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校制度与校长评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校长论文,评价论文,制度论文,学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是近期我国教育改革的一个热点话题,也是我国教育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一个新兴领域。所谓现代学校制度,是指“在新的社会背景下,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基本要求,以学校法人制度和新型政校关系为基础,举办者产权与学校日常管理权基本分离,学校依法自主管理,由教育管理行家负责学校日常管理,教职工依法民主参与,学校与社区中的各种组织及家长密切合作,指导和约束学校可持续发展的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1]在教育部2003年下发的《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被包含于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目标之内。[2]在教育部2004年发布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第九部分“加强制度创新和依法治教”中,又明确提出了“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新要求,[3]与之相适应的现代学校制度实验区的工作也已经在部分省市展开。目前,有关现代学校制度的实践探索虽刚刚起步,但可以预见,在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国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将会围绕建立和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这一主题展开。随着这一改革的逐步推开和不断深入,评价中小学校长的方式和向度也必然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尽管有关现代学校制度的界说目前尚不完全一致,但政府权力下放、学校自主办学、校内民主管理、家长和社区参与管理是人们公认的特征要素。如果从这些基本的特征要素出发,那么在评价校长的过程中,就必然要求更多的政府以外的评价意见介入其间。与这种评价要求相适应的,可能就是近年英国正在试点采用的360度校长评价方式。
360度校长评价,大致包含他评与自评两个方面。所谓他评,就是以校长的管理工作为中心,由教育行政主管官员、教育督导人员、同行校长、校内教职工、学生家长、社区人士以及校外顾问(常由大学的教育管理教授担任)分别从各自的角度,独立地对校长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评价的意见一般由校外顾问向校长传达,这样,既保持评价信息的全面性、匿名性,也使评价信息反馈的现场气氛不那么紧张。所谓自评,也不是让校长针对一长串的项目来自我打分,而是先让校长对学校教职工进行评价,然后根据评价的结果,对学校的工作机制、工作气氛以及校长自己的领导风格与学校环境特征之间的适切性加以反思。[4]与已往的校长评价方式相比,360度校长评价具有3个新的特点:(1)在校长评价的若干目的中,对校长的功过是非做结论已退居次要位置,而首要目的在于促使校长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反思和改进。正因为此,在英国的有关文献中,“360度评价”和“360度反馈”成了两个可以互换的概念。(2)对校长的评价意见来源大为扩展,并且评价意见不一致的概率也随之增大。比如: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价意见往往融入了较多的关于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全局性和战略性的思考,而大多数家长则更着眼于自己孩子短期内的课堂纪律、考试成绩、升学就业等实际问题。于是,校长如何针对评价意见作出回应性的改进就不那么简单了,这无疑对校长的分析能力和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校长对教职工的评价与校长的自我诊断、自我评价被紧密地结合起来,改变了校长在评价教职工时可能出现的居高临下的心态,能更好地分析和认识领导行为与员工表现之间的因果关系。
现代学校制度的前述基本特征,不仅要求校长评价方式的转变,而且必定要求校长评价内容的相对丰富化。不过从总体上说,这些相对丰富的评价内容,还是可以被涵括于“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两个向度之内。
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现代学校制度的相关特征,在依法治校的向度上,评价的内容应主要包括5个方面:(1)校长是否能够以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指导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2)能否遵循有关法律和政策精神来组织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3)能否按照有关的政策规定来组织制定校内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好学校法人财产。(4)能否实行校内民主管理,建立校务公开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管理的权利,能否与家庭、社区建立起积极互动的合作伙伴关系。(5)是否依法聘任教师、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并在校内建立教师申诉制度和学生权益救济渠道。
从表面上看,这些内容似乎都是老生常谈。然而在实施现代学校制度的背景下,上述5方面内容的达成要求将明显提高。如果说已往的评价还比较侧重考察校长是否领导学校建立起各种依法治校的规章制度的话,那么,现代学校制度下的校长评价就更注重考察这些制度的实施情况和运作效果。比如:以“学校与家庭、社区建立起积极互动的合作伙伴关系”为例,已往的评价可能仅限于考察“家长委员会”之类的组织是否建立,而现代学校制度下的评价则更注重考察“家长委员会”是否真正参与了学校管理和决策,并且要追问“参与了什么”、“怎样参与”、“效果如何”等细节问题。况且,在360度校长评价方式中,学生家长本身就是重要的评价者之一,在“家长委员会”究竟是民主管理的摆设还是实质性的参与管理者等问题上,谁也含混不了。
从依法治校的向度来评价校长,是校长评价的基础,是不可或缺的评价向度。不过,单凭这一向度的评价,还不足以全面考量校长的工作绩效,因为依法治校的根本思想,就是治校要按法律精神和政策规定行事,也就是要“把事情做正确”。如前所述,与已往的学校管理相比,现代学校制度下的学校管理活动需要更强的民主性、开放性和创造性。这样的学校管理环境不仅要求校长通过依法治校使教职工“把事情做正确”,而且更需要校长通过培育学校上下共享的价值观、信仰、理念和社会承诺,通过建设基于专业精神和创新意识的学校文化,使教职工去“做正确的事情”。换言之,建筑在“把事情做正确”之上的依法治校的评价向度,着眼于校长以及在校长领导下的学校运作的规范性;建筑在“做正确的事情”之上的以德治校的评价向度,则更注重校长以及在校长领导下的学校运作的创造性。前者是后者的基础,而后者则是对前者的提升。
关于从以德治校的向度来评价校长,还需要作两点进一步的说明。首先,从道德领导理论观的角度看,校长究竟能否引导教职工达到“做正确的事情”这样一种境界,关键就在于校长是否能够带领教职工共同建树学校办学的目的。因此,在以德治校的评价向度上,校长“建树目的”方面的内容应成为我们考察的一个重点。其次,把“建树目的”作为校长评价的重要内容的前提是,评价者必须能够区分以德治校的“建树目的”(purposing)与传统学校管理中的“确立目标”(goal setting)之间的3个根本不同:(1)在传统的学校管理中,“确立目标”主要依靠校长个人的智慧与卓见,常常是校长一人提出高见,而后众人服从、响应;而在以德治校要求下的“建树目的”虽然也注重校长的主导作用,但更强调目的的共享性,强调“建树目的”是校长与教师共同完成的任务,是校长帮助教师赋予工作以超越自利的意义、把工作与宽宏的社会福祉相联系的过程。(2)“确立目标”往往与技术层面的元素(如绩效指标等)相联系,并且只是领导活动的起始步骤,是必须在一个相对短暂的时间内完成的工作,是领导活动的一个“点”;而“建树目的”则与文化精神层面的元素(如价值观、信仰、承诺、意义等)相联系,并且不是短期内完成的一次性的领导活动,而是一个漫长的文化建设过程,是贯串于领导活动始终的一条“线”。(3)“确立目标”是为了让教师按照既定的标准路线完成任务;而“建树目的”则是让教师树立共同的信仰,自主把握工作的准则并根据信仰和准则自主选择恰当的工作路线。因此,“确立目标”所追求的是让教师“把事情做正确”,而“建树目的”的结果是,使教师“做正确的事情”。[5]
综上所述,以360度校长评价为评价校长的基本方式,以两相互补的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为评价校长的基本向度,将使校长评价更符合现代学校制度建立与建设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