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军队党组织建设创新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军队论文,党组织建设论文,精神论文,十七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5815(2008)01-0005-06
军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做出的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体部署,必须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执政兴国使命的高度,卓有成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必须站在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历史起点上,全面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的历史使命,为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提供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必须立足领导部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基点上,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解决各级党组织中存在的与履行我军历史使命不相适应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科学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军队党的建设的新要求
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是当代中国的基本国情,这种国情要求执政党必须着力解决好影响国家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我们党虽然在58年执政历程中积累了治国理政和加强自身建设的宝贵经验,但在深刻变化的社会环境中也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新课题新考验。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我们党鲜明地提出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自身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我军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必须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特别是在民主政治建设日益推进、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军队党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而紧迫。加强和改进军队党的建设,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推进党的新的伟大工程的总体布局和总要求,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
在指导原则上,要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党的十七大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明确提出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任务,这就为加强和改进军队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改革创新是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必由之路。要适应党的历史方位和目标任务的发展变化,深入研究军队党的建设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新的实践,创新军队党组织的思维理念、活动方式、组织方式等。通过改革创新,加强和改善军队党的领导,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在军队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在建设目标上,要牢牢把握党的领导和履行使命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党要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1](P47-48)。军队各级党组织是部队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军队落实全党建设的目标要求,最重要的有两条:一个是牢牢把握党对军队绝对领导这一根本要求,确保从思想政治上牢牢掌握部队,坚决听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指挥;另一个是牢牢把握有效履行我军历史使命,依据军队的性质任务,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部队信息化建设的坚强领导核心。
在建设任务上,要始终站在完成党执政兴国使命的高度。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我们党要站在完成执政兴国使命的高度,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体现到领导科学发展和中国发展进步的各个方面,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军队是实现党执政兴国使命的重要保证。党的使命体现到军队,就是要全面履行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使命,为军队信息化建设、军事斗争准备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提供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军队党的建设既要紧紧围绕党的任务来开展,又要紧贴军队使命任务来进行。各级党组织要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着力用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全军;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以先进性建设为关键,着力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作风建设为保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
