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现代市场经济自觉到自发的形成过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自觉论文,过程论文,论我国论文,现代市场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建立经历了一个自发到自觉的过程,即由自由放任的古典市场经济——市场失灵——国家调控的现代市场经济。
我们国家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现代市场经济。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1 〕但我国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不能像西方发达国家一样,走自发到自觉的道路,而是恰恰相反,应该走一条自觉到自发的道路。这是从客观现实出发得出的一个必然结论。我国在世界格局中属于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的地位决定了我国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都处于追赶发达国家的状态,如果重走西方发达国家由自发到自觉的现代市场经济形成道路,也许要花费几代人的时间,不能在相对短的时期内摆脱落后的局面。因此我国不能跟在西方发达国家后面亦步亦趋,而必须另辟发展的蹊径。日本在19世纪后半叶“由于当时急需摆脱落后状态,由国家掌握经济主要部门并使其直接为国家目的服务的国家干预部分的比重,却高于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收效的自由市场制度的比重”〔2〕。 战后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也是在政府的帮助下,在相当短的时期内实现了工业化的。“要使现代化、产业化在这样的社会中扎根,就不能缺少由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切实的现代化、产业化政策。后起国家的社会发展只能依靠自上而下的引导。”〔3〕戈登·怀特甚至一针见血地指出, 有关成功的实现“后起的发展”的历史事实,不管是早先的日本和德国,还是晚近的韩国和新加坡,都有力地说明了:那种以自由资产阶级为基础的“原发”型的渐进式发展,在一个为主要资本主义列强所支配的世界政治经济秩序中,已经是不可能的了。无论是就外部而言,要取得政治经济灵活运作的自由;还是就内部而言,要改变制度、重新组织阶级力量,动员剩余物资、重建经济和维持社会政治稳定,那么,国家政权的作用,都是决定性的。〔4〕因此,我国要想尽快摆脱落后状态,实现改革和发展的目标, 就必须走一条由政府引导的自觉到自发的道路。
这一自觉到自发的道路具体表现为政府强作用——市场经济培育——政府弱作用的动态演进过程。自觉指在第一阶段主要发挥政府的自觉作用,自发指在第二阶段主要发挥市场的自发作用。这一过程实际上是政府作用由强化到弱化,直至转变为较为正常的现代市场经济下的政府调节的市场发展过程。这里所谓政府弱作用指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发挥的作用,其目的在于弥补市场失灵,主要包括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提供公共品、使经济的外部性内在化、限制垄断、调节收入和财富的分配等等。而政府强作用指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尚未形成之前政府应发挥的作用,其目的不仅在于弥补市场缺陷,更重要的是为了克服市场缺失,促进市场经济条件的形成。其作用除了政府弱作用外,还包括培育市场体系、确立市场规则、注重公共投资和利用产业政策等等。其作用比政府弱作用要强大得多。需要指出的是,政府强作用的目的在于发展和扩张市场,它同以往国家所采取的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有着本质的区别。从本质上讲,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是一种政府对经济的完全垄断,其目的在于消除而不是发育市场。
政府强作用——市场经济培育的自觉阶段发挥政府的自觉作用
在我国建立现代市场经济,首先必须发挥政府强作用,其目的在于培育市场,促使市场经济的发育。其实质是“行政造市场”,利用政府职能在传统经济体制中强行植入市场因素。从传统计划经济走过来的我国,市场的发育严重不足,缺乏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作的基本条件,改革中的过渡性经济体制往往继承了某些行政垄断的传统。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对于促进市场发育和建立市场竞争秩序负有更加重大的责任,因为在由政府发动和组织的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政府扮演的角色不仅是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消除者和破坏者,而且还是新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设计者和建设者。帕金斯在说明发展中国家政府干预理由时指出:“在发展中国家,由于交通不便、贫困和不识字,大量自给自足的农民及其家庭被排除在较大的商品市场和货币市场之外……将他们带入货币经济,需要做特别的努力。……制度的不发达是共同特点,存在着种种僵化现象。”〔5〕战后一些新兴工业国成功地培育市场的经验证明, 在政府强大作用下,健全的市场体系和市场秩序是能够在相当短的时期内建立起来的。因此,我们可以吸收这些国家在促进市场发育和建立市场秩序方面的经验,充分利用政府强作用缩短市场经济的形成过程。
从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历史来看,市场体系从自发孕育到成熟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如果我国也任市场自然发展,完全依靠市场的自发发育,那么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市场体系的完善以及市场体系的开放过程将变得旷日持久。面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激烈竞争,不允许也不必要重复漫长的市场体系自然形成的历史过程。为了加速这个过程,就需要政府出面,清除市场成长的障碍,培育、组织和完善市场体系。依靠政府权力所建立的经济非市场格局还需依靠政府的力量打破。
