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社会中青少年德性的创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德性论文,中青论文,少年论文,社会论文,网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网络环境与青少年道德
国际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社会文明的载体,在为人类的社会生活提供巨大方便的同时,也相应地更新着人们的价值观念。目前全世界已有186个国家和地区的1亿多人使用互联网,并以典型的指数增长方式发展,主机数和联入网络数大约每10个月翻一番。
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和社会网络化的不断发展,人们与网络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而且网络参与者的低龄化成为一大趋势。青少年期是人生发展和道德品质形成的关键时期,网络社会、网络道德的建立深深地影响其道德情操,并客观地要求青少年作为网络社会道德主体参与网络社会道德的建构。从网络的发展趋势来看,青少年正逐步以“参与人”的角色体现其网络社会的主体地位,成为网络及与之相关技术的重要创造者、创新者和主要享用者。
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大量令人关注的道德问题,即人类已有的道德规范是否与网络的社会化发生冲突?网络环境给青少年带来怎样的道德影响?青少年网络道德的形成因素是什么?网络环境下的道德规范如何建立?等等。很显然,网络环境下的青少年道德教育问题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通常,青少年的道德必须接受社会主流道德的制约,但同时也体现出独特的性质。一位学者指出:“人们屡屡指出青少年有其自己的文化,或曰青少年在创造着自己的文化,而这些文化中是不乏道德取向和道德规范成分的。据此而论,青少年也确实在进行着德性的创造,唯其创造结果未必都能为社会认可而已”。(注:吴康宁:《教会选择:面临21世纪的我国学校道德教育的必由之路》, 《南京师大校庆论文》, 1998年。)网络道德也是如此。青少年与网络的联系日趋密切,可以说他们正在创造着自己的文化,即网络文化。网络社会的形成在客观上提供了青少年网络道德赖以生成的条件,青少年群体在网络社会生活中日益显示出来的地位与作用也为其“德性的创造”奠定了基础,开放化的网络也能以宽容的态度认可和接纳青少年群体特有的道德心理、道德规范、道德价值和道德理想,从而为网络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但网络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也尤为突出,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二、网络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
1、网络中的各种信息垃圾使青少年的道德意识弱化。 人们一旦进入网络,就如同进入了知识的海洋。彼得·杜拉克在《新现实》一书中说:“信息现在是跨国界流动的。像金钱一样,它没有祖国。”网络上不但有学术信息、娱乐信息、经济信息,还有各种各样黄色、暴力信息混杂其中。据有关专家调查,网络上非学术性信息中,47%与色情有关。(注:《社会》1999年第1期。)每天约有2万张色情照片进入互联网。(注:《今晚报》天津,1999年12月10日。)一些自控力较弱的青少年往往出于好奇或冲动心理去寻找色情、暴力信息。在网络上有许多专门提供色情服务的网站。如,在日常生活中,类似《花花公子》这样的色情杂志青少年无法接触到,但当它以合法形式在美国进入网络后,青少年找到网址就可以很容易地看到那些低级庸俗的东西,来满足他们“猎奇”的、“窥淫”的心理,以至于《花花公子》网址一周内的访问者多达470万人次,其中青少年占了相当大的比重。 (注:《电脑思想库》,广州出版社,1997年。)由于网络具有传播速度快、手段隐蔽等特性,一些不良信息扩散的范围为人们始料不及。据不完全统计,60%的青少年是无意中接触到网上黄色信息的,而接触过网上黄色信息的青少年90%以上有性犯罪行为或动机。 (注:《电脑思想库》, 广州出版社,1997年。)
2、青少年利用网络进行思想交流的结果造成道德情感冷漠。 随着一些“虚拟学校”、“虚拟公司”、“虚拟银行”等虚拟事物的诞生,人与人之间面对面交往的机会大为减少,取而代之的是人与电脑的频繁接触。人们之间的交往则以间接形式为主,以符号化为特征,其交往活动不受物理时空的限制。但其负面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其表现是削弱了同他人面对面的社会交往,使熟人社会中的亲属、邻居、同学之间的感情联系谈化了。更有甚者与现实生活产生了距离感,他们从网络走出来的时候,面对不理想的社会现实感到悲观失落和消极。有的对现实生活中的人们漠不关心或做出粗暴、无礼的行为。还有的由于在网络上与志趣相投的陌生人交流的随意性和隐匿性使青少年本身成为被侵害的对象:如,1997年11月,名为“网络罗米欧”的男子利用互联网络,引诱女网友外出实施性侵害。这位罪犯自己在法庭上说:“对没有成年人监护的青少年来说,国际互联网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地方。”无独有偶,在国内的某个城市,就有1男网友同时邀请6位女网友赴约的事情,女网友们非但没有感到此事的危险性,相反感到很有刺激。网络交往这些新的特征是值得引起注意的。
