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保险的需求有多大?_人身保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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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需求模型预测

国内外经济学者采用的保险需求预测方法很多,归纳起来有以下三种:一是基于计量模型作出的预测;二是基于相关指标作出的预测;三是专业机构对单个指标作出的预测。出于准确性原因考虑,我们选择了基于计量模型的预测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对保险需求影响因素和模型的选取,可以为我们提供较好的借鉴。第二种方法即基于相关指标作出的预测方法,以及专业机构的个案需求预测方法,在这里只是作为第一个方法的补充或验证。

由于影响人身保险需求和财产保险需求的因素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所以,我们在预测及其分析时,将两者进行了分别处理。

人身保险需求预测

为了避免目前已有研究成果中未做检验而可能导致的伪回归现象,我们同时采用多元回归和面板模型。多元回归模型的形式是:

模型解释变量的假设有三个:一是假定2004年GDP增长率为9.4%,2005至2010年的增长率为7.2%;二是假设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低于GDP增长率的一个百分点;三是假设根据往年数据,人口死亡率每年递减0.01%。这样一来,得出如下人身保险需求预测结果(见图1)。

图1:人身保险需求规模及其增长率

财产保险需求预测

由于财产保险各险种的影响因素存在较大差异性,我们对需求整体规模进行预测时,只选取国民收入(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这些较为重要的影响因素。而且,考虑到它们之间的相互而非单方面作用关系,我们选用了向量误差修正模型。这样一来,就有了三种预测,第一种是只包含固定资产投资的模型预测;第二种是只包含国民收入的模型预测;第三种是既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也包括国民收入的模型预测。假定2004年至2010年平均通货膨胀率约为2.5%,三种预测模型结果如下(见图2和下表)。

图2:财产保险需求增长率(%)

三种财产保险需求模型预测结果比较

2004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含有固定资产投资的

960.84 1087.81 1223.9

1366.84 1512.82 1687.11884.18

含有GDP增长的

1019.12 1178.11 1359.13 1558.53 1770.2

2030.95

2333.84

含有固定资产投资和 1109.59 1296.37 1526.3

1781.93 2069.77 2425.97 2824.33

GDP增长的预测模型

从表和图中可以看出,三种模型预测结果同时显示出一个共同现象,那就是:其它年份财产保险需求增幅都比较平稳,只有2008年的财产保险需求增幅出现下滑。三种模型预测的财产保险需求增幅顺序是:用只含有固定资产投资的模型,预测的平均增幅为11.9%;用只含有GDP的模型,预测的平均增幅为14.8%;用既含有GDP又含有固定资产投资的模型,预测的平均增幅为16.9%。

根据上述预测模型,未来5年中国保险业的增长情况是:人身保险的平均增长率是15.6%:财产保险的平均增长率是16.9%;平均增幅为16.2%。

如何看待这个预测结果?有三点需要说明:一是预测结果只能是一个参数,不能是一个定数。二是要警惕“模型拜物教”的影响。三是要权衡模型预测结果的利与弊。

采用模型对保险供求总量进行预测,有两个问题没有办法确定:一是模型预测需要的条件很多是假设条件;二是模型本身也是对现实作出的一种假设。因此,模型预测结果不一定能够代表中国未来5年真实的保险需求。

那么,真实的保险需求究竟是多少?

最近瑞士再有一个研究报告说,人均收入介于2000至10000美元之间的国家,保费收入的增长会比整个经济增长平均快1至2倍。那么,我们预测的结果只是瑞士再预测的下线,即1倍的预测数。如果是2倍,那么,增长率应该是21%以上。简单的说,如果“十一五”期间工作做得好,增长率可以达到为16%,甚至可以达到21%以上。

影响中国保险需求的因素

在未来5至10年中,哪些因素会对中国保险需求产生直接影响呢?在研究中,我们发现有五大因素对中国保险需求产生重大影响:

第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目标对保险需求的影响

具体地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有三个因素会对保险需求产生影响:一是经济总量的增加。为达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国家的经济总量必须大幅度增加。公认的口号叫经济总量“翻一番”。二是高速增长率。为实现经济总量翻一番,客观上需要保持一定的高速增长率。我们在预测模型中,假定的年均增长率是7.4%。实际增长率可能要高于这个比例。在今年3月份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宣布,中国2005年的GDP增长率为8%。根据过去的经验,实际增长率也可能高于8%。三是消费结构、消费方式的变化。这里值得提出的就是中间阶层的形成与发展。根据国际经验,中间阶层是一个国家的保险消费主体。

第二,构建和谐社会对保险需求的影响

国家构建和谐社会,对保险业会产生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引起政府和民众对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社会风险等风险问题的重视,并增加这方面的投入。二是为保险业的发展带来机遇。保险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可以发挥自己特有的作用,作出自己特有的贡献。总之,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增加对保险的需求。

