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建设的阶段性特征_社会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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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608(2009)07-0055-06

社会建设不是个新话题。任何社会都应该有这样那样的社会建设活动,不管是自觉的还是不自觉的、有效的还是无效的;但是,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建设的任务、目标、方式、方法等无疑会有差异。在中国共产党八十多年的历史上,也开展过这样那样的社会建设工作,但是,在以往的党的文献中并没有“社会建设”的概念。近年,我们党明确提出了“社会建设”问题,并且对社会建设的基本内容、加快推进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基本思路等重大问题的认识越来越清晰,社会建设的力度越来越大,成效日益显现。从总体上看,现阶段关于社会建设的认识和实践都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深入研究和科学总结这些特征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社会建设的历史背景特殊:诸多社会矛盾引发前所未有的社会变革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提出并且越来越明确地强调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这是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的新任务。

(一)提出社会建设的历史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生了前所未有的社会大变革。这场变革从根本上来说是由经济体制转轨带来的。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仅是资源配置方式的变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这种经济运行机制的变化必然带来整个经济体系的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和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我国产业结构、经济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等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市场化引发的这种深层次变革,必然推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国际化、社会化进程,导致社会群体的分化。社会分化出不同的利益群体,必然推动我国民主化、法制化和思想文化多样化进程。30年来,我国社会正是这样一步步发生着历史巨变的。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国际化、社会化、民主化、法制化和思想文化多样化进程的整合就是现代化,就是社会转型,即从传统社会转向现代社会。由于我国是在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农业大国里进行社会转型的,而且我国经济体制转轨与社会结构转型基本上是同时进行的,而不是像发达国家那样在市场经济推动下自然而然地实现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再加上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对外开放和经济快速增长四大难题大碰头、大叠加的关键时期,我国从以农业为主的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社会转型的复杂性和艰难性超过了世界上其他所有国家。前所未有的社会变革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活力,创造了堪称世界经济发展奇迹的发展速度,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为我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这种市场化导向的社会变革和转型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矛盾和问题。这就是我们的党和政府提出并且强调社会建设的特殊历史背景。

(二)社会变革带来的问题

我国正在发生的这场社会变革,是一场划时代的结构性变革。随着我国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非集中化、多元化、流动和分化、国际化向纵深拓展,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结构的单一性、行政性、集中性、封闭性特征正在发生根本改变,社会基础结构(人口结构、家庭结构)、社会空间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社会活动结构(就业结构、职业结构、组织结构)、社会关系结构(所有制结构、分配结构、利益关系结构、阶层结构、权力结构)和社会价值结构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呈现出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的局面。这种结构性的社会变革,是我国社会现代化进程取得重大进展的表现,给我国社会带来了巨大活力,同时,也蕴涵着诸多结构性的矛盾,导致一系列结构失衡和不和谐。如市场经济与生俱来的逐利性必然造成全社会的人、财、物资源迅速地向那些比较效益高的行业、产业、领域、系统和地方流动,这些方面就发展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好、越来越容易、越来越人气旺,那些比较效益低的方面则发展相对滞后,人民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文化条件相对较差,有些人各方面的条件甚至很差,成为社会弱势群体。盲目的市场化行为是造成我国经济与社会不协调、城乡发展不协调、区域发展不协调、人与自然不协调、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不协调以及各种结构性失衡的深层原因。

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特定历史条件下,由于我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环境和遇到的难题具有特殊性,加上我们对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发展规律知之不多、知之不深,因此,我们在探索和实践中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偏差。如发展观存在着不科学的因素,主要是一些人把发展简单地等同于经济发展,把经济发展简单地等同于经济增长,把经济增长简单地等同于GDP增长,盲目追求GDP大幅增长,破坏了生态环境,带来了资源压力和一些经济社会问题。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难循环的经济增长模式使我国经济增长付出了沉重的资源和环境代价,许多人呼吸不到清新的空气,喝不到干净的水,吃不到放心的食品。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导致民生问题突出,收入分配、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没有解决好,社会不公平感增强,矛盾增多。失业、贫富分化、生产事故、劳资冲突和刑事犯罪高发等社会问题大量出现,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因收入差距拉大和利益关系失衡带来的社会安全问题超过了传统安全因素。与此同时,传统类型的风险(传染病、自然灾害等)依然对人民生活和社会安全构成威胁,如2003年的“非典”、2004年的禽流感以及近年各地频发的旱涝、冰冻、地震等灾害,造成了重大伤亡和损失。

