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宁[1]2002年在《期望与现实:农户迁移城镇后的生活状况研究——基于全国463份调查问卷分析》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已成为中国经济社会结构变化最主要的特征,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开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本世纪上半叶,如何通过相关制度和体制的改革,让农民获得自由的迁移权利,并让那些已进入城镇的农户获得平等的社会地位,从而吸引和推动大批农村居民告别其祖祖辈辈的农民身份,正式按照其实际所从事职业重新确认社会身份并大规模地迁居城镇,这将成为中国社会变迁中最重大的事件之一。在此背景之下,本文从期望与现实的角度出发,采用对在全国各地进行了实地调查所获得的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和理论验证的研究方法,对自发地流入城镇的农户就他们当初选择进入城镇的意愿、动机和留居城镇后的生活状况进行了对比研究,对农户进镇后实现全方位角色转变,即最终以正式身份定居城镇的可能性、必要性与现实性作出了分析与论证。具体的研究内容包括: 第一,研究意义、内容、方法的介绍及相关理论的综述,为论文的研究提供背景和基础。 第二,农户乡—城迁移情况研究。先总体介绍我国的农户乡—城迁移的历史进程和现状,再结合实际的调研情况,分析我国农户的户口和全家迁移的意愿和现状以及他们选择的迁移城镇动因,旨在对我国现存人口流动情况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第叁,农户迁移至城镇后对总体生活状况的自我评价。以迁移农户的自我评价为主,与原先在农村时的生活和原城镇居民的生活进行双方面对比,分析农户迁入城镇后的实际生活能力和生活改善状况。 第四,农户迁移至城镇后的就业与收入状况分析。分析农户进入城镇后的就业、收入与各类影响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与相关理论进行验证。 第五,农户迁移至城镇后的若干基本生活状况分析。针对居民日常生活比较关注的几个问题,分别就生活消费、住房、社会保障、孩子入学四个方面对这些迁移人群的实际生活现状进行研究。 第六,若干典型案例的剖析。选取四个典型案例从不同的侧面对分析内容进行事实验证和补充说明。 第七,结束语。根据以上分析的内容,系统地得出研究结论,进而提出相配套的政策思路及建议。
赵智[2]2016年在《权益保障、公平感知与市民化倾向》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正在经历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堪称人类发展史上规模最为宏大的城镇化运动。农业转移人口从乡村转入城市,处在一个身份认同和自我认知的转型阶段,其能否顺利完成转型并融入城市,直接决定了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属性、特征和走向。可是,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深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半市民化”甚至“逆市民化”的问题日益突出,进城农业人口面临着物质、权利、社会及人力资本权益保障不到位,公平体验不佳以及市民化积极性不高的困境。现实的无奈往往让农业转移人口无法坚定“脱农入城”的信念,甚而做出“逃离城市、返回农村”的个人决策,这已经严重阻碍了经济新常态下“人与城”之间的要素流动与关系重构。所以,深入了解权益保障、公平感知及其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倾向的关系,有助于采取相应的措施规避社会风险,避免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产生不利影响。正是着眼于当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首先通过回顾前人相关研究成果,梳理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历史脉络;第二,运用需求理论、公平理论架构了权益保障和公平感知的分析框架,利用期望理论和目标设置理论,建构出了“市民基准(期望值/进城目标)—公平感知度(媒介/信息反馈)—权益保障水平(效价/绩效与报酬)—市民化倾向(激励力量/满意感与承诺)”的理论模型,厘清了权益保障、公平感知与市民化倾向的逻辑关联;第叁,基于四川省不同层次城市(特大、大、中及小城市)、户籍地(本市、省内和省外)、构成类型(农民工、失地农民、高校在校生、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的调研数据,运用AHP层次分析、熵值、主成分分析等方法,完成权益保障水平和公平感知度的度量;第四,从权益保障、公平感知的视角,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倾向展开Logistic分析;最后,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国外模式和我国国情,提出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若干对策建议。研究结果显示:(1)现阶段我国农业转移人口的权益保障和公平感知状况欠佳,市民化倾向不够强烈。具有明显市民化倾向的总体样本比重仅为23.57%,个体工商户、省内户籍、迁入特大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更愿意成为市民;当前农业转移人口权益保障水平综合只达到71.59%,本市户籍、迁入大城市和私营企业主的整体权益保障水平较高;样本高低公平感知度总体比重相当,省外户籍、中等城市和农村籍高校在校生的高公平感度占比相对较高。(2)权益保障水平正向影响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倾向,但不同群体间可能存在一些类别差异。中低权益保障水平对本市户籍、大中小城市、其他构成类型(高校在校生、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的市民化倾向影响为正,对农民工和失地农民、外地户籍(省内和省外)、特大城市的作用方向为负;而高权益保障水平对失地农民、外地户籍、特大城市的影响为正,对其他类别的影响为负向。(3)高公平感知度对能够正向强化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倾向,而低公平感知度对市民化倾向具有负向作用。从不同类别来看,失地农民的高公平感知度影响方向为负,与其他类别有所差异。(4)高公平感知度会减轻中低权益保障水平对市民化倾向的负向影响,但有时也会加剧高权益保障水平带来的负向影响。其中,对于本市户籍、失地农民、特大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来说,高公平感知度会负向调节中低权益保障对市民化倾向的影响,对于其他类别的则是正向调节作用;而在高权益保障水平下,高公平感知度能够正向调节失地农民、其他构成类型(高校在校生、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中小城市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倾向,对其他类别的调节方向为负。由分析结果可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倾向的关键,不仅仅在于保障客观的个人权益方面,亦体现在增强主观的公平体验上,催化由“农民”转换为“市民”的过程需要同时关注权益保障和公平感知。基于上述发现,结合国外市民化的经验,认为革除体制弊端、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城市功能、搭建交流平台、关注分层需求,是提高权益保障水平、改善公平感知度、强化市民化倾向的有效渠道。创新之处在于:第一,重新界定市民化进程中农业转移人口权益保障的内涵,从物质、权利、社会、人力资本要素的视角,在城乡人口的共性与特性之间寻找农业转移人口权益保障边界的平衡点;第二,构建了权益保障、公平感知与市民化倾向之间的理论分析框架,强调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决策的主体性,阐明了内外因素对市民化倾向的影响机理;第叁,利用构建的多方法组合评价方法,测算了农业转移人口的权益保障水平;第四,从地域特征(户籍地、迁入城市)和构成类型的角度,探讨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的异质性,突破了以往将农业转移人口归为同质性群体的传统认知局限。
