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代家族的军事力量_中国古代史论文

辽代家族的军事力量_中国古代史论文

辽代世家大族的军事势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辽代论文,大族论文,世家论文,势力论文,军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由契丹族所建立的辽王朝,在中国历史上因“用武立国”(注:《辽史》卷六一《刑法志上》。)而颇具特色。这一王朝的武力之所以能够保持较为强盛的状态,自然是由多种因素促成的。世家大族作为辽朝统治阶级中的核心阶层,在军事势力方面始终处于优势地位,是辽朝立国的主要军事支柱。然辽代世家大族的军事势力究竟表现在哪些方面,具体情况又是怎样的?对于这一重要学术问题,以往研究者尚无系统论述成果。有鉴于此,本文拟对此问题略加探讨。错谬之处,望方家斧正。

一、世家大族的私兵势力

由于私兵主要由奴隶组成,所以,世家大族的私兵势力,与其占有奴隶的数量成正比。又由于契丹世家大族是辽代奴隶制的主要代表者,所以,契丹世家大族的私兵势力最为强盛。

皇族是辽朝统治集团的核心家族,而作为最高统治者的皇帝或临朝的皇太后,又是这个家族中的核心成员。所以,在所有拥有私兵的奴隶中,拥有私兵最多的自然是皇帝或临朝的皇太后。他们的私兵势力集中体现在他们所拥有的斡鲁朵的军事力量上。斡鲁朵内部包含有正户和蕃汉转户两部分人户,尽管其中的正户并不一定具有奴隶的身份,但对其主人的依附关系却也是明显的,他们同样是私兵的一个重要来源,这是确定无疑的。辽代斡鲁朵的创建者除皇帝或临朝皇太后外,亦有个别具有特殊身份的皇族显贵。斡鲁朵的创建者去世后,其所有权一般归其直系后代继承。据《辽史》卷三五《兵卫志中》记载,各斡鲁朵的出军数量,可参见表1。

表1:辽代斡鲁朵出军情况表

斡鲁朵名称

 创建者正丁

 蕃汉转丁

 骑军

弘义宫辽太祖 16000

 140006000

长宁宫应天皇太后

 14000

 120005000

永兴宫辽太宗 6000

  140005000

积庆宫辽世宗 10000

 160008000

延昌宫辽穆宗 2000

  6000 2000

彰愍宫辽景宗 16000

 2000010000

崇德宫承天皇太后

 12000

 2000010000

兴圣宫辽圣宗 20000

 400005000

延庆宫辽兴宗 14000

 2000010000

太和宫辽道宗 20000

 4000015000

永昌宫天祚皇帝14000

 2000010000

敦睦宫耶律隆庆6000

  100005000

文忠王府

 耶律隆运10000

 1600010000

尽管这些数字大概记载的是辽末的情况,且整齐程度颇为令人疑惑,但在资料匮乏的情况下,毕竟有其基本的参考价值。由此,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各斡鲁朵均有相当规模的骑军,是不容置疑的。

除斡鲁朵主人拥有的庞大私兵外,皇族其他成员中的地位较高者,也拥有数量不等的私兵。首先,许多皇族成员拥有头下军州而具有私兵。头下军州中的私奴,是奴隶主贵族私兵的主要来源。现存资料中明确记载为皇族成员的头下军州情况,可参见表2。

表2:辽朝皇族头下军州情况表

头下军州名称

所有者户数

资料来源

乌州 北大王拔剌

1000

 《辽史》卷三七《地理志一》

凤州 南王府4000

 《辽史》卷三七《地理志一》

遂州 耶律颇德

 500

  《辽史》卷三七《地理志一》;卷三八《地理志二》

顺州 南王府1000

 《辽史》卷三七《地理志一》

松山州普古王500

  《辽史》卷三七《地理志一》

豫州 陈王 500

  《辽史》卷三七《地理志一》

宁州 管宁王300

  《辽史》卷三七《地理志一》

贵德州耶律察割

 不详

 《辽史》卷三八《地理志二》

双州 沤里僧王

 不详

 《辽史》卷三八《地理志二》

榆州 耶律解里

 不详

 《辽史》卷三九《地理志三》

白川州耶律安端

 不详

 《辽史》卷三九《地理志三》

义州 耶律昌允

 不详

 《全辽文》卷八《创建静安寺碑铭》

晖州 耶律休哥

 不详

 《武经总要》前集卷一六下《戎狄旧地》

禄州 耶律休哥

 不详

 《武经总要》前集卷一六下《戎狄旧地》

穆州 耶律休哥

 不详

 《武经总要》前集卷一六下《戎狄旧地》

注:此表参考刘浦江先生《辽朝的头下制度与头下军州》,《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3期。

