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农民进城社会史考察_农民论文

近代中国农民进城社会史考察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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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农民进城,是指在农村推力和城市拉力的合力作用下,农民离开自己所居住的村落,流入城市做工谋生。在近代中国,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榨盘剥,促使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结构逐步趋于解体,农村经济的日益衰败,使得广大农民和手工业者被剥夺了生产资料,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基础。迫于生计,成千上万的农民不得不离开他们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另谋生路,或流亡,或垦荒,或进城,汇聚成一股规模空前的流民大潮。其中,进城农民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和深刻的社会内涵,也最引人注目。

一、近代农民进城的量化分析

大量的农民离村进城,已经成为晚清时期一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由于缺乏相关的统计数据,对这一时期离村农民的具体数量我们现在还无从考证。但时人对农民因天灾人祸等原因大量涌入城市的记载并不少见,如“(江苏)江北一带村农,每至荒年,辄即扶老携幼,谋糊口于苏城,相沿成例”,[1] (P936)1910年,“淮安、扬州、江宁、平湖、海州等处,老弱流亡,络绎道路,或数百人为一起,或数千人至万人为一起。汉口地方乃聚至20余万人。”[1] (P723)大量的无业游民聚集于城市,使晚清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惶恐不安,“无业游民生计日绌,苟不早为之所,则民不聊生,人心思变,更何堪设想”。由此可见问题严重之程度。

进入民国时期,中国陷入了军阀割据混战状态,天灾频仍,致使农村社会动荡不安,农村经济进一步恶化。同时,随着半殖民地化的加深,通商口岸、商埠、自行开放的口岸城市不断增多,城市工商业有很大的发展,致使城市对农民也形成了较强的吸引力。于是,农民离村进城现象“已普遍于全国的任何穷乡僻壤,并且日益严重化了”,[2] (P72)农民离村进城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根据时人在1923~1925年的抽样调查,不同地区的农民离村规模有很大差别(如下表),仅就调查样本来看,农村人口的1.44%至8.72%离村了,其平均数为4.61%。进入30年代,农民的离村率有了很大幅度的提高。据1933年国民政府中央农业实验所对22省农户的调查,统计出“全家离村之农家”共有1920746户,占报告各县总农户的4.8%;“有青年男女离村之农家”共3525349家,占报告各县总农户的8.9%。[3] (P886)

表1 1923~1925年不同地区农民离村规模比较

地区

全人口

离村人口 离村人口率

(人) (人)(%)

江苏仪征2084 30 1.44

江苏江阴3414 80 2.34

江苏吴江1372 67 4.88

安徽宿县3478 105 3.02

山东露化5857 513 8.70

直隶遵化9085 241 2.65

直隶唐县6177 281 4.55

直隶邯郸4236 77 1.82

直隶盐山 803 70 8.72

浙江萧山

10355 795 7.58

资料来源: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2辑,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636页。

以上只是对农民离村的整体规模作了考察,至于离村的农民中有多少进入到城市,还需作进一步分析。在靠近工业城市或政治中心的农村地区,因其消息相对灵通,流动成本低等因素,农民离土后入城的比例相当大。江苏无锡礼社的755名离土农民中,前往上海者约400人,其次是到苏州,两地合计达500人左右,进入无锡城区的有百余人,这样进入城市的离土农民占离土总人数的75%左右。[4] 另在江苏宜兴,“附城乡村,颇有入城进工厂做工者,甚有往苏、沪、锡等埠在纱厂纺织者,此亦以生活所迫,使其不得不如此也。统计全县由农妇变成工人者,可达六千之数。”[5] (P639)

就全国情况来看,据国民政府中央农业实验所1935年所做的调查,全国22个省中举家外迁至城市逃难、做工、谋生、住家的户数比分别为14.2%、21.3%、15.4%、8.2%,四项合计达59.1%,到别村垦荒、务农、逃难的占36.9%。同一时期对青年男女离村之去处的调查表明,因各种目的离村进城的达64.9%,而到别村务农或垦荒的为28.5%。[3] (P893)可见,在近代离村农民的流向中,进入城市的比例最大。