3、网络内容传播的超地域性导致青少年价值观的冲突与迷失。 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都很不成熟,极易受到其他思想的影响和冲击。网络是一个没有边界的世界,全球各种不同的文化形态、思想观念在这里汇聚交织,网络使用者轻易就可以感受到东西方文化的巨大差异,因此很容易陷入一个迷惘的境地:一方面,互联网上被极少数语种所控制。据90年代的一项调查显示,网上各种语言的使用频率(从高到低)依次为英语84%,德语4.5%,日语3.1%和法语1.8%。 (注:江小平:《信息化时代的法国》,《国外社会科学》1991年第1期。 )这种情况造成了多数青少年忽视自己的民族语言,崇尚英语的现象。另一方面,网络上的信息已经不受文化、政治、军事、经济、地域、民族等方面的限制,网络的信息传播方式形成全球性、超地域性的特征。由此导致新的两极分化:信息富人和信息穷人。这种分化是社会的,而且是代与代之间的。不仅如此,由于青少年在网络上接触到的基本上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而这些与他们现实生活中接受的中国传统的文化、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所不同,由此产生迷惘或冲突,甚至导致青少年价值观的倾斜,认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亮”。
许多事实表明,网络给青少年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仅是经济或生活方面的,大量的属于道德领域方面的问题。当前社会面临的更大挑战是:青少年能否经得使网络负面效应的诱惑,而不去践踏人类自身的伦理道德。这种挑战自然而然地促使更多的人去思考如何对青少年网络道德的形成因素等诸多问题作出准确的判断和评价。
三、青少年网络道德的形成因素
青少年网络道德的形成可以分为外在因素和内在因素两方面:
第一,外在因素。网络是由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局域网构成的,它既没有最高权力的控制设备或机构,也没有国界或中心。作为一个信息网络,信息发布者也是信息受益者,没有任何人、任何机构、任何国家可以控制它。而且它的传播速度正如威尔·希弗利在《难于置信的光收缩》一书中写道:“今天一根头发丝般细的光纤能在不到1 秒的时间里将《大不列颠百科全书》29卷的全部内容从波士顿传到巴尔的摩”。现在,网络社会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的自由空间,同时,它动摇着传统社会的道德基础。由于社会生活方式、人们交往和活动方式都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特别是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情感、价值取向也随之改变,并产生出一些新的道德需求。为了维护网络社会的正常运转,生活在网络中的人们不约而同地要求在原有的传统道德的基础上将网络道德进一步规范化,使人们的行为更符合网络社会的需要。
最初的网络道德主要是一些技术性规则,如文件传输协议、互联协议等。后来发展到网上计算机交往之间“约定”,如电子函件使用的语言格式、在线交谈的礼仪。目前网络的使用者们自发地组织起来制定了具有协会性、行业性计算机网络道德规范,如美国的计算机协会制定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为社会和人类作出贡献,避免伤害他人,要诚实可靠,要公正并且不采取歧视性行为,尊重他人的财产权、隐私权等。网络道德行为准则在网络社会形成初期除对青少年的网上行为具有一定的规范作用之外,还促进了青少年网络道德的生成和发展;随着网络社会的形成以及网络使用者的低龄化,加速了青少年这一网络主体的塑造,并使他们的网络主体地位不断增强。他们可能通过自身的努力对网络道德产生积极的作用,作出某种符合自身特点的选择,创造青少年自己的网络道德规范、道德价值和道德行为体系。
第二、内在因素。网络社会化的过程就是网络社会将一个自然人逐步转化为能适应网络社会环境、参与网络社会生活、履行网络社会义务的网络社会人的过程。在网络道德生活中,他们不再被动地受制于网络道德规范的束缚,相反,以积极的心态主动吸纳网络社会形成初期所产生的道德取向和道德规范,并根据青少年群体所特有的规则建构自己的网络道德体系。这一网络道德体系的许多道德新质由于代表了网络道德发展的趋势,往往被网络道德汲取。这一代青少年是伴随着互联网范围不断扩大而成长起来的一代,从他们在电脑屏幕前的高度紧张的姿势中,我们就能体会到这些孩子们对互联网有多么入迷。一些青少年甚至想方设法追求网上的“技术权力”。他们认为,技术是不可抗拒的、令人着魔的、让人上瘾的东西。他们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是觉得在生活中受人摆布、孱弱无力,因此对具有隐秘性的技术权力怀有天然的向往,愿意为获得这样的权力采取任何手段。这也是青少年黑客出现的最早的原因之一。美国《未来学家》报道说,在探索电脑化空间价值准则的过程中,最有可能成为该项行动同盟者的是80年代的青少年黑客。他们中的许多人在90年代已是软件编程人员。政府和商业计算机的管理者现在越来越多地要求这些以前的黑客将有关电脑安全的知识传授给他人。在《财富》杂志500 家大公司排行榜上占有一席之地的许多公司以及许多政府机构,已经聘请黑客检验他们的系统,他们甚至还要求黑客为他们设计新的保安规程。
