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供电企业;计量故障;查处;风险控制
1.计量故障案件查处的概念
所谓计量故障案件查处,是指对电能计量故障现象进行处置所采用的处理方式、处理程序及处理时间要求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的过程。电能计量故障查处主要针对电能计量装置自身的故障问题以及在安装调试及运行状态中产生的故障问题。在现实实际操作中,常见的计量故障类型有电流互感器故障、电压互感器故障、二次回路故障、电能表故障,失压、失流、欠压、欠流、互感器极性错误、电流电压相位不对应等。严格规范做好现场计量装置故障案件分析和处理工作,准确、及时地处理相应的电费退补,保障供电企业的合法利益,维护客户公平的用电权益,正确处理好供电企业与客户及社会的关系,是当前电能计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2.计量故障案件查处的相关规定
通过多年的改革,我国已形成由《电力法》、电力行政法规、调整电力领域的部门规章、涉及电力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范电力工业的技术经济规程和规则等共同组成的电力法律体系。但专门对电能计量故障案件查处的法律较少,涉及计量故障案件查处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合同法》、《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具体到计量故障退补电费方面,有关电力的法律法规文件中也没有明确规定电能计量故障必须使用何种追补方法,只是在《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条、八十一条中明确了退补电量的依据。在具体查处操作过程中,各电网公司制定了电能计量装置故障查处相关制度标准,对电能计量装置故障的查处具有指引作用。
3.计量故障案件查处存在的问题
我们根据对基层供电局的调研发现,计量故障客户的发生率接近千分之六,计量故障案件涉及的金额数额较大。严格按照法律法律开展计量故障查处工作,及时退补电费。意义非常重大。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计量故障案件查过存在诸多问题。
3.1计量故障案件查处工作不规范。
一是现场工作流程不统一。各区局对计量故障案件的查处有各自的工作流程,但并不统一,这并不利于上级单位对此进行管理、监督,也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追补电费及电量计算的时限未作规定。尽管电网企业的管理制定明确了计量装置故障处理的时间,但对于需要追补电费及电量计算的时限并未作出规定,这就导致区局工作人员在追费过程中由于缺乏制度的约束而怠于追费。而怠于追费将不利于后续流程(如诉讼、仲裁等)的进行。实际工作中,不少计量故障案件多年未处理,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风险。三是现场取证(照片、录像存放保留)要求不明确。基层单位在取证过程中,只有部分案件对于现场的照片、录像上传系统,而录像并不上传,其由区局及运维班长期保留。现场照片、录像是处理计量故障案件的关键证据,若对于现场照片、录像的存放情况,没有统一的规定,则可能出现在现场工作中无法全面保留照片、录像的情况,这可能对电费的追补造成很大的困难。
3.2计量故障案件查处计算方法有待统一
《电力法》第33条以及《电力供应管理与使用条例》第26条、27条从法律法规层面对用电量及电费核算的依据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但电能计量装置在故障状况下运行时,所计得的电量是不正确的,此时如何正确计算退补电量就是一个问题。《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在用户电能计量装置因接线错误、保险熔断、倍率不符等而计量不正确时,需按规定计算方法补计相应电量的电费;若无法计算,则以用户正常月份电量为基准补计。尽管常用的追补电量计算方法有多种,然而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大家经常也遇到各种各样需要进行电量退补的情况,如: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差、连接线的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计费电能计量装置接线错误、倍率或铭牌倍率与实际不符、电压互感器熔断器烧断、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不准、往月抄表不到位造成抄见电量不准等,如何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简便、准确和快捷方法进行计算,依然是计量人员不得不面临的一大难题。
3.3计量故障案件追费法律流程有待明晰
一是追费现场取证程序不够规范。由于目前计量故障追费现场取证程序还不够规范不尽细致,造成未充分收集用户方用电相关证据,取证资料法律效力低,使得供电企业在追补电量开展工作中处于被动。如在计量装置故障查处前没有提前通知客户到现场,确认故障信息;在工作前的检查中,没有让客户现场见证;在故障处理完毕后,没有向用户说明故障类型、处理经过,双方或用户一方没有在《电能计量装置故障确认单》上签名确认等。在取证程序不规范的情况下,大部分用户态度强硬,会坚持认为计量故障属于供电方责任,追补电量缺乏强有力的理据。