城市人口的急剧膨胀也从另一侧面反映了农民进城的速度和规模。以上海为例,1852年上海人口不过50余万人,但到1949年增至近550万人,[6] (P12)单靠人口的自然增长,近百年时间上海增加500万人口,是难以想象的。有学者估计,根据正常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在百年时间里,近代上海人口最多增长到100余万至150万左右。[7] (P14)由此可以断定,上海人口过度膨胀的原因,主要是人口大量流入造成的。“这大量人口的增加,除了微不足道的外侨和地主商人之外,那十字街头鸠形鹄面的失业者,便是从内地农村破产中逃出的农民了。”[2] 这也是近代中国城市的缩影。

二、近代农民进城的动因

近代农民进城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是政治、经济、社会以及自然环境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1、天灾人祸是造成农民进城的直接原因 自然灾害一直是历史上人口流动的主因之一,在天灾频仍的近代中国更是如此。单说民国元年至民国二十六年这一段历史时期中,各种较大的灾害就有77次之多:计水灾24次;旱灾14次;地震10次;蝗灾9次;风灾6次;疫灾亦六次;雹灾4次;歉饥2次;霜雪之灾2次。而且各种灾害,大都是同时并发。[8] (P44)可谓无年不灾。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人们的生产、生活与自然条件密切相关,每当发生自然灾害,农民迫于缺衣少食而不得不四处流亡。因此,每一次灾荒就必然伴随着一次大规模的农民离土进城。据容闳《西学东渐记》的记载,19世纪50年代末,“其时黄河决口,江苏北境竟成泽国,人民失业,无家可归者,无虑千万,咸来上海就食。”[7] (P14)“至于安徽,尤其是淮北一带,由于淮河长期失修,经常闹水灾,距离旧上海亦不远,所以通过逃荒的方式来旧上海的安徽人口亦复不少。”[6] (P41)南京有着大量的棚户人口,他们有十分之九以上也是由农村移来的,而移来的原因大半是由于灾荒。[9]

人祸主要是指战乱和土匪横行。近代中国是一个战乱不已的国度,对内战争,对外战争,未稍停歇。晚清时期的两次鸦片战争,镇压太平天国战争,攻捻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等等,接连不断,广大农民流离失所,纷纷流入繁华的都市。王韬《瀛壖杂志》记载说:“庚辛之间贼陷江浙,东南半壁无一片干净土。而沪上繁华远逾昔日……于是八郡难民靡集于城外……人因号洋径浜为流离世界。”[10] (P66)进入民国以后,各军阀之间的混战更是频繁不已。仅自1927年夏至1930夏这短短3年中间,动员10万人以上之内战巳多至近30次。[11] 由于长期战乱,大批散兵游勇变为土匪,一些没有生活来源的流民也加入了土匪队伍,因此,不少地方简直成了土匪的世界。如在河南南阳,有的农民外出耕田,竟还要背扛枪支以防土匪抢劫!另如淮北地区,“自改国以来,土匪蜂起……十五年中,(农民)未遭匪难者,盖寥寥可数也。”[12] 因此,多数农民为躲避盗匪侵害,只好求生于相对安定的城市。

2、巨大的人口压力是内在原因 人口压力是指“人口再生产对物质资料再生产所形成的压力,即物质资料再生产满足不了人口再生产的需求。”[13] 从1840年到抗日战争发生前的1936年,虽然由于战争、饥荒、瘟疫等天灾人祸的影响,人口增长的势头趋缓,但人均占有土地的数量并未上升,人多地少现象依然是近代中国最基本的经济国情。据统计,人均耕地面积1851年1.75亩,1873年2.73亩,1887年2.27亩,1901年2.14亩,1911年2.67亩,1932年2.71亩,始终未能超出3亩。[13] 但是依照当时的生产条件,“每亩所获,岁约六斗,以人民之食料而论,每人所需日约一升,非有六亩之田,不足以一人之用。”[1] (P644)由此可以看出,中国近代存在着很大的人口压力,对于以农立国的中国来说,土地资源的短缺必然造成物质资料再生产的严重不足。一部分人就被排挤出农村,被迫去城市寻求生路,也就成为理所当然的事了。如江苏无锡礼社,农村中产生大量之过剩劳动,兼以主要副业蚕桑之衰落及连年灾荒。使农民不得不打破其墨守乡土之故习,群集都市。为产业工人、商铺店员及劳动后备军”。其离土率高达21%。[4]