从这些头下军州的情况可以看出,皇族成员的私兵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其次,皇族成员不但以头下军州的形式占有大量汉族、渤海族等从事农耕的奴隶,而且在部族内也同样占有大量包括契丹族人在内的从事畜牧、畋猎的奴隶,后者往往更成为其贴身的随从私兵。辽末皇族成员耶律余睹受萧奉先诬陷,“惧不能自明被诛,即引兵千余,并骨肉军帐叛归女直”(注:《辽史》卷一○二《耶律余睹传》。“骨肉军帐”,《契丹国志》卷一一《天祚皇帝中》作“骨肉车帐”。)。保大二年(1122),皇族成员耶律棠古“复拜乌古部节度使。及至部,敌烈以五千人来攻,棠古率家奴击破之”(注:《辽史》卷一○○《耶律棠古传》。)。所谓“骨肉军帐”,可能就包括有部分的随身私奴;而“家奴”能够击破五千人进攻,这定非完全从事家务劳动的奴隶。

辽代后族虽然并非只有一个家族,但由于契丹“王族惟与后族通婚”(注:《契丹国志》卷二三《族姓原始》。),所以相对来说比较固定。终辽之世,获得后族身份的家族仅有三个。后族成员同皇族有着几乎对等的特权,在拥有私兵方面同样是十分突出的。关于后族拥有头下军州的情况,《辽史》卷三七《地理志一》记载的实例是:萧阿古只所建壕州6000户(注:《辽史》仅云创建者为“国舅宰相”,阎万章先生考证为萧阿古只。见《辽〈陈万墓志铭〉考证》,《辽金史论集》第5辑,文津出版社1991年版。“壕州”,刘浦江先生认为当以“豪州”为准。见前揭文。);萧金德所建原州500户;萧宁所建福州300户;萧克忠所建横州200户。同时,后族还因娶公主而获得大批赏赐奴婢,也成为后族私兵的一个重要来源。现将今存资料所载的公主所属头下军州情况列成表3,以便观察。

表3:辽代公主所属头下军州情况表

公主名称

 驸马都尉

 头下军州名称

头下户数

 资料来源

景宗女秦晋大长公主

萧继先徽州

10000《辽史》卷三七《地理志一》

圣宗女晋国长公主

 不详 成州

4000 《辽史》卷三七《地理志一》

圣宗女燕国长公主

 萧孝忠懿州

4000 《辽史》卷三七《地理志一》;卷一六《圣宗纪七》

耶律隆庆女韩国长公主 萧昌裔(匹敌)渭州

1000 《辽史》卷三七《地理志一》

秦国大长公主 不详 抚州

不详 《金史》卷二四《地理志上》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天圣九年六月丁丑;

圣宗女楚国公主萧绍业(徒姑 睦州

10000《辽史》卷一六《圣宗纪七》

 撒)

在每次对外征战中,后族成员都是重要的统兵将领。这一方面说明某些后族权贵人物统有大量的私兵,另一方面,后族权贵在战争中总是能够掳掠大量人口,充实了自己的私兵队伍。在国内外的军事行动中,后族的私兵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太平九年(1029),渤海地区爆发大延琳之叛,“时国舅详稳萧匹敌治近延琳,先率本管及家兵据其要害,绝其西渡之计”(注:《辽史》卷一七《圣宗纪八》。)。萧匹敌的家兵,无疑是极具实力的一支军事力量。

曾任职于辽朝的宋琪,在其上奏宋廷的《平燕蓟十策》中曾说:“(后)晋末,契丹主头下兵谓之大帐,有皮室兵约三万,皆精甲也,为其爪牙。国母述律氏头下,谓之属珊,属珊有众二万……其诸大首领有太子、伟王、永康、南北王、于越、麻答、五押等(原注:于越,谓其国舅也)。大者千余骑,次者数百骑,皆私甲也。”(注:《宋史》卷二六四《宋琪传》。)。这是辽太宗末期皇族和后族私兵势力的基本情况。

