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合并与清末宪政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宪政论文,日韩论文,清末论文,并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近代东亚历史上,中、日、韩(朝)三国的关系颇为微妙。其中,日韩合并更是改变传统东亚国际秩序与政治格局的重大事件。日本图谋侵略与吞并朝鲜,有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其起点,至少可以追溯到中日甲午战争。其时,《马关条约》解除了朝鲜与清朝的宗藩关系,标榜“独立自主”的大韩帝国成立(1897年),日本侵略势力不断向朝鲜半岛渗透。日俄战争以后,日本变朝鲜为其保护国,吞并朝鲜的步伐进入实质性阶段,直到1910年把朝鲜完全纳入日本的版图。对此,中国并不能置身事外。那么,中国究竟如何反应以及其对中国历史进程有何影响,是值得深入研究的历史课题。学界以往的相关研究不多。值得关注的论文有两篇:一是台湾学者张存武先生关于中国对于日本亡韩反应的专题论文;二是大陆学者邹振环先生有关梁启超的朝鲜亡国史研究的论文。① 另外,在一些关于近代中国人的韩国认识与清韩外交关系史研究的论著中,也有所涉及。② 以往的研究,多关注中国人对于韩亡的同情、哀婉以及对日本殖民侵略行径的谴责,而较少注意国人自身的反省及对中国内政改革的影响等问题。本文拟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从民间社会的反应,清政府官员的应对策略,以及朝野互动关系等多个层面,作进一步深入系统研究,以期从东亚国际关系变动这一更加广阔的视野,力图在近代中国历史进程中关注日韩合并这一国际性事件的影响,为观察晚清政治史尤其是宪政改革史提供新的视角。
一、民间社会的反应
对于日韩合并,中国朝野究竟如何反应?其时,革命党人戴季陶有严厉的批评,谓:“朝野上下,一若毫不相关者,报章既不登载其内容,舆论亦不研究其利害,吾诚不知其何识见之陋而眼光之小也。”③ 戴氏痛切言之,意在警醒国人。中国朝野果真反应这般冷漠吗?其实情并非如此。这里拟先从《大公报》、《申报》、《时报》、《香港华字日报》、《东方杂志》等报刊,考察一般民间舆论的反应。
浏览清末报刊的强烈印象,恰与戴季陶批评的情形截然相反。其时,不但各种报刊大量登载有关日韩合并的消息,而且民间舆论对于其与中国前途命运的利害关系也多有探究。正是在不断地报道日韩合并历史诸多面相的过程中,报刊媒体所反映的一般民间舆论可谓纷繁复杂。具体而言,除了同情韩国灭亡与谴责日本殖民侵略的情感因素以外,大致尚有三个方面的理性思考。
其一,对韩国灭亡原因的分析。
清末正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盛行的时代,强权即公理,弱肉强食,优胜劣败,乃社会进化之极则。近代中国人本来深受其害,对此有切肤之痛,但在分析近邻韩国灭亡的原因时却离不开这一具体的语境。在他们看来,大韩帝国存在仅十余年(1897年—1910年)便至灭亡,这固然是日本帝国主义殖民侵略的结果,但更有韩国自身内在的原因。韩国成为日本保护国后,《大公报》发表《哀韩篇》,在感慨“日本以同文同种欲扶植之使独立者,口血未干,言犹在耳,胡为而竟至于此耶”的同时,竟然又认为:“亡韩国者韩国也,非日本也。在公理上韩国为应亡,在天演上韩国为尤应亡。”这是一种典型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论调。然而,作者真正深感痛心的是韩国内部的腐败与不可救药,“闻韩国之危险亦屡经不一经矣,乃经一次危险,则为一次之痛哭流涕,下诏罪己,成为例事。曾未几时,朝野晏然,歌舞升平,境过情迁,转瞬已成极乐世界。卖官鬻爵,朘国剥民,古赋新诗,竞夸风雅,汉宫唐苑,竭力经营,门户激成冰炭,萧墙时伏干戈,依赖之心为惟一之经济,排外媚外,毫无成算,军事不修,外交不讲。窃叹韩国之君臣上下,处何等时势,居何等地位,顾漠然不动其心,一至于此。”④
在时论看来,韩国灭亡的根本原因是其不能自立自存。一方面,是外交上长期奉行所谓事大主义,企图依赖强邻,而不能真正的独立自主。这或许是韩国在地缘政治上的尴尬,但终于逃不脱灭亡的命运。正如《香港华字日报》所谓:“高丽亡国,惟不自立之故。数十年来,皆以倚赖强邦为政策。初则倚赖中国,继则倚赖俄罗斯,终则倚赖日本。卒之,凡彼之所谓倚赖者,皆倾宗覆社之渐也……高丽所以致亡之故,即亡于不能自立,而待他人之庇我扶我。”⑤ 另一方面,是内政上不能自强,在此弱肉强食的时代,不能发奋图存,必然走向覆亡之路。“高丽之亡,虽由其政治不修,盈廷昏聩,酣嬉优游,落沸釜而不知,居焚堂而大睡,不知亡国之祸,其机伏之于数十年之前,而其祸遂见之于数十年之后。然此数十年之中,邻国之谋我利权,攘我土地,未尝无形势之发露,未尝无迹象之可寻,苟能未雨绸缪,惧危懔灭,当此强邻觊觎之际,愤发为雄,急图补救,或可稍延国脉。乃于甲午以后贪独立之荣名,而一切国政仍听其腐败而不整顿,识者早知其不亡于日,即亡于俄也。今也果亡于日。”⑥ 所以,韩国虽然被日本所灭,但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其无异于自取灭亡。
其二,对日本殖民侵略手法与阴谋的揭露。
日本侵略朝鲜的手法很是隐秘、阴毒。虽然经过两次惨烈的战争——中日甲午战争与日俄战争,但表面上看来,这两次战争的对象分别是中国与俄国,并非是朝鲜。而且,日本还打着保护朝鲜独立与维持东亚和平的旗号,甚为蛊惑人心。对此,中国报刊舆论多有揭露。日俄战争以后,日本变朝鲜为其保护国。有时论即一针见血地指出朝鲜从此亡国了,“甲午之役,日本因高丽与中国开衅,马关议和非认高丽为完全自主之国耶!何图日俄之役和议告成,高丽归日人保护,派伊藤总监握其政柄,撤各国驻使,外交悉委诸日本。查日俄宣战诏有云:扶植韩国独立。独立者,完全自主之谓也。何图日本竟食前言,不顾公理,阳以维持东亚平和为名,阴行其攘夺利权之术,而高丽从此亡国矣!”⑦ 果然不出几年,日本吞并韩国之真相便大白于天下。时论有云:“当其初时,日本之宣布于各国曰:保存韩国之领土也!维持韩国之独立也!巩固韩韩[国]皇室之尊严也!今则所谓保存韩国领土者,而其领土已并入日本矣。所谓维持韩国独立者,今已将其一切独立之主权让与日本矣。所谓巩固韩国皇室者,今已降为准皇族矣……盖保全与巩固云者,乃并吞攘夺之别名者也。”⑧ 一语戳穿了日本殖民侵略手法既虚伪又阴险的把戏。
不唯如此,中国报刊媒体还进一步揭露,日本殖民侵略的目标不仅是韩国,更重要的是中国,并称霸东亚。有日本政界要人伊藤博文与大隈重信赤裸裸的表白为证。据《大公报》披露:“大隈重信有言曰:伊藤为朝鲜统监,吾当为清国统监。伊藤博文有言曰:对韩问题今已解决,此后对于清国,一宜预备军务,二宜预备财政,三宜预备外交人才,有此三者,何难执牛耳于东亚!”⑨ 日韩合并时,《时报》记者便敏锐地指出日本并吞韩国—进逼满洲—瓜分中国的阴谋,谓:“抑记者犹有虑焉,自甲午一役之后,日韩连合之名词,乃发现于世界中;自日俄一役之后,满韩连合之名词,又发现于世界中。今者日韩关系既经解决矣,所未解决者满韩关系而已。吾不知政府诸公,其对于此日韩合邦草约,将视之为隔岸观火乎?抑视之为同舟遇风乎?夫以满与韩较,韩之结果在并吞,满之结果任其所欲,亦不过出于割让,似满不如韩之惨。然而今日为均势时代,彼既攫得一脔,此亦思分我一杯羹,浸假而列强效尤,则大局不堪设想矣。然则此一草约也,谓为进逼满洲过渡之桥梁也可,即谓为瓜分中国开场之楔子也亦无不可。”⑩ 其实,在日韩合并的同时,日本还与俄国签订协约,已把侵略触角进一步伸向中国东北地区。《申报》转载《纽约日报》评论韩国近来之变局称:“俄日协约,实为分割及并合满洲之入手办法。”(11) 可见,日本并韩之后的侵华阴谋有如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对中国前途命运及其出路的思考与探究。
