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中法国货币均等化基金(下)_平准基金论文

英中法国货币均等化基金(下)_平准基金论文

英国与中国的法币平准基金(之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法币论文,平准论文,英国论文,之二论文,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英国虽然不准备直接向中方提供新的平准基金借款,但却数度游说法国加入平准基金。6月中旬,法国一度同意向平准基金认款2亿法郎(按中英、中法间汇价套算,约合100万英镑),但要求派2名代表参加平准基金委员会。英方既认为法方的认款额太少,更以容易泄密和降低工作效率为由,不同意法方在平准基金委员会中占2 个席位(注:英国财政部致罗杰士电,1939年6月13日,DBFP,1919—1939,Ser.3,Vol.9,pp. 167—168。)。后来法方同意只向平准基金会派出1名代表,但考虑到英方本身对继续支持平准基金态度不甚明朗,法方也犹豫了。

1939年9月初欧洲大战爆发后, 法国因战败而不复可能加入中国平准基金。不过,欧战的爆发一度缓解了国民政府维持法币汇率的巨大压力:由于英镑跌价,进而带动美元有所下跌,法币在上海市场的汇价有相当程度回涨,至1940年初,法币对英镑的汇价上升了80%,对美元的汇价也上升了55%。 在此期间平准基金委员会以法币向市场购回了420万英镑,相当于以往出售外汇总额的40%(注:Arthur N. Young,China and the Helping Hand 1937—1945,p.165.)。 这是自中英平准基金设立后首次出现的良性局面。

1940年3月,平准基金协定一年期满,鉴于汇市又趋严峻, 中英双方均同意延长原协定。4月起,平准基金会的外汇储备额再次下降,5月初,平准基金委员会又一次停止向上海市场提供外汇,法币汇率下跌到英汇3.125便士、美汇0.045美元。至1940年7月, 平准基金会外汇存底仅200万英镑(注:《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2辑,458页。), 难以继续稳定汇市。

在市场的强大压力下,为了维持延长期限后的平准基金,中方继续由中国银行向平准基金会结售英镑,计1940年3月30日至6月27日结售89万镑,10月18日至11月6日结售35万镑。 当年中国银行直接在上海售汇22万英镑,又通过汇丰银行售出46万英镑加57万美元,通过美商花旗银行售出180万美元;中国银行还在香港直接售出外汇合274 121镑4先令2便士(注:中国银行民国二十九年度营业报告,《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上编3,2256—2257页。)。与此同时,中方还数度向英方提出, 希望向平准基金增加新的认款。但法币汇率的连连下挫,使英方原投资银行的信心受到较大影响,麦加利银行拒绝提供新的借款,汇丰银行也仅愿供款100万英镑。总的来看,英方的态度颇为消极。在此情况下, 中方决定除了由中国、交通两行投入总额大体上与汇丰银行的100 万英镑相同的款额外,另由中央银行加入对平准基金的直接认款。1940 年5月上旬,上述银行达成了增设平准基金的原则。

1940年7月6日,中央银行代表钟秉锋、中国银行代表贝祖诒、交通银行代表李道南和汇丰银行代表格兰朋,在香港正式签署了设立乙种平准基金的协定,共22条(注:参见《民国外债档案史料》11卷,150 —153页;《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2辑,455—457页。但是,《中外旧约章汇编》3册和《初编》3编(2)均未收入中英乙种平准基金协定。 )。该协定规定各行对平准基金认摊额分别为:中央银行300万美元, 中国银行60万英镑,交通银行200万美元,汇丰银行100万英镑(第一条)。按当时的英美汇率,乙种平准基金总共约合1 140万美元。 协定委托1939年成立的平准基金委员会管理乙种平准基金,具体由汇丰银行、中国银行以及中国政府经英国政府同意的代表(即罗杰士)共三人组成乙种基金管理委员会;每月向英国财政部提供工作报告,每半年另向英国财政部报告基金管理委员会所采策略、基金运用情况“以及英财政部所需要之其他关系资料”(第三、四、五条);乙种基金英镑资产存于香港汇丰银行,美元资产存于香港中国银行,以基金之英镑或美元购入之中国法币,则存入香港或上海的汇丰银行(第九条);汇丰银行对乙种基金之认款按年利息率2.75%计息,并由中国银行提供利息担保(第十一、十二条);在1939年平准基金结束之前,乙种基金不得清理,其资产不得收回(第二十条)。