3、自然经济的解体,商品经济的楔入,是推动农民进城的根本原因 鸦片战争前,中国基本上是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这种自然经济的基本经济结构表现为耕与织的结合。1840年,英国的大炮轰开了中国闭关锁国的大门,大量廉价的“洋布”、“洋纱”等“洋货”随即如潮水般涌入中国,强行剪断了农村耕织结合的纽带,使传统手工业在外国资本主义工业的打击下日渐凋零,手工业者破产失业剧增。时人亦指出,“自道光年间,大开海禁,西人之工于牟利者,接踵而来,操贸易之权,逐锥刀之利,民间生计,皆为其所夺。未通商之前,大布衣被苍生,业此为生者何可数计。自洋布洋纱入口,土布销场遂滞,纺绩稀少,机轴之声几欲断矣”。结果,“中国之织妇机女束手坐困者,奚啻千百万人”。[7] (P16)“民生日蹙,失业日多”[14] (P505)正是当时乡村社会的真实写照。为了生计,这些众多失业者和剩余劳动力就不绝逃往都市。

4、近代城市的发展是吸引农民大量进城的重要原因 近代城市工商业的发展,无疑给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提供较多的从业机会。那些在乡间正苦无生计的农民,缘于生活的艰难和对都市生活的憧憬,他们也希望到都市去寻找可以改善生活条件的机会。如湖北孝感,“乡民因农村生活艰苦,羡慕都市繁荣,离村外出者,亦日渐加多,所去之处,以汉口为多。”[15] (P40)城乡比较利益的差别,工人收入较农民为优,是农民进城的第一着眼点。特别是工业化运动初兴之时,“江海通商,食力之民,趋之若鹜,每月工资至少数元,以养妻孥,绰有余裕”。[1] (P412)

当然,中国近代城市是在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和刺激下发生发展的,本身还存在很多问题,工业化发展水平也十分低下。因此,在农民离村进城的过程中,城市的拉动力显然处于次属地位,远远小于来自农村的推力。这种特殊的推拉力模式与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紧密相连,也是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所决定的。

三、复杂多元的社会效应

进城农民中既有失地农民,也有破产的手工业者,既有青壮年,又有老弱病残,可以说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同时,农民进城以后有的进入工厂成为产业工人,有的成为商业服务人员,有的纯粹靠出卖体力谋生,有的则沿街乞讨,还有的加入秘密社会而沦为盗匪。因此,农民进城也带来了复杂多元的社会效应。

1、对日益衰退的农村经济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一方面为城市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推动了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在另一方面却是减少农村劳动力,致使耕地荒芜,影响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在中国近代城市人口性别年龄结构中,农村人口流入城市者主要是男性青壮年人口,根据李景汉的调查,在1338位被调查者中,20岁至49岁“离村”的农民,占到71.28%。另据陈翰笙、刘宣、卜凯的调查,广东、广西及河北等省的离村人口中,男性占85%以上,而年龄在20~40岁之间者,占四分之三以上。[16-18] 农村劳动力精华部分的大量离村进城,对于农村而言,就会直接造成农村农工缺乏,影响农业生产,造成大量农田荒芜。其中,有的离村农民将自家土地交于他人代耕,但大部分都将土地抛荒。那些仍留在农村且拥有一定土地者,因没有农工可请,也不得不弃耕部分农田,如“京畿一带以及城内无业贫民虽称众多,但……农工竟不敷需要,以致大好良田,因乏工人不能耕种者,为数甚广”。“壮年劳动者常脱离农村,致生产力日益减少”;“田畴荒废,产额又因之减下”;“耕者日少,而田愈荒”;“田园任其荒芜,生产能力低减”已成为南北各地农村的普遍现象,[5] (P649-651)据统计,1873~1933年间,就有福建、浙江、河北、山东、湖南、陕西、江西、宁夏、绥远等9省区的耕地面积减少。[19] (P356)“强健者多逃入城市,另谋糊口;而所残留于乡村者大都老弱贫病者流。农民麇集都市,都市固嫌人口过剩;但农民离乡,则农村基础根本动摇,农村经济惟有日见摧毁。”[20] 这说明农民离村进城主要是农村经济衰退的产物,其反过来又加速了农村经济的衰退,从而造成一种恶性循环。