社会发生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使我们的党和政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和挑战,迫切要求全面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尤其是提高领导社会建设的能力。可是,我们的党和政府的状况在某种程度上与这种要求还不相适应。传统行政管理模式中机构臃肿、效率低下、思想僵化、创造力不足等弊端还很明显,公共信息、公共资源、公共物品、公共秩序、公共政策等方面的公共管理问题日益突出。政府职能还存在着缺位、越位、错位现象,政府管了一些不该管、管不好的事,而有些该管的事又没有管住管好,导致经济和社会领域产生一些矛盾和问题。一些领导干部公权私用、公权私卖、权钱交易、奢侈浪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作风严重,污染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引起社会的强烈不满。

社会发生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也使我国人民面临着先辈们未曾遇到的考验与挑战。所有制形式、就业形式、组织形式、分配方式等方面的日益多样化使我国公民社会发生了分化,人们被分化为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而且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不平衡,导致相对低位人群因生存和发展条件比较差而产生社会心理落差甚至对社会不满。另外,市场经济与生俱来的“金钱拜物教”造成许多人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扭曲,是非、真假、善恶、美丑、荣辱等方面界限模糊,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滋长蔓延。社会规则被轻视、淡漠甚至践踏,导致社会出现诸多无序现象。一些人诚信缺失、不讲道德,社会行为失范,人际关系功利化、复杂化和情义淡化,这也是造成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原因。

(三)推进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

我们的党和政府清醒地认识到并且准确地把握了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矛盾和社会不和谐问题,从党的十六大以来就提出并且不断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奋斗目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在省部级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全面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与实践问题,首次提出“社会建设”,并把它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四位一体”中新的“一位”。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阐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些重大问题。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把社会建设作为重大战略任务提出来并且着力解决,这对于保持国家长治久安以及促进我国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康幸福意义重大。

首先,加快推进社会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和现实要求。本世纪头20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整个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关键阶段。根据亨廷顿的政治发展理论,这是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而迅速变化的重要阶段,“社会动员和政治参与的速度偏高,政治组织化和制度化的速度偏低,其结果只能是政治不稳定和无秩序”[1]。党中央强调和谐社会建设,就是力图通过体制、机制、政策等方面的调整,逐步改变各种不协调、不平衡、不公平、不适应、不和谐的现象,顺利地渡过矛盾多发时期。

其次,加快推进社会建设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完成党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我国社会空前变革给我们党执政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考验和挑战。世界上政党执政通行的规则是赢得多数人的支持。我国古训是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中国共产党把自己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视为关系到执政党生死存亡的根本问题,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作为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党中央反复强调全党同志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赢得民心民意,就是要代表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安定和谐是现阶段人民群众新的期待,是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所在。只有尽最大努力改善民生,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增强人民的幸福感,才能更好地整合民心民意。

再次,加快推进社会建设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本质规定就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已经把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提到了这样的新高度。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有两个基本要求,这就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要求;实现人、社会和自然之间关系和谐,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加快推进社会建设是我们党立足现实、面向未来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对于执政党和全国人民、对于国家和社会发展都有重要意义,得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拥护。