与1939年的平准基金不同,在乙种平准基金协定中,为汇丰银行投资提供担保的是中国银行,而不是英国财政部。这一点已载于7月6日中央、中国、交通与汇丰四家银行联名致平准基金委员会的信中。但是,汇丰银行不满足其投资本息仅由中国银行出面担保。汇丰银行总经理格兰朋借口在当年5月初与中方达成的谅解中, 有国民政府财政部与中国银行共同提供担保的承诺,要求财政部提供书面担保。于是,财政部不得不在同年8月23日致函汇丰银行, 称:“所有原合同订明应由中国银行负责向汇丰银行缴还本息一节,并准由本部备函加以保证。”(注:《民国外债档案史料》11卷,154、157页。)

中英双方签署乙种平准基金协定的当月,上海外汇市场法币的英汇回落至同年4月的水平。于是,1939 年基金管理委员会不失时机地购回了200余万英镑(注:Arthur N.Young, China and the HelpingHand 1937—1945,p.166.)。就维持法币汇率的职能而言, 乙种基金与1939年基金并无本质区别,但根据乙种基金协定的规定,只有当1939年基金之“流动外汇资产减至最低限度”(第十三条),才会向市场抛售乙种基金。因此可以把乙种基金理解为1939年基金所设立的专项后备基金,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乙种平准基金设立后始终没有动用过。另外,设立乙种平准基金的实际意义,还在于使外界知晓中英双方的决心:为了联合维持法币对英镑的汇率,不惜向平准基金追加新的投资。

四 1941年中英达成新的平准基金

英方在乙种平准基金协定中仅由汇丰银行承诺新增100万英镑, 且英国政府不提供担保,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英国在远东问题上的谨慎态度,这与当时英国在封存天津英租界中方银行存银问题和关闭滇缅路问题上对日本的妥协让步,其基本出发点上有相同之处,即尽可能避免与日本发生正面冲突。然而1940年9月底达成的德意日三国同盟条约, 使英国朝野开始清醒地认识到:日本将对英国在远东的利益造成更大的威胁,对中国的援助是制约日本扩张的有效途径。于是,在向中国提供新的平准基金借款问题上,英国政府转持较积极的立场。

自1940年10月起,中国方面先由驻英大使郭泰祺在伦敦接洽新的平准基金借款。英国方面再次提出希望宋子文本人赴英进行具体谈判。郭泰祺自知对于平准基金事宜“甚隔膜,且系外行,未便商谈”,建议重庆当局催宋子文赴英一行。但宋忙于在美国接洽援华事宜,不克分身;蒋介石也认为“最近期间,对美洽商更为重要”(注:参见郭泰祺1940年11月9日致蒋介石电及蒋的批示,《初编》3编(2)中英关系,219页。 )。 于是, 12 月初英方安排财政部次长费立浦(Sir Frederick Phillips,又译作斐律普、裴律普)飞抵华盛顿, 与宋子文进行谈判。国民政府又加派财政部次长郭秉文抵伦敦,与英国财政部保持联系。在重庆,蒋介石本人也与英国大使卡尔数次谈到平准基金借款问题。

中英新平准基金借款的交涉过程中,中方要求英方提供平准基金借款1 000万英镑,另加信贷1 000万英镑,共为2 000万英镑, 约相当于一亿美元。按照中方的设想,这是中方应从英方获得的最低借款额,因为“美国今年(1940年)借我总数已一万万五千万美金,而英国如要助我,数量上至少要有一万万美金也”(注:宋子文致蒋介石电,1940年12月5日,蒋介石致宋子文电,1940年12月6日,《初编》3编(2)中英关系,221—222页。关于1940年内美国对华贷款的数额,是年2月和 10月,美国与中国分别达成华锡借款2 000万美元、钨砂借款2 500万美元的协定;当年11月30日,美国政府又宣布将提供新借款1亿美元, 其中平准基金借款和金属借款各5 000万美元, 但这两笔借款的协定都是在1941年才签订)。在平准基金借款形态上,英方起初表示仅限于在大英帝国范围即英镑区域内使用;但中方却希望至少平准基金借款应为可以随时兑换成美元的自由英镑,从而对维持法币的汇率更为有效,认为作为平准基金的1 000 万英镑仅占美国对英国巨额美元贷款的极小部分(注:宋子文致蒋介石电,1940年12月7日,《初编》3编(2 )中英关系,223—224页。)。