第三,经济总量增加及其引起的消费结果变化对保险需求的影响

根据国际保险发展历史资料显示:人均GDP在2000至10000美元之间,保费增长率可以达到15%至20%。具体地说,当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时,住房开始成为人们追求生活质量的第一目标;当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时,小汽车开始成为人们的首选目标。住房、汽车等现代家庭财产,与其它家庭财产相比,价值大、风险高,这些财产的风险保障问题,便成为人们在家庭生活中不得不思考、不得不安排的问题。

中国的情况也许有些特殊。根据我国保险消费市场的一个调查,人身保险的投保率走势是一种倒“U”字形曲线,即两头低、中间高。按照居民月收入水平,若以月收入在2000元至4000元之间划线,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消费者和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消费者,购买人身保险的比例都偏低,只有月收入在2000元至4000元之间的消费者,购买保险的比例较高。

究其原因,可以理解为月收入2000元以下者购买保险的经济实力有限;而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消费者购买保险的效用出现递减。

这又说明两个问题:第一,现有的保险险种不能满足4000元以上的高收入者家庭的保险消费需要。第二,现有的保险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第四,关于家庭金融资产、储蓄对保险需求的影响

人身保险商品与居民储蓄具有替代性。一般说来,当银行储蓄利率上升时,人身保险的需求会相应减少;反之,当银行储蓄利率下降时,人身保险商品的需求会相应的增加。

但是,这种规律也会因外部条件的变化而有所变化。其中,保险意识的变化,就是一个影响中国今后人身保险需求变化的一个不确定因素。

目前,在安全保障方面,中国大多数人的文化意识还是建立在“伦理本位”的传统文化基础上,其表现就是以家庭、家族为核心化解风险、解除危机。人们愿意并且习惯用储蓄的方式,应付未来不确定事件的发生。因此,对银行储蓄的偏好高于对保险的偏好。

其实,这种意识距离保险只有一步之遥。如果大家能够认识到,防范风险既可以用银行存款的方式,也可以用买保险的方式。保险与银行之间具有替代性,用保险方式防范风险效果更好。那么,人们就会根据实际需要在银行存款方式和保险方式中作出适当的选择。

居民储蓄余额代表的是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用于消费后的剩余购买力。储蓄余额实际上是居民为推迟消费所作的一种准备。保险消费是居民消费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可以将居民储蓄余额看成是一种潜在的保险需求。

这几年,中国人身保险之所以得到快速发展,主要因素是城镇居民金融资产的大量增加。随着家庭金融资产的增加,人身保险的使用率,即人身保险保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也在不断提高。中国的人身保险使用率在20世纪中期是0.5%;2002年上升到2.0%;2003年2.3%;2004年已经上升到2.4%。尽管与世界平均水平的4.59%(2003年)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但与20世纪90年代初期不足0.5%的数字相比,则是有了显著的增长。

目前,居民储蓄存款余额总量已经达到11万亿元之多。在未来5年中,如果中国保险业能将银行存款的10%吸纳转化为保费收入,那么,就应该有2.5万多亿元的可以运用的保险资金。

第五,人口对保险需求的影响

人口因素对保险需求的影响,是中国的一个特有现象,其深度和广度超过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口总量;二是人口老龄化。

中国总人口有12.84亿,其中城市人口有5.02亿(2002年)。众多的人口提供了广阔的潜在保险市场。但资料显示,中国的现实保险需求则不旺,具体表现在:中国内地公民购买个人保险的比率只有20%;参加养老保险的劳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率只有3%;购买家庭财产保险的比率只有7%;购买财产保险的比率只有15%;汽车第三者责任风险被公认为是最大的风险,然而,投保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比率也只有20%至30%。这说明目前中国保险市场还是一个有效保险需求不足的市场。

保险供给预测与分析

保险市场的供给能力通常用三个指标来反映:一是保险市场结构和企业数量;二是保险经营资本所承担的风险的密集程度,常用偿付能力指标和部分财务指标进行衡量;三是投入保险经营的资本规模和资产规模。按照这些指标,我们用三种模型,即法定最大自留额方法、肯尼系数方法、偿付能力额度方法,分别对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供给能力进行预测,结果如下:

(一)财产保险能力预测结果

2005年财产保险公司的资本为285.3亿元,2010年为306.4亿元,资本的年均增长率为1.4%。

(二)人身保险供给能力预测:

采用与财产保险供给能力预测相似的方法,预测我国人身保险供给能力,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如果将偿付能力充足率选定在100%,到2010年底,我国人身保险供给能力缺口约为33亿元。如果将偿付能力充足率选定在120%,偿付能力缺口预测值约为235亿元和540亿元。即到2010年底,人身保险供给能力缺口大约在235亿元,也就是说,人身保险资本缺口约为235亿元。如果将偿付能力充足率选定在150%,偿付能力缺口预测值约为540亿元。人身保险供给能力缺口大约为540亿元,也就是说,人身保险资本缺口约为540亿元。

