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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回文传》的作者问题,是学术界的一桩疑案。本文一方面批驳了怀疑原书题署的种种理由,一方面结合《回文传》本文和李渔的其他著作,从作品提到的戏剧演出、体现的政治主张、反映的社会背景、素轩的评语以及作品的题旨、结构和语言等方面,论证了作品原来的题署“笠翁先生原本”“铁华山人重辑”不能轻易否定,本书可能是李渔早期的作品。
《回文传》,全名《合锦回文传》,清代小说,十六卷,不分回。题:“笠翁先生原本”,“铁华山人重辑”。除卷三、卷十二外,每卷卷后都有署名“素轩”的评语。现存最早刊本为嘉庆三年(1798)宝砚斋刊本,另有道光六年(1826年)大文堂刊本〔1〕。 因为此书刊刻较晚,且除本书题署之外,别处并无记载,所以究竟是否为李渔所作,一直有不同的意见。虽然自本世纪三十年代孙楷第先生之后,以为本书题署可信者并不乏人〔2〕,但大都未进行过深入地研究, 而至今国内的一些权威著作,如《中国古代小说百科全书》、《中国通俗小说总目提要》、胡士莹先生的《话本小说概论》等,以及国外一些研究中国白话小说的专家,如美国著名的汉学家韩南教授,法国的马汉茂博士却都认为该书不是李渔的作品。所以对《回文传》作者的疑案,有必要作进一步的探讨。国外学者的论著无缘得见,在研读了国内学者的论著、《回文传》本文,并浏览了李渔的其他著作之后,笔者以为原书的题署不应轻易否定,《回文传》是李渔早期的作品。“原本”云云,或许原为稿本,未遑修饰,后经铁华山人整理,始得刻印刊行。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首先是因为总观国内学者的论著,他们提出怀疑该书题署的理由,并不能令人信服。有些如无杜浚写的序文、“从未有人说过此书是李渔的作品”之类,显然不能称其为理由,归纳起来,他们提出较为有力的论证有下述几点:
1.“第十三卷素轩评语谓:‘……其亦《五色石》之遗意……’《五色石》,清徐述夔撰。徐江苏东台人,乾隆举人。《合锦回文传》当作于《五色石》之后,应为乾隆、嘉庆之际作品……”〔3〕
2.“第十六卷素轩评语视稗官为末技,与笠翁‘吾于诗文非不究心,而得心应手,终不敢以稗官为末技’(杜浚《十二楼序》引)的观点相矛盾。”〔4〕
3.“距李渔死后三十年左右问世的《在园杂志》,说李渔‘著述甚多,有《传奇十种》,《闲情偶寄》、《无声戏》、《肉蒲团》各书。’刘廷玑不提《合锦回文传》一书,则也可以看作是非李渔所作的一条线索。”〔5〕
4.“李渔有‘戒荒唐’之说,……《合锦回文传》的大关目璇玑图有神灵支配……与李渔的原则相悖。”〔6〕
5.“从题旨、结构和语言来看,与李渔的风格迥然有别。”〔7〕
第一点谈到素轩的评语提及《五色石》,并不能证明《回文传》是乾嘉时的作品。因为《五色石》的作者是否为徐述夔,迄无定论,而且已有文章指出,《五色石》的续篇《八洞天》不避“玄”讳,二书当作于康熙之前,自无疑问〔8〕。 因之不能因《五色石》而定《回文传》为乾嘉之际的作品,况且,评语所谓“五色石”又为何一定是小说《五色石》而不是指其原意女娲用以补天之“五色石”?