但是,英国方面只同意对华贷款总额为1 000万镑, 其中平准基金和信贷各500万镑,认为中方提出的数额超出了英方的财政能力。 1940年12月9日, 蒋介石在重庆会见卡尔时指出:美国新近宣布对华币制借款和信用借款各5 000万美元,总额达1亿美元,英国如果对华贷以相同数额的借款即2 000万英镑,“以一千万镑为币制借款, 一千万镑为信用借款,并盼两种借款同时发表,俾造成有利之心理反应。”蒋还谈到,英国如果采取与美国平行的援华行动,不仅“足以坚我抗战实力,固我民族自信”,而且可以促使“美国政府继续援华。”卡尔则强调,英国本身“饱受战事之摧残,今方竭力以求英镑与美元之平衡”,最近英镑贬值,英国在美购买飞机军火要比以往多付出1/3的价款,随着“战争继续,或将倍之”;英方原打算由美国承担援华的全部财政负担,英国“则作表示同情之借款而已”,只是在卡尔本人“一再电恳伦敦”的情况下,英国政府才决定实际对华贷款总额为1 000万镑, 其中平准基金借款和信用借款各500万镑,这一数额“实不能不称竭力矣”。 卡尔还解释说,在对华贷款问题上,英国政府内部“众议庞杂,难求一致之同意,能得此数,恐已经一番努力矣。”至于中方提出平准基金借款形态为可兑为美元之“自由英镑”的要求,卡尔也明确拒绝:“此对华币制借款仍为英镑,不愿将其兑成美元,此与敝国关系甚大。”(注:蒋介石会见卡尔谈话记录,1940年12月9日,《初编》3编(2 )中英关系,225—230页。)另外,费立浦也在华盛顿向宋子文表明:此次平衡基金借款,以英只借英镑,不能变成美金为前提(注:宋子文致蒋介石电,1940年12月11日,《初编》3编(2)中英关系,236—237页。)。

经过此次与卡尔的会谈,蒋介石于12月9日和10 日分别电示宋子文和郭泰祺向英方表明:如果英国政府确实有困难,可以实际上先提供币制借款1 000万镑,另外1 000万镑的信用借款可在以后另议;但希望英国政府宣布借款总额为2 000万镑,否则不如暂缓宣布。10 日晚些时候,路透社发表了英国政府将对华贷款1 000万镑的消息, 蒋介石又急电郭泰祺和宋子文,要求与英方“切商此一千万镑专作为币制借款,对于信用借款必须另行续商订借。”(注:《初编》3编( 2 )中英关系,230—232、234页。)但是这些努力均于事无补,12月10日, 英国国会正式通过的对华贷款案总额仍为1 000万镑, 平准基金借款和信用信贷各500万镑。

对于新平准基金借款的数额,国民政府已意识到无法向英方再争。但是在平准基金的使用上,双方却产生了新的分歧。1941年1月初,上海市场法币之汇率日趋疲软,单靠原有的平准基金难以维持,只得由中国银行另行售出英金75 200镑,另托汇丰银行售出56万英镑又300 万美元,托花旗银行售出285万美元,托大通银行售出20万美元, “惟以杯水车薪,只可防止汇市之骤变,而不能维持价格之稳定”(注:中国银行民国三十年度业务报告,《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上编3, 2270页。)。18日,蒋介石电示郭泰祺转告英方:蒋本人“对平衡基金维持上海黑市场之计划,不能赞成,此徒为日寇套取外汇,而非有利于抗战与经济也。请勿再作此利敌损己之打算为盼。”(注:蒋介石致郭泰祺电,1941年1月18日,《初编》3编(2)中英关系,240页。)在这里,蒋介石不仅仅是对英方在新平准基金借款数额上不接受中方要求表示不满,而且确实表明重庆当局对以大量外汇来维持上海汇市的做法,产生了重大疑虑:当时中国沿海与陆路国际交通大多遭到日本封锁,通过关税和对外贸易的外汇收入来源基本枯竭,国民政府外汇储备日见拮据,获得外汇借款又如此不易,美国尚未通过对外军事援助的《租借法案》,中国在美国采购军用物资还得花费外汇;1941年1 月上旬汪伪中央储备银行开业并发行“中储券”之后,上海外汇市场遇到了更大的套汇压力。蒋介石和财政部长孔祥熙都主张放弃上海,在日伪难以套汇的重庆另辟外汇市场。