麦尔旦·吐尔孙[3]2016年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夫妻联合迁移及其对土地流转的影响研究》文中指出农村劳动力的迁移与国家或某个区域的城镇化进程是相互关联的,也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阶段和社会运行制度改革的程度有着紧密的联系。农村劳动力迁移实际上是乡村社会向城市社会变革的产物。所以,对于农村劳动力迁移问题的研究,只有放在城镇化进程中去思考,才能更准确的把握劳动力迁移的主要模式、方向、特征和规律。从长远看,要真正实现农村迁移劳动力长期迁居甚至永久迁居至城镇,必然要经历家庭核心成员(如夫妻二人)的迁移,再到整个家庭迁移的过程,也就是说农民夫妻联合迁移的模式是当前家庭化迁居最为核心的劳动力迁移模式。但是,以拥有土地经营权为特征的农户,其土地是其生存与发展的重要资源,农村土地对农民夫妻联合迁移决策与行为是否具有捆绑约束,而这种约束是否会影响到农民夫妻联合迁移的决策与行为?影响的程度又是如何?如果不影响,那可能是什么原因导致土地流转行为发生的?这都是一些值得深入研究的议题,而且现有研究并未得到一致的结论。基于以上原因,重视对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夫妻联合迁移对土地流转的影响研究愈加凸显,如果将其内在逻辑体系、影响机理和作用程度梳理清楚,不仅可以为劳动力迁移理论在我国的应用、拓展和修正奠定基础,而且还将为我国农村迁移人口市民化的研究提供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积累。本研究主要以新迁移经济理论(NELM)为指导,利用对湖北省、河南省10市(县、区)49村845户农户的实地调查问卷数据,从农户微观层面对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夫妻联合迁移与土地流转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实证分析。本文通过农民夫妻联合迁移对农户土地流转作用机理、动因与约束以及决策模型的分析,为我国农民夫妻联合迁移决策与行为的逻辑推演以及实证分析搭建了一个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框架。与以往研究不同的是将禀赋依赖和能力水平以多个维度的衡量变量进行分析,以充分体现禀赋依赖路径的具体影响程度和能力水平制约的因素,同时,以家庭与个人禀赋依赖程度、能力水平与农民夫妻联合迁移行为的关系及相互作用机理作为切入点,深入探讨了农民夫妻联合迁移行为所受到的具体影响。此外,本文克服了以往研究中将农户土地租赁市场参与行为与劳动力市场参与行为视为外生变量进行简单分析处理的做法,防止了所导致估计结果的内生性偏误问题,而是将农民夫妻联合迁移决策整个组合类型对农户土地流转影响的整个进程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分析,并运用工具变量(IV)与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以及IV-Probit法解决了农民夫妻联合迁移决策对农户土地流转意愿、行为之间可能形成的内生性问题。据此,全文共分为9章。其中,第1章为导论;第2章为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第3章为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夫妻联合迁移与土地流转的宏观背景;第4章为农民夫妻联合迁移对土地流转影响的理论分析以及数据来源和样本特征的说明;第5章为我国农民夫妻联合迁移决策与行为的逻辑推演与实证分析;第6章为禀赋依赖、能力水平与农民夫妻联合迁移的影响分析;第7章为农民夫妻联合迁移决策对农户土地意愿的影响分析;第8章为农民夫妻联合迁移决策对农户土地行为及规模的影响分析;第9章为全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与提出的相应政策启示。本研究得到的主要结论有如下几点:(1)关于我国农民夫妻联合迁移决策与行为方面:农民夫妻个人特征中年龄、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等人力资本因素均对农民夫妻联合迁移和夫妻双方一方迁移具有至关重要的积极作用;同时从边际效应的影响上看,丈夫健康状况的影响效应最大。农民夫妻家庭特征中家庭全年纯货币收入、家庭劳动力规模、学龄子女规模等因素均对农民夫妻联合迁移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而家庭成员中是否有村干部仅对农民夫妻双方有一方迁移的农户具有正面影响;同时,在本研究中发现了我国农民夫妻联合迁移决策存在新迁移经济理论提出的“相对剥夺”观点的证据。农民进城在城市就业环境中是否参加过职业培训对农民夫妻联合迁移具有显着的正效应,同时也充分验证了在我国社会网络对农民夫妻联合迁移的重要性和促进作用。与此同时,分析认为长期保障功能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会在一定程度上对迁移劳动力造成保障功能的损失,对农民夫妻的联合迁移或夫妻双方一方迁移行为存在锁定效应和负面影响。最后,环境感知特征中耕地质量越差,农民夫妻迁移倾向就越高,而从区域差异特征中发现农民夫妻联合迁移越来越倾向于离其较远的地区。(2)关于禀赋依赖、能力水平与农民夫妻联合迁移方面:禀赋依赖与能力水平均对农民夫妻联合迁移或夫妻双方有一方迁移具有显着的影响,农民夫妻联合迁移或夫妻双方一方迁移依赖于人力资本禀赋、社会资本禀赋和自然资本禀赋条件,而经济资本禀赋条件对农民夫妻迁移行为并没有产生显着的影响;农民夫妻联合迁移预期和自身能力水平、与其就业结构之间存在不匹配路径,农民夫妻联合迁移或夫妻双方有一方迁移的首要任务还是实现预期收入水平的提升。(3)关于农民夫妻联合迁移决策对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方面:第一,从总体上来看,农民夫妻联合迁移农户其土地流转意愿最高,达到59.10%,并且农民夫妻联合迁移和妻子迁移,丈夫在家对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均表现出显着的正效应,同时分别会促使农户土地流转意愿提高7.54%和7.30%;而丈夫迁移,妻子在家和夫妻双方都在家对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均表现出显着的负效应,同时分别会促使农户土地流转意愿降低2.27%和1.68%。第二,为了克服模型中潜在的内生性问题,采用了村级劳动力迁移人数作为工具变量,修正了Logistic回归估计中对控制变量的估计偏误。第叁,经过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内生性问题的分析处理后,得到两点概括性结论:一是农民夫妻联合迁移对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而其它组合类型对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具有的影响存在差异性;二是农民夫妻联合迁移决策各组合类型的控制变量对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作用方向和影响程度存在显着的差异性。(4)关于农民夫妻联合迁移决策对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及规模的影响方面:第一,从农户土地流转行为上来看,农民夫妻联合迁移农户其土地流转行为最高,达到68.70%,并且农民夫妻联合迁移对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具有显着的正效应,同时会促进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倾向提高4.694%,而仅次于农民夫妻联合迁移的是丈夫迁移,妻子在家农户其土地流转行为,达到66.41%,但丈夫迁移,妻子在家对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并没有显着的影响。同时,妻子迁移,丈夫在家农户其土地流转行为最低,达到56.50%,并且妻子迁移,丈夫在家对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具有显着的负效应,并会促使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倾向降低4.855%;而农民夫妻都在家农户其土地流转行为达到61.054%,并且农民夫妻都在家对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具有显着的负效应,并会促使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倾向降低3.617%。第二,为了克服模型中潜在的内生性问题,本文利用工具变量IV-Probit的最大似然估计(MLE)法,并采用村级劳动力迁移人数作为工具变量,修正了Logistic回归估计中对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的估计偏误。第叁,农民夫妻家庭所拥有的耕地面积与农户土地流转行为拟合曲线呈现出两端下弯的倒“U”型形状,而农民夫妻家庭劳动力规模与农户土地流转行为拟合曲线呈现出更为明显的两端下弯的倒“U”型形状。由此可知,农民夫妻家庭所拥有的耕地面积、家庭劳动力规模与农户土地流转行为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第四,经过工具变量IV-Probit法内生性问题的分析处理后,得到概括性结论:农民夫妻联合迁移对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土地流转率、土地流出规模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而农民夫妻联合迁移对农户土地流入规模具有显着的负向影响,但控制变量在不同农民夫妻迁移决策类型组之间具有显着的差异性。基于上述结论,提出应重视农民家庭内部决策与分工,促进家庭化迁居城镇或促进农民夫妻双方同时迁移的政策引导措施;通过为农民提供公平、便捷、携带式医疗保险、子女教育、城镇住房福利补贴等社会保障体系,促使其在非农部门、区域稳定就业和生活,改变当前非携带式农村社会保障功能的作用,突破土地对迁移劳动力的捆绑约束,提高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与行为,进而为有序推进迁移人口市民化和留守农户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不能孤立的看待农村劳动力的迁移问题,应该把农村劳动力迁移问题与土地制度、城镇化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培育相结合,有区别、有针对性的进行政策鼓励和引导的政策启示。