在建设重点上,要紧紧围绕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来展开。党的十七大报告已经明确提出了党的建设的内容和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军队党的建设,应当着眼军队“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加快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做好军事斗争准备,提高军队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1](P40-41)的新要求,以有效履行我军历史使命为牵引,在加强党的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上下功夫,扎实有效地抓好坚定党员理想信念、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重点,全面加强军队党的建设。
在方法论和要求上,要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十七大的根本要求,也是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军队党的建设必须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军队党的建设和部队建设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到部队建设的各个方面。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使军队党的建设与党、国家、人民和军队的发展需要相统一。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军队党的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提高军队党的建设水平。
二、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着力抓好坚定理想信念这个根本
注重从思想上建党,这是军队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新时期以来,军队党的思想建设取得了一系列宝贵经验和创新成果。但在时代转换和社会转型步伐日益加快的大环境下,一些党员干部放松了世界观改造,价值取向出现偏差,革命意志衰退,道德生活滑坡,有的甚至干出违犯党纪国法的事情。这些问题的发生,从根本上讲还是理想信念动摇所致。因此,部队应当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要害问题来抓。实践表明,理想信念源于科学理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最根本的还是要靠理论武装来解决。坚定不移地用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是加强军队党的思想建设的必由之路。
1.理论武装既要“对事也要对人”。胡锦涛总书记曾经指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要对事也要对人。对事,就是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指导工作、推动社会实践。对人,就是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武装头脑、指导自我修养。”[2]胡锦涛总书记的精辟论述,揭示了理论武装工作的内在要求,为军队党的理论武装提供了根本遵循。据对部分学员调查,一些同志说不清党的创新理论的主要观点,理不出基本体系,搞不懂党的创新理论的实践价值,也不善于运用创新理论指导工作。通过调查,我们认为目前部队在理论武装方面有四种倾向需要关注:一是轻视理论的经验主义。一些同志认为理论是虚的、工作是实的、学习任务是软的、工作任务是硬的,重干轻学、以干代学的现象比较严重,对学习采取被动应付的态度,甚至以强调实干排斥理论学习;相当一部分实际经验丰富的同志,由于重经验轻理论,难以把感性经验上升为理性认识,长期受到理论根基不扎实这个“瓶颈”局限,导致工作水平总是在低层次上徘徊不前。二是断章取义的实用主义。一些同志对理论武装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把理论武装简单化、功利化,不是下功夫钻研理论精髓,而是把学习停留在个别词句上,断章取义,浅尝辄止。三是照抄照搬的教条主义。有的同志把理论当成教条,孤立地、静止地学习,不能创造性地运用于实践;不是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有的放矢地学习,而是把学习停留在书本上,“学归学,用归用”。四是学习方法上的形式主义。有的同志不是在理论指导实践上下功夫,而是以空洞的政治表态代替深入的理论思考,导致认识和实践“两张皮”;有的热衷于做表面文章,重形式、走过场,检验学习成果,单纯看读书篇数,笔记字数,上课次数,而不看实际效果;有的违背人的思想变化规律,在学习上采取“短平快”、“一刀切”。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按照军委胡主席的要求,把军队理论武装建立在“对事”与“对人”两个基本点上,一方面着力解决武装思想的问题,另一方面要紧紧围绕党和军队的中心任务,在推动工作、指导实践上下功夫。当前,首先要教育广大党员充分认清建设学习型政党的极端重要性,引导大家把理论武装变为自觉行动。要大力提倡马克思主义学风,着力研究解决部队党的建设和中心工作中的现实问题,把履行岗位职责的过程,变为统一思想认识、研究解决问题的过程。
