。

我认为,世界银行在对我国学校职业教育的分析论证上有一定的合理性,值得深思,但结论有失偏颇,原因是过于看重现实的不适应性而忽略了经济社会的需要及中国发展和需求不均衡的国情。对全国来说积极发展中等职教无可置疑,就北京而言,中职也应在高中阶段占有适度的份额。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要不要办,而是怎样办好。

1.先从两个方面说明中职存在的合理性。一是经济结构变化对人力结构有匹配需求;二是就业市场有容纳可能。(1)劳动力高、中、低结构的合理配置对任何社会经济和产业结构都适用,只是不同时期对不同劳动者的素质要求不同。以北京为例:北京仍属于工业经济和知识经济并行,劳动密集和知识密集并存的二元结构。从北京市产业结构和人才结构需求出发,高等和中等职业技术人才从数量上是相当需要的,必须有计划地保证中等职教的发展规模。今后应大力发展高等职教,无论是从经济社会需要角度,还是从中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角度,都极为重要。(2)高教扩招增加了高中生升学的机会,延缓了一部分人的就业,但即便像北京这样的高学历城市,每年普高毕业生至少也会有30%左右的落榜生,中职有95%以上的毕业生没有机会深造,直接走向就业岗位。劳动保障部近日提出,下一段就业重点将转移到劳动密集型企业、第三产业和社区服务业,北京市也提出,“十五”期间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就业人员的比重,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增加就业机会,这无疑对中职的发展有利。

2.政府支持引导,推动中职在稳定规模的基础上,突出特色提高质量。面对经济发展需要职教和个人期望青睐普教的矛盾,最好的办法是发挥政府导向作用,“两利相权取其重”,社会本位先于个人本位,通过政策引导社会选择,改变个人观念。政府有必要采取坚决行动,尽快制定有利于职教健康发展的政策。第一,政府要在劳动人事就业政策以及升学、管理和投入等教育政策上加以引导。比如在就业准备、就业机会和形式等方面,提高“职业资格证书”和“技术等级”的含金量;增加中职生上大学的机会和比例,创造职普沟通和平等竞争的条件等。第二,政府要切实加大支持力度,增大一些投入,改善中职办学条件、设备、环境,像重视普教一样重视对职业学校的干部、教师的培训提高、教材建设等。事实上中职办学质量的问题是出现全面下滑的深层次原因,这又与长期以来政府支持不够密切相关。第三,政府要引导行业企业部门加大支持职教的力度,鼓励职校办出职业特色。实践证明,教育部门独家办职教成本高、效益低,而有企业支持才有可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适当延后分流——从初中后分流过渡到高中后分流,职教向上延伸,探索课程分流新形式

职普分流有三个层面,即教育层面、学校层面、课程教学层面。教育层面是指同一层次普职两类教育的独立与分化;学校层面是校际之间的分化,主要是普通高中和各种中等职业学校两大类;课程层面主要是指校内的分流(校际之间也有可能,但需要外界环境保证),即文化基础课或学术科与专业课或职业科的分流。在职普分流的时段上,世界各国模式有三,即初中后分流、高中后分流、小学后分流。根据1998年OECD和亚太组织联合对39个国家的调查显示,初中后分流的国家和地区29个,包括德、法、日、韩、新加坡等;高中后分流有4个,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小学后分流有5个,如菲律宾、墨西哥等。我国的基本方针是以初三后分流为主,职普双轨并行。

未来社会是学习化社会,从终身教育的原则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出发,强化基础性功能是高中阶段的主要任务。如果有条件让更多的学生多接受文化基础教育,再学习职业技能,对社会和个人具有双赢性。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曾分析说,普通高中的职业受益率比中职高。北京提出2010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以上,也意味着有相当多的人要接受高职以上的教育。从北京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在继续办一定数量中职教育的同时,职业教育的重心应该从过去和现在的中职教育为主,逐步过渡到以发展高职在内的高中后职业教育为主,使职业教育向高向上延伸。中职比例下降,高职比例需要较大幅度地增加,职业教育的总量仍然不会减少。分流时段从现在的以初中后分流为主,逐步变为高中内分流和高中后分流相结合。这两个观点本人曾有专题论述。此外,分流形式除学校的分流以外,可以尝试校内或校际的课程分流,近几年从美、日借鉴过来的综合高中,主要实施课程分流。