刘迪平[4]2010年在《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长效供给研究》文中提出当前的经济结构及特殊的经济转型期决定了我国人口老龄化及其养老的重中之重是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及其养老问题。由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长期缺位,目前,大部分农村老年人口仍然依靠传统的养老保障制度进行养老。然而,传统的养老保障制度安排正受到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严峻挑战。在此背景下,本文通过梳理相关历史文献、界定和概述相关概念和基础理论,在分析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回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变革、反思“老农保”的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经验,提出构建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为基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满足农村居民养老需要、公平普惠的“新农保”制度。同时,通过采用实证、规范、比较、模型预测、精算分析等研究方法,从多学科融合的角度,全面、系统的论证其运行的可行性,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一套完善、合理、有效的“新农保”纵向一体(需求、筹资、管理一体化)、横向协调(均衡发展)、整合提升(衔接与动态发展)的长效供给机制,以确保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下实现农民养老的“广覆盖、保基本”目标,切实解决农民“养老不犯愁”的问题。本文围绕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长效供给这一主题,共分六部分十章进行分析探讨。第一部分(第1、2、3章)是研究基础;第二部分(第4、5章)是现状分析;第叁部分(第6、7章)是经验启示;第四部分(第8章)是预测论证;第五部分(第9章)是策略研究;第六部分(第10章)是全文结论。第1章主要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思路及框架。第2章主要对国内外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研究进展进行文献综述。通过文献梳理发现以往研究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如对“新农保”的探索多停留在必要性的论述和“新农保”政策的解读上,很少提及如何构建“新农保”,以及在“新农保”建设中如何实现城乡衔接、区域协调发展,等等。并且特别缺乏在“新农保”试点和国际金融危机双重背景下的研究。在政府财政负担能力方面,对如何增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缺乏有针对性的全面分析,特别是如何筹资、没有建立具体的机制。第3章重点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并对“新农保”的基础理论进行概述。第4章主要论述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现状与趋势,并将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变革历程划分为“老农保”时期(1986~2002年)和“新农保”时期(2003年~)进行回顾。第5章通过对“老农保”的精算分析,总结、反思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第6章主要阐述国外(德国和日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验,并通过国际比较分析为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长效供给提供经验借鉴。第7章对国内典型地区苏州、东海、宝鸡叁种“新农保”探索模式进行案例剖析,为当前有效推进和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实现其长效供给提供启示。第8章全面论述“新农保”制度运行的基本支撑条件,提出构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新农保”制度。并运用ARIMA模型和精算模型对“新农保”制度运行的可行性进行预测论证。经过综合测算分析,“新农保”制度具有运行效率。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新农保”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实现“保基本”目标是可行的。第9章详细阐述构建一套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新农保”长效供给机制的策略,主要包括:构建“新农保”需求、筹资、管理纵向一体化的长效供给机制;构建“新农保”均衡发展的横向协调机制;构建“新农保”整合提升的动态发展机制;构建“新农保”长效供给的相关配套机制。为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顺利实施,实现其“全覆盖、保基本”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林燕[5]2009年在《二元结构下的劳动力非家庭化转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产值结构、就业结构和人口的城乡结构相配套是经济增长的内在要求。但是,在我国,就业结构转换滞后于产值结构转换,人口城乡结构转换又滞后于就业结构转换。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转移与其家庭的城市化不配套是结构转换不协调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国近两亿转移劳动力中的80%采用的是非家庭化的转移方式,家庭的生活重心保留在农村,这些转移劳动力预期自己年老、生病、失业时将会返回农村,他们在城市只能维持暂居状态。这种转移方式与其他国家发展过程给我们的启示和经典理论给我们的指引完全不相同。本研究构建了一个家庭迁移决策模型来分析农民工的非家庭化迁移现象:家庭追求工资收益、财产收益、公共服务收益、家庭团聚收益在内的目标函数最大化。在目前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制度约束和市场条件下,工资收入最大化要求劳动力离乡外出;农户家庭的承包地、住房等财产不能自由参与市场交易;公共服务城乡分隔,地域分隔;后两种收益的非流动性要求家庭留在户籍地。从收益最大化角度,农户家庭的决策结果是:劳动能力强的青壮年劳动力进城打工,劳动能力弱的家庭成员留在农村,照顾承包地和住房,并获取农村政府提供的微薄但聊胜于无的公共服务。家庭人口被分割为外出者和留守者,家庭同时生活在现代非农部门和传统农业部门,形成两部门生存现象。