二、社会建设内容的针对性很强:着力解决社会转型时期突出的社会问题

“社会”有广义、中义、狭义之分。马克思指出:“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2]这种从社会关系的角度理解的“社会”是狭义的社会。马克思说:“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3]这里的“社会”显然也是与经济、政治、文化并列的狭义的社会。狭义的社会是相对于个体和家庭而言的,指公共生活和公共关系。社会学和政治学上的“社会”主要是狭义上的社会。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是人类生活共同体。政治学意义上的社会是与国家相对应的私人自治领域,称为“公民社会”或“民间社会”。作为生产关系的总和,社会是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相适应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交织成“大社会”即广义的社会。广义的社会是相对于自然界而言的,指人类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之间的关系、结构、功能或整体性,即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的“体”。撇开“大社会”中的经济领域,就是中义的社会。中义的社会是指社会的非经济方面,包括政治、文化、教育、科技、社会保障、人口素质等。与“社会”相对应,“社会建设”也有广义、中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建设是个系统工程,要统筹兼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发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中义的社会建设就是促进经济以外的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狭义的社会建设是社会共同体的建设,包括发展社会事业、优化社会结构、创新社会体制、整合社会价值等,以实现社会安全运行,促进社会和谐和进步,推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本世纪初我们党提出的“社会建设”中的社会不是泛泛的“大社会”,也不是笼统的“中社会”,而是“小社会”。我们党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是“四位一体”、“建立起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体制”、“形成政府调控机制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形成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秩序相协调的社会秩序”等,其中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体制”、“社会体制”、“社会秩序”等,显然是狭义上的社会建设内容。从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社会现状看,我们突出地强调狭义的社会建设,现实针对性更强,解决问题的着力点就更明确,收到的效果也必然更好。

(一)发展社会事业

社会事业是由国家机关或其他组织举办的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劳动就业、体育、旅游、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社会服务,具有社会公益性。发展社会事业,直接的目标就是改善民生。孙中山说:“……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便是。”[4]现代意义上的民生是指民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基本的发展机会和发展能力等。改善民生是现阶段社会建设的重点,因而发展社会事业是社会建设十分重要的内容。

近年,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即民生问题凸显。我们全面加强社会建设,国家发展规划等“国计”更密切地围绕“民生”展开,中央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得到了更多实惠。但是,在新起点上,人民有了新的期待,期待物价降、收入增、房价低、牛市强、利益多、监管严、教育公平、就业轻松、医保社保完善、天蓝水清、用得放心、吃得安全。党的十七大全面、深入地讨论了这些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举措。中央强调,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为此,必须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二)优化社会结构

社会结构的变革是社会转型和发展最重要的过程。社会结构状况是社会关系状况的直接体现,既是社会稳定、社会和谐与社会发展的基础,又可能是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的原因。我国原有的社会结构处于剧烈的重新分化和重新整合过程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加快解决社会结构失衡问题,逐步形成合理的社会结构,包括合理的社会组织结构、社会阶层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人口结构、就业结构等。而合理的社会组织结构和社会阶层结构则是最重要的社会结构形式。

现代社会组织结构是社会结构的核心。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社会结构由一元向多元转变、市场主体和社会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以及政府施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由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组成的“三元架构”已具雏形。政府处于主导地位,但职能和施政方式已发生很大变化,企业、社会组织的社会作用日益显现。理论与实践都表明,“三元架构”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保证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要进一步发挥企业、社会组织的社会作用,在社会管理和服务领域建立起政府和企业、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现代社会阶层结构是社会结构的基础。在现代社会中,合理的社会阶层结构是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目前,我国社会阶层结构特征是富少穷多的“金字塔型”或“倒丁字型”。我们要努力提高中等收入者的比重,逐步使中等收入阶层达到社会总人口的40%以上,同时,加大扶持弱势群体的力度,不断地减少低收入者和贫困群体,最终形成一个合理的社会阶层结构,以保持政治稳定、社会和谐和经济持续发展。

(三)创新社会体制

良好的制度是实现国泰民安、社会和谐以及国家利益和全体社会成员福利最大化的根本保障。在我国社会转型期,原有具体制度体系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旧的体制和机制还没有完全打破,新的体制和机制尚未完善和配套,这是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原因。邓小平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5]加快推进社会建设,要求逐步形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制度体系,当前最重要的是加快建立健全以下几个方面的社会体制。

首先,加快建立健全社会管理体制。新的执政环境要求执政党和政府积极顺应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把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放在深刻变化的国际国内大背景下来思考,放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历史进程中来筹划,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来部署,推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构建一套能够不断解决矛盾、化解冲突、规避灾难并且促进社会安定、安全、健康、有序的社会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促进社会利益最大化。这项改革涉及一系列观念和体制机制的变革,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深刻变化的新情况,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更新社会管理观念,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改革创新,尽快形成适应我国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愿望、更加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以提高执政党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