一般民间舆论关注日韩合并,无论是探究韩国灭亡的原因,还是揭露日本殖民侵略的阴谋,归根结底,均着眼于对中国自身前途与命运的忧思。至于如何解决中国的民族危机与出路问题,报刊媒体所反映的民间舆论大致提供了两方面的思考。
一方面,是以韩为鉴。近代以来,中国所面临的民族危机,与韩国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韩国迅速走向覆亡,这对中国人的刺激是刻骨铭心的。日俄战争后,韩国沦为日本的保护国。中国留日学生潘子寅归国途经朝鲜海域,闻讯愤极,蹈海而死。《大公报》将潘君与反对日本取缔规则的革命烈士陈天华相提并论,认为:“潘君之死为痛韩之将亡而死也,为痛韩之将亡,恐世界上有为亡韩之续者而死也。”面对举国麻木不仁的现象,潘君之死,意在警醒国人。“潘君之思想,犹冀官之一悟,俗之一改也,故不惜以一人之身,而激发全国之瞆瞆焉。”(12) 在一般舆论看来,韩国的命运就是中国的缩影。如《香港华字日报》所云:“此有强权无公理之世界中,国不兴则亡,断无中立之理。亡韩之现象即亡中之小影,彼日使林董氏尝以此意警告中国人矣。于此而不引以为鉴,夫岂尚有心肝者哉?”(13) 在此民族危亡的关键时刻,中国如果不能以韩为鉴,就可能重蹈韩亡之覆辙。
另一方面,是立宪自强。在近代中国民族危机日益严重的形势下,救亡图存始终是仁人志士最迫切的课题。如何救亡图存,不同的政治势力则有不同的政治主张。除了具有鲜明政治倾向的革命派报刊以外,就其他报刊媒体所反映的一般民间舆论来看,大多主张温和的改良,基本上同当时的新政与立宪的潮流相一致。日俄战争的结局,立宪战胜专制,给中国提供了一个立宪的正面标本。相反,韩国的灭亡,却是一个反面的例证。《香港华字日报》认为:朝鲜、安南为中国同洲、同种、同文之国,两国一时皆亡,正因不立宪之故。“天下无立宪可亡之国,以国能立宪则君民共主,其君可囚而其民不能尽囚也,其君可废其民不能尽废也。若专制君主,则以其国为一人之私物,但取其君而亡之则国亦与之俱亡矣。如安南,如朝鲜,非近日亚洲亡国之绝好榜样乎?”(14) 当时中国虽然正在大搞新政、立宪,但对于清政府的新政,报刊舆论啧有烦言。《大公报》以韩亡为鉴,认为韩皇也曾召见群臣,谕以变法维新,但宣誓之后,仍是因循如故,而并不励精图治,不过自欺欺人而已。所以,“伪新政”不能救亡。(15) 中国不新政不行,假新政也不行;不立宪不行,假立宪更不行。《香港华字日报》亦认为,处20世纪之专制君主必须变政,“于此民权发达时代,天下虽有极专制之君主,不为国计,亦当自为位计,而竞思以‘变政’二字,为对付亡国之败阵铳矣。然不变固亡国,不善变亦亡位。”当时列强之所以强大,“惟先立宪之故”。列国皇位之所以稳固,“惟真立宪之故”。故变政即立宪,善变政即真立宪。至于“不变”与“不善变”的结局,则可以东亚之韩国与西欧之葡萄牙两国为鉴。“不鉴韩皇,不知亡国之惨祸;不鉴葡王,不知失位之痛心。然鉴韩皇而不知自鉴,行将作韩皇之再续;鉴葡王而不知自鉴,必将步葡王之后尘。”因韩皇不知变政,韩国被日本吞并;因葡王变政不善,葡萄牙发生民主革命,葡王失去君位。韩、葡两国,“洵现世君主之宝鉴也”。(16) 显然,在清政府推行预备立宪的形势下,一般民间舆论多希望其实行真正的立宪。
关于立宪派人士的观察与反应,以往学界主要关注梁启超,因为他留下《朝鲜亡国史略》、《朝鲜灭亡之原因》、《日本并吞朝鲜记》等有关日本吞并韩国史方面系统的资料。对此,前述张存武、邹振环两位先生的相关论文剖析较详,不再赘述。这里只着重进一步分析一个问题,即作为立宪派领袖人物的梁启超研究韩国灭亡史与其现实政治诉求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
在清末,梁启超研究韩国灭亡史,不是为了成为这方面的史学专家,而是以史论政,为中国的政治变革寻求动力。他关注近邻韩国的命运,目的就是希望清政府以韩为鉴。“殷鉴何当远,周行亦匪赊;哀哀告我后,覆辙视前车。”(17) 在具体分析韩国灭亡的原因时,梁启超着重指出关键在于韩国是专制国,而不是立宪国。“朝鲜灭亡最大之原因,实惟宫廷。今世立宪国,君主无政治上之责任,不能为恶,故其贤不肖,与一国之政治无甚关系。惟专制国则异是,国家命运全系于宫廷,往往以君主一人一家之事,而牵一发以动全身,致全国亿兆悉蒙痛毒。征诸我国史乘,其覆辙若一丘之貉,而朝鲜则其最近殷鉴之显著者也。”虽然韩国也曾标榜改革,如练新军、立宪法、改官制等等,正如清政府的新政与预备立宪一样,但是,在梁启超看来,这些似乎只是说说而已,具体操作敷衍塞责,并没有实际的效果。其一连串“我国如何”的质问,也说明清政府的新政、立宪不过如此。他对韩国改革的总体评价是:“励精图乱,发愤自戕而已。”(18) 显然,梁启超痛斥韩国的假改革,其命意所在正是为了批评清政府的假新政、假立宪。作为清末立宪运动的重要领袖,梁启超所期待的是清政府能够以韩亡为鉴,而将预备立宪推向正轨。
另一立宪运动的重要领袖康有为,也曾在日本于韩国建立“顾问政治”之后,写有哀朝鲜诗,有谓:“八道山川磨逻青,旧封箕子不神灵。夏商血属惟存汝,晋楚干戈可有名。保护有人宁遣使,太平无事可裁兵。汉阳姬氏如今尽,抚鼎摩沙目不瞑。”(19) 在谴责日本阴谋灭韩的同时,既有对韩国灭亡的哀婉,也有对清朝命运的忧虑,哀韩亦有自哀之意。正如《大韩每日申报》所谓:“康南海之诗意,一以吊韩人,一以吊清国。”韩国与清朝有唇齿相依之势,“韩国之不保,岂非清人之深耻?清国之不振,亦非韩人之大惧耶?”(20) 确实,这“清国之不振”与“韩国之不保”的现实及其间的微妙关系,正是康有为心中无法抹去的痛楚。后来,康有为还上书监国摄政王载沣,认为日本急行宪政,“故三十年之间骤致霸强”,“缅甸、安南、高丽地与欧国等,以不早变,遂以致亡”。他希望摄政王以此为鉴,速行立宪。(21)
其他立宪派人士也有相同的理念。他们虽然没有专门研究日本灭亡韩国史,但在主张实行立宪与呼吁速开国会时,也多以韩为鉴,或以救亡图存为标的,着重关注日本侵华导致的民族危机。杨度认为,中国在列强环伺进逼之下,处在生死存亡的危险时刻,“能自立则存,不能自立则亡”。如何自立?关键就在于建设立宪政体。“惟将专制政体改为立宪政体,斯对于内对于外,而皆为自立求存之良法也。”中国如能自立,则不致再有覆亡之忧。否则,中国将难免灭亡的命运。“中国虽欲为无形之亡国,如印度、如埃及、如朝鲜者而不可得,惟能如四分五裂之波兰耳。”(22) 张謇在吁请速开国会时,特别强调了日本侵占朝鲜并进而渗透中国东北地区的背景,谓:“日人之图统监中国,则于其大隈重信饯别伊藤博文统监朝鲜时昌言之,亦见日报。彼时我国人民稍有爱国思想者,即相与扼腕愤叹,而闻我政府及政界要人,则以为是特空言而已,未必果有是事。今年则日人占筑安奉铁路发见后,又有占及吉长之说。”在他看来,为了挽救民族危机,必须速开国会。“救急之法,惟有请明降谕旨,声明国势艰危,朝廷亟欲与人民共图政事,同享治安,定以宣统三年召集国会。”(23) 日韩合并后,张謇在筹议挽救东三省危机时,颇有感慨地说:“惜我国会未成,全国人民无一总机关。”(24) 显然,立宪派意在加速立宪运动。
二、清朝政府官员的应对
对于日韩合并,中国政界如何反应?张存武先生在分析清朝政府官员(主要是驻日、韩使领与东三省官员)的言论后,得出所谓“中国由于自身难保,对日本灭韩未作任何军事外交积极反应”的论断。(25) 这个说法值得商榷。事实上,当时清朝政府官员反应强烈,而筹议了一系列应对策略。据恽毓鼎日记,他在日韩合并次日即得知消息,有云:“日韩两国于昨日定约,联邦合并,归日本管理。东方古国从此亡矣(韩皇岁给俸一百五十万元)。麦秀黍离之感,长蛇封豕之忧,不禁交集于心,为高丽痛,为吾国危,与锡三相向叹息,几至泪下。”又云:“余自闻日韩并邦之信,忧闷悲愤,不可言状,未识当国诸公亦动心否乎?”随后,他便奏请清廷注重军事外交以为救危保邦之策,其大意有谓:“日本灭韩,东三省已无可设防,京师亦难安枕。此正我君臣上下卧薪尝胆、全力保邦之时,而非创制显庸、文饰承平之时也……若再贪慕美名,厉行不已,恐功未见而国已亡矣。宜将新政浮费痛加裁汰,专注意于练兵、外交,为救危之策。”(26) 这是一个普通京官的感受与反应。