本文用浙江省农民工的调查数据对理论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显示,虽然土地和住房的数量、是否有免费义务教育、农民工自身的人力资本水平等对农民工家庭是否进行整体迁移影响不显着,但家庭中是否有15周岁以下儿童、是否有65周岁以上的老人、外出务工的工资收入、务工的时间、户籍地集体分配收入的多少,外出距离,以及与财产和公共服务有关的制度因素等对农民工家庭的迁移决策有显着的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对我国近30年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家庭滞留农村削弱了劳动力转移的正面作用,产生以下负面效应:要素流动的收入差距拉平作用减小了,不利于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的改善;家庭固守在农村,强化了土地的社会保障作用,使土地的分配和利用都遵循公平原则;家庭不迁移,承包地不能退出,农地细碎化经营局面始终无法改观;家庭迁移滞后阻碍了城市化进程;家庭迁移滞后还抑制了产业集聚中的前向和后向联系,降低产业集聚的速度;家庭不能迁移,遇经济低潮劳动力即行返乡,使城市的劳动力蓄水池功能失效,延缓经济复苏的速度;农村儿童的城市化速度滞后,对国民的人力资本积累产生消极影响。公共服务制度、土地制度与户籍制度是叁位一体的。在户籍制度分隔下,城市居民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农村居民则以土地承担公共服务职责。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是保证土地能够替代社会保障职能的一种制度安排。这叁种制度互相关联,单独的户籍制度改革难以成功,也许我们需要在30年渐进改革思路之外探索制度改革的配套推进。改革的突破口是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在此基础上,公共服务的城乡转换和跨区域流动才有可能。当农村的公共服务由政府承担后,土地才能恢复其财产特性,按效率原则分配和使用,土地产权的进一步个人化发育才有现实基础。这两点实现后,以户籍分隔城乡就不再是必要的,当劳动力流动时,财产和公共服务收益不再成为家庭流动的阻碍因素,家庭整体向城市迁移才有了可能。
郑祥江[6]2016年在《西南地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纵观叁十年改革发展,随着一、二、叁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向二叁产业。人们普遍认为,农村劳动力适度转移亦应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但事实证明,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合理的外出务工规模,可提高农村劳动力利用效率,加速劳动力在产业间的布局调整,提高农民收入,增加农户家庭资源禀赋;但另一方面,外出务工规模超出一定限度后,农村劳动力投入不足,将对农业产生负面影响。国外已有研究深入论证了此观点,包括传统的人口流动理论如刘易斯模型、托达罗模型等都认为劳动力转移到一定程度,当农业劳动力边际生产率大于城市劳动力时,为追求城市部门相对较高报酬的劳动力过度流动会给农业生产及农村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国内也有研究从定性和定量角度分析劳动力外出务工对我国农业生产的影响,认为当前许多农业地区的农村劳动力过度转移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发展,造成农业生产后劲不足,后继乏人。因此,论文充分立足当前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数量大、务工方式多样的客观实际,在深刻认识外出务工产生的巨大社会及经济效益基础上,基于对农业生产发展利弊的争论,首先从地区宏观数据角度,分析了西南地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群体数量、务工者人口学统计特征及农村劳动力边际生产率等基本情况。认为西南地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在2004年处于转折点,说明农村劳动力数量变化不断影响农业产出,存在农村劳动力的合理外出务工规模问题。在此基础上,论文继续扩展研究视角,将外出务工产生的影响置于农户农业生产微观分析框架之内,依据表征农业生产系统结构与功能关系的四个重要维度——农业生产率、生产结构、土地经营规模和农业技术使用分别进行详细分析,深入挖掘农业劳动力变化从四个维度出发所产生的综合影响。在农业生产率方面,重在分析劳动力外出务工对农户农业生产技术效率的影响。以农户粮食(水稻)生产为分析视角,使用估计粮食生产函数、分析要素弹性变化的方法来考察劳动力外出务工对农户农业生产率的影响。首先对西南地区农业生产率随劳动力变化情况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再通过对比研究两组农户有无外出务工时农业生产产出的差异,分析农业劳动力外出务工和农业生产率、生产风险之间的关系。调查统计发现,无外出务工和有外出务工农户的水稻平均产量分别是513公斤/亩和487公斤/亩。研究中通过估计一随机前沿生产函数,将农业生产技术效率和生产风险纳入函数,发现有外出务工比无外出务工农户有着更高的要素输入弹性,外出务工可以为农户家庭劳动力再分配提供一种有效途径,从而提高农业生产率。在农业生风险方面,有无外出务工农户农业生产投入因素产生的效果也有所不同,有外出务工农户面临着更高的农业产出风险。在农业生产结构方面,论文从农户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种植参与概率、种植面积及种植比重的角度考察劳动力外出务工对农户种植生产结构的影响。发现务工户和非务工户以及不同程度务工户之间,不管是在粮食作物种植比重还是在经济作物种植比重上都存在显着差异。在经济作物生产上,非外出务工户每亩经济作物的劳动力及资金投入分别为5.3人/亩和1237.14元/亩;务工户每亩经济作物的劳动力及资金投入分别为3.9人/亩和1306.02元/亩。研究发现,外出务工程度对经济作物生产的影响系数为负,这与粮食作物生产恰好相反,即农户家庭外出务工程度越高,越倾向于粮食作物生产,而减少经济作物种植。随着家庭成员外出务工比例的提高,劳动力约束突显,农户将倾向于减少经济作物的播种面积,增加粮食作物的种植。研究表明,外出务工少的农户所带来的汇款少,农业生产规模不大;外出务工多的农户劳动力流出多,农业生产规模同样也不大。因此,劳动力外出务工所带来的劳动力和资金禀赋改变促使农户采用了资金替代劳动的策略,而且这种替代效应在经济作物生产上体现得更明显。在土地经营规模方面,研究发现劳动力的外出务工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家庭没有足够的劳动力进行土地农业生产经营,从而减少租入土地可能性,以维持现有规模甚至租出土地。而有租入土地意愿的家庭大都是外出务工程度比较高和非农收入比较高的农户家庭。家庭中外出务工人口数越多、农户外出务工程度越高,其租入土地的可能性越小现有土地面积与土地租入呈正相关。研究发现,非农收入增长1%,租入土地面积增加1.13亩;农业劳动力每增加一人,农户就会多租入1.23亩土地;承包土地面积增加1亩,租入土地面积减少0.31亩。另一方面,劳动力外出务工并未完全导致土地经营规模的下降,农户不会因为劳动力的减少而完全放弃土地经营权。相反,外出务工后获得的收入使些农户有资金去租入土地,资源禀赋不同的农户在土地租赁行为上由外出务工而产生的变化有所不同。在农业技术使用方面,从农业劳动力变化角度分析了农户使用农业技术的现状,研究劳动力外出务工对农户农业技术采用带来的影响。数据显示,在有临时务工者的农户中,采用水稻新品种的相对较少;而在采用水稻新品种农户家庭中所占比例最高的则属于“长期务工”的类型。分析过程中检验了农户是否采用新品种种子技术这一行为与家庭中是否拥有外出务工成员及务工形式这两者之间的相互影响,认为农户家庭成员外出务工会对农户是否采用高产水稻品种的选择产生影响,其取决于家庭成员参与的务工类型,即不同的外出务工类型(按时间长短分为临时、短期、长期外出务工行为)所带来的务工收入、人力资本变量等禀赋变化,会对农户农业技术的采用产生综合影响。在针对农业生产率、生产结构、土地规模和技术使用四个维度进行深入分析基础上,发现了四个维度中影响农业生产的机制、途径和效果,梳理其产生的各种影响,判断制约农业生产的各种因素,并在理论分析基础上提出问题解决路径与对策措施,认为完善的农业要素市场、高组织化程度的农户协作、不断提高的农户人力资本水平、有效的农业技术推广以及规范的土地流转会强化劳动力转移产生的诱导效应,从而有效促进农业劳动力外出务工与农业生产的良性互动,分析得出的解决路径和研究对策为政策有效制定奠定了基础。