其次,要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这是我国改革和发展的“减震器”、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和社会安定的“稳定器”与“安全阀”。党的十七大要求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非常正确的。

再次,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这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根本措施。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的内容和表现形式都比过去复杂得多,企业改制、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就业再就业、收入分配、计划生育、社会福利保障、劳资关系等方面的矛盾的实质很清楚,主要是权益问题。解决社会矛盾,从根本上来说,必须逐步建立和完善保障生产关系平衡和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经济制度体系,从源头上和过程中控制并解决贫富差距问题,促进高中低位群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平衡。必须逐步建立和完善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的平衡机制,包括建立健全利益诉求机制和引导机制,规范对话和社会协商机制,建立利益协调机制,使公民和利益群体有利益表达的机会、利益表达的地方、利益表达的渠道,引导他们以合法的形式和理性的态度解决利益矛盾。尤其是要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既依法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又依法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最后,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体制机制。提高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使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这是关系到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大计、长远之计,也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这就要求在全社会贯彻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为此,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要从政策上支持、从制度上保障人才的成长和人们聪明才智的充分发挥,为社会成员充分施展才能提供机会和舞台。总之,要通过完善创新体制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四)加强社会心理建设

在快速变化的转型时期,社会心态总体上是积极向上的,但心理失衡现象也大量存在,许多人产生了前所未有的紧张、焦虑、困惑、迷茫、苦闷、烦恼、悲观、厌世、失望甚至绝望等情绪。影响社会心理的因素比较复杂,主要是人们在社会利益格局中所处的实际位置、利益变化曲线和心理预期、价值观的多样化等。社会心理反映的是民意人心。加强社会心理建设对于人民身心健康、社会和谐、国家安定和巩固执政党执政地位都具有深远的意义。我们要注意对社情民意和群众舆论的调查,加强对民众满意度、信心指数、价值观变化、行为取向的监测和研究,及时有效地调整社会心理。

加强社会心理建设,最重要的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公务员的工资和待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平衡各种利益关系,尤其是要着力解决那些利益曲线下降和利益受损群体的具体利益问题。同时,要加强思想文化和价值的整合,通过这种整合,塑造社会主流价值观、道德观,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亲和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道德规范、共同的价值观,是实现社会和谐、国家长治久安的精神基础。因此,我们党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并且强调要通过内容和形式的创新增强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我们要通过建设和谐文化,引导全社会确立以和为贵的价值观,以和谐文化理顺社会情绪,净化社会风气,优化人文社会环境,整合社会力量,在全社会形成心齐、气顺、劲足、实干的良好氛围,同时,以和谐文化提升社会的文化水准和精神境界,塑造国民的性格、气质、精神和思维方式,使之有利于社会和谐。

(五)加强领导能力建设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党。我们党的领导是加快推进社会建设的政治保证,必须充分发挥全党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加快推进社会建设,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党中央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科学认识新形势下社会建设的特点和规律,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管理社会、协调利益关系、处理社会矛盾、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开展群众工作、整合思想文化等各种社会建设的本领。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提高党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要求党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使全党同志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只有这样,才能使人民切身感受到我们党是为民、务实、清廉的执政党,增强党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整合力。

三、社会建设的新理念: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科学发展

社会是结构与功能的统一体,是一个从低级阶段到高级阶段推进的过程。社会的整体性和结构性要求社会建设着眼于社会的结构性关联及其合理性,社会的功能性要求社会建设注重价值取向和发展目标,社会建设的过程性要求我们系统地把握社会建设各方面、各环节的轻重缓急。这样,社会建设就是一个系统工程。贯穿这个系统工程的灵魂就是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科学发展四大新理念。

(一)以人为本是社会建设的首要原则

人是社会的主体、社会的灵魂。坚持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建设的首要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要求社会建设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和人的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以人为本中的“人”包括个体、群体、类三个层次。无论是作为个体、群体的人还是作为类别的人都是以人为本的客体,同时又都是以人为本的主体。在我国,全体社会公民都是以人为本的客体和主体。以人为本的“本”即根本,是着眼点、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就是以人为根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评价尺度。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坚持以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发展观念、价值取向和评价尺度。