至于恽氏所谓“当国诸公”,亦并非无动于心。摄政王得知日本合并韩国消息,当即召集军机大臣那桐、毓朗“密议对待之策”。(27) 他还屡次告诫枢臣:“以后办理外交益须谨慎,内政尤宜极力整理”,尤其是“民心不可使之涣散”。(28) 据《大公报》披露:军机大臣与各部参预政务王大臣连日迭开会议,为日韩合邦与日俄协约两问题妥筹保护权利办法,拟先向某某两国订立某约,以资抵制。东三省总督锡良此时进京,亦大半为筹此政。(29) 据说隆裕太后也曾特召摄政王垂询日韩合并及韩国灭亡后之情形,颇为感慨,有言:“三韩真亡矣!我国自顾不遑,断难干预。惟我各处边陲,外人窥伺,日益紧逼,务与各廷臣妥速筹防,勿令稍有损失,是为至要。”(30) 可见,尽管当时的中国确实自身难保,“当国诸公”虽无力干预国际事务,但要想方设法自保则是毋庸置疑的。至于清政府官员究竟筹议了什么对策,这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日韩合并对清政府官员的刺激异常强烈,其反应也同样强烈。政府官员因有具体的职责,其所关注的问题与现实的具体事务有关。或者说,他们均从自己的职责出发,立足中国的现实政务,提出自己的应对策略。他们的观察与反应复杂多样,这里拟从外交、军事与内政三方面略作探讨。
其一,外交方面:对日本侵华阴谋的揭露与救亡举措,以及处理华侨、边界与韩侨问题。
当清朝驻韩总领事马廷亮电呈外务部日韩合并条约及宣言书时,外务部回电指示:“该约宣布,各国如何应付,我亦一律办理。”(31) 这是清政府基本的外交原则。有人认为:清政府“竟不能对日本背弃中日《马关条约》提一抗议”。(32) 然而,在强权即公理、弱肉强食的时代,中国凭什么提出抗议呢?时人认为:“夫以数千年臣服中国之朝鲜,乃日本不许朝鲜臣服中国,强令独立,不十余年,竟敢攘为己有。中国此时理应诘问日本之并朝鲜与乙未年争朝鲜为独立国之意大相刺谬,日本将何辞以解?又当诘问俄国及各国昔认日本争朝鲜为独立国者,今何又认日本之并朝鲜,将俄与各国其又何辞以解?乃中国不能诘问者,以陆军不能战,又未兴海军,未造飞行艇机,军力太弱,实不能与争也。”(33) 因军事实力不济,清政府确实处于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尴尬境地。
其实,日本侵吞韩国蓄谋已久,“合并”只不过是完成一个形式上的手续。日本驻华公使伊集院彦吉在向清外务部送达合并条约与宣言书时,曾明确表示:“此事早已决定,因他故尚未发表,且数年来韩国国政早归日本,合并条约不过表面事耳。”(34) 对于日韩合并的事实,西方列强也是默认的。马廷亮报告称:“日韩合邦发表以后,各国均未闻有异言。”(35) 王慕陶以远东通信社的名义向外务部官员详细报告了各国舆论反应,谓:“日本并吞高丽之新闻达于欧洲,欧报均谓此为意想中耳,已预料之事,在理则为固然,在势亦所必至,毫无新奇足令人惊异者也。”(36) 在这样的形势下,清政府又作何反应呢?据《申报》译述《字林西报》载北京电云:“据政界中人称述谓:当韩国独立之时,早已料及该国日后必为日本附庸,归入日本版图。中国既未反对于前,故今日实行兼并,虽为抱痛,亦不便起而抗议。”(37) 确实,清政府亦觉得日本并韩乃势所必然而无可奈何之事,唯有哀叹而已,因此,不得不采取与西方列强相同的默认态度。
尽管如此,清政府无法亦无力顾及韩国,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从地缘政治上看,清朝在东亚地区的角色与战略利益,毕竟与西方列强完全不同。因而,清政府官员在日本吞并韩国的过程中,并非毫无反应。他们对日本侵华阴谋的揭露与救亡举措,以及有关华侨、韩侨与边界问题的处理,均是从中国自身的角度所做出的积极应对。
关于对日本侵华阴谋的认识。当日本并韩为既成事实后,清政府官员深感民族危机迫在眉睫,尤其东三省总督锡良首当其冲,反应强烈。锡良曾多次探报日方相关情报,呼吁清政府寻求对策。根据锡良的报告,值得注意的有三点:一是日本将实行赤裸裸的侵华政策。“日韩合并以后,彼国政府对于东省野心勃勃,已有经营第二朝鲜之想。”(38) 锡良向外务部报告了一份日本政府颁布的外交属官秘密对清政策,其中规定:多遣侦探、多费金钱务悉北京外交界对日政策,多方设法阻止有外交能力之官员任职,多方罗致、以利引诱官商人士为侦探向导,不择手段暗握清朝财政用人之权,用金钱诱惑、煽动蒙古各部离叛清朝,暗中添派南满铁路沿线驻军至三师团之数,设法破坏欧人与清朝议办实业或借款,阻止欧人插手东三省林、矿、交通,全力经营东三省之豆、盐两大宗出产。(39) 这便将日本的侵华阴谋暴露无遗。二是日本将实行统一殖民政策。日本政府决定将拓殖局升为拓殖省,以后藤新平为殖民大臣,“以便统一满、韩、台湾、桦太(库页岛——引者注)之殖民事业”,并在东三省扩张农业、工业与植林事宜,以“吸取东三省之财力,补助高丽之经营”。日本还拟在朝鲜建造“离宫”,名为日皇巡幸,甚至有“迁都高丽”之说,其阴谋诡计,路人皆知。日本政府于朝鲜总督府专用武官,其用意在于所谓“武装的平和”。“其目的何在?即在我东三省!”(40) 三是日本将实行急进主义侵华政策。日本在朝鲜建造京元湖南铁路,拟缩短年限,并力经营;又在镇海湾建设海军兵舍及水雷团;且在安奉铁路沿线加增警察。种种迹象表明,日本将实行急进主义政策。“盖五六年后高丽经营即可告成,彼时将以全力注我东三省。”同时俄国又有侵占蒙古之势,“前虎后狼,协谋吞噬,祸患之来,不知所届”。(41) 锡良一再呼吁急图防备与抵制之策,主张内则以移民实边、兴办实业为要,外则抢在日本之先迅速联美联德,以图补救。(42)
为了挽救东三省的危机,时人主张利用列强均势,实行门户开放的外交政策。日俄协约签订后,翰林院侍讲文斌便愤激地指出,这是日俄与列强瓜分东三省与整个中国的阴谋,“故日俄协约者,非惟明示我满洲之主权已无,实宣布我全国之主权自今皆可消灭也”。他以美国主张满洲铁路中立化与门户开放主义,建议采取联美政策,密订中美协约,利用列强均势,以瓦解日俄联盟。“美国素守门罗主义,似无领土侵略之虞,而以经济之通为协约之要旨,如经营蒙古及内地之修路、开矿,皆借其资。苟因应得宜,则利用邻国以救危亡,亦今日之不得已而无策之策也。如再能实行开放门户主义,将东三省多开商埠,多联与国,藉列强之力以破日俄之狡谋。再藉美国之缔约,以厚我势力,中美既属联盟,他国亦不能援最惠条款而争利益均沾,则目前之祸可免,日后乃有余力以图强。”(43) 日韩合并后,试署湖北交涉使熊希龄奏称:“朝鲜既并,满洲亦危,非大变政策,无以救亡图存。”他认为,东三省自甲午战争以后,之所以亡而复存,危而又安,无非各国牵制之力;而日俄战争后,列强改变远东侵略政策,日本渐取强势扩张主义,签订日俄协约,吞并朝鲜,东三省又处危迫形势。欲谋抵制之法,必须重新利用列强均势,使各国陷于共同利害关系之中,“以转移各国之视线,而使东三省化为万国工商竞争之区,永久中立之地”。其策有四:一是裁撤东三省已设各洋关,改为无税口岸;二是改正东三省通商条约,许各国商人杂居内地;三是东三省矿产森林,均许各国公司招股承办;四是加借外债,大办移民开垦。他希望通过将东三省向列强完全开放,以打破日俄分占局面,挫败日本独吞的阴谋,最终达到保全东三省领土与主权完整的目的。(44) 清廷谕令东三省总督锡良审议。锡良认为:第一条可以实行,第二条宜从慎行,第三条已在试行,第四条利在速行,完全肯定了熊希龄的建策,并称“细察四端之宗旨,皆以实行开放为主义,所见远大,与顾此失彼、畏首畏尾者,不可同日而语”。(45)
