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的阶级性质并没有消失_工人阶级论文

工会的阶级性质并没有消失_工人阶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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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具有两种属性,或者说两个特征,即工会的阶级性和群众性。

工会的阶级性,是指工会是工人阶级的阶级组织。因而工会只能由工人阶级的成员组成,即它的会员只能是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工会“是整个工人阶级的代表和为工人阶级利益而斗争的战士”(《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221页),它不仅要为工人阶级的眼前利益、具体利益而斗争,而且要在党的领导下,把工人阶级的彻底解放作为自己的伟大任务和历史使命。

工会的群众性,是指工会是工人阶级在阶级范围内最广泛的组织,它几乎包括了工人阶级全体。这就是说,工会要把极广大的工人群众团结起来、组织起来、联合起来;工会开展工作要采取民主的方法、说服的方法、吸引的方法、群众自我教育的方法;工会不仅在组织上坚持入会自愿和退会自由的原则,而且工会的一切工作和活动,都必须适合大多数职工群众的觉悟程度,建立在职工自觉自愿的基础之上。

在工会的两种属性中,阶级性是工会的本质属性,是区别马克思主义工会与非马克思主义工会的根本尺度。群众性是工会的基本属性,是工会有别于工人政党的显著标志。当这两种属性有机地结合于工会组织时,工会就成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然而,一个时期以来,在我们的一些同志中出现了一种倾向,谈工会的群众性比较多,不大谈或者回避谈工会的阶级性,更有甚者,竟认为在当今的中国,工会的阶级性不可能存在,也没有必要存在。我认为,这种思想倾向至少是有片面性的。

一、工会一出现,便具有十分鲜明的阶级性

现代的社会矛盾一开始就形成并发生在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集中表现为劳动与资本的对立。工人只拥有自己的劳动力,而资本则是一种集中的社会力量。为了消除或削弱工人之间不可避免存在的竞争,使处于分散状态的工人组织起来,形成与资本相抗衡的强大而集中的社会力量,争取工资及劳动时间的改善,以结束非人的待遇,于是,工会便应运而生。恩格斯说:“无产阶级靠这种组织和资本进行日常的斗争,使自己受到训练”(《马克思恩格斯选集》新版第3卷第323页)。

中国工人运动史和国际工人运动史都告诉我们,工会是在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和斗争中形成和发展的,是作为劳动与资本的抗衡物而存在的,是工人阶级增强阶级团结,进行阶级斗争,争取工人阶级乃至全人类的自由和幸福的工具。

二、工会阶级性存在的宏观条件

工会现在之所以仍然存在,首先是因为劳动与资本的对抗还存在,阶级斗争还存在。如果我们把就我国大陆范围内而言的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的论断,当作是对整个中国乃至整个世界而言的,这就荒谬了。

在我国社会发展现阶段,阶级斗争依然存在,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好恶为转移的客观事实。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我国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经济上,由于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的适当发展,于是使得相当一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的业主们,通过金钱、美女等腐蚀拉拢,与一部分执政人员中的腐败分子相勾结,利用我们队伍中,特别是领导干部中那些政治头脑不清醒者,形成了一种力图以私有制取代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社会力量;在政治上,一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鼓吹者、资产阶级人权的卫士们,不断攻击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诋毁我们的党,辱骂党的领袖;在文化上,由于我们有些人对西方腐朽文化没有清醒的认识,或是出于纯商业的考虑,把它们连同西方优秀文化统统引进,不仅侵蚀人们的灵魂,而且为私有化思潮提供了文化土壤,给职工群众制造心理障碍。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一个时期以来,我们党的相当一批党员丢弃了共产主义理想,相当一批党的基层组织形同虚设,相当一批党政工作者实际上已处于群众的对立面。全国总工会宣教文体部1996年3月和6月进行了两次职工调查。在6月的调查中,在收回的5292份问卷中,共产党员选择人生理想“为实现共产主义”的比例只占15.2%;有70%的职工认为,企业领导干部中只有“少数清正廉洁,兢兢业业为人民服务”。与此相关联的是,3月调查中回收的2192份问卷显示,有57.1%的职工对政治的关心和参与呈消极状态,认为“政治是领导的事,与我无关”,“参加政治活动是被迫的”,“随大流”,甚至是“反感”。有54.18%的职工认为,自己的劳动积极性“较少发挥”和“未发挥”。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不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能在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不把利益分配的着力点坚定地放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一边,那么,一旦我国经济上出现大面积的困难问题,政治上出现不稳定的局面,就很难说我们的社会不存在发生社会制度改变颜色的危险。

邓小平同志说:“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存在,不应该缩小,也不应该夸大。实践证明,无论缩小或者夸大,两者都要犯严重的错误。”(《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82页)他还说,思想理论工作不能离开现实政治。“我这里说的政治,是国内外阶级斗争的大局,是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在现实斗争中的根本利害。”(同上,第179页)他又说:“帝国主义搞和平演变,把希望寄托在我们以后的几代人身上。”(《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80页)陈云同志在《帝国主义本性没有改变》一文中明确指出,列宁论帝国主义的五大特点,看来并没有过时。从历史事实看,帝国主义的侵略、渗透,过去主要是“武”的,后来是“文”、“武”并用,现在是“文”的(包括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突出起来,特别是对社会主义国家搞所谓“和平演变”(参见《陈云文选》第3卷第370页)。

邓小平同志、陈云同志的这些重要思想,不仅指明我们国内依然存在着不可低估、不可小视的阶级斗争,而且指明在世界范围内依然存在着劳动与资本的尖锐对立,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尖锐对立。在这样的宏观条件下,工会不可能不存在阶级性。

三、工会阶级性存在的微观条件

工会的阶级性不仅从宏观来看依然存在,从微观来看同样如此。在非公有制企业,存在着剥削关系,这是不言而喻的。那么,在公有制企业中,又是怎样一种情况呢?

