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堡特“精神力量”的特性及其与民族和语言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特性论文,力量论文,民族论文,语言论文,精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H0-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132(2006)01-0084-05
《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是洪堡特(Wilhelm von Humboldt,1767—1835)的重要著作,集中体现了他的普通语言学思想。“精神力量”是其中一个重要、核心的概念,它关系到人的本质的定性、语言性质的把握、语言观的形成、语言与精神活动、语言与民族、个体与整体等一系列重要关系的确定。笔者所见的相关文献中,无论是有关的专著,还是专题论文,尚未发现有这方面的深入研讨。本文首先讨论“精神力量”及相关概念的性质,然后分别讨论它对民族和语言的影响。
一
在《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中,洪堡特没有给“精神力量”下一个清晰的定义。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比较、分析与它相关的概念,从而达到一个整体的把握。与“精神力量”相关的概念有“人类精神力量”、“精神本质”、“精神禀赋”、“精神个性”、“精神特性”、“民族精神”、“心灵”“心智”、“内在灵性”、“精神组织”、“人类本质内核的精神”、“民族的智力特性”、“智力”、“智能”、“智能活动”、“本能”、“认识方式”、“认识倾向”、“情操”、“知性”等。
这些概念大致可分为4类:
(一)指抽象的精神活动及影响力
包括“精神力量”、“人类精神力量”、“精神本质”、“人类本质内核的精神”。四者的内涵大体相同,冠以“人类”是为了与“民族”相对区分。
(二)某一特定群体,即民族的或种族的精神活动及影响力
包括“精神禀赋”、“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是抽象的“精神力量”的具体化和物化,同时又与个体的“精神个性”有着密切的联系。
(三)个体的精神活动及影响力
包括“精神个性”、“精神特性”、“心灵”、“心智”、“内在灵性”。个体的精神活动跟语言的产生和使用有着直接的密切的联系。
(四)与精神活动有密切关系,主要强调其认知功能、手段或途径
包括“民族的智力特性”、“智力”、“智能”、“智能活动”、“本能”、“认识方式”、“认识倾向”、“情操”、“知性”。
此外,“精神组织”是指个体与整体的关系。
“精神力量”是构成人的本质,造就人的语言,形成人类社会和历史的原初推动力:
使人真正成其为人的精神力量,便是有关人的本质的简明定义;在与世界相接触的过程中,仿佛植物般无意识地,一定程度上机械地沿着既定道路向前发展的人类生活中,这一力量以各种具体的方式自我显示出来,他的种种努力体现为一系列新的形式,并且扩展和丰富了观念的领域[1] (页30)。
这种精神特性的特点尤其在于,它的产品不仅只是人们赖以进一步构建的基础,而且蕴含着能够创造出产品本身的生命力。这些产品播种着生命,因为它们本身即生成完备的生命[1] (页27)。
人之所以是人,就是因为他具有一种精神,精神的力量把人与动物和行尸走肉区分开来。“人是会使用工具的动物”是我们熟悉的观念,它本质上是正确的,但不能说是全面的。如果这里的所谓“工具”,既包括精神的运作,又囊括语言的使用,就与洪堡特的思想合拍了。因为,洪堡特对语言的内涵有一个口号式的界定:“语言是精神不由自主地流射。”[1] (页20)我们在他的著作中读不到有关“流射”的确切表述,但是显而易见,在他看来语言不过是精神自我显示的形式之一。除此之外的形式还包括哲学、诗歌、艺术等,比如说代数学就是精神在数学领域展现的形式。所有这些形色各异的形式无不属于“扩展和丰富了观念的领域”,即精神活动的内涵。形式就是精神的产品,因而它们具有生生不息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它们最终会直接或间接的成为我们社会、历史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精神力量”,大有“天地之始,万物之母”之势,来自何方,有何特性?