论文最后从政策层面给出了对策建议:认为政府应更多聚焦城镇化建设带来的“发展红利”,推进特色城镇化、加快城乡一体化;要进一步完善农村要素市场,优化资源配置;要在促进劳动力有序流动基础上实现转移模式的根本转变,规范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农民就业培训力度;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多社会化服务;要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将农业科技创新作为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支撑和强化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论文创新点为:一是理论框架建构上,立足西南地区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农业生产与经济社会特征,构建了多维要素约束下劳动力变化对农户农业生产的联动作用分析框架,侧重分析劳动力外出务工所带来的农户资源禀赋和生产意愿变化,对其农业生产行为的反作用机制为研究视角,为当前农业可持续发展路径、提升农业生产竞争力提供理论参考;二是研究观点上,基于劳动力外出务工对农业生产和发展利弊的争论,瞄准劳动力变化与农业生产的深层次综合影响问题,结合劳动力转移新经济学理论关于农户的劳动力转移决策对家庭短期产出和长期投资作用的假设,以及劳动力分配理论关于农户的非农就业、农业生产和雇佣劳动的决策机制,深入探索了劳动力外出务工对农户农业生产率的影响;叁是研究方法上,将静态的经济学模型和动态的生产系统模拟模型相结合,将生产的不确定因素考虑在内,分析和预测劳动力外出务工对农业生产系统的长期作用,从农户微观层面,分析投入——产出之间的关系,对研究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发现的解决问题路径可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刘晗[7]2017年在《农户生产分工差别化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时值我国深化改革全面推进,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的特殊时期,农业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在动因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深入探讨农业分工尤其是农户生产分工的一般规律,对于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一定积极意义。本文以种植业为例对农户生产分工差别化现象做出科学解释,着重解答以下科学问题:农户生产分工表现出什么样的差别特征?经营效益及其他因素对农户分工影响效应和作用机理如何?这些因素影响下农户生产分工差别化形成的内在规律是什么?旨在通过对农户生产环节分工差别化的探索,揭示农户生产分工差别化的一般规律,进而为促进农户生产分工,增进农业经营效益,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1)本文研究的根本目的是要揭示农户生产分工差别化影响的一般规律,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农户生产分工影响理论分析框架。主要任务是在理论借鉴和文献综述基础上,建立经营效益视角下农户生产分工影响的理论分析框架,引导后续实证研究的开展。对农户生产分工核心概念内涵进行界定,通过一般均衡分析法,分别分析经营效益影响农户生产分工的实现路径以及农户生产分工影响经营效益的作用途径,分别分析交易费用、交易风险、生产迂回和要素资源等因素影响农户生产分工的作用路径,为后续实证研究的开展奠定理论基础。(2)农户生产分工演进趋势与发展现状。主要任务是在理论分析农户生产分工差别化影响的基础上,刻画农户生产分工发展变化趋势,调查反映农户生产分工现状特征。回顾农户分工发展历程及不同时期生产分工取得的成就,进而定量分析农户生产分工演进的趋势变化。在此基础上,开展农户生产分工现状调查,对农户生产分工进行量化与测度,进而分析农户整体生产分工水平和细分环节分工程度上的特征表现。(3)农户生产分工差别特征描述和比较。主要任务是在对农户生产分工发展现状调查基础上,通过微观运行数据来观察农户生产分工的区别及特征,进一步比较不同经营效益农户分工差别。对农户生产分工差别进行总体描述,分别分析整体生产分工水平和细分环节分工程度差别的特征表现。在此基础上,按照农户经营效益水平进行分组,比较不同经营效益条件下农户生产分工差别,进而分析整体生产分工水平和细分环节分工程度随经营效益水平变化的特征。(4)农户生产分工影响因素实证分析。主要任务是在通过微观截面数据识别农户生产分工差别化特征基础上,运用农户问卷调查数据,实证测度分析农户生产分工影响因素及其作用程度。基于种植业农户问卷调查数据,建立农户生产分工影响的实证分析模型,对实证分析方法以及使用指标数据进行必要解释和说明,进而分别实证估计经营效益及其他因素对整体生产分工水平和细分环节分工程度的影响效应,并对估计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5)农户生产分工差别化影响机理解析。主要任务是实证分析经营效益及其他因素对农户生产分工影响效应基础上,深入分析这些影响效应对农户生产分工的作用机理,进而揭示农户生产分工差别化形成的内在规律。先围绕经营效益对农户生产分工累积影响机理展开分析,进而分别分析交易费用、交易风险、生产迂回和要素资源对农户生产分工影响的作用机理,以及这些影响在经营效益作用下的效应反馈与强化,探讨多重因素影响下农户生产分工差别化形成过程,解析分工差别化过程中调节作用机制。(2)本文按照“科学问题识别——理论分析推演——实证分析验证——规范分析归纳”的逻辑思路展开研究,研究结论表明:(1)分工发展总体上呈上升态势,现阶段农户会在多个环节上进行分工。农户生产分工发展总体上呈上升态势,经历一个快速推进到稳步发展的过程,分工指数增长速度逐渐减慢。对545个种植业农户的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农户生产分工环节数量的平均值为5.05,标准差为2.58,农户不是独立完成整个种植生产流程,而是会把大部分工序环节交由其他个人或组织来代为完成,从而使整体生产分工达到一定水平。不过,调查中还发现,当前农户细分环节分工程度普遍不高,不同工序环节分工程度具有一定差距,只有耕整、收获和储运等3个环节的分工程度均值高于2.5,说明尽管农户会选择多个工序环节进行分工生产,但是在每个工序环节上的分工并不完全,该环节上只有部分工作是由生产性服务组织或个人来协助完成,仍然还有大部分工作是由农户自己亲自操作。(2)不同农户整体生产分工水平和细分环节分工程度都有明显差别。在调查的545个种植业样本农户中,不同分工环节数量农户的比重相差不大,在4个环节上进行分工生产的农户比例最高,也只达到17.06%,没有出现在某个特定环节数量选项上的大面积集中,说明不同农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把一定数量的生产环节进行分工生产,农户进行分工生产的环节数量具有明显差别。农户细分环节分工程度也表现出差别化特征,不同环节差别程度略有不同,耕整、播栽、储运环节分工程度差别较为显着,育种、施肥、灌溉、植保、除草和收获环节分工程度略不明显。此外,不同经营效益农户整体生产分工水平和细分环节分工程度均有一定差别。农户经营效益水平越高,分工生产环节数量越多,育种、播栽、灌溉、植保、除草、储运环节分工程度越高,收获环节分工程度越低。而耕整和施肥环节分工程度在不同经营效益水平上也具有一定差别。(3)经营效益对农户生产分工产生累积影响效应,两者之间具有互动影响。联立方程组实证估计结果显示,经营效益水平在1%显着性水平下对农户整体生产分工水平的影响效应程度达到2.747,说明农户在种植生产经营中获取收益的大小会影响其分工生产的环节数量,同时,这种影响效应具有反馈作用,农户整体生产分工对经营效益水平的影响系数达到0.088,且通过1%显着性水平检验,表明分工环节数量增加可以带来经营效益水平的有效提升。综合来看,经营效益促进分工环节数量提高和环节分工程度提升,分工水平提高获取生产经营收益,经营效益增进进一步推动分工发展,两者之间具有互动影响关系。此外,经营效益水平还对育种、灌溉、植保、除草等环节分工程度具有促进作用,影响效应分别达到0.371、0.324、0.395和0.480,且在1%的显着性水平下显着。(4)多种因素会对农户生产分工产生不同影响效应。交易费用、交易风险、生产迂回、要素资源等是影响农户生产分工的主要因素,影响方向和作用程度具有一定差异。交易费用和交易风险则会对农户生产分工产生消极影响,比如,监督难度和生产专用性等指标对农户整体分工水平的影响系数分别是-0.257和-0.143,同时,交易费用和交易风险还会对农户细分环节分工程度产生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生产迂回与要素资源对农户生产分工具有积极影响,例如,分工可获取性对整体生产分工水平产生0.205的影响效应,且在5%显着性水平下显着,对其他细分环节分工程度均产生不同程度的正向影响,影响效应介于0.142到0.317之间,且都能通过显着性检验;要素禀赋和资源条件则是通过对经营效益水平产生正向影响,如土壤肥力对经营效益水平影响系数达到0.092,进而通过经营效益与生产分工互动影响作用来间接促进农户生产分工。(5)多重影响效应不断积累造成农户生产分工差别化。基于经营效益对农户生产分工的累积影响效应,生产分工与经营效益之间形成一个相互影响的内生作用系统,交易费用及交易风险的抑制作用和生产迂回与要素资源的促动作用传递到生产分工,进而反馈作用于经营效益,再次强化响应作用于生产分工,在传递、反馈、强化作用机理共同影响下,农户生产分工分化生成,经过长时期不断的效应传递与响应强化,最终形成农户生产分工的差别化。分工差别大小取决于农户初始的促进条件与抑制条件效应之和p,以及生产分工反馈作用于经营效益与经营效益再次强化作用于生产分工的效应之积为q,当参数q(27)1时,农户生产分工差别会收敛于(7)(8)p(1(10)q)1-q,q数值越大,农户生产分工差别越明显;当参数q?1时,农户生产分工差别会在初始的促进条件与抑制条件效应之和p的作用方向基础上无限增大,呈发散状态。(6)分工调节机制作用下农户生产分工差别得以维持相对稳态。