2、离村农民大量进城给城市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 一方面,城市劳动力市场受到极大冲击。中国近代的农民离村,发生在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过程中,大机器工业和现代工厂制度始终没有发展成为占统治地位的产业经济成分,吸纳农业劳动力的能力十分有限。那些在外国资本主义和民族机器工业竞争下失业的、原先可以从农业和手工业的紧密结合中得以消化的相对过剩人口,难以在城市工商经济部门充分就业,于是就造成了规模庞大的产业后备军队伍。正是由于产业后备军大量过剩,资本家对工人的压榨和剥削几乎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同是纺织工人,外国纺织工人的工资竟比中国工人工资高出5~20倍,这是名义工资,而中国工人真正到手的实际工资还要更少。工人工资水平不断下降,进而造成民众生活水平大大降低,购买力无形萎缩,市场疲软,最终导致工商业难以维持和发展。另一方面,城市中大量的失业和无业人口导致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如果进城农民找不到工作,又没有社会救助和其他的生活来源,那么他为了生存就不惜铤而走险。许多无业游民结帮成党,“以失业之故,遂致作奸犯科,无所不为,无所不至,既非王法所能禁止,又非粥厂暖厂所能收养”,[14] (P516)他们游荡于都市街头,常干些抢劫、斗殴、拐骗和偷盗的勾当,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城市社会秩序,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受到威胁。

此外,过量的农民进城也给城市带来交通和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压力,使城市人口职业结构严重失调等等,在此不一一展开。

3、近代农民进城固然给城乡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但是其积极影响亦不容忽视 对农村而言,农民在城市务工所得收入可以贴补其尚在农村的贫困家庭,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村经济提供了资金支持。摆脱经济上的困境是一般农民进城“打工”的根本驱动力。他们在城市一旦谋到适当的职业,不仅解决了自己的生存问题,还可以缓解家庭生活的压力,如广西,“近城市的农村中男子许多跑到城市去做苦力的,到农忙时有些是转回农村耕田,有些则全年做苦力。他的家庭仍在乡下种田,他做苦力所得的钱拿回去帮助他们的家庭生活。”[21] 他们的辛勤劳动,不仅推动着流入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对缓解流出地经济困顿局面不无小补。

离村农民的大批入城,顺应了近代社会转型的需要,既推动了近代工商业的发展,也加快了城市近代化的进程。农民进城为城市工商业提供充足的劳动力,他们是近代产业工人的主要来源。廉价的劳动力市场是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的必要条件,离村农民大量涌入城市,正好满足了这一需要。据20世纪二三十年代抽样调查,各地工厂工人出身于农民的比例,上海189名印刷工人中为79%,51名黄包车夫中为71%,100名大连码头工人中为69%,塘沽86名久大制盐业工人中为59.3%,50名碱厂工人中为44%,而山东中兴煤矿的矿工中,985名里工中52%出身于农民,1025名外工中则有75%来源于农民。”[22] (P167)来新夏在其编著的《天津近代史》一书中也明确指出:“天津的近代产业工人,一般都来自北方农村中破产的农民或手工业者。”[23] (P123)离村农民所从事的行业,虽然多为辛劳的苦力,但也为城市所必需。他们以自身的辛勤劳作支撑着城市的全面发展,为近代工商业的繁荣与进步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可以说,农民入城是近代城市工商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农民进城做工还极大地冲击了传统封建观念。其一,在农村社会根深蒂固的宗法制度遭到破坏。中国自古以来便是宗法社会,向来崇尚一族同居,但是由于近代农民大量进城做工,渐渐地削弱了以共同劳作为基础的大家族制度,也破坏了宗法制度存在的基础。其二,妇女地位得以提高。在传统中国,“料理家务”是妇女的本分,“女子不出门”是妇女必须恪守的道德规范,这就使她们长期处于家庭和社会的“附庸”地位。然而近代工商业的发展吸收了大量农村妇女进厂做工,她们在整个工人队伍中所占比例竟高达35%左右。[24] (P489)因此,她们不但在经济上得以独立,还打破了男性垄断社会公共领域的局面,这是妇女获得应有社会地位的前提,也是对传统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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