精神力量具有内在、深刻和富足的源流,他参与了世界事件的进程。在人类隐蔽的、仿佛带有神秘色彩的发展过程中,精神力量是真正进行创造的原则……这种极其独特的精神特性不断丰富着人类智力的观念,它的出现是无法预料的,它的表现就最深刻的方面而言是不可解释的[1] (页27)。
洪堡特就是这样以历史的、发展的、辩证的眼光来阐释“精神力量”的特性以及它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的。洪堡特认为,无论是“精神力量”还是人类社会都正经历着一个既定的发展过程,从质方面看由简到繁,从量方面看由寡到多。而且,“精神力量”与人类社会之间的关系是动态的、交互式的双向影响和制约。“精神力量”是“天地之始,万物之母”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干预;另一方面,从抽象的“精神力量”到有地域特色的“精神禀赋”,再到充满个性色彩的“内在灵性”,无不受到历史、社会的制约和影响。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精神力量”就是“自然所造就并为环境所感化”[1] (页16)。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从精神领域,到人类社会,到自然山川,种类繁杂而数量众多。这些都是形成“精神力量”现实的或潜在的源泉,所以,洪堡特说“精神力量”的源流是“内在、深刻和富足”的。对想要破解“精神力量”的来源而言,这是一个不是答案的答案。其实问题的本质是想确定“精神力量”是否是“第一推动力”。对此,洪堡特给出解答既明确的又含混的。说它明确是因为洪堡特清楚地告诉我们“精神力量”的出现是无法预料的,对它的表现从本质上说是不可解释的;说它含混是因为洪堡特没有解释清楚“无法预料和不可解释”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那么,怎样理解“精神力量是真正进行创造的原则”呢?原则是相对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实际过程而言的。“精神力量”造就它的“产品”时,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付出“全部的努力”和“高度的统一性”。付出“全部的努力”是“精神力量”及由它规定的人性的使命,它要求最大限度地不懈追求丰富性和完美性。“高度的统一性”是指存在于“民族精神”内部的使命感。“产品”,如前所述,不仅仅是完成了的“物品”,而是充满了生命力的、独立的、外在的实存。它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完全的创造性”,表现在它并不仅仅是偶然接触到新的东西,也不是仅仅与已知的东西相联系。不同的实存在历史进程中呈现出差异,虽然它们受到同一性质的外力的作用。因此,从“精神力量”的角度看,它一视同仁地付出了,但“产品”的性质、表现、过程却不尽相同。所以“精神力量”便成了“创造的原则”。乔姆斯基在论及普遍语法,讨论“初始状态”时使用了“原则 参数”的概念,两相比较,我们能看到他们一脉相承的一面。
“精神力量”与历史是辩证统一的:
这种精神力量与历史传统和现存条件不可分割,但又依据自身固有的特性对之进行处理和改造[1] (页18)。
一方面,“精神力量”以自己的规律和直观的形式阐释历史,即对历史进行主动的选择和处理,以改造未来:
人用过去和来世把它现实的存在包围起来,而按照自己的规律和直观形式独立运动的精神力量则要阐释这一过去和未来的世界[1] (页9)。
另一方面,洪堡特着重强调历史对精神活动具有重要的作用,这一点常常被人们忽视或误解。他说历史就像一台戏,后来者仿佛置身于剧院,从舞台上可以欣赏到比他们自己的生活更丰富、更加鲜明的场面。对后来者产生影响的并不是具体的历史事件,而是事件后面的“精神力量”:
我们把这些民族的最伟大、最完美的追求是为核心,我们突出的不是他们建立的现实,而是其精神[1] (页1)。
因此,洪堡特在谈到对人类精神活动的重要影响时,把生存/生活,即自然状态下的人类生存;迁徙/战争,标志性的历史事件;精神成果,原因及结果;精神现象,即“精神力量”的表象,列为四个主要的因素。前两者是纯粹事件,或两者可以转换为或者体现为事件。历史本身就包括古代文化、文明及其成果等精神产品。它们既是现实的,同时又是历史的和未来的。
二
(一)“精神力量”作用于民族和个体,在此双重因素作用下形成特定的语言结构,不同的语言结构制约人类精神的发展