(三)融通选择——变“等级淘汰性”分流机制为“兴趣选择性”分流机制,实行多次考试录取,多种标准选拔,试行学分制和弹性教学制度,职普联合协作。

社会进步的一个特征是人的社会行为从受约规定型转为自主选择型。现代教育的一个特点是为所有人不同的潜能开发提供平等机会和有效途径。高中阶段普职教育的沟通与协调,是把自由选择权还给学生的保障,是创建人才成长“立交桥”的关键。按理说,在高中教育普及率很高的北京,两类教育是可以自由选择的,初三后的分流应该是学生兴趣、志向、发展类型的分化,而不应是学生智力、分数、等级的分化。但种种原因难以形成自主选择的机制,中考和高中阶段的录取带有淘汰性、筛选性的色彩,有人认为有欠公平和平等。我认为单一的人才标准、课程设置、考核办法、管理制度是问题的症结。实行“兴趣选择性”分化机制的基本点可有:

1.改变“重文凭学历轻职业资格”的传统观念和人才标准,树立“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多样多层标准。教育的功能是培养出合乎个性发展又符合社会要求的、各级各类的合格人才。人才观和教育观的问题在江泽民同志《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论述得精辟深刻,应正确领会。促进观念转变的重要措施,依然是发挥政府政策的指挥棒作用,如引导人才市场的用工政策采取“不惟学历,量需看能”,使研究设计或操作应用等不同规格类型的人都有“用武之地”。

2.加强课程的相互渗透。在初中阶段就把职业指导作为必修课,在普高中增设一些职业类的选修课,中职应适当加强文化基础课程,特别是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等学科,增强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的基础实力。

3.改革现行招生录取和考试办法。给学校更多的招生考试自主权,使他们在招生人数、次数、对象、范围、考试、录取等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性。可以采取多次考试、多种考试标准、多阶段录取、推荐和登记入学等灵活办法;应让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在同等条件下开展公平竞争,录取不分先后。在学校期间的考试也可以打破职普的界限,自由选择。北京市教委已决定实施普高会考开放制度,不仅普高,包括中职生在内的其他成员都可以参加。此外,还应该鼓励并创造条件使普高学生自由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考试。

4.改变职普分割与封闭管理的制度,建立职普“双向沟通、双向选择、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机制。一是应允许学生根据兴趣及发展类型测试(学校和家长切实负起指导和帮助的责任)自由选择流向,普高和职校学生通过考试能够互相转学。德国初中后分流的三类学校(主体中学、实科中学、完全中学)就能以灵活的方式相互交叉和补充,并与各类高校衔接沟通。二是要打破固定的专业或学校界限,实行选课制及学分制。可在不同范围内,如在一个行政区域内、一个社区教育内,或在重点学校、一般学校之间,普教和职教内部及相互之间实行跨校选课、跨专业选课、跨年级选课,实行学分互认等协作制度。北京市已有几所中职学校开始学分制试点,建议逐渐扩大试点范围。三是普职联合协作、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共享。如普高教师和职校教师的统筹有效利用,教学设备场地、教学文件的资源共享,普高应该为提高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水平做贡献,职业教育可以发挥优势为普高生获取某种职业技能证书出点力。四是实行弹性灵活学制,可试行职普“双重学籍”、“两种证书”、“第二专业”等办法,使普职相互渗透,拓宽选择范围。五是与各类高校直接衔接和沟通,不但普高毕业生可以升入高职,中职毕业生也可以上高职及普通高校。

(四)名牌辐射——继续深化各类教育改革,在质量和特色上下功夫

高中阶段教育要统一于素质教育之中,统一于终身教育之中,逐步缩小高中阶段职与普的差距。职业教育必须提高办学质量,将培养目标和课程教育从一次性就业教育转向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开发,加强基础文化课,强调职业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资格证书教育是职教区别于普教的一大特色,把就业与升学作为中职发展的动力不是根本办法,而抓住职业资格和技能培训并取得社会信誉才是新的发展方向。未来职业教育发展的空间很大,学历之外的职业培训、户籍以外的劳工培训等大有文章可做。普教应在落实素质教育,探究新型人才培养模式上有新的突破。要努力创办一批全国有影响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加强示范性普高和骨干示范职业学校建设。