在我们的一些同志看来,在公有制企业内部,只有指挥与被指挥的冲突,领导与被领导的对立;而且,二者分属不同的利益群体。这种观点基本与德国学者R·达伦多夫在《工业社会的阶级与阶级冲突》一书中阐述的观点类似。我认为,这种观点是需要商榷的。

在公有制企业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矛盾分两个方面。一方面,在社会主义社会,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当家做了主人,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行使着管理职能。从总体上说,在公有制企业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而且,在我们的企业中,在我们的社会中,只要公有制占主体,一致的根本利益、总体利益就占主体,有差异的具体利益就必须服从根本利益、总体利益。

另一方面,公有制企业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又是有矛盾的,这种矛盾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在国际国内大气候的影响下,一些干部、职工蜕变为贪污腐化分子、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从而形成这些人与公有制企业内其他干部、职工群众的矛盾。第二,官僚主义与反官僚主义的矛盾。第三,先进与落后、新与旧观念的矛盾。第四,利益分配方面的矛盾。在这四类矛盾中,第一类属于敌我矛盾,具有阶级斗争的性质;第二、三、四类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只要国家政权性质仍然是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企业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矛盾,就主要属于第二、三、四类,即大量的是人民内部矛盾。在处理这四类矛盾中,工会要从增进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出发,要从加强整个工人阶级队伍团结的愿望出发,坚定地站在反腐败、反资产阶级自由化一边,站在反官僚主义一边,站在反对落后思维、陈旧观念一边,站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一边,而不是笼统站在被管理者一边。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而不是被管理者的组织,“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其合法权益都要受到工会的维护。但是,为什么工会工作的侧重点,或者说工会工作的基本点,又往往放在工人阶级中的普通职工群众一方呢?这是因为:第一,普通职工群众是工人阶级的最大多数,构成了工人阶级的主要部分。离开了普通职工群众,工会的群众性也就丧失了,工会就既无存在的必要,也无存在的可能。第二,无论是在社会矛盾中,还是在企事业单位的矛盾中,职工群众作为分散的个人或小群体,不可能形成社会力量,总是处于弱者地位,易于受到敌对分子、官僚主义、陈旧落后观念、利益不正当分配等的侵害,只能由工会来代表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第三,相当多的普通职工群众加入工会的目的,仅仅在于希望工会能维护自己的具体权益,而工会则负有使广大普通职工群众都认识到自己的长远利益、根本利益所在的重要使命。因此,工会以普通职工群众作为自己的基本服务对象。但这绝不是说,工会工作的范围仅仅局限于此,工会仅仅是被管理者的集合,工会仅仅是职工具体利益的代表者。把中国工人运动和工会运动单纯归结为“劳权运动”,是完全错误的。

由于公有制企业内存在着第一类矛盾发生的可能性,工会的阶级性也就必然存在。而且,从公有制的企业作用看,公有制企业不仅肩负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重要任务,还肩负着同国际垄断资本、霸权主义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特别是在经济方面斗争的艰巨任务。如果我们的公有制企业生产出的产品质量不高、安全生产不好,那么,这种看似纯属企业自身的技术问题、管理问题,却往往要引发出政治问题来。反之,如果我们公有制企业的产品质量、生产成本、劳动安全等都优于资本主义企业,这就不仅为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创造了实证,而且也创造着物质前提。因此,工会动员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改革,围绕生产中心工作,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努力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确保安全生产,其意义不仅在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满足市场需求,全面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还在于中国工人阶级是在与国际垄断资本打一场比时间、比速度、比实效的“经济战”。它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而且具有政治意义。从这方面也说明,工会的阶级性必然存在着,而且这正是工会“作为消灭雇佣劳动制度本身和消灭资本权力的一种有组织的力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220页)所应发挥的作用。

四、必须坚持工会阶级性和群众性的统一

总之,在当今世界,中国工会的阶级性之所以存在,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在国际,随着苏联东欧剧变的发生,我国不仅处于资本主义包围、渗透、颠覆、分裂、同化的严峻环境中,而且承负着当代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在经济、政治、文化、军事等方面竞赛和斗争的艰巨任务;在国内,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依然存在,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这些矛盾和斗争更加复杂了。而且,外因终归要通过内因起作用。国内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存在是国外敌对势力对我实施“和平演变”战略的现实基础。因此,工会的阶级性不仅依然存在着,而且更加鲜明了。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必须坚持做到维护工人阶级总体利益与维护职工群众具体利益的统一,使工会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的、能够带领职工群众为实现党的任务英勇奋斗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坚强的、深受广大职工信赖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见胡锦涛在中国工会十二届二次执委会议上的讲话)。

我们对工会阶级性的肯定,丝毫不意味着对工会群众性的否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存在着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而且大量存在着的是人民内部矛盾。而现阶段的人民内部矛盾,主要是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的矛盾。要使工人阶级的组织程度提高,要使工会的群众性更加广泛,就要下大气力妥善处理好工人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间的矛盾问题。

在对待工会的阶级性和群众性方面,建国以来,我们有过重大的教训,主要是对工会的群众性注意得不够,把握得不力,甚至以对职工整体利益的维护来代替对职工具体利益的维护,这是需要认真改进的。但这决不是说,我们要由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去,跳到弱化、放弃工会的阶级性的那边去,把工会工作的两个层次变为一个层次,以工会的直接任务取代工会的根本任务。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使工会的阶级性和群众性有机地结合起来,不可偏执于一方,而忽略了另一方。否则,就会使工会运动和工人运动遭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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