所谓市场秩序,就是平等竞争的秩序,为了建立市场秩序,最主要之点是设立规则,保护平等竞争和防止各种妨碍竞争的行为。这里的规则包括产权规则和市场平等竞争的竞技规则。产权规则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也就是说,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首先必须通过产权界定,培育市场主体,形成财产权利的交换关系和市场运行的基础性框架。而竞争规则是市场运行的核心,市场的运行实际上就是各个市场主体之间的博弈和竞赛,即竞争过程。没有规则,竞争就无法进行,或者只能是混战一场;规则不统一,竞争也无法公平进行,市场的透明度也随之下降,竞争也会失去源源不断的动力,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也会发生扭曲而无法实现市场经济的最终目的。因此,构建市场经济,就必须设定产权规则和竞争规则。而设定规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没有任何其他组织和个人能够代替它。因为作为市场经济的规则,也是一种公共品,市场不仅不能提供而且必须依靠它才能运转,其他组织和个人或者不愿意、或者提供这些规则所付出的成本太大,而“政府有能力以低于私人组织的成本进行某些活动”〔6〕。提供公共品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经济职能。 即使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如英国,古典市场经济形成初期的制定和执行产权规则的任务也是由一定的政治强制力量完成的。如果没有任何政治力量执行设定产权规则和市场竞争规则的职能,那么整个社会只会陷于弱肉强食的无政府状态,而决不会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设定规则必须由政府来完成,但西方发达国家的这一职能是自发的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我国今天面对的现实与市场自然发育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主要是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强大而有力的国家机构和政府组织,而且我国是从政府垄断的计划经济中走过来的。政府改革所选择的市场经济是一种和计划经济这种由行政权力支配的经济相对立的“秩序经济”,即一种具有明晰的产权关系和平等竞争秩序的经济。确立和维护这种秩序,是一个以改革为目标的政府应尽的责任。没有一个尽职尽责的政府去打破旧体制,建立新秩序,旧的行政权力结构就会阻碍新秩序的建立。如果用旧体制去歪曲新秩序,在行政权力和货币经济的结合中孕育出权贵经济之类的反市场怪胎,那么就会给平民大众和整个市场化大业造成损害。
市场经济培育——政府弱作用的自发阶段发挥市场的自发作用
政府强作用——市场经济培育的过程并非是静态的或固定不变的。政府强作用的目的在于促进市场主体的形成和刺激市场机制的发育。如若市场体系已成熟,全面的经济规则和有序化的经济秩序得到确立,经济实力、技术水平和工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都大为增强,总之一俟市场力量形成,政府便要自觉地弱化其作用,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市场竞争机制是政府强作用的结果,而又是政府弱作用的原因。这一时期政府只需发挥弱作用,即弥补市场失灵,最主要的是要充分发挥竞争性市场对经济发展所起的自发的促进作用。竞争性市场对经济发展的自发性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资源的节约利用和使用效率;促进经济向集约化的方向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机制和约束机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是在市场调节下配置的。竞争性市场能够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因为竞争性市场可以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有效的调节机制和公平的竞争环境。合理的价格体系能够现实地反映各种资源的相对稀缺程度,使生产者和消费者能够根据价值规律的要求和市场供求变动的实际状况自主地作出决策,灵活地调整资源的流向。有效的调节机制能够及时地调整经济行为人的利益关系,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公平的竞争环境能够为市场主体进入和退出市场,参与市场交换、制定价格提供同等的机会和权利,使竞争能够公平地展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开发和使用不是无偿的,而是有偿的。资源的有偿使用,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硬性的成本约束和价格约束;对国家来说是一种硬性的经济约束。从企业看,产品的竞争主要表现为成本的竞争和价格的竞争,在产出量不变的情况下,投入的资源量越少,产品的成本和价格就会越低,产品的竞争力就会越强。从国家来看,资源的使用效率愈高,经济发展的后劲就愈大、愈持久。因此,市场经济能够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
进一步看,竞争性市场也促进经济向集约化和集团化的方向发展。在竞争性的市场条件下,企业为降低成本、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实现规模效益、增强自我发展和对外竞争的能力、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就必须在发展模式上实现由粗放型发展模式向集约型发展模式的转变,在组织形式上实现由分散性的企业组织向集团化的企业组织的转变。整个国家转换其经济发展模式、扩大对外开放和区域性的经济联合也要靠竞争性市场的推动。因为,竞争性的市场经济是以效率为中心的。在竞争性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的发展不仅仅表现为量的增长,更主要的表现为质的提高,即效益的提高。而要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国家必须在经济发展模式上实现转轨,由数量型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为效益型的经济发展模式。
竞争性的市场经济既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机制,也为经济发展提供约束机制。一方面,它通过价格的涨跌、资金的流出流入和企业间的兼并、破产等来鞭策先进、淘汰落后,激发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物资消耗,提高生产效率,加快技术更新,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开拓市场,增强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机制。另一方面,它通过价值分配、资金转移和企业组织整合来约束企业的行为机制,强化企业的自负盈亏和预算约束,为经济发展提供约束机制。
竞争性市场对经济的自发性促进作用和政府对经济的弱作用二者的结合,即发挥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就能保证现代市场经济的建立。
〔1〕《人民日报》,1993年11月17日。
〔2〕陈建《政府与市场》,经济管理出版社1995年版,第246页。
〔3〕〔日〕富永健—《社会结构与社会变迁——现代化理论》 ,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97页。
〔4〕怀特《为什么中国未能走上日本式道路?》,见罗荣渠、 牛大勇编《中国现代化历程的探索》,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
〔5〕〔美〕帕金斯等《发展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89 年版,第136页。
〔6〕〔美〕罗纳德·哈里·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 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1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