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政府与企业关系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_知识产权管理论文

重塑政府与企业关系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_知识产权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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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入世以后,企业将面对更加激烈的竞争。在这种竞争中,社会各界非常关注政府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面对新的环境和条件,政府与企业都要各自做好定位,调整好关系,才能共同促进、共同发展。

一、应对入世挑战,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与提高我国企业的竞争力

加入WTO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形势,高瞻远瞩,总揽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必将对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和科技的发展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世界众多国家和地区加入到WTO中来,是当前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一个表现。但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在全球化的条件下,我国可以更加广泛地分享世界范围内科技进步的成果,以加速产业结构调整,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随着市场开放程度的扩大,尤其是关税的削减和非关税措施的逐步取消,我国企业将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参与全球竞争,所面临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剧。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凭借技术、人才的优势和经济实力,在世界高新技术产品市场上占有主导地位。这一严峻的形式迫使中国企业必须加快形成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企业竞争力,以应对日益激烈的国内外市场。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必须调整发展战略和政策,以适应WTO条件下新的全球分工与经济重组,尤其要适应WTO的各项协议,如《补贴与反补贴协议》、《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及《信息技术协议》等方面的要求。所以,政府现阶段主要通过加强对基础研究和涉及国家长远发展与安全的技术领域的投入,以保证向社会提供足够的知识和关键技术。在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上,政府的推动和企业的努力都不可缺少,必须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增加沟通,加强合作,培育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首要责任是制定有利于发展的各项政策

从国际竞争态势来看,表面上是企业之间的竞争,但其背后是政府宏观管理能力的竞争。加入WTO,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放弃国家意志和国家政策对经济发展的促进和影响;正相反,运用恰当的国家战略和政策可以对经济发展会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其中突出的范例是我国的近邻印度。印度与我们同为世界人口大国,又都是第三世界的发展中国家,在历史背景和经济发展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近些年印度在促进软件产业快速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就,确实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今年4月我曾访问印度,在联合国TCT工作组与印度有关方面组织的“消除数字鸿沟”的会议上会见了印度许多软件行业的负责人,包括印度软件行业最主要的两个有政府背景的中介服务机构——印度软件行业协会与印度软件出口联盟。会后在新德里与班加罗尔参观了印度一些最有影响的软件公司,INFOSYS、TATA、WEIPRO、HCL、HPS和专门做CMM论证质询的QAI等等,期间亲自感受到印度近些年来软件产业的蓬勃发展和毫无疑问的持续发展潜力。

印度选择的是一条独具特色的发展软件产业道路,通过进入国际软件外包市场发展了自己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化能力。经过20年的发展,印度的软件产业已经具备了规模化能力,其排名前十家的软件公司,人员规模均在万人左右,产值在67亿美元,占到全印度软件企业人员总数和总产值的90%,且赢利率都在20%以上。其中最大的TATA集团下属的软件公司人数达19000人,如此规模的以外包业务为主的软件公司在全世界绝无仅有。每家大软件企业都有大规模的培训中心,有全部世界著名基础软件公司产品的全套规范化教材与培训课程,微软的NET软件平台尚未出台,各大公司已经培训了共15000人。他们介绍说:用户想用什么软件平台,我们就必须在什么软件平台上开发,所以,我们的员工就必须掌握全部世界著名基础软件平台。

根据有关方面估计:全球软件市场约为15000亿美元,其中95%以上集中在经济发达国家,目前,印度每年80亿美元的软件产业,只占其中不到1%,但随着软件开发规范化与世界全球化趋势的发展,前景绝不可小看。近十年来,印度软件年增长率都在40%以上,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印度的其它领域的企业生存环境并不好,但软件产业一枝独秀,与政府在软件产业领域实行的国家战略和相应政策措施密切相关。我在印度访问时,正巧读到当地报纸的一篇题为"What Enabled the Software Revolution in India"(酿成印度软件产业革命的因素)的报道,更加生动地说明了政策环境一些有形的与无形的作用。

该报道源自一家印度著名软件公司Inforsys总裁穆西先生在美国Cornell大学的一个报告。报告谈到,印度软件起始于1981年,但直到1991年的新政策出台前,一直是举步维艰(1991年印度软件产业产值约为2亿美元)。穆西先生以几个生动的例子说明了80年代时印度软件产业的生存环境:

· 当时一个软件企业申请一部电话的难度要远远超过一个退休的公务人员申请的难度;

· 当时要进口一台计算机,公司要在25处政府部门申请,历经18个月;

· 印度虽然号称民主国家,但公司总裁要出国访问一天,需在政府部门申请,历时5天;而且,在国外时即使行程改变一天,也需报到国内并几乎很难有足够时间获批准;

· 公司要打入软件外包市场,需使用外汇聘请外籍人员讲课,需在外设立办事处,但使用的外汇必须一事一批。

· 软件公司要上市,但当时印度所有企业上市的股票发行价必须由专门部门批准,这些部门照章办事,只考虑该企业的规模与历史赢利记录,不考虑软件企业初创阶段的特殊性和发展潜力,因此即使批准上市,发行价也被人为压的过低,使企业根本无法上市。