强调以人为本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首先,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是对以物为本的传统发展观的否定,强调以人为发展的主体、目的和动力,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这就解决了“为谁发展”、“靠谁发展”的问题,对于我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从而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具有重要意义。其次,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是对各种人的异化物崇拜的否定,如自然经济社会中对自然、英雄、领袖的崇拜,当代中国社会中对权力和金钱的崇拜等。反对各种人的异化物崇拜,就是把人的本质、人的平等权利更好地体现出来,强调关爱生命,坚守人性的正面即真善美,维护人的平等权益,满足人的多样性需求,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要求一切为了人,一切依靠人,不断地解放人、开发人、塑造人。我们党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所有的方针、政策、措施都要始终坚持人本取向,要把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贯穿于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不断地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现阶段,加强社会主体建设尤其是社会心理建设是社会建设的深层次问题,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和紧迫性。坚持以人为本,人人有责。每个人都应当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努力学会做现代社会的具有人文精神的文明公民,并且不断提升各方面的素养和精神境界,成为良好的以人为本的主体。

(二)公平正义是社会建设的价值取向

公平是合理分配利益的规则,意味着不偏不倚,没有偏私。正义是判断行为是否符合规则的标准和尺度,是指行为的正当性和合道义。社会公平正义是进步人类追求的理想,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价值,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建设的核心价值取向,是平衡社会利益关系的根本尺度。现代意义上的社会公平主要包括保证基本权利、机会平等、按贡献分配、社会调剂四项基本原则。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都没有很好地把这些原则充分体现出来,所以公正问题成为一个永恒的话题。

我国现阶段也产生了许多利益分配不公现象,最突出的问题是社会高位群体与低位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不平衡,即社会高位群体受益越来越多,而低位群体受益相对较少。其深层原因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健全或完善,社会管理体制、政治体制、教育体制、文化体制、医疗卫生体制、社会保障体制、公共财政制度等还没有把公平正义的四项基本原则充分体现出来,尚未做到由全体人民共担发展代价、共享发展成果。加强社会建设的关键环节就是逐步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把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体现出来,促进社会和谐。

(三)社会和谐是社会建设的目标

和谐是配合匀称、适当、协调、平衡的状态,是人们对万事万物的一种价值取向。社会和谐是指社会关系中的各种要素处于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状态,是社会建设的基本目标。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方面是人、社会、自然之间的关系,三者之间的和谐状态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尺度。因此,社会和谐主要表现为人、社会、自然及其相互关系的协调,包括人际关系和谐、人与社会关系和谐、人与自然关系和谐、人自身和谐。人际关系和谐包括个体之间、群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和谐,体现为人们之间在利益关系平衡基础上的互相尊重、平等互利、诚信友爱、互帮互助、融洽相处。人与社会关系和谐,即:人与社会组织、社会制度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促进。表现为国家、集体、个人等方面权益关系协调,社会运行有章可循,社会依法依规维护个人权益,公平正义。人们遵守法律、规章制度和道德规范,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各司其职、各守其则、各尽所能、各得其所。整个社会安定有序,平稳运行,充满活力。人们心气平和、安居乐业。人与自然和谐,即:人与所处的环境和谐共生,实现人与环境友好、代际公平。人自身和谐,即:个人身心协调发展,包括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精神健康和各方面能力、潜力得到更好发挥。社会建设,以促进人际关系和谐、人与社会关系和谐、人与自然关系和谐、人自身和谐为目标,就可以避免社会矛盾走向对抗和冲突。

(四)科学发展是社会建设的基础

民生和社会问题根本上是个发展问题。没有科学发展就不能解决民生和社会问题,就没有社会和谐。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求我们始终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解决前进中的一切问题的根本方法的战略思想,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党中央要求全党同志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全社会的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社会建设提供更好更多的有利条件。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仍然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这既是社会建设和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又是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生活水平并且对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的重要保证。与此同时,要坚持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为社会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条件。

根据这些新的理念进行社会建设,我们任重而道远。全党全国人民都要牢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立足现实、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尽最大努力改善民生问题,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最大限度地提升人民的幸福指数并体现人的尊严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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