皇族、后族之外,拥有私兵的契丹贵族仍有不少。萧胡笃于辽末“以籍私奴为军,迁知北院枢密使事”(注:《辽史》卷一○一《萧胡笃传》。)。但一般来说,他们拥有的私兵数量是较少的。其他民族的世家大族,尤其是高门权贵,也拥有一定数量的私兵。玉田韩氏家族在出宫籍之前,从身份上讲尚为私奴,但由于处权要位置,世代典兵,也同样拥有一定数量的私兵。韩德让在圣宗即位问题上起了重要作用,《续资治通鉴长编》对此事的记载是:“初,萧氏(承天后)与枢密使韩德让通,明记(景宗)疾亟,德让将兵在外,不俟召,率其亲属赴行帐,白萧氏易置大臣,立隆绪。”(注: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太平兴国七年闰十二月。)所谓“率其亲属”,乃是率领了一支重要的武装力量。《契丹国志》卷一八《耶律隆运传》记载则为:“景宗疾亟,隆运不俟诏,密诏其亲属等十余人并赴行帐。”通过“亲属”控制的武装力量,必定包含了众多的私兵。

世家大族的私兵,除了跟随主人征战出战外,还可以代替主人执行戍边、祗候等带有兵役性质的任务。重熙十年(1041),“北枢密院言,南、北二王府及诸部节度侍卫祗候郎君,皆出族帐,既免与民戍边,其祗候事,请亦得以部曲代行。诏从其请。”(注:《辽史》卷一九《兴宗纪二》。)戍边、祗候是世家大族对辽朝国家的重要义务,作为私兵的部曲可以代行,成为世家大族的又一项重要特权。

二、世家大族世代为将所形成的军事势力

由于辽王朝各种类型的军队“各自为军”(注:《辽史》卷四六《百官志二》。),将领基本从内部产生,而在进行大规模军事行动时,所任命的统兵将帅一则多为宗室外戚,二则多为将门子弟,所以,世家大族,尤其是武功显著的世家大族,世代统兵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

首先看皇族和后族的世代统兵情况。除前面所述的私兵情况外,皇族和后族还在以下方面表现出他们的统兵特点:

第一,部族兵首领。在日常军事职务的安排上,皇族所在的部族、帐房的军事官长基本由皇族成员担任,后族所在部族、帐房的军事官长则基本由后族成员出任,外族人员一般不能担任。圣宗时明确规定:“两国舅及南、北王府,乃国之贵族,贱庶不得任本部官。”(注:《辽史》卷一七《圣宗纪》。)两国舅即国舅帐拔里、乙室已族和国舅别部,也就是辽朝的法定后族。作为具有特殊地位的“辽内四部族”成员,在其升帐分之初,即“立详稳以总焉”(注:《辽史》卷五《世宗纪》。)。后族成员在本族中为将的事例是俯拾即是的,如萧常哥“历本族将军”(注:《辽史》卷八二《萧常哥传》。),萧惠“为国舅详稳”(注:《辽史》卷九三《萧惠传》。)等等。后族虽然没有直接控制人口众多的大部族,但其兵力却也是不可小觑的。开泰六年(1017),“诏国舅帐详稳萧隗洼将本族兵东征高丽”(注:《辽史》卷一五《圣宗纪六》。),成为此次征伐高丽的先锋部队。南、北王府即五院部和六院部,是契丹部族兵的两个主力单位,五院部部族兵的军事首长为北院大王,六院部部族兵的军事首长为南院大王,二者基本由皇族成员出任。除两院外,三父房皇族也有自己的直辖兵马,号“横帐兵”,由“惕隐相公统之”(注:路振:《乘轺录》,《宋朝事实类苑》卷七七。)。但外族尤其是一些中小部族、边远部族的军事官长,如节度使、都监等等,则时常由皇族或后族成员来担任。这是皇族和后族成员在军事任职上的特权。