但是,英国方面却把提供新平准基金借款与维持上海汇市联系在一起。1941年2月24日, 卡尔向蒋介石转告了英国政府的答复:“贵国政府撤销上海法币之支持,如无其他有建设性之政策代之,恐将铸成大错;同时敝国政府以为,就贵国现状而论,统制外汇恐难十分有效,而外汇统制不健全,能否规定任何建设性之政策,实成疑问。”英方在致蒋介石的书面备忘录中陈述维持上海汇市的种种必要性,其中提到:“取消法币兑换能力之后,日本即可以中国政府业已放弃上海为藉口,俨然以另立币制基础,继续维持贸易为其责任,出而把持一切。届时彼等即可自由运用,作整个重要出口之统制,俾其发行之纸币获得基础,再进而获得沦陷区全部经济之统制。”这实际上表明了维持上海法币汇市(主要是对英镑之汇率)同维护英国在华经济权益之间的关系,亦即英国对华提供法币平准基金借款的重要动机。英方还断然宣称,无论从组织与设备、交通运输还是自由外汇来源等方面比较,在重庆不可能设立类似上海那样的外汇市场。英方备忘录最后还谈到,英国正在与美国协商关于中国法币汇率的妥善政策,在未见结果之前,“似以维持现状为最妥办法。”(注:《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3编(2)中英关系, 244—247页。)

由于英方坚持以维持上海外汇市场作为提供新的平准基金借款的前提,中国只得在重庆新设立外汇市场的同时,同意与英方一起继续维持上海的法币汇市(注:Arthur N.Young, China and the HelpingHand 1937—1945,p.186.1941年3月1日,国民政府宣布在重庆开设外汇市场,由中央银行提供合法的外汇需要,但是在两个月内仅出售了不到20万美元,对维持法币的汇率并没有起到明显的作用。)。

1941年4月1日,由宋子文作为中国政府全权代表、李干代表中央银行、费立浦代表英国财政部,在华盛顿签署了中英新平准基金借款协定,共17条(注:协定中文全文可见于《中外旧约章汇编》3册,1195 —1220页;《初编》3编(2)中英关系,247—253页;《民国外债档案史料》11辑,348—354页;《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2辑,465—470 页。关于1941年4月1日中英平准基金协定的签署地点,《中外旧约章汇编》3册1195页记为“伦敦”,误,应为华盛顿。宋子文、 李干在同一天(1941年4月1日)还与美国财政部长摩根索签署了中美平准基金协定,据同书1187页则把签署地点记为华盛顿。另蒋介石1941年5 月致丘吉尔电文中提及中英新平准基金协定的签署地点:“贵政府最近在华府签订成立平准基金之协定”,见《初编》3编(2)中英关系,256页。)。 与1939年第一次平准基金借款协定比较,新平准基金借款协定是直接由中英两国政府的代表签署的,英方向该基金提供500 万英镑的是财政部而不是汇丰、麦加利银行(第三条);协定规定新设立的平准基金必须用于在上海、香港维持法币汇率,但1939年平准基金之余额经英方同意可用于上海、香港以外地区(第二条第一款,第四条);中国政府与中央银行保证以英镑每半年付息一次,年利息率为1.5 %(第八条第一款),如果基金各项账户之余款均不敷偿付英国财政部的认款,将由中国政府与中央银行偿付(第十一条第一款丁);规定由中国政府成立五人组成的平准基金委员会,管理1939年和此次两项平准基金,其中至少三人为华籍,且由中方指定一人为主席;至少有一名英籍委员,其任免应由英国财政部决定,“该英籍委员应随时将委员会之工作无论已经实施或尚在计划者,全部呈报英国财政部”(第九条第一款),有关基金的说明书、决算表与报告应一并送呈中国政府和英国财政部(第十条第二款);英国财政部得随时通知中国政府终止本协定,并要求中国政府清偿英国财政部认款(第十二条第一款)。