2.加大理论武装的指导与创新力度。区分层次、分类指导,是理论武装工作的基本方法。但目前始终没有解决好人员层次不分、学习内容一锅煮、要求上下一般粗等问题,许多单位学习效果不尽如人意。许多调查对象反映,部队理论学习,普遍存在投入多、效益差,量与质不对称。今后应重点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把理论武装作为战略工程来实施。任何理论要内化为客体思想,客观上都需要一个长期的学习吸收消化过程,必须有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二是加大落实《思想政治教育大纲》的力度。《大纲》全面规范了部队的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工作,是推进我军理论武装工作的基本依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目前的主要问题是部队宣传不够、落实不力、随意性较大。今后可采取经验交流、课题研讨、院校与部队互动等方式推进落实,真正使理论武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创新方式激发动力。动力制约效果,方式影响质量。学习动力不足是当前部队理论武装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其原因就是有些部队学习方式不科学、联系实际不紧密、评估机制不健全。今后应逐步强化理论学习的刚性指标,尽量把一些原则性要求转化为操作性较强的规范;建立并实施理论学习目标管理机制,逐步改变目前花费太多精力管控学习过程的做法;建立和完善学习评估机制,把理论武装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确定考察内容,把解决本单位突出矛盾和重大现实问题的程度、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及工作实绩,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
3.突出党员干部人格塑造和品德养成。近年来,少数党员干部思想失矩,道德失范,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部队建设。这种新情况,要求部队党组织必须把品德教育、官德教育、人格教育提到重要位置,把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人格塑造和品德养成作为重要内容。一是健全和实施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制定党员思想行为规范。二是严格组织管理,突出管好干部的生活作风和社会交往。三是建议在部队或党内开展评选道德模范活动,促进各类党员干部职业、社会、家庭道德的养成。
三、坚持以军事斗争准备为牵引,着力提高部队党组织的领导能力
部队要全面履行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使命,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就必须把提高党组织的领导能力作为核心内容抓紧抓好。当前部队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建设,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一是能力核心的观念还没有牢固确立起来;二是部分党组织抓能力建设的思路不清、抓手不硬,效果不佳;三是围绕提高能力推动全面建设的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四是党组织能力建设与军事斗争准备实践、部队教育训练渗透结合不够紧密。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军队党的能力建设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适应能力生成规律,明确科学建设思路。实践表明,能力的生成与提高必须统一于部队党的建设和中心工作之中,整体联动,持续运作。一是要确立主导思想。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只有通过部队实践才能得到锻炼和提高。因而应当把能力建设融入党的领导工作和部队全面建设之中,着力提高从思想政治上掌握部队、领导部队信息化建设、依法从严管理部队、创造性开展工作等能力。二是确定能力标准。能力标准必须根据履行岗位职责需求来确定。不同职级的干部、不同岗位的党员,其能力主体应当反映在履职尽责能力上。各级领导干部应突出履行岗位职责的领导指挥能力;一般干部应突出完成专业工作任务的能力。三是明确建设重点。在党组织能力建设上,要重点抓好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在各级各类干部中,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各级党委和支部书记、政治干部。四是加强科学指导。各级党委在能力建设上要统筹规划,科学指导。紧密结合军事斗争准备实践,逐步确立能力生成的长效机制,促进各级党组织能力的有效提高。
2.优化整合相关能力要素,构建能力生成发展的有效机制。军队党组织能力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部队编制体制等诸多要素,必须整合、优化相关要素,建立科学管用的机制。一是完善培训机制。坚持先训后用、再训再用、训用一致的原则,对党员干部进行分层培训、逐级培训,使其具备胜任相应职务所需要的能力素质。继续挖掘院校培训、部队培训和实践锻炼三种方式的潜力,依托军事训练、部队拉动、野外驻训、实战演习等方式,不断摔打和锤炼干部。二是完善选拔任用机制。目前我军实行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实践中还存在着能力核心体现不充分等问题。应当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能力政绩这个重点,健全选用机制,强化民主监督职能。要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形成群众民主评议、党委择优选用的科学机制。三是大面积推广干部交流制度。要有计划地扩大干部交流的覆盖面,拓宽干部多岗位锻炼的渠道,建立和完善全方位交流制度,用交流的办法丰富经历、增加阅历、提高能力。四是建立能力评估机制。目前军队党组织能力评估指标还不够明确,定性成分居多,操作性不够强,评估的客观依据不够充分。应建立和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在上级和下级、领导和群众、组织和个人的结合中,改善能力评价方式,以科学机制促进干部能力的提高。