分位数回归结果表明,经营效益、交易费用、交易风险、生产迂回、要素禀赋和资源条件等影响因素在不同分工水平上对农户生产分工的效应程度会发生改变,从而使农户生产分工产生一种内在调节作用机制。在这种分工调节机制作用下,农户生产分工差别会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状态,分工差别不会无限扩大。一方面,经营效益激励调节作用避免农户生产分工两极分化,把差别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参数q值随着分工水平向高、低两极分化而逐渐减小,农户生产分工总体影响效应得以收敛;另一方面,交易费用及交易风险的抑制调节作用和生产迂回与要素资源的促进调节作用使得不同分工水平上的抑制和促进效应基本均衡,参数p值在不同分工水平上保持相对稳定,可以把农户生产分工差别维持稳定在一定范围之内。(3)本文研究可能的创新之处是:(1)从经营效益这个较新的切入点出发研究农户生产分工行为。本文对已有研究成果的进行一些突破,尝试通过经营效益切入研究农户生产分工问题,在研究视角上具有一定新意。现有关于农户生产分工研究成果大多是围绕交易费用、不确定性、要素禀赋等展开,尽管这些都是影响农户生产分工的重要因素,但是它们却可能都只是分工的必要非充分条件,换言之,上述条件改善确有利于农户生产分工发展,但不一定是触发农户生产分工的动因。以经营效益为切入点来看待农户生产分工,特别是考虑经营效益与生产分工具有的互动影响关系,能够观察出与以往分析略有不同的农户生产分工状况。因此,本文透过经营效益来分析农户生产分工行为,可以发现一些分工现象背后的新规律。(2)提出农户分工差别会在调节机制作用下保持相对稳定的较新观点。本文聚焦已有研究较少涉及的农户生产分工差别化问题,认为农户分工差别会在内部调节机制作用下保持相对稳定状态,在观点上有所创新。本文揭示农户生产差别化形成一般机理,在实证农户生产分工与经营效益具有互动影响基础上,发现诸如交易费用、交易风险、生产迂回、要素禀赋、资源条件等因素对农户生产分工产生的影响会通过上述两者之间互动影响实现效应反馈与响应,从而加剧不同农户生产分工分化,经过长期作用累积最终形成分工差别化,进一步发现由于经营效益及其他因素对不同分工水平农户生产分工影响程度具有差异,因而农户生产分工不会呈现极端的两极分化,会在这种内在调节作用下形成一种自我稳定机制,使分工差别维持在相对稳定的状态。(3)在研究农户生产分工差别化问题中尝试运用新方法。本文在借鉴现有研究成果基础上,尝试把主成份分析、核密度估计、联立方程组估计、分位数回归等定量研究方法引入分析农户生产分工差别化问题的研究中,在方法上可能具有一定新意。具体而言:一是实证分析农户生产分工影响因素效应过程中建立联立方程组进行回归估计,实证经营效益与农户生产分工之间的互动影响效应,比以往研究有所新意。二是运用分位数回归法实证影响因素对不同分工水平农户生产分工影响效应差异,进而发现农户生产分工差别化过程中差别能够维持稳态的较新观点。叁是通过主成份分析法,建立多维度指标评价体系,量化经营效益水平,在指标量化上略有创新。
胡豹[8]2004年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农户决策行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西方经济学的微观基础问题的提出,越来越多的发展经济学家将研究的重点转向发展中国家的微观主体行为。对农户行为的研究已逐渐成为世界各国研究的热点,有关农户行为的各种模型、理论在不断完善。但在我国,运用各种模型及数量经济分析方法,对农户决策行为的研究还相对滞后,许多的分析方法和分析模型也不太成熟。农户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单位,农户决策行为是诱发农业结构调整的微观基础。考察农户决策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农户决策行为对农业结构调整的影响,是今后研究农户行为的主要方向,也是研究农业结构调整的核心问题。本文研究的目标就是深入探析农户决策行为的主要特征及影响因素,进而研究其对农业结构调整的影响。 本文以实地调查和问卷调查资料为基础,结合国家农业普查资料,运用农户行为模型及相关理论,采用数量经济分析方法和实证分析方法,对浙江、江苏两省农户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决策行为特征及其影响因素等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分析与研究。研究的主要成果和内容包括以下五个部分共八章。 第一部分包括第1章和第2章,是导论和研究综述部分。主要交代了研究背景和意义、研究的基本指导思想和方法、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框架,指出了研究中可能具有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并对研究的主要内容作了简单扼要的介绍。给出了本文所运用的实证分析方法的技术路线和数量分析方法的技术路线,以此作为理论研究的最基本的逻辑分析起点。论文较详细地回顾了当代西方最新的行为经济学理论,系统总结了国内外学者关于农户行为研究的主要流派、研究现状及其相关研究的基本脉络。指出了现有文献的成果及还有待于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展望了今后的发展趋势及应用前景。 第二部分包括第3章和第4章,农户行为模型及理论分析部分。介绍并分析了当前研究农户行为的规范的微观经济分析模型及其研究方法。从农户微观经济分析模型的演变出发,对农户的效用模型、效用行为模型、生产行为模型等进行总结、归纳和梳理。对农户生产、消费、效用等多层面、多角度采用系统有效的分析方法,进一步发掘出了农户的结构调整决策行为的作用机理,得到了一个包含消费、投资、效用与需求在内的农户决策行为的成因机理的核心方程,并建立了理论模型和计量经济模型相互沟通的具体“桥梁”。同时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出发,对农户及其结构调整决策行为从定性的角度进行了理性的分析和总结。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对农户、农户经营、农户家庭的内部关系等作了细致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农户的结构调整决策面临的进入壁垒、退出壁垒及其成本、风险,以及农户在结构调整时要素投入决策行为等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从而建立了一个农户理性决策模型来解释农户要素投入决策的形成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农业结构调整中农户决策行为研究机理。其中第4章起承上启下的作用,既是对第二部分理论模型的逻辑扩展,即将第二部分中的农户行为静态模型扩展至农户决策行为动态模型,也为第叁部分的农户决策行为实证分析做理论与模型上的准备。 第叁部分包括第5章和第6章,实证研究部分。这一部分研究的重点是采用Probit模型、Logh模型和判别分析技术,对农户在结构调整中的决策行为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 从浙江叁大经济发展区域的角度对农户结构调整决策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发现: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同地区农户的结构调整意愿是不同的,且影响他们结构调整意愿的主要因素也存在差别。在经济发达地区,农户的农业与非农业经营观念己经淡泊。他们对是否需要进行结构调整的态度并不强烈。在城乡差别较大的地区,农户结构调整意愿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年龄结构偏轻、平均受教育程度较高、非农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重比较大、已有一定非农工作经历的农户家庭更愿意进行结构调整。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户结构调整的意愿主要受到非农收入的影响,但教育程度较高的家庭并没有表现出更强的结构调整愿望,而子女较多且大多还在上学的农户家庭对结构调整望而却步。 对同一地域的农户进行分析发现:区域内农户间相对经济地位变化是诱导其进行结构调整的主要因素。农户感受到的相对经济地位下降程度越强,他主观进行经营结构调整的动机就越强。但是当农户的相对经济地位下降达到一定程度时,将失去进行结构调整的能力。与此同时,绝对收入对于农户进行结构调整也是必要的条件。而当绝对收入增加到一定水平的时候,农户倾向于保持其现有的生产经营结构,而不愿意进行结构调整。此外,年龄对结构调整的影响存在生命周期效果。教育和工作经验对农户的结构调整决策都有积极的影响。 通过对不同调整意愿的农户的分析发现:农户的受教育程度、非农工作经历和时间、收入水平差距、家庭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以及上学子女个数等,在愿意进行结构调整的农户和不愿意进行结构调整的农户之间具有明显的差别。由较高教育水平形成的人力资本、由较长的非农工作时间和较好的家庭环境而积累的社会资本、由较好的经营项目和稳定的农?