第二,出镇要地。对于边防要地和军事重镇,辽朝基本上世代委派皇族或后族成员加以镇守。南京由于地近辽朝的最大邻国宋朝,一般委派亲王统兵戍守。辽东地区与高丽相连,又是渤海人聚居区,同样具有重要军事意义。据《辽史》卷九三《萧惠传》云,开泰年间“朝议以辽东重地,非勋戚不能镇抚,乃命惠知东京留守事”。像西北路招讨司等重要边防军区,也要以皇族或后族成员镇戍为主。据统计,辽代西北路招讨使可知者有28位,几乎全为皇族或后族成员(注:陈得芝:《辽代的西北路招讨司》,《宋辽金史论丛》第一辑,中华书局1985年版。)。由于世代担任重要军区的统帅,有些皇族或后族成员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豪横特性。如耶律隆庆在任燕京留守、兵马大元帅时,“其调度之物,悉侈于隆绪(圣宗)。尝岁籍民子女,躬自拣择,其尤者为王妃,次者为妾媵”(注:路振:《乘轺录》,《宋朝事实类苑》卷七七。)。乾统三年(1103),“萧得里底为西北路招讨使,以后族慢侮僚吏”(注:《辽史》卷一○○《耶律棠古传》。)。

第三,挂帅出征。辽代历次对外战争和镇压重要叛乱军事行动,除最高统治者亲征外,多由皇族或后族成员挂帅领兵。《辽史》卷三四《兵卫志》云,凡举兵,“选勋戚大臣,充行营兵马都统、副都统、都监各一人”。《辽史》作者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总结说:“辽之秉国钧,握兵柄,节制诸部帐,非宗室外戚不使。”(注:《辽史》卷一一四“论曰”。)辽末由于在军事上屡败于女真,天祚帝“意谓萧奉先不知兵”,召汉臣张琳“付以东征事”,张琳仍以“旧制,凡军国大事,汉人不与”(注:《辽史》卷一○二《张琳传》。)相推辞。辽朝的“旧制”,就是在军事行动上要以皇族或后族成员为统帅,契丹族以外民族的成员,一般是“不与”的。以汉人而论,尽管猛将不少,但出任军事统帅的机会却不多。仅有的几次汉人统兵出征,还有两次是极不成功的。一次是乾亨元年(979)辽廷命韩匡嗣统帅军队南下攻宋,他在满城(今属河北)一战中全线败绩,差点被景宗处以极刑。另一次是开泰四年(1015)辽廷命刘慎行统兵伐高丽,此人却“挈家边上,致缓师期”(注:《辽史》卷一一五《高丽外记》。),立即被迫回下狱。因此,契丹统治者既不可能重用异族中的人才,而奴才又是这样的不中用,也就只好“非宗室外戚不使”了。在辽朝历次任命的皇族和后族成员军事统帅中,一般多为权望勋贵、将门虎子。所以,皇族和后族中的某些显贵支系,便形成了“父祖公王,弟兄侯相,武艺身功,兵钤门望”(注:《萧仅墓志》,《辽代石刻文编》,第192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的局面。

其次看一下其他契丹世家大族和奚族世家大族的世代统兵情况。遥辇氏家族作为辽代的一个特殊世家大族,不但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而且其九世宫分(即九帐)及其原有社会组织基本得以保存。在其最高管理机构遥辇九帐大常衮司之下,分设遥辇帐节度使司和遥辇糺详稳司等,后者就是专门用来管理遥辇氏所属军队的。虽其统兵官员有时由皇族成员出任,但大多数情况下无疑是自遥辇氏子弟中产生的。遥辇氏子弟不但统领遥辇氏军队,而且有时也被委任为其他军事将领。从以下几位遥辇氏子弟的事迹中大体可以看出,这一家族同样是世代统兵为将的:耶律敌剌,太祖时曾“诿以军事”;耶律海里,数从太祖征讨,曾将遥辇绁糺破渤海忽汗城;耶律阿没里,曾任都统,“以征高丽功,迁北院宣徽使”;耶律弘古,“尝以军事任为拽剌详稳”,徙南京统军使,曾“典禁军”;阿果达,任遥辇帐详稳,战没于伐高丽之战中;谢佛留,曾任天云军详稳;耶律玦,曾任西南面招讨都监;耶律涂山,曾任金吾卫大将军、遥辇详稳(注:《辽史》卷七四《耶律敌剌传》、卷七三《耶律海里传》、卷七九《耶律阿没里传》、卷八八《耶律弘古传》、卷一一五《高丽外纪》、卷一七《圣宗纪八》、卷九一《耶律玦传》;《金史》卷八二《耶律涂山传》。)。