二是相关证据收集保存不够完整。计量故障证据收集充分与否对故障案件的查处以及进行诉讼有着重大的意义。如果证据不充分,不能证明因计量故障所造成的损失,一旦用户提起诉讼,供电企业反而将陷入被动。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计量故障案件大多会以电力合同纠纷和不当得利进行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供电公司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举证责任,即对电能表故障期间用电人用电量的具体数额应充分举证,在发生争议时,用电人往往以此为由,对供电方确定的电量数额提出异议,供电方若无法就用电计量装置故障期间用户使用的电力电量提出较为充分确凿的证据,在诉讼中就会处于不利的地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为没有相关工作流程和证据收集清单,在发生故障后,不能第一时间搜集、保存相关证据,如装接表工作单,断流失压记录装置的记录,用户的产量,单位产品耗电量,投入设备的容量、时间、电流、电压、功率因数、副表底千瓦时及会同用电方现场共同检查确认的误接线类型等数据,造成在追补电费的过程中供电公司处于被动地位。
三是电费追补后续流程不够完善。计量故障案件查处缺少追费的后续流程。在实际操作中,基层供电局负责计量故障案件的追费,但在向用户发放电费追补函后,就没有后续流程的相关规定了,如追费不成提交诉讼、仲裁等的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收回电费的成功率。即使基层供电局对于通过协商、发放追补函后未追回电费,通过诉讼、仲裁、核销等方式进行处理,但同样也缺乏依据及指引。少计电费的追回若未有后续程序的指引或规定,容易造成工作人员与欠费主体相互勾结,侵吞国家财产的情况。后续流程的缺乏更容易产生电费流失、因超过诉讼时效导致不能追回电费、无法找到用电主体等情况。此外,后续流程需法律部协助,如核销、诉讼或仲裁,但目前也缺少明确的流程指引对此进行规定。
4.计量故障案件查处的应对措施
电网企业是计量故障案件查处风险防控的主体,可以主动采取措施防止风险的发生和演变,控制风险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减轻和降低风险损害后果,从而保证电力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
4.1提高计量故障案件风险意识
建立电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强化企业领导人的法律风险意识,尤其是电量追补的风险意识。培养企业员工的法律风险意识,对计量工作岗位的职工,有针对性开展法律风险教育与培训。
4.2编制计量故障案件查处指引
建议省级电网公司或者地方政府出台技术规范或者地方法规,明确计量故障的计算方法(通常包含:更正系数法、平均电量法、逆推法、母线电量平衡法、综合误差法、趋势定位法、主副表法等)。建议省级电网公司编制计量故障案件查处操作指引,明确查处责任分工、查处时限、查处流程、查处方法及措施、取证要点等,并及时编写计量故障查处的案例库,指导基层单位操作执行。
4.3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风险
强化业务人员的技能培训。一是加大对计量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包括平常的技术培训,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程序意识的培养等,提升计量故障案件查处的规范性。二是加大对电能计量故障案件查处重要性的宣传,使电力企业工作人员认清目前电能计量故障案件查处的重要性。
加强计量装置的管理。做好投运前把关,主要是包括计量装置购置、配置、安装及验收。其次是要选好计量装置的产品供应商,厂家应证照齐全,计量装置应由法定授权计量检定机构检验合格,并且挂网运行一段时间质量较好的产品。做好计量装置的日常运行维护,确保计量装置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加强计量装置远程监控。目前,绝大部分供电企业计量建立计量自动化系统。该系统能定时采集、存储电能数据,实时抄读所有计量装置的参数,如电量、电压、电流和功率等。同时,对缺相、失压、失流等异常现象通过通信通道向主站发出报警。通过定期的远程巡查,可有效减少因计量装置故障或窃电所造成的漏计电量。
落实内部岗位责任制。不仅要明确计量、电费、抄表、客服等不同岗位在计量管理中的职责与标准,还要创建责任倒查与追究机制。限期安排故障计量更换流程,保证计量故障处理的及时性和故障电量追补的正确性。在追补电量计算确认环节,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各流程环节有关部门的职责及办理时限,落实相关责任。
4.4建立计量故障案件法律风险管控
要建立法律风险预警与评估机制。国家每年都有很多法律、行政法规出台,其中许多与计量故障密切相关。可以建立新法评估制度,对相关新法进行分析评估,提醒相应的业务部门培训学习。开展企业年度法律风险评估。企业法务机构每年对计量中心和基层单位进行调研,梳理实际管理中的法律风险,然后分类进行整理,评估其风险,研究解决对策,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印发给相关部门、单位。重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引入法律顾问提前介入机制,推进稽查中心和法律事务部门的联动机制,以此来提升追补方案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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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谭致远,(1981.4―),男,汉族,广东佛山顺德区,本科,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电力营销风险,反窃电。
论文作者:谭致远,,杨潘正
论文发表刊物:《当代电力文化》2019年 1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1/16
标签:故障论文; 案件论文; 电量论文; 装置论文; 电费论文; 电能论文; 风险论文; 《当代电力文化》2019年 18期论文;