第二,关于素轩视稗官为末技的问题,更不能作为此书不是李渔所作的证据。素轩与李渔是否为同一个人,现无定论。如果不是同一个人,在对待“稗官”的观点上二人当然尽可不必相同。既或素轩就是李渔本人,李渔《闲情偶寄·词曲部》开卷第一句话便是“填词一道,文人之末技也”岂不也与他“终不敢以稗官为末技”的话相矛盾?盖李渔所谓“终不敢以稗官为末技”是说他自己对“稗官”的重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如写诗文那样去创作,并不是说他就以为“稗官”该在诗文之上。所以在《闲情偶寄·词曲部》中他又说:“由是观之,填词非末技,乃与史传、诗文同源而异派者也。”
第三,刘廷玑在《在园杂志》中谈及李渔的作品没有提到《回文传》,正因为他距李渔生活的时代较近。本书原署“笠翁先生原本”“铁华山人重辑”云云,正说明其刊刻时代较晚,既未刊刻,刘廷玑当然不会提及。也有人说李渔以写作为业,赖以谋生,不会写了作品不刊刻行世。实则不然。他三十几岁之后便埋头著述,笔耕不停,一生著述甚丰,但绝不是所写作品尽皆付梓,而且也不能保证所刻诸作完全流传至今。小说《无声戏》二集就至今也没有发现。再以戏曲作品为例:《无声戏》第二回“美男子避惑反生疑”回目后注云:“此回有传奇即出。”第十二回“妻妾抱琵琶梅香守节”回目后也注云:“此回有传奇嗣出”。但均不知所指何戏,皆可作为他的作品或未刻印,或已散失的例证。他自己就说:“予作传奇数十种”。钱谦益作《李笠翁传奇序》也说:“笠翁传奇前后数十种”〔9〕, 可见李渔剧作绝不仅流传至今的《十种曲》。“大约《十种曲》之外的作品,由于某种原因,李渔不愿刻出来,后来便散失了。”〔10〕,李渔的小说作品极可能也会有这种情形。
第四,李渔“戒荒唐”之说出自《闲情偶寄·词曲部》。《闲情偶寄》是其晚年所作〔11〕,乃李渔一生创作经验的总结,其中有经验,也有教训。《闲情偶寄》所述的一些所谓“创作原则”,并非李渔所有的作品都一一贯彻,毫厘不爽。就以小说而论,出现鬼神的也并非没有,又何止《回文传》?《无声戏》可算是李渔小说的代表作,第七回“人宿妓鬼诉嫖冤”就有魂魄现身,第八回“鬼输钱活人还赌债”更有鬼变为人报仇的情节。可见以此作为《回文传》不是李渔所作的证据也是靠不住的。
第五,从作品的题旨、结构和语言看,说与李渔的风格不同,因论者未举出实例,不好辩驳。笔者得出的结论却恰恰相反。这个问题后文还要论及,此处不再赘述。
笔者以为原书题署不能轻易否定另一方面的原因,就是仔细研读《回文传》本文,倒可以发现不少此书原为李渔所作的证据来。
1.关于此书原稿写作的年代。书中第十六卷作者插入一段议论道:“看官听说,天下忘恩负义的人颇多,凭你终日把《人兽关传奇》演与他看,他到底要负心。反道做传奇的做得刻毒、碍眼。譬如妒妇,一般看了《狮吼记》,倒骂苏东坡不干好事。看了《疗妒羹》,倒怪杨夫人不近人情。……”《人兽关》是李玉的名著;《狮吼记》是汪廷讷的代表作品之一;《疗妒羹》是吴炳的代表作品之一,作者随口说出当时非常流行经常上演的传奇,皆为明末清初的作品。由此可见作者所处的时代以及这部小说创作的年代。——至少可作为判定这部小说创作年代的一个旁证。
2.李渔在小说中所陈述的主张,往往就是他写作其他文章所陈述的主张。如他在《十二楼·奉先楼》的入话中建议人们“全斋不容易吃,倒不如吃个半斋”,即首先戒食牛、犬之肉。因为“牛犬二物,是生人养命之原,万姓守家之主。”《闲情偶寄·饮馔部》“牛犬”条即云:“猪羊之后,当及牛犬,以二物有功于世,方劝人戒之不暇,尚忍为制酷刑乎?略此二物,遂及家禽,是亦以羊易牛之遗意也。”《回文传》中所表现的政治见解,正与李渔的政见相同。如书中主人公梁栋材在金殿所作之策问云:“窃观天下大势,在内之患,莫大乎宦官,在外之患莫大乎藩镇,二者其患相等,是不可不谋……”卷六又云:“有几个口号,单说唐末长征之众与唐初府兵之制大异,道是:
‘昔之府兵,唯寇是剿。今之长征,唯民是忧。兵而扰民,非兵伊盗。设兵至此,可胜叹悼。子曰去兵,旨哉圣教。’”此外,书中还多处倡导屯田。如第十二卷写薛尚武《请行屯政》的呈文:“臣惟屯田之制,既可以裕军需,即可以舒民力,法至善也……”
我们把这些描写和《一家言全集·笠翁别集》之《论唐兵三变唐文三变》相对照,就会发现两者所陈述的观点是一致的,完全有可能是出自一人之手。原文不长,照引如下:
“唐兵三变者,府兵变为骑,骑变为藩镇也。初制诸卫府兵,有为兵之利,无养兵之害,田不并而兵藏于民,后世最近古而便于国者也。开元之时,其法寝隳,非法之不善,人失之也。张说不究其故而募兵补之,谓之骑,又其坏也,李林甫停上下鱼书,但有兵额存耳。于是外兵强盛,其反者以镇兵,讨平之者亦以镇兵,而居重驭轻之意不复存矣。”《回文传》体现了李渔的政治见解,正可作为其书是李渔所作的一个有力的证据。
3.小说是以唐朝后期的内乱为背景,实是以唐末影射晚明。其所描写的社会状貌与晚明极为相似。如第六卷写唐末战乱情景:
“但见一处处茅檐草舍,止余破壁颓垣:静悄悄古树寒云,唯听冷猿秋雁。真个十室九空,野无烟火……”李渔诗集中有《避兵行》、《婺城乱后感怀》诸作,可作为此处所写的注脚。诗中“骨中寻故友,灰里认居停”的情景,正与书中所述战乱情景相合。诗集中尚有《甲申纪乱》古风一首,道“……又虑官兵入,壶浆多所费。贼心犹易厌,兵志更难遂……”原文较长,不好全引。我们把它和前文所引录的《回文传》中关于长征和府兵的口号相比照,更会感到是惊人的相似。李渔作品多以战乱为背景,盖其于明末时局感受殊深,观此书亦复如是。
前文所引书中主人公梁栋材金殿应考之策问叙宦官、藩镇之患,从某种程度说也正是明末政局的写照,书中第九卷云:“原来唐朝自穆宗以下几个皇帝皆是宦官所立……”书中所写之内相杨复恭,实是指明末魏阉忠贤。第六卷写栾云、赖本初等欲至京师投拜杨复恭,本初道:“若要去投拜他,须要拜下干儿,方才亲密。他内官家最喜人认他做干爷的。”主人公梁栋材曾假扮女子偷看桑梦兰。二人结婚之后梦兰问他,他道:“‘我只为慕卿花蓉,偶而游戏,无妨于事。如彼杨栋,杨梓,为貂珰姪,有忝须眉,乃是真正青衣下贱, 真正巾帼女子耳。’正是:昔日曾将女使妆,文人游戏亦何妨?那知世上多巾帼,婢膝奴颜信可伤。”这段议论明显为魏珰干儿义子而发。 又第十四卷薛尚武曾说贾二、时伯喜为“逆阉一党”。唐时未闻有“阉党”之说,用以指斥明末,当无疑义。
总之,就作品背景而言,写的是明末政局,表现的是魏阉专权。由此推断,本书可能是李渔早期的作品。
4.关于“素轩”的评语。除第三、第十二两卷外,书中每卷之后都有署名“素轩”的评语。素轩的评语可以做为我们考订作者的根据之一。书中第二卷素轩的评语云:“稗官为传奇蓝本,传奇有生旦不能无净丑,故文中科诨处不过借笔成趣,观者勿疑其有所指刺也。若有所指刺,则作者尝设大誓于天矣。”这段评语有两点值得我们注意:第一它说:“稗官为传奇蓝本”与李渔“无声戏”——即小说是无声的戏曲的小说观念相同。是李渔小说观念更为具体化的说法。实际上李渔正有多种戏曲作品改编自小说。第二,它惟恐观者疑其有所指刺,说“若有所指刺,则作者尝设大誓于天矣。”这“大誓”明显地指李渔《一家言全集·文集》中所收之《曲部誓词》。