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校德育的历史沿革及启示_道德教育论文

台湾高校德育的历史沿革及启示_道德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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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254(2008)12-0101-04

在台湾, “道德教育”这一概念,与“德育”同义。几部有代表性的《德育原理》对德育内涵的表述基本相同“德育即道德教育”[1](P1),“从实施上说,德育是道德教育的简称”[2](P1),“德育原理就是研究道德教育原理原则的一门学问”[3](P10)。因此,本文谈及的台湾高校道德教育,是指与智育、体育相对应的广义德育,它主要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品德教育;同时本文在探讨中,也主要是针对道德教育的课堂教学方面而展开的。

台湾当局特别是1949年国民党当政后非常重视学校道德教育,把它作为教育的基础,不断探索创建与本地区社会制度和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道德教育体系。在高等学校道德教育发展的基本历程中,走过了一条从恢复到改革直至整合的曲折过程,取得了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而吸取和借鉴他们的经验,对我国高校道德教育的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台湾高校道德教育的历史沿革

从历史上看,台湾自隋以来,乃至到郑氏时代和清朝统治时期,随着大陆移民大量涌入台湾,大陆的政治、经济、伦理、教育制度以及价值、道德观念等意识形态逐渐传入台湾,积淀形成了丰厚的中华文化根基。但在日本统治时期,台湾的社会性质和政治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造成不少台湾人中出现“被殖民心态”。所以,在台湾光复后,即1949年国民党政权迁台后,一方面提倡、发展中华文化,推进各项文化教育事业,一方面出于维护政权的需要,提倡新三民主义,强化民众的“国家意志”。90年代过后,台湾领导人一反过去强调“国家意识”的传统,转而强调培养“台湾主体意识”,学校德育又经历了一次新的转变。正是在这种历史文化背景下,台湾高校道德教育走过了一段曲折的发展历程,呈现出不同的发展特征,大致可分为如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光复”时期到1987年“解严”之前。在这40年间,台湾高校道德教育的正式渠道主要是通过共同必修科目来体现。虽然课程的名称、学分有所变化,但核心科目和要求却基本是确定的,这些共同科目主要包括三民主义、国父思想、中国近代史、国际组织与国际形势、国文、军训等等。与这个时期台湾社会及其高等教育变迁的历史进程相适应,高校德育的这些主导课程主要突出国民党党化教育,对青年学生大力进行“笃行”、“伦理”和“民族精神”教育,着意使学生必须“移孝作忠”,将对家的爱转移到对国家的忠诚上。可见,这一时期台湾高校道德教育的政治依附性是十分明显的。但是,这种泛政治化的道德教育仍就促使台湾高校道德教育的基本体系得以恢复和确立,对这一时期台湾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一定的作用。

第二阶段:从1987年废除戒严令到90年代中期。随着台湾1987年戒严令的废除,及“台湾主体意识”的意识日益高涨,教育界在反省台湾教育理念与实践的同时,对高校德育的正式渠道及其形式亦有诸多质疑。其中既有较为深刻的理性批判(如从对大学生本质反思的角度,批评由于教育的过度工具化,使得教育的本体失落,因此呼唤回归教育本位,并以此立场来重新定位德育的课程),也有肤浅的简单否定,这是对过去强化德育的政治工具性的反向反弹[4](P167)。于是,改变大学工具性的角色,回归教育的本源,建立人的主体性的教育,使教育成为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大学改革的焦点。在这种理念下,德育课程与通识教育科目在观念上、内容上开始融合,即这个时期作为德育的共同必修课越来越与80年代初台湾教育部门规定的、必须选修的通识教育科目相融合,以前那种比较纯粹单一的政治道德课程被通识教育的13门课程所取代,包括在文学与艺术、历史与文化比较、社会与哲学分析、数学与自然科学、应用科学五大类中。德育的功能与导向包含在通识教育中,具有隐性的特点,与以往以政治道德为核心的显性必修课程教育形成鲜明的对比。高校德育的政治化取向明显减弱。

第三阶段:1996年以来至今。随着1994年修订的《“大学法”》的颁布,高等学校获得了较大的自主权。特别是《“大学法”》取消了原来由台湾教育部门统一各大学专业必修科目的决定权,对德育共同必修课产生了直接的影响。1996年,共同必修科目的决定权亦下放给各大学,从此大学获得了较充分的课程自主权。这在某种意义上既打破了几十年来台湾高校德育正式渠道的绝对地位,完全改变以往统一科目、统一课时的模式;德育课程基本上与通识教育“相融合”,各大学开设的科目、所占的比例没有了一致的要求,突出了不同大学理念的个性;但同时亦使高校德育陷入了新的困境,没有了一致的要求和标准,最明显的是“德”要不要教、能不能教、教什么以及如何教成为必须重新考察的问题。