关于在韩华侨问题。日韩合并后,马廷亮以总领事身份承担起保护华侨之责。一方面,他要求华侨商民自我约束,遵纪守法。“密谕华商总会各邦[帮]董事,敦劝华民固结团体,安分谋生,勿骫法而营私,勿逞忿而斗狠,先各立于不败之地,外人自不得而欺,纵或事有为难,饬由总会秉公排解,免起争端。”(46) 另一方面,他积极与朝鲜总督府沟通交涉有关事宜。据朝鲜总督府新规定,外国人在朝鲜,未经地方长官许可,不得在已有租界地以外居住、营业及从事苦力等事,违者罚款。其时,朝鲜各道内地,已有华侨从事贸易与种植等工作,历年既久,且多置有田地房产。日督所定新章,“于华侨殊有妨害,商情颇滋惶惑”。马廷亮亲到总督府商议请弛苛禁,得到有关官员通融,准许既往者照常安业,后来者按新章办理。马还与日本警务总长达成协议,要求日捕从优处理华侨案件。通过马廷亮的工作,华商市廛尚称安静,邦交亦尚辑睦。(47)
关于中韩边界问题。当日本伊集院公使向清外务部送达日韩合并条约与宣言书时,外务部官员特意询问处理中韩边界问题。双方承认中国与日本于1909年签订的《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继续有效。随后,外务部致函东三省总督锡良、吉林巡抚陈昭常,要求遵照办理,并特别提醒注意边界相关问题。“惟日韩并合,前与韩界,今即与日界,情形不同,办法自异,沿边各地方遇有交涉事件及边界往来人民,应格外妥慎办理,免生枝节。”(48) 但是,锡良很快发现《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无法解决在华韩侨问题,陈昭常也有同感。陈认为:“去岁所订延吉条款,日人藉口皆以中韩旧约根据,今韩已合并于日,他约悉皆消灭,此约根据已去,不应独存。盖此约中所称韩民今已无有,自应一并视为无效,方是正当办法。岂有于国则已肆吞并之谋,于民则犹留未亡之号?此而不争,更无时矣。”因此,陈建议废除该约,并主张与日本重勘中朝边界,“至中韩界务,自延吉问题解决后,尚未经两国会同勘丈,设立标识,并恳转告日使派员会勘,以清界限”。(49)
关于在华韩侨问题。在清末,韩人到中国东北边境越界垦殖成风。奉天有韩侨3万余,吉林延边更高达18万之多。(50) 由于日韩合并,更有大量韩人涌入中国。本来,根据中日所订《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规定,延吉地区韩侨服从中国法律,归中国地方官管辖裁判,日本领事或其所派官员可到堂听审。但是,日韩合并后,韩人变成日人,显然上述条约无法处理在华韩侨问题。东三省总督锡良认为:“从前韩为我属,特准杂居。甲午以后韩已服属于日,然韩国名义犹存,新旧侨民咸听我州县管辖。今韩为日并,若听其内地杂居,以法律不同之故,日人出而干涉,则巡警裁判等事,处处伸张势力,损害主权,恐此数万韩侨将为并吞满洲之导线。”在他看来,处理在华韩侨其实有两个办法:要么把韩侨看作日本人,则不能在中国内地杂居,只能在通商口岸居住,可享受领事裁判权;要么使韩侨归入中国籍,成为中国人,完全归中国法律管辖。另外有一个变通的办法,就是依据习惯与日本订立专门条约,明确规定:已领地给照居住年久之韩侨悉令归入中国籍;其余已来韩侨准其杂居,但悉归中国地方官管理,日人不得干涉;后来者非有护照不准入境。这样或可防患于未然,否则将难以与日人妥善交涉。(51) 吉林巡抚陈昭常也认为不能按照《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处理韩侨问题。他识破日人之所以承认该条款继续有效,其实是一个阴谋。因而他请外务部向日本公使声明废除此约,以免纠葛;如果日使不允,也应就韩侨越垦问题提出条件,与日使协商,“求一限制妥善之策”。(52) 之后,锡良又多次向外务部建议尽快妥善处理韩侨问题,并派奉天交涉司韩国钧详细调查奉省韩侨现状,发现奉省韩侨3万余人,分布于11个府县,根本不可能按照《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规定的延吉成例办理。(53) 后来,新任东三省总督赵尔巽再次重申锡良的主张,并呼吁外务部与日使另订专章,“所有从前已来之韩侨,我纵不加驱逐,日亦不应干预,仍照旧归我国地方官管辖办理;嗣后续来韩民,一律请领护照,无照不准入境。”(54) 这些东三省督抚之所以迫切希望解决在华韩侨问题,主要是从中日关系的角度出发,担心韩侨可能成为日本藉以侵华的工具。正如锡良所说:“窥彼政策,盖欲以朝鲜人民逐入我国,扩张其势力,又以日本人民迁入朝鲜,巩固其边陲,设谋至狡且毒,我国取缔韩侨问题宜早解决。”(55)
其二,军事方面:整军经武,加强边防戒备。
近代以来,中国之所以在外交上经常受制于人,主要是军事实力太弱,尤其甲午战争以后,国人更痛切感受到军事实力是立国的根本。清政府在推行新政时,编练新军与复兴海军,成为其救亡图存的重要举措。而日韩合并促动清政府进一步考虑加紧扩充军备的步伐。就在日本宣布吞并韩国之后不几天,军谘大臣载涛即奏陈练兵筹饷与筹划国防事宜。他从考察各国军政的经验出发,认为列强政策大都以扩张军备为第一要义,不惜竭全国之力经营军队,多以国家财政收入的一半或1/3为军费,中国要图强御侮,也必须尽力扩充军备。针对各省因财政困难而有核减军费之说,他颇不以为然,并特别强调嗣后所有军费决不能裁减或挪作他用,必须保证军事建设。他强调:“中国积弱不振,由来已久,近更受制强邻,祸机日迫,尤非扩张军备,难以谋独立而救危亡。故一切费用皆可力求节省,惟练兵一项,无论如何拮据,总当力任其难。即万一为财力所限,无可增加,亦断不能减去已定之饷需,以限制将来之兵额。此为国家根本重计,固非所持消极主义以苟安于目前者也。”(56)
海军大臣载洵与萨镇冰在历考欧美海军强国后,提出振兴中国海军的初步计划。他们上奏说:“现当日韩合并,我国时事日亟,加以海疆延亘七千余里,外国战舰常川游弋,非设数枝舰队,即不足以保海权而资策应。”鉴于目前财力匮乏,他们建议缩小规模,先建海军第一舰队。其计划是:以上年所拟编建之巡洋舰队略为变通,增购战斗舰2艘,钢甲巡洋舰2艘,鱼雷猎船8艘,加上原有各巡洋舰,合成第一舰队。统计约需银3500万两。同时,他们还建议把筹办海军处改为专门行政机关海军部,并早日厘订其官制,以与即将实行的宪政体制相适应。(56) 据《申报》披露,当时海军大臣载洵以筹办海军“为国家整军经武之要图”,对中国海军建设作了整体规划。他曾派员详细调查沿海各属居民一般风俗习惯,拟划分四大海军征兵区域:以北洋鲁直等省为第一区,南洋江浙等省为第二区,闽洋福建等省为第三区,粤洋广东等省为第四区。(58) 其实,这是甲午战争之后中国北、南、闽、粤四洋海军全面复兴的蓝图。
翰林院编修王会厘则提出了一个振兴陆、海、空三军的初步构想。王会厘的构想正是由日韩合并的民族危机而直接引发,其恳请代奏的缘由即明确表示:“为日并朝鲜,唇亡齿寒,时局愈危,请精练陆军,兼兴海军,并制飞行艇机,以救危亡,力图自强。”他明确指出日本侵略东三省的野心,“日俄两国今年协约,日本即并朝鲜,日国君臣又欲迁都朝鲜,为侵掠东三省之计”。关于精练陆军,他主张以直属于陆军部的近畿六镇陆军为一师团,其余各省陆军按区域分山陕甘新、鄂皖豫宁、闽浙两广、滇黔湘蜀各为一师团,“平日各省陆军所有枪法、阵法、战法逐一训练,各师团于秋冬时调集一处会操,必期有整齐划一之观”。他还主张仿行德法俄日各国的征兵制,“中国人数之多甲于环球,如仿行各国征兵之制,则地广人众,能战者多,外国人自不敢轻侮中国矣”。关于兴复海军,他主张必先开设海军学堂,除山东已设一所外,沿海如福建、广东、上海、南洋、北洋各处必各设一所,以造就海军人才。因旅顺、威海卫、胶州湾各海港业已租借各国,中国应于辽东之鸭绿江、山东之烟台、江苏之崇明、浙江之象山定海镇以及三门湾、广东之琼州各海口,建立船坞,“每坞只购铁甲船一二只,并佐以利水战者之铁衡船、利肆击者之转轮船、利环攻者之蚊子船、利撞击敌舰者之碰船各号,凑成一军,再辅以水雷艇、巡洋舰多只,用以筹设防备,游弋海面,方能联络各国各省行军之需”。关于制造飞行艇机,当时欧美强国已经发明氢气球与飞行艇机,并可用于战争。王会厘敏锐地感觉到制空权对于国土防御乃至国家地位的重要意义,“各国空中形胜,必本国有飞行器,方能保守。否则,此国被彼国侵占,则不能保守。中国宜急制艇机,以保守中国空中形胜。否则,一被别国侵占,将下次海牙平和会开议,必援上次开会谓中国无海军欲列为三等国之例,此次又失空中形胜,复列为三等国矣。又何辞以解?”他还特别推举两个造机人才,即福建学生刘佐臣、李宝焌。他们曾在美、德等国研究飞行器,颇有心得,并在日本试造成功,已被驻日使臣咨送回国,正可利用其为中国制造飞行艇机。当时,日本已派人赴德国购买飞艇,俄国拟于次年造飞行机30只,而法国亦有来华试验飞行艇之说。因此,中国正宜急图抵制,速筹制造艇机,“即予择地开厂赶速造机艇二种,为储中国军备。如造此飞行艇机,以包括海陆军,不独可救危亡,并可力图自强,实为莫大之幸。”(59)