1991年开始的“拉奥革新”推行的新经济政策根本改变了印度商业活动的制度环境。新政策其中规定:所有软件企业从国外进口计算机与软件的关税为零,企业10年内不上所得税;对软件公司的外汇使用采取了自由兑换,取消了一事一批,取消了对软件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价的控制,还容许软件企业对职工实行期权分配机制。政府放松对市场的管制以及实施国家激励政策,给印度的企业带来了勃勃生机。

印度的经验证明,作为经济基础薄弱的后进国家,在面临人均资源十分有限和巨大人口压力的前提下,必须采取特殊的国家战略和相应的政策措施,可在一些特殊的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

我国政府在制定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已经制定了许多有利于发展的各项政策,这从十年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取得的辉煌成绩中足以证明。在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扶持下,高新技术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53个国家高新区2001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11928亿元,是1991年的130倍。今年一季度的高新区的发展态势继续保持良好,实现技工贸总收入2880.2亿元,同比增长24.2%。高新技术产品在改善出口产品结构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据海关统计,2002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达到370.4亿美元,今年第一季度出口133.3亿美元,同比增长32.5%,高于全国外贸出口增幅22.6个百分点,占全国外贸出口比重达20.62%。

近年来,我国政府在软件、微电子产业方面也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同时为了加速科研成果转换,在应用型科研院所改制为核心的科研体制改革方面也制定了许多政策。现在的问题是如何用好这些政策,政府机关与非赢利性服务部门如何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使这些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取得更大的成效。

三、政府与企业、研究机构须协同努力,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

2001年的统计,我国R&D投入已突破GDP的1%,而且,企业的投入已超过50%。特别是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方面有了很明显的进步。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建设所需资金少、周期短、决策机制灵活、管理成本低、能够适应市场多样性的需求等特点,特别是在创新机制和创新效率方面具有其它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科技型中小企业既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载体,也是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源泉。高新技术产业具有的多重风险决定了高新技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成长过程,主要是走从小到大、大浪淘沙、滚动发展的道路。

政府通过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研开发能力,以提高其竞争力,不仅符合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而且也是世界各国,特别是工业化国家普遍采用的方式。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财力有限,而技术创新活动所带来的风险又使他们很难通过一般的融资渠道获得资金,资金不足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最主要的制约因素之一。如何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资金来源,拓宽融资渠道,是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国际上有美国的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加拿大的产业研究支持计划(IRAP),还有英国的LGS计划、德国的BTU计划、以色列的Yozma基金、欧洲EIF基金等等。所以,以政策和资金的形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是发达国家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今年,我国将调整重大科技发展战略,在对我国未来经济和可持续发展有重大战略性意义的技术领域,实行政府、企业、科研单位与大专院校的联合攻关,从长远角度,增强企业竞争力。为使企业在与具有丰富知识产权积累的跨国公司竞争中逐渐占有主动权,我们必须集中力量,在有限领域实现重大突破,为企业提供竞争制胜的关键技术。科技部经过认真调研和论证,并经国家科教领导小组批准,于今年全面启动实施了12个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与产业化示范科技专项,主要有: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和软件、电动汽车、信息安全与电子政务及电子金融、功能基因组与生物芯片、主要农产品深加工、奶业发展、创新药物与中药现代化、重要技术标准等等。

上述12个重大专项在“十五”期间的科技经费投入将超过50亿元。重大专项在组织上,将大力促进和实现中央各部门之间的联合、中央和地方的结合;在实施上,努力采取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和投入模式,建立竞争和滚动调整机制;在管理上,引入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实现产、学、研结合和技术创新、体制创新结合,以专项凝聚人才和队伍。通过这批重大专项的实施,在信息技术领域,以开发基于Linux的CPU、网络计算机(NC)和网络软件核心平台为突破口,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我国信息产业“空芯化”、核心技术基本被外国公司垄断的局面;通过系统芯片(SOC)技术和集成电路制造关键设备的突破,使我国集成电路设计和制造水平在5年—10年的时间内进入世界前列;构建统一的安全电子政务和电子金融平台,建立起与国家信息化同步发展的安全基础设施体系,并拉动一批相关技术产业;在生物医药领域,把握国际生物技术竞争的热点,力争在5年内使我国功能基因组和生物芯片的研究开发和应用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同时,通过开发创新药物和中药现代化,大幅度降低药品成本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在交通运输领域,结合国情,发挥“后发优势”,力争在电动汽车等方面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和实现产业化,抢占新一轮竞争的制高点;在农业领域,以农产品深加工为龙头,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突出畜牧业特别是奶业的发展,保证人民食品安全;在节水、农产品加工等方面形成一批专利技术,推动农业结构调整;通过实施重大技术标准专项,在制定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标准方面取得突破,有效地支撑我国应对技术壁垒的挑战。可以预计,通过十二个重大专项的成功实施,将对调整我国产业结构、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增加农民收入产生深远影响。