针对台湾高校道德教育缺失的现象,近年来台湾“教育部”出台了《教育改革行动方案》,指出“辅导各校重视通识教育以落实全人教育理念”,即“在通识课程基础上,加注全人教育的关怀”,旨在培养学生具备整合知识架构、正确价值观、积极人生态度和健全人格发展的“全人”。一时间全人教育理念逐渐为台湾许多高校所接受,并日益成为台湾教育发展的主流方向,开始了道德教育相关实践的探索。以中原大学为例,通过隐性的通识课程如劳动服务、演讲活动、音乐活动等,让学生亲身经历与体验,加深对行为准则的理解和认同,进而实现品德上的内化;推行融渗式的教育方法,将所教导的道德理念、规范融入主体课程之中,让学生在潜移默化、日积月累中,养成高尚的品德。

尽管如此,但自由主义、实利主义、非理性主义的影响还是使台湾高校道德教育面临全方位的挑战[4]。究竟如何评价高校道德教育的这种变化,也许现在为时过早。但从实践的层面看,目前台湾各高校德育课程的设置、德育方式与途径有很大的差别,可以说统一性已被取代。

二、台湾高校道德教育的改革走向

随着1987年戒严令的废除及1994年修订的《“大学法”》的颁布,台湾高校道德教育从目标、模式、实施诸方面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一)学科整合:从单列走向综合

道德教育在台湾各级学校教育中,一直都摆在培养目标的首要地位。虽然20世纪60-70年代以来,道德教育的地位受到各种力量的冲击,实际上具有弱化之趋向,但重视道德教育地位基本的价值取向是没有改变的。在台湾制定的“宪法”中,就明确规定其教育的宗旨为“强调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教育辅之,更兼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在1987年废除戒严令之前,道德教育作为通识教育的核心,其课程与通识教育课程基本相同,通过“共同必修科目”设置可直接传授的课程来体现,故各大学的道德教育显现出高度的一致性。

但随着台湾社会政治、经济的变迁及教育的改革,特别是80年代中期以来,台湾高校道德教育回归教育的本源,不再为政治服务开设统一的道德教育课程,而是渗透于通识教育的各个领域,与通识教育的各领域课程“相融合”,在各个领域的课程设置中体现道德内容和道德规范,使道德教育从单列走向综合。

(二)价值取向:从教育的政治化、经济化到全人教育的转变

1987年戒严令废除之前,台湾高校道德教育具有比较强的政治依附性,道德教育中带有浓厚的党化教育色彩。在高校,不仅设置国民党校园党部,成立中国青年救国团,添加“三民主义”、“国父主义”、军训等必修科目,而且还在语文、英语、社会科学甚至自然科学中灌输忠贞思想、复国观念。其根本用意在于以此来凝聚民心,达到维护国民党政权的目的。可见,台湾高校道德教育政治依附性表现的异常突出。

1987年解禁以后,高校受来自政治力量的高压得到缓和,但随着台湾工业化的发展,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运作逻辑逐渐渗透和支配各大学。我们知道,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以“最大获利原则”为基础的,它要求凡事讲求获利之效率。于是,在市场驱动下,大学教育的内容、结构、学科发展等越来越围绕着市场需求,有明显就业趋向的学院迅速扩张,而那些基础学科及部分不能产生经济效益的社会科学却大幅压缩。这在根本的意义上,与教育的理想主义本质是相矛盾的。用这只看不见的手来牵引大学,给大学带来的问题是明显的。重学术轻伦理,重技术轻人文,大学教育的经济化、商品化特征日益突出。

直到90年代中期,各高校在批判教育过度政治化、物质化、商品化倾向的基础上,提出落实全人教育理念、关怀教育本体的思想,将教育定位在非物质化的全人教育的基点上,关注人的整体性、和谐性发展,关注人格与学养的平衡。为此,各高校以不同的理念和个性诠释德育内涵,以不同的模式实践完美人格的养成,力求实现全人教育之目标。