三种预测方法的结果同时显示出,保险供给能力存在缺口,且有扩大之势。同时,不管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供给能力都不能满足保险需求的需要。靠供给拉动需求,其作用的空间是有限的。所以,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在一定意义上说,中国保险市场存在不同程度的危机问题。保险市场危机形态有两种:一种是需求约束型危机;另一种是供给约束型危机。目前则表现为一种带有供给约束型特征的危机。

中国保险业存在“内伤”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保险市场的问题,简单地说,是保险需求与保险供给之间的矛盾问题,或者叫不平衡问题。但这种矛盾或问题背后的原因是什么?这不是所有的人都愿意看到的。原因可能很多,但从保险需求与保险供给本身相互关系来看,主要是保险供求内部的矛盾、内部的问题。所有做保险的人都知道,做保险讲究的是一个“大”字,保障的标的要多,保障的范围要大,保障的对象要广,要坚持大数法则。相比之下,目前中国的保险还是一个“小”字:保险市场小、保险规模小、保险资本小,保险对社会的贡献也小。一大一小形成巨大的反差。构成了中国保险市场所有问题的一个“结”。所以,要解决中国保险市场的问题,还得从这个“结”开始,把市场做大。

中国保险业的“内伤”,在保险需求中的表现,主要是社会大众对保险业的“信任度不够”。在保险供给中的表现,主要是保险业、保险公司本身的“底气不足”。如果说社会大众对保险业的信任度不够是保险业的“软伤”,那么,保险公司的“底气不足”就是保险业的“硬伤”。

倡导全民保险意识推行法定保险

目前中国保险市场存在的供求矛盾,即潜在需求很大,现实需求不足,其严重性,不在于老百姓不购买保险的问题,而在于,在这种不购买的背后隐藏的对保险的不信任。信念危机比市场危机更可怕。所以,营造保险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显得格外重要。政策的作用,无外乎两个:一个是纠偏,把不正确的东西改过来;另一个是引导,为今后的发展指明方向。为了解决中国保险市场存在的保险需求与供给的矛盾,我们呼吁大力倡导全民风险意识,推行法定保险。

为什么提出倡导全民风险意识?

因为风险是人类共同的敌人,客观上需要人类共同的努力才能克服。我们提出“全民风险意识”,决不仅仅是为了保险公司的业务增长需要,也不仅仅是为了保险行业的发展需要,更重要的是为了整个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一个风险意识贫乏的民族,不是一个成熟的民族;一个风险意识贫乏的国家,不可能成为强大的国家。因此,我们认为,大力倡导全民风险意识,既是保险人的责任和义务,也是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政府的责任和义务。

风险实际上是一种“幽灵”。看不到,摸不着,却挥之不去。对付这种“幽灵”的最好办法,就是全体公民的风险意识的觉醒,就是对风险本质的认识,对风险本质的了解。

另一个原因是中国经济生活中缺乏风险意识。在中国,尽管蕴藏着巨大的保险需求,但将潜在的保险需求转化为现实的保险需求,从而实现保险业的大发展,不是、也不可能是一种自发的过程,需要意识形态的根本转变。

回顾我国20年的发展路程,任何一项经济改革的成功,都离不开思想意识的转变。没有市场意识,不可能有市场经济;没有法制意识,也不可能有法制经济。同样,没有风险意识,就不可能有风险经济。社会发展到今天,我们应该在经济学辞典里加一个“概念”,那就是“风险经济”。在社会学辞典里也增加一个“单词”,那就是“风险意识”。这样一来,在我们国家经济生活中就应该有了3种经济、3种意识:市场经济、法制经济、风险经济;市场意识、法制意识、风险意识。

只有风险意识增强了,与风险意识相联系的保险意识才能树立起来。风险意识、保险意识是中国潜在保险需求向现实保险需求转化的前提条件。推进保险业的发展,首先要提高风险意识。因此,我们向全社会发出一个呼吁,建议在我们的国家生活中,大力倡导风险意识。

保险教科书把保险分成自愿保险与法定保险没有错。但如果把自愿保险与法定保险对立起来就不对了。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过程中,有人担心推行法定保险会影响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认为,这样的认识是不对的。法定保险和自愿保险都是市场经济所需要的。

瑞士是世界上保险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它的保险密度是5660美元,排在世界第一位。究其原因,一是树立全民保险意识;二是推行法定保险。在瑞士,不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属于法定保险,就连火灾保险也被列入法定保险范畴。将法定保险作为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每个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必须购买这些保险。长此以往,就慢慢形成了一种深入人心的、自觉遵守的保险消费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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