3.加强实践锻炼,提高党组织整体能力。加强党组织能力建设,关键要善于在领导部队建设实践中,整合、优化组织成员的能力。一是在部队经常性实践中加强整合。党委领导军事训练,要在充分发挥各职各级干部作用的基础上,加强指挥岗位训练、一体化联合训练、新武器装备适应训练、专业技能训练,以及不同门类的综合演练,逐步强化以党委为核心的各级领导、各级职能部门的整体合力。二是在党组织基本领导实践中加强整合。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正常秩序的同时,要把党委议军议训作为决策的主要内容,把集中党组织成员智慧、意见、建议的过程,变成提高党组织集体能力的过程。为了确保党委决策的正确与科学,可视情在高级领导机关建立决策咨询机构,借助专家的智慧和力量,提高党委集体决策与领导的能力。三是依托自动化指挥系统,借助一体化训练平台,在实际训练中提高党委成员的思维能力、协调能力和综合组织指挥能力。
四、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机制,适应军队和军事活动的特点,发展党内民主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新时期以来,军队党的制度建设有了长足发展。但在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上,仍存在着两个客观矛盾:一是鉴于武装集团的特殊性,军队党内民主在实现方式、途径等方面不能等同于地方。军队党组织面对着既要适应全党发展民主、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目标要求,又要确保党委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的落实和指挥权力高度集中的现实课题。二是由于军事指挥体制内不同职级干部等级关系十分明确,致使党组织成员在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平等、批评、监督等问题时遇到一些矛盾和问题。军队党组织面对着既要突出党的一元化领导,防止组织成员将行政职务带进党内产生不利影响,又要坚持军政适度分开,充分发挥所有成员的能动性和创造性,防止以党代政,以党组织集体作为的名义,抹杀成员个人的实际作用,影响和干扰各职级干部职责的有效履行。这两个矛盾对贯彻民主集中制产生了一些影响,主要表现为:(1)因对民主集中制理解不到位,导致这一制度落不到实处;(2)因价值观、政绩观偏颇,导致民主集中制假转、空转;(3)因党内与行政关系把握错位,导致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因此,深入研究民主集中制的有效落实,成为重要现实课题。
1.严格制度规范,为贯彻民主集中制提供法规遵循。新的历史时期,中央军委就军队贯彻民主集中制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范。同时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党内文件、指示、讲话等途径,及时对新的实践给予新的要求和指导。但是,部队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容易产生红头文件重于党内法规的错觉,往往只是盯着上级的即时指示做工作,而对基本的制度规范反而落实不到位。为此,有必要对军队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各类制度规定,进行统一梳理,明确颁布基本制度规范。对于基本制度无法覆盖,而又需要各级党组织自行把握的问题,应当定出实施原则,使其在合理、适用的前提下,形成解决具体问题的运作规则。比如党委议事决策十六字原则中的“个别酝酿”,本意是为了更好地沟通思想、消除分歧、集中智慧,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领导却将它变成了向其他同志灌输个人意志,暗示授意的时机,以致出现了“小事开大会,大事开小会,关键问题不开会”的现象。
2.明确规范职权职责和运作规程,为贯彻民主集中制提供操作依据。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过程,实质上是党的领导权力的行使过程。目前,我军党的领导的根本制度及有关法规,已经对党组织与首长的领导职责与权力作了相应规定。但局限于理解政策与实践理念的差异,在职权规范上,现行军事工作和政治工作的法规规章,较为普遍地存在着含义不够完整、彼此不够兼容、内涵不够周延、衔接不够顺畅的问题。这种状况致使在民主集中制的实际执行上,常常出现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党政混淆、权力错位等问题。在党的建设不断深化、军队履行使命要求提高的形势下,有诸多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为此,有必要从实际出发,统合军事与政治领导,对党组织与首长以及机关的职责权力等,统一作出明确具体的规范,着重解决好党组织统一领导权力的范围、内容及其行使方式,首长指挥职责权力的范围、内容与行使方式,机关党组织与其负责人的具体工作职责、履职要求及规范,党组织、首长、机关职责权力,以及军政首长各自职责权力行使中的相互衔接契合等问题。明确职责,对党组织而言,重点是规范其领导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对首长而言,重点是规范其指挥权和执行权。
3.深入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为贯彻民主集中制提供动力资源。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有效保证了军队党组织的正常运转及其领导作用的发挥。但在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建设又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在信息化背景下,党组织如何适应军队日益专业化、技术化、职业化的特点,提高新专业、高技术领域的科学决策水平;如何适应信息化条件下决策节奏快、效率高的现实;在一体化联合作战成为基本作战样式的背景下,党组织如何建立与未来作战要求相一致的领导指挥方式,并保证其有效发挥作用。诸如此类的问题,只有通过持续推进军队党的建设才能解决。一是完善由领导干部、科学家和技术专家相结合的党组织决策咨询体系,扩大党组织的“外脑”,以适应军队信息化建设的需要。二是根据现实需要理顺党内关系。适应扩大党内民主的新趋势,完善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的职权,把主要依据干部行政职务遴选党委成员的党内选举制度,改为审议、评定和选举相结合的制度,在实质上扩大上述领导机构对全委会、常委会和首长的监督职能。三是深入研究军队人才队伍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和改进干部培训等制度,尽快提高各级干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能力,为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提供组织保证。