素轩此处所谓“净丑”,是指书中所写的“恶少”赖本初。素轩在此处作如是之评是有因由的。我们可以在李渔的其他著作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笠翁文集·柬沧园主人》云:“夜来耳热,得非二、三恶少又与丽人交讪我乎?弟之见怒恶少,以前所撰剧其间刻画花面情形酷肖此辈,后来尽遭惨戳,故生狐兔之悲是已。”可见当时也不乏“对号入座”之人,李渔常因作品引起一些麻烦,因此才写“誓词”。此柬不仅可为《曲部誓词》作注脚,亦可为此素轩的评语作注脚。
正因如此,早在三十年代初,孙楷第先生在《十二楼序》中就说:“素轩先生或者就是笠翁先生”。当然,这还仅是一种推测,素轩是否就是李渔还缺少更有力的证明。不过,除了提到《曲部誓词》之外,我们总观素轩的评语,却可以见到其中所涉及的文学见解确与李渔相同。所以孙楷第先生的话还是值得我们重视的。如第一卷之卷后评语云:“此卷乃全部提纲。故入手处,先将《璇玑图》叙得分明,说得郑重。及入本传,看他闲闲叙去,而十六卷之人情事变,胥于此卷中伏笔,便觉枝不横生,花无漫发……”此评先重结构,与李渔“结构第一”,“一人一事”之说相合。第五卷卷后评语云:“一篇团香削玉文字,读者如听枝上黄莺,声声悦耳,梁间燕子,语语撩人。阅至后幅,忽然疾雷破山,风雨骤至。乍喜俄惊,甫欢倏泣。此事情之变,人情之变,总之皆文章之变也。”(重点为笔者所加)此评与包璿 《一家言全集叙》赞李渔“所著书数十种”“极人性之变,亦极文情之变”相同。
总观素轩的评语,除第二、第十三两卷的评语之外,基本上全是着眼于书中的结构情节:第一卷谈总体结构;第四卷谈情节:“峰回路转,步步令人不测”;第五卷谈“事情之变,人情之变,总之皆文章之变”;第六卷以锦之得失转换谈情节的“种种变幻,总非意想之所到”;第七卷亦谈情节之曲折、诡幻,“掩卷猜之,真猜不到之奇文也”……直至第十六卷之总评,仍从结构、情节着眼:“一部十六卷书,以回文起,以回文结,首尾回环,织成一片……”李渔写作一向刻意求新,尤其讲究作品情节的奇巧,“使人想不到、猜不着,便是好戏法、好戏文”〔13〕,这些评语既与李渔的文学观点相同,同时又概括了李渔作品“穷奇极巧”的创作特点,基本符合本书的实际。当然,这些评语大都从作品的结构、情节着眼,其他方面基本没有涉及,比之李渔的《闲情偶寄》,其艺术眼光相去较远,但如果说是写于李渔创作的初期,在没有更多艺术经验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理解的。
5.关于作品的题旨、结构和语言。《回文传》的“题旨”,确与李渔的其他才子佳人小说不同。它写了忠奸斗争,而且表现了自己的政治见解。在艺术上也不如其他小说成熟,后八卷有人工斧凿的痕迹,语言也较其他作品逊色等等。这些却恰好说明它是李渔创作的稿本。素轩的书后总评有这样的话:“……作者有才如此,乃未获吐其胸中锦绣,以黼黻皇猷,徒寄藻思于稗官之末,可胜叹哉!”这段评语恰恰反映了李渔早期的思想。在1644年之前,江南一带尚安定,李渔家境也较为富裕,如一般的士子一样,他也把自己理想和抱负的实现,寄托在科举仕途上。他曾有《吴钩行》五绝一首云:
“把酒看吴钩,吴钩光陆离。
不平事满眼,欲试宜先谁。”〔14〕
他想要消除天下的不平之事。是科场的失利,加之时局的变化,才促使他思想的改变,使他心灰意懒,发出了“才亦犹人命不遭”〔15〕的感慨。在这种情况下,他才“寄藻思于稗官之末”的。