(五)多元化模式——在普高和中职学校并存共同发展的格局下,试办一些综合高中,可尝试区域性集合分段高中模式,中职学校可试办6年(或5年)一贯制的“直通车”模式,适当引导一些学校“转制”,扶持各种形式的民办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实行职普两类教育“二元制”,是目前和今后相当时期我国的高中教育结构特征,北京至少在2010年前基本保持这种“双轨并行”的格局。但这并不意味着高中教育办学模式和学校分类的固定单一化。相反,构建一个与各级各教育相互衔接与沟通的、办学模式与学校类型多样化的、立体交叉的教育结构体系,是未来高中教育发展的重要特征。我们用下图表示:

多元化的办学模式和学校分类具体表现在:

1.适当扩大和完善综合高中试点,把新创建校、新改组校、民办学校作为综合高中发展的增长点。《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明确指出,在经济发达地区,可适当调整中等教育结构,试办综合高中。综合高中不是一种普职简单的混合,而是指基础与发展结合、文化与技术并行、升学与就业分流的高级中学。目前主要有两类:一是在普通高中里设职业班;另一种是在中专或职高中办普高班;这两类在管理上隶属于普教系统,基本上都是采取——普——职两校合作的方式。优点是打破了单一性,体现了多样性,提供了选择性;缺点是资源和力量较分散,难免出现浪费和缺乏的两难局面。我认为,这两类试点可以继续摸索经验,但在全市范围内不宜盲目增加。扩大范围可以考虑新校和民办学校。这些学校一开始就从办学方向、培养目标、师资建设、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设备等多方面体现职普教育的融合渗透、有机统一。如设置一些综合性、桥梁性课程,使学生有继续学习和转变学习的可能性。如采取“二一分段、高三分流”的办法,前两年打基础,注重基础性与通用性;后一年按三个方向分流;上普通大学、上高职、直接就业;最后一年强化专业培训,接受职业资格证书训练,注重适应性和时效性。也可以采取“基础阶段+三向分化(文、理、职)”等办法。建议市、区县有关部门应有意识地扶持几所真正意义上的综合高中,形成普高、中职、综合高中的三元结构。另外,我市普高中还有“特色高中”探索学生个性化发展的典型经验,亦应予以总结传播。

2.探索试验“区域性集成高中”的模式。根据各省市、地区的特点,可在一个行政区(或社区)、邻近的两三个城区或一个县或镇等范围里,宏观调整教育结构。把普、职教统筹考虑,相互沟通,优势互补。比如,先选择一个小区域进行试点,高中招生时暂不分职普两类,前两年都按普高的课程形成一个基础平台,最后一年分流学校。这里的学校、教师、课程均是统筹的,普通校侧重文化课教学,职业校侧重专业技能(包括职前和职后),使普、职、成三教结合,有条件的可与高教直接沟通。建议与区域性高中学分制配套试验。

3.积极探索中高职相通的职教模式。鉴于目前中职与高职衔接之路不畅的现实和职教高移的需要,中职教育可以考虑在条件较好的学校中与高职贯通,如5年一贯制(三、二分段)、6年一贯制(三三分段)等。国外如法国早有这种成功的经验,国内也早有中高职“手拉手”的先例。

4.鼓励企业行业举办职业学校或支持参与办学。职教必须不断探索与市场、社会、行业、企业的相互渗透模式,突出职教的特色。

5.探索多种形式的民办学校。鼓励高中以上的教育走社会力量办学道路,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形成公办和民办共同发展格局,但目前全国高中阶段的民办教育数量和规模都较少,现有纯民办的高中校情况不容乐观。我以为增长的空间并不在于新建多少学校,而是适当地对现有的学校进行转制。全国已有许多地区进行了“民办公助”办学体制改革,取得了许多经验。目前中职学校在公办都不景气的情况下,再转为民办机制有一定困难,需要改换一下内外环境,创新办学思路。至于民办公助、国有民办、公办民助等“转制”学校,算不算是民办教育的范畴,可再研究。总之,民办教育形式多样,普高和中职都可以大胆去试。

综上所述,在迈向21世纪新的历史阶段和发展时期,高中阶段的教育日益发展,普教和职教逐渐由分离走向融通。在这一新的发展形势下,我们不仅要树立职普协调发展的观念,还要在实践中体现健康和谐。为此必须从政策、管理、观念、投入、体制、机制、环境、模式、教育改革等多个方面深化研究和实践,以使高中阶段职普教育在建立各级各类教育衔接与沟通的人才成长“立交桥”的体系中,进一步发挥更强有力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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