青少年对技术的执著追求以及他们在计算机技术方面的出色表现,动摇了网络社会少数专家、技术人员在这一特殊领域中救世主的地位,也动摇了由这些少数人操纵的网络道德规范体系,使本来历史就不长的道德规范丧失了权威,网络道德生活的革新也就成为青少年一代向那些专家、技术人员或其他相关人文化反哺的一项内容,这不仅促使青少年网络道德的形成,也促使其对网络社会道德的补充和改组。
四、加强网络环境下的青少年道德规范
爱因斯坦说:“人类最重要的努力,是在我们的行为中追求道德。我们内心的安定,甚至我们的生存,都离不开道德。只有道德的行为,才能给生命以美和尊严”。由于青少年是未来计算机网络的庞大使用群体,因而加强网络环境下的青少年道德教育问题应当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把握:
1、加强青少年道德责任感教育。
应该看到,网络时代的传统教育方式的功能和道德传递效果相对减弱,随着现代通信技术及网络的发展,青少年以极快的速度接受新的知识或信息,道德观念也随之变化。这就大大拓展了他们思维和行为的空间,同时也增强了道德行为的自由度和灵活性。因此,在现有的环境下如不加强道德责任感教育,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青少年是社会中最活跃、最有潜力、最有作为的群体,是社会发展最有生气的动力,他们的道德状况敏锐地反映着社会伦理的发展方向。尤其在网络社会更应增强伦理意识和道德责任感,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而不违背社会道德和亵渎文明。青少年上国际互联网时应做到不偷号、不乱闯禁区、不破坏网络系统等,遵守网络规范是这一时代赋予青少年的道德责任。因此,加强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心理调整和行为引导是十分必要的。
2、提高青少年个人修养和自律能力。
一般来说,青少年的主体意识尚未形成,缺乏主动追求道德人格的能力,道德品质的形成主要靠成人的引导、熏陶。因此对青少年进行主动追求真善美的习惯和能力的培养至关重要。中国古代的道德教育非常重视个体修养能力的培养。如“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改过迁善”、“反求诸己”、“慎独”等,都旨在提倡个体主动进行道德修养,主动净化自己的灵魂。从本质上讲,道德是一种自律行为,是人内心中对自我的自觉要求,是灵魂的善。修养是道德主体的自我道德教育。当一个人具有了强烈的道德修养愿望,并具有了自我修养的能力时,也就达到了道德教育的目的。德谟克里特曾说,“要留心,即使当你独身一人时,也不要说坏话或做坏事,而要学得在你自己面前比在别人面前更知耻。”这是一种道德境界,它在网络时代越发显得重要。因为每个网络的使用者都是网络的主人,都具有某种独立性,因此,青少年一定要注重个人修养,并能做到自律,以增强遵守网络道德规范的自觉性,它也是建立网络环境下的青少年道德规范的重要保证。
3、用网络时代伦理道德规范青少年。
道德因国家、地域、社会制度、民族、文化及自身素质高低等因素而产生差异,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迁。网络的社会化使原有的一些伦理规范与现实发生冲突,需要不断地调整伦理观念,与社会文明同步。比如“抢注”著名商标和域名,在工业化社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行为,受到人们的谴责;而网络时代的人们则认为是“超前性”或“竞争意识强”的体现,似乎更能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德国的哲学家约瑟夫·狄慈说:“道德是极其多种多样的,相互矛盾的道德规则的总的概括,这些规则的共同目的在于调整人们对于自己和对于他人的行为方式,使之既注意现在,又要注意别人,既要注意个人,又要注意种族。他需要别人,需要社会来补充,并且为了自己的生存,必须也让别人生存。由这种互相需要而产生的种种顾虑,就是我们所称的道德。”因此青少年在网络环境中的道德规范应是以电脑网络技术为媒介的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准则,它既有对传统道德中优秀、合理部分的充分肯定、继承,又有对社会突变过程中产生的道德取向和道德规范的主动吸纳。加强网络时代青少年正确“三观”的培养,是形成与这时代相吻合的道德规范的基础。如中国优秀传统道德中的“人格价值观念”、“社会责任观念”等价值观仍是这一时代青少年所汲取的。