最值得注意的还是东三省总督锡良有关加强边防的对策。军谘大臣载涛“以整顿军政宜先由东三省入手”,拟派员前往切实整顿。(60) 其时,锡良亦正苦心筹划。作为镇守边防的重臣,锡良对日韩合并后日俄的侵华野心,有着清醒的认识。他说:“日俄之视我东三省为殖民地,环球皆知。近自协约告成,继以日韩合邦,吞噬之心日炽……其所以未进实行侵略主义者,因近甫并韩,困于财力,故未能大作野心。稍缓须臾,朝鲜全境布置粗完,势必席卷而西,踞吉奉以窥顺直。”他坚信加强武备,才是救亡图存的根本途径。“若武备不修,欲藉笔舌之争以固吾国,不出三稔,恐关以东将为朝鲜之续耳。”锡良所筹划之策有四:一是编练新军。为抵御日俄的侵略,他主张必须倾全国之力以谋东三省,即以保固全国。一方面将近畿陆军勤加训练,另一方面添练数镇以为后援。二是设厂制械。中国枪炮弹药多购自外洋,平时无法真枪实弹训练,战时又不能及时接济,甚至受制于各国禁止购运,有兵等于无兵。沪鄂各厂能造枪而不适于用,德州有厂能制弹而不应所需,川粤道远而不能救急。“自非于北省特设大工厂,兼聘各国名匠,极力讲求,赶速制造,不足以顾东陲。”(61) 三是借款购械。东省所存枪弹仅备一日之战,电商德州制造厂定造枪弹500万颗而要3年方能交齐,设厂制械亦是缓不济急。“为救急计,速宜借债数千万,购枪三十万枝,每枪随带子弹一千颗,立刻定购,接续运来,俾应急需。”至于所需巨款,拟创办京外官吏所得税,约计每年可得银二三百万两,如借债银2500万两,不及20年,本利可清。取之于官,事权易举,上不亏国,下不病民。(62) 他还探悉德国有1889年式新枪50万杆,存储待售,便建议陆军部从速全数定购,分期付款,无须添借外债,仍抽收内外官吏所得税陆续归还即可。四是普练民兵。东省迭遭外侮,民气奋发,可将从前各属举办堡防,抽丁编练。后经奏明改办预备巡警,由官督率训练,将有二三十万人规模。如果以所购定前项枪械武装,足备干城。(63)
其三,内政方面:加速新政与立宪。
日本宣布合并韩国之际,载洵正在日本考察海军,其根据亲身见闻,密电军机处与外务部,在略述韩国被日本灭亡的惨状之后,揭露了日本侵华的阴谋,并对清廷提出了改革庶政的建议,云:“现查日人有大不利于我之举动,危急存亡,间不容发。我国庶政若再不加改革,亟为预备,窃恐覆辙之虞,祸在眉睫,不胜恐惧迫切之至。”(64) 随后,载洵再次致电枢府,力陈日俄将侵我满蒙,西方列强将瓜分中国,恳请清廷力挽危局,谓:“日俄协约甫成,日韩合并之事随即发现,恐该两国之所图,断不能抵此而止,则我满洲、蒙古之危局,日促一日。万一稍有变迁,而欧洲列强自必援利益均沾之例,益逞狡思,则东南、西南各省,亦恐因之摇动。务请朝廷迅即妥筹变通办法,力为振作,以保大局。”(65)
其时,东三省总督锡良与湖广总督瑞澂正进京陛见。据朝鲜《汉城新闻》披露,锡良此次进京,是应监国摄政王急召,筹议关于日俄协约与日韩合并的对策,以及东三省军政事宜。(66) 在召见时,锡良首先力陈东三省现状及日俄两国对待中国之情形;次言东省需款孔急,及目前急需举办之事,如移民实边暨锦洮铁路等事,为万不容缓之举;末又陈述现在办理为难情形。瑞澂亦力陈湖北情形,谓:“鄂中财政异常窘迫,罗雀掘鼠,办事极难。如再因循,不图补救,则将来新政必致一件不能举办。似非切实整顿吏治以收民心,兴办实业以裕富源,则鄂事必益不可问。”(67) 显然,作为封疆大吏,锡良与瑞澂正在为各自辖区应对危机与新政建设苦筹对策。
清政府官员在筹议加快新政的同时,更呼吁加速立宪,尤其是速开国会。在立宪派发动国会请愿运动的同时,一些地方督抚与驻外使臣也纷纷奏请速开国会。“疆臣中则有湖广总督陈夔龙、两江总督端方、河南巡抚林绍年、四川总督赵尔巽,皆以请开国会为言。使臣中则孙宝琦、胡维[惟]德、李家驹三人,又皆以中外观听所系,请速定年限,免外人笑。立言婉切各不同,同以国会为急。”(68)
值得注意的还有东三省督抚对于立宪的态度。暂署黑龙江巡抚程德全迫于边疆危机而力主实行宪政。他在奏陈预备立宪办法时称:“自日俄协约、日法协约屡见报章,彼皆弃仇寻好,协以相谋,侵逼之来,岂必在远。我若不于此时大辟新规,实行宪政,开国会以大伸民气,先躬行以激动人心,不惟有他族吞噬之忧,抑将有自相鱼肉之祸。”(69) 吉林巡抚陈昭常“因目击时局之艰危日甚一日,非著手于政治之根本无以图宪政之实行”,因而奏请从速组织责任内阁。(70) 东三省总督锡良也认为,目前朝野上下各种举措,均应以救亡图存为宗旨。但是,从京师到各省,十年新政,有名无实,并无改观,必须有所变通,实行立宪,方可挽回危局。有谓:“欲实行立宪,无贵贱上下,胥当受治于法律,先革其自私自利之心,若败坏纪纲,蔑弃公理,政治日弛,人心日漓,虽九年立宪,终为波斯、土耳其、越南、朝鲜之续,庸有幸乎!此宪法不可不实行也。”(71)
日韩合并后,据《大公报》披露,驻京某国公使与清朝某外交家谈及日本并韩之事,有云:“此事在表面上观之,似于中国有损,然中国朝野上下果能因此益加奋厉,顿增其锐进之心,谁谓于立宪前途毫无裨益?”(72) 中国朝野上下究竟能否及如何“奋厉”,且在下节分解。
三、朝野互动与宪政改革进程
近代以来,随着西力东侵,中国、韩国、日本这些古老的东亚国家被逐渐纳入西方殖民体系之中,国际关系日益紧密,世界逐渐成为一个整体,任何国家都难以独善其身而置于这个世界之外。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日本通过明治维新与西方列强为伍,中、韩两国则沦为列强侵略的境地。这似乎是难以避免的宿命,姑不置论。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因殖民化而日趋于紧密联系的世界里,一些国际性事件便可能对相关国家的内部事务产生影响,而一些国家的内部事务又可能成为国际性事件,也即说,一个国家内政的变革可能难免有因应外交危机的缘故。在晚清,如果说甲午战争激起了戊戌变法,那么庚子事变则无疑是清末新政的导因,而日俄战争使清末立宪运动高涨,并催生出清廷预备立宪,已为学界之共识,但日韩合并与清末宪政改革进程的关系则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这里主要探讨日韩合并对第三次国会请愿的相关影响。
清末立宪之要“预备”,最为冠冕堂皇的理由是因为在当时的中国实行立宪的条件尚不成熟,必须要有一个准备与过渡的时期。清廷确立九年预备立宪的期限,立宪派并不满意。1910年上半年,立宪派掀起了两次全国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要求在一年之内召集国会,但清廷不为所动,仍然坚持九年期限不变。就在第三次国会请愿运动酝酿之际,日本正式宣布合并韩国。不仅韩国的灭亡,为清王朝敲响了警钟,而且日本进一步侵华的阴谋也因此暴露无遗,迫使清政府不得不正视立宪派与地方督抚联合发动的第三次国会请愿,以急谋应对之策。
尽管第三次国会请愿运动的兴起,可能有内外多方面的因素,但日韩合并所昭示的迫在眉睫的民族危机的影响不可忽视。日韩合并对于第三次国会请愿运动究竟有何影响,可以从如下两个方面来分析:
一方面,日本吞并韩国,中国为挽救民族危亡,必须速开国会,已成为社会各阶层与政府官员的共识。《申报》发表时评称:“自朝鲜灭亡后,我国人民罔不悚然警惕,而益冀国会之速开。今闻政府诸公亦有缩短国会期限之说,其亦鉴于朝鲜而蹙然动其救亡之意乎?果若是,则召集国会之期,其将不远矣。”(73) 这是报刊所反映的一般民间舆论。立宪派也有同感。他们认为,非速开国会无以救国亡,“朝廷迟一日立宪,中国早一日丧亡”;“不开国会,集全国人民之聪明才力以速解决国家大计,日目危机,不为中国历代末年之割据,则埃及、波兰、印度、高丽之续耳”。(74) 海外华侨顾念家国,也迫切希望速开国会以图自存。有旅美华侨公电各报馆,警告政府与国民,“韩亡,华侨哀悼三天。中国殷鉴,不速开国会,难自存。”(75) 地方督抚亦请速开国会以救亡,如湖广总督瑞澂在京被监国摄政王召见时奏称:“现在日俄协约成立,日韩合并已行,实于吾国有密切之关系。吾国内而政府,外而督抚,犹互相推诿敷衍,不知切实整顿。务请吾王于用人行政,急从根本上解决,以救时艰。”至于应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他认为:“宪政固宜急办,然当先择其切要者行之,不可但抄写外国宪法成文,徒滋扰乱,不求实际。且中国现在所以不亡者,只有民心不失可恃,欲固结民心,当速开国会。”监国深韪其言。(76) 又据《申报》披露:“近自涛邸回国,怵于外势之迫,谓非速开国会,无以图存。而朗贝勒亦极力主张缩短国会,诸大老中如庆邸、徐中堂、泽公现亦均表同意,肃邸、良弼尤常与涛、朗细商此事。监国亦为涛贝勒所感动,已深知速开国会之利益,将饬令宪政馆拟陈如何缩短国会之法,即由朝廷颁布施行。”(77) 可见,清廷高层迫于外势危机的压力,也在考虑速开国会以救亡图存的问题。
另一方面,立宪派与地方督抚在向清政府请愿时,多以日本灭韩为鉴,试图耸动天听。第三次国会请愿与前两次最大的不同有二:一是日俄协约尤其是日韩合并成为新的背景,加重了民族危机,增添了速开国会的压力;二是地方督抚参与,与立宪派相呼应,增加了请愿的声势与力量。无论是立宪派还是地方督抚,他们一再重申日韩合并及其引起的民族危机,加重了清政府加快宪政改革的砝码。国会请愿代表团上资政院书认为,自第二次请愿以后,时局骤变,中国面临列强瓜分的危机。“日俄缔结新约,英法夙有成言,诸强释嫌,协以谋我。日本遂并吞朝鲜,扼我吭而拊我背;俄汲汲增兵,窥我蒙古;英复以劲旅捣藏边;法铁路直达滇桂;德美旁观,亦思染指。瓜分之祸,昔犹空言,今将实见。”中国非实行宪政不足以救危亡,而自预备立宪以来,有宪政之名,无宪政之实,正是因为没有国会。韩国的灭亡可为中国借鉴,“昔朝鲜当光绪二十一年,其主亦尝誓庙告天,宣言预备立宪,设责任内阁,其所颁大诰十二条,略与我宪法大纲相类,徒以无国会之故,监督机关不立,凡百新政,皆有名无实,利不及弊,坐是鱼烂,以底于亡。诗曰: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若朝鲜者,可以鉴矣。”(78) 资政院议员也以日韩合并致民族危亡为由,要求从速议决国会请愿案。议员易宗夔说:“中国当此危机存亡之秋,除开国会无救亡之法。自日韩合并以后,东亚之风云日恶,政府袞袞诸公尚在醉生梦死之中,现拟按照议事细则,请改定议事日表,开议此项重大问题,一切枝枝节节之问题可从缓议。”(79) 资政院奏请提前设立上下议院奏稿引述侨寓日本横滨等处代表汤觉顿等说帖称:“日本因开国会,财政始能发达,内乱始能消灭,外交始能平等。朝鲜以不开国会,监督机关不立,百事皆有名无实,庶政废弛,民生凋悴,以至于亡。今我国欲统一财政,销弭内乱,维持外交,鉴于日本之所以兴,朝鲜之所以亡,皆非有国会不可。”(80) 各省谘议局纷纷向地方督抚请愿,也多以日韩合并与民族危机为由头。福建谘议局拟呈请督部堂代奏请愿书认为:“两次各省请愿,降谕以后,又新见日俄之约,韩国之亡,此皆于我国有制死之几。”(81) 江西谘议局请愿书称:“乃者日俄协约告成,时事瞬变,日本实行并吞朝鲜,举数千年之土地、千数万之人民,囊括而席卷之,拊背扼吭,陪京人民惊惶无措。海外群雄又各抱均势主义,抵隙蹈瑕,巨祸何堪设想!当此唇亡齿寒之时,已无曲突徙薪之暇,即欲从容坐论以待九年而不可得。”(82) 奉天谘议局更以东三省危亡形势,认为国会不可须臾即缓。自第二次请愿后,“乃甫逾一月而日俄协约之事成,又逾一月而日韩合并之祸急,风云惨变,朝野震惊,一若幸我国会之未成立,乘此上下不交之际,急图乘时进取之谋。两月之间,事变如此其剧,而谓能从容图治,竟九年完全筹备之事,恐狡焉思启者不我待矣。”(83) 各省督抚由东三省总督锡良领衔奏请立即组织内阁,明年开设国会,有云:“比者日俄协约成后,一举亡韩,列强均势政策皆将一变方针,时局危险,远过于德宗在位之日,缓无可缓,待无可待。此即阁会克期成立,上下合力,犹恐后时,奈何以区区数年期限争持不决乎?”(84)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清廷采取了与对待前两次请愿不同的态度,对第三次请愿关于速开国会的请求有所松动。1910年11月4日(宣统二年十月初三日),清廷颁布上谕,宣布开设国会的期限缩短三年,于宣统五年实行开设议院,预即组织内阁,并特别说明之所以作出这种改变的原因:“乃揆度时势瞬息不同,危迫情形日甚一日,朝廷宵旰焦思,亟图挽救,惟有促成宪政,俾日起而有功,不待臣庶请求,亦已计及于此。”(85) 虽然没有点明日韩合并的影响,但清廷的决策显然考虑到了形势的急切变化。在此意义上可以说,日韩合并所造成的更加严重的民族危机,进一步推动了清政府加快宪政改革的步伐。
值得指出的是,尽管清廷在日韩合并所致民族危机严重的形势下,因应各种宪政势力的压力,把原定九年的预备立宪期限缩短了三年,确实加速了宪政改革的进程,但这种加速是有相当限度的,而且并不一定就能把预备立宪推向正轨。诚如第二次出洋考察宪政大臣于式枚所称:“行之而善,则为日本之维新;行之不善,则为法国之革命。”(86) 果然,此言不幸成为预备立宪结局的谶语。1911年5月,清廷推出“皇族内阁”,预备立宪走进死胡同,同时也把清王朝推向绝路,很快便被革命推翻。可见,面对日韩合并的国际形势,尽管中国朝野反应强烈,并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宪政改革的进程,但并没有取得挽救清王朝命运的实在效用。
〔基金项目〕本文为2008年—2009年韩国高等教育财团国际学术交流项目研究成果之一,本文曾得到韩国国立首尔大学东洋历史系金衡钟教授、丘凡真教授多方帮助,特此感谢。
注释:
① 张存武:《中国对于日本亡韩的反应》,《清代中韩关系论文集》,台湾“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382—407页;邹振环:《清末亡国史“编译热”与梁启超的朝鲜亡国史研究》,复旦大学韩国研究中心编:《韩国研究论丛》第2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25—355页。
② 王元周:《认识他者与反观自我:近代中国人的韩国认识》,《近代史研》2007年第2期;蔡建:《晚清与大韩帝国的外交关系》,上海辞书出版社2008年版,第205—208页。
③ 戴季陶:《日韩合邦与中国之关系》,唐文权、桑兵编:《戴季陶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0页。
④ 《哀韩篇》,天津《大公报》,1907年8月19日,第3版。
⑤ 《哀高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十月四日,转引自赵中孚、张存武、胡春惠主编《近代中韩关系史资料汇编》第1册,台北,“国史馆”1987年版,第490页。按:本文转引该书资料,标点或有改动处,以下不一一注明。