王东平[9]2010年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转移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中国农村劳动力的流动转移数量已超过1.3亿。其中,约叁分之一为农村女性劳动力。与国际上一般趋势相比,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转移过程独树一帜:多是农村男性劳动力个体流动,少有农村家庭整体迁移。在相同的制度环境下,为什么多数农村男性劳动力能够外出务工,而多数农村女性劳动力却不能外出?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转移的规律和特点是什么?同为农村女性劳动力,为什么有些农村女性劳动力能够外出务工,有些农村女性劳动力在流动到城市务工后又回流到农村?而有些农村女性劳动力则只能留守在农村?农村女性劳动力的外出决策和回流决策受到哪些因素影响?当前农村女性劳动力的流动转移对中国城市化进程又有怎样的影响?对这些问题深入研究,提出促进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转移的对策建议,对推进城市化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正是基于以上问题,本文在回顾和总结劳动力转移理论、社会性别理论和社会排斥理论的基础上,以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转移问题为主题,以中国城市化进程为主线,以实地调查的1861名农村劳动力为样本,对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转移的规律特点、流动转移影响因素以及流动转移对城市化进程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研究,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如下:本文在查阅、应用大量统计资料的基础上,以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转移的背景和现状为切入点,从农村就业空间、城乡收入差距、城市化水平和农村劳动力的流动迁移过程几个方面,分析了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转移的宏观背景;从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转移的规模、结构和趋势方面分析了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转移的现状,指出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转移中存在素质文化低、规模比例小和年龄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为了归纳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转移的规律和特点,本文运用比较分析方法,利用实地调查数据,从农村劳动力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就业状况和生活状况等方面,对不同性别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和不同流动方式农村女性劳动力进行了比较分析。发现,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在流动转移过程中具有明显的性别差异,不同流动方式的农村女性劳动力之间也存在差异。据此归纳出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的规律和特点。(1)在个人特征方面:外出务工的农村女性劳动力普遍年轻,未婚者居多,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比例。(2)在家庭特征方面:外出务工农村女性劳动力家庭拥有较多的人口和劳动力,较少的耕地资源、60岁以上需要照顾的老人和学前子女。(3)在就业特征方面:在外出务工行业上,外出农村女性劳动力主要从事制造业、批发零售贸易和住宿餐饮业;从职业岗位来看,外出农村女性劳动力较外出农村男性劳动力处于更低的职业位置;在流动方式、时间和距离上,外出务工农村女性劳动力较外出农村男性劳动力更多地依赖于地缘、血缘关系,流动距离较短,但外出务工年内累计时间较长。(4)在生活状况方面,无论是收入还是消费,外出农村女性劳动力均低于外出农村男性劳动力,但其收入和对家庭的经济贡献均高于回流和未外出农村女性劳动力,其生活满意度也较高。(5)在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方面,城市文明对农村女性劳动力产生明显的影响,外出农村女性劳动力较回流和未外出农村女性劳动力在婚姻观念和家庭决策上具有更加明确的自主权,更加倾向于少生子女和注重子女教育。为了对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转移行为进行深入分析,本文分别从制度规范层面和非制度层面分析了影响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转移的主要因素和相应变量,构建了全面的、系统的包括个人、家庭、社区和制度规范因素的理论分析模型,并运用实地调查数据对农村女性劳动力的外出和回流决策进行了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转移是一个复杂的现象,受到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1)在收入方面:无论是绝对收入还是相对收入都对农村女性劳动力的流动转移产生了重要影响,家庭人均纯收入越高,农村女性劳动力外出的可能性越大,但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村女性劳动力外出可能性的提高速度放慢;家庭相对收入水平的下降使农村女性劳动力回流的概率减小。(2)在个人特征方面:人力资本对农村女性劳动力的流动转移产生了重要影响,较高人力资本的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转移的可能性更大;婚姻对农村女性劳动力的流动转移具有负向影响。(3)在家庭特征方面,家庭规模和结构对农村女性劳动力的外出和回流决策均产生影响,体现了家庭对劳动力资源分配和使用的主导性。(4)在社区特征方面,社区非农产业发展水平和迁移网络对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转移产生了重要影响,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转移与社区非农产业发展水平成反比,与社区迁移网络水平成正比。(5)外出务工变量对农村女性劳动力的回流产生了非常显着的影响,外出务工时间越长,农村女性劳动力回流的可能性越小;外出工作环境越差,农村女性劳动力回流的可能性越大;另外,城市住房问题和子女教育问题也增大了农村女性劳动力回流的概率。基于当前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转移现状,从城市化的稳定性、和谐发展和良性运行等角度分析了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转移对我国城市化进程的直接影响,指出,当前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转移滞后于农村男性劳动力的状况,直接影响了我国城市化的质量和健康发展;从农村教育、农业生产、农村人口增长的角度剖析了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转移对城市化进程的间接影响,利用实地调查数据,证实了大量农村女性劳动力滞留农业,其较低的文化素质对农业科学知识、技能的传播和农村产业结构的升级造成了不良影响。研究同时也证实,农村女性劳动力的流动转移,无论是在经济实力上还是抚养教育观念上,都对农村教育起到了促进作用,外出流动也使得农村女性劳动力的生育成本和生育观念受到影响,有利于加速城市化进程。依据上述结论,本文从两个层面提出对策建议:第一个层面,针对当前农村男性劳动力流动转移存在优势的情况,提出促进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转移的对策建议;第二个层面,针对当前农业生产以低素质农村女性劳动力为主,不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状况,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女性劳动力提出了提高其文化素质和经营能力的对策建议。本文创新在于:一是研究数据创新,针对现有关于性别分类统计的权威的、官方统计资料有限、很难获得可靠数据的情况,本文通过问卷调查,获得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和数据;二是研究内容创新,本文不仅全面系统地归纳了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转移的规律和特点,而且将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转移问题与城市化进程有机机合,深入剖析了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转移对城市化进程的影响,丰富和深化了农村劳动力研究的内容;叁是研究模型创新,本文从农村劳动力个人、家庭、社区等非制度层面和户籍、土地、社会性别规范等制度规范层面,全面系统地考虑了影响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转移的影响因素,构建了适合中国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决策的理论模型,并利用实地调查数据分别对农村女性劳动力外出和回流决策进行了实证分析。
