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总医院 163000
摘要:目的:探讨妊娠合并心脏病对妊娠结局的影响。方法:对168例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的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妊娠合并心脏病产妇死亡5例,围产儿死亡3例,早产儿20例,P均<0.01。15例妊娠前行心脏手术组,无早产儿、无小于孕龄儿,无孕妇及围产儿死亡。结论:不同心功能对妊娠产妇及围产儿的影响非常大。心脏手术后妇女妊娠对母儿较安全,心功能I级和II级孕妇对其妊娠结局较好。
关键词:妊娠合并心脏病心功能病种类心功能分级影响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产科常见合并症,是导致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孕期母亲严重心功能不良使胎儿处于不良生长环境,而且往往为抢救母亲而提前终止妊娠,导致医源性早产,自1998年1月至2008年6月在我院诊治的168例妊娠合并心脏病病例,回顾性地分析如下。
1资料和方法
1.1资料来源。1998年1月至2008年6月间在本院妇产科分娩的妊娠合并心脏病病例168例,年龄20~43岁。
1.2心脏病诊断及心功能判断。所有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住院后(除极少数急诊病人外),给予系列检查,包括EKG,24小时动态心电图,心肌酶学、心排出量,心脏彩色多谱勒超声等测定。心肌炎的诊断方法是患者有呼吸道或消化道等病毒感染史,随后出现心脏病的症状和体位,检测柯萨奇病毒和抗体阳性,心肌酶学有异常改变,排除其它种类心脏病;如病程超过6月,诊断心肌炎后遗症。采用1964年纽约心脏协会制定的心功能I~IV级的分类法。
1.3统计。计量资料t检验,计数资料u检验。
2结果
2.1妊娠合并心脏病种类及心功能分级。
2.1.1全组患者心脏病种类和心功能分级状况(见表1)。全组168例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中风湿性心脏病18例(10.71%),先天性心脏病26例(15.48%),心肌炎13例(7.74%),心肌炎后遗症58例(42.03%),不明原因性心律失常40例(23.81%),围产期心脏病4例(2.38%)“其它疾病”主要包括妊高征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甲亢性心脏病,原发性高血压性心脏病,系统性免疫疾病所致的心脏病和起搏器安装术后等,共9例(5.36%)。
2.1.2心脏手术对改善心功能的影响。168例妊娠合并心脏病妇女中15例患者有心脏手术史,占8.93%,主要手术为房(室)间隔缺损修补术(4例,26.67%),动脉导管结扎术(3例,20%),法乐氏四(三)联征纠治术(3例,20%),二尖瓣换瓣术(3例,20%),安装起搏器2例,其中心功能I级和II级者15例,占100%。
2.2妊娠合并心脏病对围产儿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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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论
3.1心脏病种参与心功能的相关性。目前国内临床上仍然采用1964年纽约心脏协会制定的心功能I-IV级的分类法。本文168例妊娠合并心脏病例中,心功能I级和II级者分别为52.38%和38.10%,心功能III级和IV级者共占9.52%。由表1可见妊娠合并心脏病中占居首位的心肌炎,心肌炎后遗症和心律失常发病率高,但只要孕期加强产前检查,注意营养心肌,严重心律失常者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90%以上患者能安全妊娠和分娩,当然重症心律失常,需积极治疗心律失常,及早终止妊娠,临床经验表明终止妊娠后心律失常可很快得以好转,心功能得到改善,对于其它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要严格掌握妊娠指征和严密监护。
3.2不同心功能对妊娠及围产儿的影响。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心功能I级和II级者均能足月妊娠,平均新生儿体重与正常妊娠无明显差异。心功能III级患者虽然平均妊娠>37周,但新生儿平均体重明显低于心功能I级和II级者(P<0.05),而心功能IV级患者平均孕周仅为35周,平均新生儿体重仅2290克,早产儿发生率和围产儿死亡率明显高于其它几组(P<0.01)[1],甚至部分患者在妊娠中期已医源性终止妊娠。妊娠期间母亲患有严重心脏病,心功能不良,导致血循环低氧状态,组织血流灌注不足,影响胎儿生长发育,严重心衰者危及母亲生命时以抢救母亲为主,因此医源性早产,低体重儿,围产儿死亡等发生率势必高于心功能正常的妊娠妇女。这也提示妊娠合并心脏病妇女妊娠期间必须加强心功能监测,积极治疗,尽可能维持心功能在I-II级,有利于胎儿发育,提高围产儿质量。
3.3妊娠对心脏病妇女的影响。妊娠时心排出量增加,心率加快,心肌耗氧量加大,心脏位置改变,导致循环血量的增加,心脏负担加重,严重者导致心功能不良,妊娠32~34周是心衰的好发期,因此要严格掌握心脏病患者的妊娠指征,但许多患者未经医生同意擅自妊娠,往往待心功能不良来院时已是妊娠中期。故一旦发生心衰,在去除诱因,治疗原发病的同时,利尿扩血管降低心脏前后负荷为首选治疗方法,配合小剂量洋地黄,维持电解质平衡,预防感染等治疗措施,同时羊膜腔穿刺,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治疗效果不明显者及时终止妊娠。终止妊娠是改善心功能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
总之,妊娠合并心脏病是产科中非常重要的问题,妊娠可以加重心脏病的发展,严重者出现心衰,甚至死亡;而严重心脏病,心功能不良则不利胎儿生长,导致围产儿疾病发生率和围产儿死亡率增加,因此产科医生必须提高对妊娠合并心脏病的诊断和治疗水平,从而改善妊娠结局[2]。
参考文献:
[1]冷金花,郎景和.妊娠合并心脏病的病理生理变化.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1993;9(5):273
[2]翁霞云,产科心衰的监测与治疗.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1996;12(2):73
论文作者:丁连芹
论文发表刊物:《健康世界》2015年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5/10/26
标签:心脏病论文; 功能论文; 产儿论文; 心脏论文; 心肌炎论文; 心律失常论文; 产科论文; 《健康世界》2015年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