⑥ 《论高丽亡于日本》,《香港华字日报》,光绪三十一年十二月九日,转引自《近代中韩关系史资料汇编》第1册,第401—402页。
⑦ 《论高丽亡于日本》,《香港华字日报》,光绪三十一年十二月九日,转引自《近代中韩关系史资料汇编》第1册,第401页。
⑧ 《韩鉴》,《香港华字日报》,宣统二年八月十四日,转引自《近代中韩关系史资料汇编》第1册,第527页。
⑨ 《韩学生上洵贝勒书》,天津《大公报》,1910年11月13日,第2张第4版。
⑩ 《读日韩合邦草约有感》,《时报》,宣统二年七月二十五日,转引自赵中孚、张存武、胡春惠主编《近代中韩关系史资料汇编》第5册,台北,“国史馆”1987年版,第141页。
(11) 《西报译要·美报论满洲之前途》,《申报》,1910年9月2日,第1张后幅第2版。
(12) 《论陈潘两烈士之死节》,天津《大公报》,1906年1月16日,第2版。
(13) 《论袁世凯请政府引韩为戒》,《香港华字日报》,光绪三十三年七月二日,转引自《近代中韩关系史资料汇编》第1册,第434页。
(14) 《亚洲同时两大怵目事》,《香港华字日报》,光绪三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转引自《近代中韩关系史资料汇编》第1册,第432页。
(15) 《哀亡韩》,天津《大公报》,1910年8月27日,第3版。
(16) 《不变政欤试看韩皇变政欤试看葡王》,《香港华字日报》,宣统二年九月十三日,转引自《近代中韩关系史资料汇编》第1册,第531页。
(17) 梁启超:《朝鲜哀词五律二十四首》,《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四十五(下),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50页。按:此处“我后”之“后”,是指清朝隆裕太后。
(18) 梁启超:《朝鲜灭亡之原因》,《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二十,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6页。
(19) 康有为此诗写于光绪三十年除夕,即1905年2月3日。参见康同璧《南海康先生年谱续编》,楼宇烈整理《康南海自编年谱(外二种)》,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124页。
(20) 《读康南海吊韩人诗》,《大韩每日申报》,1907年2月20日,第1版。按该报所载康有为吊韩人诗与康有为哀韩鲜诗文字略有不同,有谓:“八道山川逦青,旧封箕子不神灵。殷商血属犹存汝,晋楚干戈可有名。保护有人宁遣使,泰平无事可裁兵。汉阳姬氏于今尽,周鼎摩目不瞋。”
(21) 康有为:《上摄政王书》,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98页。
(22) 杨度:《金铁主义说》,刘晴波主编:《杨度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03、304页。
(23) 张謇:《请速开国会建设责任内阁以图补救意见书》,张孝若编:《张季子九录·政闻录》第3卷,中华书局1931年版,第25、26页。
(24) 张謇:《为东三省事复韩子石函》,《张季子九录·政闻录》第3卷,第36页。
(25) 参见张存武《中国对于日本亡韩的反应》,《清代中韩关系论文集》,第390页。
(26) 史晓风整理:《恽毓鼎澄斋日记》第2册,浙江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497、498、504页。
(27) 《清延密议对日韩合邦之策》,《香港华字日报》,宣统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转引自《近代中韩关系史资料汇编》第1册,第514页。
(28) 《专电·电二》,《申报》,1910年9月10日,第1张第3版。
(29) 《清政府商议对外策略》,天津《大公报》,1910年9月2日,第4版。
(30) 《皇太后召询韩亡之情形》,天津《大公报》,1910年9月21日,第4版。
(31) 《外部致马廷亮日使面交合并条约各国如何应付我亦照办希详覆电》(宣统二年七月二十五日),王彦威辑,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全书》第36册,学苑出版社1999年版,第14964页。
(32) 蔡建:《晚清与大韩帝国的外交关系》,第208页。
(33) 《翰林院编修王会厘为日并朝鲜时局愈危请精练陆军兼兴海军并制飞行艇机事呈文》(宣统二年九月初九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以下简称一档藏),录副奏折,03/7498/025,557/1167(前为档案号,后为缩微号,下同),转引自国家清史编委会网上工程中华文史网:http://www.qinghistory.cn,下同。按:王会厘呈文为翰林院掌院学士陆润庠等代奏,时间在宣统二年九月初九日。参见《翰林院掌院学士陆润庠等奏为编修王会厘代呈折件事》,一档藏,录副奏折,03/7444/064,553/0831。中华文史网“录副奏折库检索集”误为宣统三年,今改正。
(34) 《宣统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收日本伊集院使会晤问答》,“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10册,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72年版,第7108页。
(35) 《宣统二年八月初九日收驻韩总领事马廷亮函》,《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10册,第7121页。
(36) 《宣统二年十一月初九日收远东通信社致丞参函》,《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10册,第716l页。
(37) 《西报译要·中国对于日韩合邦之观念》,《申报》,1910年8月30日,第1张后幅第2版。
(38) 《宣统二年八月十四日收东三省总督函》,《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10册,第7127页。
(39) 《宣统二年八月二十日收东督函》,《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10册,第7129—7130页。
(40) 《宣统二年八月二十八日收东督函》,《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10册,第7136—7139页。
(41) 《宣统二年九月初六日收东督函》,《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10册,第7141—7146页。
(42) 《宣统二年八月十四日收东三省总督函》,《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10册,第7127页。
(43) 《翰林院侍讲文斌奏为时局日危外患日亟密陈大计事》(宣统二年七月十二日),一档藏,朱批奏折,04/01/01/1118/037,04/01/01/172/0241。
(44) 熊希龄:《为朝鲜既并满洲益危敬陈管见折》,周秋光编:《熊希龄集》上册,湖南出版社1996年版,第398—402页。