在小说结构上,总观李渔的小说有其非常 突出的特点。比如他非常注意结构的严谨完整,基本上以一人一事为核心展开情节,写婚姻爱情的作品,基本上都是二女同嫁一男的大团圆结局。这些不妨称之为李渔模式。《回文传》是很符合这种模式的。正如素轩的总评所说:“一部十六卷书,以回文起,以回文结,首尾回环,织成一片。”全书以梁栋材的婚恋为中心,以一幅织锦回文为线索,虽然后半部为追求所谓“团圆之趣”〔16〕补上些人物,情节略嫌松散,全书结构基本上是严谨、完整的。特别是结局桑梦兰、刘梦蕙同嫁梁栋材,两个半幅回文锦合成一幅,“锦与人俱得团圆”,更是非常典型的“李渔模式”,李渔的其他才子佳人小说,如《十二楼》中的《合影楼》、《拂云楼》、《夺锦楼》等等,莫不如此。可见这是李渔的一种理想的家庭。——他的实际生活中便有乔、王二姬和好相处,当时曾传为美谈。
李渔小说的语言,也有其明显的特点:流畅、俏皮、生动活泼,讲究音节、韵律,尤善于用对偶的句子,读来如行云流水。《回文传》的语言与李渔其他小说的语言相比,虽略显生涩,也有些不够利落的地方,但总体风格还是一致的。 如第九卷梁生论屯田:“此但可施之于守禦之日,不可用之于督战之时”。 同卷中介绍刺客赛空儿说:“若论他的本事,原只好使他去刺一个女郎,若柳相府中侯门似海,将军营里守卫森严,他如何去得……”便是典型的李渔行文句法。篇幅所限,这里不更多举例。
6.本书第十卷卷后无素轩评语,第三卷卷后不仅无素轩评语,结尾也无“且看下回分解”字样,是这回没有写完?此卷卷末写的聂二爷自此之后消声匿迹,直至第十卷方才出现,极可能是作者还想在聂二爷这个人物身上作些文章。这说明本书可能是尚未定稿的稿本。倘如是仿作,何不首尾完整,而有此体例不一之处?
李渔的书,翻版者多,但尚未见伪作者,盖皆为谋利,前者似更便捷。查李渔文集,他在给朋友的信中就说他之移家,就与其书“翻版者多”有关〔17〕。但翻遍李渔诸作,未见提过有借他之名伪作者。况据现所知,《回文传》的刊刻距李渔的时代已较远了。嘉、道间也并未有什么“李渔热”,可以打出李渔的幌子来让书商赚钱,这种自己写的书而署别人的名字——何况李渔虽有名,名却不香——的作法,实是大可不必,也是不可理解的。
总之,我们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回文传》原来题署“笠翁先生原本”“铁华山人重辑”是不能轻易否定的。
注释:
〔1〕见之于诸家著述的皆云只此两种刊本。 笔者在东北师大图书馆见有“广顺堂”刊本,未著刊刻年代。从刻本纸墨、版式等可知为清刊本,可见此书清代坊间刻本尚多。
〔2〕见孙楷第先生1934 年为亚东版《十二楼》所写的序言:《李笠翁与十二楼》,其后如戴不凡,近年如萧欣桥、肖荣、崔子恩等皆以为《回文传》是李渔的作品。
〔3〕〔4〕见《中国通俗小说总目提要》《合锦回文传》条。
〔5〕见林辰《明末清初小说述录》第230页。
〔6〕〔7〕《中国古代小说百科全书》第292页。
〔8〕见李同生《从笔炼阁小说中寻觅笔炼阁》, 载《明清小说研究》1990年第一期。
〔9〕见《绛云楼题跋》。
〔10〕见陆萼庭《昆剧演出史稿》第111页。
〔11〕《闲情偶寄》成书于康熙十年冬,时李渔61岁。
〔12〕〔16〕见《闲情偶寄·词曲部》“格局第六”。
〔13〕《连城璧》第七回回末评。
〔14〕见《一家言全集·诗集》。
〔15〕见《一家言全集·诗集》:《榜后柬同时下第者》
〔17〕见《一家言全集·文集》卷三《与赵声伯文学》:“弟之移家秣陵也,秪因拙刻作崇,翻板者多,故违安土重迁之戒,以作移民就食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