胡晨成[10]2016年在《基于农户生计视角的叁峡库区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文中指出经济新常态下的农村土地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因为土地不仅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并且在很多情况下发挥着经济、社会组织和制度载体作用。我国农村土地问题在现阶段主要表现为农村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问题,这种土地经营权流转始于现代农业发展与农村劳动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现形式之间的矛盾。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民经济中第二、叁产业发展迅速,农业的比较效益低下导致农村大量劳动力流向其他产业,农村剩余人口多为老弱病残幼等留守人口,造成农村人口年龄结构极其不合理,村庄空心化、农户兼业化、留守人口结构失衡化日趋明显,农村农业劳动力缺乏成为制约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怎样种田、谁来种田”成为理论界和政府越来越关注的问题。同时,现代农业生产向采用新的科技、生产方式及管理方式转变,资本要素和技术要素投入加大,现代农业信息技术的推广,农业生产标准化和可监控化的市场需求,使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提升农业经济效益成为现实需求,然而传统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形式导致单个农户土地面积小、地块分散,并且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劳动力市场、农业金融市场、科技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农业商品购销市场尚不健全,单个农户势单力薄,经营规模小,难以形成竞争优势,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偏弱。因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遭遇了新的时代适应性困境,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现形式(土地分散经营)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矛盾愈发突出。农村土地流转成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叁峡库区多为山地丘陵地区,特殊的立地条件使这里的耕地分布呈现出地块多、面积小,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不完善的特点。这些都影响了叁峡库区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现代化农业的进程。叁峡库区土地流转总体呈现出“多、小、散、弱”的局面,土地整体流转水平不高,即库区95%以上为山地、丘陵地形,破碎分布的地块使得区域土地分布呈现出“多”的局面;农村集体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具体实现是形式是把“好、中、差”的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使原本破碎的土地被人为划分为单块面积更小的片块,加之地块零散分布,形成了地块面积“小”的局面;耕地的“多”、“小”现状使参与流转的地块基本不具备集中连片的态势,流转土地较为分散,整体的流转处于“散”的状态;目前参与流转的土地多数为土壤贫瘠、耕作半径相对较大的区域,这些土地的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缺乏灌溉水源、耕作不方便,最终导致流转的总体质量不高的“弱”局面。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的研究内容、研究体系尚不完善。生计资本对农户生产决策行为的重要作用已为学术界所认同,然而,土地流转作为农户一项重要的生产决策,生计资本对农户土地流转决策行为的研究处于探索阶段,尤其是在农户可持续生计视角的叁峡库区的农户土地流转决策行为问题研究较少或尚属空白。因此,本文基于微观农户生计视角研究了叁峡库区农村土地流转问题,采用参与式农村评估法获得农户调查数据,同时运用土地资源管理学、地理学、社会学、经济学、农户行为学等学科理论知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等研究方法,分析生计资本与农户土地流转决策行为的影响-响应关系,为促进研究区域农户积极参与土地流转活动,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论文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如下:(1)不同类型农户的生计资本差异较为显着。农户生计资本总值随着非农兼业化程度的提高由纯农型农户、农业主导型农户、非农主导型农户和非农户呈现递增趋势。在单项生计资本中,一方面山区特有的立地条件,耕地资源较为贫乏,另一方面叁峡大坝蓄水,库区大量河谷平坝地区的优质、高产的土地被淹,造成不同类型农户的自然资本存量都是最低;国家及地方政府对叁峡库区经济发展的投入逐年增大,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又出台了多项针对性解决叁峡库区“叁农“问题的惠农政策,切实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改善了农民的生产条件和生活水平,大多数农户认为,由国家的好政策,只要自己抓住发展的机会,一定能够过上好的生活,因此,不同类型农户的心理资本存量最高。(2)不同类型农户的生计策略均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是不同类型农户面临生计风险的大小程度有所差异,即随着农户非农兼业水平提高,家庭生计风险呈递减规律。随着农户非兼业程度的提高,农户生计策略不断得到优化,纯农型农户由于受人力资本的约束,家庭生计策略较为单一,即完全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当受到自然灾害造成农业收入大幅减少或者绝收时,基本没有其他收入用以弥补损失,因此,此类型农户的生计策略最为不优化,生计风险最大。非农型农户凭借其较为充分的生计资本积累,特别是人力资本积累,能够根据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机或者面临不同的外界风险时灵活选择生计策略,因此生计风险相对较低。(3)随着农户非农兼业水平的提高,选择调整现有生计策略的农户比例呈上升趋势,不同类型农户在选择提高生计策略的途径时,均对原有生计策略具有较大的依赖性。纯农型农户由于受年龄等因素的影响,选择调整现有生计策略的农户比例较低外,其余类型农户选择调整生计策略的农户比例较高。非农化程度较低的纯农型农户和农业主导型农户在提高生计策略的途径时,多数农户选择了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生计策略途径,如种好庄稼、扩大耕种面积及发展现代养殖等,较少农户选择非农兼业的生计策略。非农化程度较高非农主导型农户和非农型农户多数选择与原来非农兼业程度相关的非农兼业活动,如外出打工、打零工等,而较少农户选择收入水平较高的经商等非农经营活动。(4)不同类型农户的土地流转行为特征和土地流转感知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不同类型的农户土地流转多数均发生在本村本社范围内,流转的空间范围较小;多数流转的土地面积是在没有亲缘关系的的农户中开展;多数土地流转行为没有规范的书面协议,而是口头约定;土地流转中第叁方参与情况较少,遇到流转纠纷各种农业合作组织及村民委员会不能及时有效介入调解。不同类型农户的土地流转感知既有差异性,又有相似性。不同类型农户的土地流转的关注度、土地流转变化感知度存在显着差异;土地流转作用认可感知度、土地流转参与感知度不存在明显差异并且感知指数较高,表明农户对国家土地流转政策实施的目的与作用认可度非常高,如果能够通过提高农户可持续生计发展能力能降低农户对土地的依赖,将会有效促进土地流转。(5)生计资本对农户的土地流转行为有着重要影响,但是同一生计资本对不同生计类型农户的影响存在差异。人力资本对农业主导型农户的影响为正,但是对其他生计类型农户的影响为负向;物质资本和金融资本对各生计类型农户的影响全部正向;社会资本对农业主导型农户和非农型农户的影响为正向,对纯农型农户和非农主导型农户的影响为负向;心理资本对不同类型农户的影响均为正向;环境资本对纯农型农户和非农主导型农户的影响为负向,对其他类农户的影响为正向;自然资本对农业主导型农户的影响为负向,对其他叁种类型农户的影响为正向。进一步分析发现,提升农户生计资本存量,降低农户对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的过度依赖,将有利于其参与土地流转活动。(6)针对不同类型农户的生计差异,提出了概念性的土地流转鼓励模式体系。针对农户人资资本、自然资本、物质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心理资本、环境资本以及多种生计资本的缺失引起的生计风险,进而导致农户对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过度依赖,使农户参与土地流转存在一定顾虑而影响了土地流转的正常开展。因此,本研究针对农户生计资本缺失类型设计了提高农户生计资本存量、优化农户生计策略、降低农户生计风险、提高农户可持续生计发展水平的的土地流转鼓励措施,降低农户对土地的各种社会保障功能的依赖,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最终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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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长效供给研究[D]. 刘迪平. 苏州大学. 2010
[5]. 二元结构下的劳动力非家庭化转移研究[D]. 林燕. 浙江大学. 2009
[6]. 西南地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研究[D]. 郑祥江. 四川农业大学. 2016
[7]. 农户生产分工差别化影响研究[D]. 刘晗. 西南大学. 2017
[8]. 农业结构调整中农户决策行为研究[D]. 胡豹. 浙江大学. 2004
[9]. 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女性劳动力流动转移问题研究[D]. 王东平. 河北农业大学. 2010
[10]. 基于农户生计视角的叁峡库区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D]. 胡晨成.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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