1941年中英平准基金协定的达成,说明英国对于维持上海法币汇市的重视。同第一次平准基金借款相比,新平准基金借款的利息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与同时达成的美国对华平准基金借款的年利息率相同;不再规定中方必须与英方同步向平准基金注入新款项;也不再明确规定协定的期限,不要求每半年须办理延长期限手续;在操有对平准基金存废权的情况下,英方同意在平准基金委员会中方委员占多数。这些都表明,新的平准基金借款带有更多的援助性质。联系到英国同时还向国民政府提供500万镑的信用借款, 可以认为在援华问题上英国政府已不再顾忌来自日本的反对,英国的远东政策迈出了较积极的步伐。

新平准基金协定虽然已经涉及与1939年平准基金的关系,但较简略;而1939年平准基金协定的直接签署者即汇丰、麦加利与中国、交通四家银行,都没有参加1941年平准基金协定的签署。该四家银行经过磋商后,于1941年4月26日签署了对1939年协定的补充协定,共五条。 该补充协定确认,1939年基金及其资产,由根据1941年中英平准基金协定所产生的委员会“管理统制及运用之”,所有账目亦由委员会统制、依照委员会的指示进行管理;再度延长1939年协定的有效期,即自1941 年9月30日起延长6个月,以后还可继续以6个月为期加以展延;根据1941年平准基金协定的有关条款,对于1939年基金的运用地点及购入法币的存放银行等,做了补充说明(注:《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2辑,477 —478页。)。

与1940年汇丰银行向乙种平准基金认款100万镑相比, 英国财政部对新平准基金的认款500万镑不仅在数额上大大超过了前者, 在职能上也不属于后备基金,而是与1939年基金一样,在同一个基金委员会管理下,随时准备介入维持汇市,尽管是分立账目。与此同时,设立中美平准基金的谈判也在较顺利地进行。这样,数额偏少的乙种基金已经不再有继续存在的必要。经汇丰银行代表与中央、中国、交通三行代表的会商,同意自1941年4月1 日即中英新平准基金协定签署的当天起, 取消1940年7月的乙种平准基金协定;1941年4月24日,上述四银行的代表在香港正式签署了中止1940年乙种平准基金协定的文书(注:中国银行总管理处、交通银行总管理处致财政部函,1941年4月30日, 《民国外债档案史料》11卷,157—158页。)。

五 中英平准基金会与中美平准基金会的合并以及平准基金的终结

从中国汇率稳定中受益最大的西方国家无疑是英国,自1939年起的两年内,英国是惟一公开出面维持中国汇率的西方国家,其主要原因便在于此。但就英国政府而言,并不希望单独承担相应的政治风险和财政风险,自1935年中国实施法币政策起,就一直谋求与其他国家共同维持中国汇率。在1939年第一次中英平准基金协定达成前后,英方曾多次探寻与美国、法国共同出面维持中国法币汇率。法国一度考虑由法国银行向平准基金投入总额为2亿法郎的资金, 法国政府将对法方银行的投资予以担保。由于中国以及欧洲局势的突变,法国最终没有加入中国平准基金。另外,尽管美国政府屡屡对加入中国平准基金表示冷淡,但英国方面一直没有放弃联合美国加入中国平准基金的设想。