很显然,重大专项战略的实施与企业界有密切联系,在执行过程中,绝大多数专项将实行以企业为主体与众多机构参与的体制创新尝试,如以股份公司的形式促进企业间的合作,鼓励对关键人员实施期权或期股激励制度等等。在所有制方面,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一样,要打破所有制的偏见,实行公平竞争。

四、实施专利战略与标准战略,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能力

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以后,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得到提高。今后科技部将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围绕当前科技发展的政策方向和重大课题,研究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对策,提出综合性的知识产权战略报告,为相关技术领域的发展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宏观政策指南。

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科技部就知识产权制度——包括有利于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利益激励机制进行了深入研究。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科技计划管理的实际,已经研究制定《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属管理办法》,完善有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的利益激励机制,明确除涉及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项目外,执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所形成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承担单位所有,并明确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有关单位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义务和职责。

为规范科技人员在技术创新活动中应当享有的权利,合理调整单位与个人之间在技术发明和创新转化中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将组织对职务发明相关立法的研究,依法界定职务成果与非职务成果。

进一步落实技术创新各项激励措施的实施工作,制定具体操作的实施细则,并通过必要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企业、科研单位和高校等落实对科技人员完成重大科技成果和专利并有效实施的奖励政策的实施。

改革科研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知识产权目标管理。形成和拥有知识产权量将作为各项科技管理评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使之成为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衡量科研业绩,以及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准。强化企业、科研机构在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和科技创新全过程的知识产权管理。要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经费中设立专门经费,用于支持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及其发明人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对发明专利申请和维持费用给予适当补助,以解决承担单位专利申请经费困难的问题。将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工作纳入科技中介服务体制建设的整体规划中,提高其知识产权专业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其功能和作用。

关于标准问题,从事高新技术的同志们应该注意到:在高新技术领域,许多标准是在竞争,甚至在国际竞争中逐渐形成,而不是靠国家制定的。数字电视,移动通信,国际互联网等都是案例。建立合理、有效的国家技术标准体系,是引导科技进步、促进国内外贸易,规范发展的主要措施。我国加入WTO后,技术壁垒将成为进一步参与国际贸易和产业分工的重要障碍,这一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许多国际学术组织也起了很大作用。希望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参加到这些活动中,这里我再以印度软件为例。软件开发CMM(即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是印度软件走向世界的关键。CMM是由卡内基梅隆(CMU)大学软件研究所提出的关于软件开发、管理(包括工作量与工作成本核算,这在商业谈判中十分重要)的一种规范化模型,用以说明软件生产过程管理与质量的保证。国内已有不少报道,大多数人认为这是软件产业化的必由之路,但也有人说:连美国的软件企业都不搞CMM认证,欧洲的软件企业也还有一套自己的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为什么我们要搞CMM认证?确实,CMM认证在全世界并不普遍,据印度软件协会统计,全世界软件企业通过CMM 5级认证的不到100家,其中约70%以上在印度。事实上,CMM出在美国,但却在印度的大力推动下发展起来。印度之所以要全力以赴地推动CMM认证,除了为规范自身软件产业的需要外,更重要的是要赢得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的软件打入西方主流市场的信誉。由于软件用户与绝大多数软件开发被西方国家垄断,尤其在发展中国家的软件打入西方主流市场的初期,CMM认证为“打入”建立了必要的信誉。目前,在印度等国家的推动下,CMM认证又有了很大发展,除开始的SW-CMM(即软件CMM)以外,还有CMMI(软件集成CMM认证)、PCMM(软件开发人力资源CMM认证)和由荷兰经济部资助的,Vrijie大学开发的IT Service CMM(即信息技术服务行业CMM认证),这些CMM认证已成为事实上的专业性标准,取代了软件行业初期的ISO-9000认证。大力推动刚开始由西方提出的标准认证,作为打入西方软件市场的钥匙,是印度软件企业进入西方市场的得意之作。

五、大力发展服务于创业活动的中介机构,特别是发展各种类型的企业孵化器和生产力促进中心

目前,与中小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创业服务体系还很不完善,中介服务机构质量不高,资本市场体系的结构和功能过于单一,严重阻滞了中小企业的迅速成长和发展。当前的重点应当是大力发展服务于创业活动的中介机构,特别是发展各种类型的企业孵化器和生产力促进中心;构建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创业资本市场体系,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完善技术交易市场体系,放宽风险投资公司设立门槛与加强监管措施并举,建立风险合理分担的小企业信贷与担保体系,允许资本市场长期资本购买可交易的银行小企业信贷债券,加快制定有关期权、创业投资、担保、银行信贷证券化等法律法规。

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和经济全球化挑战而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实践证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增强国家创新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最有效方式之一。目前,各国家高新区正在按照武汉会议的精神,加快实施高新区“二次创业”战略,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努力营造能够有效保护和激励创业者、投资者、知识产权所有者和各类中介组织正当权益的法制环境,发展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适应信息化发展和规模经济需要的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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