(45) 锡良:《遵旨密陈东三省大局应行分别筹办情形折》,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编:《锡良遗稿·奏稿》第2册,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240—1242页。
(46) 《宣统二年八月初九日收驻韩总领事马廷亮函》,《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10册,第7121页。
(47) 《宣统二年八月二十五日收驻韩总领事马廷亮函》,《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10册,第7133页。
(48) 《宣统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发东督吉抚函》,《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10册,第7112页。
(49) 《宣统二年八月二十一日吉抚陈昭常致外部日韩合并请与日使妥商韩民越垦问题函》,《清季外交史料全书》第36册,第15036—15037页。
(50) 《宣统二年八月二十九日收东督函》、《宣统二年九月初七日收司员吴经铨条陈》,《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10册,第7139、7147页。
(51) 《宣统二年八月初五日收东督函》,《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10册,第7119页。
(52) 《宣统二年八月二十一日收吉抚函》,《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10册,第7131—7132页。
(53) 《宣统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收东督函》,《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10册,第7169页。
(54) 《宣统三年闰六月二十五日收东三省总督信》,《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10册,第7203页。
(55) 《宣统二年十月初十日收东督函》,《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10册,第7154页。
(56) 《管理军谘处事务载涛奏为练兵筹饷筹划国防敬陈管见事》(宣统二年七月三十日),一档藏,朱批奏折,04/01/01/1108/016,04/01/01/170/1061。
(57) 《筹办海军大臣载洵筹办海军大臣海军提督萨镇冰奏为拟设海军第一舰队并拟厘订海军部官制各情事》(宣统二年十月二十五日),一档藏,朱批奏折,04/01/01/1113/046,04/01/01/171/1064。
(58) 《海军处划定征兵区域》,《申报》,1910年9月3日,第1张第4版。按:原文将海军大臣误作“涛贝勒”,今更正。
(59) 《翰林院编修王会厘为日并朝鲜时局愈危请精练陆军兼兴海军并制飞行艇机事呈文》(宣统二年九月初九日),一档藏,录副奏折,03/7498/025,557/1167。
(60) 《京师近事》,《申报》,1910年9月3日,第1张第6版。
(61) 《东三省总督锡良奏为密陈东省阽危亟宜练兵制械及时准备事》(宣统二年九月十八日),一档藏,录副奏折,03/7479/006,556/0019。
(62) 《东三省总督锡良奏为密陈东省阽危亟宜借债购买枪枝弹药事》(宣统二年九月十八日),一档藏,录副奏折,03/7479/007,556/0023。
(63) 《东三省总督锡良奏为密陈军械重要请饬购备事》(宣统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一档藏,录副奏折,03/7483/071,556/0850。
(64) 《考察海军大臣载洵致枢垣外部日并韩国将有不利于我举动亟应改革庶政电》(宣统二年七月二十三日),《清季外交史料全书》第36册,第14948页。
(65) 《洵贝勒电陈时局之悲痛》,《申报》,1910年9月10日,第1张第3、4版。
(66) 《锡总督上京》,《汉城新闻》,1910年9月1日,第1版。
(67) 《东鄂两督奏对汇志》,《申报》,1910年9月5日,第1张第4版。
(68) 孟森:《宪政篇》,《东方杂志》第5年第8期,光绪三十四年八月二十五日,第44页(栏页)。
(69) 《暂署黑龙江巡抚程德全奏陈预备立宪之方及施行宪政之序办法八条折》,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58—259页。
(70) 《陈昭常奏设责任内阁折》,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1辑,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22—124页。
(71) 锡良:《时局危急密陈管见折》,《锡良遗稿·奏稿》第2册,第1126页。
(72) 《某公使之日韩合并谈》,天津《大公报》,1910年9月9日,第4版。
(73) 《申报》,1910年9月3日,第1张第6版。
(74) 《谘议局联合会陈请资政院提议请速开国会提议案》,《申报》,1910年9月9、10日,第2张后幅第2版。
(75) 《申报》,1910年8月31日,第1张第3版。
(76) 《瑞督尚知为探本之论》,《申报》,1910年9月6日,第1张第4版。
(77) 《然则国会果有速开之望矣》,《申报》,1910年9月2日,第1张第3、4版。
(78) 《国会请愿代表孙洪伊等上资政院书》,《国风报》第1年第26号,宣统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79) 《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议场速记录》第8号,宣统二年九月十七日,清末刊本。
(80) 《资政院总裁溥伦副总裁沈家本奏请提前设立上下议院事》(宣统二年九月二十六日),一档藏,朱批奏折,04/01/01/1095/068,04/01/01/167/2315。
(81) 《福建谘议局第二次会议速记录》第5号,宣统二年九月初十日,清末刊本,第2页。
(82) 《江西巡抚冯汝骙奏为江西谘议局议员呈请速开国会事》(宣统二年九月二十六日),一档藏,朱批奏折,04/01/01/1107/010,04/01/01/170/0574。
(83) 《奉天全省谘议局呈请代奏即开国会奏稿》,《盛京时报》,宣统二年九月二十日,第2版。
(84) 《各省督抚合词请设内阁国会奏稿》,《国风报》第1年第26号,宣统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85)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36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76—377页。
(86) 《考察宪政大臣于式枚奏立宪必先正名不须求之外国折》,《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第3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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