4、建立和完善与网络社会相应的法律法规, 规范和保护青少年的网上行为。目前,已有一些国家对网络行为进行立法,以保护青少年不被有害信息侵犯。1986美国国会通过了《计算机诈骗和滥用条例》以及《电子通信隐私权法》等。1996年3月3日新加坡广播局对国际互联网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该办法的目的在于鼓励人们负责任地使用网络,保护网络用户,特别是青少年免受非法和有害内容的侵害。1998年1月, 澳大利亚通信和艺术部部长理查德·奥尔斯顿重申,政府有责任保护澳大利亚儿童免受互联网上非法内容对青少年的侵害,并制订了具体措施。如果服务提供商积极参与冒犯州和区法律的活动,就将受到州和区的刑罚制裁。1997年12月30日,我国公安部也已颁发了《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虽然每个国家对网络制定的法律法规各不相同,但都是以普遍伦理为价值基础的。各国在试图缩小伦理、法律、信仰、风俗习惯的差异,一种自觉地超越种族、阶级、国家和意识形态的“全球意识”在东西方不同文明中正在形成。全球信息网络化,以不可估量的速度扩大着人类内部一体化联系的空间,而且改变着这一代人的生活方式,使他们真正成为“世界公民”、“网上的一代”。尤其是各个国家在不同程度上对网络使用国和服务提供商的权力、义务、责任,入网者的保护,处理不健康内容的程序等问题作出法律意义上的规定,强化了对网络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这些对青少年网上行为的规范和保护作用是不能低估的。
五、改进网络环境下的道德教育方式
作为现代科学技术的成果,网络自身是中性的,无论是良性作用,还是负面效应,都是参与其中的人“制造”的。网络可以改变人,人类也可以改变网络。这里的人不是指个人,而是指整个人类社会,因为任何个人都没有这种能力。因此,网络道德的建设具有普世伦理的意义。我们不能因为网络存在种种弊端,而因噎废食,视网络为洪水猛兽;相反,在人类历史跨入一个新的世纪后,应该认真总结和反思网络道德问题,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在道德教育方式方面进行一场革命。
网络环境下的一切都呈开放的状态,面对奔腾激荡的网络风暴,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道德教育,使高境界与网络环境相结合,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是我们必须关注的新课题。传统的中国灌输式教育方式显然与这个时代不相吻合,要让青少年从多元的文化、伦理观念、道德意识中形成顺应这个时代发展的人生观、价值观,就要针对网络社会的特点改进我们的教育方式。
1、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提高道德教育效果。 目前网络教育已在发达国家普遍兴起,并日趋完善。我国的网络教育也方兴未艾,并成为信息化的主要奋斗目标。当前,一些发达国家在积极运用体现当代传播方式特点的新方法、新手段,扩大对文化与价值观念的传播方面,已向我们提出了挑战。美国不仅通过网络营销贸易商品,还注重营销文化商品,包括影视、娱乐节目和其他音像制品,企图通过网络贸易来“统合”各国文化差异,让各国接受美国的价值观。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要提高我国青少年的道德水平,及时排除各种不利于网络社会发展的道德困惑,同样必须借助现代技术手段。道德教育作为青少年教育的主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网络社会信息传播方式的变化,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以声、文、图、像表达教学内容,增强教学感染力和吸引力,有效地达到教学目的,提高道德教学效果是很有必要的。
2、利用网络手段,改革学校道德教育的方法。 网络作为一种新的媒介,对学校道德教育的方式产生显著的影响,表现为:第一,将传统的灌输式转变为参与式道德教育。网络教育可以使学生从灌输式学习转变为参与式学习。在进行道德教育时,教师用很短的时间讲述,然后提出问题,如青少年如何进行网络活动?如何遵守网络道德规范?(当然还应充实网络上适合于青少年道德教育的内容)让学生在网络上寻找答案,并按规定时间完成。第二,将教育内容由枯燥转变为生动。利用网络这个现代教学手段,很容易把复杂的理论体系简洁地展现出来,把抽象的理论内容形象地表现出来,把隐含的逻辑关系生动地归纳出来,从而也调动起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现有的网络教育资源还有很多课堂教育辅助工具,丰富了教学的内容。网络能把青少年带进图书馆、博物馆,阅读有关的报刊杂志,从而刺激其道德智力的发展。
现代科技打破了地域和偏见的界限,从而把全世界的青少年联系到了一起。尽管网络对青少年存在一定的危险,社会、学校、父母应该予以监督,但它的优势远远超出了它所带来的问题。其实,青少年最大的危险是不能接触网络,被新的科学技术甩在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