再从中方看,虽然国民政府自成立之后始终拒绝接受新四国银行团关于对华联合贷款的规定,但在谋求外援问题上一直主张“多源化”。待到全面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又把争取英美在援华和制日问题上的合作,视为中国外交的重大目标。第一次中英平准基金建立后,中方在谋求美国提供平准基金借款的过程中,也提出过相应的建议。例如,1940年下半年国民政府代表宋子文在向美方提出的具体方案中,已经提出,应当另行设立一个委员会,以协调中英第一次平准基金、中英乙种平准基金和美国提供的平准基金三者的关系(注:Morgenthau Diary,China,Dacapo Press,New York,1974,pp.180—181.)。待到11 月底美国明确将向中国提供5000万美元的平准基金借款后,蒋介石便向英国驻华大使卡尔提出:“予拟中、英、美三国共同为吾成立一稳定币制基金,美方出其五千万美金,英方出其一千万英镑,敝国亦拟出资参加,俾完成吾三国团结一致之结合,在国际间必发生极大之影响。”(注:蒋介石与卡尔谈话记录,1940年12月9日,《初编》3编(2)中英关系,227页。)

根据蒋介石指示,1940年12月宋子文在华盛顿向费立浦和美国财政部长摩根索(H.Morgenthau Jr.)正式提出:中英、中美各项平准基金合并于同一个平准基金委员会,委员会由五人组成,其中中方三人,英、美方各一人(注:宋子文致孔祥熙电,1940年12月31日,《民国外债档案史料》1 1卷,359页。)。英美双方也都认识到,靠数额有限的中英、中美两个平准基金的分别运作,要想维持法币的英汇、美汇,是非常困难的;而把两个基金统一进行管理,使法币同时与英镑、美元相联并保持稳定,对各方都是有利的。对于中方提出设立统一的中英美平准基金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意见,英方和美方也提不出可取而代之的方案。

1941年4月1日中英、中美平准基金协定分别签署后,成立统一的平准基金委员会便提上议事日程。4月25日,中国代表宋子文、 英国财政部次长费立浦、美国财政部长摩根索,分别进行了中英、中美、英美之间的三个双边换文。中英之间、中美之间换文的基本内容是相同的,即中国政府将成立一专门机构,除中英、中美平准基金外,中国政府及中央银行已有和将有之所有外汇,都由该机构管理,该机构将“监督现行外汇管理之法则,至外汇管理系统扩大时,亦将畀以一切必需之权力”;设立统一的平准基金委员会,由中方三人、美英方各一人组成;平准基金委员会中的三名中方委员将成为中国政府外汇管理机构的当然成员,以利于该机构与平准基金委员会的“充分合作”,中国国家银行“亦当充分与该机构与平准基金会合作,决不参加任何足以妨碍其工作之举动”(注:分别见于《中外旧约章汇编》3册,1193—1195、1200—1202页。)。英美之间的换文,约定共同敦促中国成立一统一平准基金委员会,由中国政府任命中方三人、英美各一人组成;倘若英美之一方有意结束平准基金,则应在通知中国之前,预先通知对方,并会商如何处理平准基金中的法币问题(注:《民国外债档案史料》11卷,368—369页。)。

在酝酿平准基金会中的英方和美方委员人选时,中美之间在1941年5月中旬便正式确认福克斯(A.Manual Fox)为美方正式委员,但中英之间却为英方人选产生了较大分歧。英方起初提出原中英平准基金会主席罗杰士,中方加以拒绝,甚至不同意罗杰士担任基金会的临时代表,这使得英方感到难以理解,因为罗杰士对维持平准基金始终持积极立场。按杨格的说法,主要是罗杰士一直坚决主张维持上海外汇市场,与蒋介石和孔祥熙把外汇市场内移重庆的主张分歧颇大;罗杰士还不自觉地介入了宋子文与蒋介石、孔祥熙之间的纠葛, 故为蒋、 孔所不容(注:Arthur N.Young,China and the Helping Hand 1937—1945,p.189.)。一直到1941年7月底8月初,英国政府才决定由驻华大使馆原财政顾问霍伯器(Edmund.L.Hall-Patch,亦译作霍巴志、 郝伯屈)作为平准基金会的英方委员,并且得到了国民政府的认可。8月11日, 英方宣布由霍伯器就任平准基金会英方委员,改任罗杰士为港府经济顾问。

这样,中英美平准基金管理委员会五名委员终于确定:中方委员是陈光甫、席德懋、贝祖诒,英方委员霍伯器,美方委员福克斯,陈光甫被国民政府指定为主席。根据中方要求,名义上中英美平准基金委员会总会设于重庆,另在香港、上海设办事处。1941年8月13日, 中英美平准基金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