抽象的“精神力量”主要通过具体的民族和语言表现出来。千百年来,人类精神力量在世界范围内于不同程度、以不同方式得到了各种各样的显示。如前所述,这是“精神力量”的本质使然:
对一个民族的真实本质和对一种具体语言的内在联系的认识,以及对具体语言与一般语言的需求的关系的认识,也都完全取决于对整个精神特性的考察[1] (页16)。
语言的所有最为纤细的根茎生长在民族精神力量之中,民族精神力量对语言的影响越恰当,语言的发展也就越合乎规律,越丰富多彩。语言就其内在联系方面而言,只不过是民族语言意识的产物,所以,要是我们不以民族精神力量为出发点,就根本无法彻底解答那些跟最富有内在生命力的语言构造有关的问题,以及最重大的语言差异缘何而生的问题[1] (页17)。
“整个精神特性”既包括抽象的“精神力量”,又包括民族精神特性,它们同时作用于语言,形成语言结构和性质的差异,而这种差异,在洪堡特看来,将影响和制约人类精神的发展。“民族的真实本质”即民族精神,可以理解为民族性,它是在特定时空下由全部精神个性凝聚而成的。一般的、抽象的语言在实际的生活中是不存在的,它只属于思辨的领域。相反,具体的语言,一定是属于个体的和民族的:
语言是全部思维和感知活动的认识方式,这种活动自古以来就为一个民族代代相承,他在对该民族产生影响的同时,也必然影响到其语言[1] (页43)。
语言仿佛是民族精神的外在表现;民族的语言及民族的精神,民族的精神及民族的语言[1] (页50)。
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但是把语言同民族精神等同起来过于简单化,是用结果取代复杂的、相互影响的过程。德意志民族长于思辨,逻辑思维发达,叙事晦涩与德语形态丰富,动词后置于句尾有直接、必然的联系吗?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是大处着眼,整体把握,合而不同,这与汉语缺乏严格意义上的形态,主要以意合的方式来组词造句有必然联系吗?这里问题的关键是二者怎样相关联,何为因,何为果?具体的语言为个体所掌握和使用,从历史发展过程来看,个人的活动跟整个人类的活动,在某种程度上,目标一致,因为个人既受到制约,又起着制约作用。而且,所有的活动都处在过去的牵制和未来的引领之中。然而,在本质上,个人的活动与整个人类活动目标并不一致。因为,人类整体上是连续的、代代相继,不断走向完善;而个人的命运是短暂的,从无到有再到无,因而孤立于人类命运的进程。精神个性只有通过自我修炼并置身于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才能够得以塑造。因此,“人们执着地追求着整体性,它们怀有人性观念栽种下的永恒的欲望,这充分说明,分离存在的个性其实只不过是精神本质在一定条件限制下的实际存在的表现”[1] (页44)。在洪堡特看来,民族精神与其语言结构之间存在着同构关系。虽然语言是外在的、独立的实存,个体的精神特性只有在追求民族精神的整体性过程中才能够形成。因此,民族精神的差异是其语言结构差异的根本原因。洪堡特是较早关注语言对精神活动的影响的学者。他的“语言相对论”或“语言世界观”,简单的表述就是,在人与自然之间隔着一道语言的藩篱,人是透过语言的有色眼镜来观察、认识周围的世界的。所以,不同的语言对人类精神活动构成不同的影响。从抽象的“精神力量”到民族精神的形成,再到(民族)语言的形成,最后,语言又反作用于精神活动,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的循环过程。语言对精神活动的影响,最初始于智力活动,表现在认知方法、手段、过程等具体形式方面。随着范围的扩大,影响的深入,由于世界范围内不同民族间交往的加深,共同的影响在历史进程中积淀起来便成为抽象的“精神力量”的“内在、深刻和富足的源流”。因此,只要不过分看重“精神力量”的神秘性,我们可以感悟到洪堡特理论的自足性和合理性。
(二)关于“唯精神论”和“不可知论”的思考
洪堡特对“精神力量”晦涩的表述,很容易被误读为“唯精神论”,他对“精神力量”来源的“不可知论”,又被披上了神秘的宗教的色彩。其实,他是这样论述语言的起源,语言与具体语言的关系的:
语言是自主、自发地萌生的,不受神的约束,具体的语言则受到束缚,依赖于它们所属的民族。这样的表述绝非空洞的词语游戏。事实上,具体语言已经为一定的界限所制缚。最初,当言语和歌唱自由自在地涌流而出之时,语言依照共同作用的各种精神力量的热烈、自由和强烈的程度而构造起来[1] (页20)。