4.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促进军队党内民主发展。贯彻民主集中制,必须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一方面要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以此检查督促党内民主的落实。另一方面要继续改进有利于增强党内民主的各项工作,完善报告工作、述职述廉、申诉控告、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建立民主秩序,创造民主氛围,创建行使民主权利平台,使党员的主人翁意识和政治责任感得到充分发挥,促进党内民主健康发展。完善信访工作、信息交流、群众举报和监督责任人权益保护制度。党组织讨论决定有关敏感问题,如干部选拔任用、基层士兵选改士官、挑选技术兵以及士兵入学、提干、入党等,公开标准、程序、结果,并用制度加以规范,增大权力运行透明度,减少“暗箱”操作,促进党内民主的落实。
五、健全完善监督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作风建设是军队党的基础性建设。军队党组织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的新要求,切实推进以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建设。
1.党内监督的基本规范。一是建立宏观控制与具体操作相结合的监督规范。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本着科学、适用、有效的原则,对军队党内监督的性质、地位、作用、基本原则、方式,以及监督体制、机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及其职能权限等作出明确规定。完善有关党内监督制度,把考核领导班子、考核干部、上级党委参加下级党委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述职述廉等,纳入军队党内监督规范体系,使之贯穿监督机制运行的全过程。
2.严格执法执纪。一是建立失察追究制度。党委班子成员出现问题,在追查书记、副书记责任的同时,对知情不举者也要严格执行纪律。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受监督咨询制度。上级党委结合参加下级党委(常委)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班子考核、干部考核等,会同纪检机关,了解其接受监督和批评意见的情况,对于自觉接受监督者,予以肯定和表扬;对于不接受监督者,及时给予严肃批评,严重者施以纪律处分。三是变“教育从严、处理从宽”为“教育从严、惩治从严”的方针,以纪律性惩治为后盾,强化思想、党性、党纪、党风教育。
3.完善信息交流制度。鉴于目前群众信访已成为获取违法违纪线索的重要渠道,有必要将信访机构纳入纪检机关编制,使信访工作与纪检工作紧密衔接。对查处信访问题、保护检举人、答复检举人的问题及时限,以及举报人的奖励、诬告者的惩处等,应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加以规范。可考虑在原有基础上扩大信息收集渠道,建立宏观信息交流网络,将党纪检查同军队建设、政治工作有关内容结合起来,一并实施。建立不定期的党纪检查情况通报,内容包括:党组织重大决策、主要责任人履行职责及工作进行情况、各主要工作的结果及问题、党组织对某项工作及个人表现的评价等。建立党委、纪检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分析纪检工作形势。
4.增大权力运行透明度。细化、完善常委会向全委会、支委会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由上级党委或本级党组织制定具体措施,规范报告的时间、内容和程序。党组织决定有关敏感问题,应公开标准、程序、结果,并用制度加以规定。党委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述职、离任审计等情况,可以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向下级党组织传达(不宜公开的内容除外),以便下级了解情况,参与监督。建立健全监督责任人权益保护制度,如检举保密制度、证人保护制度、办案人员回避制度等,使监督者个人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同时要相应制定诬告、陷害当事人的责任追究制度,保护被监督者的正当权益。
5.加大重点监控力度。一是通过党委、纪检机关联席会议,及时指出党委决策和决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二是定期不定期地调查了解党组织落实工作制度、学习制度、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工作制度的情况。三是督促落实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家庭重大事项报告、离任审计等廉洁自律规定。在财物管理上,目前通行的是大项开支党委研究决定,具体由“一支笔”负责的办法。这其中的弊端和漏洞仍然较大,常常是干部不廉洁的一个重要原因。考虑到军队的外向型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停止,部队的钱款、物资,基本都是计划内调拨,多数都为专项使用,建议对此类经费、物资的使用,在党委审查督导下,由有关业务干部和专家参与把关。
6.把领导作风建设纳入监督视野。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牢固树立服务人民的宗旨,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领导作风建设要从具体事情抓起,当前可以从解决普遍存在的文山会海问题入手,通过严格制度规范,加强综合治理,并纳入监督视野,早日解决这一顽症。可考虑在全军积极倡导“开短会、讲短话、行短文”的良好会风、文风。提倡贯彻上级会议精神不搞层层表态,一般性会议由领导亲自起草讲话稿或即席讲活,内部公文提倡百字文、千字文,领导干部少发表或不发表一般性表态文章,把提高能力用在提高部队建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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