中英美平准基金运作之后,改变了以往中英基金在市场上抛售外汇的办法,采用外汇审核制度,按规定汇价(1元法币合3又5/ 32便士、合5又5/16美分),供给正当商业所需之外汇。这一汇价要比同期上海黑市高得多(注:1941年8月16日,上海每元法币的黑市汇价为2又27/32便士,以及4又3/4美分。引自Arthur N.Young,China and the Helping Hand 1937—1945,p.198。)。从1941年8月中旬至11 月底的三个半月内,平准基金委员会直接出售外汇共计美金1570万元、 英金211万镑(注:《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上编2,1414页。 据杨格记载,该时期平准基金会所售出的美元主要来自中方银行,所售英镑来自英国方面。见于China and the Helping Hand 1937—1945,p.201。)。这一力度大大超过了以往三年的平均售汇额(注:此前的售汇情况为:自1938年6月到1939年4月中英第一次平准基金成立,由中国银行出面净售汇600万美元;财政部自1938年6月起的一年里,向市面投入美元600 万美元;中英平准基金会自1939年4月10日到1941年8月18日净售汇3400万美元。三方面共计净投入4600万美元,平均每月投入约120万美元。 见China and the Helping Hand 1937—1945,p.202。)。

为了帮助中国维持法币汇率,英国除了提供新的平准基金借款和与中美共组平准基金委员会外,应国民政府的要求,英国政府于1941 年7月底宣布冻结中国在英国的资金;此后,又根据中方的要求,同意不冻结中国政府及所属机构、中中交农四行在英国的英镑存款,并由中央银行掌握已冻结资金之解冻权(注:财政部次长郭秉文致孔祥熙电,1941年7月29日,《初编》3编(2)中英关系,258页。)。这一措施有助于遏制套汇和资金外逃。另根据平准基金会的建议,上海英商银行从9 月初起停止向市面供应外汇,其他外商银行亦予以配合;港英政府则颁布了香港各银行限制提取法币条例,规定各行不得以法币付予提款者,凡票面写明交在沪各银行或商业机关或个人之支票汇票,均不得向港各银行兑现(注:《新华日报》1941年9月23日。)。 这样沪港两地外汇黑市均趋于消灭。

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香港、上海相继沦陷,两地英美银行存于平准基金会的4.5亿多元法币遭日方劫持, 其中大部分为汇丰和麦加利银行之存款(注:财政部致蒋介石代电,1942年12月24日,《民国外债档案史料》11卷,163—164页。太平洋战争爆发前英美银行存于平准基金会法币总额达514864214.30元,其中1939年中英平准基金项下:上海汇丰银行99092847.92元,上海麦加利银行70012397.19 元, 香港汇丰银行30225000 元; 1941年中英美平准基金项下:上海汇丰银行146007947.74元, 上海麦加利银行 27613888.86 元, 上海大通银行9625131.52元,上海花旗银行128184879.51元,香港中央银行广州分行4102121.56元。以上存款总额中,有6000万元因事先转至中中交农四行而免遭劫持。)。中英美平准基金委员会的运作实体不得不迁至重庆。此后,由于中国对外贸易的停顿,官方认为民间合理的外汇需求已大大减少,相应的外汇审核和供应量锐减。国民政府实际上停止了通过出售平价外汇来维持汇率的政策。平准基金委员会的作用明显下降。

此后,国民政府在维持货币稳定方面,主要依赖以适当的财政金融手段来吸纳流通中的法币。待到1942年3月国民政府从美国获得5亿美元的财政援助后,即以2亿美元为基金, 发行了“节约建国储蓄券”和“同盟胜利公债”;又以2亿美元自美国购入黄金, 在大后方国统区举办“法币折合黄金存款”。这些措施涉及的外汇数额远远多于平准基金会的外汇存底。另外,自1942年年中起,中中交农四行实行了业务划分,中央银行在统筹外汇收付、管理金融市场方面的权限和作用明显加强,此外还有直属行政院的外汇管理委员会。这样一来,平准基金委员会在外汇管理方面的职能愈益淡化。或者说,在外汇管理、维持法币问题上,国民政府实际上已在决策和实施两个层面都逐步贯彻自主原则,尽管仍希望外援的数额多多益善。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就开始向英国寻求巨额财政援助,但主要由于英方的拖宕,一直到1944年5月2日,双方才达成5000英镑的财政援助协定。该协定限定,在援助总额中用于发行内债基金以遏制通货膨胀的部分不得超过1000万镑(注:《初编》3编(2)中英关系, 289页。)。但到1945年5月20日为止, 该部分基金尚未动用(注:《民国外债档案史料》11卷,453页。)。也就是说, 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的几年内,不仅在维持法币汇率、而且在帮助中国遏制通货膨胀方面,英国实际上都没有起到明显的作用。