对于普通契丹世家大族而言,在世选制度下,各种一般性的军事职位如部族节度使等等也均由他们长期把持,往往是兄终弟及,父死子继。如天显十一年(936)辽军援石敬瑭,“夷离堇的鲁……死之,……以的鲁子徒离骨嗣为夷离堇,仍以父字为名,以旌其忠”(注:《辽史》卷三《太宗纪上》。)。统和元年(983),“天德军节度使颓剌父子战殁,以其弟涅离袭爵”(注:《辽史》卷一○《圣宗纪一》。)。如果按世家大族的形成情况和基本特征划分,普通契丹世家大族可分为传统贵族式、部落酋长式和基层崛起式三种类型。各种类型的世家大族,基本上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世代统兵情况。传统贵族式世家大族,本来就是依靠以军事力量为主的家族势力而取得的贵族地位。建国后家族地位的进一步巩固,也多与军功有关。因此,此类世家大族领兵为将是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如耶律沙在景宗时曾总领南面边事,多次与宋军交战。其子耶律德里为将,在与宋军交战中战殁。部落酋长式世家大族,由于世选本部族节度使(或称夷离堇、令稳),本身就兼有统率部族兵的权力。基层崛起式世家大族,崛起的原因一般由战功或恩宠。由战功而崛起的新兴世家大族,子承父业,世代统兵乃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奚族作为被征服的民族,其主体是基本得以保存原有部落组织的奚六部,奚六部得列辽“四大部族”之一,军事力量是较强的。以奚王为代表的奚族世家大族,其原有的统兵权也基本得以保存,只是其军事权力的行使,必须置于契丹人的监督之下。奚王统领奚军,六部节度使各自统领本部兵马,他们也多出自于奚人传统显贵家族。

最后,看看汉人和渤海世家大族的世代统兵情况。辽朝汉兵作为独立的武装力量成分,最初主要来自于中原地区的降将降卒。卢文进、王郁、赵德钧父子及赵思温等人,均是统率其所辖部队投降辽朝的。降辽后,这些汉人将领的兵权并没有被剥夺,而是继续统领汉兵,为契丹统治者卖命。唐末五代时的藩镇,已逐渐形成了兵权世袭的事实和习惯。降辽的汉将,原多为中原地区的藩镇或藩镇统治下的将领。由于契丹统治者“以汉制特汉人”(注:《辽史》卷四五《百官志一》。),基本承袭了唐末五代时期的“汉制”,所以,由降辽汉人将领形成的世家大族,虽不能对汉军兵权完全世袭,但子弟继续统兵为将的情况却也是比较普遍的。万年王氏和卢龙赵氏的具体事例,就足以说明这一情况。王氏在王郁人辽时曾带来“所部山北兵马”(注:《辽史》卷二《太祖纪下》。),后王郁曾仕崇义军节度使、兴国军节度使。王郁子王鹗,仕至龙化州节度使。龙化州即兴国军,王鹗已是袭父之职。王郁另一子王廷阮,仕至左千牛卫大将军。王鹗子王裕,官崇义军节度使,此亦乃祖之职。王廷阮子王悦,官上京兵马部署。王裕子王琢,则任崇义军衙内都将(注:《辽史》卷三《太宗纪上》;《辽史》卷七五《王郁传》;《王裕墓志》、《王瓒墓志》、《王悦墓志》,见《辽代石刻文编》,第62—64、81、113页。)。王氏家族的其他成员,亦多有为将者。可以看出,王氏家族具有世代统兵的特点,且在军职上具有一定世袭成分。《王裕墓志》有一句“以兵柄之重,非鼎族其□□”(注:《王裕墓志》,《辽代石刻文编》,第63页。)的话,此话虽有残缺,要旨无疑是说明兵权与世家大族间的密切关系。赵氏家族作为“燕四大族”之一,仕辽成员众多,可知者即达30余人。这些仕辽的成员,多为与军事有关的职务,单纯文职的成员极少。赵思温为辽初重要的汉军将领,曾任汉军都团练使、保静军节度使、南京留守等职。从赵思温至赵为航,四代人中,代代有任保静军节度使一职者,与世袭几乎无异(注:请参见拙作《辽代世家大族研究》,第65—69页,河北大学博士论文,2001年4月。)。赵氏家族世代统兵的特点是十分明显的。当然,汉人世家大族统兵,与契丹世家大族统领私兵和部族兵不同,并非均是世代统领着同一支军队。兵源既然来自于州县,统兵官的所统军队就与其任职的区域特点密切相关。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汉人世家大族的世代统兵,也正是契丹统治者在选任官问题上习惯于让世家大族子承父业所导致的结果。至于汉人世家大族统领宫分军或近卫军及世任方面大员、军事统帅的情况,则是契丹统治者的宠信和任官习惯双重作用的结果。宫分人出身的玉田韩氏家族,在契丹统治者的宠任下,曾经“世典军政,权在其手”(注:路振:《乘轺录》,《宋朝事实类苑》卷七七。),成为影响辽朝政局的军事实力派家族。西南面招讨使一职,曾主要为这一家族成员长期把持。就总的情况来说,辽初兴起的汉人世家大族,尤其是以军功起家的世家大族,大多存在世代统兵情况。而由幽云地区的原地方大族形成的世家大族,和辽代中期以后的新兴汉人世家大族,多以文治而显,世代统兵的家族则不多见。煊赫一时的析津李氏(李俨、李处温家族),虽曾拥立耶律淳称帝成功,但由于没有掌握足够的军事力量,在形势恶化后只能落得十分悲惨的结局(注:《辽史》卷九八《耶律俨传》、卷一○二《李处温传》。)。