这段论述中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语言、一般语言、具体语言与语言起源的关系;二是语言与神的关系。具体语言指民族的语言,相对于具体语言的是一般语言,即抽象的语言,它与“精神力量”相对应。不过,洪堡特的语言专指原初状态的抽象语言,它没有任何外加的限制,无论是民族的、地域的,还是宗教的、神的。在洪堡特的论著中,始终对“相互生成的语言变化”和“初始的,最早的形式”做了严格的区分。所以,从语言的起源看,没有神的任何参与。相反,民族精神对(民族的)语言的形成有直接的影响:能否清晰、明确地表达观念,想像力是否敏锐而富有创造性,能否正确感觉和欣赏声音的和谐和节奏等。由于神的概念是属于民族的,洪堡特仅仅把神置于这样的地位,起着类似的作用而已。洪堡特认为,说话能力是人所固有的普遍,寓于民族内部的“精神力量”或促进这种能力的发挥,或妨碍这种能力的发挥能力。因此,洪堡特论述“精神力量”与民族精神、语言的关系时,既不是“唯精神论”,也并不是神秘的“不可知论”。
三
(一)语言学的任务是探索和描述精神力量对语言发展的影响
语言学是研究语言的科学,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科学地研究语言的一门学科。明确语言学真正的研究对象并“科学地”加以研究是语言研究者长期的工作目标。洪堡特认为语言绝对不是产品,而是不间断的精神创造活动。语言的真正定义是发生学的,也即是动态的。以此为出发点,洪堡特提出了独具特色的动态语言学观:
语言是普遍的人类精神力量不断积极地从事活动的领域之一。换言之,精神力量力图把语言的理想变为现实。探索和描述精神力量的这种努力便是语言研究者的任务,他要对这个问题作出最根本但又是最简明的解答[1] (页24)。
语言是“精神力量”发挥作用的最重要的领域,因为其他表现领域,如哲学、艺术等,都必须建立在语言的基础之上并最终转化为语言及文字。语言是在人类普遍的“精神力量”及民族精神的双重统摄下,通过个体的精神特性,表现为完全是内在的(相对个体而言),同时又是独立的、外在的实存。个体的理想便是对整体性的追求和完善化:
语言实际上是精神不断重复的活动,它使分节音得以成为思想的表达。严格地说,这是每一次讲话的定义,然而在真实的,根本的意义上,也只能把这种讲话行为的总和视为语言[1] (页54)。
索绪尔在建立他的理论时将人类的语言行为一分为三:“言语活动”、“语言”和“言语”。前者等于后两者之和。他的理论大厦是建立在强调“语言”与“言语”的对立,强调语言研究的对象应该是静态的、共时的、系统的“语言”的基础之上的。在上述引文中我们看到了洪堡特的类似区分。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洪堡特更强调了“语言”与“言语”本质的一致性,强调了“言语”向“语言”的转化和回归,并把这种努力和过程作为语言学研究的对象。具体表现为语音分节是否明确和完整,音节构造和分解的要素是否简洁,词的构造是否简洁,融于符号的独立成分与纯粹依附性的成分是否作区分,如man的复数men与book的复数books的区别。
(二)“精神力量”塑造个性,心灵则成为浇灌语言的内在源泉
交往是人的本质属性。当人的内在的经验、感觉、情绪和思想等与他人发生交流时,他本人应该清楚地知晓那些原本内在属于自己的东西,其实是通过千千万万个个体展现的完整的人类本性的扩展形式。因此,他本身已为“精神力量”的种种扩展的、具体的努力所渗透。正是借助语言媒介,不同的个性通过相互转告各自的外向意图和内部感受而统一了起来:
精神力量的作用不仅见于思维和艺术表达领域,而且也十分突出的表现在个性的塑造上。完整的人类精神的任何产物,都必定会持续不断的运动,直到重又构成一个整体为止[1] (页30)。
心灵是最有力、最敏感、最深刻亦且最富足的内在源泉,他用自己的力量,温暖以及深奥的内蕴浇灌语言,而语言则回应以一些相似的音,以便在他人身上引发相同的情感[1] (页30)。
这里心灵就是精神个性。语言的产生,即言语使用,源于个人心灵的深处,在人的本性之中独立自主地生成。这种自主性又不得不受制于语言符号的社会规约性。因此,语言不是由本性随意创造出来的。个体只有在自己的领域才能任意驰骋,为所欲为。但是,即便这样也会给语言的发展产生影响。洪堡特认为,精神个性的创造性、突变性决定语言结构的变化。例如,以汉语和梵语的差异为例,他们的差异不是语言发展(或进步)的不同阶段,而是完全不同的结构体,即洪堡特所谓的有机体。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只能在相应的民族精神中寻找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