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 310013
摘要:建筑工程的质量是建筑工程的保障,质量问题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质量管理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和保证,为了加强建筑工程的管理水平,应进行全面和有效的控制,所以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该严格把好质量关,这样可以实现对进度、质量、安全的有效控制,有助于建筑行业的快速稳定的发展。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问题;对策;研究
导言
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行业,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建筑工程建设量逐年攀升,仅笔者所在的县级市,近5年来,每年新开工的建筑面积就达400余万平米。“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期盼性强。因而,强化对建筑工程质量管控,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
1认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行业也在快速的发展和进步,但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会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还会地社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所以应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随着我国大量建筑物的增加,建筑垃圾也不断的增多,给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我国应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并且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以促进工程质量不断的提高。为了可以将建筑工程的质量工作落到实处,就要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在建筑工程中不应该贪图很少的利益,而害人害己,只有工程建设的好,才能带来更大的利益。
1.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概况
应该确定工程施工项目质量管理方针,并进行包管工程项目质地得志工程公约、策划文献、表率尺度等一系列的措施,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是指工程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工程的质地请求要体现为工程公约、策划文献。技巧样板标准规定的质量标准,这样可以有计划、有系统的进行工作。
1.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原则
工程质量管理中要坚持以质量为第一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保持科学、民众、尊法道德表率,在建筑工程中不仅是工程的适用性和建设项目投资结果,还应重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人是工程建筑中必不可小的重要环节,认识建筑工程中的决策者、组织者、管理者和操作者,在工程建筑中要以人为核心,中心控制人的本质和各项活动,以便于发挥出人的积极性和创造能力,以便于更好地保证工程的质量。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对于工程质量的管理应积极主动的进行,对于工程的各种质量因素应提前进行控制,不能等待问题出现才想解决办法,防止造成没有必要的亏损问题,以预防为主可以有效地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在对质量进行规定和标准的同时,还应该对质量进行有效地评价,以便于分析和处理。保持科学、民众、尊法道德表率,在工程建设中监理人员必须要坚持职业道德规范,以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工作,根据相关资料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严格的处理,要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公正的处理相关问题。
1.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
对于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工作情况、采纳设施资源等,根据国家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文献,应该成立项目质量管理的规则,对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对设施应进行合理的选择,其中包括原材料、构配件、机具的要求,尤其要重视质量设施、半成品的饱和等工作,以保证质量管理可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2.1质量管理体制不完善,缺乏战略统筹
在当前的建筑质量管理中,仍有很大部分的机制是在旧经济体制的基础上运行,虽然质量管理的体系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但仍然无法完全适应社会和市场对建筑质量管理的要求。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首先,建筑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仍旧过于紧密,无法站在企业自身的角度独立的进行战略规划,导致质量管理与市场脱节。其次,质量控制体系的建设还处在比较基础的阶段,在施工过程中,不同工序、工种之间的交接不规范。再次,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现场材料与垃圾随意堆放。
2.2施工人员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
我国的建筑企业中,大多基层管理人员都是从建筑工地上挑选熟练、有威望的工人提拔的。另外,由于我国的建筑基层从业人士大多是农民工,文化水平普遍较低,队伍缺乏专业的操作训练,理论知识厦乏,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施工操作水平。由于管理者对管理技能的掌握水平较差,无法严谨的完成管理工作。此外,建筑企业的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普遍法律意识淡薄,无法及时规制施工中的不当行为。
2.3质量监管落实不到位
管理制度必须要有监理制度的配合。由于缺少完善、明确、严谨的监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也很难完善的运行。监理管理人员必须对自己的工作有清晰的定位,对整个工程采取系统、全面的管理态度,明确自己的职责。监理单位要协助处理建设、设计、施工各单位的关系,协调施工。监理人员要在施工中对整个施工进行控制,如果发现有不当操作要及时制止和纠正,阶段性质量检测不合格要监督返工处理,并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进行控制,监督施工管理人员及时整理施工现场。
3质量管理措施建议
3.1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是建筑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基本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择优选择设计、施工、监理队伍,组织协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加强对设计和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在工程建设中,严格遵循科学规律,合理确定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坚持质量第一。不得强行要求设计、施工单位违背合同约定抢进度、赶工期。要保证合理工期、造价,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2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
全面实行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竣工后永久性标牌、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等制度。尤其要充分发挥监理单位作用,项目监理部要将建筑工程结构质量、重要使用功能和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作为监理工作的控制重点,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等形式,对隐蔽工程和其它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工序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3.3加强对原材料质量的控制
对于采购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检查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以及相应的技术说明书等,杜绝不合格建筑材料进人工程现场。同时,应按有关检验项目、批次规定,严格实施进场检验并按规定进行现场取样抽检,对检测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予使用。
3.4强化施工质量控制
在施工准备阶段,要对工程的各环节进行监督,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困素重点跟踪,如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现场勘察等;在施工阶段,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各工序质量达到验收规范要求。对大体积混凝土浇注、钢结构制作与焊接、工程质量通病防止等环节制定专项方案,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在竣工验收阶段,要对工程实体进行全方位质量检查,对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并整理收集质量保证、施工技术及管理资料档案。
3.5规范建筑物使用行为
房屋业主不得擅自变更建筑物使用功能或在原有建筑物上任意加层。在装修房屋时,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对于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未经设计单位认可的,不得施工。
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方参建主体必须高度重视工程质量管理,认清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成因及特点,抓住质量管理要素,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杨国栋. 探究建筑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城市地理.2016(18)
[2]于翔瑜,于茗馨. 浅谈项目建设中的质量管理[J].科技致富向导.2013(33)
[3]吴思斌. 质量管理的发展与通信企业质量管理简述[J].移动通信.2014(19)
[4]余荣昌.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研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09)
[3]王延红. 提高建筑工程管理及施工质量控制的有效策略分析[J].住宅与房地产.2017(03)
论文作者:陶峰烽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8/16
标签:质量管理论文; 质量论文; 工程论文; 工程质量论文; 建筑工程论文; 建筑论文; 建筑工程质量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8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