(三)教学模式:由显性变为隐性

在1987年废除戒严令之前,台湾高校的道德教育主要是通过“共同必修科”来体现,虽然在台湾早有通才或通识教育的提法,但以政治、道德为主要内涵的共同必修科基本上就是当时通识教育的内容,故各大学的道德教育显现出高度的一致性。但随着戒严令的废除,特别是1994年修订的《“大学法”》的颁布,高等学校获得了较大的自主权。《“大学法”》取消了原来由台湾教育部门统一各大学专业必修科目的决定权,这在某种意义上既打破了几十年来台湾高校德育正式渠道的绝对地位,改变以往统一科目、统一课时的模式,德育课程基本上与通识教育“相融合”。许多高校不再单独开设以政治、道德为核心的课程,而是将所要教导传授的知识与观念化整为零,融合于主体课程之中,在介绍相关的主题时,融渗全人化的道德教育,道德教育由显性变为隐性。

三、启示与借鉴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完善过程中,高校的道德教育如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并发挥积极的作用,这是我们亟须解决的问题。纵观台湾高校道德教育的改革,对我们现阶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道德教育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与借鉴价值。

(一)将道德教育融于全人教育是符合德育的渗透性原则

1994年的《“大学法”》修订,道德教育从独立开设课程走向科际整合,其目的是力图通过渗透的方式而非依赖于独立课程的方式展开教学。应当说,道德作为一种调解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伦理规范,不是独立于社会而存在的,而是时时刻刻地渗透在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5](P168)道德教育的确不是仅仅通过道德科目教学的方式就能达到目标的,应当更多地借助于各种学科渗透的方式才可完成。台湾高校道德教育在这方面显然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的德育模式,注重道德教育的渗透性。而在大陆主要通过开设道德教育相关的课程,正面灌输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教育,倡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着力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应该说这种模式为社会主义建设输送了许多合格人才,但是这种过于强调既定的、公认的道德价值和信仰,强化道德教育的知识掌握,也容易给学生以一种“强迫灌输”的感觉,进而容易使学生产生一种莫名的逆反心理,影响道德教育的实效性。因此,适当借鉴台湾地区和西方发达国家注重德育教学渗透性的方法和思路是大有必要的。

(二)将道德教育融于全人教育是人才培养的必然选择

台湾现行的道德教育改革是立足于“国际化”的大视野中,是建立在基于“国际关系日益密切”的理念中构建的。把道德教育完全溶进于全人教育,是面向国际,直接应对21世纪人才的社会需求。台湾学术界声称,大学教育决不以培养具有工作知识与能力的毕业生为目标,而以培养全面人格发展的自由人为教育目标。1994年修订的《“大学法”》,进行新一轮教育改革,规定大学不仅要培养学生具有完善的知识结构、独立的理论思考能力,还要促成学生人格的完善。所以,将道德教育作为人格培养的基础教育融于全人教育过程中,是适应未来人才的社会需求,是人才培养的必然选择。目前,大陆高校道德教育的核心也应该放在“塑造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这一基点上。围绕这一核心,高校道德教育要在培养“复合型人才”所具备的德、智、体及心理等综合素质上探究德育的内涵、方式,以培养适应21世纪需要的“四有”新人。

(三)将道德教育融于全人教育是注重个性、加强德育的举措

道德作为支撑社会进步和发展的精神力量应当受到教育部门的重视,变革的目的应当是加强而不是削弱。1994年的《“大学法”》,虽然改变了台湾高校德育以往统一科目、统一课时的模式,将德育课程与通识教育“相融合”,表面上似乎是削弱了道德教育的绝对地位,但其用意在于弘扬各高校特色的办学理念与个性,以适应国际化人才的需求;是寓道德教育于教学过程中,寓道德教育于管理、服务中,在不知不觉中,影响学生的道德价值观念,不断地将道德原则内化为自己的道德观念,进而转变为行为习惯。事实上,在现代社会高度科技化、专业化、商品化的潮流下,台湾高校改革陷入了迷茫,而德育的实践更是步履艰难。没有人愿意去管;没有教授愿意去做;没有学生肯花精神去听,大学德育面临全方位的挑战。正如有些台湾学者所指出的:台湾高校教育出现了“无德”或“弱德”现象。因此,在借鉴台湾高校道德教育的改革经验时,既要关注道德教育方式的改革,探究隐性的德育课程建设,又要避免道德教育改革的形式化;既要关注各高校的历史发展与教育特性,又要以增强道德教育效果为目标,不断拓宽道德教育的途径,学习台湾高校隐性课程的教育改革。

诚然,台湾高校的道德教育也存在不少问题,如许多高校在改革的浪潮中,由于受经济利益驱使,受教育物质化、商业化影响,开始重专业教育,轻人格培养,很大程度上弱化道德教育,违背人才培养的价值取向等,但这都不妨碍两岸高校间道德教育的交流和互补。

收稿日期:200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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