渤海军与汉军类似,作为自成体系的军事力量,统兵将领主要以本族人员为主。渤海军的军事机构和军职名称,可考者有:渤海军都指挥司、渤海军详稳司、渤海军监门军、渤海军监门队、渤海军判官、渤海军孔目等等(注:金毓黻:《渤海国志长编》卷一五《职官考二》。)。出任其职的人员,多为渤海世家大族成员。从留存资料较多的高氏家族看,渤海世家大族世代统兵的特点也是非常明显的。高模翰在辽初即曾统领过渤海军。宋琪在分析辽朝兵力时说:“又有渤海首领大舍利高模翰步骑万余人,并髡发左衽,窃为契丹之饰。”(注:《宋史》卷二六四《宋琪传》。)此后高氏家族的统兵将领则有:高为裘,任侍卫神武军指挥使、知顺义军马步军都指挥使事;高永肩,蔚州长清军指挥使;高安国,兴、辰、开三镇节度使;高永昌,东京裨将;高仙寿,海州剌史(注:《高为裘墓志》、《高泽墓志》,见《辽代石刻文编》第609、611页;《金史》卷八一《高彪传》;《辽史》卷二七《天祚皇帝纪一》。)。当然,渤海世家大族成员,出任渤海人聚居区以外的州郡为将,所统军队则未必为渤海军。契丹人和汉人有统领渤海军队的情况,渤海将领也同样有统领其他民族军队的情况。一般而言,汉人和渤海人将领只统领州县兵。

综而观之,辽朝一些主要世家大族,基本上都具有世代统兵的特点。由统兵所形成的军事权力和军事影响,显然是家族势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结语

作为“用武立国”的王朝政权,辽朝军职官员的数量、地位和作用,都比以文治为特色的王朝要突出得多。世家大族获得或升迁军职,主要取决于私兵势力和军功大小。有了一定的私兵势力,就容易获取军功。而有了军功,不但可以获取大量奴隶和财物,而且可获取或提升官职和爵位。世家大族的军事势力,是影响其政治地位的重要因素。

通过以上论述可以看出,辽代世家大族所具有的军事势力,一是表现在私兵的拥有数量方面,二是表现在世代统兵所形成的军事权力和军事影响方面。就这两个方面来看,辽代世家大族大多具有较强的军事势力,而且,家族地位越高,政治、经济势力越大,军事势力也就越强。个别没有军事势力为后盾的家族,即使在政治上获致迅猛发展,也往往是很不稳固的。军事势力与世家大族的社会地位密切绾连,这既是辽朝以武立国的重要体现,也是辽朝政治体制和社会发展水平下的必然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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