与此相应,在法币的汇率体系中, 英汇已不复具有基准地位。 在1942年4月,财政部作出指令性规定:1元法币合5美分, 法币的英汇及其他外汇牌价比照美汇来确定。 平准基金会照知中央银行的法币英汇1元法币合3便士,就是以财政部规定的法币美汇为基础, 比照英镑与美元之间的汇率得出的(注:陈光甫致孔祥熙函,1942年4月16日, 平准基金会复财政部函,1942年7月10日,《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 2 辑,494—495页。)。

至1943年3月底,中英美平准基金延长一年亦已到期。此时, 英国还认为平准基金会的存在有助于加强英美两国在货币事务方面的长期合作。美国则对平准基金日趋冷淡,其主要原因是对中国政府确定的官方汇率(1美元合20元法币)不满, 认为官方汇价与黑市的差价越来越大,导致在华美军和其他机构的开支畸重,但只要中英美平准基金存在,美国政府就有义务对中国法币的官方汇率予以维持。1943年11月,美国财政部正式表示了结束中英美平准基金的意见。国民政府方面,由于蒋介石与财政部长孔祥熙的消极态度,也无意继续延长基金。这样,中英美平准基金开始清理。至1944年2月下旬,美国方面的5000 万美元已经清偿完毕。是时,在英方两次所提供的平准基金借款各500万英镑中, 1939年汇丰与麦加利的500万镑实际动用额为2746640镑7先令,1941 年英国财政部的500万镑实际动用额为2870902镑2先令2便士(注:《民国外债档案史料》11卷,165—166页。)。至1945年3月12日,汇丰、 麦加利银行对1939年平准基金的认款已由英国财政部付清,所动用部分按2.75%的年利息率,先后由中国银行总共垫付利息196240镑14先令,交通银行垫付105668镑1先令4便士,中央银行垫付265333英镑15先令,于1945年4月向英方付清(注: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致财政部函,1941年 10月7日,《民国外债档案史料》11卷,160— 161 页; 财政部新闻稿,1945年4月13日,中央银行致财政部公函,1945年8月18日,《民国外债档案史料》11卷,168—169页。)。至于英国财政部对1941年基金认款动用部分之利息,按照1.5%的年利息率由中央银行分5期垫付,总额达130316镑10先令9便士(注:中央银行致财政部函,1945年8月18日,《民国外债档案史料》11卷,356页。)。中央、中国、 交通三行所垫付的利息,最后由财政部划抵结清。

30年代末和40年代初英国直接出面帮助维持中国法币汇率,在一定意义上是英国远东政策趋于积极的结果。而中国法币平准基金会的结束,则标志着英国最终解除了对中国币制稳定所承担的义务,但同时也意味着英国在中国货币金融领域的直接影响力的终结,尽管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这种影响力已经越来越只具有象征意义。与此相应,抗日战争胜利前后英国在中国外交的国别倾向性中,已不复具有头等重要的地位。值得深思的是,当英国对日本在华的侵略扩张采取让步政策的时候,英国在中国和整个亚洲尚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当太平洋战争爆发,英国终于同中国和亚洲其他国家建立反法西斯同盟之后,英国在这一地区的地位却在明显下降。这恐怕是英国对华政策决定者(包括在中国平准基金问题上的支持者和反对派)所始料未及的。近代国际关系史上影响各种力量之间对比消长的具体原因,当然是非常复杂的;然而历史的逻辑即历史的规律性,总还是会起着最终的决定性作用,即便这种作用往往是通过曲折甚至反复的方式体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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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中法国货币均等化基金(下)_平准基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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